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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上博簡(六)補說二則
(安徽大學中文系)
1、《平王與王子木》簡1“狌蒐”之“蒐”當讀爲“聚”
《平王與王子木》簡中提到了“楚莊王煮食”之事,[1]據我們所檢到的典籍所載,或與之异,今陳之如下:
(1)《說苑》卷一《君道》:楚莊王既服鄭伯,敗晋師。將軍子重,三言而不當,莊王歸,過申侯之邑,申侯進飯。日中而王不食,申侯請罪。莊王喟然嘆曰:“吾聞之,其君賢者也,而又有師者王;其君中君也,而又有師者霸;其君下君也,而群臣又莫若君者亡。今我,下君也,而群臣又莫若不穀恐亡,且世不絕聖,國不絕賢;天下有賢而我獨不得,若吾生者,何以食爲?”故戰服大國義從諸侯,戚然憂恐聖知不在乎身,自惜不肖,思得賢佐,日中忘飯,可謂明君矣。
(2)《新書》卷七《先醒》:乃與晋人戰于兩棠,大克晋人,會諸侯于漢陽,申天子之辟禁,而諸侯說服。莊王歸,過申侯之邑。申侯進飯,日中而王不食。申侯請罪曰:‘臣齋而具,食甚潔。日中而不飯,臣敢請罪。’莊王喟然嘆曰:‘非子之罪也!吾聞之曰:其君賢君也,而又有師者王;其君中君也,而有師者伯;其君下君也,而群臣又莫若者亡。今我下君也,而群臣又莫若不穀,恐亡無日也。吾聞之,世不絕賢。天下有賢,而我獨不得,若吾生者,何以食爲?’故莊王戰服大國,義從諸侯,戚然憂恐,聖智在身而自錯不肖,思得賢佐,日中忘飯,可謂明君矣。此之謂‘先寤所以存亡’,此先醒者也。
(3)、《韓非子·喻老》:“楚荘王既勝,狩于河雍,歸而賞孫叔敖。”又云:楚莊王“舉兵誅齊,敗之徐州,勝晋于河雍。”《淮南子·人間訓》:“昔者楚荘王既勝晋 于河雍之間,歸而封孫叔敖。”高誘注:“荘王敗晋荀林父之師于邲。邲,河雍地也”。河雍之行,就是《春秋左傳》宣公十二年所記的邲之役。[2]
陳偉先生從整理者認爲“狌蒐”爲地名,幷且認爲當在申地。我們認爲這一見解是正確的。陳偉先生謂:何有祖君釋為“蒐”。狌蒐,整理者以為地名,地望不詳。今按:王子木過申而煮食,狌蒐當在申邑。申是楚出中原的樞紐所在。楚莊王河雍之行,亦于申地停留、煮食,也在情理之中。[3]
按,簡文先言“王子木𨒙城父而過申”,繼言“莊王𨒙河雍之行而煮食于狌蒐”,則此地可能是楚莊王從河雍回楚都與王子木由楚都去城父都要經過的地方。我們懷疑“蒐”在此當讀爲“聚“。《說文》:”聚,會也。邑落雲聚。段注云:“韋昭曰:‘小鄉曰聚’,按邑落,謂邑中村落。”《爾雅·釋詁》:“蒐,聚也。”疏:“春獵爲蒐,蒐者,以其聚人衆也。”蒐,古音在山紐幽部;聚古音在從紐侯部。二字古音相近。《管子·乘馬第五》:“方六裏,命之曰暴,五暴命之曰部,五部命之曰聚。聚者有市,無市則民乏。五聚命之曰某鄉,四鄉命之曰方,官制也。”《戰國策·西周策》:“彼且攻王之聚以利秦。”吳師道注:“邑落曰聚。”《史記·五帝本紀》:“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三年成都。”張守節正義:“聚,謂村落也。”《漢書·平帝紀》:“鄉曰庠,聚曰序。”張晏曰:“聚,邑落名也。”顔師古注:“聚小于鄉。”由上可知,王子建和莊王所過申邑,可能就在一個小村落中煮食的,所以能够有機會親身體驗農事。
《水經注》云:“淯水,又西南徑晋蜀郡太守鄧義墓南,壘又南徑宛城東,其地故申伯之國,楚文王滅申以爲縣。秦昭襄王使白起爲將,伐楚取郢,即以此地爲南陽郡,改縣曰宛。”“淯水之南,又有南就聚,《郡國志》所謂南陽縣有南聚者也。”“淯水又西南……自宛道途,東出赭陽,西道方城……《郡國志》所謂宛有瓜裏聚、夕陽聚者也。”(以上分別見永樂大典本《水經注》第556 ――558頁。江蘇廣陵古重大問題刻印社,1998年。)
由以上可知,古代有以“聚”名村落者,而莊王及王子木所過之“狌聚”實爲何地,還有待進一步研究。
2、典籍“沈尹莖”名補說
《上博簡(六)·莊王既成》簡1有“沈尹子桱”,陳偉先生已有很好的釋讀,陳先生幷指出了典籍中還有作“巫”、“筮”、“莖”者,幷謂當以作“莖”、“桱”爲是。[4]檢典籍,可見:
(1)《新序·卷五》“楚莊王學孫叔敖、沈尹竺”;
(2)《呂氏春秋·仲春紀第二·當染》:“荊莊王染于孫叔敖、沈尹蒸”;
(3)《呂氏春秋·慎行論第二·求人》“楚莊王聞孫叔敖于沈尹筮”;
(4)《呂氏春秋·孟夏紀第四·尊師》“楚莊王師叔敖、沈尹巫”;
(5)《呂氏春秋·不苟論第四·贊能》“孫叔敖、沈尹莖相與友”;
除陳偉先生指出的以外,還有作“蒸”、“竺”二字者。陳奇猷《呂氏春秋校釋·當染》校釋引範耕研云:“其有‘尹’、‘申’、‘蒸’、‘巫’、‘筮’、‘竺’之异者,皆傳寫之誤,特不知孰爲正字耳?”
按,由竹簡可知,當以作“莖”、“桱”者爲正字,‘蒸’、‘巫’、‘筮’、‘竺’諸字實由“莖”之形近而致誤。
不妥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編者按:[1]“煮食”參見凡國棟:《〈上博六〉楚平王逸篇初讀》,簡帛網2007年7月9日。
[2]陳偉:《讀〈上博六〉條記》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597。
[3]見陳偉:《〈王子木蹠城父〉校讀》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645。
[4]《讀〈上博六〉條記》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597。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46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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