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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秦人历史新探——从西汉水流域新近的考古调查说起
史党社
一、西汉水上游关于早期秦文化的新发现
我们一般把立国前的秦人历史称作秦人的早期历史,此前的秦文化称作早期秦文化。秦文化的概念,既有着眼于物质遗存的考古类型学的界定,也有更加宽泛的内涵,本文就是立论在这个基础上的。秦人的早期历史,至今大部分还是不十分清楚,例如秦人的族源、秦文化的渊源,秦早期都邑、秦与西戎的关系等问题,都是存在争议或语焉不详的。学术界现在认为,秦人起源于东方,兴于西方即今陕甘一带;而原来并存的西来说,似乎越来越缺乏支持者了。秦文化也是在商周文化的母体中孕育,从西周晚期开始形成自己的特征。但是,解决类似问题的直接的考古证据,是缺乏的。为了弄清楚这些问题,2003至2004年,北京大学、国家博物馆、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陕西省考古研究所、西北大学五家单位联合组成调查组,对位于今甘肃东部天水、陇南地区的天水、西和、礼县等县市的西汉水上游地区的周代遗址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共发现西周—东周时代的文化遗址47处。根据文化面貌的差别,这些遗址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包含周秦文化的遗址,共有38处;一类是包含有寺洼文化的遗址,共有22处[1]。
这些遗址一般分布在西汉水上游及其支流发育良好、地势平坦、水源充足的一、二阶台地上,都接近河道,基本没有远离河道的遗址。这些遗址的分布有一定的规律性,以今礼县县城南侧的雷神庙、石沟坪遗址为界,包括这两个遗址,基本是周秦遗址的分布区,较少见寺洼文化的分布;向南,却是寺洼文化的密集地,基本不见周秦遗址。除此之外,这些遗址的分布还有以下两个明显的特点。
第一,按照面积大小,可把遗址粗略分为两个级别,即20万平米以上和以下两种。这些20万平米以上的大遗址,内涵丰富、延续时间长,而且在其周围还围绕着不少文化内涵相同的中、小型遗址,形成了3个明显的分布中心区:六巴图—费家庄、大堡子山—赵坪、雷神庙—石沟坪(见图一)。
第二,通过对38处周秦遗址的调查,可知从西周晚期到春秋早期,出现了一个文化繁荣的阶段,几乎是本地区自新石器早期至汉代早期以来,文化最为繁盛发达的一个时期;而且,秦文化的特征也开始显现,已经有别于周文化,形成自己独特的文化特征。据调查者说,在西周早中期,这里的文化与关中周文化类似,但在西周晚期,则出现了新的情况:“西周晚期遗存与关中周文化虽也相似,但鬲多敛颈鼓肩,鬲、盆口沿面的内外较多出现旋纹,出现了喇叭口罐等,已经显示出一定的特点,与秦文化有一定的相似性,似乎已经属于早期秦文化的范畴。”东周时期也以春秋早期的遗存发现最多,属于秦文化的范畴[2]。
下面我们就从这两点开始略加分析,分析的时段集中在春秋早期以前。
二、西周——春秋早期西汉水流域的秦文化与“秦人”
据《简报》说,东周时期,这些周秦遗址的文化内涵已经比较单纯,属于秦文化的范畴。我们可以想象,秦文化在这里的扩张,绝对不是一蹴而就的,而必定是从春秋早期之前就开始的。与之同时进行的,必定有社会的变动,有一个逐步复杂化的过程。根据文献记载,西周晚期到春秋早期的时代,秦人势力逐渐扩大,从西汉水流域、渭水上游逐渐扩大到关中一带,并在关中西部建立了被称作“诸侯”的国家。这个社会复杂化的过程,其实就是秦人从无名走向强大、并得以立国的过程。在秦人与秦文化的历史上,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时期。
这几个已知大型遗址为核心的“中心区”,内涵丰富,遗址延续时间长,可从西周早期,一直到西周后期,或者春秋战国时期。秦人早期的据点——西犬丘邑,按照它的历史地位推测,必定在这几个的大的周秦遗址中间。《秦本纪》记载,至少从西周中期非子之父大骆的时代开始,秦祖已经以犬丘为据点,生活于周王朝的西部边疆,为周“保西垂”。稍后的周孝王时,秦祖非子由于为周养马有功,被封为附庸,带领他这一支秦人,去了更为靠北的渭水流域的秦邑,这也是秦人得名为秦的开始。而大骆嫡子成的一支,仍居西犬丘,也就是西汉水流域,即现今发现的几个大型遗址中的一个。但是这几个大型遗址,以及其周围连带的中小型遗址,是否就可一概看作秦祖的居地,则是有疑问的。
有许多学者根据《史记》及注释、《汉书》及注释,以及《水经注》等文献,结合考古资料,对西犬丘的位置作了许多的推测,但都不能肯定并互相说服,原因很简单,就是资料缺乏,科学论证的前提并不具备,因此只能徒留推测,实际并无多大意义。反过来说,即使找见了西犬丘,但我们仍然不能对相关遗址的联系及功能加以了解,从而也就不能够复原西汉水流域的社会变迁的情况,寻找西犬丘的学术意义也会大打折扣。这样的论证同样发生在对秦这个地名位置的推测上,我们实际上仍然不能在《水经注》与唐代人的说法上哪怕是前进一步,分歧依然。要解决西犬丘的地望问题,最重要的还是要对相关遗址加以解剖,这些遗址不应是仅仅包括所谓的“典型遗址”或核心遗址,而是应该从聚落考古学的角度加以考察,也应该注意那些选择那些偏远的、看似并不起眼的、非“典型”的遗存。要有流域观、系统观,要把整个西汉水上游及其临近地区当作一个整体来分析。分析的角度,也不能仅仅停留在常说的考古学文化——物质文化的层面,而还应该从文化的其他层面,例如社会组织甚至宗教意识角度等加以系统分析。
调查表明,西汉水上游周秦遗址与寺洼文化遗址的分布基本上是界限分明的。这个情况反映:这两个文化及其主人,关系基本上是对立的。但是,在周秦文化内部,在西周晚期有一个繁荣的过程,是否在寺洼与周秦文化之间,也存在着一个消长的关系,是需要注意的。从二者存在的明显的界限可以看出,这个文化的消长关系,并不是二者在分布地域上的大的变化,主要应存在于各自内部。从二者总体关系的对立来看,这个关系应该是此消彼长的。也就是说,周秦文化的繁荣,伴随的必定是相临的寺洼文化的衰减,反之亦然。那么就必然会注意,在西周早、中、晚期,周秦文化发生增长、稀衰、繁荣的变化之时,是否寺洼文化也发生了消退、繁荣、衰落的过程。当然这个假定的前提是:二者是同时存在的两种文化。
但是事实或许没那么简单,我们还须反过来思考。
两种文化有明显的界限,这很容易使人想到,所谓的周秦遗址就是“秦人”所居,而寺洼文化遗址,则是西戎的居地。这个看法也存在着错误的可能。与此类似的又如现今的从事秦文化考古的学者,许多人在有意或无意间就认为,使用典型秦文化的人群,就是秦人;在西周晚期——春秋早期秦文化分布范围的扩大,就必然是秦人政治势力扩大的证据。这些看法都有把问题简单化的倾向,因此是值得怀疑的。如上文所提到,在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的时代,秦文化有一个大规模的扩张,分布的地域也从西汉水、渭水上游,到了今天的关中西部渭水中游。我们若由此溯逆,可以肯定这个扩张的过程,必定不是从春秋早期才突然开始的,而是从西周晚期就开始发生的。在本时期,秦文化的分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这个扩张的原因,政治、军事无疑是二个非常重要的因素。这个过程与商代晚期先周文化的扩张,以及春秋晚期至战国时代鄂尔多斯青铜文化的扩张,是极为相似的。《秦本纪》记载,此时秦人在政治上是逐步强大的,秦祖由附庸而大夫,再到西垂大夫,直到诸侯。而周人首领也从灭商前的“西伯”(即西方诸侯之长,类似于“西垂大夫”),跃成天子。伴随着政治地位的提升,军事征服也在同时进行。人类文化的变迁,有种种途径,有一种方式,在文化人类学中叫做“涵化”。美国人类学家哈维兰说:“当有着不同文化的人类共同体进入集中的直接接触,结果造成其中一个或两个群体原来的文化形式发生大规模变化时,涵化就产生了。”[3]童恩正描述说:“当一个社会与另一个经济文化上都比较强大的文化接触时,这个较弱小的社会经常要被迫接受较强大的社会的很多文化因素,这个由于两个社会的强若关系而产生的广泛的文化假借过程即为涵化。”传播是自愿的,而涵化则是在外来压力下,对异质文化的大量输入[4]。类似的文化变迁过程,在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的西汉水上游地区、渭河上游、泾水上游、关中西部,相信也在发生。发生的原因,是由于秦人政治地位的提升以及军事上的征服,促进了秦文化特征逐步形成,并变成一种强势文化,向其他文化体传播,最终占据了本地区的大部分地区。当秦人成了这里的主导性部族,军事上在不断征服,地缘因素(比如县制的逐步确立)扩大,在这种情况下,其他文化体无论是自愿还是非自愿、有意或无意,对秦文化的接受,就成了不可避免的事情了。我们现在所说的考古学意义上的秦文化,是在物质层次上的秦文化,本地区文化的变迁,也是在这个层面上。从秦与西戎的关系来说,这个“涵化”的过程可以看作一直持续到了战国晚期以后。本时期与秦相对的文化共同体,粗分就有西戎(如犬戎、小虢?)、“周余民”(还可细分,如泾水上游的密等)或许还有其他人群,例如询簋、师酉簋铭文记载的在西方有东夷人的存在。有学者把西周——春秋时代陇山东西的周、秦文化遗存分为不同的谱系,与我们的看法同理[5]。与秦文化发生“涵化”过程,并发生变迁的,就是这些文化共同体。当然除此之外,秦文化的扩张,还有自身的“扩散”这个原因,即由于秦人自身的迁移造成的文化的分布地的扩大。如此,可知秦文化的分布,是一个扩散与传播共存的动态扩张过程,使用秦文化的人群,也就并不只是典型的秦人,还有其他人群。不仅如此,秦人的政治势力,与秦文化分布的范围,也不一定就是等同的,因此也不能把秦文化分布范围的扩大,看作秦人政治势力扩大的绝对证据。
与秦文化的形成、扩散、传播相联系的是“秦人”的概念。
司马迁说在《秦始皇本纪》的最后说:“秦之先为嬴姓。其后分封,以国为姓,有徐氏、郯氏、莒氏、终黎氏、运奄氏、菟裘氏、將梁氏、黃氏、江氏、修鱼氏、白冥氏、蜚廉氏、秦氏。然秦以其先造父封赵城,为赵氏。这里所谓的“氏”,实是嬴姓的分支,至少有14支,秦只是其中一支而已。中国古代的姓氏,既有血缘的的含义,也与地缘有关[6]。上文所谓“嬴秦”,意思就是秦地之嬴姓人,暗示在秦地有嬴姓后裔外,还有别的分支,正与此处别的“以国为姓”的其他13个氏名的存在可相互印证。从《史记》记载的情况来看,非子——即秦这一支,是从大骆一支分出去的,与成这一支是兄弟关系,后来秦庄公伐戎,宣王给他的是非子这一支的秦仲之后,以及大骆嫡子成这一支的居邑西犬丘。实际上非子兄成这一支秦人已经不存在,所以自非子以下的秦人,就是只有非子这一支了。往上检索秦人世系,作为嬴姓后裔,与秦人血缘最近的就是季胜——恶来这一支,即赵氏,与秦人的直系祖先恶来同为飞廉之后。这就是司马迁以及后人认为秦、赵同祖的真实原因。同样可以想象,若非成这一支被戎所灭,则可能就不会生出秦赵同祖的说法来,说与秦同祖的也就可能是成这一支了。从这个世系的延续可看出,飞廉之后,恶来、季胜的时代,正是秦、赵的分界线,赵并不是秦祖,说秦为赵,仅仅是因为在后来与秦最近的成一支灭了之后,赵成了与秦血缘最近的同姓之氏的缘故(见下春秋早期前秦世系表)。
颛顼……孙女修 大业(娶少典氏女华) 大费(柏益。舜时,得姓嬴)---
大廉(鸟俗氏)…… 孟戏(大廉玄孙)
中衍(大廉玄孙,为帝太戊御,妻之)……
若木(费氏)……费昌(若木玄孙。夏桀时,去夏归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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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孙)中潏——飞廉—— 恶来(与飞廉事殷纣,周武王杀恶来)
季胜——孟增(宅皋狼,幸于周成王)
衡父 造父(为穆王御,封赵城,为赵氏。飞廉至造父五世居赵城)
女防——旁皋——大骆————成
——非子(秦嬴。居犬丘,后封秦为附庸)
秦侯——公伯——秦仲————庄公———————
……(庄公兄弟共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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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父
——襄公——文公——竫公(不立)——宪公(二年徙居平阳)——
……(世父兄弟3人,此未有记载)
武公
德公
出子
顺便需要说的是,成、秦、赵三个人群,大致相当于人类学上所说的继嗣群(Lineage),即若上溯可找到共同祖先的不同人群,并不能简单说他们是三个氏族,我们主张还是用中国古代的“氏”比较好。
看来在西周时期,可以称作“秦人”的,实际上就是比较单纯的两支:成与非子两支,都是大骆之后。成一支被灭后,所谓的“秦人”,就是单指非子之后了。他们的居地除了渭水上游的秦外,根据文献记载,在西汉水上游就是西犬丘了。
但是随着西周晚期开始秦人伐戎以及征服的进程,“秦人”这个概念的内涵应该是变动的。秦人军事政治势力的提升,导致秦文化分布范围的扩大,反过来又加速了“秦人”的形成。从民族学的角度来看,“秦人”的概念不仅是血缘的,而且是文化的,还包括秦人的自我认同。后一点是十分重要的,实际上就是秦人自身对“秦人”的看法。秦人的自我认同,特点明显,一是强调与戎之别,二是同时认为自己是“夏”,属于中原人群,与周无别。这应是长期受中原文化浸润的结果。秦人自我认同,有多方面的证据。如春秋早期的武公及王姬钟铭文记载秦人说其祖“鼎宅禹迹”,实际上是承认自己的中原法统。春秋中期由余与秦穆公那段著名的对话,显然秦人把自己看作了“中国”之人而与“戎夷”有别。在云梦秦简中,秦人也自称为 “夏”,与“戎”不同。有意思的是中原诸侯却长期把秦人当作戎狄,而“夷翟遇之”。秦人强调自己与戎狄之别,以及中原诸侯视秦为戎狄,其实都是文化上的差别造成的。秦人对戎狄、中原诸侯对秦的看法,可能只有在战国中期商鞅变法普遍实行彻底摧毁了戎狄的社会体系,以及变法带来的秦国力上升以后才会逐渐消失。
由于秦人历来强调秦与戎狄之别而同时承认秦、夏为一,在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秦人伐戎东进的过程中,改而使用秦文化的关中一带的“周余民”,就最有理由被秦人看作“秦人”,“秦人”族群扩大,外来族群加入,肯定有“周余民”成分。“戎”则是比较特殊的,以战国时代的例证来分析,秦人虽然强调戎、秦之别,但是戎人生活与“秦人”社会中,却是实实在在的事情。如《后汉书·西羌传》记载的羌人无弋爰剑的故事,云梦秦简中对于戎狄制定专门的法律,《秦始皇本纪》记载的“戎翟君公”参与秦政治事务等,都可资为证。属于氐羌系统的戎人“不立君臣,无相长一,强则分种为酋豪,弱则为人附落”,当秦人变得相对强大时,可以想象西戎必定有为秦之“附落”者,就是依附民,这从无弋爰剑被秦拘执为奴以及秦简中记载的秦人为戎狄之人的“主长”即可看出,秦简中的“隶臣妾”可能就包括有戎人。我们可以想见,在更早的西周晚期至春秋时代,这个情况也会存在。在此期间,秦人左冲右突以伐戎,或“霸西戎”,进入“秦人”群体中生活的戎人当不在少数,他们的上层应像战国时代一样,在秦有身份地位,例如年代在春秋晚期的益门村2号墓的主人;下层则可能为秦之“附落”,落到家奴一般田地,《商君书·境内》可被赐予、并且在秦简中也有记载的“客”,可能就包括这些人。既然有戎人生活于“秦人”之中,那么他们融入“秦人”的事实就会不可避免地发生。就是说,在“秦人”内涵扩大的过程中,除了“周余民”外,也应当部分包含有“西戎”人群。除了“周余民”与戎人的融入,也不能排除其他人群的进入,就是“西戎”、“周余民”本身,也构成复杂,我们还是要充分考虑不断融入“秦人”中的人群的复杂性。春秋以后秦人地域扩大,主要是关中地区,这里的人群除了“周余民”外,尚有戎与各色人等,例如史有其名的荡社、小虢、大荔戎等,春秋早期宪公灭荡社、武公灭小虢,大荔戎也在战国早期的厉共公时代灭于秦,这些人群必转身成为“秦人”。
可见,西周中期以来的“秦人”,应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它首先应是以非子之族为主,并逐渐融如戎、“周余民”等形成的复杂群体。它生活的地域,就是今天的甘肃东部、陕西关中一带。大约在秦人与秦文化完全占领了关中后,“秦人”的概念才会最终形成并固定下来[7]。
让我们再回过头来看西汉水流域的秦文化的情况。既然“秦人”不断在扩张,有新的人群的加入,那么在西汉水流域所谓的“周秦遗址”,就不一定非得是典型秦人——大骆一支的。再说,而西汉水流域的许多遗址中,是周秦文化与寺洼文化共存的;在陇山以西地区,类似于西汉水流域西周以来的周秦遗址的分布是如此广泛,你能说它们都是秦人所留?让我们再想开去,发现于西汉水流域的商周之际的亚□父辛鼎(下简称父辛鼎)、乳钉簋,以及西周中期的车器,为什么就非得是秦祖所留?为什么不能是此时的一位戎人首领的,或是一位使用商周文化的别的什么人?这两件器物,父辛鼎是作为世官的亚□所做用来祭祀他的父亲的,年代框架在商代晚期至西周早期。乳钉簋常见于商周文化中,年代也差不多。联系到在商周之际,先周文化与周文化在此的扩张,很容易使人想到,父辛鼎所代表的是商周之际的一个商周世族,曾到了此地,这个器主很可能就是去商归周的秦祖中潏之类。但是如这样假定,一些问题并无法解决。例如在商代后期先周文化扩张之时,有许多不同来源的人群,转而投向周人,“归周”的恐怕不是秦祖中潏一支,这其中必然还包括类似秦祖的其他商朝世官之族。说的再具体一点,假定这个父辛鼎的主人与秦祖有关,那么另外一种关于秦祖的假定——邹衡先生假定的亚 罐等为秦祖器,就与此父辛鼎的关系暂时无法解决[8]。因此,若再考虑到商周时代中原周边所出的中原式礼器的广泛性以及器主身份的复杂性,我们也须考虑父辛鼎器主的别的可能,父辛鼎与乳钉簋的来源,可能是复杂的。
在商周之际至于西周中期的时候,犬戎(昆夷)的势力是很大的,对周形成威胁,臣服与周后又曾敢对周“不贡”,穆王也因此而征犬戎[9]。相反是秦人在西汉水流域活动,在史书记载中在西周中期才出现,此前都是默默无闻的。在三星堆、夏家店上层文化中曾发现有商周式的礼器,但是这两种文化却与戎人曾使用的文化——寺洼文化相似,同样不属于中原文化系统。为什么它们的主人可以拥有中原式的礼器用来象征自己的身份地位(或别的用途),而同样的势力强大的“戎狄”首领就不可以拥有中原式的簋、鼎,以及享有车马之利呢?况且,犬戎与商周关系更为密切。在西周早中期,既然犬戎对周有“贡”的政治、经济关系,因此也可能产生文化上的联系,所以犬戎使用周文化,是可能的。庆阳地区合水九站寺洼文化中有那么多的周文化的因素,可是它们的主人却是戎人!为什么西汉水流域的戎人就不能使用周文化甚或先周文化呢?
让我们再仔细思考犬丘这个地名。以先秦、秦汉文献的习惯,犬丘应是犬戎所曾居,因此称犬丘,犬丘的得名起初可能与秦人并无联系。文献记载西周中期穆王征犬戎后曾迁其民于“太原”,按照文献大致应近陇山以东的董志塬或河东山西。而在此后,文献开始出现秦祖大骆、非子居于犬丘的记载,年代与此约略相接。是否穆王迁犬戎与秦祖居犬丘之间,也有某种联系呢?若果如此,首先需要考虑的是:犬戎使用的是何种文化以及犬戎与秦祖的关系问题。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容另文别论。
当然,以上对于西汉水流域的周秦文化文化本身以及它们的族属的分析,较多的是在理论上的,只能算作一些假设,因为有许多问题我们无法搞清。我们不清楚这包括着5处大遗址的38处周秦遗址的内涵、功能、演变和它们之间分布关系的详情,还有相邻的寺洼文化的类似情况,以及周秦遗址与寺洼遗址的关系。同时,我们也更不了解此时秦人的社会、政治结构,以及社会分工等的详情,况且这些因素都处于变动之中。
三、西周晚期——春秋早期秦人诸侯国家的建立及其动力分析
众所周知,在西周晚期到春秋早期,秦人经历了较长的建国过程,最终建立了“秦”这个诸侯国。这个过程,是在西周中期非子之后,到春秋前期武公的时代逐步完成的,秦人在此经历了从大夫到西垂大夫,再到诸侯的过程。按照夏商周断代工程小组公布的年表,若以周宣王早年(前827年左右)立秦祖秦仲为大夫诛西戎算起,到武公十一年(前687年)在杜(今西安南)、郑(今陕西华县)设县为标志,则其间整整经历了140年左右!
我们这样计算,是有原因的。因为秦仲立为大夫,庄公为西垂大夫,再到襄公的“诸侯”身份,实际是秦首领的强制性权力逐渐确立的过程。而有了“诸侯”的身份后,一直到武公时代,这个强制性的权力结构才基本建立,也就是国家的建立。例如与诸侯通聘享之礼、设史官、立县制[10],标志着常设官僚机构的确立;还有成文法的制定,也是作为一个政权不可缺少的。如果把秦祖在“西垂”即周之西部边疆的权威的树立当作秦人国家权力的雏形,是其形成的开始,那么常设“县”一级地方机构,就可以看作作为国家最终建立的标志。此时的秦国,虽然是“诸侯”的身份,但是它却具备了一个国家的基本要素——强制性的权力中心的存在,以及实现这种权力的手段。
地缘因素是构成国家的要素之一。在这个过程中,血缘因素一直存在,但是地缘因素的作用却在增长。先说血缘因素。在本时期的历史中,血缘一直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并没有随着地缘关系的扩大而灭绝,从非子封秦的“续嬴氏祀”到德公与公子白的关系,或许还有白帝等祭祀对象的确立,都可看出个中痕迹。特别是庄公那句“戎杀我大父仲,我非杀戎则不敢入邑”的咬牙切齿的带有浓厚血亲复仇色彩的话语,则是对此时的血缘的存在与作用的一个绝好的诠释。关于地缘因素的增长,我们可居秦人的居地的变化为例。从西周中期的非子时代起,一直到春秋早期,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就是:若非长子而继立,则必迁其居地或都邑,原来的居地仍为长子所居。首先是周孝王欲立大骆的庶子非子为“嫡嗣”,就是为大骆的继承人,遭到长子母家申戎的反对,非子被迫从犬丘迁出居秦,而长子成仍居犬丘;第二例就是庄公长子世父让其“太子”位于其弟襄公,襄公去“都汧”(今陕西陇县一带),世父则也是仍居其父庄公之居地犬丘;第三例是春秋早期武公卒,按理应传位于其子白,白不得立,得立的是武公弟德公,德公于是迁都于雍,白继续居于平阳。
这些由血缘关系产生的继嗣方面的争执,使我们可以看到,西周时期秦人的分化以及在西汉水、渭水流域居地的变迁,血缘因素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但是在血缘与地缘的关系中,血缘关系的地位在发生着变化。诸如非子分居秦这种族群的“分裂”现象,类似于柯恩(R.Chen)所说的聚落或部落发展过程中的“雪球效应”。他认为,当一个酋邦的人口规模达到一定限度时,就会因内部冲突、土地短缺等因而难以管辖而分裂。分裂出去的各个支系建立起自己的聚落,有会沿着相似的方向达到下一个分裂点。但是到了国家的阶段,国家已经具备了组织这种分裂的能力,可能是因为由国王任命的官员取代了部落首领的同志格局,打乱了部落首领依血缘关系的分裂机制[11]。虽然柯恩的这种理论说的是酋邦阶段,而秦人的这种分裂过程已经延续到了建国后,但仍对我们有参考价值。非子之分居秦等三个事件,它们的终结时期,就在武公——德公时代,在德公以后,虽然也有秦贵族的内部争斗,但都不以重新“裂土”为结果。个中原因,来自于此前的武公时代,秦人已经有了常设的中央与地方官员,请注意秦人初设县于邽(今甘肃天水)、冀(今天水西)、杜、郑,都在武公时期!通过一系列措施,秦人的国家机器在武公时代已经基本建立起来,而设县制,可以看作这个过程完结的标志。有了常设的国家机制,显然会对类似的“分裂”事件发生限制作用。所以,从此我们在秦人的历史上就看不到这类事件了。这不但有助于我们理解秦人国家的形成、秦社会的演进过程,也可使我们合理理解所谓的秦早期“都邑”秦、汧、“汧、渭之会”的性质和地位。
秦人在春秋早期建国,这个建国的动力是什么呢?就是说,是什么促使了秦人“诸侯”国家的形成?我们虽然不知道在秦人建国前的准确状态,但是秦人的建国却是实实在在的事情,我们想知道是什么使秦人完成了从前国家阶段向国家的过度。秦人的建国,是比较特殊的,它既与西周前期的“封建”诸侯不同,因为秦与周没有血缘关系;又是西周之后见于史载的由周册命的唯一的重要诸侯国。在叙述秦人建国的动力时,我们首先可根据文献与考古资料,提炼出两个重要的因素:战争与政治。
首先说战争因素。在西方,存在着国家起源战争的说法。早在十九世纪,战争就被许多学者认为是战争起源的动力,如斯宾塞就指出,社会之间的战争产生了政府机构。当今影响较大的则是卡内罗(Carneiro RL.)的战争说。卡内罗以秘鲁河谷的考古分析为例,认为史前聚落因人口增长和耕地短缺而发生冲突,进而发展到频繁的兼并战争,从而形成部落联盟,直到整个河谷被一个最强大的部落联盟统一为止。除此之外,国家产生还有一个条件,就是环境限制,单单战争环境并不足以刺激国家的起源。因为受到攻击的一方会迁往别处,避开自己的强邻。但是,如果被攻击的一方受到环境的限制,无路可退,就很容易被迫组织起来,服从一个权威,向国家发展[12]。卡内罗的战争说告诉我们的是国家起源于战争的实例与可能。秦人国家的产生,与战争也关系密切,根据比较明确的文献记载,秦人在至少在西周中期就在周之边疆,为周保边,西戎“反王室”,也须先过了秦人这一关,所以当戎周矛盾激化时,西戎首先操了秦的老家——西犬丘,并将“大骆之族”灭掉,从此,秦人陷入了长达百年的与戎人的战争中,并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同时收获也是巨大的——秦人因此强大并立国,并最终承担了改变中国历史进程的角色。秦人面临的严重的战争环境,不但在文献中,在考古文物中也有反映。例如在西周晚期到春秋时代的秦文物中,车马器、兵器乃是大宗,这都可看作是战争环境的反应。就是在级别较高的贵族墓葬,甚至大堡子山春秋早期秦公墓M2中,也有铜柄铁剑、青铜剑的发现[13]。同例的还有大家熟知的秦君未即位前所使用的秦子戈、秦子矛等。
战争对秦来说,使之土地扩大、人口增加。秦人不但在战争中驱逐了戎人,夺回了自己的老家西犬丘等地,也拥有了被戎所占领的西周“岐丰”故地,还有大量的周余民。在本次调查的西汉水流域那些周秦遗址中,以西周晚期——春秋早期的遗存最为丰富,文化呈现一个繁荣时期。这些遗物的增多,其实就暗含了人口的增加。可能由于战争,使秦人的物质需求增加,导致生产增长与人口的集中,因为西汉水流域一直是秦人伐戎的大本营之一。这说明,战争可能还是本时期西汉水流域人口增长、文化繁荣的一个原因。在战争中人民需要“组织”,土地人口的增长,也需要一个政府机构,最终都促使了秦国家政权的形成。总之,秦人的立国,与西周后期至春秋前期西汉水流域文化的繁荣过程的同步,决不是偶然的[14]。
关于战争在秦人政权形成中的作用,可以前以提到的“县”设置来为例。此时的“县”,不但军事性质浓郁:首先“县”位于较边远之地,而且本身也是一个包含有周围不大地方的以城邑为核心的军事堡垒。最先设立的四个县,其民大约都不是正宗的秦人——邽、冀乃戎人;杜、郑应是周余民。从各方面看,最初的县,军事性质都是明显的,
虽然如此,由战争而导致的土地扩大、人口集中与增加,也不能必然就导致国家的产生,因为这个情况下社会还可以用其他方式来维系,不一定非要一个政府权力,就如同非子去秦的原因一样,可以靠血缘等因素来维系。秦人或由于战争的作用,须“组织”起来,但却不一定就非得是国家一级的,立国前秦仲为“大夫”、“庄公”为“西垂大夫”,就是最好的例证。因此战争并不是秦人国家形成的唯一原因。在我们看来,战争与政治因素的结合,才可导致秦国的产生。这个政治因素主要来源于周王朝。秦人被迫“组织”、服从“权威”,都与周有关。
作为周王朝的附庸,担负着保卫边疆任务的秦人,从来就没有摆脱过周人的政治影响,秦文化也是在周文化的母体中孕育成熟的。秦人进行的“伐戎”战争,名义上也是为周而战的。周的政治影响主要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使秦人合法地拥有了武力,二使秦国家的政治体系在周人册命的名义下一步一步形成。秦庄公伐戎,周宣王曾给与七千人军队;同时还给了秦首领以大夫、西垂大夫、诸侯的名号。从萌芽阶段起,大约秦人的政治制度都是从周学来的。例如立国前的父系继嗣制度、亲属制度,以及立国后的史官、“聘享之礼”等,无不与周有关(除了县制有首创的性质外)。立国后的制度,大家熟悉,现举立国前的亲属称谓的一个例子,说明秦周制度的渊源关系。
《秦本纪》记载:
庄公居其故西犬丘,生子三人,其长男世父。世父曰:“戎杀我大父仲,我非杀戎王则不敢入邑。”遂将击戎,让其弟襄公。襄公为太子。庄公立四十四年,卒,太子襄公代立。襄公元年,以女弟缪嬴为丰王妻。襄公二年,戎围犬丘世父,世父击之,为戎人所虏。岁余,复归世父。
这里提到了“世父”,从司马迁起,几乎所有的学者都想当然地认为,一如其他秦祖一样,世父也是秦祖名。这其实是错误的。从周人的亲属称谓来看,世父就是伯父,是秦氏当然的继承人,《尔雅·释亲》:“父之晜弟先生为世父,后生为叔父。”《释名》卷二:“父之兄曰世父,言为嫡统继世也。”这个称呼现在还用,所指也是相同的。这里司马迁显然把世父当作秦祖之名了,这应是一个误读,是司马迁误读了《秦记》原文。这个看法的证据就是,世父、襄公共有兄弟三人(最小一个失载),世父为长子,襄公作为秦氏继嗣的位置是他让出来的。这样的误读《秦记》原文的例子,在《秦本纪》中还可找见[15]。如果这个判断成立,则本段文字的初始记录,只能来自襄公子文公时代的记录,因为不但文公称襄公兄为世父与其身份相合,而且,秦人也是自文公时代起,才设立史官记事的。
这个例子说明秦在立国之前,已经在使用周之制度。可见,周制度的浸润、周之“册命”,是秦政治上走向成熟与强大的必要条件。单凭战争对秦社会的刺激,还不足以形成国家层次的社会、政治组织。只有在战争与政治作用共存的情况下,作为国家的要素——合法的军队、官僚政府机构,以及地缘因素的增大等,才可形成。秦人建立的“诸侯”国家的性质,并非国家形成的二个层次中的原生国家(Prsitine State),即纯粹在本地条件下独立形成的,而属于次生国家(Secondary State),即在已形成的国家的外力的推动下,向更高级的社会结构发展而形成的国家,这个作为外力的已形成的国家即是周王朝。
在分析秦人“国家”形成的动力时,战争与政治因素是从文献与考古资料中最容易看到与提炼的两个变量,实际上的因素无疑更多。例如宗教,襄公立国,立畤祭祀白帝,这种宗教行为可能起到了强化国君的权力的作用。另外的一些人们常常关注的可能因素如人口、环境资源、手工业、贸易等,也是需要注意的。如果我们能从不同角度作综合的分析,那么从西周后期到春秋早期秦人的建国过程,就不仅能深化我们对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这段重要历史的认识,也可为我们分析国家起源问题提供很好的个案实例。虽然本文的分析也嫌粗略,但这种尝试无疑是需要的,因为科学的论证需要许多先期的假设。不妥之处,请读者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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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早秦文化联合考古队:《西汉水上游周代遗址考古调查简报》,《考古与文物》2004年第6期。
[2]张天恩:《甘肃礼县秦文化调查的一些认识》,《考古与文物》2004第6期。
[3]哈维兰、王铭铭等译:《当代人类学》第558-585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11月。
[4]童恩正:《人类与文化》第207-208页,重庆出版社1998年12月。
[5]有关师酉簋、询簋最新的年代判定,可参李学勤《师询簋与〈祭公〉》(《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二辑),朱凤瀚《师酉鼎与师酉簋》(《中国历史文物》2004年第1期),二人说法的相异点,在师询簋与询簋年代的判定上,李学勤认二者年代分别是恭王元年、十七年;朱凤瀚认为是夷王元年与厉王十七年。在此基础上,二人关于师酉与师询关系的先后判定,也恰好相反。
关于本时期陇山东西考古学文化谱系的划分,参张天恩《早期秦文化特征形成的初步考察》,秦俑博物馆编《秦文化论丛》(第十辑)。
[6]钱杭:《在地缘与血缘之间》第82-109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
[7]在春秋以来山东诸侯眼中的“秦人”,也就是本地区——甘肃东部和关中地区的居民。《史记·高祖本纪》:集解引如淳曰:“时山东人谓关中为秦中。”《汉书·高帝纪》颜师古注:“秦中,谓关中,秦地也。”凡此可说明这个看法。
[8]史党社:《秦人早期历史的相关问题》,《秦文化论丛》(第六辑)。
[9]《诗·采薇》序说:“(文王)西有昆夷之患,北有猃狁之难”;《后汉书·西羌传》等记载戎狄“不贡”穆王征犬戎事。
[10]虽然这个“县”还属于县制的初级阶段。参周振鹤《县制起源三阶段说》,收入《周振鹤自选集》第1-15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1月。
[11]转引自陈淳《早期国家之黎明》,《东南文化》1999年第6期。
[12]Carneiro RL.A theory of the origin of the state.Sience,1970,169:733-738.
[13]戴春阳:《礼县大堡子山秦公墓地及有关问题》,《文物》2000年第5期。
[14]这个文化繁荣的现象,并不止于西汉水流域,在渭河流域可能同样存在,例如毛家坪遗存中的遗物种类,在西周后期也开始产生变化。参甘肃省文物工作队、北京大学考古系《甘肃甘谷毛家坪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87年第3期。
[15]梁玉绳《史记志疑》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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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关于考古-秦人历史新探——从西汉水流域新近的考古调查说起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