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羲批评郡县制的原因
黄宗羲是被誉为“中国思想启蒙之父”。他主张“天下为主,君为客”的民主思想,认为一个王朝的主人应该是人民百姓而不是君王。反对“家天下”的皇帝世袭制,认为一个国家的兴盛衰弱不在于帝王家,而是由百姓的决定的。
黄宗羲
郡县制的最主要的特点就在于帝制,即皇帝世袭制。它维护的主要的是统治者阶级的利益,这与黄宗羲的基本主张不符。他在其著作《明夷待访录》中,向世人阐述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弊端,向人们传递民主治国的优势。他认为一个国家设立君主的原因是为了让君主承担使国家兴盛的责任,他主要的任务是为百姓服务。而封建帝制中的君主维护的主要是自身的利益,将百姓当作他们的奴仆,百姓的地位低下,是国家的弱势群体。君主只行使了他的权利,却没有尽相应的义务。
黄宗羲反对苛政重税,他认为一个国家不应该对百姓设予严重的赋税。国家应该对不同地区设置不同的赋税标准,比如土地一块肥沃而另一块贫瘠,如果对这两块土地征收同样的赋税,那么就会造成百姓的负担一平均。他主张赋税的标准应该是以最低等的百姓的生产为标准,其次百姓生产什么就缴纳什么,不要硬性规定百姓缴赋。根据土地的质量等级不同,征收不同的税赋,不要一以概之。然而秦始皇以吏为师,百姓要承担极其繁重的税赋。
秦始皇郡县制
郡县制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盛行于秦汉时期,在出现郡县制之前都是实行分封制,在古代中央给皇亲贵族,功臣子弟或者前朝移民分封领土和统治权,相当于是各自为王的封建制度。这种分封制到最后就出现了一个弊端,那就是间接壮大诸侯称霸的机会。秦始皇上台后,废除了分封制,建立了郡县制。什么是郡县制呢?
秦始皇郡县制模型图
郡县制就是以郡统治县,设立郡县这两个行政区域来管理的一种制度,郡县制的出现和盛行消除了分封割据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加强中央集权,皇帝的权利更大了,能直接控制各个地方的行政制度。
郡县制的推行与盛行对于秦始皇开创的高度集权国家有着不可撼动的地位,郡县制从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渗透并起着一定的作用。郡县制早在战国时期就已经被提出,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就毫不犹豫的采取了这项举措,将这有效的行政管理体系运用在这个封建王朝上,当郡县制一提出受到了各方的反对,他们对于此有着不同的意见,但是秦始皇没有受他们的影响,他依然坚定着自己的原则,毅然执行,也是有着这一份决心与毅力,终于让郡县制在历史上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也宣告着世人,秦始皇成功了。
郡县制的推行告诉各诸侯不能在世袭了,郡守,县长等职位都要由皇帝亲自任命,这种制度有效的加强了中央集权,不仅让政治稳定更让经济快速发展。
郡县制的特点
郡县制取消了西周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分邦建国的分封制,实行由中央到地方的直线管理模式,国家的所有政务都要交由皇帝处理,所有的权利都集中于皇帝手里,是皇帝拥有绝对生杀大权的开端。
郡县制
郡县制是“家天下”的皇帝继承制的保障,由它开始,中国开始进入一家之姓的时代,帝王之姓之名在民间是不允许被使用的,因此在古文上就出现了许多的通假字与借义字,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文化的发展。整个国家都归属于帝姓,皇帝是世代沿袭的,在国家中拥有最高的统治权,极易造成某些帝姓子弟不学无术以权压人。在这样的朝代里,一个人的出身就显得尤为重要,等级差异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