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古罗马帝国,相信大家都非常的熟悉了。在欧洲古代,古罗马帝国曾是当时欧洲最强大的国家,其国土面积一度涉及到整个欧洲范围,算的上是当时世界上的超级大国。期初罗马仅仅只是意大利半岛上的一个小小的部落,那么古罗马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昌盛的呢?古罗马崛起的秘诀是什么?现在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没有人在其性情上会如此狭隘或冷漠,乃至不想去探究罗马人究竟是利用何种方法,以及在何种政府体制之下,在不到53年的时间,将几乎整个人类所居住的地方都纳入他们的统治,这是人类历史上无与伦比的成就。”—波里比阿
这是一个战败者对胜利者心悦诚服的赞美。波里比阿不是罗马人,他的故乡在希腊,他是罗马人的俘虏。波里比阿写过一部名著,叫《历史》,此书的英译本和中译本均改名为《罗马帝国的崛起》,这是为了突出书里的主题。这本书记录了从公元前264年到公元前146年之间的历史。在这段时期,罗马与迦太基名将汉尼拔苦战多年,最终摧毁了迦太基。罗马军队东征西伐,在西边征服了西班牙,在东边灭了马其顿、科林斯,控制了整个希腊。地中海上,已经无人能够与罗马抗衡。罗马帝国的基业,正是在这一时期奠定的。
罗马的崛起
如果我们把时光倒回到公元前4世纪末到3世纪初,我们能够看到,地中海世界呈现出一派“大众创新”的盛况。在这个“创业板”上有很多明星,“罗马公司”绝对排不上号。
当时地中海世界的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特色。斯巴达是希腊世界里最骁勇善战的国家,它的风格是坚持主业,不断做减法。雅典算是后来居上,雅典的海军很厉害,但陆军不行,但雅典工商业发达,而且善于和其它城邦国家结盟。雅典的优势是审时度势,整合资源。当时也有“黑马”。亚历山大大帝只用了13年的时间,就把一个原本偏僻无名的小国马其顿,打造成一个“市值第一”的帝国。但亚历山大的帝国其兴也勃,其亡也忽。
公元前323年,年仅33岁的亚历山大在巴比伦发高烧身亡,庞大的帝国随之分崩离析。他的两个部将,托勒密和塞琉西,分别占据了埃及和叙利亚,成功地“借壳上市”。马其顿王国的本部经历了60多年的动荡之后,通过安提柯二世的重组,也逐渐稳定下来,业绩还算可以。如果我们再往地中海南边来看,还有一个强国叫迦太基。迦太基凭借海上优势,雄踞西地中海,规模不断扩张。
当时,几乎没有人会想到在意大利半岛上一群逃亡者建立的罗马,才是这一地区最终的王者。罗马人自称是特洛伊英雄埃涅阿斯的后代,事实上,这不过是一群打家劫舍的土匪,因为光棍太多,没有姑娘,他们就去抢夺、强暴附近撒宾族的妇女。公元前509年,罗马进入“共和时期”。从公元前5世纪初开始,罗马先后战胜了附近的一些部落,成为意大利半岛上的霸主。之后,罗马不断扩张。按照波里比阿的说法,从公元前220年到公元前167年,是罗马扩张的关键时期。
罗马的成功秘诀
我们讲一个公司为什么会成功的时候,往往会关注这个公司推出了什么“爆品”,这是在技术层面来看公司的成败。从战术上看,波里比阿也讲到了罗马的创新。比如说,迦太基的海军力量更为强大,罗马军队则擅长陆战。于是,罗马军队发明了一种特殊的装置,绰号“乌鸦”,其实就是装在船头的一套活动舷梯。当罗马的战船和迦太基战船相撞之后,罗马战船就会放下“乌鸦”,一个巨大的梯子从天而降,落在迦太基战船的甲板上,而且能牢牢地把两船固定在一起,罗马士兵乘机登上迦太基战船,短兵相接,如履平地。这一“秘密武器”一下子扭转了罗马和迦太基在海战中的优劣对比。
但是,我们看一个公司,如果再往深层次看,是要看公司治理。如果我们看一个国家,也要看其体制。在波里比阿看来,罗马在政治体制上的优势是其迅速崛起的最重要原因。波里比阿描述了一种政治周期:最早是贤明的国王,建立的是王权政治。人们之所以推选国王的后代当权,乃是因为相信他们会和先王有着一样的胸襟和气度,但“王二代”往往令人失望,可能是昏君,甚至会出现暴君统治。于是,就会进入政治周期的第二个阶段,即贵族政治。一个社会中最有地位的贵族们会起来驱逐暴君,建立贵族统治。好景不长,贵族统治逐渐腐败,又会蜕化为寡头统治。
被统治者的失望最终变成了绝望,他们会赶走贵族,建立民主政治。民主政治一样会滋生蠹虫,人们会习惯慷他人之慨,觊觎邻居的财富,民主政治又沦为暴民政治。总结一下,王权政治会变成暴君统治、贵族统治会变成寡头统治、民主政治会变成暴民统治,每一种体制都可能会变成自己最糟糕的样子。但在波里比阿看来,罗马的政治体制却融合了王权政治、贵族政治和民主政治的优点,是最优秀的宪政典范。执政官手握大权,但却要向元老院汇报。元老院决定财政收支、诉讼外交,但也会受到平民大会的节制。
波里比阿的描述有一定的道理,但历史的真相更为复杂。不过,我们要注意到罗马体制的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即“分享管理”。这种制度的关键是罗马的公民权。迦太基财大气粗、大量依靠雇佣军,罗马军团则主要由公民和意大利联盟的友军组成,军心更加稳定,士气更加高涨。
如果再仔细去看,罗马的公民权也分不同的等级。与罗马结盟的意大利其它邦国,或因战败而臣服罗马的人民,能够享受到的权利是有差异的。罗马城外的公民因居住偏远,实际上无法行使其公民权;罗马在外建立的拉丁殖民地的居民,只享受部分的公民权,只有移居罗马之后,才能享受充分的公民权;拉丁殖民地的当地精英,可以被赐予罗马公民权,以此吸纳地方精英;与罗马结盟的意大利和希腊的部落或城邦,与罗马分别订立不同的条约,打仗的时候要出兵,有了战利品也可以分一杯羹。正是借助这样的“分层管理”体制,罗马才能对其盟友“分而治之”。在对外扩张的战争中,罗马俨然是最大的股东,享受到最多的好处,其他意大利联盟的成员则好似小股东,也能利益均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