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文字狱,大概是新的政权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而施行的一种政治手段,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统治阶级看似是在巩固自己的政权,而实际上这是一种对人思想的统治,形成统治者想要的意识形态。文字狱历来都有,先来看看什么是文字狱?
文字狱是指封建社会统治者迫害知识分子的一种冤狱。皇帝和他周围的人故意从作者的诗文中摘取字句,罗织成罪,严重者会因此引来杀身之祸,甚至所有家人和亲戚都受到牵连,遭满门抄斩乃至株连九族的重罪。文字狱历朝皆有,但以清朝最多,据记载,仅庄廷鑨《明史》一案,“所诛不下千余人”。从康熙年间到乾隆年间,就有10多起较大的文字狱,被杀人数之多可想而知。
所谓文字狱,也称文祸、笔祸,都是因文罹祸,因文字而遭牢狱之灾。但如果仔细考究,文字狱的“文字”可谓千奇百怪,无奇不有。
最常见的“文字”是诗,此类冤案也称“诗案”、“诗祸”。历史上最有名的诗案,当属“乌台诗案”,主角是北宋大文豪苏轼。苏轼对王安石的改革有看法,在诗里发了点牢骚,结果被那些想拍王安石马屁的“新进”御史们嗅出对改革不满的意思,被认为“包藏祸心,诽谤谩骂”,于是被捉到“乌台”。苏轼最终在监狱里关了四个月后被贬谪到远离政治中心的黄州,这还是皇帝没有轻信那些想置他于死地的人,从轻发落了。清代许多文字狱就是此类“诗案”,如康熙五十一年(1712)陈鹏年“重游虎丘”诗案、雍正四年(1726)钱名世以诗谄附年羹尧案、乾隆二十年(1755)胡中藻《坚磨生诗钞》案,等等。
其次常见的“文字”是文章。文章汇集成书,就是文集。因文集、专著中某一篇文章或几篇文章而遭遇文字狱,在清代不胜枚举,其中比较著名的案例是康熙后期的戴名世《南山集》案。戴名世是安徽桐城人,是当时的著名学者、作家,史学、文学的成就都很大。他的学生尤云鹗把自己抄录的戴名世所写古文百余篇汇集成书,取名《南山集偶抄》(即《南山集》),刊刻出版,大受欢迎。康熙五十年(1711年),左都御史(相当于现在的监察部部长)赵申乔弹劾戴名世。刑部官员从《南山集》中找到一些“罪证”,包括文集所录一封戴名世给弟子的信中讲到应该承认南明弘光、隆武、永历三个政权,这自然触犯了满清政权的正统性,属于大逆不道。该案牵连人数达300人之多,戴名世的所有著作被列为禁书,全部烧毁。
另一种比较容易惹祸的“文字”是史书,此类案件也称为“史案”、“史祸”、“史狱”。历史上较早的比较典型的“史案”是北魏的崔浩在写北魏拓跋氏开国史时,揭露其野蛮杀戮行径,结果被认为“暴扬国恶”,其本人及姻亲皆被夷灭五族。清代的著名文字狱中,康熙年间的庄氏《明史》案即是因修史书而起。
诗文、史著成为“文字狱”的主角是有逻辑可寻的。中国古人讲诗以言志、文以载道,而读书人以治国平天下为己任,所谓的“志”、“道”很难脱离政治,诗、文既要承担言志、载道的重任,也就不可能不涉政治。然而政治险恶,所以需以隐讳的方式去谈,同时也养成了中国古人从诗文中揣测深层意蕴的习惯。这种习惯的恶性发展,文字被曲解原意、无限引申,就成为罗织罪名的工具,很容易就演变成文字狱。史学方面,中国古代另有一种秉笔直书的传统,而当权者往往不希望真相被公开、丑行被公布,秉笔直书让其丢脸,犯其禁忌,也很容易发展成文字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