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的战争总动员:是否靠抓壮丁 (2)

百万壮丁从何而来

抗战时期的征兵宣传有很多种,但大多简单明了。例如最常见的征兵令上就简单明了地印着“家有壮丁,抗日出征,光宗耀祖,保国卫民”十六个大字。此外征兵宣传海报也是以图为主,文字为辅,因为在当时的兵役法中,在校读书的学生可以暂缓兵役,故而不在征召之列,征兵对象主要还是农村青年。

在以农村人口为主的中国,吃苦耐劳、身体健壮的农民是兵力的主要来源。不过宣传与动员是一回事,实际收到的效果又是另一回事。大多数人并不认为自己有“义务”参军,逃避兵役的现象十分普遍,因此便有了“抓壮丁”的现象。

国民政府的战争总动员:是否靠抓壮丁

1933年颁布的《中华民国兵役法》中,第三条规定:“男子年满十八至四十五岁,在不服本法所定之常备兵役时,服国民兵役,平时受规定之军事教育,战时以国民政府之命令征集之。”这条法令就是国民政府抓壮丁的主要法律依据。当时华北及华东已沦陷,抓壮丁的现象基本发生于西南地区,而其中又以人口最多的四川一省最为普遍。

建川博物馆馆长樊建川介绍当时四川抽丁的情况说:“当时是家里面两丁,两个儿子去一个,三个儿子三丁抽二,去两个。五丁,五个儿子抽三,去三个,就是这样去的。”据蒋纬国编著的《国民革命战史抗日御侮》显示,抗战八年,全国总共征募壮丁13558493名。其中,四川八年总计征得壮丁2578810人,居全国各省之首,为全国同期征募壮丁总数的1/5以上。除四川外,云南、广西、贵州等大后方省份均以超出征兵极限的负荷,为前线补充兵源。

强征过程中,官僚与百姓之间难免发生种种矛盾,部分地方官,尤其是保甲长利用这一名目为非作歹、买卖壮丁、鱼肉乡里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这就让本身对征兵制有抵触情绪的老百姓更为反感,“抓壮丁”很快就成了贬义词。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抓壮丁》中有那么多讽刺官僚与当局的情节,对抗战的大背景反而鲜有表现了。

在真实的历史上,老百姓对抗兵役制度的手段也更为残酷和激烈,为了让儿子逃避兵役,许多父母将儿子右手的食指砍断,使其因无法扣扳机而达不到征兵的“体检标准”,对于有的父母而言,宁可让儿子终身残疾,也不愿让他们上战场后一去不回。

国民政府的战争总动员:是否靠抓壮丁

不过,也并非所有人都选择以这样一种极端的方式来逃避兵役。相反,有相当多的“壮丁”是因种种遭遇而选择主动参军抗日。例如笔者所寻访的贵阳籍第8军老兵谭祖幼是因谋生的地方被日机炸毁,失去了饭碗,愤而从军;赫章籍的老兵陈友礼参军时年仅12岁,本不符合征召年龄,但他一方面受到抗日宣传画影响,一方面为了“有口饭吃”,故而选择参军;河南籍老兵谷克达本是学生,因家乡被日军占领流亡在外,有家不能归,遂从军抗日。

在建川博物馆中,有一面震撼人心的“死”字旗,那是川军战士王建堂出征前,他的父亲送给他的一面白色的大旗,旗帜中书有一巨大的“死”字,右侧书“我不愿你在我近前尽孝;只愿你在民族分上尽忠”。左侧书“国难当头,日寇狰狞。国家兴亡,匹夫有分。本欲服役,奈过年龄。幸吾有子,自觉请缨。赐旗一面,时刻随身。伤时拭血,死后裹身。勇往直前,勿忘本分”。同样是四川籍的远征军将士吕金海,他牺牲后,日军从他身上搜出一封父亲写给他的家书,今日读之亦令人动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