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抓壮丁”,不少人会联想到那部操着四川方言的实景剧《抓壮丁》。剧中以王保长为代表的“国民党官僚”到处抓青壮男丁充军,鱼肉乡里,并由此产生的一系列闹剧。但若提及“十万青年十万军”,让人看到的又是青年学子慷慨激昂,投笔从戎,奔赴抗日前线的热血场景。难以想象,这两幕截然不同的场景都出自同一个源头,那就是国民政府的战时征兵制度。
势在必行的战争总动员
成年男子曰壮丁,在抗战期间,这一词多指农村的男性青年。从1937年开始,抓壮丁的现象就普遍存在于西南地区,但要了解当时为何要抓壮丁,首先得了解当时国民政府实行的兵役制度。一般情况下,兵制分为 “募兵制”和“征兵制”两种,顾名思义,募兵制是指以金钱为报酬招募的士兵,征兵制则是要求在一定条件下的国民,必须有其从事军职的义务。例如秦朝时法令规定从16岁到60岁的男子,无论贵贱,都必须服兵役两年;西汉初年就规定年满20岁的男子都要在官府登记,从23岁起服兵役两年,这些都属于古代征兵制的范畴。
近代中国,自晚清开始实行的就是募兵制,无论是朝廷的正规军,还是地方编练的民团武装,招兵买马都是以金钱为手段,当兵的人也无非是冲着军饷和吃粮而去投军。例如清末时袁世凯编练新军,因部队待遇远高于其他军队,报名者趋之若鹜,袁世凯也设置了相应的考核系统来选拔官兵。到了民国初年,军队沿用的依然是募兵制,尤其在后来军阀混战之时,谁有钱谁就是有兵,有兵就是大帅,就可以当割据一方的土皇帝。这种现象一直到20世纪30年代才发生变化。
北伐战争之后,中国的形势已出现许多新的变化,尽管此时蒋介石在形势上统一了中国,但军阀割据,中央政令不通的现象依然存在。不过对国民政府而言,更为致命的是日本的步步紧逼。1931年,日本关东军制造九一八事变,1932年又发动一•二八事变,1933年爆发长城抗战……形势日益严峻,中日之间的全面战争已不可避免。
为应对未来的战争,国民政府在政治、军事、经济等各方面都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中包括1933年6月17日发布的《中华民国兵役法》——这部兵役法的第一条即为“中华民国男子,服兵役之义务,依本法之规定。”(1936年正式实施)这意味着自清代以来的募兵制走向终结,征兵制即将开始实施。
不过以当时的中国人,尤其是农村人口的基本文化素质而言,大多对民族、国家等概念的认知非常模糊,在此情况下实行征兵制必然会引起民间很大的抵触情绪。但另一方面,征兵制又是在中日之战一触即发的情况下,没有办法的办法,它更像是一场势在必行的“战争总动员”。
抗战初期,经过了淞沪、太原、南京诸多大战、恶战之后,中国官兵损失44.7万人;从南京失陷到徐州会战,官兵损失接近60万人。仅在抗战第一年,兵员折损就超过100万人。国民政府精心编练的调整师(德械师)也在抗战的前4个月里几乎伤亡殆尽,巨大损失远远超出国民政府的预计。战事仍在继续,并且必然是一场持久战,为补充兵源,国民政府需要在抗战大后方发起一场“战争总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