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事件”,发生于1947年2月28日,是台湾人民反专制、反独裁、争民主的群众运动。
1947年2月27日,国民党军警在台北打死请愿减税的商贩。1947年2月28日,台北市民罢市、游行请愿,又遭国民党当局的镇压,激起了民众的愤怒,爆发了大规模武装暴动。几天之内,暴动民众控制了台湾省大部分地区。台湾省行政长官陈仪急电南京求援,国民政府调驻守上海的21军在基隆登陆,进驻台北,对群众进行大规模镇压,运动最终失败。
日前,关于台湾二二八事件,不少历史真实遭到曝光,武林军事今日揭秘台湾二二八事件真相:还原历史的另一半。
二二八事件
二二八事件,不止本省人受害,外省人也同样遭到残酷的暴力侵犯
近日,马英九在出席“二二八事件”68周年纪念仪式时,再次表态要“努力弥补家属的创痛”;与此同时,一些“独派”人士,则跑到台北的“中正纪念堂”,再次上演向蒋介石塑像泼墨的戏码。这种冲突的出现,与“二二八”的历史真相长期受到政治操弄,有极大的关系。
所谓“二二八事件”,简言之,即:1947年2月27日,政府缉私人员,在台北打伤一卖烟妇女,引起民众骚乱,并发生枪击血案。主政台湾之行政长官陈仪,未能妥善处理,致骚乱蔓延全岛。3月8日,国军登陆台湾,实施武力镇压。
诚如学者杨天石所说,“二二八事件”,具有反抗暴政与民众骚乱的双重性质。前者,系指台湾民众对陈仪的治台政策——政府专卖、贸易公营——长期不满。后者,则系指“运动”所至之处,不独政府机关受到冲击,许多普通民众也惨遭不幸,这些受害的普通民众,既有本省人,也有外省人。但自台湾戒严以来,本省人在事件中受到的伤害,获得了官方与民间的高度聚焦,外省人所遭遇的不幸,则长期湮没不彰。
譬如,史料显示,在台北,3月1日,“街头的人很少,有些暴徒乘着车辆,少数拿着石子、石块、木棒向公署乱掷,后来则增加为拿小手枪、手榴弹的攻击”。台湾各地县政府、警察局都被民众围攻。甚至“本省人用以前国军集中日本人的方式,来集中大陆人……本省人每餐就给馒头或小小的饭团吃”。在高雄,3月3日,“早上到菜市场买菜的士兵、外省人士,及妇女均被殴打。时至下午,大批暴徒集中市政府前广场与高雄火车站前广场,挥舞武士刀……”,与驻军发生对峙。事件中,有些暴徒十分残忍。有记者目击,“一数岁之儿童随其母出街,途遇暴徒,用刀将其母之嘴割裂至耳……其子被用力扭转面部倒置背后,实时气绝毙命……”
据事后各单位向台湾警备司令部的汇报,在国军抵台之前,外省人共有470人死亡或失踪,2131人受伤。政府财产损失1.4亿台币,私人财产损失4.7亿台币。而依照二二八基金会的补偿记录,本省人死亡673人,失踪174人,1237人受到其他伤害。可见,外省人与本省人同是事件的受害者,其程度相当,并未发生所谓外省人对本省人的大规模“屠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