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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隋文帝杨坚老家是哪里人
- 本文体现了隋文帝怎样的治国思想
- 隋文帝厉害还是隋炀帝
- 隋文帝和靠山王什么关系
- 隋文帝修订法律的原因
杨坚(541年7月21日-604年8月13日),即隋文帝(581年-604年在位),汉族,弘农郡华阴(今陕西省华阴市)人,汉太尉杨震十四世孙,隋朝开国皇帝,中国古代著名的政治家、战略家。
杨坚鲜卑小字为那罗延(金刚不坏),鲜卑姓氏为普六茹,为其父杨忠受西魏恭帝所赐。后杨坚掌权后恢复汉姓“杨”,并让宇文泰鲜卑化政策中改姓的汉人恢复汉姓。
大定元年(581年),杨坚受北周静帝禅让为帝,改元开皇。杨坚在位期间,军事上攻灭陈国,成功地统一了严重分裂数百年的中国,击破突厥,被尊为“圣人可汗”;内政方面,开创先进的选官制度,发展文化经济,使得中国成为盛世之国。开皇年间,隋朝疆域辽阔,人口达到700余万户,是中国农耕文明的辉煌时期。
在美国学者迈克尔·H·哈特1978年所著中《影响人类历史进程的100名人排行榜》排行第82位。
本文体现了隋文帝怎样的治国思想1、治国思想
①政治上。大隋朝建立以后,在政治、经济等制度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在中央实行三省六部制,将地方的州、郡、县三级制改为州、县两级制,地方官吏概由中央任免,由此巩固了中央集权。
②军事上攻灭陈国,成功地统一了严重分裂数百年的中国,击破突厥。
2、人物简介
隋文帝杨坚(公元541年7月21日-公元604年8月13日),隋朝开国皇帝。汉族,弘农郡华阴(今陕西省华阴市)人,汉太尉杨震十四世孙。鲜卑小字为那罗延(金刚不坏),鲜卑姓氏为普六茹,普六茹鲜卑姓氏是其父杨忠受西魏恭帝所赐的。后杨坚掌权后恢复汉姓“杨”,并让宇文泰鲜卑化政策中改姓的汉人恢复汉姓。
3、主要功绩
杨坚在位期间,军事上攻灭陈国,成功地统一了严重分裂数百年的中国,击破突厥,被尊为“圣人可汗”;内政方面,开创先进的选官制度,发展文化经济,使得中国成为盛世之国。开皇年间,隋朝疆域辽阔,人口达到700余万户,是中国农耕文明的辉煌时期。
隋文帝厉害还是隋炀帝隋文帝厉害。
隋文帝,汉太尉杨震14世孙,其父死后世袭爵位。隋朝开国皇帝,在为36年,在位期间,攻灭陈国,统一了分裂数百年的中国,击败突厥,开创官员选拔,发展文化经济,使中国成为盛世之国。
隋炀帝,隋文帝次子,在位14年。在位期间,开创科举制度,修大运河,建东都洛阳,连年的战争,滥用民力,致民变四启,荒淫无道,天下大乱,直接导致了隋朝的灭亡。
在中国历史上,隋朝尽管只存在了50多年,但对中华文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科考制度,使的天下的英才,有了为国效力的机会。修建的运河,是在清代洋务运动之前,全国主要的运输通道。
如果将两人相比较的话,隋文帝,乃一代明君,是励志的代表人物。而隋炀帝,乃一代暴君,是中华文明教育的反面人物。
隋文帝
隋文帝结束了南北朝分裂,实现了统一。修定刑律和制度,使适合于南北统一后的中国。在中央实行三省六部制,将地方的州、郡、县三级制改为州、县两级制,由此巩固了中央集权。多次减税,减轻人民负担,促进国家农业生产,稳定经济发展。而隋炀帝开凿大运河虽有功绩,但三征高句丽,下江南,修行宫,劳民伤财,最终成亡国之君
隋文帝和靠山王什么关系杨林是隋文帝的弟弟杨林,字虎臣,《说唐全传》及相关评书人物,隋文帝杨坚的弟弟(一说叔叔),“兴隋九老”之一,为隋王朝的建立与统一立下了汗马功劳,被封为靠山王。杨林武艺高强,手持一对囚龙棒,名列隋唐第八条好汉。后在隋王朝统治频临瓦解之际,杨林设计做最后殊死一搏,事败,被罗成回马枪挑死。
隋文帝修订法律的原因一方面,隋文帝作为雄图大略的政治家,北周既不能统一天下。又迅速走向腐败而亡国,其历史教训需要总结,以为借鉴,从而励精图治,以适应长期分裂的祖国的统一和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
另一方面,随着隋朝的建立和巩固,阶级结构、阶级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自为以杨氏为首的汉族关陇士族集团和汉化的鲜卑族士族集团,以及北齐灭亡后降周的(太行)山东士族集团和南朝灭亡后降隋的南方士族集团,虽然失势没落。
毕竟还在各地政治上经济上有着相当大的实力和影响,仍然是新的统治集团营垒中一个不能不依靠的组成部分,在新政权内部需要给他们一个适当的位置;同时,他们还仍然占有很多部曲、奴婢,荫庇着众多的附户、荫户、浮客,严重地影响着政府的赋役财政收入,需要清理和整顿。
此外,一般庶族地主以隋统一后政治形势为契机,经济力量在迅速增长,也要求相应的政治地位。
农民是基本群众,是地主阶级及其地主阶级政权剥削的基本对象。
要调动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就必须缓和地主阶级与农民之间的阶级矛盾,其中最根本的是既要地主阶级能够接受,又要减轻剥削。
隋文帝出于顺应这种新的形势要求。在政治上、经济上进行了一系列的整顿和改革。
首先,他汲取了北周法度无常导致的政治腐败和亡国的教训,深感执政必须宽简刑罚,以常法治国,才能笼络人心,稳定社会。因此,他即位后对法律进行了改革,尤其是摈弃了各种残酷的死刑执行方法。
其次,隋文帝在制定《开皇律》时召集了当时的顶级人物,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又立即进行修订,显示了他对法律建设的重视。初定颁布的《开皇律》条文较多,隋文帝认识到新律仍过于严密,不符合他主张的“除苛惨之法,务在宽平”的指导思想,于是又召集纳言苏威等一众高级官员进行修订。最终,三分之二的条文被删去,保留下来的仅有五百条,真正做到了他想要的“大崇惠政,法令清简”。
总之,隋文帝修订法律的原因包括汲取北周亡国的教训、实现宽简刑罚以稳定社会、以及简化法律以符合“除苛惨之法,务在宽平”的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