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军吃人肉!明末清初清军守城吃人肉充饥始末

  明末清初在广东新会曾发生过一场战争,围城中很多平民百姓被军人杀死吃掉,其有关情况相对来说被记载得比较具体详细,现在阅读到这些记载,仍然令人感到恐怖寒心。战争中被围军队因粮尽缺食而吃人肉以填肠充饥的事,在古时候常有发生,至于其具体情况怎样,则少见有详细记载。

  1654年,原是张献忠部将的李定国,率军到广东与清兵进行多次交战,屡屡取胜。春夏期间,李定国军队的势力扩展至雷州、廉州,又先后攻克罗定、新兴、电白、阳江、阳春、高州等地,并将新会包围起来,长达半年之久。
大约有7万人被吃?

  直到该年年底,由于清军不断增调援兵前往解围援救,形势对抗清部队不利,李定国才撤围离去。驻守新会的清军在此段长达半年的被围期间,坚守危城,顽强抵抗。

  当城内粮尽缺食时,将官下令屠杀居民,让军人吃人肉以充饥肠,大约有七万多人成为了牺牲品。明末遗民屈大均在《皇明四朝成仁录》卷十二《异姓亲王死事传》中对永历八年(1654年)发生的此事作了记载:

  “定国至高明,擒敌将郭虎、杜豹,遂围新会。久之,城中食尽,略人为脯,死者男女七万余。人谓旦夕必降,按兵以待。”

  屈大均另在《翁山诗外》卷四“四孝烈”诗的序文,以及《广东新语·女语》“四孝烈”章中,还记述了几则当时清军杀人取肉以食的具体事例。《广东新语》云:

  “岁甲午(1654年),新会县被围,城中粮尽,守将屠居人以食。有莫氏者,诸生林应雒之妻,姑将就烹,莫请于兵曰:‘姑老矣,肉不可食,妾幸膏腴,可以供君大嚼也。’兵从之,姑得释,而莫就死。有李氏者,兵欲食其夫,哭拜曰:‘吾夫五十无子,请君食我。’杀之,以首还其夫,使葬焉。

  有梁氏女者,其父诸生学谦,女年十一,请代父死,兵不忍杀。女谓兵曰:‘君以女儿身小,不足以充一饱乎?’将夺兵刀自刭,兵乃杀之。诸生吴师让妻黄氏,亦代夫死,兵哭而杀之。是为新会四孝烈。”

  从这段记载可知,那些被杀以充盘餐之物的人,主要是那些没有战斗能力的老弱者和妇女。值得注意的是,那些将要被杀的人中有的竟然还是有身份地位的人,他们可以由地位低下之人去替代其身。

  战争中人的生命本来就毫无保障,将官随意斩杀屠戮下属及平民乃是极为平常之事。有身份地位的人尚且要被杀食,一般的平民百姓,那就更如同牲畜一般任由将官随意宰杀了。

  可以想象,那大规模杀人食人的场面,无辜居民被残暴地斩杀肢解烹煮,其情景是多么悲凄惨烈,多么血腥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