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为臣子为奴才的最高荣誉称号,不是三眼花翎,也不是黄马褂:三眼花翎就是贝子贝勒们闹着玩的东西,亲王郡王对此不屑一顾;黄马褂其实就是大内侍卫的制服,即使寸功未立,他站岗放哨或者随扈皇帝出行,都必须穿上黄马褂。
在清朝极少有人得到的殊荣,是“紫禁城骑马”。我们熟知的清朝第一贪官和珅和致斋(钮祜禄氏),就曾获得此项殊荣,但是我们不要以为受赐紫禁城骑马,就可以跑到皇宫大内撒欢,如果和珅敢驾车或骑马进皇宫,没准儿会被乾隆下令、乾清宫侍卫动手,活活打断和珅的双腿。
事实上和珅也就是因为肆无忌惮地在紫禁城骑马撒欢儿,而丢了身家性命。
那么超品公爵和珅受赐紫禁城骑马,这是什么待遇?能驾车进皇宫吗?如果他驾车进皇宫,会不会被乾隆打断腿?这就是咱们今天要聊的话题。
在聊紫禁城骑马之前,咱们先来看看被满汉朝臣视为毕生追求目标的黄马褂三眼双眼花翎在皇帝和八旗贵胄眼里有多不值钱。据当时礼亲王昭梿《啸亭续录》记载,“凡领侍卫内大臣,御前大臣、侍卫,乾清门侍卫,外班侍卫,班领,护军统领,前引十大臣,皆服黄马褂。”
至于三眼花翎,那是乾隆可以随便拿来给自己家小孩子玩儿的:“顺承勤郡王泰斐英阿以充前锋统领故,向上乞花翎,上曰:‘花翎乃贝子品制,诸王戴之,反觉失制。’傅文忠代奏:‘某王年幼,欲戴之以为美观。’上始许之。因并赐皇次孙今封定王者三眼翎,曰:‘皆朕之孙辈,以为美观可也。’”
这段话不用翻译,读者诸君都能看懂:三眼花翎,是乾隆送孙子的玩具。
至于紫禁城骑马,当时也叫赐朝马:“国朝(清朝)定制,王、贝勒、贝子皆乘马入禁门,至景运门下骑,诸大臣一仍明制(还是步行)。乾隆中,上念诸臣待漏入直,每遇风雪,徒步数里,甚为颠蹶,因特许诸阁臣乘马入内,以示荣宠。嘉庆己巳,上特旨诸大臣年逾七十者,赐肩舆入直,尤为旷典云。”
这就是说,即使是赐紫禁城骑马的特权人物,到了一定的地方,骑的牲口也得留下——和珅就是因为没有执行这个标准,随便乘马到紫禁城撒欢,结果被嘉庆取了顶戴花翎和性命。
根据和珅的履历,基本就可以写一本《清朝要职大全》,皇帝身边的肥缺美缺要缺,和珅基本当了个遍。咱们今天只挑根本文有关的说:乾隆四十七年,因纠察山东巡抚国泰、布政使于易简贪纵营私案有功,和珅升为太子太保;四十八年,赐双眼花翎,充国史馆正总裁、文渊阁提举阁事、清字经馆总裁、一等男爵;五十三年,晋封三等忠襄伯,赐紫缰;五十五年,赐黄带、四开褉袍;嘉庆三年(实际还是乾隆做主),和珅晋升一等忠襄公。
紫禁城骑马,是清朝乾隆时期才推行的恩赐制度,虽然这项制度在顺治朝就有,但可以在紫禁城骑马的人基本没有,比如当年的第一权臣鳌拜,就没有资格在紫禁城骑马,所以才被康熙手下一帮布库少年轻松拿下。
紫禁城骑马是乾隆大力“推恩”的产物,但是也有个限制:天潢贵胄贝子贝勒是可以紫禁城骑马的,这一点从来就没有限制,但是其他满汉官员,一般都要年过六旬官居二品以上,才有可能(是可能而不是必然)受赐紫禁城骑马。
和珅虽然没到五十(四十九就被赐死),但是因为有腿疾,也被允许紫禁城内骑马——估计是当銮仪卫的时候,每天跟在乾隆的马车后面跑,累成的骨质增生。
我们一定要清楚一点,受赐紫禁城骑马,并不是可以肆意在皇宫里撒欢,和珅被嘉庆皇帝判处死刑,钦定的二十款大罪,前三款中有两款就是因为到紫禁城撒欢:“朕于乾隆六十年九月初三日,蒙皇考册封皇太子,尚未宣布,和珅於初二日在朕前先递如意,以拥戴自居,大罪一。骑马直进圆明园左门,过正大光明殿,至寿山口,大罪二。乘椅桥入大内(腿脚不好可以坐二人台小轿,也算紫禁城骑马),肩舆直入神武门,大罪三。”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是明朝还是清朝,只要《大明律》《大清律》还没被废除,紫禁城都不允许随便骑马撒欢,和珅不行,鳌拜不行,刘墉纪晓岚更是不行——别看刘墉父子两代内阁大学士当朝一品,但是想在紫禁城横逛,那得先摸一摸项上人头还在不在。
和珅以为自己爵封一等忠襄公官居超品,就可以骑马撒欢,却不知道上面下面都有眼睛盯着呢,不管老天爷开不开眼,嘉庆皇帝的眼里是不肯揉沙子的,所以他真正亲政之后,第一时间拿下了和珅。
嘉庆以大不敬为名拿下和珅,顺便拔出萝卜带出泥:原来和珅不仅仅是骑马在紫禁城撒欢这么简单,他还是当朝第一贪官。
这里还要补充一件事,和珅虽然位居超品权倾朝野,也不是可以在天子脚下随便撒欢的,他的座驾,就曾被巡城御史谢振定,在大庭广众之下一把火烧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