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有个比较独特的现象,那就是士族不愿娶公主为妻。我们透过唐代正史、笔记的有关记载,可以了解这一点,此举两例:《旧唐书》卷一四七《杜佑传》附《杜传》:“(宪宗为长女岐阳公主选驸马)令宰臣于卿士家选尚文雅之士可居清列者。初于文学后进中选择,皆辞疾不应。”
《东观奏记》卷上:“万寿公主,上(按:指宣宗)女,钟爱独异。将下嫁,命择郎婿。郑颢,相门子,首科及第,声名籍甚,时婚卢氏。宰臣白敏中奏选尚主,颢衔之,上未尝言。大中五年,敏中免相,为宁都统。行有日,奏上曰:.顷者,陛下爱女下嫁贵臣,郎婿郑颢赴婚楚州,会有日。行次郑州,臣堂帖追回,上副圣念。颢不乐国婚,衔臣入骨髓。臣在中书,颢无如臣何;一去玉阶,必媒孽臣短,死无种矣!.上曰:.朕知此事久,卿何言之晚耶?因命左右便殿中取一柽木小函子来,扃锁甚固。谓敏中曰:.此尽郑郎说卿文字,便以赐卿。若听颢言,不任卿如此矣!.” 宪宗选尚公主,士族子弟“皆辞疾不应”;白敏中奏选相门之子郑颢尚主,结果,“不乐国婚”的郑颢对白敏中恨之入骨,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出唐代士族之家对于尚主的态度。其实,不仅士族如此,甚至连隐士也不肯娶公主为妻,请看《明皇杂录》卷下的记载: 时玄宗欲令(张果)尚主,果未之知也,忽笔谓二人(按:指王迥质、萧华)曰:“娶妇得公主,甚可畏也。”迥质与华相顾,未谕其言。俄顷有中使至,谓果曰:“上以玉真公主早岁好道,欲降于先生。”果大笑,竟不承诏,二人方悟向来之言。
唐朝士族为什么不愿娶公主为妻呢?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是由于服丧之礼的规定。在五服之中,斩衰是最重要的一种,齐衰次之。《新唐书》卷二十《礼乐十》规定:妻死,夫服“齐衰杖周”之礼(指居丧持杖周年)。但是如果妻子是公主,丈夫就必须为之服斩衰三年。
唐文宗时,杜就曾遇到这一问题。《新唐书·杜佑传》所附《杜传》记载:“开成初,(杜)入为工部尚书、判度支。属岐阳公主薨,久而未谢。文宗怪之,问左右。户部侍郎李珏对曰:.近日驸马为公主服斩衰三年,所以士族之家不愿为国戚者,半为此也。杜未谢,拘此服纪也。.”李珏向文宗提出这种现象以后,文宗惊愕之余,下诏改制:“(文宗)诏曰:.制服轻重,必由典礼。如闻往者驸马为公主服三年,缘情之义,殊非故实,违经之制,今乃闻知。宜令行杖周,永为通制。.”至此,驸马为公主服斩衰三年的情况才得以改变。 其次,门第观使然。有唐一代,尤其是唐初至中唐,重视门第,这是不争的事实。
笔者以为,唐人所谓门第之高,不仅仅指拥有显赫的权位,而且指具有优良的家族文化传统、家法门风以及令人钦羡的婚姻关系。对照上述几个标准,我们发现,在权位方面,李唐皇室贵不可言,但在文化传统、家法门风上,李氏家族则有所欠缺,不及传统高门望族尤其是山东士族,《汪隋唐史论稿》曾论及这一问题。李唐皇室源自突厥,而非汉族,对此,陈寅恪在《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上篇《统治阶级之氏族及其升降》之中已有详细论述。正因为出自胡夷,所以在家族文化上,李唐皇室无法与汉族高门大姓相提并论。此外,在婚恋问题上,李唐皇室也继承了胡夷之风,显得过于自由乃至放纵。
笔者据《新唐书·诸帝公主传》初步统计,唐代至少有26位公主改嫁,其中定安公主、齐国公主更是三嫁。太宗纳弟媳杨氏为妇,高宗以父亲宫中的才人武媚娘为皇后,玄宗强占儿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