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自燃现象最早见于17世纪的医学报告,时至今日,有关的文献更是层出不穷,记载也更为详尽。那么,什么是人体自燃呢?人体自燃就是指一个人的身体未与外界火种接触而自动着火燃烧。
1949年12月15日,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一个53岁、名叫科特里斯的妇女在家中被烧死了。曼彻斯特警方在调查中发现,那具不像人形的恐怖尸体躺在房间的地板上,可是房间内的物体却没有遭到丝毫破坏,而且壁炉也未曾使用过,甚至在其他地方也找不到火种。美联社报道说:“该妇人在燃烧时一定像个火球,但是火焰却没有烧着她家里的任何木料。”这事实令人惊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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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佛罗里达州圣彼得堡的利泽太太被人发现在房中化为灰烬,房子也是丝毫未受损坏。在这个案件中,调查人员使用各种现代科学方法,以确定这一神秘意外的来龙去脉。可是,虽然有联邦调查局纵火案专家、消防局官员和病理专家通力合作研究,历时一年仍然没有把事件弄清楚。
人体自燃
在发生事故的现场除了椅子和旁边的茶几外,其余家具并没有严重的损毁,可是在屋内却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天花板、窗帘和离地4英尺以上的墙壁,铺满一层气味难闻的油烟,在4英尺以下的墙壁却没有。椅子旁边墙上的油漆被烘得有点发黄,但椅子摆放处的地毯却没有烧穿。此外在10英尺外的一面挂墙镜可能因为热力影响而破裂;在12英尺外梳妆台上的两根蜡烛已经熔化了,但烛芯依然留在烛台上没有损坏;位于墙壁4英尺以上的塑料插座也已熔化,但保险丝没有烧断,电流仍然畅通,以至于护壁板的电源插座没有受到破坏。与一只熔化了的插座连接的电钟已经停摆,上面的时间刚好指在4点20分。当电钟与护壁板上完好的插座连接时,仍然可继续走动。附近的一些易燃物品如一张桌子上的报纸以及台布、窗帘,却全部安然无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