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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20世纪前半期的中国社会变迁(1900~1949)
一 前言
社会变迁的理论很多,有的社会学家认为一个旧的、稳定的、和谐的、整合的社会,转变成新的、稳定的、和谐的、整合的社会的过程,就是社会变迁。一个旧的社会,当社会发生垂直或/和水平流动的时候,或受新观念和新技术挑战的时候,就会发生基本的改变。通常的情形是:社会的一个部门先发生改变,连锁地带动其它社会部门的改变。帕森斯(Talcott Parsons)说:
社会生活有一种趋势,就是在功能上保持整合,因此社会系统的任何一部分改变,都会带动其它部分适应性的改变。第一波的改变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但经过各部门在功能上调整适应以后,就会产生整合、适应而较为稳定的社会系统。[1](p34~35)
一个旧的社会变为新的社会的过程,可作下列的表解:
帕森斯认为,第一波的变动造成社会的不平衡,使原来平衡的社会受到干扰,各种恢复平衡的力量就会发生,社会也因而发生变迁。[1](p39)
如果以帕森斯的社会平衡理论来解释中国的社会变迁,必须先找出促使中国传统社会改变的第一波新力量。此第一波新力量应该是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为应付此入侵,中国从事工业化;工业化就成为近代中国社会变迁的原动力。因此,要了解近代中国社会变迁,先须了解中国从农业到工业的经济发展。工业化的社会需要新知识分子和科技人才,这两类人跃升为工业社会精英分子的一部分,这是社会的第一种变迁。随着工业化而来的是工商阶层的兴起,工商业者及银行家成为工业社会的精英分子,这是社会的第二种变迁。当工商阶层兴起以后,都市化变成自然的结果,因为新的工商人士都集中在都市地区,而他们也需要大量的人口替其工作,因而人口集中城市。人口集中城市是社会的第三种变迁。当工业化与都市化进行时,家庭制度也发生改变,因为工业化的社会,人不仰赖土地,为了职业奔走四方,大家庭变成小家庭,而在工业化的社会,人多自食其力,不必承袭父母的田地为生,也不必守着父母,孝道也因而式微。这是社会的第四种变迁。
二 经济变迁:从农业到工业
20世纪前半期的中国社会变迁,第一步是由传统农业经济走向现代工业经济。传统农业经济是匮乏经济,由于不讲求科学技术,生产少,生活需自我节制。现代工业经济是富裕经济,此种经济是人不断改善科学技术以控制和利用自然的结果。[2](p3,7,11)由于生产多,人的生活趋向享受。
在1900年代前后,当中国开始发展现代经济时,是农业与工业并重的。以孙中山的思想为例,孙在1894年上直隶总督李鸿章书中,建议李鸿章设立机关以改良农业、设立农业学校以研究农业知识,并改良农具。[3](p3)1895年孙在广州谋起兵,组农学会以号召群众,自谓其农学会的主要工作在翻译外国农业书籍、推动建立农业学校、并促请政府设立农业机关。[3](p13~14)另一方面,孙对工业发展也非常留意。在1894年的上李鸿章书中,建议李发展工业,并谓科学与机器是发展工业的主要手段。[3](p5~6)到1921年,孙出版《实业计划》,声言中国必须发展工业,并谓发展工业的方法为借用外资和促进机器生产。[4](p264)
孙中山在经济发展的构想上何以农业、工业并重?一方面因为中国是农业国家,主要生产靠农业,另一方面,工业化为经济发展的世界性趋势,而中国的工业落后甚多。除孙中山外,与孙同时代的名流,如郑观应、康有为、张之洞、张謇等,都主张农业与工业并重。[5](p20~28,61~88)而在清末民初,政府的经济政策也是农业与工业并重。当时相信农业是工业的基础,而广大人民所需的粮食必须由农业来解决。
清末民初,农民占中国人口的多数。到1931年时河北定县的调查,在10 803个13岁以上的男子中,83.4%为农人,1.3%在农田帮工,3.9%为商人,1.9%为技工,1.6%为非技术工,1.7%为教育工作者,1.6%服务军警,0.4%在政府工作,4.5%为其它。[6](p38)据陈翰笙调查,1935年广东的38个县152村庄的家庭,85%为农家,另15%为商人、军公教人员和工人。[7](p2)
这种大量的农业人口,自清末民初以后遭遇到许多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土地分配不均。关于土地分配不均的情形,有许多不同的统计,据1918年农商部的统计,中国约有50%自耕农,20%半自耕农,30%佃农。[7](p34)据前述陈翰笙1935年在广东38县152村庄中所作的调查,在24 776个家庭中,32.6%为地主,57.2%为佃农,10.2%为农家的长短工。[7](p115~117)
由于土地是当时生产的主要工具,这种土地分配不均的现象,被某些学者认为是增强了阶级的对比(见表1)。部分统计资料显示,在1920~1930年代,土地集中的情形愈来愈严重(见表2)。
农民的主要收入来自土地。由于大部分农民没有足够的土地,因此,这些农民很难维持家庭的温饱。1922年华洋义赈会(International Famine Relief Commission)在直隶(河北)、江苏、山东、安徽和浙江调查240村庄7 079家庭的37 191个成员,发觉江苏、安徽和浙江三省17.6%的家庭,和直隶、山东二省62.2%的家庭,每年的收入不足50元。据当时估计,一个家庭每年的最低生活费为100~150元。在这种情形下,饥荒是经常发生的。清末1878~1879年的饥荒使50万人丧生。[6](p69~70,76)饥荒也使人逃离家园,在1923~1926年的四年间,平均每年迁移到中国东北的人数达514 070人。在1927年的荒年,一年中就有1 178 254人去东北。此后在1927~1929的三年问,平均每年有1 021 005人去东北。[6](p105)
自清末以后,全国上下便不断对农村危机谋求补救。孙中山提议从平均地权和改良农业技术两方面着手,但其他的农业改革家则只重视改良农业技术。因此清末民初的农业改良主要集中在农业技术方面。在清末,至少在甲午战争以后,政府即开始兴办农业教育。在政府的提倡下,知识分子组织农学会以研究农业技术;农民购买外国农具、使用杀虫剂及化学肥料、讲求灌溉及开垦,并引进新的品种。[8]到民国初年,上述的农业技术改良继续推行,耕地面积在1893年至1913年间增加9%,在1913年至1933年间增加8%,皆为荒地开垦的结果。灌溉面积,从1914年的三亿五千二百万亩,增至1924年的三亿九千五百万亩。化学肥料的进口,1912年为80万担,1928年增至250万担,1930年增至380万担。据柏金斯(Dwight H.Perkins)估计,在1350~1950年间,由于使用新品种、改良品种、和轮作,使每年的粮食增加39至57万吨。不过,由于粮食每年只增加0.6%,而人口则每年增加0.8%,粮食短缺还是经常发生,特别是遇到天灾人祸之年。[9]
1920年代后期,国民政府建都南京、完成北伐以后,把孙中山的平均地权和农业技术改良的理想付诸实施。在平均地权的措施上,因遇到阻力甚大,旋即停止实施。在农业技术改良方面,则不断努力。譬如在1933~1937年问,国民政府先后设立了中央农业实验所、全国稻麦改良所和中央棉产改进所。这些机构的主要工作是引进美国棉种,改良小麦和稻米品种以及实验杀虫剂和化学肥料。但不久抗战爆发,机关紧缩,在八年抗战期间,仅中央农业实验所尚存。[10]
除上述的研究机构外,国民政府也成立部会来促进农业发展。譬如行政院于1928年2月设立农矿部,于1933年4月成立农村复兴委员会,于1938年4月设置农产促进委员会,于1940年7月设立农林部。抗战胜利后,美国协助中国农村复兴,于1948年10月在南京成立中国农村复兴联合委员会。[11](p78,196)
大体说来,在1900~1949年间,在农业技术上有些改良,在平均地权方面没有什么成就。那50年可以说是农业衰退期,特别是从1920年代到1940年代,战争及水旱灾频仍,农业衰退更甚。
在20世纪前半期,政府于改良农业的同时,也发展工业。当时中国工业发展,有这样几个特点:其一,政府与官僚为现代工业的先驱。兵工业全为政府所办不必论,即就棉纺织业而论,据严中平统计,在1897~1911年间在上海、天津、汉口三地所建的19家棉纺织厂当中,12家为官僚所办,3家为买办所办,2家为旧式商人或绅士所办,另2家不详。到民国建立以后,一般商人投资于新工业者渐多,在1912~1922年间于上海、天津、汉口三地所建的32家棉纺织厂中,21家为商人所办,6家为官僚所办,2家为绅士所办,2家不详。[12](p55)
其二,新工业的发展,受到严重的外资竞争。据估计,在1895~1911年间的490家工矿业的111 313 000元总投资中,88.25%属于外资。[13](p203)不过,也有的统计,外资的比例没有这样高,譬如建于1900~1911年间500工人以上的156家工厂中,26%为外人所办,74%为国人所办。[13](p1183)又譬如在1895~1913年间,中国在矿业、工程、纺织、食品、电力、造船等方面的总投资为223 438 000元,其中46.16%为外资。[14](p82~83)
其三,新工业及新企业的建立多集中在沿江沿海地区。在1930年代,江苏、辽宁、河北(国民政府完成北伐后,改直隶为河北)、广东、山东、湖北六省,土地占全国10%,人口占全国36%。但外资占全国92%,铁路占全国53%,公路占全国42%,煤铁生产占全国64%,纺锤占全国93%,缫丝车占全国92%,榨油机占全国86%,电力占全国87%。在1920~1930年间所存在的1 302家工厂中,827家(占三分之二)设于上述沿江沿海地区的四大城市中:上海645家,无锡110家,汉口38家,大连34家。[6](p127)
其四,在现代工业发展的过程中,传统工业一直仍居工业的重要部门。在1912年雇用7个工人以上的20 749家工厂中,用机器动力的只占363家(即1.75%的工厂用机器动力),而在363家使用机器动力的工厂中,总共使用的机器不过737件。[15](p5~6)直到1933年,现代部门的生产(除去手工业)只占国内总生产的3.4%,即把建筑、现代商业、金融、现代交通运输加进去,当年现代部门的生产,不过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3%。[16](p64)
上述的四个特点,可以说明20世纪前半期中国工业化的一般情形,但许多其他统计显示,当时中国工业化也有些许成就。在1910年,中国只有4 500英里铁路,26个棉纺织厂,31个现代面粉厂。在1914~1918年的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外资输入的断绝或减少,中国商人能够扩展国内市场,中国工业就有很好的发展。尽管内战、外债、高税率和资本上的困难,在1918~1930年间工业继续发展,1929年的煤产量较1913年高出79%,铁路英里数高出76%。[6](p122~123)在1931年,中国有9 500英里的铁路,35 000英里的公路;有41个现代煤矿,加上旧式煤矿,年产量约2 500万吨;有9家钢铁公司,年产共约100万吨生铁,11万吨钢。棉纺织厂增至127个,有400万纺锤,3万架织布机。此127家棉纺织厂,58家在上海,25家在无锡,7家在天津,6家在汉口。上海、无锡、天津、汉口为当时中国最大的纺织业中心。在总数252 032个棉纺织厂的工人中,上海占94 342人,天津占16 798人,无锡占15 780人,汉口占1 951人。此外,中国当时约有500家电灯和电力公司,190~200家面粉厂,280~300家榨油厂,190家火柴厂,1 500~2 000家其他现代企业。[6](p16~17,85~87,146)
中国的工业发展因抗战全面爆发而受挫,但在抗战期间,中国继续建立各式工业。在1938~1940年间,488家工厂和12182个技术人员从沿海和长江下游沿江各省撤至四川、湖南、广西、陕西。据1943年经济部的调查报告,国民政府控制的地区,有工厂3758家(工人241 662人),其中590家在1937年时已存在,3168家建于1938~1942年间。工业总投资,除掉10倍的物价上升指数,与1933年时上海的中国工业资本(不包括外资)差不多,工人数也与1933年时上海的中国工业工人数略等。[17](p19)就全中国而论,工业生产毛额仍有增加。战后由于国共全面战争,生产毛额才下降。据张长基对1912~1949年间15种重要商品所作的总生产毛额统计,以1933年为100,1912年为11.9,1922年为34.7,1932年为91.6,1942年为115.7,1949年为105.6。[15](p60~61)
三 新知识分子与科技人才的兴起
新知识分子与科技人才兴起,与旧教育制度废除、新教育制度建立有关。所以要废除旧教育制度、建立新教育制度,乃应合工业社会人才的需要。中国教育制度第一次改变在1860~1895年间,当时为应合洋务运动的需要,设立了一些外国语言学校(如同文馆、广方言馆)、技术学校(如机器学堂、船政学堂)和军事学校(如武备学堂、水师学堂)。中国教育制度的第二次改变在1898~1911年间,此期间将科举制度废除,建立了现代的学制。现代学制分为三级,即初级、中级、高级,中、高级皆有一般的、师范的和职业的三类学科。此一学制自1902年开始建立,迄今仍大体未变。
新教育制度与旧教育制度极为不同,旧教育制度,以清朝所实行的科举制度而论,只教学生学习儒家经典及诗文。在旧教育制度下,儒家经典是主要课程,对儒家经典有研究兼习诗文的人,可以参加科举考试。科举考试主要分三级:第一级考试在州县,通过后给予生员资格;第二级考试在省,通过后给予举人资格;第三级考试在京师,通过后给予进士资格。生员、举人、进士考试都是每三年一次,每次录取的名额,生员约3万人,举人约1 500人,进士约300人。[18](p13)此外尚有较小的考试,从生员中考选优秀者给予贡生或监生的资格,送往京师,贡生可授官,监生可入国子监读书。贡生或监生的资格也可捐款购得,称为捐贡或捐监。[19](p3)生员和监生属下层士绅,贡生、举人、进士及官员属上层士绅。[19](p5~7)士绅为当时社会的领导阶层,他们有许多特权,如不服劳役、不受鞭刑,受官吏礼遇等。[19](p43)
士绅阶层的人数,在太平天国之乱以前及以后有所不同。在清廷对抗太平军期间,为了鼓励地方捐助军费,规定该州县捐若干钱可以增加该州县若干生员名额。[19](p83)在这种情形下,太平天国之乱以前全国的生员名额原只有46 322人(文生员25 089人,武生员21 233人),到太平天国之乱以后就增至56 919人(文生员30 113人,武生员26 806人)。[19](p88,94)生员考试的竞争非常激烈,就文生员而论,据估计,每三年有200万人竞争30 113个名额。[19](p92)整个士绅阶层的人数,据张仲礼估计,在太平天国之乱以前约110万人,在太平天国之乱以后约145万人。[19](p137)
士绅阶层属于儒家学者,缺乏现代知识与技能,无法应对采用新武器、新战术的外国军事侵略,无法应对外国工商业的入侵,也无法应对外来文化的传布。为寻求西方富强的奥秘,在改革派的怂恿下,清廷在1900年代建立了一套新的教育制度,并把旧的教育制度废除,新知识分子及技术人才的兴起,主要归功于新教育制度的建立。
自新教育制度建立以后,共造就多少新知识分子和技术人才,特别在某一个年代,中国有多少新知识分子和技术人才,没有统计数字。为了方便,只能就在校的师生数作为示例。小学生不在计算之列,此处把各级学校的老师和中学以上学校的学生列为知识阶层,可以分成两个等级:一为下层知识分子和技术人才,包括小学教师、中等学校(包括师范学校和职业学校)的学生;二为上层知识分子和技术人才,包括大学教师、中等学校教师和大专学生。1909年,在学校的下层知识分子和技术人才有147 871人,上层知识分子和技术人才有38 197人,计共186 068人。①
近代以来,发展教育被视为富强的一种快捷途径。自新教育制度建立以后,学生的数目即不断增加,到1923年,在校下层知识分子及技术人才达448 620人,上层达58 104人,总共506 724人。②
1928年北伐完成以后,国民政府谋求各方面的建设,对教育的发展尤为注意。在抗战期间,对教育亦不忽视。抗战胜利后,各级学校迅速恢复,1946年,在校下层知识分子和技术人才达2 825 863人,上层达229 687人,总共3 055 550人。③
假如以1909年(宣统元年)代表清末,1923年(民国12年)代表北京政府时期,1946年(民国35年)代表国民政府时期,在校的知识分子和技术人才数,国民政府时期为北洋政府时期的6倍,为清末的16.4倍,为清末整个士绅阶层的2.1倍。
自新教育制度建立后,不仅受教育的人数增加,学习的内容几乎也完全改变。关于新知识分子和技术人才的专长,如以全国为范围,并无统计资料可循,但在校大专学生各科系的人数,也许可以作为示例。譬如在1928~1937年间,历年大专学生的数目从25 178至44 167不等,各科系的学生在全部学生的比例上,有的科系是逐年上升的,有的科系是下降的。在比例上下降的科系,学人文的从21.7%降至13.3%,学法政的从37.6%降至22.8%,学商的从6.7%降至5.9%。在比例上上升的科系,学医的从3.9%升至39.7%,学工程的从11.0%升至18.5%,学自然科学的从7.6%升至14.3%,学教育的从6.6%升至7.9%,学农的从4.1%升至5.8%。[20](p525~526)另一种示例是留学生所学的科系,以1909~1929年清华大学1 268个留美学生为例,学工程的占32.33%,学科学的占10.99%,学医的占5.19%,学农的占3.63%,学军事的占1.94%,学人文的占5.54%,学音乐的占0.25%,学社会科学的占23.84%,学法的占2.77%。[18](p111)
近代以来,归国留学生构成社会领导阶层的重要部分,汪一驹依据伍海德(H.G.W.Woodhead)所编的《中国年鉴》(The China Yearbook)中的人名录(Who’S Who)所作的统计,在历年所列载的名人中,归国留学生所占的百分比,1916年为49.5%,1923年为52.5%,1932年为68.8%,1939年为71.0%。[18](p177)地质学家如丁文江,工程师如詹天佑,工业家如穆湘玥,物理学家如李书华,数学家如陈省身,文学家如鲁迅,外交家如颜惠庆,教育家如严复、蔡元培和胡适,均为留学归国者。[18](p82~85,378~421,465~470,473~474)
四 现代工商阶层的形成
传统中国为农业国家,工商人士在社会上的地位不高。所谓工商人士,近代以来包括贸易商、矿业家、银行家。从事金融活动者,以及服务运输业的经理人,由于人数渐多,已形成一个阶层,称为工商阶层。中国工商人士开始扮演重要角色,虽可上溯至晚明,主要是19世纪中期外国资本主义进入中国以后的事。
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的工商阶层约有七类人,即盐商、行商、买办、钱庄和票号及银行业者、制造业者、矿业者、以及一般工商界人士。盐商最早成为社会上的有钱阶层,因为他能垄断盐的制造和运售。盐商为增进其家庭的社会地位,供应子弟参加科考,在1649~1801年间,有143个进士来自盐商家庭,在1646~1800年间,有346个举人来自盐商家庭。[21](p83)到太平天国之乱时,由于许多盐商城市(如扬州)为战争所毁,导致盐商的衰弱,但盐商人数仍然很多,譬如在民国初年,只两淮盐区,就有35 000个盐商。[22](p148,157~158)
行商指广州十三行的商人,他们自1720年以后获得对外贸易的特权。[23](p24)从1720年至1842年开五口通商,广州是中国惟一合法从事海上贸易的地方,对外的丝、茶、棉,以及非法的鸦片贸易,都操纵在行商手里。1842年以后,行商的影响力渐减,因为有更多的口岸可以从事对外贸易,而行商的对外贸易特权也已废止。到1856年英法联军前夕,由于亚罗船事件,广州的行商区被广州群众所焚,行商乃归于式微。[24](p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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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据郑世兴《中国现代教育史》第53、70、78、62、69页和陈启天《最近三十年中国教育史》第96、112、125、127、134、152页统计。
② 据《民国十五年中国年监》(日文版),第461~497页统计。
③ 据郑世兴《中国现代教育史》第217、223~224、230、238、243、244、254、298、303、304、310、311~312、319、336各页所列数字统计。
继行商而起的重要商人是买办,他们最初受雇于行商,为行商职员。在东印度公司垄断对华贸易的特权于1834年废除后,许多外商在中国雇用代理人,掌管银钱,并监督手下雇用的一些中国人。在行商制度消失之后,买办即变得重要。[24](p43)买办的数目,1854年约有250人,1870年350人。最初买办多为广东人,后来浙江人、江苏人增多。在1920年代的100个着名的买办中,43个为浙江人,31个为江苏人,7个为广东人,1个为安徽人,1个为江西人,3个籍贯不详。有些买办,如唐景星、郑观应和虞洽卿,投下许多资本在新式工业、矿业上,他们被视为外国资本家的走狗,但对中国的经济现代化确也有贡献。[25](p51~54,100~102,114~136)
银行金融业者,在清末民初,势力较大的有两类,传统的一类叫钱庄,起源于南宋时期。民国初年资本额在4 000元以上的钱庄至少尚有1 500家。现代的一类是银行,在1896~1937年间,有390家银行建立。在1936年,有25 652人在164家银行及其1 332家分支机构工作。清末民初的着名银行家有盛宣怀、梁士诒、朱葆三、叶景揆、张嘉璈、钱永铭、胡筠、陈廉伯等。[26](p51,54,67~82)
制造业为工商业的主体,这方面有成就者甚多,苏云峰统计的377个民初商人中,制造业者101人(将所列制药业者并入),占百分之26.8%,着名的如胡文虎(制药)、张謇(纺纱)、穆湘瑶和穆湘玥兄弟(纺纱)等。[26](p59,76,72,82)
矿业家的人数不多,但因为采矿为新兴的行业,也有人因采矿有成成为工商业界的名人,如周学熙(皖人)、李国钦(湘人)、殷楚贤(湘人)等。[26](p70~72)
其他工商界人,范围至广。仅就苏云峰的统计,可列表如下。[26](p59)
统计中的377人,一般商人130人,占34.5%。由于一般商人成名者不多,在整个工商阶层中的人口比例,当较34.5%为高。
就工商阶层全体而论,其影响力是日渐增加的,特别在各地商会普遍成立以后。商会是1902年由清政府鼓励而设立,到1908年全国31个大城市和135个小城镇中都有商会设立。[27](p217~218)到1910年,全国商会会员达20万人,其中广东人占13.1%,江苏人占11.4%,直隶人占8.8%,浙江人占8.7%,其他各省人数较少。[28]民国初年,商会及商会会员人数继续增加,1912年有商会800个;1915年有商会1 242个,会员25万人;1919年有商会1 447个。[27](p218,220)
在1920年前后,工商阶层相当活跃。他们参与了联省自治运动、新文化运动、社会改革(如教育、国民卫生)运动,也参加了一连串的罢市(如在五四、五卅运动中)。在这种情形下,商人对公共事务的关切,从一市,到全省,到全国,逐渐扩大。在1920年,天津有一个丝商名赵俊卿(原资料为 Chao Chun-ching),在天津商会中表示,工商界应负起国家福利的责任。在1921年末,有人在上海的全国总商会中讲演,表明工商界人士了解国家的处境、了解国家的需要,可以把他们的经验与知识贡献给国家,并表示只有工商银行界及教育界人士有余暇和经验而关怀国家,并能受到人民的尊重。[27](p225)另一方面,到1926~1927年,上海的金融界领袖逐渐与蒋介石领导下的中国国民党接近,他们支持蒋介石的国家统一运动,协助打倒军阀,因为军阀的战争对金融业的发展是有妨害的。[29](p95)
大体说来,工商阶层的人多集中在沿江沿海各省的城市,其人数在整个中国人口结构中所占的比率不高。据估计,在1920年代,中国工商阶层约有一千万或稍多一点[26](p57),约占全人口的2.5%。
五 都市化的趋势
19世纪的中国,大部人民住于乡村,村民大多从事农业,彼此之间相当熟识。城市与乡村不同,在政治事务方面,城市有政府和警察,乡村主要靠士绅;城市的识字率较高,乡村较低;城市的社会秩序主要靠法律维持,乡村则重礼仪与道德;城市的社会流动较大,乡村流动较小;城市的社会关系是业缘的和组织的,乡村的社会关系是血缘的和地缘的;城市的经济生活是互相依赖的,乡村是自给自足的。[2](p4~5,10)从19世纪中期以后,由于工业、商业、运输业及其他企业的发展,城市成为移民和离村农民的集居地。以1935年的沈阳为例,在50万人口中,生在沈阳的只占39.2%,有17.4%自辽宁省各地移入,35.3%自山东和河北移入,3.6%自日本和朝鲜移入。[30](p374~376)
城市有四种特性,其一,集居的人口较多。各国所定城市的人口标准,通常依国家人口密度状况而定,如瑞典200人,丹麦250人,加拿大1 000人,法国2 000人,美国2 500人,比利时5 000人,埃及10 000人,苏俄12 000人,荷兰20 000人,日本30 000人。其二,人口密度较大。各国标准亦不同,西方学者一般以每方公里800人以上为准。其三,城市的人口较富异质。他们大多不业农(农民不超过25%),有各种不同的经济活动,来自不同的地理区域。其四,为周围地区的文化、经济及政治中心。[31](p397,399,412,p15~17)
都市化起于服务业与工商业的兴起,一个聚落(包括村、镇、城),其人口成长率大于自然成长率、高于周围聚落的人口成长率,即为都市化现象。城市在古代就发生,西周有城邑375个,春秋时增至466个,战国时有万户(约五万人)的大城约70至90个。古代城墙是用土筑的,唐代的大城才加砖。又据施坚雅(G.W.Skinner)估计,1893年中国内地有2 000人口以上的城市1 779个,人口共23 513 000人,占全国人口6%。[7](p26~28)清末民初,都市化在沿江沿海的省区进行。当时都市化最显着的地区是江苏。1919年江苏有10个1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7个5万以上人口的城市,16个2.5万以上人口的城市。到1932年,5万以上人口的城市和2.5万以上人口的城市各增至17个。上海是江苏的最大城市,其人口,1843年20万,1872年25万,1911年100万,1921年150万,1936年350万。与江苏相比,浙江省小城市较多,如1921年浙江有1至2万人口的城市66个,而江苏在1919年,这样的城市只有33个。浙江最大的城市是杭州,其人口,1884年25万,1911年68万,l928年81万。长江中游的城市以湖北的汉口最重要,其人口,1888年18万,1906年52万,1917年70万。由于铁路的修筑,近代以来华北的城市有显着的发展。在山东省,济南的人口,1906年10万,1911年20万,1917年27万;青岛的人口,1910年16万,1927年32万。在直隶省,北京的人口在19世纪后期为50万,1919年增至93万;天津的人口,1903年32万,1910年代增至75万。[28](p483~484)依据20世纪初年日本的调查,江苏、直隶和四川为中国三个都市化最显着的省区,三省住在一万人以上或重要城市的人口与全省人口的比,江苏为13.6%,直隶为11.2%,四川为9.9%。[32](p6)
六 家庭结构的变迁
前述的许多改变,促使了家庭结构的改变。其一,人口由乡村移向城市,不少青年人离开了同居的父母,原来同居一起的兄弟姊妹,也分散在各处工作,这使传统的大家庭制度解体。其二,离开一大家人耕田的农村,到工商社会工作,使年青人在经济上独立,仍倾向于单独住,小家庭因而增多。其三,无论移居还是因职业变动而搬迁,大多以个人或小家庭为单位,这样也促使了大家庭的衰落和小家庭的兴起。[33](p303)
现代家庭与传统家庭不同。传统家庭的特色:1.与父母同居的大家庭为理想形式;2.夫权高,妻和子女的地位均低;3.父母替子女选择配偶;4.家族对家庭的管辖多,协助也多。现代家庭的特色:1.不与父母同居的小家庭为理想形式;2.夫妻和子女的地位平等;3.子女自己选择配偶;4.家族对家庭无管辖权,协助也少。[34](p45~46)
家庭变迁的动力为工业化、都市化和新思想。家庭变迁,最重要的是家庭人口的减少。一般说来,从古代一直到20世纪中期,中国的家庭人口的平均都是5~6人。[35](p269)据何柄棣研究,中国家庭人口的平均数,1393年为5.68,1812年为5.33。[36](p10)此种平均数,与l930年代初期大陆家庭人口数相比,都没有显着的变化。据统计,1934~1935年大陆地区每个家庭的平均人口为5.5人。[34](p97,274)家庭平均人口减少的趋势,台湾地区到1960年代以后才显着。据统计,1969~1979年间,台湾家庭人口平均数,逐年缓慢递减,从5.64人减至4.86人,从无回升现象。[35](p274)
一般认为传统家庭是大家庭,现代家庭是小家庭,实际上大小不以家庭人数多少来分。一个四口之家可能是大家庭,如果此四口的组合是父、母、子、媳;一个十多口之家可能是小家庭,如果此家庭的份子组合是父、母及未成年的孩子们。从家庭结构来看,有三种家庭模式:一种是以夫妇和未成年的子女所结合的家庭,叫核心家庭(nuclear family);一种是直系血亲家庭,是父母、长子媳等直系血亲同居,叫主干家庭(stem family);一种是几代的小家庭同居,叫延伸家庭(extended family)或联合家庭(joint family)。这三种家庭数目在中国消长的情形,有系统的统计数字无多,仅可举若干数据加以说明。1946年调查华北农村的458个家庭的情形可见如下表[37](p136)。
1946年在上海所调查的208个家庭情形可见如下表[37](p137):
1946年在福建所调查的44个家庭情形可见如下表[37](p148):
由上列三表显示,53.0~66.6%的上等家庭属延伸家庭,47.6~71.0%的下等家庭属核心家庭。说明愈富有的家庭愈大,愈穷的家庭愈小。
此类家庭的比例,很可能代表传统社会的情形。但随着工业化与都市化的发展,延伸家庭逐渐减少,核心家庭逐渐增多。此种趋势,在台湾地区,到1960年代以后才显着。据1964年在台北市古亭区的调查,在1 712个家庭中,69.8%属于核心家庭,12.6%属于主干家庭,0.6%属于延伸家庭。[34](p92)不过,核心家庭的比例,在乡区可能较市区为低。据1971年在台中县农村所调查的360个家庭中,50%属于核心家庭,38%属于主干家庭,7%属于延伸家庭,5%未分类。[35](p279)
七 结论
自清末以后,工业化是关心中国富强的人所共同努力的目标。因此,随着中国的经济发展,便逐渐由农业转向工业。工业化的要求以及工业化的本身,对中国社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其一,推动工业化需要新的知识与技术,因此中国自1900年代开始建立新学制、废除科举制。此后新知识分子和技术人员即取代了士绅的地位。其二,工、矿、商业、运输、银行及其他企业的发展,使工商阶层兴起,不仅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者,且对政治的影响力日增。其三,工业化使许多人从农业生产部门转到工业生产部门,改善了人民的生活水准。而由于许多工业生产部门都集中在都市地区,工业化也带来了都市社会,此都市社会,与传统的农村社会截然不同。其四,工业化和都市化,使个人与小家庭自大家庭和乡土游离而出,使小家庭增多,使人与乡土、大家庭的关系转为淡薄,个人主义逐渐滋长。上述的变迁,以台湾地区为例,到1960年代以后显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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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月刊》2006年第3期 中华文史网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