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史-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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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述论


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简称各省代表会,是辛亥革命爆发后创立起来的全国反清同盟组织,是独立各省为尽早确立共和政体、筹建临时中央政府而组建的一个过渡性联络议政统一机构。它起初纯由独立各省都督府代表组成,不久未独立省份谘议局也有代表参加,因此具有临时国会的性质。
1911年11月15日,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首先在上海宣告成立。其后又迁汉口、南京,几多波折,历经磨难,终于议决临时政府的基本组织模式和程序,并就争执最烈的政府设置地点和元首人选达成统一,从而迅捷迎来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中华民国的诞生。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各省代表会仍代行参议院的职权,成为民国第一个议政机关。直到1912年1月28日临时参议院正式开幕,这才圆满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
毫无疑问,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是辛亥革命史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武昌起义至南京临时政府成立这段历史中的一个不可忽视的环节。几十年来,有关论着对此不乏涉及,但大多语焉不详或未作深入的专题探讨,本文拟在这些前辈成果的基础上,依据所能掌握的史料,试作述论。

革命的基本问题是政权问题。推翻清朝封建专制政权,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这是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长期为之奋斗的目标。从兴中会“驱除鞑虏,恢复中国,创立合众政府”的誓言,到同盟会“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的纲领,从1895年筹划广州重阳起义,到1911年4月广州黄花岗之役,革命党人前赴后继,百折不挠,始终高举革命大旗,坚持武装斗争,不懈追求着自己的理想。
代表民族资产阶级上层和部分开明官绅的立宪派,曾经对清王朝的立宪许诺抱有极大幻想,他们既不满清廷的专制集权,同时又反对革命,于是一再采取和平请愿的方式,乞求分享政权。可是昏聩而多疑的清王朝原本就无诚意实现它的诺言。当皇族内阁出笼后,大多数立宪派人这才如梦初醒,拂袖而去。立宪派与清廷亲贵集团矛盾的加剧和裂痕的扩大,致使后者陷入了更加孤立的困境,客观上也就为革命提供了便利。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终于掀起全国性的革命风暴。继湖北、湖南、陕西、山西、云南、江西独立后,11月3日,上海又举义旗, 旋于次日光复。紧随其后,贵州、浙江、江苏、广西、安徽、广东也纷纷宣布独立。短短一个月内,内地18省中已有三分之二脱离了清政府,清王朝的统治已经日薄西山,摇摇欲坠。随着革命形势的迅猛发展,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必须尽快组建全国统一的新政权。内政与外交,北伐与议和,最终推翻和处置清室,均迫切需要有一个临时中央政府来主持。
酝酿组建统一新政权的活动,起初是在上海和武昌两地分别进行的。
根据现有的史料来看,上海的酝酿先于武昌,最早考虑这个问题的是江浙立宪派。武昌起义爆发后不久,江浙立宪派便开始加紧串联,积极筹划应变措施。上海南阳路(今蓬莱路)上的惜阴堂成了密谋活动的中心,幕后牵线摇扇的军师则是惜阴堂主人赵凤昌。10月14日,清廷起用袁世凯为湖广总督。当日,赵凤昌就召集雷奋、杨廷栋、沈恩孚、黄炎培等于惜阴堂聚商拥袁组阁的办法。他们认为全国人心大变,但“革命军实力太不足”,只有袁世凯“拥有实力”。(注:黄炎培:《我亲身经历的辛亥革命事实》,《回忆辛亥革命》,文史资料出版社1981年出版,第62、65页。)10月下旬,在上海活动的立宪派要角林长民,致函原湖北咨议局议长汤化龙,筹划联合独立各省筹建统一的临时政府。(注:林长民:《致福建父老兄弟书》,《民立报》1912年1月20日。)稍后,随着独立省份的不断增多,江浙立宪派一边打出拥护共和的旗号,一边设法与袁世凯“联络”、“接洽”(注:《赵凤昌藏札》第 107册。 转见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辛亥革命在上海史料选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049——1050页。),准备为建立以袁世凯为首的新政权而呐喊行动。
正当江浙立宪派在上海秘密筹划之际,武昌方面则率先公开提出了倡议。汉口失守后,武汉的战事暂告沉寂。11月7日, 湖北军政府都督黎元洪就组织中央政府问题向各地军政府发出了征求意见电。电云:“现在义军四应,大局略定,惟未建设政府,各国不能承认交战团体。敝处再四筹度,如已起义各省共同组织政府,势近于偏安,且尚多阻滞之处;若各省分建政府,外国断不能于一国之内,承认无数之交战团。兹事关系全局甚大,如何之处,乞贵军政府会议赐教”。(注:《黎元洪关于如何组织政府致苏州程都督电》,《民立报》1911年11月15日。)11月9日, 黎元洪再次发出通电,正式邀清独立各省派代表赴武昌筹建临时中央政府。考虑到各省代表“一时未能全到”,旋又再电各省提出变通办法:“先由各省电举各部政务长,择其得多数票者,聘请来鄂,以政府成立”。并告知“敝省拟中央临时政府暂分七部:一内务;二外交;三教育;四财政;五交通;六军政;七司法。其首长之条件,以声望素着,中外咸知,并能出而任务者为必要。”“现除外交首长多数省份已举伍廷芳、温宗尧二君外,其余各首长,应请协举电知。”“再财政首长,敝处拟举张謇”。(注:《黎元洪为请独立各省组织临时中央政府致各省都督通电》,《民立报》1911年12月2日;曹亚伯:《武昌革命真史》中册,中华书局1930年版,第262页。)
由于芜湖至九江的电缆发生故障,江浙方面未能及时收到武昌发来的电报。此时江浙立宪派又拟订了一个“宣布临时国会成立计划”,他们打算越过各地军政府,趁革命党人正全力争取战争胜利而无暇顾及建设政权之际,抢先在上海成立一个“全国会议团”,以便召集各地立宪派及与之关系密切的旧官僚势力,控制筹建临时中央政府的主动权。成立“全国会议团”的第一步,便是以各省代表联合发起的名义公开发表一份《组织全国会议团通告书稿》。列入发起名单的共有18人,均系当时活动于上海并具有一定影响的人物,除少数革命党人外,大多属于立宪派、旧官僚,而且江浙立宪派明显优居比例。具体名单为湖北的樊云门,湖南的宋教仁,陕西的于右任,江西的夏剑丞,江苏的唐文治、张謇、赵凤昌、庄思缄,浙江的汤寿潜、张菊生、姚桐豫,安徽的江易园,福建的高梦旦,广东的伍廷芳、温宗尧,贵州的汤寿彤,四川的程德全,河南的王搏沙。(注:《赵凤昌藏札》第107册, 《辛亥革命在上海史料选辑》第1052页。)名单未将沪军都督陈其美列入,显然是想排斥沪军都督府,以便将革命党人领导的上海置于自封为江苏都督的程德全控制之下。可是要想越过各地军政府而独立发起,尤其是排斥沪军都督府而在上海召开临时国会,客观上是不可能的,即本身也缺乏足够的号召力。经过反复研究斟酌,张謇、赵凤昌等不得不又调整策略,于是将《组织全国会议团通告书稿》改用江苏都督程德全和浙江都督汤寿潜的名义,以向沪军都督陈其美通电建议的形式从苏州发出。电文主要如下:
自武汉事起,各省响应,共和政治已为全国舆论所公认。……吾国上海一埠,为中外耳目所寄,又为交通便利、不受兵祸之地,急宜仿照美国第一次会议方法,于上海设立临时会议机关,磋商对内对外妥善之方法,以期保疆土之统一,复人道之和平。务请各省举派代表,迅即莅沪集议。
集议方法:各省旧谘议局各举代表一人,各省都督府各派代表一人,均常驻上海,以江苏教育总会为招待所,两省以上代表到会即行开议,续到者随到随议。集议大纲:一、公认外交代表,二、军事进行的联络方法,三对清室的处置。(注:《程德全、汤寿潜致陈其美电》,《民立报》1911年11月14日。)
11月11日,通电发出的当天,汤寿潜、张謇便来到上海,“拟联合都督府,组成临时政府”(注:转引汤志钧主编:《近代上海大事记》,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版,第706页。)。第二天,雷奋、 沈恩孚、姚桐豫、高尔登即以江浙两省都督府代表的名义,电请各省派代表来沪,“或是电致贵省在沪人士,加以贵处委任”,会商组织“临时国会”,并请公认伍廷芳、温宗尧为临时外交代表。(注:《江浙两省代表雷奋等致各省电》,《辛亥革命在上海史料选辑》第1063页。)江浙立宪派、旧官僚其实很想在上海组建临时中央政府,只是上海难与武昌竟争。作为首义之地,武昌已被中外瞩目,黄兴、宋教仁等革命党领导人又正在那里,相形之下,上海不过是响应之区,声望显然不及武昌,因此在13日的内部集会上,他们决定采取主动,“请求各省都督府公认武昌为中华民国新政府”。(注:《赵凤昌藏札》第107册, 《辛亥革命在上海史料选辑》第1050页。)。这一方案,张謇等后来明确称之为“政府设鄂,议会设沪”。(注:《张謇等致庄蕴宽密函》,《辛亥革命在上海史料选辑》第1070页。)
“于上海设立临时会议机关”,陈其美举双手赞成。一是革命形势需要,“外交内政,均有联合一致的必要”(注:居正:《辛亥杂记》,转见武汉大学历史系编:《辛亥革命在湖北史料选辑》,湖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66页);二是在自己辖区内开会, 对革命党有利。11月13日,陈其美单独向独立各省都督发出通电,电云:
民军倡义伊始,百凡待举,无总机关以代表全国,外人疑虑,交涉为难。其美承乏上海,地处冲要,东南孔道,饷械根源,外交重任,尤关全局。伍廷芳先生允任外交,经各友邦承认,坛坫有人,全国之庆。其美责重才短,顾此失彼,夙夜惶急,心忧成痗。今接湖北黎都督及镇江林都督两处专电,意谓上海交通较便,组织机关,用为开会之地。闻命之下,距跃三百,亟当遵照办理。用特通电贵省,商请会举代表,定期迅赴上海,公开大会,议建临时政府,总持一切,以立国基,而定大局。如蒙认可,迅请电复,不胜悬盼之至。(注:《沪军都督陈通电各省都督文》,《民立报》1911年11月14日)
陈其美的这个电文与11月11日以程德全、汤寿潜的名义从苏州发来的电稿,11月14日同时刊登在《民立报》上。陈在电文中没有提及程、汤联名致他的通电,只强调湖北都督黎元洪及镇江都督林述庆来过专电,他是“遵照”他们建议而提出倡议的。黎的“专电”迄今未能查实,事实上此时鄂沪间的电讯还未恢复畅通。根据当时上海《大陆报》的报道,黎已委派胡瑛、何海鸣来沪,“欲与本埠军政分府商议组织中央临时政府事宜,拟请已经起义之处,各派代表前来与会,以便从速成立”。(注:转见《申报》1911年11月16日。)有无专电,内容如何,其实并不重要,关键在于陈其美为什么只提黎、林而不及程、汤,因为这不是一个偶然的疏忽,而是一种情绪使然,愤怒来之于江浙立宪派、旧官僚明目张胆地要求取消沪军都督府。革命党人领导的沪军都督府自成立起,就成了这些人的眼中钉,他们借“统一”之名,千方百计要把上海的行政权抓到自己的手中。11月初唐文治等上沪军都督府的公开书,就是其中的一个阴谋。公开书称:“行政事宜,尽可统全省为一致,今苏垣恢复后,各军队及各属士民公推程主持一切,诚足以副全省之望。文治等深知程都督热心国事,锐意改革,旧日各督抚无可与之并立者。上海亦苏省之一部分,若行政亦经分立,殊与全省统一有碍”。(注:《唐文治等上沪军都督府书》,《时报》1911年11月13日。)陈其美当然知道对方的意图和幕后主使,气愤之下自然不会提及程、汤自认响应其后。
将陈其美的电文与程、汤的联名电作番比较,便可发觉彼此的主张确也不尽相同。一、关于会议代表的组成。陈其美主张由独立各省都督府“公举代表”,他电致的就是14个宣布独立省的都督。程德全、汤寿潜的联名电主张各省旧谘议局和现时都督府各派举代表,企图组成混合代表会议。雷奋等通电则干脆不论独立与否,请各省均派代表参加。其特别注明:“以上各省,如有都督府者,均并电都督府、谘议局;无都督府者,只电谘议局”。会议代表的组成,关系到新旧各派势力对会议的控制权问题,关系到会议的性质方向。据代表沪军都督府出席会议的袁希洛回忆:“陈其美任沪军都督后,发起组织各省代表团,商议组织中华民国临时政府。陈主张代表由各省都督指派,江苏人士则主张由各省临时省议会或谘议局推出代表,因此两者之间发生了摩擦,进行了明争暗斗”。(注:袁希洛:《我在辛亥革命时的一些经历和见闻》,《辛亥革命回忆录》第6集,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286页。)二、设立临时政府还是设立议会。陈其美倡议各省派代表来上海“公开大会”是为“议建临时政府”,而程、汤的联名电和雷奋等人的电文只提出“于上海设立临时会议机关”或组织“临时国会”。主张不同,动机迥然。前者想借沪军都督府的优势,利用在上海开会的便利,把筹建临时中央政府的主动权掌握在革命党人手中。后者欲以在沪组织临时议会先行,以便集合自己的力量,控制会议,造就声势,从而确保对权力的分享。
尽管以陈其美为首的一部分革命党人与江浙立宪派、旧官僚在酝酿筹建新政权之初存在着分歧,而且这种分歧还渗杂着对上海行政领导权的争斗,但是对外他们的基本立场还是一致的,那就是争取主动,使上海成为酝酿筹建新政权的中心。经过磋商,江、浙、沪三方不久达成妥协,同意组织各省都督府代表会议,并决定由江、浙、沪都督府先派代表组成。由于各省大多委派已经在沪的名流为代表,故至11月15日已有10省代表报到。这一天代表会在上海江苏教育总会正式开幕,议决名称为“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与此同时,湘、赣、粤、桂等省都督府因黎元洪电邀,已派代表赴武昌集议,这样便形成了上海和武昌两个中心。
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成立后,立刻通告到沪各省都督府代表及时参加会议,并“派人到鄂,请其即举代表来沪”。至11月17日,实际与会的已有江苏都督府代表沈恩孚、雷奋,沪军都督府代表俞寰澄、袁希洛、朱葆康,镇江都督府代表马良、陶骏保,福建都督府代表林长民、潘祖彝,浙江都督府代表姚桐豫、高尔登。此外,山东都督府代表谢鸿焘、雷光宇正在赴沪途中。(注:《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缘起并连日开会纪要》,《民立报》1911年11月18日。)
11月17日,上海方面得知湖北军政府都督黎元洪早就有过请各省派代表赴武昌商组临时政府的通电,但仍认为代表会议应的上海举行,并经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通过决议,致电武昌:“本会各代表以上海交通便利,多主张在沪开会,倘蒙同意,请即派代表来沪”(注:《民立报》1911年11月30日;谷钟秀:《中华民国开国史》,台湾星书店1962年版,第34页。)但是武昌方面十分坚决,黎元洪连发函电,催促在上海的各省代表迅赴武昌,认为“大局初定,非组织临时政府,内政、外交均无主体,极为可危。”武昌系首义之地,政府设此理所当然。(注:高劳:《辛亥革命史》,《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87辑。)鉴于武昌方面的强硬态度,11月20日,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又公议决定:“认鄂军为民国中央军政府,即以武昌都督府执行中央政务,统筹全局,划一军令。其中央军政府组织,请贵都督府制定。”(注:《浙苏鲁闽湘沪都督府代表致黎元洪、黄兴电》,《民立报》1911年11月22日;刘星楠:《辛亥各省代表会议日志》,《辛亥革命回忆录》第6集,第242页。)而对武昌方面会议迁鄂的要求则不置可否。其实,上海方面仍想采取“政府设鄂,议会设沪”的方案。
这一方案同样遭到武昌方面的断然拒绝,理由是“既认湖北为中央军政府,则代表会亦自应在政府所在地,府会地隔数千里,办事实多迟滞,非常时期,恐失机宜”。(注:张难先:《湖北革命知之录》,商务印书馆1946年版,第390—391页。)为了阻止沪上方案,实现府、会统一,他们特派居正、陶凤集顺流东下,欲与在沪各省代表直接接洽沟通。与此同时,谭人凤等14位革命党人也从武汉发来联合专电,希望沪上革命党“诸君速来鄂组织一切”。(注:《民立报》1911年11月30日。)
11月23日,居、陶二人抵沪,当即出席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报告来意,力争会议移址武昌,并表示与各代表一同西行。武昌毕竟是“起义首功,同盟牛耳,众意属之”,(注:《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缘起并连日开会纪要》,《民立报》1911年11月18日。)况且,府、会分离也确实不便。争论的结果,上海只好退让,同意各省代表去武昌开会,但要求“沪上仍留通信机关”。(注:《联合会代表之行动》,《民立报》1911年11月29日。)两天后,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正式议决:“各省代表赴鄂,宜各省一人留沪,赴鄂者组织临时政府事,留沪者联络声气以为鄂会后援”。(注:刘星楠:《辛亥各省代表会议日志》,《辛亥革命回忆录》第6集,第243页。)于是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便一分为二,多数代表赴鄂,仍以原来的名义继续开会,少数代表留沪,上海仍保留着一个留沪代表机构。这样的格局便为以后的争执再起埋下了隐患。

11月29日至12月3日,福建、山东、湖南、湖北、江苏、浙江、 安徽、直隶、河南、广西、四川11省及沪军都督府代表共23人,先后到达武汉。留沪代表仍有15人。现将名单列载如下:(注:关于赴鄂、留沪代表记载有所不一,此据张玉法:《民国初年的国会》,台湾《近代史研究所集刊》1984年第13期。)
省区赴鄂代表 留沪代表
江苏雷奋
镇江  马良
浙江 汤尔和、陈时夏 黄群、陈毅
江西王照、陈宦彦、陈钟
福建 潘祖彝 林长民
山东 谢鸿焘、雷光宇
安徽 王竹怀、许冠尧 赵斌
湖南 谭人凤、邹代藩 宋教仁
广西 张其锽
沪军 马君武、陈陶遗袁希洛、俞寰澄、朱葆康
四川 周代本
直隶 谷钟秀
河南 黄可权
湖北 胡瑛、王正廷居正、陶凤集 孙发绪、时象晋
奉天 昊景濂
吉林 赵学臣
贵州 席正铭、欧阳煜
此时赴鄂或留沪代表,并非完全由各省都督府代表组成,一些未独立省份的旧谘议局代表,也已参加其中,所以,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虽然名称依旧,但代表的组成已经发生了变异。
各省代表抵鄂之际,恰值汉阳失守,武昌告急,全城皆受到龟山北洋军的炮火威胁,因此,代表会议只得易址汉口英租界,在顺昌洋行内举行。11月30日召开第一次会议,推谭人凤为议长。会议开至12月7 日,主要议决了以下事项:
(一)、通过《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12月2日会议决定先制订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委托雷奋、 马君武、王正廷起草。12月3日获得通过,并经22名代表签名当日公布。此时代表总数共24人,按会议规则,各省都督府代表与未独立各省谘议局代表的权力是有差别的,未独立各省由旧谘议局所派的代表有出席议事权,但无投票权,故代表直隶省的谷钟秀和代表河南省的黄可权无资格签名。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共4章21条。 它对构成国家权力的总统、议会、行政各部的产生和职权分别作了规定。
临时大总统由各省都督府代表选举产生,“以得票满投票的三分之二以上者当选”,投票权每省以1票为限。 临时大总统有“统治全国”、“统率海陆军”之权;经参议院同意,并有宣战、媾和、缔约及任用各部部长、派遣外交使节、设立临时中央审判所等权。
参议院为立法机关,由各省都督府选派3 名(最高限额)参议员组成。其职权是议决宣战、媾和、缔约、政府预算、税法、币制、发行公债、暂行法律及通过各部部长的任命等。参议院议决事项,临时大总统“如不以为然”,可于10天内交参议院复议,如到会议员三分之二以上者仍持原议,临时大总统应遵照办理执行。
行政机关设外交、内务、财政、军务、交通5部,各设部长1人。各部所属职员编制及其权限,由部长规定,经临时大总统批准施行。
这个仓促制订出来的《大纲》,显然内容还不完善。如对政权机构重要组成之一的司法机关,只提“设立中央临时审判所”一句,而未及具体的内容。《大纲》受美国宪法的影响,基本采取了集国家元首与政府行政首领于一身的总统制。各部部长直接对总统负责而不必对参议院负责,各部机构职权只要总统批准便可施行;总统独立行使职权,不必对参议院负责。再者,选举总统并非每一参议员均有投票权,而是每省限投一票,这与美国十三州代表会议的制度一样;总统对参议院议决事项以10天为限的一次性否决权,亦与美制相同。《大纲》的“临时”性质也是显而易见的,当时急于产生临时中央政府。但作为统一制订的第一个法律大纲,并且是过渡性法律大纲,它的意义和作用完全应该肯定。《大纲》最后规定:“临时政府成立后六个月内,由临时大总统召集国民会议”;“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施行期限以中华民国宪法成立之日为止。(注:张难先:《湖北革命知之录》第391—393页;刘星楠:《辛亥各省代表会议日志》,《辛亥革命回忆录》第6集,第244页—246页。)
(二)、议决“如袁世凯反正,当公举为临时大总统”;同意民军、清军暂时停战,接受袁所派代表唐绍仪与黎元洪或黎的代表进行和谈,和谈条件:1、推倒满清政府,2、主张共和政体,3、礼遇旧皇室,4、以人道主义待满人。(注:张难先:《湖北革命知之录》第391、394页;刘星楠:《辛亥各省代表会议日志》, 《辛亥革命回忆录》第6集,第246—247页。)
袁世凯、黎元洪之间的秘密议和其实早已进行,呼袁反戈,许予总统也非个别一时之议。当时不仅立宪派人热切盼望,就连一些革命党人也如此表示,因此,12月2日代表会议作出“如袁世凯反正, 当公举为临时大总统”的决议,亦是十分自然的事。12月5日议决和谈条件, 并密电伍廷芳作为黎的代表来汉口与袁的代表唐绍仪议和。
(三)、议决临时政府设于南京,各代表七日内齐集南京,有十省以上代表报到,即开临时大总统选举会。(注:《时报》1911年12月11日;刘星楠:《辛亥各省代表会议日志》,《辛亥革命回忆录》第6集,第246页。)
正当代表们在汉口开会的时候,12月2日,江浙联军攻克南京。 两天后代表们获悉这个消息,遂即作出上述决定,并致电沪军都督府转留沪代表,望于11日到南京,共同召开会议。
南京,控扼长江,气吞三河,攻可逼燕京,守可凭天险,曾是六朝古都,向为江南政治中心。汉阳失守,已使武昌十分窘迫,南京光复,东南底定,更使其地位大跌,失去主动。相反,战局的变化,却为上海方面提供了重振旗鼓的良机,地利天时,使他们再次变得活跃起来。
上海方面,尤其是陈其美和已经回沪宋教仁,原本就对武汉开会持有异议。他们担心武昌真成了中央政府的所在地,黎元洪真的当上了国家元首,于同盟会不利,所以当得知黄兴在武汉督师失利将回上海时,陈其美便表示:“克强为革命军领袖,若果来,吾辈当竭诚欢迎之,并以全力拥护之”。(注:居正:《辛亥杂记》,《辛亥革命在湖北史料选辑》第166页。)12月1日,黄兴一行抵达上海,宋教仁等留沪代表即通电各省,提出重新在沪开会的主张。电云:“各省代表早经多数赴鄂,鄂垣军务正紧,急难开会,现由留沪代表电请折回。组织临时政府之议,决不因汉阳之失而阻。”“同人在沪公行准备,各代表一到便当开会”。(注:《致各省谘议局电》(1911年12月1日),陈旭麓主编:《宋教仁集》上册,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69页。)
自南京攻克,上海方面更是加快行动。当天沪军都督府召开紧急会议,出席的有黄兴、陈其美、宋教仁、章太炎、程德全、汤寿潜等,还有从苏州被急电召来的张謇。12月3日,留沪代表暨程德全、 汤寿潜、陈其美,首先议决以南京为临时政府所在地。12月4日, 又在上海江苏教育总会召开规模更大的共和联合会大会,出席者除留沪代表暨汤寿潜、程德全、陈其美外,还有章太炎、蔡元培、王一亭、赵凤昌等多位社会名流。大会投票选举黄兴为大元帅,黎元洪为副元帅,一致通过将临时政府设于南京的决议。大会当天发生通电:
临时政府前经议定武昌,现在南京光复,鄂军务适紧,援鄂之师、北伐之师待发,急需统一。今同人公议,不如暂定南京为临时政府所在地,举黄君兴为暂定大元帅,黎君元洪为暂定副元帅,兼任鄂军都督,藉免动摇,而牵大局,俟赴鄂代表返沪,同到南京,再行发表。所有编制,日内并力准备,俾得进行无滞。事机紧急,不得不从权议决,务乞鉴原,并恳转达到鄂各省代表,请即日来沪会议。(注:《选举假定大元帅》,《时报》1911年12月5日。)
次日又议决由大元帅“主持组织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副元帅黎元洪仍驻武昌。
按照原议,留沪代表所组成的只是一个“通信机关”,其职责仅限于“联络声气,以为鄂会后援”,并无决定临时政府所在地与选举临时政府首脑的权力。因此汉口的代表们获悉后大为不满,认为此举事先瞒着他们,“不令闻知”,纯属荒谬越权行为,“既不合理,又不合法”,遂于12月7日作出决议:“由黎大都督电沪都督, 查实如另有人在沪联合推举大元帅、副元帅等名目,请其宣告取消”。(注:刘星楠:《辛亥各省代表会议日志》,《辛亥革命回忆录》等6集,第247页。)这一决议正合黎元洪的心意,12月8日,他即致电各省都督: “各省代表均到鄂,议定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并订期在南京公举临时大总统,组织临时政府。经敝处通电各省,谅已达览。现忽据来电,称沪上有十四省代表推举黄兴为大元帅、元洪为副元帅之说,情节甚为支离,如确有其事,请设法声明取消,以免淆乱耳目。”(注:《黎副总统政书》卷1,第22页; 曹亚伯:《武昌革命真史》下册,第404页。)
陈其美、宋教仁竭力推举黄兴出来做大元帅,本是出于对同盟会的忠心,使组建临时中央政府的领导权不致旁落,但由于做法欠妥,过于仓促草率,反而效果不佳,不仅武汉方面一致反对,即使上海方面如章太炎及部分江浙军人也拒不承认。(注:《太炎先生自定年谱》,《近代史资料》1957年第1期。)加快组建临时中央政府的步伐, 坚持同盟会的领导权,这无可非议,但要达此目的,首先必须做到革命党人之间的沟通和团结。具体说来,应该重视有重要贡献的首义之区革命党人,尽可能求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必须及时调整和妥善处理与光复会的关系,努力化解分歧,达成统一立场。擅自而为,鲁莽行事,不做切实说服工作,不尊重甚至排斥其他革命党,结果造成嘘声一片,混乱多变,那是十分自然的。
张謇、程德全等人在这个问题上与同盟会保持一致,那是有着共同的利益和彼此达成妥协的结果。改址南京,便于就近控制,对双方均有好处。赞成黄兴担任大元帅,同时也得到了回报。一是正式公认程德全为江苏都督。就在12月2日这一天,黄兴、章太炎、宋教仁, 连夜致电江浙联军总司令徐绍桢、镇江都督林述庆、浙军司令朱瑞、苏军司令刘之洁等,“推苏州程都督移驻江宁为江苏都督,一以资镇守,一以便外交”。(注:《致徐绍桢林述庆等电》,《民立报》1911年12月3日。)张謇早就策划在攻下南京时,推程德全移驻南京,“趁此并宁、苏为一”,(注:《张謇致赵凤昌密函》,《辛亥革命在上海史料选辑》第1063页。)现在有了同盟会方面的公开支持,终于使程德全名正言顺地取得了江苏省的最高统治权。二是由张謇为两淮盐政总理。陈其美为了取得张謇等人的支持,早就主张公推张謇为两淮盐政总理。至11月底南京垂下之际,程德全建议攻下南京后设立“江苏全省盐务总局,即推张季翁总理其事”。当月29日,张謇电复陈其美,表示愿意“料理盐务”,实现了其控制两淮盐政的愿望。(注:《复陈其美电》,《申报》1911年11月29日。)
可是,黄兴本人对大元帅一职并不显得积极。汉阳失守后,他的心境一直欠佳。11月27日连夜登轮离开武昌,一到上海即被推为大元帅。由于并非一致赞成,他“谦辞不肯承任”,直至12月5 日开欢迎会时,仍当场“力辞,谓才力不胜”,“愿领兵北伐”。他先推举黎元洪,尔后又说“孙中山将次回国,可当此任”。会议开了两个多小时,与会者一再恳请,有代表说:“方今军务倥偬,时间异常宝贵。孙君诚为数十年来热心革命之大伟人,然对外非常紧急,若无临时政府,一切交涉事宜,俱形棘手。况大元帅为一时权宜之计,将来中华底定,自当由全国公选大总统”。至此,黄兴才答应“暂时勉任”。(注:《黄大元帅万岁》,《民立报》1911年12月6日。)
黄兴之所以如此勉强,还有另外一层原因,即担心列强趁机干涉,故急待袁世凯迅速反正,推其为民国大统领。他在给汪精卫的复电中说:“北京不早日戡定,恐招外人干涉,”如袁世凯“能顾及大局,与民军为一致之行动,迅速推倒满清政府”,则“中华民国大统领一位,断推举项城无疑。”目前“兴只得从各省代表之请,暂充临时大元帅,专任北伐,以待项城举事后即行辞职”。(注:《复汪精卫电》,《黄兴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94页。)

12月12日、13日,江西、浙江、湖北、湖南、奉天、河南、山西、福建、江苏、广西、广东、四川、直隶、安徽、山东15省共40名代表,分别从汉口、上海等地先后到达南京。12月14日,召开全体代表会议,选出浙江代表汤尔和为议长,广东代表王宠惠为副议长,福建代表潘祖彝为书记,追认汉口代表会议所议定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由新增奉、晋、赣、粤4省代表补充签名,并议决于12月16 日开会选举临时大总统。
可是第二天,12月15日,由鄂续到南京的浙江代表陈毅带来了袁世凯代表唐绍仪已抵武汉的消息,他向代表会议报告:“袁内阁代表唐绍仪到汉时,黎大都督代表已与会晤,据唐代表称,袁内阁亦主张共和,但须由国民会议议决后,袁内阁据以告清廷,即可实行逊位”。(注:刘星楠:《辛亥各省代表会议日志》,《辛亥革命回忆录》第6集, 第250页。)此时,胡瑛、王正廷也从武汉函告:袁“极欲平和了结。 ”“瑛等与唐即日赴沪,宁会选举,务乞稍缓。俟唐、伍(即伍廷芳)会商后再举,必得美满结果。此事关系极重,乞诸公极力维持”。(注:《胡瑛、王正廷致各省代表团函》,《辛亥革命在上海史料选辑》第1075页。)于是代表会议当日决定暂缓选举临时大总统,虚位以待袁世凯,为此承认原留沪代表所推举的大元帅、副元帅、并在《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增加一条:“大总统未举定以前,其职权由大元帅暂任之”。(注:刘星楠:《辛亥各省代表会议日志》,《辛亥革命回忆录》第 6集,第250页。)
此时被公认,已经索然无味,12月17日黄兴致电南京,“力辞”大元帅,推荐黎元洪担任。各省代表会当即改举黎元洪为大元帅,并决定黎“暂驻武昌,由副元帅代行大元帅职权,组织临时政府”。事到如今,正副帅位忽又倒置,黄兴更无意就任。黄兴不到位,议长汤尔和“因病”留沪,副议长王宠惠又因议和事去沪,这样在南京的各省代表便处于进退维谷的尴尬境地。20日,各省代表会又举山西代表景耀月为代理议长,“备公函请黄克强君即速来宁,组织临时政府”。21日黎元洪来电,谓承受大元帅名义,并委副元帅代行其职权。22日江浙联军代表李燮和赴沪敦请。其间,程德全也当面劝说。正当黄兴在众请之下稍有回心转意之际,忽然接到孙中山已经归国行将抵沪的确讯,于是又决定暂缓赴宁,等待孙中山归来。
孙中山是全国公认的革命领袖。由于此前长期流亡海外,所以各省代表在酝酿新政府元首人选过程中实际并未真正考虑过他。现在,正当临时中央政府陷入难产,孙中山适时从海外归来,各省代表顿时喜出望外。
12月21日孙中山行抵香港,当即向前来迎接的胡汉民等表示:“今日人民及党人所望于我者,非望我有坚强之兵力也,乃在能收拾残破之局,以拨乱反治也。……今之大患即在无政府,如能创建政府,则满清之政府固必倾覆。”他不同意胡汉民要他留在广东的建议,认为“沪宁在前方,不以身当其冲,而退就粤中以修战备,此为避难就易。……我若不至沪、宁,则此一切对内对外大计主持,决非他人所能任”。(注:《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569—570页。) 孙中山坚持北上,当晚离港赴沪,并邀胡汉民同行。启程前,胡致电陈其美、黄兴:“汉民到港接孙先生,同英邮船来申,乞招待”。(注:《广东胡督来电》,《申报》1911年12月23日。)
25日晨,孙中山所乘英邮轮“丹佛号”驶抵吴淞口,旋进泊浦东码头,时有黄宗仰等以“江利轮”恭候,接其驰至三马路(今汉口路)海关码头。同船到达的有胡汉民、谢良牧、李晓生、黄子荫、陈琴航、朱本富、余森郎、朱卓文、陆文辉、黄菊生,以及美国友人咸马里夫妇、日本友人宫崎寅芷、池亨吉、山田纯三郎、太田三次郎、群岛忠次郎、绪方二三。(注:《孙中山归国纪》,《民立报》1911年12月26日。)孙中山一行受到了上海军政及中外各界人士的热烈迎接。他的到来,打破了筹建临时中央政府的僵局,使酝酿已久的政府元首终于有了众望所归的人选。
12月25日,各省代表会派代表专程赴沪欢迎。27日,代表一行即拜谒孙中山。经过数小时会谈,双方就如下问题达成一致:一、选举大总统,不称大元帅。二、袁世凯真能拥护共和,就让位给袁。至于称大总统还是临时大总统,是否大总统就职之日就宣布改用阳历,代表们以事关重大,表示由各省代表会讨论决定。
12月29日,各省代表会在南京召开全体会议,正式选举临时大总统。会议由汤尔和为主席,王宠惠为副主席,袁希洛为书记,刘之洁为监选员。据会议代表谷钟秀1914年的回忆,当日到会者共17省43人,具体为山西代表景耀月、李素、刘懋赏,陕西代表张蔚森、马步云,江苏代表袁希洛、陈陶遗,安徽代表许冠尧、王竹怀、赵斌,江西代表林森、赵士北、俞应麓、王有兰、汤漪,浙江代表汤尔和、黄群、陈时夏、陈毅、屈映光,福建代表潘祖彝,广东代表王宠惠、邓宪甫,广西代表马君武、章勤士,湖南代表谭人凤、廖名搢、邹代藩,湖北代表马伯援、杨时杰、王正廷、胡瑛、居正,四川代表萧湘、周代本,云南代表吕志伊、段宇清、张一鹏,山东代表谢鸿焘,河南代表李搫,直隶代表谷钟秀、张铭勋,奉天代表吴景濂。(注:谷钟秀:《中华民国开国史》第49—50页。关于当日出席代表人数,有多种说法,且具体名单出入很大。《湖北革命知之录》录名44人,《辛亥各省代表会议日志》录名49人,1911年12月30日《民立报》及平佚《临时政府成立记》(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第8册)则谓45人。) 临时大总统候选人为孙中山、黄兴、黎元洪,按选举规定,每省以一票为限,共17票。满投票三分之二以上者当选。选举结果,浙江代表投黄兴,其余代表皆选孙中山。随之各省代表会作出三项决议:一、各省代表具签名书,交正副议长,赴沪欢迎孙中山来宁就职。二、通电各省都督府,请派参议员3 名来宁组织参议院;未到任前,暂由现各省代表1至3人代行参议员职务。三、参议员由各省都督府选派,至各省谘议局所派代表,仍称某省代表,但只得列席参议院。接着两天内又议定:一、由伍廷芳通告唐绍仪选举结果。二、自阴历十一月十三日起改用阳历,以中华民国纪年,称中华民国元年1月1日。三、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选举结果当天传到上海,孙中山立刻复电各省代表会,表示接受。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各省代表会特派代表的陪同下,偕胡汉民、庄思缄、荷马李等一行数十人乘专列离沪赴宁,当晚在总统府(前两江总督衙门,曾为太平天国天王府)宣誓就职。出席典礼的有各省代表、海陆军代表及黄兴等。
1月2日,各省代表全体到会,开始代行参议院职权。因汤尔和、王宠惠、景耀月或离或病,改选赵士北、马君武为正副临时议长,并正式通过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修正案:原文第一章临时大总统下,加“副总统”三字。原第一条修正为“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各省代表选举之,以得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者为当选。代表投票权每省以一票为限。”原第五条修正为“临时大总统得制定官制、官规,兼任免文武职员。但制定官制、官规暨任命国务各员及外交专使,须得参议院之同意”。原第六条后增列一条为第七条,原第七条及以后各条依次类推。新增第七条为“临时副总统于大总统因故去职时,得升任之。如大总统有故障不能视事时,得受大总统之委托,代行其职权”。(注:《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2辑,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5页。)1月3日,再选临时副总统,黎元洪以17票全票当选。在代行参议院职权期间,曾推举王正廷、汤漪、林森负责庶务,马君武、时功玖、欧阳振声负责会议,赵士北、王有兰、潘祖彝负责验凭;先后审议通过中央行政各部及其权限、军需公债章程、议和五大条款及其它政府例行向代表会提出的施政报告和谘询案;议决以五色旗为国旗、参议员不得兼任行政官吏及参议院议事规则,并就有关事项向政府提出质询。
嗣各省所派参议员陆续抵宁,已达半数,1月28日上午11时,临时参议院遂于南京劝业场正式开幕。至此,各省代表会任务完成,自行解散。
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是辛亥革命迅速发展的产物,是酝酿筹建临时中央政府的前奏。它的问世及其艰难历程,反映了革命阵营内部错综复杂的权利之争,但它发挥的积极作用却是不可低估的。辛亥革命从无序变为有序,从分散趋向统一,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功不可没。
(资料来源:《史林》1998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