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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夏明方:自然灾害与近代中国
以近代中国为中心的灾害演变大势
记得1991年,我到南方一所着名高校拜访一位着名的中国近代史研究大家。他对我说的一番话可以说是当头一棒。我当时请教的问题主要是洋务运动时期的灾荒和上海绅商的义赈,结果他很坚定地说道:“我让我的学生有两个问题不要碰,一个是灾荒,一个是义和团。因为灾荒的发生没什么规律,你从中得不到什么有价值的理论提升,而义和团嘛,则是对近代化的顽固抵制。”他这样说并非没有道理,在那个时代,灾荒史的研究少之又少,国图里就找不到几本这样的着作。但我还是受到很大刺激,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把灾害弄出个规律来。
今日回想起来,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样的规律已经找到了,当然它的发明者不是我,而是建国以来从事这方面研究的来自自然科学领域的众多学者。他们借助于现代科学方法,依靠中华民族几千年流传下来的丰富史料,给我们大体上描绘了中国自然灾害的变动趋势和演化规律,进而以此为基础,对未来的灾害情势进行预测。
我自己半个世纪的亲身经历,也能感受到其间气候和灾害的变化,从中大约辨别出比较明显的阶段性特征,真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此种周期性变动,很可能与美国海洋科学家斯蒂文·黑尔发现的拉马德雷现象有关。据研究,作为太平洋上空高压气流的一种变动过程,它包含两个交替出现的阶段,即“暖位相”和“冷位相”,这两个阶段与厄尔尼诺及其反面拉尼娜现象又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相随而来的往往是台风、地震、瘟疫、大规模的流行病等一系列巨灾。
比如20世纪以来的100多年,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即1889年到1924年,1925年到1946年,1947年到1976年,以及1977年到2000年左右。不同的阶段,气候的冷暖变动不一。其中1889年到1924年是比较寒冷的时期,1924年到1945年则相对温暖。尤其是抗日战争时期,从气象学和气候史的角度来看,是近代中国一段非常难得的好时期。从1946年到1976年,气温又趋于下降。这里所说的气温变化,不是我们在每一个白天黑夜具体感觉到的冷暖温差,而是一种统计学意义上的年平均气温。这种气温如果提高或降低两度或以上,往往意味着气候类型发生了变化。
如果我们将视野拉长,也就是从一个更长的历史时期来考察气候和灾害的变动,又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呢?对1800年以来全球气温变化的统计显示:从1900年,也就是义和团运动爆发的那一年,年平均气温开始较大幅度的下降,到1910年达到最低谷,此时正值辛亥革命时期,不久清朝灭亡,民国建立。之后,虽稍有波动,却稳步上升,故此整个20世纪,完全可以看做是一个气温上升的阶段。由此反观19世纪,同样也有小幅的波动,但总体上显然处于气候相对寒冷的时期。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清末自然灾害群发期”,或者气候学界所说的明清小冰期的第二个阶段。因为从这一时刻一直往前追溯,比如明中叶,你就会发现有一个更大的气候变化周期在发挥作用。这就是明清小冰期的第一阶段,大体上始于1620年,结束于1720年左右,此乃明代灭亡、清朝入关以及康熙统治初期。大约从康熙二十九年开始,气候逐渐变暖,雍正朝更是风调雨顺,一直到乾隆前中期,气候都非常好。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如此康乾盛世就没有饥荒,没有灾害,只是其发生的比例相对较小而已。一直到乾隆末年,接近18世纪末期,19世纪初期,如前所述,中国的气温又开始出现波动,大水、大旱、大震相继出现。所以从距今400多年的时间来看,我们就会发现这样一个更大规模的周期性变动:明末清初,气候变冷;从康熙的后半期、雍正朝,以及差不多整个乾隆朝,气候相对温暖;然后从乾隆末年到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和光绪,又是一个气候寒冷的阶段。如果再放长一点,也就是从中国五千年文明的历史来看,我们同样会找到另一种更长的气候变化周期或灾害周期,这就是“夏禹宇宙期”,“两汉宇宙期”(确切地说,应是“东汉魏晋南北朝宇宙期”),以及“明清宇宙期”。也有学者把“清末灾害群发期”与明末清初区分开来,称之为“清末宇宙期”,也有一定的道理。
毫无疑问,自然灾害的发生,的确有它的随机性、偶然性和突发性,迄今为止,还没有哪一个国家对其进行极为准确的预测,但这种周期性变化的本身即说明其背后还是存在着一种规律性的特点,有一定的脉络可循;换句话说,自然灾害并不是某种外在于我们这个世界的偶发性力量,实际上是这个世界自然变动的一部分。我们需要把不确定性重新带入历史中来,把灾害当作历史的一部分,当作历史演进不可或缺的基本动力之一。
当然,自然变异的周期性与自然灾害的趋势性上升并不是互不相容的。在这一问题上,我和复旦大学的葛剑雄先生以及他的弟子有过一场争论。他并不否认灾害的周期性变化,但对灾害次数日渐频繁、灾害区域不断扩大这一学术界通行的观点提出挑战。他认为,有关中国灾害发生的历史记载相隔时间很长,从春秋到现在已经好几千年了,而历史记载的特点是“详今略古”、“详近略远”,即时代越往前记载越少,越往后记载越多;在空间上,距离政治中心越近,记载越多,反之越少,甚至没有留下任何记录。所以我们从历史记录中看到的灾害次数的增多,灾害区域的扩大,是由文献记载的特点造成的,并不代表历史事实就是如此。我刚才也多是从自然界的周期性变化来分析灾害的演变大势,但并不否认,除了周期性震荡之外,也应看到另外一种变化,即趋势性的变化,两者纠合在一起,呈现的就是周期性上升趋势,其间并无矛盾之处。
理由何在?首先,凡是记载于中国历史文献的,绝大部分都是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灾害,而非随时随地发生的各类灾害,故而遗漏的可能性相对较少。第二,以往对中国历史自然灾害的判断都是以官书、正史为主要依据,其间不能排除葛先生所指的问题,但必须搞清楚的是,这样的官书、正史,基本上是当时人和时隔不久的学者撰写的,其落笔时间并不像我们今人与之相隔的那样长,我们不能把古人着史与今人阅史的时间混为一谈。事实上,早期的很多历史着作,如孔子作《春秋》,司马迁撰《史记》,都是当代人写当代史,其书写时间与实际史实发生的时间,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长。第三,除了正史之外,历朝历代多多少少还是有其他文献可以作为旁证,尤其是明清以后,各地的方志多得是,档案和文献浩如烟海,从中可以相互印证,尽可能得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即便是方志多了,文献多了,也不代表所记录的灾害就越多。因为我们通过这些档案和文献的记载可以发现,其中对灾害的记载,有的时候多了,有的时候少了。所以用文献来解释灾害分布的时空差异有它一定的道理,但绝对不是否定中国灾害逐步增长的理由。
这里面还涉及一个人与自然关系的问题。就灾害的影响而言,不同历史时期人口规模不一,其活动范围大小不一,因而同等程度的灾害,其所造成的影响,不可同日而语。先秦时代灾害少,但由于人口总体规模小,活动范围有限,故而对当时的人类而言,其危害程度相对而言,要比今天大得多。死亡一千万人的大饥荒,在先秦时代可以消灭中国文明好几次,而在光绪年间,则只能延缓人口增长的态势。这是其一。其二,就灾害的成因而论,早在1920年代,竺可桢先生就以其对直隶永定河水灾的讨论,非常圆满地解答了葛教授的疑问。他说:直隶水灾为什么在16、17、18世纪以后越来越多?不是因为它靠近都城,也不是文献记载有问题,毕竟三个世纪的记录都是同一处,而且始终处于天子脚下,而是因为人口越来越多。宋元时期,永定河周边的人口很少,即使河水很丰盛,也不见得形成洪水,更不见得对人造成危害,因为那里根本就没有人去住。但是后来这个地方人口越来越多,同时不停地开垦沿河的土地,离永定河越来越近,而且为防止水患,又不断地筑堤建坝,将河水束缚在狭窄的河道之中。灾害自然越来越多。故此,灾害的形成有两个原因,一方面是自然界的力量,另一方面则是人对自然界的改造带来的后果。它是人和自然的相互纠结的产物。1950年代谭其骧先生对王景治河之后黄河的所谓“八百年安澜”给出的解释,遵循的实乃同一逻辑。
重大自然灾害对近代社会的影响
自然灾害对社会的影响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涉及环境、人口、经济、社会、政治,乃至心理、文化或民族素质等方方面面。
我曾经在着名灾害学家高建国等人的研究基础上,对近代110余年造成万人以上人口死亡的灾害进行重新统计,结果发现,这样的灾害,包括水、旱、震、疫、风、寒、饥等,共发生了119次,平均每年在1次以上,死亡总数为3836万人,年均35万人。这在当时的总人口中所占比重或许不算太大,但对受灾严重的地区,所造成的损失实在不可低估。尤其是不少特大灾害,更是惨绝人寰。
比如“丁戊奇荒”之后,就是1888年河南郑州黄河决口,整个河道又向南方摆动。铜瓦厢决口后,黄河在南北之间如此来回摆动,多达四五次,每一次都是巨大的灾难。1892年到1893年,山西北部地区又发生了一场持续两年的旱灾,大约又饿死100万到200万人。山西省曾经是中国历史上人口比较密集的地方之一,明代曾有大量的人口输出,故而在华北各地至今仍流传“洪洞大槐树”的传说。但是经过晚清光绪年间的两场大饥荒,其人口规模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就都未曾恢复过来。今日山西省人口的数量还是要比其他各个省要少得多,可见其影响之深且远。
到了民国时期,这样的特大灾害更是接连不断。1920年,华北大旱灾,大约有50多万人因饿而亡。1925年,四川、湖北、江西等地,大约死了100多万人。1928年到1930年,华北、西北又是大旱灾,适逢蒋介石、阎锡山、冯玉祥中原大战,又造成将近1000多万人的死亡。紧接着就是1931年,长江大水灾,死了将近40多万人。1936年到1937年,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的前夕,四川省发生了一次少为人知的大旱灾,死亡人口100多万。接下来是众所周知的1942年到1943年河南大旱,也就是所谓的中原大饥荒,仅河南国统区就死了大概300万人;如果将日本占领区和抗日边区包括在内,死亡人数显然要大得多。与此同时,在华南的广东,也发生了旱灾,估计死亡人数50多万,也有人估计是200多万人。在中国历史上,由饥荒所导致的人口的大规模死亡,简直是司空见惯。
对生命的戕害是与对精神的撞击联系在一起的,这无论如何也会给民族心理、民族文化打下深深烙印。对于这个问题,早就有人关注过,而且做了非常有意思的讨论。清末在华活动的美国传教士明恩溥,写了《中国人的特性》;着名的地理学家亨廷顿,出了一本书叫《种族的特性》,其中有专章探究灾荒对中国人特性的影响。从美国留学归来的社会学家潘光旦,先是将亨廷顿书中有关中国的内容摘出来翻译,名为《自然淘汰与中华民族性》,然后又将这部分内容与明恩溥的着作合并在一起,再加上自己提出的解救之道,编成《民族特性与民族卫生》。在他看来,中国人最大的特性当然就是自私,把生命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只要能不死,什么都可以牺牲、什么都可以迁就”。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中国人经历了太多的饥荒历练,很多的优秀品质被丢掉了,剩下的就是哪都无所谓、什么都可以的这种民族特性。所以最后,他提出一个别具特色的解决之道,就是通过优生学的途径,对中华民族心理和民族素质进行改造,来提升中国人对于灾害的防御能力,所以他叫“民族卫生”。
每当看到潘先生的这种论述,我总是生发一种联想,这就是,中国的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与频繁发生的灾荒到底有没有关联?又在多大程度上关联在一起?我在阅读四书五经中的《孟子》时,有一个非常强烈的感觉,其通书所谈,很大一部分内容都与防灾救荒相关,尤其是开篇第一章“孟子见梁惠王”,更是把“黎民不饥不寒”作为王权合法性建构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这样的儒家文化,它的最根本目标还是要确立以统治者为核心的等级秩序。对此种等级秩序进行文化上的论证,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就是对有限资源非平等分配体系的合法化过程。所谓资源有限或资源短缺,不光指的是日常生活下的常态,更指资源极度稀缺的饥荒时期。我们在相关的史料中经常会看到正常状况下的社会伦理秩序如何被日益严重的饥荒逐步瓦解的,但是另一方面,即便是这样的瓦解过程,也是遵循着日常生活中的道德逻辑。我们在《万国公报》上面发现一则打油诗,从中可以看到饥荒打击之下一个家庭的度荒之举:在饥荒开始之际,先是千方百计卖东西,卖光了一切就想着卖人了。卖谁啊?首先是媳妇,因为她是外姓人。接下来是女儿,长大了就得嫁出去。然后才是卖儿子。这样一种以尊老为中心的家庭决策过程,充分体现了儒家文化在应对饥荒过程中的残酷。
我曾从首都图书馆找到一份文献,是唱戏的脚本,题名《买卖儿子》,实则反映的是人吃人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为一对夫妇,上有老母,下有儿子。饥荒之中,母亲又饿又病,眼看快要断气。这对夫妇不忍老母离去,就和老母亲商量杀掉孩子,让老母充饥。老母当然不答应,但这对夫妇还是坚持己见,偷偷杀掉亲生儿子,救活了老母亲。这位老母亲活过来之后见不着小孙子,便到处打听,从邻居那里得到真相之后,一怒之下,将自己的儿媳告上了县衙。但是在审判过程中,所有的邻居都替这对夫妇说情,说他们是为了尽孝,这对夫妇在回答县官审问时则给出了这样的理由:母亲只有一个,死了就永远不再有;可儿子呢?就像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一茬。所以在民间,多生孩子往往是一个家庭防备饥荒的手段。所以才有“添粮不敌减口”“卖一口,救十口”的说法。
有关灾荒与儒家文化的关联,新一代杰出的美国中国史家艾志端在她对光绪初年华北大饥荒的个案研究中有过非常精彩的论述(见氏着《铁泪图》),这里就不多说了。就灾荒与社会政治秩序或王朝兴衰之间的关系,可以从地方和国家两个层面来展开:
从地方的层面来讲,灾害对社会秩序的冲击往往呈现出错综复杂的局面:一方面,普遍而严重的自然灾害,在很大程度上会抹平某一特定地域中社会各阶层的差别,形成一种相互扶助、共渡难关的“天下沦落人”效应,有人称之为“灾害共产主义”。但是另一方面,灾害打击的不均匀分布,又会导致不同阶层、不同行业、不同社区、不同族群、不同区域之间利害分布格局发生急剧的变动,又会导致相互之间的对立、矛盾和冲突,造成社会的分裂和对抗。前一种情况,借助于灾害社会学的理论,可以叫做“共识性灾害”;后一种情况,则属于“分裂型灾害”。旧中国横行各地的“土匪”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他们平时为农,灾时掳掠,而且总是“兔子不吃窝边草”,把抢劫的矛头对准邻近或更远的社区。
从国家的层面来说,饥荒,起义,王朝更替,几乎已经成了中国历史上的一条铁的规律。 就像邓拓所说的,“我国历史上累次发生的农民起义,无论其范围的大小,或时间的久暂,实无一不以荒年为背景,这实已成为历史的公例”(《邓拓文集》第二卷第106-107页) 。从秦朝的陈胜吴广起义,到明末李自成起义,无不造成旧王朝的崩溃。有清一代,特别是嘉道以来的特大灾荒,也曾引发多次大规模的农民运动或农民起义,如白莲教起义,太平天国运动,义和团运动等等;民国时期,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已经少之又少,但是灾荒期间规模不等、形式多样的饥民暴动仍起伏不断。这些或大或小的农民反抗运动,虽然没有像先前那样直接颠覆清朝或民国的统治,但对它们的统治造成巨大的威胁,无论如何也是不能否认的。有学者往往列举历史上,特别是清朝、民国期间一些看起来与饥荒无关的农民起义的例子来否定两者之间的关联,但他们往往又忽视了长久以来根深蒂固的灾害政治文化在其中所起的媒介作用。实际上,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质疑是不是所有的农民起义都与灾荒有关联,而在于为什么有的大灾荒并没有引起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即便出现这样的起义或反抗运动,最后也没有导致清朝或者民国政权的覆亡或倒台?或者进一步追问:历经两千多年的王朝兴衰率为什么在此时被打破?
另一方面,即便这样的饥荒,这样的起义,未曾导致王朝崩溃,但它们对于近代历史上历次重大战争或政治革命到底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也是一个值得深入讨论的课题。我的导师李文海先生在1980年代中叶倡导灾荒史研究时,他和他的研究团队投入较多的问题就是这个,并且撰写了一系列文章,为我们对近代中国政治变迁的研究提供了全新的思路。我们除了从民族矛盾、阶级矛盾的角度来理解中国近代历史之外,还需要从人与自然的关系,或者天人关系、人地关系来透视人类的活动。这实际上也就是当前新兴的环境史、生态史的做法了。
人与自然的纠结:灾害成因一瞥
各种各样的自然灾害,按其不同的物理动力及其来源,可以分为水旱等气象灾害,地震、海啸等地质灾害,蝗灾、鼠疫以及其他传染性疾病等生物灾害,还有天外飞来的横祸,如陨石撞击等天文灾害,它们分别源于组成地球大系统的大气圈、水圈、岩石圈、生物圈以及环绕地球的宇宙圈等。地球上的各大圈层,并不总是单独发生作用,而是作为一个整体,相互之间有密切的联系,一个圈层出了问题,就会引发其他圈层相应的变动,导致一系列链锁式的灾害反应。
比如旱灾与地震,亦即气象灾害与地质灾害有没有什么关联?1993年,我在李文海先生指导下撰写《中国近代十大灾荒》的一部分内容,隐隐约约地感觉到华北的大旱灾总是伴随着大地震。例如光绪初年大饥荒,从1876年到1879年,持续四年,但就在即将结束之时,亦即1879年,甘肃发生八级大地震,地震造成今天所谓的堰塞湖,一共死亡了4万余人。1920年华北大旱,是年12月,甘肃海原又发生了一次八级以上的地震,按我们的考证,总共死亡30万人左右,比唐山大地震官方公布的数据还要多;1928年华北、西北大旱,同样也有大地震出现。当时很困惑,但也把它写在文字之中。其后,随着自己对自然科学领域的相关研究了解得越来越多,居然发现,早在1972年,国家地震局的耿庆国先生就已经发现两种灾害之间的联系,并撰写大作《中国旱震关系研究》。他把华北、渤海地区发生的六级以上的地震和这个地区两千多年来发生的旱灾罗列在一起,结果发现,地震之前相近地区几乎总是出现大规模的旱灾,而且地震的震级越高,旱灾的面积越大,持续的时间就越长。从公元前231年到公元1971年的2200多年时间里,只有两次地震没有找到对应的旱灾。由于旱灾在前,震灾在后,人们往往很难理解两者之间到底存在什么样的物理机制,但在耿先生看来,地震的爆发需要一个长期的能量蓄积过程,可能导致地球表面的“红肿效应”,从而引发局部地区小气候的异常变化。
火山爆发与气候的冷暖波动也有很重要的联系。因为从火山中喷发出来的大量火山灰以及火山气体,往往随着喷发柱进入大气圈的平流层,形成随风漂移的气溶胶。这种气溶胶,相当于给全球罩了一把伞,阻挡太阳的辐射,降低地球表面的温度,人称“阳伞效应”。研究表明,每次大规模的火山喷发,都会在2-3年之内造成地表温度的降低。
更重要的动力还是来自太阳的变化。经过数百年的观察,尤其是对太阳黑子活动的研究,人们发现,太阳活动不仅存在着11年、22年的活动周期,还存在80年、200年等更长的周期。太阳活动长时段的强弱变化,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地球表层气候的冷暖波动。比如明清小冰期的第一个寒冷阶段,实际上就对应着太阳黑子数一个长时间的衰减时期,即蒙德尔极小期(1645-1715),那时太阳黑子几乎消失。晚清第二个寒冷阶段,同样也对应着一个较小的太阳活动减弱期,即“道尔顿极小期”(1790-1820)。1880年代中期以来,太阳黑子又从低谷开始不断增长,总体上处于不断增强的阶段,故全球气候又开始变暖了。大致从上一世纪90年代开始,太阳常量开始减少,21世纪以来,进一步加速,据美国科学家预测,太阳将从此进入一个相当长时间的“超级安静模式”,或许会进入冬眠状态。所以未来气候到底是变冷,还是趋暖,国内外学术界对此还在争论之中,不可一概而论。按照以往的经验,应该对应的是相对寒冷的一个阶段。而且我们已经感觉到,这几年火山的爆发非常频繁,大地震同样很频繁,所以未来到底怎么样,是人类活动释放的二氧化碳在起作用,还是自然界的变动在起作用?真的很难确定。但是至少有一点,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里,我们面临的自然环境肯定不会像我们改革开放初期那么好。现在,我们的改革正在进入攻坚阶段,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也层出不穷,与此同时,老天也不作美,不配合,把我们带进了一个相当严重的灾害周期,再加上大规模经济增长对环境造成的破坏,当前的我们实处在一种不容回避的生态危机之中,无法掉以轻心。
此处我们强调自然界的力量,并不等于无视人类活动在灾害形成中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人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接受灾害打击的对象,在很多时候他还扮演着灾害制造者的角色,而且是非常重要的角色。
从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角度来理解,就可以对中国近代史的开端有更深刻的认识。三代之时,中国的人口规模在数百万左右,春秋战国之时突破千万大关;汉代增至6000多万,宋代突破一个亿,明末约为1.6亿(或2亿)。按我国着名人口史学者姜涛先生的估计,经过明末清初的大动荡,包括战争和饥荒,人口跌到9000万左右,然后到康熙十九年(1680)涨到1个亿左右。到1740年乾隆元年,中国总人口上升到2亿。此后连续突破3亿(1790年)、4亿(1830年)大关,至1850年,就是太平天国运动的前一年,已经高达4.5个亿,或者5个亿。所谓中华四万万五千万人口,差不多就是在嘉道时期形成的。这样一种爆炸性的人口增长,不能不给中国整个自然生态系统和中国社会带来巨大的灾难性破坏。
更重要的是,人口增长与自然变异之间并非界限分明,往往互为因果。面对不断增长的巨大人口压力,时人并没有束手待毙,而是千方百计寻求解救之策。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从18世纪开始,大规模地种植从美洲引进的甘薯、玉米之类的农作物,导致粮食产量出现较大幅度提高,有人称之为18世纪中国的“生物革命”。这种发生在康乾盛世的“革命”支撑了人口增长带来的粮食需求,同时也导致人口增长的速度变得更快。而尤为关键的问题是,这类农作物一般都是在丘陵、山地种植,这些地区并不适合进行农耕作业,结果带来了环境的巨大破坏。乾隆后期,嘉庆、道光时期,大范围的农业扩张带来了全国范围的环境破坏——森林大规模缩减、土壤流失严重,黄河、长江以及其他大江大河,水患日趋严重。中国社会陷入前所未有的生态危机之中。正是在这样一个动荡不宁的脆弱时期,大英帝国以其区区几千人的海军舰队,就把偌大的中国打得一败涂地,迫使中国从此开始社会转型,进而被迫走上现代化的道路。很显然,鸦片战争的失利,固然与英国的坚船炮利有关,但与同一时期中国所处的生态危机,也有脱不了的干系。
明末清初到晚清民国救灾机制的嬗变
从国家角度来说,中国的救灾体制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首先是以康乾盛世作为代表的传统救灾模式,宽严相济。不管是救灾、防灾,如荒政、仓储,还是相关的公共工程建设,如水利建设,几乎都是同一时期其他国家难以望其项背的,以致有的西方学者把18世纪中国称之为 “福利国家”。
但是到了嘉庆、道光时期,再到光绪年间,尽管清政府在这方面还是做了很多工作,但更多时候基本处在一个相对来说有心无力的阶段,所谓“竭天下之力,而所救不过十之一二”。到了北洋军阀时期,情况变得更糟。后来的蒋介石只顾打内战,对救灾事业不是没有一点贡献,但确是没有放在心上,有时甚至将天灾的发生诿诸老天爷,指其“非人力所能抗御”。 1931年长江大水灾,他正在江西忙着“剿匪”,即围剿中国工农红军。有人在《申报》上批评他,蒋于是乘军舰从江西到武汉转了一圈。武汉瘟疫丛生,蒋介石不敢上岸,湖北省政府的几位大员只好坐小船,跑到军舰上去汇报。1942、1943年河南中原大饥荒,地方政府早就向蒋介石汇报了灾情,可是他置之不理。《大公报》的记者跑到前线,写了一篇《豫灾实录》的灾情报道,该报主编王芸生又加了一篇社论《看重庆,念中原》,对中央政府提出批评,蒋介石勃然大怒,把《大公报》停刊三天。此时宋美龄恰好在美国,一方面宣传她的新着,名叫《中国之崛起》,一方面忙着为同时期的印度大饥荒募捐筹款。有一个美国记者,把他在河南看到的情况通过《时代周刊》向全世界公布,等于给宋美龄一个响亮的耳光,于是恼羞成怒,要求杂志老板将这位作者解雇掉,当然是遭到拒绝。但就是这一件事,标志着国民政府的政治合法性开始走向动摇。作为一个政府,救灾济民,是一种最低限度政权合法性根基。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那就只能丧失人心了。
也就是在同一时期,一种新的救灾模式开始出现在中国大地上,这就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过程中,在对敌武装斗争的同时,在抵抗自然灾害侵袭方面逐步探索出来的新型救灾体制。它成型于1942-1943年的晋冀鲁豫抗日边区,解放以后又以此为基础,推向全国,中国的救灾历史从此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我称之为“太行模式”。实际上,2008年显现的汶川救灾模式,就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对太行救灾传统的继承与弘扬。
国家救灾的强度在变动,民间救灾行为也随之而变。总体上来看,政府救灾比较成功,民间救灾基本上是依附在政府的体制之中。但政府的救灾功能一旦削弱或丧失,民间的力量就会迸发出来。比如明末清初,明王朝在内地要忙着镇压李自成等农民军,在边疆则要对付满人的侵犯,哪里还顾得上救济千百万饥民?于是,江南的一大批地方绅士自己组织起来,配合官府进行救灾。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叫祁彪佳,绍兴人,白天乘船,赴各地动员,晚上就在家里面翻阅各种各样的文献,把有关救灾的资料都摘录出来,几乎天天如此,所以当救灾工作快要结束的时候,他也编成了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救荒书,叫《救荒全书》。他在书中主张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加强防灾救灾建设,实际上提出了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可以称之为 “大荒政计划”。
入清之后,特别是康熙、乾隆时期,国家救灾占据主导地位,民间力量基本上被官府所吸纳,很少见到较大规模的民间独立的救灾行动。乾隆帝甚至下令不许地方绅士自行救灾,以免引发社会治安问题。直至乾隆后期,尤其是嘉庆道光年间的,政府力量趋于衰弱,民间力量不断增强,而且还频繁出现一个新词叫“义赈”,表明民间的力量开始在救灾当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到了光绪初年,来自江浙等东南沿海的地方绅士,开始跨越江南,进入华北地区去救灾。他们在江南募捐,就像今日的志愿者,坐着船,坐着马车,到山东,到直隶(河北),到河南,到山西,凡是灾情最重的地方,往往就有他们的身影。可以说,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有组织的跨地域志愿救灾行为。他们将所募的每一笔款项,一文钱、一千两、一万两,不管多少,都会列一个清单,在当时的报纸上公布,每天都有。他们还会随着救灾进程编纂《征信录》,将捐款人的姓名、捐数,经手人,用途,甚至银钱兑换标准,一一注明,以供公众查询。如有人曾经允诺捐钱,后来没有兑现,《征信录》也会写上。这似乎是预防诈捐的好办法。除此之外,还要城隍庙举行仪式,将征信录在神前焚烧,以表明办赈人员的公心。如此一来,自然会赢得公众的信任。
这样的救灾体制,经过多年的发展,到北洋军阀时期,居然演变成一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国际性的非官方救灾组织,即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它脱胎于1920年华北大旱灾期间成立的“北京国际统一救灾总会”,在随后的历次重大灾害救济活动中,基本上取代了政府的力量,而发挥主导性的作用。而且,它不仅仅从事应急式的救灾,它还把灾害防范作为头等重要的目标,提出“建设救灾”的口号,就是通过乡村合作体制的建立、大型水利工程或乡村公路的建设,用以工代赈的形式,一方面是救灾,一方面提高灾区的生产水平,从根本上提高其应对灾害的能力。总的来讲,在明末清初和晚清民国这样一种特定的历史时期,国家的统治力大为削弱,民间救灾的力量因之非常活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