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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王日根:科举衡器与人才观
自宋真宗的《劝学诗》问世之后,“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观念就日益深入人心。科举作为选官的一种机制,越来越调动起自通都大邑到偏远山村的成年男子的积极性,加入到竞争官位的行列中来。一者设官的目的在于“牧民”,这就要求为官者具有较高的道德素质和治国平天下的远大抱负;一者官位从来就是有限额的,这就决定了科举竞争的程度势必越来越激烈。
当科举由选官衍变为“选才”的认定之后,“官”即“才”,这样势必把社会中人才的概念逐渐狭隘化了。本来科举即使作为选官制度,也只能算是选官体系中的一种,还有辟召、荐举、资荫、事例等等途径。清朝有的人将由科举出身的官称为正途,而将其他均视为异途。事实表明:人才往往并不因正途、异途而直接区分优劣。但在随后的社会观念里,正途意味着正式,异途则被视为不正式。这样的观念形成社会风气之后,便越加激发人们跻身科举之途的激情,“欲仕者以侥幸苟得为心,而廉耻节义之风微。凡可以弋获而捷取者,无弗为也。”这里是说,许多士子选择了走捷径的办法,而把节义廉耻置于脑后,对于经书,“古人毕生治之而不足,今则数月为之而有余,其陋者至未尝全读经文,况望其通贯儒先之说乎?”显然读书变成了一种钻营的手段,由科举选拔的人才中有许多实际上已不堪其任。
于是,人们反省科举过多地被循名,责实必须与循名相统一,而且通过科举可以算作是才,并不能排斥其他途径脱颖而出的才。科举的形式也需要不断做出变革,顺应时势的变化。科举固守立品、守德固然无可厚非,但固守在《四书》、《五经》中出偏题、怪题,就可能背离科举选才的本意,也无法判断考生道德品德的高下,因而达不到选拔俊才的目的。这样的偏向在当时就遭有识之士的强烈抨击。
从历史发展看,科举其实多有改革,多有创新。科举有时注重经义,有时则注重策论,有时强调文科举,有时也利用武科举的长处。在科举制度之外,统治者也在不断寻求弥补科举之不足的途径,譬如像博学鸿词科就是舍弃考试形式要求而谋求士人们的归顺,像召试就是在科举之外收揽人才的一种办法。
将“选贤举能”精神贯彻到科举考试和其他各种选拔官员的手段中,社会上的贤能之才就能不拘一格地被选拔出来,片面地强调“正途”,歧视异途,片面地强调状元必优于榜眼,进士必优于举人,举人必优于秀才,这本身就是机械主义的,也并非历史的真相。在科举广为推行的时候,形式固化的现象固然存在,但时常能在正直官员的谏言下和实践中得以克服或矫正;在科举之外,其他诸如荐举、征辟、封荫等照样可以作为补充手段加以运用。
在“选贤举能”的共同目的下,可以采用不同的选拔手段,任何一种选拔手段都可能被执行得走形,关键在于选人的制度或选人的人能否坚持“贤能”的标准。在选贤任能方面,刚性的制度固然是必需的,但每个人各有个性,有的早慧,有的晚成,有的在实践中日益成熟,有的则越来越显得怠惰,所有这些,都将考验着制度的好坏,也影响着制度执行的效果。
晚清士大夫龚自珍呼吁“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几乎喊出了许多有识之士的心声。当时的社会处于中西文化激烈碰撞阶段,堪称“千年未有之变局”,仅仅有良好的品德还是不够的,我们得有应对列强挑战的真本领,我们不仅要保护好祖先遗留给我们的辉煌文化,我们还得带领我们的国民傲然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
清朝后期的治国者们对科举制度进行了由渐废到立停的选择,这极大地拓宽了人才选拔的路径,近代科技、洋务、政治等各方面的人才纷纷涌现,为晚清的政治变革、经济的工业化和文化的现代化储备了大量的人才,成为中国重入强国行列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