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档案为历史科学服务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历史档案为历史科学服务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历史档案为历史科学服务
《历史档案》杂志创刊,对于历史科学研究工作,实有很大的帮助。为此,敬谨祝贺。略述个人的拙见,做为祝辞。历史科学“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只有这项工作完成以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马克思《资本论》第二版跋)。也就是说:历史科学研究“就须不凭主观想像,不凭一时的热情,不凭死的书本,而凭客观存在的事实,详细地占有材料,在马克思列宁主义一般原理的指导下,从这些材料中引出正确的结论”(毛泽东《改造我们的学习》)。历史档案是官方文书,按史料分类来说,它只是历史资料的一种;但它对于历史科学研究来说,却是最为重要的史料。1872年马克思《答布伦坦诺的文章》说过:“我的《资本论》一书引起了特别大的愤恨,因为书中引用了许多官方材料来评述资本主义制度,而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学者能从这些材料中找到一个错误。”
我国历代都保存历史资料,特别是保存官方文书。第一部历史资料集是《尚书》,“其所载皆典谟训诰誓命之文”,都是官方文书。保存当时的行政文件,是为了日后修撰史书。据汉代制度,“天下计书,先上太史,副上丞相”。司马迁父子相继为太史公,就是根据这些文书着成《史记》。东汉图籍存在东观,“凡撰汉记,相继在乎其中”。班固就是利用东观中保存的文书而撰着《汉书》。1965年以前主持档案工作的同志和从事档案工作的同志们主张:历史档案为历史科学服务。这是完全正确的意见。
档案是政府文件,除去当时街头张贴或报刊公布者外,在一定的时间内,应该保密。时过境迁,失去了保密的意义,就成为叙述历史的重要根据。因此,各国的档案法都规定,多少年前的档案是历史档案,供给历史研究使用,并且可以编辑出版。在档案中可能有私人的函电、日记、着作稿本和报刊图书等等,为了保存卷宗的完整,这些资料必须和文件一起保存,但是它不是档案。中国共产党的档案如何处理,只有党来决定,他人无权过问。但过去中国共产党公开发行的报刊图书和公开散发的文件、宣传晶等等,今天还应公开。这些资料敌人手中都有,我们如不公开,那就只是蒙蔽自己的眼睛,档案和历史档案有别,历史档案为历史科学服务,有利于历史科学的发展,有利于国家的建设,无害于档案保密。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妄说“历史档案为历史科学服务”是什么“泄密”,残酷迫害档案工作的领导人和许多同志。同时他们对于现行档案、历史档案和各种历史资料以及历史文物肆意破坏、盗窃,并且混淆了现行档案和历史档案的区别,扰乱了档案工作制度。把各图书馆、博物馆等机关、学校所收藏的历史档案和1949年前的报刊图书的一部、大部甚至全部抢走,有些下落不明,有些送入当地历史档案馆,非经当地党委领导人批准不能阅览,如非外调也不能阅览。有的历史档案馆人力、物力不足,无法管理,无处存放,工作的同志们眼看着资料损坏,急得跺脚慨叹;也有全体几十位工作同志每天根据档案编写人名卡片,几年间卡片积累了几间屋子,却无人来外调国民党统治时期、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的死人材料,平白地浪费了精力。总之,历史档案工作、史料工作和历史科学工作共同遭受了一场浩劫。
浩劫过去了,国家规定了1949年前的历史档案对历史研究工作开放,这是大喜事。我亲眼看到几个省把一些旧报纸、杂志退还给图书馆、博物馆;近几年刊载历史档案的杂志和书籍逐渐增多;这都是历史档案工作中拨乱反正的成绩,我们历史档案、历史资料和历史研究工作的同志们应该而且必须互相合作,共同为搜集、保管、整理、出版历史档案而努力,实现“历史档案为历史科学服务”,在四个现代化的长征中,贡献出全部力量。
搜集工作不是一个机关或几个人所能做到的,必须依靠当地的热心同志向当地群众调查,才能得知何地、何人存有什么资料或者知道某项资料的线索。全国解放以来,不只档案馆成绩显着;而且各地的图书馆、博物馆、文史馆、文化馆、研究所和学校等等许多机关,依靠爱好历史、爱好文物、急公好义的人士和广大群众的帮助,做了许多搜集工作,取得了不小的成绩。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把各地、各机关旧有的和新收的历史档案或文物资料任意毁坏、盗窃之外,又把它集中送到一个地方,这就截断了历史科学工作使用资料的道路,也封闭了人民群众搜集历史资料的大门,损失难以数计。我希望今后搜集历史档案和历史资料还是广泛地发动群众,依靠当地的历史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史馆,文化馆,研究所和学校等机关来进行工作。
一切搜集到的资料,都应由搜集机关保存。其中历史档案部分,应该和主管档案工作的单位取得联系,以便于主管档案工作的单位掌握全国收存历史档案的情况,容易布置搜集,整理和出版工作、如果存有或者收到历史档案和历史资料的机关,或因无人管理,或因无处存放,或因这批资料和自己的工作无关,随处丢弃,任其自然损坏,实应早日移交到历史档案馆或当地保存史料的机关。这是当前保存史料的一个问题。自从全国解放以来,就提出了历史档案和各种历史资料,面临着自然损坏的危机,开始注意抢救工作。十年浩劫之后,问题日益迫切,有些抗日时期的档案,因为墨水褪色,即将或已经成为废纸了。抢救这些资料是火烧眉毛的紧急任务。制成缩微胶卷、编印出版和其他抢救办法都应该使用。这就要订个计划,组织人力并调动物力,必须大家互相合作,人尽其力,才能做到。这又是当前保存史料的一个问题。
出版是抢救历史档案和孤本史籍的办法之一。孤本(历史档案多半是孤本)印成书,便于保存,便于使用,也实现了并且扩大了为历史科学服务的范围。这些资料首先要一件件鉴别,要一桩桩考订记事,要一条条校勘文字舛误,做些整理工作。其次要选材,要编排,做些编辑工作。这就需要很大的人力,绝不是一个机关所能承担的。最理想的前景是历史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研究所和学校等一切有关机关互助合作,有力出力,有资料出资料,目前已经开始这样做了,我希望着这样的互助合作普遍于全国。
既然是互助合作,如果有一种资料分散在几处,各自都把所存者拿出来,共同整理,合编为一种完整的材料,并不困难。保存资料的单位保持其发表权,整理资料的单位保持其工作应得的权利,这样的互助合作会日益发展。如果各自都想:“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总想攫取别人的部分自己出一份全书,那就永远不能出版,反而成为史料工作的绊脚石。还有人趁机抄录资料,不经保存机关的同意,擅自发表(原存档案的机关,早巳抄录的资料不在此例),这是侵犯保存机关的发表权。凡是开放的历史档案,当然可以使用,抄录,方可以商量处理。
为了历史档案为历史科学服务,档案工作者、史料工作者和历史研究者处处,时时都要互助合作,共同完成社会主义祖国建设的大业。以上几点是互助合作中的主要项目,具体工作要复杂得多,还须仔细商议。
1980.11.6 于北京
(文章来源:《历史档案》1981年第1期,中华文史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