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鸦片战争-鸦片战争与香港割让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第一次鸦片战争-鸦片战争与香港割让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鸦片战争与香港割让
在中国近代史上,香港是最早被西方侵略者割占的中国领土。今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被英国强占150多年的历史从此结束了。在这民族屈辱得到洗雪之际,回顾这段历史,牢记惨痛的历史教训,这对激励我们为振兴中华民族更加奋发图强,具有重要意义。
一、香港自古就是中国的领土
有人曾经妄称,香港原是“一处连一所房子都难找到的荒岛”[①]。这是对历史的恶意歪曲。香港自古就是中国的领土,有充分的历史根据,决不容许那些别有用心的人任意抹煞。
早在新石器时代,我国先民已在香港地区(含香港岛、九龙半岛及周围岛屿)休养生息。近年来的考古发现证明,香港岛西南的南丫岛和西边的大屿山,均有新石器遗存。石器有石刀、石斧、石凿、石环、石箭簇等,属于我国华南文化体系。南丫岛西部有个大湾,曾发现一些田园遗址。榕树湾、洪圣爷庙和大湾肚,都发现青铜器和大量陶器碎片。青铜器有剑、匕、斧、镞等,大体是周秦时代的遗物。陶器有缸、碗、钵之类。有些陶器上有隶书的年号,大部分属于西汉时期的遗存。另外,还发现古代的不少石刻,如石壁、东龙岛、jiào@①西湾、大浪湾、蒲台岛、长洲等地的石刻,其花纹与我国古代青铜器及同时期的陶器纹饰极为相似。九龙李郑屋村汉墓中出土的器物,其形制及其装饰方法,均与广州及领近一带汉墓出土的器物差不多。这些古物有力地证明,早在4000年前,这里就有我国的先民在此生活。
根据文献记载,香港地区在秦朝时属南海郡番禺县统辖,汉代属于南海郡博罗县。东晋成帝咸和六年(331年)始设宝安县。唐肃宗至德二年(757年)改为东莞县。明代万历元年(1573年),又分出东莞县的南部地区设立新安县。1914年,新安县复称宝安县。随着海外贸易的发展,为了保护过往船只的安全,从南北朝时代起,历代政府都派有兵丁在香港地区驻防。梁简文帝大宝元年(550年)在九龙半岛西南的屯门,设立了屯门镇,派遣重兵驻守。这是在香港地区设立重镇的开始。唐宋时期,屯门成为海外商船进出广州的必经之地。唐代继续设置屯门镇,保护往来商船。宋代在屯门之南的大屿山设置摧锋军驻守。另外,宋代为了加强这一地区的治安管理,还在九龙半岛上设立了官富司。元代设屯门巡检司。这些军政设施的相继建立,又表明从秦汉时代起,香港地区一直处在我国历代政府的有效管辖之下。
到了明代,由于倭寇和西方殖民者的侵扰,广东当局对香港地区的管理进一步加强。为了适应抵御倭寇的需要,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明太祖朱元璋下令设立广东海道,建置卫所,由副使一员、都指挥一员、卫指挥一员,负责守护广东海岸。南海卫下设东莞、大鹏两个千户所,并在同年建立九龙城寨,作为大鹏千户所的驻地,负责防卫佛堂门、屯门和冷水角等处。两所原有士兵551名,后来增加到2200名。除了陆上防卫之外,为了加强海上防卫,朝代后期在巡抚谭纶、总兵戚继光的建议下,设立了广东水师,分别组成六寨,负责保卫潮州、惠州、广州、高州、雷州、琼州六府的海域。广州寨总部设于东莞县的南头(1573年起改属新安县),配有战船约60艘,水陆兵丁近1800名。大多数战船停泊于今香港新界的屯门、佛堂门海面,曾多次打败倭寇和葡萄牙、荷兰对这一地区的侵扰。
到了英国侵占香港前的清代,香港地区已经建立起相当完善的军政制度。香港岛南部的赤柱和东北角的红香炉,已派遣正规军常年驻守。根据1841年5月15日出版的《香港公报》第2期记载,香港岛上各地住着渔民、农民和采石工人等约5000人。其中赤柱有居民2000人,筲箕湾(采石矿、大村落)有居民1200人,其他各地5名至300名不等。他们实行和大陆一致的保甲制度与土地制度,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均大体和大陆相同。九龙半岛南端则建有九龙炮台和城寨,一直驻有重兵防守,还有店铺民房数百户,聚居在这里的居民自然不少。新界及周围众多的岛屿,皆有中华民族子孙居住。其中各个要害地区均设有汛站及炮台,并派遣兵丁巡防,建立了更加完善的防卫系统和政权机构。
可见,英国侵占香港之前,无论是香港岛还是香港地区,都是处于中国政府的有效管理之下,居民众多,渔业、农业、盐业、采石业、采珠业、制香业、商业、航运业均相当发达。所谓“荒岛”之说,纯属无稽之谈。
二、英占香港 蓄谋已久
英国非法侵占香港是在1841年1月26日。但侵扰香港,则远在此之前。至于占领中国领土的图谋,更可上溯此前200年。当时英国人到达中国后,开初只是希望获得一块土地,作为殖民侵略据点。这块土地究竟选择何处?却没有定见。
最初英人选择的是海南岛。早在1635年,由国王查理一世参与投资的科腾商团,派遣海军上校威德尔率领武装商船4艘和轻帆船2只前来中国。出发前,查理一世曾训令:“对于发现的各地,如认为对我们的利益和荣誉有利的,就可加以占领管辖。”[②]1637年6月,威德尔率领的武装商船队到达中国南海海域,经过半年多的观察,最后“提议占领海南岛,作为不列颠属地”[③]。由于不久英国发生了资产阶级革命,这个提议再没有人提起。
其次是从葡人手中夺取澳门。英国商船在17、18世纪来华后,由于贸易上常常受到葡人的牵制,英国东印度公司广州管理委员会曾在1781年向英印总督提议,请与葡果阿总理接洽,“获得一种能够改善他们在澳门地位的保证。”[④]后来,在法国大革命后长达20多年的英法战争期间,英国曾于1802年和1808年两次派遣兵舰来中国,企图强占澳门,但都未能得逞。
第三是选择浙江的定海。江浙是丝、茶的主要产地,自从1685年海禁解除后,英国商船几乎连年北上宁波、舟山,从事丝、茶贸易。1688年,清政府在舟山设立定海县,并且将浙海关移到那里,还在定海城外道头之西建立“红毛馆”,安置外国商人和船员居留。1700年,英国东印度公司为了扩展贸易,派遣喀恰浦为第一任监督,将监督署、商馆设于定海,企图以此作为侵华基地。可是,英国货在那里找不到销路,关税也不见得比广州轻。结果,英国在定海的投机很快以失败告终。到了18世纪末年,英国再次企图侵占定海或附近小岛。1787年,英王乔治三世任命卡茨卡特为特使访华。乔治三世在训令中指示:“我们在中国的广大商业,需要一个安全的地方作为商站,……因此,我们希望赐予一块比广州的位置更方便的小地方或孤岛”,这个地方应该便于航远而又安全,便于推销英国货物,同时靠近优良茶的产地。具体来说是北纬27°—30°之间”[⑤]。由于卡茨卡特在途中死去,英王的指示付诸流水。1793年,英王复命马戛尔尼率领庞大使团访华。他在拜见乾隆皇帝后,向清政府提出的六点要求中,第三点即是“准许他们把舟山附近一个独立的非军事区的小岛作为仓库,堆放未售出的货物,并当作是他们的居留地来管理。”[⑥]此议一经提出,即遭到乾隆皇帝的坚决拒绝。后来在鸦片战争时期,英国仍然把占领定海作为重点战略基地,而在签订《江宁条约》时还是放弃了。
最后是选择了广东的香港。香港地区的选定是英国经过长期调查确定的。英人强占香港虽发生在鸦片战争时期,而在香港地区从事侵扰活动则在150多年前即开始了。
还在1683年,英船“卡罗莱娜号”从英国来到中国广东海域。由于葡人不许他们在澳门经商,7月11日,被一只中国走私小船引到了大屿岛,想在这里从事秘密交易,由于受到中国水师船的监视和拦阻,这条船在大屿岛旁停留了两个多月,直到9月17日才开往浪白澳[⑦]。这可能是在香港地区停泊最早的一艘英国船。1689年9月1日,英船“防卫号”碇泊于澳门东侧的15里格(约含45公里)处。据马士推测,“停泊的地点可能是香港港口或其邻近,也可能是急水门。”[⑧]这是第二艘到达香港地区的英国船。1741年,英国兵船“百夫长号”载着海军司令安逊到达中国广东海域,进行武装窥探,曾在香港南部停泊修理。这是英国也是西方国家第一艘到达中国的兵船[⑨]。早于英国强占香港整整100年。1793年,马戛尔尼在提出侵占舟山小岛的同时,也提出“准许他们在广州附近有同样权利”[⑩],也就是将广州附近一块类似舟山小岛的地方让给英国。英国虽然未明白提出香港,实际是指香港。从1806年起,东印度公司的水文地理学家霍斯伯格连年在华南沿海进行勘测,后来给英国外交部写了一份调查报告,里面多处提到香港水域,指出急水门是个可供各种船只停泊的锚地,香港岛和南丫岛之间的海峡是良好的避风港,香港北面的鲤鱼门形成一个可容纳大小船只的优良海港,港岛南部大潭湾也是一个良好的避风港[①①]。1816年,阿美士德使华,当他们到达珠江口时,东印度公司驻广州大班、充当使团副使的斯当东打破历来在澳门会合的传统,别有用心地选择香港仔作为会合地点,趁机对这个港口和全岛作了仔细的调查,回国后提出了详尽的报告,赞扬香港“是世界上无与伦比的良港”[①②]。1828年,英国东印度公司曾用20万两银子买通两广总督李鸿宾,占据香港外之恃山作为“往来安歇地”,后因广东巡抚朱桂桢反对,才将“屿地追回,银未偿”[①③]。1833年,斯当东在英国下议院报告说:“很多年来,香港是舰船停泊的良港,这是大家承认的。”在报告中,他竭力鼓吹在“中国口岸设立贸易中心,以脱离中国的管制。”[①④]其占夺香港的野心,已是呼之欲出了。1834年,英国派遣律劳卑为驻华商务总监督。外交大臣巴麦尊指示他注意调查:“如果在中国海域发生战争行动,舰船是否可以有任何地方并在什么地方找到必需的保护。”还建议他核查前述霍斯伯格“意见是否正确”[①⑤]。律劳卑于7月15日到达中国后,经过调查,于8月21日致信英国首相格雷伯爵,要求指令印度总督“准备一小支军队,随着西南季风的开始进入中国海域;它到达后应占领珠江东部入口的香港岛,该岛非常适合于达到一切目的。”[①⑥]由此可见,英国把香港作为武装侵华基地,准备武装占领的企图,早在鸦片战争爆发前6年即明确提出来了。1835年4月,继律劳卑、德庇时担任商务总监督的罗宾生曾建议,把全体在华英商都转移到船上,“使他们驻在大屿山或香港附近的某个美丽的港口。”[①⑦]1836年4月,罗宾生再次向巴麦尊建议,把英国商船“从伶仃洋这个在南方吹来季风时没有掩蔽的和难以停泊的锚地,迁到安全而又宽敞的港湾或香港这个港口。”[①⑧]
1837年,两广总督邓廷桢下令驱逐囤集鸦片的趸船。英船退出后,大量集中于香港和九龙尖沙嘴之间海面,擅自在香港建立居留地,对抗中国的禁烟运动。据邓廷桢查探,当时有趸船25只,其中有22只集中于尖沙嘴洋面。1838年,英印总督派遣远东舰队司令马他仑率领“威里士厘号”和“阿吉林号”来华示威,企图阻止中国的禁烟运动,受到广东当局的抵制。马他仑因众寡不敌,退驻香港。事实表明,香港在18世纪30年代已成为英国侵略者抗拒中国禁烟、走私贩毒的巢穴。1839年,林则徐禁烟在广东取得明显成效,英国侵略者心急如焚,积极策动侵华战争,极力主张占领香港。伦敦东印度与中国协会致巴麦尊函中,就提出要“在沿岸占据一二个岛屿”[①⑨]。而在安德鲁、韩德森致该协会主席拉本特函中更大肆鼓吹:“我们还需要占有一个海口,我们可以占据大潭湾及岛(指香港)。这地方作为港口较澳门为佳,海水又深,陆地环绕,常年可用,易资防守。它是山地,但已经开垦,在食物上可以独立。岛的西南方有一个地腰,是很好的贮货所,这地方并且是自北方来的船只汇集之地,中国政府便无法干涉它的船只将茶丝运到我们的船里来了。”[②⑩]
上述一系列事实证明,英国侵占香港是蓄谋已久,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然后确定的。侵占香港,是英国侵略中国的第一步,其目的就是把香港作为扩大侵华的基地。19世纪30年代英国侵略者在香港频繁活动表明,香港已成为它们力图强占的目标。
三、英国强占香港经过
严厉的禁烟运动,使罪恶的鸦片贸易受到空前沉重的打击。英国鸦片贩子不甘心失败,千方百计进行破坏。1839年7月7日,英国水兵在尖沙咀行凶,杀死农民林维喜,英方拒不交出凶手,同时顽固拒绝出具永不夹带鸦片的甘结。为此,林则徐下令将广州和澳门英商驱逐。8月26日,英船开到香港,即在岸边搭寮居住,“决定以香港作为永久居留地”[②①]。
1840年6月,英国侵略军到达中国海域,悍然为维护可耻的鸦片贸易而发动了鸦片战争,香港地区立即成为侵略军的“总站”。同年8月中,英军到达天津海口,在递交的《巴麦尊子爵致中国皇帝钦命大臣书》中,向清政府正式提出了割让一海岛的要求。信中说:“英国政府要求中国方面将英国全权大臣所指定的中国沿海一处或数处面积够大、位置适宜的岛屿,永久割让给英国政府,作为英国臣民居住和贸易的地方。”[②②]
义律和琦善于1840年末相继南下到达广东,双方文书往来,就赔款、割地、交还定海等问题进行讨价还价。12月11日,琦善照会义律,“因通商而转予之以地,无论于理不顺,亦复于情不协,且从未与他国,独能与贵国乎?”[②③]12日,义律照复:“倘能应允另行开港贸易,本公使大臣当可不再求地。”[②④]琦善在15日的照会中答应“代为奏恳圣恩,请于广州之外,只能另给码头一处,准令乘舟载货前往,即在舟中与行户互市,仍遵定例,不得上岸居住。”[②⑤]可是,义律出尔反尔,12月29日又提出割地要求。义律在照会中说:“惟有予给外洋寄居一所,俾得英人竖旗自治,如西洋人(指葡萄牙)在澳门竖旗自治无异。”[②⑥]对此,琦善在1841年1月2日的照会中提出质问:“贵公使大臣来文内,声明‘不再求地’,今何以又有予给寄居一所之语?”[②⑦]义律见通过文书交涉无法达到目的,决定诉诸武力[②⑧],胁迫琦善屈服。
1月7日,英军攻占大角沙角炮台之后,义律立即于第2天提出4项要求。其中第1条就是“应将现归英国占据之沙角地方,仍留英国官员据守,给为贸易寄寓之所。”[②⑨]想以此逼迫琦善就范。果然,琦善立刻作出让步,11日复照义律,同意代为奏恳,“予给口外外洋寄居一所”[③⑩]。义律收到琦善照会,当天即作出答复,提议“以尖沙咀洋面所浜之尖沙咀、红坎即香港等处,代换沙角予给,事尚可行。若除此外别处,则断不能取领。”[③⑩]义律见琦善已经上钩,又得寸进尺,在14日的照会中,提出“将尖沙咀、香港各等处,让给英国主治,为寄居贸易之所,……则本公使大臣等即于接到来文之时,就日将以沙角、大角二处送还。”[③①]第二天,琦善在复照中指出,尖沙咀与香港,系属两处地方,“止择一处地方寄寓泊船”[③②],而对于“让给英国主治”这一重大新条件,却未予注意。义律据此认定,琦善已经同意割让,当于16日复照,表示愿意依照来文办理,“一面以香港一岛接收,为英国寄居贸易之所,一面以定海及此间沙角、大角等处,统行缴还贵国也。再本公使大臣须以叠次公文开载议办各款,汇写盟约一纸,以俾两国和好永久,则望于贵大臣爵阁部堂就便之时,幸得面谈,以期订明可也。”[③③]可是,到了20日,双方尚未见面,更没有“汇写盟约”,义律居然在澳门单方面向英国臣民发出《公告》,声称“已经签订了初步协定”,而且其中第1条就是:“香港本岛及其港口割让与英国”[③④]。26日,英军大队在香港登陆,插上英国国旗,正式将香港占领。29日,义律又发出《公告》,居然谎称:“经清朝大学士兼钦差大臣琦善盖印,香港岛已割让给英国君主。”[③⑤]这真是一个弥天大谎。就这样,香港从此被英国强占达157年之久。
义律以为,英国占领香港变成事实之后,软弱的琦善在事实面前将不得不予以同意。可是,1月27日,两人在狮子洋旁的莲花山会谈时,义律摊出《条约草底》,要求琦善接受,盖用关防(公印)。当琦善弄清英方是要求割让香港而不是租借时,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为此,双方发生了争执,会谈没有结果。1月31日,琦善按照自己的意愿草拟了一份《章程底稿》送给义律,其中提出:“准令英吉利国之人仍前来广通商,并准就新安县属之香港地方一处寄居。”[③⑥]然而,义律对琦善提出的方案根本不予理睬。2月11日至12日,琦善为了达成妥协,亲赴穿鼻洋蛇头湾与义律再次会谈,仍然没有结果。13日,义律在第二次会议的基础上,再次拟订了一个《条约草案》,名为《善定事宜》,送交琦善。其中第3款规定:“天朝大皇帝准将治属之广东新安县附近海浜者香港一岛,给予大英国主”。在照会中并要求“指出面会处所,定于早日会晤”,“同时当面盖印”[③⑦]。17日,义律再次照会琦善,提出“本月之内,倘终未能以善定事宜条款盖印了结,诸事全妥,必使再开衅端,不免仍复相战。”[③⑧]琦善既不敢擅自割让香港,又十分害怕战火再起,乃决定采取拖延政策,于18日照会义律:“本大臣爵阁部堂本欲备文商酌,因日来抱恙甚重,心神恍惚,一俟痊可,即行办理。……倘再如上年之不候回文即行滋扰,则前议一切,皆归乌有。”[③⑨]19日,他又派鲍鹏带去两件非正式公文。其中一件是要求修改《善定事宜》;一件是如果义律态度恭顺,准备同意割让香港,但“须奏明定议”。鲍鹏于20日在澳门与义律见面。义律看了要求修改《善定事宜》的非正式文件,暴跳如雷,竟把它撕破并退给鲍鹏,还声色俱厉地宣称,如果超过签约期限,英国将在“期限届满后几小时内发动进攻”[④⑩]。鲍鹏见势不妙,未敢将第2份文件递交[④①]。随后,英方已探悉清廷态度改变,乃决定先发制人,于26日攻陷虎门;同日,广东巡抚怡良报告英国强占香港的奏折到京。道光帝当即谕令将琦善“革职锁拿”、“押解来京,严行讯问”[④②]。由于形势变化,签约谈判也就再没有进行。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过去曾有人把义律擅自在《公告》中宣布的“已经签订了初步协定”,或后来提出的要琦善在上面盖印的《条约草底》或《善定事宜》,说成是双方签订了《穿鼻条约》或《穿鼻草约》。这是完全违背历史真相的。
首先,义律声称“已经签订了初步协定”之说,根本不能成立。因为在1月20日之前,义律和琦善之间,彼此只有照会往来,两人到广东后从未见面。直到1月16日,义律才在照会中提出要求面谈,并“汇写盟约一纸”。可想而知,哪来有《初步协定》的签订。
其次,所谓《穿鼻条约》或《穿鼻草约》,都是后人杜撰,当时并无这类名称。《穿鼻条约》之名,最早见于1895年厄特理写的《欧洲人在中国:从开始到1882年的香港历史》(英文),那是50多年后的事;《穿鼻草约》之名最早见于1828年马士和宓亨利合着的《远东国际关系史》(英文),更是80多年以后的事。此后,蒋廷黻、萧一山、费正清等相继沿用,造成谬种流传,贻害不浅。这种以讹传讹,不容再继续下去了。
第三,琦善从未在义律提出的任何条约草案中签字盖印。在广东谈判中,琦善和义律只有两次会晤:第一次是在莲花山,义律拿出《条约草底》,要求琦善盖印,琦善拒绝了。第二次是穿鼻洋蛇头湾。由于这次会晤未达成协议,义律才在散会后拟订了一份《善定事宜》,限期要琦善再次约期会晤,签字盖印。琦善由于不敢擅割香港,因此借口患病,采取拖延政策。不久,琦善被革职逮捕,双方再没有见面。既然连面都不能见,更谈不上签约盖印了。
第四,更为重要的是,义律宣布的“已经签订了初步协定”,就是英方也不予承认。英国外交大臣巴麦尊在致义律的信中明确指出:“不能够把属于一国君主所有的任何部分领土割让或转让给另一国君主,……琦善订立的关于把香港割让给英国的那项协议,即使已载入一项正式的条约之中,在获得中国皇帝的批准之前,是没有价值或效力的。”[④③]
可见,无论从哪方面来说,这个所谓《初步协定》或《善定事宜》,都是不能成立的。把它说成是双方签订了《穿鼻条约》或《穿鼻草约》,是毫无道理的。
还要强调指出的是,义律声称,琦善同意把“香港本岛及其港口割让与英王”,纯属强加于人。琦善从未表示同意。事实上,琦善在历次照会中,只答应“代为奏恳”,“予给口外外洋寄居一所”。当义律要求同时割让对岸的尖沙咀时,琦善的答复仍是两者之中,“止择一处地方寄寓泊船”。义律把它歪曲成“香港本岛及其港口割让与英王”,完全是偷梁换柱。
四、《江宁条约》使英占香港“合法化”
香港被强占不久,由于义律所作所为,还不能完全满足侵略者的贪欲,英国政府决定撤换。1841年4月30日,英国内阁议决召回义律,改派璞鼎查接替。为了扩大侵华战争,巴麦尊一再向璞鼎查发出训令。他在训令中认为,香港“在许多方面很有资格成为我们对华贸易的一个相当重要的商业基地”,“应当对香港保持占领”[④④]。同年8月,璞鼎查到达中国,曾亲自到香港视察。随后,英军大举北上,陷厦门,占定海,侵宁波。香港成了英国的转运站。清政府为了反击英国扩大侵略,曾于1842年初在浙江组织反攻,要求主持广东军事的奕山等人趁机配合反攻,收复香港。奕山却编造种种理由,拒不出兵,从而失去收复香港的良机。5月20日,璞鼎查在给英国外交部的报告中强调,香港“这个居留地已经取得巨大进展,为了女王陛下及其臣民的荣誉和利益,不允许将它交还中国皇帝去统治。”[④⑤]
同年6月,英国从印度调来大批军队,决定大举进犯长江,连克吴淞、上海、镇江。8月10日,英舰80多艘抵达江宁(今南京)城下。清廷派的钦差大臣耆英和伊里布匆匆赶到江宁,向英方求和。8月12日,耆英等派塔芬布、张喜等人与璞鼎查的副官麻恭等会晤于江边的静海寺。英方提出条约草案8款,其中第3款规定:“大清必将香港地方让与大英永远据守。”[④⑥]8月29日,双方正式签订了结束战争的《江宁条约》。全约共13款,其中第3款规定:“今大皇帝准将香港一岛给予大英国君主暨嗣后袭主位者常远据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④⑦]次年6月26日双方互换了批准书。从此,香港就由在鸦片战争中非法强占变成“合法”割让了。
注释:
① ⑨ ③④ 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1卷,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728、110、305页。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⑩ 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第1、2卷,中山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7、28、391、482-483、542、51-52、77、542页。
①① 塞耶:《香港:诞生、青年和成年》,伦敦牛津大学出版社1937年版,第23-24页。
①② ①④ ②① 赖德:《20世纪香港、上海及其他中国商埠印象记》,伦敦1908年版,第56页。
①③ ④① 《鸦片战争》丛刊第3册,新知识出版社1955年版,第260、253页。
①⑤ ①⑥ ①⑦ ①⑧ 《英国档案有关鸦片战争资料选译》上,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3、24、84、119页。
①⑨ ②⑩ 《英国蓝皮书》,《鸦片战争》丛刊第2册,第657、664页。
②② ③⑤ ④⑩ ④③ ④④ 《英国档案有关鸦片战争资料选译》下,第544、910、936、898、903、934页。
②③ ②④ ②⑤ ②⑥ ②⑦ ②⑧ ②⑨ ③⑩ ③① ③② ③③④⑥ 佐佐木正载:《鸦片战争の研究》(资料篇),第31、32、34、46、49、53、61、62、69、70、71-71、80-82、83、84、199页。
③⑥ ④②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Ⅲ,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106、158页。
④⑤ C.科林斯:《香港行政》,伦敦1952年版,第39页。
④⑦ 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31页。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氵加罕去干下加(工下加口)
(资料来源:《武汉大学学报:哲社版》1997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