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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葡萄牙强占澳门与清政府拒绝批准中葡《和好贸易条约》(之一)
葡萄牙是西欧的一个小国,也是欧洲最早的殖民主义国家之一。早在16世纪10年代,葡人皮雷斯(Thomas Pires)就曾上书葡王建议派兵征服中国,把中国变成葡萄牙的殖民地(注:托梅·皮雷斯:《东方诸国记》第4册《中国》一节, 译文载《中外关系史译丛》(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1988年),第4辑,页283。)。但当葡萄牙的武装商船到达广东要占领殖民据点时,明王朝的军队便把他们包围起来,并驱逐出境。明朝政府还下令禁止佛郎机人(葡萄牙人)来华贸易。此后葡萄牙海盗商人在浙江、福建沿海寻找殖民据点,进行走私贸易和从事海盗式的抢劫。明朝军队为了驱逐他们,曾在浙江宁波双屿,福建漳州浯屿和走马溪,予以痛击(注:胡宗宪:《筹海图编》,卷5,《浙江倭变记》。《明史》,卷325,《佛朗机传》。)。
现实教训了葡萄牙人,使他们认识到中国并不是他们想像中那样不堪一击的弱国,要把中国变成他们的殖民地,或要占领中国沿海一块地方作为殖民地,都只能是痴心妄想。为了商业利益,葡萄牙商人改变了做法。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葡萄牙人利用贿赂广东海道的手段,得到了在广东沿海一带贸易的许可。在遵守中国法令、向中国缴纳关税的前提下,葡萄牙人开始在澳门半岛南端居留、贸易。在当时,开放澳门对外贸易,对中国和葡萄牙都是有利的。因此,澳门很快地发展成为中国对外贸易的重要港口,也成为葡萄牙人竞相前来谋取巨大商业利益的地方。1564年广东御史庞尚鹏在其《抚处濠镜澳夷疏》中曾描述葡萄牙人蜂拥进入澳门的情景,他写道:“近数年来,〔葡人〕始入濠镜澳(即澳门),筑室以便交易。不逾年,多至数百区,今殆千区以上,日与华人相接济,岁规厚利,所获不赀,故举国而来,扶老携幼,更相接踵,今筑室又不知其几许,而夷众殆万人矣”(注:庞尚鹏:《抚处濠镜澳夷疏》,载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商务印书馆影印),册41,原册18,广东中。)。后来,大约在万历元年(1573年),葡萄牙开始向明朝政府每年交纳500两白银的地租, 从而确立了其租居澳门的地位。这样,澳门南部便成为葡萄牙商人居住的一个特殊社区。
为了管理澳门这个香山县属的小半岛,明朝政府和清朝政府先后在这里设官、驻兵、征收关税,并制订了一系列管理澳门葡萄牙人的条例和法规。对于葡人自发成立的自治机构议事会(议事亭),1582年两广总督陈瑞曾召见澳门的葡萄牙主教和官员,斥责他们违犯中国法令,但经葡人贿以重金之后,陈瑞态度变得温和,通知他们:“该地的一切情况可以照旧继续下去,但当然服从中国官员管辖”(注:利玛窦、金尼阁着,何高济等译:《利玛窦中国札记》(1983年第1版,1997年第3次印刷),页149。)。随后还任命议事亭理事官为“夷目”, 全称为“督理濠镜澳事务西洋理事官”,规格比香山县衙门低一级。此后,无论是明朝政府还是清朝政府都把理事官作为向居澳葡人下达法令和代表澳门葡人向中国政府反映意见的官员。明清政府允准葡人按其习俗自治,但必须遵守中国政府制定的管理法规,服从中国地方官员的约束,否则予以惩处。中国政府对澳门行使行政、军事、财政、司法各种主权,一直到19世纪40年代末葡萄牙强占澳门之前,都未曾改变。
鸦片战争之后葡萄牙趁机强占澳门
随着葡萄牙殖民者在澳门势力的增强,以及西方各国对华贸易的发展,葡萄牙殖民主义者为攫取优于其他各国的有利地位,遂不满足于澳门僦居者的地位。19世纪30年代,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便有人宣扬澳门同达曼、第乌一样是葡萄牙征服的领地。这一谬说的出现,曾使澳门议事亭成员深感不安,他们也许是惧怕这一谬说将激怒中国政府,导致葡人失去在澳门已享有的一切优惠和优越性。因此,在1837年12月5日,澳门葡萄牙议事亭便以“从这天涯海角,从这遥远的中国发出的正义的呼声”为主旨,上书葡萄牙议会,猛烈地抨击了那种在将澳门等同于葡萄牙王室领地的论点。呈文抨击说:“称澳门为达曼或第乌相同的征服地系无稽之谈,过去一直向皇帝缴纳、现在仍然在支付地租及沉重的船钞。……何时葡萄牙人征服了澳门?皇帝未将其赠与,现仍收地租。本澳居民及其财产仍在沉重的税收之下,何谓此系葡萄牙领土”(注:禀呈手稿,葡萄牙地理学会图书馆,“庇礼喇遗稿档”,甲号文档,转引自(葡)萨安东着、金国平译《葡萄牙在华外交政策(1841—1854)》(澳门基金会,1997年版),页86。)?
同时,葡萄牙澳门议事亭(市政厅)在其致葡萄牙印度总督萨布罗佐(Szbroso)男爵的备忘录中, 也说明了澳门葡萄牙居留地的起源及其现状:“本居留地非系葡萄牙征服地,它是华人对葡萄牙人的不断特许的结果,以便其居住,没有君主与君主之间、政府与政府之间事先的协议或契约。这便是澳门这一居留地在华的地位。葡萄牙对这一地区的权利在于:给葡萄牙商人使用的中国领土。因为他们是葡萄牙子民,所以按葡萄牙法律及风俗习惯生活”(注:《澳门葡萄牙居留地的起源及其目前状况,1837年12月5 日澳门市政厅致印度总督萨布罗佐男爵备忘录》,转引自萨安东《葡萄牙在华外交政策(1841—1854)》,页87。)。
1839年,清钦差大臣林则徐奉旨到广东严禁鸦片,澳门葡萄牙当局执行林则徐的禁烟命令,查拿了英国人偷运至澳门的鸦片,捉拿了贩卖鸦片的葡萄牙人,并没收销毁其鸦片。同年,林则徐巡视澳门时,澳门葡萄牙官员十分恭顺。林则徐向其申明禁令,“谕以安分守法,不许屯贮禁物,不许xùn@①庇奸夷,上负大皇帝抚绥怀柔至意”。葡官点头称是,并说:“夷人仰沐天朝豢养二百余年,长保子孙,共安乐利,中心感激,出于至诚,何敢自外生成,有干法纪。现在随同官宪,驱逐卖烟奸夷,亦属分内当为之事”(注:林则徐:《林文忠公政书》(商务印书馆,国学基本丛书本),卷6,《会奏巡阅澳门情形折》。)。这说明,直到此时,澳门的葡萄牙官员仍然表现了对清政府法令未敢稍有违犯的恭谨态度。
葡萄牙政府明白,澳门是中国的领土,葡萄牙人在澳门只不过是僦居者。但他们并未放弃其变澳门为葡萄牙殖民地的野心。1840年英国发动对华侵略的鸦片战争,实是葡萄牙政府将其蓄谋转变为行动的关键。
在鸦片战争中,清王朝的衰败腐朽完全暴露了出来,无力抵抗外来的军事入侵。1841年1月,英军占领香港,并发表告示, 声称香港已归大英国主统治之下。2月,英军攻占虎门炮台。5月,英军直逼广州城下。7月,英国宣布香港为自由港。8月,英国新派出的驻华全权使臣兼商务监督璞鼎查到达澳门,并宣布决心以武力保持对香港的占领。随后,英军北上,先后攻占厦门、定海、镇海、宁波等地。在这形势下,葡萄牙认为改变澳门地位的时机已到。11月6日, 葡萄牙澳门总督士利威拉边多(Silveira Pinto)在向葡萄牙王国政府海事及海外部部长报告英国侵华军的最新动态的同时,便提出了把澳门变为葡萄牙构成部分的主张,他说:“在目前的情况下,我认为,倘若陛下希望这一居留地仍然掌握在葡萄牙王室手中的话,应严肃地来看看这里的情况,……本澳的政策必须改变,要么视其为中华帝国之一部分(英国人在此问题上会不遗余力),要么视其为葡萄牙王国的构成部分,这是我一贯主张的”。他认为在英人占领香港,宣布香港为自由港的情况下,为“保持澳门的繁荣”,就必须“为本澳获得特殊的恩施”。所以他于1842年2月13 日致函葡萄牙王国外交部,提出派遣军舰前来逼迫清政府签订城下之盟的建议,他说:“军舰若能兵临城下,以签订一含有对澳门特殊有利条件的条约大有裨益”(注:萨安东:《葡萄牙在华外交政策(1841—1854)》,页9、45。)。
在中英南京条约签订后,澳门总督士利威拉边多听说清朝大臣耆英将前来广州与英国互换条约,并同法国、美国和西班牙进行谈判。他又认为,这是葡萄牙向清朝政府索取各种权益的好机会。1842年12月,他多次要求葡萄牙政府和葡印总督派遣代表或授权他指派代表,参加法国、美国、西班牙等国同清钦差大臣耆英的谈判会议。
1843年1月11日,葡印总督安塔斯伯爵(Conde Antas)接受了士利威拉边多的请求,发给他一份授权书,准许他派代表参加中国钦差大臣与英、法、美、西班牙的会议。同时向他发出指令:“一、若有可能,应竭尽全力促使中华帝国以其法律所允许的最佳方式,承认澳门地区归属葡萄牙王室。因此,对迄今为止仍向华人缴纳的任何一种形式的采邑或进贡的终止作出规定。二、葡萄牙国旗,即便不能成为最惠国国旗,至少应与中国签有互惠条约国家享受同等待遇。三、倘若阁下认为上述看法无不妥之处,可在此基础上,向中国政府提出定议,并由双方钦差大臣将其落实为正式条约”(注:《印度总督安塔斯伯爵于1843年1月21 日致海事及海外部部长及海事及海外国务秘书第13号公函》,转引自萨安东《葡萄牙在华外交政策(1841—1854)》,页12。)。
1843年3月3日,葡萄牙海事及海外部部长,也给澳门总督下达一份野心勃勃的侵华命令。该部令除了命令他执行葡印总督的指令外,应尽量获得如下的侵略利益:(一)要清政府将领土出让至前山寨,至少至莲花茎的尽头;(二)随着地界的扩展,在中国官吏撤退后,上述地区连同澳门,将被视为完全的葡萄牙领土,对那里的华人居民进行管辖;(三)澳门港同香港港应取得同样的一切优惠,葡萄牙应为最惠国(注:《1843年3月31日海事及海外部部令》, 转引自《葡萄牙在华外交政策(1841—1854)》,页13—15。)。
1843年7月29日,澳门葡萄牙当局根据葡萄牙政府指示的精神, 以澳门议事亭的名义,向清钦差大臣耆英提出了9条要求。 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既然中国已将香港岛无偿让与英国王室,那么作为中国人长期朋友的葡萄牙人仍然要缴纳地租,显然颇欠公允,且令其颜面扫地”。“应特别明确规定,属于葡萄牙人的土地包括从关闸至大海为一侧,及内港为另一侧的范围,以及谭仔港。葡萄牙人自愿在关闸永远保留一军事据点,以防止任何越界行为及骚乱”。
(二)文移往来应以平等原则为之。
(三)来自葡萄牙或属于澳门的葡萄牙船只在澳门的泊费应予减少。
(四)中国人进口向中国缴纳的税率应降至最低,以吸引中国进口商至澳门贸易。
(五)对所有国家来澳门贸易不加限制。
(六)废除新建、修缮房屋以及船只修理必须申请牌照的制度。
(七)同英国一样五口通商。
(八)出口货物可以自产地直接来澳,无需像现在一样先经过广州完税。
(九)上述各款即刻实施,其后由葡国驻华特命全权公使加以确认(注:《澳门议事亭向钦差大臣耆英所提九款》,载萨安东《葡萄牙在华外交政策(1841—1854)》,页236~237,附录之三。)。
耆英在同英国签定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之后,恐惧之心还没有完全安定下来,他万万没有想到,小小的葡萄牙国竟也胆敢乘机提出这么许多要求,而其中有些条款,简直是不能容忍的。但他考虑到英国占踞香港和开放五口通商的确对澳门产生了不利的影响,使“澳葡生计顿蹙”,所以一面认为“澳门之事本无庸议”,但另方面又准备对葡萄牙的某些要求,“量为变通,以免向隅”。因此,他派布政使黄恩彤和咸龄等前往澳门,“与该夷目从长计议”。他估计,此事“似亦易于完结”(注:(道光朝)《筹办夷务始末》,卷68,页27。)。但事情并不像耆英预料的那么简单,黄恩彤、咸龄等在澳门“与之反复辩论,又经屡次专札指斥,该夷目情词虽极恭顺,而语言依违未肯遽遵”(注:(道光朝)《筹办夷务始末》,卷70,页4~5。)。由于澳门会谈未有结果,所以,1843年10月1日, 广东官方去函邀请葡萄牙澳门总督和理事官前来广州继续商议。 此时, 葡萄牙政府已任命比加多(Jose Gregorio Pegado)为澳门总督。按葡萄牙的规定,没有王室的批准,总督不能擅自离开澳门,因此,比加多就请刚卸任的澳门总督士利威拉边多带领议事亭理事官桑托斯前往广州。10月29日,士利威拉边多等抵达广州,受到黄恩彤的迎候,并被引见钦差大臣耆英和两广总督祁@②。11月5日,双方开始会谈,葡方参加者是士利威拉边多和桑托斯, 清方是黄恩彤、咸龄和粤海关监督文丰等。关于这次会谈的详情,虽然未见记录,但我们从耆英的奏折中,可以看出清方是在以往管理澳门条例的基础上,比照五口通商后出现的新情况,来考虑葡萄牙呈请的9条要求,何者不能准许,何者可以让步。如澳门是中国香山县所属的中国领土这一基本点,是绝对不能改变的,葡萄牙要求澳门依照香港事例办理,这是绝对不能允许的。至于五口通商,可以仿照中英南京条约办理,管理澳门的某些条例,如船只的泊费等,也可给予优惠。会谈并不十分顺利,而是经过“再三辩论”才使意见渐趋一致,其结果耆英总结如下:
(一)关于葡方要求将地租银五百两豁免一节。清方答复说,不能因英吉利在香港不缴纳地租,就要求澳门不缴纳地租。香港与澳门不同,不能相提并论,应照旧输纳,不能豁免。
(二)对于要求自关闸至三巴门一带地方,俱归葡萄牙拨兵扼守一节。清方答复说:关闸之设系因地势扼要,并非划分界限,关闸以内既有民庄,又有县丞衙署,未便由葡萄牙拨兵扼守,应饬仍照旧章,以三巴门墙垣为租居界限,不得yú@③越。
(三)对于要求允许各国商船赴澳门贸易一节。清方答复说:各国商船,向系停泊黄浦,在广州贸易,澳门为粤海关兼管口岸,并非大关,既无监督,亦无另有大员驻扎,所请难以准行。
(四)对于要求将澳门货税、船钱较新定章程略为裁减一节。清方答复说:嗣后澳门征收华商货税,无论出口进口,俱照新订洋税章程办理。至澳门船钱,嗣后原有额船二十五号应无分新船旧船,均照新章,酌jiǎn@④三成,每吨输银三钱五分。所有以前规费,一概禁革。
(五)对于要求赴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口贸易一节。清方答复说:查五口通商,各国皆已准行,自应一视同仁,以免向隅。其应完货税船钱及驳货小船,往来文禀一切事宜,悉照新章,划一筹办。
(六)对于要求将澳门修理房屋、船只,请领牌照费用,概行革除一节。清方答复说:同意葡萄牙的请求,以后准其自行购料、雇匠,任便修造,不必请照,以免苦累。但不得于三巴门外,擅有建造,致滋事端。
(七)对于要求华商送赴澳门货物,即在澳门上税,不必定以担数一节。清方答复说,华商贩运货物,经过一关,即应报一关之税,断无越赴澳门报税之理。嗣后凡赴澳门货物,不必限定担数。如应经由粤海大关者,即在大关照新例报税,请牌出口,如向不经由粤海大关者,即在澳门照新例完税,以免绕越(注:《筹办夷务始末》、卷,页1~5。)。
从上所述,可以看出耆英等除了坚持领土主权诸条外,对葡萄牙的要求是做了很大让步的。士利威拉边多和桑托斯对此表示满意,“出具遵奉办理禀文”。耆英等“当即予以酒食,该兵头等欢欣鼓舞,合称不复异议”(注:(道光朝)《筹办夷务始末》,卷70,页28~30。)。
耆英等将与葡方议定的内容上报道光皇帝。道光皇帝批给军机大臣会同户部议奏。
道光二十三年十二月初三(1844年1月22日), 军机大臣穆彰阿等把商议的结果上奏皇帝,认为耆英等对“该夷求免澳门地租,拨兵把守关闸及三巴门,并各国商船赴澳门贸易三条”,正言拒绝,饬令仍照旧章,是正确的。葡人要求略jiǎn@④澳门货税、船钞,前往五口通商,也应准行。但一切文禀,向来定有有章程,“嗣后仍然照旧办理,以彰恭顺”。至于从前条例规定僦居澳门葡人遇有修理房屋、船只,必须向清政府申请领取牌照一条,“前人之法,具有深意”,不能“听其任便修造,致滋流弊,应令请该大臣钦遵前奉朱批,勿顾目前,筹及大者远者,悉心妥议具奏”。道光皇帝同意穆彰阿等的意见,批曰:“依议”(注:(道光朝)《筹办夷务始末》,卷70,页28~30。)。
穆彰阿等坚持葡人修造房屋,必须向清政府申请领取牌照的意见,十分正确,这不仅是防止葡人任意扩展僦居区域之必需,而且也是坚持领土主权的一种表现。但耆英等不听从穆彰阿的意见,申辩说:澳门三巴门以内,“除海关税馆而外,栉比皆系夷屋庙宇,东西南三面滨海,并无寸土可以扩充”,“盖基地既已湫隘,该夷虽欲任意兴造,亦无立足处所,即可不致另有他虞。不妨宽其禁令,免其牌照,以示体恤”(注:《筹办夷务始末》,卷71,页1~2。)。道光皇帝又把耆英的奏折,批给军机大臣会同户部速议具奏。这时穆彰阿等不再坚持自己的意见,同意了耆英等人的原议。
道光二十四年正月二十六日(1844年3月14 日)耆英接到道光皇帝一道颇具矛盾心情而且带有几分忧虑的上谕:“该督(按耆英此时已被任命为两广总督)等前奏,不得于三巴门外擅有建造,现据该督等面与要约当不致遽有反复。惟事涉外夷,必须筹及久远,设使异时该夷以三巴门内无可立足,又于三巴门外妄示干求,该督等如何防范遏绝。……总须确有把握,毋为将就目前之计,方不负委任也,余均照议办理”(注:《筹办夷务始末》,卷72,页30~31。)。以后葡人蛮横地向三巴门外扩张,说明耆英的估计是完全错误的,穆彰阿和道光皇帝的忧虑并不是多余的。
耆英接到道光皇帝的谕旨后,于道光二十四年二月二十六日(1844年4月13日),与署两广总督祁@②、广东布政使程裔采和海关监督文丰联名颁发了一份“特札谕夷目”的文件,该文件一开头就说,这是“为葡人贸易制定章法”,内容与耆英奏折中所谈处理葡萄牙9 条要求的办法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其第二条规定:澳门葡萄牙夷目“与县往来文移准平等格式,但与省城大吏仍用呈与禀划一办理”;第九条规定:“一切联络事宜仍由夷目会同兵头办理,各司其职”。札谕最后说,这是因为“大皇帝念及葡人在澳门营生二百余年,向来恭顺,格外体恤,怀柔远人,兵头、夷目应钦遵谕旨,弹压商民,苛守旧制,安分营生,不得妄肆干求”(注:《钦差大臣、广东大吏传谕圣上对去年澳门政府所请九款批旨(1844年4月13日)》, 载萨安东《葡萄牙在华外交政策(1841—1854)》,页238~239,附录之四。)。
葡萄牙政府对士利威拉边多在广州与清朝官员的会谈所取得的成果是满意的。这是因为新制定的章程,降低了澳门葡萄牙船只向中国海关缴纳的泊费,比各通商口岸任何国家的船只所支付的税额都要低;同时获得了同英国一样的五口通商的权利,并确定了葡萄牙同中国官员往来文件的格式。此外还废除了葡人在澳门新建及修缮房屋必须向清政府申请牌照的规定。所有这些好处,都是前所未有的。
正当士利威拉边多在同广东官员进行会谈的时候, 葡萄牙女王在1843年8月25日从里斯本发出任命他为钦差大臣的诏书, 命令他同清政府谈判签订一个通商、通航条约。8月29 日葡萄牙外交部部长若泽·若阿金·戈麦斯·德·卡斯特罗也给士利威拉边多发出了一份指令,要他在尽量保密的情况下同中国钦差大臣谈判完成一个葡中条约。1843年10月28日又给他发出一个补充指令,该指令除了要求争取葡萄牙成为最惠国外,主要是关于改变澳门的地位问题。指令说:“也许不可能争取到他们(按:指清政府)将整个澳门岛归我们所有,但您可万分微妙地试探一下与你谈判的钦差大臣对此问题的态度。至少要争取到将对面山给我们”。“你可以试试看以最佳的方式获得中国官吏从澳门的撤退。澳门应被视为完全的葡萄牙领土,如同荷兰人在爪哇,英国人在海峡国家那样,对那里的华人居民进行管辖”(注:《1843年10月28日,葡萄牙外交部部长对华修约谈判为士利威拉边多钦差大臣下达的补充指令》,载《葡萄牙在华外交政策(1841—1854)》,页229~230,附录之一。)。
士利威拉边多于1844年1月中旬和2月初,收到了上述的全权证书和指令,那时,他同广东官员在广州进行的谈判已经结束。1844年6月,耆英来到澳门与美国公使顾盛进行中美商约谈判,士利威拉边多立即差人给耆英送上一封公函,说他是葡萄牙女王任命的钦差大臣,持有女皇颁发的全权证书,奉命与清朝皇帝任命的钦差大臣谈判葡萄牙国事宜。他询问耆英他是否可以前赴北京。又问耆英是否拥有同他进行谈判葡萄牙事宜的授权。6月21日, 耆英答复说:进京之请有违大皇帝敕谕中的明文规定,他岂敢将此事奏闻天子。至于澳门所提九款,已于去年解决了,与旧制相比,葡萄牙已获得巨大利益。阁下已为贵国立下了汗马功劳,如今,即使阁下仍有新的要求要提,本总督不敢将此上奏皇帝,免得陛下闻知不悦。今后,“一切应由兵头(总督)会同夷目按新章办理,不宜订立新约或增加内容。否则,有负怀柔远人之皇恩”(注:《耆英于1844年6月21日致士利威拉边多公函》, 据萨安东《葡萄牙在华外交政策(1841—1854)》,页62~67。)。
在耆英拒绝士利威拉边多的要求之后,澳门总督比加多又向耆英提出多项侵略要求,主要是:(一)要求把葡萄牙现有的居留地扩展到关闸门。耆英断然拒绝了这一无理要求。(二)要求在潭仔岛西侧悬挂葡萄牙旗。这实际上是葡萄牙要侵占潭仔岛所采取的一个步骤。对此,耆英答复说:“潭仔岛位于潭仔海中,距澳门十余里之遥,未属葡萄牙管辖。在上述地点悬旗有违旧制。当地华人居民闻风聚众上书,此时在此悬旗对商民极为不利。……澳门关澳委员亦陈词曰,三百年来,从未在潭仔岛西侧悬卦葡萄牙旗。若此议施行,定将引起商民恐慌,致海关岁入受挫。……在潭仔悬旗,既然有违旧制,影响关税,又与民意反其道而行之,我以为此议不妥”。(三)要求把“澳门华人居民划归葡萄牙人管辖”,“并订立户册”。耆英答复说,葡萄牙人“居我中华三百年,靠此生息,多次受我大皇帝庇护之恩。既然在此与华人混居,那么永远是邻居”。“有何必要将澳门华人居民划归葡萄牙政府管辖?理事官肯定不同意本钦差大臣及抚院将葡萄牙人同华人一样编籍入册。所以,此禀呈中罗列的理由无法存在。今后,理事官仍应恪守旧制,安于职守,与期相安,不得妄肆干求”(注:《耆英于1845年9月2日致比加多公函》,转引自《葡萄牙在华外交政策(1841—1854)》,页75。)。
为了把澳门变成葡萄牙的殖民地,葡萄牙政府决定不顾中国的主权,擅自采取蛮横的行动。
1845年11月13日,葡萄牙召开国务会议,海事及海外部部长若阿金·若泽·法尔康(Joaquim Joze Falcao )说:“鉴于英人在香港的新近开埠大大促进并方便了当地的贸易,而我们在澳门的贸易一蹶不振,使得政府无法维持日常开支,赤字连天,若不及时挽救,将毁于一旦。1843年5月法令,允许在紧急的情况下,为海外领土制定措施。 政府想到设立一自由港,给予它与英国人给香港的一样优惠。……政府已听取了一专门委员会的肯定意见,现将工作报告提请诸位与会者”。结果一致投票通过设立自由港(注:《若译·达席尔瓦·卡尔瓦略日记》,转引自《葡萄牙在华外交政策(1841—1854)》,页79。)。这说明,葡萄牙政府已完全置中国领土主权于不顾,毫无道理地把澳门视为葡萄牙的“海外领土”。1845年11月20日,葡萄牙女王玛丽亚发布命令,悍然宣布:“澳门这个城市的港口,包括内港及离岛@⑤仔和沙沥,向所有国家宣布为自由贸易港”;“本法令在澳门城市公布30天后,进口到上述口岸的所有物品及货物,不论是什么国家的,完全免征进口税”(注:邓开颂、黄启臣编:《澳门港史资料汇编》(广东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页236~238。)。
随后,葡萄牙政府任命亚马勒(Ferreire do Amaral)为澳门总督,让他来执行葡萄牙政府侵占澳门的政策。亚马勒出身于武人世家,时年43岁,为人凶残狂暴,是镇压殖民地人民的老手。他身经百战,在战争中失去一臂,有“暴虐的独臂人”之称。
1846年4月亚马勒到达澳门后, 便积极推行把澳门变为葡萄牙殖民地的侵略计划。
亚马勒认为,欲将澳门城变为完全的葡萄牙的辖境,就要把澳门的中国居民置于葡萄牙管理之下。1846年5月30日,他发布告示, 宣布对澳门居民征收地租、人头税和不动产税,随后又下令所有停泊在澳门的中国船只也要到澳门理船厅登记注册,每月纳税。为了推行他的侵略政策,“亚马勒行为凶暴,将澳门各店铺编立字号,勒取税银,如不允从,即带来夷兵拘ná@⑥鞭打”(注:(道光朝)《筹办夷务始末》,卷80,页40~41。)。他认为要占领澳门城墙以外到关闸门一带的土地,根本不必向中国政府提出要求,只要从城墙三巴门外到关闸之间开一条马路,问题就解决了。他声称:道路修成之后,这一带土地就属于葡萄牙了。1847年2月27日,他贴出布告,宣布了开辟马路的决定, 并规定在一个月内,将马路经过之地所有的坟墓全部迁走。未迁走的全被平毁,把残骸投弃海中(注:陈澧等纂修:《香山县志》,卷22,《纪事》,页42。)。接着,亚马勒又于1847年侵占了澳门以南潭仔岛西南一角,修建一个有5名士兵守卫的碉堡。两广总督耆英对此提出抗议, 指出:潭仔上述地点不包括在葡萄牙缴纳地租的界限内。要他立即停止修建,遵守天朝法制。但耆英的抗议并没有收到什么效果。为了霸占三巴门至关闸一带的土地。1848年4月1日,亚马勒发布布告,颠倒黑白地说:“为数众多的华人在关闸以内占有澳门的土地”,“这些土地属于葡萄牙人”,“我命令,迄今为止,在澳门享有耕田的一切华人在本布告公布之日起十五天内,必须亲自或委托人到华政衙门领取确认其所有权的契据。凡不在上述期限内来办理手续者,即认放弃他所霸占的土地。此地将视为荒地,改属财务部”(注:萨安东:《葡萄牙在华外交政策(1841~1854)》,页96。)。布告贴出后,立即遭到澳门中国人民的反对,驻扎澳门的香山县县丞也提出抗议,指出,这些土地属于中国皇帝,不属于葡萄牙。两广总督徐广缙派澳门海防军民同知陆孙鼎前往交涉,亚马勒竟以战争相威胁,蛮横地说:“关闸门以内的一切属于我们。只有我们放弃澳门,我们才会放弃它,但在此之前必须打光仓库里所有的火药与子弹”。1849年4月14日, 他在致徐广缙的公函中又声称:希望“阁下不怀疑我们拥有皇帝陛下允许的在关闸内居住的无可争议权利,请恕我直言,女王命令在身,一定将其捍卫至最后一滴血”(注:《葡萄牙在华外交政策(1841~1854)》,页96~97。)。为了把澳门变成葡萄牙的属地,在行政上,亚马勒不再承认中国官员对澳门的管辖,取消了澳门议事亭历代以来对清朝地方官府的附属地位。1848年他下令把乾隆十四年(1794年)设立在澳门议事亭走廊墙壁上刻有《制澳守则》的石碑取下。这块石碑规定了租居澳门的葡萄牙人应遵守的12条法规(注:张汝霖、印光任:《澳门纪略》,上卷,页40~42。)。亚马勒取下《制澳守则》,就是表示不再继续遵守清政府制定的这一管理澳门葡萄牙人的条例,也就是不承认中国对澳门的管辖。1849年,正当英国侵略者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之际,亚马勒立即抓住时机照会广东总督徐广缙,要求裁撤中国澳门海关。关于此事,1849年5月徐广缙奏说:“本年二月,正值英夷望冀进城,汹汹欲动。该大西洋葡萄牙夷酋亚马勒忽来照会,以香港即不设关,澳门关口亦仿照裁撤,并欲在省城添设领事官,一如英夷所为”。徐广缙当即拒绝这一无理要求,答复说:“澳门税口,历久相安,何得扰乱旧制?……倘再无知妄为,中外各商俱抱不平,生理必至愈易消耗,切宜熟思,勿殆后悔”(注:庄树华等编:《澳门专档》(三)(台北,1995年出版),页22~24。)。但亚马勒“横狡异常”,无视中国主权,不听徐广缙的警告,于3月5日发出公告,说:“葡萄牙海关现已关闭,当然不能容许一个外国海关继续在澳门办公”(注: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卷1,页379~380。)。并限定中国海关在8天内撤出澳门。在这里,亚马勒完全颠倒黑白,把澳门说成是葡萄牙的地方,把澳门的真正主人中国说成是外国。由此可见这个“暴虐的独臂人”蛮横到了什么程度。3月11日,亚马勒派员率领葡萄牙士兵数十人来到澳门中国海关行台,“钉闭关门,驱逐丁役”,砍倒海关门前悬挂中国旗帜的旗杆。封闭中国海关之后,亚马勒即赴香港借兵船1只,兵400名,助守炮台(注:庄树华等编:《澳门专档》(三)(台北,1995年出版),页22~24。)。企图借助英国的力量吓唬清政府,以达其侵占澳门的目的。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为狗的左半部右加旬
@②原字为土右加贡
@③原字为跳的左半部右加俞
@④原字为减的繁体字
@⑤原字为乙内加水
@⑥原字为拿的繁体字
(资料来源:《中国边疆史地研究:澳门专号》1999年第2期。吕一燃,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 1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