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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经世致用与中国近代外交观念的产生
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中国外交观念和方略都开始出现一系列变化,清政府逐步地以西方近代外交原则来指导清政府的外交实践。1861年清政府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以专门从事外交事务,1864年翻译出版了《万国公法》,1873年清政府首次接见外国外交官,1875年首次向外国派驻外交使团,由此逐渐实现近代外交的转型。近些年来,对于中国近代外交观念的变化,已有人开始关注(注:如高路、刘增合等,分别参见《论清政府对外方略的改变》(《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98年第3 期)和《1840—1894年晚清外交观念的转变》(《社会科学战线》1998年第2期。),遗憾的是,对于这一变化过程,以及为什么会有这些变化, 学界尚未进行深入的探讨。这里,笔者不揣冒昧,试图对晚清外交思想观念的演变过程作些探讨,以求就教于方家。
一
鸦片战争不但使中国的社会经济发生了剧烈的变化,而且对中国的学术、思想界也产生了空前的影响。鸦片战争的失败对于爱国的士大夫来说,是一次极其痛苦的教训。一部分先进的爱国人士开始从“天朝上国”的梦幻中惊醒,开始进行深刻的反省,开始寻找鸦片战争失败的原因。由此,中国传统的经世致用的原则开始与西方新兴势力相遭遇,从而产生了以抵御西方侵略为目的的探究西方、学习西方的思潮。
经世致用的观念由来已久,早在周代就已经产生了,但它不一定是儒家的专有之物。只是自西汉“独尊儒术”之后,历代的儒生又以“通经致用”作为读书治学的目标和抱负,经世致用观念才逐渐演变成儒家文化的一种传统精神,具有相当积极的入世价值取向。南宋以下,儒学的重点转到了内圣一面,讲学论道代替从政问俗,“经世致用”的观点也慢慢地淡薄,直至明末以满族入主中原,明末清初一些士子精英如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等开始反思明朝灭亡的经验教训,发现理学的“空谈心性”是其中的重要因素,由此,他们大力倡导经世致用之学,使得经世致用之学风成为明末清初思想界的一种精神共识。乾嘉时期,由于承平日久,也由于统治阶级文网缜密,士人学者皆不敢妄谈时政,纷纷转向故纸堆,从事名物训诂、典章考据一途,经世意识大大淡化。乾嘉以降,国内外环境都在发生变化,日益猖獗的鸦片走私,不仅使国家的白银大量外流从而引发了严重的财政危机,而且导致吸毒成风,社会风气越发腐败,整个社会进入“衰世”。因而,经世致用的准则又成为思想界的主导思想,经世学派成为学术界的主流,汇集于旗下的龚自珍、陶澎、贺长龄等代表人物以治国平天下自许,以挽救天下为己任,或撰写时政论文,究心实际问题,或研讨治国大政。一时间,对传统的边疆史地的研究,对漕运、盐法、河工、农业等等方面的改革呼声不绝于耳,皇皇巨着《皇朝经世文编》也于是时完成。鸦片战争的爆发,西方的坚船利炮的威力更使中国的有识之士深为震撼。正如梁启超所说的那样:“‘鸦片战役’以后,志士扼腕切齿,引为大辱奇戚,思所以自湔拔,经世致用观念之复活,炎炎不可抑。”(注: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东方出版社1996年版,第65页。)经世思想家们开始从“天朝上国”的迷幻中走出来,勇于承认战败的事实,开始突破“夷夏之防”的思想藩篱,力求知己知彼,探讨抵抗侵略、报仇雪耻的办法。综观此时经世学者探讨西方的主要贡献,集中在两个方面:
一是对世界史地的研究,增强了国人对西方的认识。鸦片战争前,清政府沉浸在“天朝上国”的迷幻中,对外部的世界知之甚少,以至于鸦片战争爆发时,道光帝尚不知“英吉利”来自何方。随着鸦片战争的爆发以及西方列强对东南沿海侵扰的增加,经世学派把瞩目的焦点由内政问题转向“夷国”、“夷人”的有关情况,对世界地理问题的研究一时成为热潮。据统计,1840年以后至1861年,清代文人已写出了22部关于世界地理问题的着作(注:参见刘增合:《1840—1860年经世学派与近代地理观念的演进》,《社会科学辑刊》1998年第1期。)。 由杨炳南记录、谢清高讲述,成书于1820年的《海录》也因记录了谢氏在95个国家和地区的见闻而得以多次翻印。(注:如1842年王蕴香辑印《域外丛书》,1843年郑光祖辑印《舟车所至》,潘士成所辑《海山仙馆丛书》均收录了《海录》。)而魏源的《海国图志》、徐继畲的《瀛环志略》、梁廷楠的《海图四说》更是名噪一时、影响深远的关于世界地理的名着。《海国图志》成书于1842年,共50卷,1847年扩为60卷,1852年扩为100卷,计80万字, 是中国人自己编写的第一部介绍外部世界的地理历史着作,影响后世颇深,东传日本后亦风行一时。《瀛环志略》成书于1848年,总计划10卷,它对外部世界的介绍比《海国图志》更详尽准确,并较少附会臆测,同时对西方诸国的史地沿革、风土人情及社会变迁等作了较多的记载。成书于1846年的《海国四说》对美国和英国的介绍尤为详细,并且涉及到基督教问题。这些着作的问世,均为近代中国在西学荡击下被迫作出的反应,它不是单纯的学术问题研究,而是经世学者关注现实、注重实效,探求御侮自强的结果,具有浓厚的政治救亡色彩。
二是对西方先进武器的认识和追求。鸦片战争给世人留下的最为深刻的印象,是西方的坚船利炮。“彼之大炮远及十里内外,若我炮不能及彼,彼炮先已及我,是器不良也。彼之放炮如内地之放排炮,连声不断。我放一炮后,须辗转移时,再放一炮,是技不熟也。”(注:中国近代史料丛刊《鸦片战争》(二),第570页。)鸦片战争后, 经世学者们通过对“夷情”的了解和总结经验教训,认为要制驭西方侵略者,必须引进他们的坚船利炮。林则徐指出“剿夷而不谋船炮水军,是自取败也”;(注:《林则徐诗文选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年版, 第243页。)监生方熊飞建议用西法制造战船150只,分别置于奉天、天津、上海、乍浦、定海、福州、厦门、虎门等沿海重要口岸;(注:《林则徐诗文选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235页。 )魏源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西方的长技大抵有三,“一战舰,二火器,三养兵练兵之法”,并且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主张在广东虎门外设立厂局,仿造西洋船炮弹药,呼吁允许商民设厂,发展民用工业,还要求设立译馆,翻译夷书,以熟悉夷情等等。(注:魏源:《海国图志·筹海篇》。)经世学者们的这些思想,是他们面向现实,讲求功利,注重实效的结果,打破了“夷夏之防”的思想界限,为中国近代学习西方拉开了序幕。
鸦片战争以后经世学者们的贡献,已为广大学者所共识。然而,事实上经世思潮只是在鸦片战争战败后轰轰烈烈了一阵子,随着烽烟的云散,英军的退出,清朝政府又归于宁静。至第二次鸦片战争前,除了恪守条约外,清政府的内政外交并没有改变。这一现象与当时的探求和学习西方是在“经世致用”的观念指导下有莫大的关系。这主要体现在:
第一,经世致用的核心精神是面向现实,讲求功利,注重实效。正是这一核心精神促使经世学者们在清政府鸦片战争战败后积极地探求“制夷之道”,于是西方的坚船利炮使得经世学者们开始将视角转向未知的西方世界,因此有了研究西方史地和学习西方军事长技的思潮。鸦片战争以后,《南京条约》、《望厦条约》、《黄埔条约》等不平等条约的签订,西方殖民者的欲望暂时得到了满足,中西之间暂时相安无事。因此,在时人看来,清政府外部强大的压力已经解除,探求和学习西方的必要性也相应地消失,经世学者们探求和学习西方的动力和行为也就相应地戛然而止。
第二,在中西文化冲突中经世致用思想本身所具有的局限性。众所周知,“经世致用”思想是孕育于儒家文化的中国传统思想,而且每至衰世,经世致用的思潮就必然纷起,成了拯世济时的思想武器。因此,“经世致用”所能涵盖的,只能是中国传统文化所固有的内容,或者是从中国传统文化的视角出发能够接受的内容。鸦片战争是英国殖民者侵略中国的战争,同时也是两种异质文化的碰撞。我们知道,一种文化在向另一种文化传播的过程中,必然受到传播对象的文化结构的制约。与文化接受者相同的、或者显而易见的文化因素在传播过程中总是易于被接受,而与受众的文化因素相径庭的文化因素则常常受到排斥。鸦片战争中,面对着汹涌而来的强大的西方殖民者及其所蕴含的异质于中国的西方文化,中国先进的知识分子尽管有着神圣的历史使命感,并且在“经世致用”思想指引下,开始了探求西方世界,寻找“制夷”之方的艰难历程。但是,“经世致用”这一指导思想,决定了经世学者们不可能对异质于中国传统文化的西方的深刻内涵有清楚的认识,而只能是停留在十分显而易见的“坚船利炮”上。同样,对于《南京条约》等不平等条约所带来的政治、经济、司法等领域的危害,也超过了“经世致用”的涵盖范围,经世学者们也是无法认识到的。因此,一旦条约签订,英国殖民者的军队退出中国,他们也就理所当然地认为危机已经解除。
第三,经世学者们的探求西方、学习坚船利炮的主张只是局限于少数先进的知识分子中,并未获得清朝当局的认同和社会的广泛共识。在鸦片战争中,清政府失败了,清政府的失败在中国、特别是在处于社会中坚阶层的士大夫中引起了强烈的震动。然而,由于传统的“夷夏之辨”和“天朝上国”思想的根深蒂固,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一震动不是基于西方势力的强大和异质的西方文明的优越,而是基于“夷夏之防”的破坏和世界中心地位所受的挑战。对于这一局面,传统的士大夫虽然也认为维护“天朝上国”的无限荣光是他们的历史使命,而拯救的办法只有坚守中国传统文化,“尚礼仪而不尚权谋”,对西方的一切采取了全盘否定的态度。即使是开明的士大夫想到的也只是如何修复宗藩关系体制。因此,经世学者们“师夷长技”的思想未能及时得到全社会的共识,也未能引起清朝主政者的重视。
于是,鸦片战争后,在经世致用的思潮的指导下,经世学者们开始了中国近代化的探讨,但是却未能形成大规模的运动,清政府的对外指导思想,仍是“以诚待人”、“以理服人”、“怀柔远人”的宗藩关系原则。同时,对于曾经重创中国的西方殖民者,清政府坚持“信守和约”的原则,试图以此来维持世界太平。
二
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法、美、俄分别迫使清政府签订《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在中国取得了派公使驻京、增开通商口岸、开放长江、往内地游历和自由传教等特权。中国的利权进一步丧失。第二次鸦片战争从体制到思想对清政府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思想上,首先,外国公使常驻北京,迫使清政府不得不面对着“华夷杂处”的事实,这是对“华夷之辨”的直接挑战,打破“天朝上国”的迷梦,这一震动波及整个思想界。其次,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由亲王僧格林沁率领的清军颇受皇上恩宠,可以说是要钱给钱、要人给人,但在洋人面前却一触即溃,根本不能进行有效的抵抗,这也给国人予强烈的刺激。同时,经过了第二次鸦片战争的血与火的洗礼,西方的“坚船利炮”让人有更深切的感受,由此,40年代初期兴盛的“经世致用”的思潮又复泛起,面对着来自西方世界的强大的敌人,寻求自强之方成了时代的主题。在体制上,《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再一次将西方的外交体制、税收体制等强加给清政府,清政府不得不对自己的政权机构进行调整,以适应这种前所未有的局面。由此,在国际环境的巨变和强烈的民族危机的压迫下,在“经世致用”的思潮的牵引下,一场以“采西学”、“制洋器”为主要内容的洋务运动勃然兴起。诚如邵作舟所言:“道光、咸丰以来,中国再败于泰西,……士大夫之好,观其号令约束之明,百工杂艺之巧,水陆武备之精,贸易转输之盛,以顾赧然,自以为贫且弱也,于是西学大兴,人人争言其书、习其法,欲用以变俗。”(注:邵作舟:《纲纪》,《邵氏危言》卷上。转引自冯天瑜:《洋务派的经世观念》,《武汉交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年第2期。)在这种历史环境下, 清政府的外交观念和外交体制也开始向近代外交体制转换。
综观洋务运动时期清政府的外交近代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西方外交观念的引进。中国传统的对外关系是“宗藩关系”体制,它是东亚儒家文化圈中的一种特殊的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模式,是以儒家文化的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家庭伦理关系在国家对外关系上的延伸,是儒家的等级秩序观念及其以“和”为主旨的价值观念在国家关系上的扩展和应用。在宗藩关系的外交体制中,以“天朝上国”自居的中国,以“德”作为处理对外关系的重要准则,“招携以礼,怀远以德”是其一贯的外交政策。周边的藩属国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中原王朝进行朝贡以示尊崇,但是中原王朝往往会给予多倍于贡物的赏赐;藩属国的国王必须经过中国王朝册封,奉中原王朝正朔,但中原王朝有义务确保受其册封的王朝的统治理地位,无偿地替他平定内乱,帮助其抗击外患。这种传统的外交体制缺少以国际社会存在为前提、以国家主权平等为基础的近代意识,而是以“家天下”的观念来处理中原王朝和周边国家或地区之间的关系。在这种“宗藩关系”的体制下,“以诚待人”、“以理服人”、“以德怀柔远人”是处理对外关系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准则。而近代资本主义的外交关系则是以“利”为最高的价值指向,以强力为后盾,用军事侵略、行政控制、经济渗透等手段来实现他们的目的。因此,在近代外交中,外交是本国政治的反映,是以本国的国家利益为基本动机的。(注:Alexander Deconde, A History of American Foreign Policy, New York, Charles Scrifner''s Sons, 1963, pp1—2.)经过第二次鸦片战争中的多次军事交锋和艰苦的谈判,清政府内部主持外交的洋务大员如奕訢、李鸿章等已开始认识到西方外交观念与中国传统外交观念的差别。首先是对外交与国力之间的辩证关系的认识。19世纪60年代初,奕訢就已经看到,外交关系,或和或战,必须与实力为后盾,必须“有所恃”。他在总结第二次鸦片战争时说,“窃谓大沽未败以前,其时可剿而亦可抚;大沽既败而后,其时能抚而不能剿;至夷兵入城,战守一无足恃,则剿亦害,抚亦害。”(注:《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卷七十一,中华书局1979年点校本,第2674页。)正因为是“捻炽于北,发炽于南,饷竭兵疲”,外国人才会“乘我之虚弱”,也才会“为其所制”。(注:《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卷七十一,中华书局1979年点校本,第2675页。)同时,奕訢也看到外交是内政的延伸,“伏查外忧与内患相为倚伏,贼(太平军和捻军—引者注)势强,则外国轻视中国,而狎侮之心起;贼势衰,则中国控制外国,而帖服之心坚。”(注:《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卷七十九,第2914页。)所以要“不使受制于是人”,就必须购买外国船炮,派大员训练京兵,“为自强之计”。(注:《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卷七十九,第2913页。)这些观念,是奕訢办外交之所得,也是对传统的外交原则的突破。从此以后,实力而不是“夷夏之防”成了清政府对外关系的首要考虑因素。其次是对国家主权的认识,李鸿章早在19世纪60年代中期就指出:“各国均有保护其民,自理财赋之权”,倘若外国要求之事有“上侵国家利权,下夺商民生计”者,“皆可引万国公法直斥之”。他称:“各国之权利,无论为君主、为民主、为君民共主,皆其所自有”,“决无可以夺人与甘夺于人之理”。(注:《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五十五,第9页。)此外,郑观应、薛福成、马建忠、 郭嵩焘等对国家主权观念也有较深刻的认识。
第二,大量译介国际法,并用它来作为处理对外关系的主要手段。第二次鸦片战争后,面对着更加纷繁复杂的中外关系,直接与西方殖民者打交道的官员们在处理对外事务中,开始逐渐发现,西方国家处理对外关系也有一定的准则,那就是国际法。于是,从洋务运动开始,洋务派开始有组织地正式将国际法翻译介绍到国内。京师同文馆和江南制造总局是当时的两个主要翻译机构。据傅兰雅的《江南制造局翻译西学事略》记载,该局在整个洋务运动时期共译介社会科学方面的书籍7 部44本,其中公法交涉类2部26本。同一时期,京师同文馆共译西书25种, 其中国际法与外国法类就占了5种。 在这些译本中以同文馆总教习丁韪良所译的《万国法》影响最大,恭亲王奕訢曾专门拨银500两, 将此书于印了300部,发给沿海督抚以备参考。(注:参见侯德彤:《论洋务派外交思想的近代意识》,《东方论坛》1996年第2期。)同时, 清政府的外交官员开始学会运用国际法来处理外交事务,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例如曾纪泽的《中俄伊犁条约》的谈判,充分运用国际法和外交知识,挽回了大量的损失。
第三,近代外交机构的设立。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中外交往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面对这种新形势,身系“抚局”大任的奕訢等人鉴于“近年各路军报络绎,外国事务头绪纷繁”,特别是外国公使驻京之后,“若不悉心经理,专一其事,必至办理延缓,未能悉协机宜”,故而请求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专门负责处理对外事务。同时,因为新增口岸多处且遍及南北,拟在天津新设立三口通商大臣,与上海的五口通商大臣一起掌管通商事务,旋即得到批准。总理衙门后来逐渐取代军机处,权力范围扩展到经济、政治、外交等多个方面,但从总体上看,仍是一个既有与西方外交体制相似,又有传统的封建因素的外事机构。此后,1875年,清政府又借“马嘉理事件”派出了首任驻英公使,随后又陆续向日、法、美、德、俄、西班牙和秘鲁等国派驻了使节。同时,使臣的重要性也日益为人们所认识,郑观应就认为“今中国既与欧洲各邦立约通商,必须互通情款,然无使臣以修其和好,联其声气,则彼此捍格,遇有交涉事件,动多窒碍。是虽立有和约,而和约不足恃也。虽知有公法,而公法且显违也。是则使臣之责任不綦重哉。”(注:《郑观应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24页。 )郭嵩焘也提出:“应请以后选派使臣,依照常例由礼部开列二三品以下堂官,年岁不满五十者,听候钦派,亦与寻常出使同等,期使臣相以为故常,不至意存轻重,而于洋情事势不能不加研考,以备国家缓急之用。”(注:《郭侍郎奏疏》(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16辑),台湾文海出版社,第1258—1259页。)1876年,清政府颁布了《出使章程十二条》,对驻外使节的任期、使馆的编制和经费的使用以及出使人员的俸薪等作出了规定,中国的使节制度初具雏型。由此,清政府的外交体制逐渐趋于完善,中国开始走向世界舞台。
第四,外交礼仪、外交程式的近代化。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伴随着中外接触的日益频繁和近代外交机构总理衙门的成立,清政府在对外交往的礼仪和外交程式上也逐渐趋新。如各国公使上任后、御任前,都必须拜会总理衙门,总理衙门以平行的礼节接待他们,或款以酒果,或设筵招待,并随后予以回拜。在交涉方面,总理衙门承担着遇事同各国公使直接谈判的职责。公使有事需到署公谈,必须先致函确定日期,由总理衙门官员届时接待。双方会谈的内容都必须记录下来,以备随时参考。双方的文书往来有照会和节略,而谈判的结果是以换议定书、签字笔录等方式定案。(注:参见叶翔凤:《中国晚清外交机构近代化的起步》,《山西大学学报》1994年第3期。)此外, 同治帝以五鞠躬的形式接受了西方使节的觐见,也是外交礼仪近代化的重要表现。
正如许多论者所指出的那样,洋务运动是晚清经世学者提出的“师夷长夷以制夷”的实践者。正是面对着前所未有的变局,从事洋务的清朝要员和洋务派为适应中外关系的新形势,对传统的“宗藩关系”体制进行了调整,初步建立起一套近代化的外交体制,从而促成了中国外交近代化。然而,这种外交体制的近代化是在“经世致用”观念的指导下完成的,这就决定了其必须只能是在中国传统文化所能容忍的限度之内的局部改造。但是,西方近代的外交体制是完全有别于中国传统“宗藩关系”的体制,因此,晚清外交近代化出现了新旧杂糅、先进与落后并存的性格特征,主要表现在:
其一,传统的宗藩关系与近代外交关系并存。如前所述,晚清外交的近代化是在面对着西方列强的入侵而被迫做出的反应,同时,“经世致用”虽以重视现实、重视实效为核心精神,但是,它毕竟是从儒家的文化传统来观察和适应西方的,因而,对于传统的思想和体制必然有许多的依恋感,对西方近代外交体制必然会有本能的抵抗。所以,从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到甲午战争期间,清政府的外交体制出现了传统外交体制和近代外交体制并存的局面。对于西方列强,清政府逐渐改变传统的外交方针,参照西方资本主义的外交方式来处理对外交涉事务。而对于亚洲的藩属国,清朝统治者仍然无视海外的变迁,而陶醉于自己的礼义文明,死守世界中心主义的那一套,继续沿用传统的宗藩关系,以“天朝上国”自居,对藩属国进行册封,接受其朝贡,是传统外交体制与近代外交体制的混合体。
其二,对外国公使驻京的恐惧。在中国传统外交中,严“夷夏之防”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因此,第二次鸦片战争中的中外谈判,咸丰帝认为危害最大的是公使驻京,多次谕令负责谈判的钦差大臣桂良和花沙纳“设法消弥”,此后在税则谈判中还试图用关税来换取外国公使不驻北京,但最终因西方列强的坚持而未果。1861年4月, 普鲁士公使艾林波到天津要求与清政府签订和英法俄美等内容相似的条约,清政府先是派崇纶到天津会同崇厚等与之谈判,设法阻止他进京,其后又与其就公使驻京这一条款进行了艰难的谈判,最后被迫允许其五年后驻京。(注:事见《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卷七十四至卷八十相关内容。)互派使节是近代外交关系的重要内容之一,1861年的北京虽然已有了驻英、驻法公使,但是清政府仍尽力阻止外国公使来华,这是传统的“夷夏之辨”对近代外交的本能的抵制。
其三,在对外交涉中对外国使臣态度的重视。长期以来,中国封建王朝一直以“天朝上国”自居,因此以处理对外关系时,藩属国的态度是否恭顺是其考量的重要因素。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的这种大国地位已经彻底丧失,然而在对外交涉中对外国使臣的态度仍然过分地重视。例如中俄《北京条约》签订后,俄国曾有商队准备到北京进行贸易,这是条约的中文本未曾记载的。清政府与俄国使臣之间进行了多次的商讨而未有结果。总理衙门曾接俄国来京公使巴里玉色克在恰克图所发照会辩论北京贸易之事,内中有“汝曹尔等各语,词意极为桀骜”,恭亲王奕訢就派人到俄国使馆“责其不知礼义,有意傲慢,将照会掷还”。俄国官员只好承认是翻译错误,重新翻译后送来。(注:《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卷八十,第2959页。)俄国公使到北京拜会总理衙门后,奕訢等到俄国使馆回拜,特别上奏给皇帝说“该使执礼甚恭,语言亦极驯顺”。(注:《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卷八十,第2961页。)在中普两国关于驻京的谈判中,清政府对艾林波的态度更加重视,将其递给崇纶、奕訢的照会中“不驯之词”一一指出,艾林波补递照会后,删去“不驯之词”。奕訢等详加查阅,“词句驯顺”,“已无骄矜之气”,故而“权从允许”。并且认为“盖彼既以礼相求,似亦不值为此一二年,徒多争论,致生枝节”。同时,奕訢还得出结论“原以抚驭外洋,不能不刚柔并用,藉以先消其桀骜之气,然后再相机转圜。”(注:《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卷八十,第2945页。)此外,在对其他国家的交往中,清政府也十分重视他们的态度,一旦“态度恭顺”,便相机“允其所请”。
其四,对条约的恪守。在国际事务中,条约作为国家及其他国际法主体间所缔结而以国际法为准并确定其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国际书面协议,在协调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方面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自鸦片战争以后,清政府与西方殖民者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由此,恪守条约就成了清政府对外政策的重要内容。在对外交涉中,无论大小事,清政府都一再谕令大臣要“恪守条约”。同时,清朝官员也常因为“条约未载”而束手束脚。诚然,在国际关系中,遵守条约是必须的,然而,对于清政府来说,“恪守条约”则有传统宗藩关系中的“以诚待人”、“以德服人”的思想成分。例如恭亲王奕訢曾就英国九江领事官被欺一事令地方政府严肃处理,“倘地方官吏不破除积习,力存体面,恐不足以致外国人敬服”。同时“请敕下浙江巡抚及海江通商各省大吏,严饬所属一体懔遵。”(注:《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卷八十,第2967页。)以后,一有中外冲突事件,清政府皆敕令地方政府要“严守和约”,从而形成了“官怕洋人”的局面。如此,过分的“恪守”就必然使得清政府在对外关系中丧失一定的灵活性。
综前所述,在晚清中国近代外交观念产生的过程中,“经世致用”起了很大的作用。“经世致用”面向现实、讲求功利、注重实效的精神核心使得先进的中国人在近代中国不断受侵凌的过程中不断地寻求救国之方,从而在外交实践中不断摸索,一步一步地引进西方近代外交观念。然而,“经世致用”本身的思想局限又使得西方近代外交制度的引进总是带有新旧糅杂的成分。这是历史的局限,也是近代中国的悲哀。
(资料来源:《学术月刊》2000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