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噶尔-《蒙古回部王公表传》与《皇朝藩部要略》之关系考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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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蒙古回部王公表传》与《皇朝藩部要略》之关系考述


《皇朝藩部要略》是《蒙古回部王公表传》的“底册”现在已成为学术界共识,[1]但《皇朝藩部要略》究竟是《蒙古回部王公表传》全部内容的“底册”还是只是其中一部分内容的“底册”呢?若只是《蒙古回部王公表传》的一部分内容的底册,那么是哪一部分呢?国史馆纂写国史是不是都有“底册”呢?另外,《蒙古回部王公表传》与其“底册”即《皇朝藩部要略》到底形成于哪一年呢?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去探讨。
乾隆时期,边疆底定,国家初安,统治者面临的重大问题是王朝的合法性问题,即如何纳入到中国王朝的谱系中去。在17、18世纪的中国,中国传统的“五德终始说”已不对社会产生任何影响,而代之以“大一统”为统绪合法性的评判标准。[2]因此,清高宗曾云:“我朝为明复仇讨贼,定鼎中原,合一海宇,为自古得天下最正”[3]。但是要使这“得天下最正”的观念深入人心,还要通过一系列的“文化建设”来实现,即以官方的历史书写为标准来整合、甚或是取代人们传统的“夷夏”观念,以“大一统”的评判标准来确立其统治的“正统”地位。修《四库全书》、开国史馆即是把“民间的历史书写收束为一种比较纯正的官方历史书写”。而作为以少数民族入主中原的满洲统治者来说,其不但要维护以往汉族王朝统治的延续性,包括礼仪、制度、风俗等方面的延续性,还要维持满人自己文化的认同关系。[4]对诸如蒙古族等边疆地区的“失语”群体来说,纂修《蒙古回部王公表传》不但是清廷歌功颂德之举,更是以官方的“历史书写”的方式,以一种汉族士大夫认可的中原王朝居高临下的姿态,把清朝对蒙古、新疆、西藏的统治既成事实化、合法化,从而淡化自己异族的身份。
一、《蒙古回部王公表传》纂修过程及成书时间
乾隆四十四年(1779)七月二十九日,乾隆帝谕:
“我国家开基定鼎,统一寰区,蒙古四十九旗,及外扎萨克喀尔喀诸部,咸备藩卫,世笃忠贞,中外一家,远迈前古。在太祖、太宗时,其抒诚效顺,建立丰功者固不乏人,而皇祖、皇考及朕御极以来,蒙古王公等之宣猷奏绩,着有崇勋者亦指不胜屈,因念伊等各有军功事实,若不为之追阐成劳,裒辑传示,非奖勋猷而昭来许之道。着交国史馆会同理藩院,将各蒙古扎萨克事迹谱系,详悉采订,以一部落为一表传,其有事实显着之王公等,即于部落表传后,每人立一专传,则凡建功之端委,传派之亲疏,皆可按籍而稽,昭垂奕世。该总裁大臣等,即选派纂修各员,详慎编辑,以清、汉、蒙古字三体合缮成帙,陆续进呈,候朕阅定成书后,即同宗室王公表传,以汉字录入四库全书,用垂久远。其各部落,并将所部之表传、专传,以三体合书,颁给一册,俾其子孙益知观感奋励,副朕推恩念旧至意。” [5]而这一上谕发出之时,正是六世班禅额尔德尼启程准备在次年参加乾隆皇帝七十寿庆之际,乾隆皇帝准备安排蒙古、新疆等王公贵族同来陛见,“或许受到这种欢乐气氛的感染”,乾隆就由内阁颁发上谕敕纂《蒙古回部王公表传》,在第二天,又考虑到在平定回部过程中,回人实心效力,[6]
“在军营宣力勤劳,业已晋封王、贝勒、贝子亦复不少,理宜一体施恩,纂立表传,着交该部查明伊等内实心效力克奏军功者,会同国史馆与蒙古王公一体纂立表传,宣谕以示朕优恤回臣一体之意。” [7]
因此,《蒙古回部王公表传》的纂修主要强调的是“我国家开基定鼎,统一寰区,蒙古四十九旗,及外扎萨克喀尔喀诸部,咸备藩卫,世笃忠贞,中外一家,远迈前古”,即清王朝实现其“大一统”的丰功伟绩及其对“外藩”统治的合法性。并且盛世修国史,继往并开来,以示对有功之臣的缅怀,使其“子孙益知观感奋励,副朕推恩念旧至意。”
从乾隆四十四年(1779)九月到乾隆四十五年(1780)十一月间,国史馆就在为纂修《蒙古回部王公表传》搜集资料并召集翻译、校对、誊录等人员。[8]到乾隆四十五年十一月三十日,国史馆总裁阿桂奏:
“遵旨会同理藩院承修《蒙古回部功绩王公表传》,行据理藩院咨送扎萨克各部落谱系、事迹到馆,督令纂修官各员详慎编辑,谨将纂就内扎萨克科尔沁王公表一篇、总档[9]一篇,奥巴、巴达礼、沙津传各一篇遵旨缮写汉本恭呈御览,伏祈皇上训示,所有清文、蒙古文俟钦定汉文后另行缮写正本,陆续进呈。”[10]
由此可知,《蒙古回部王公表传》是按部落及每部落的显赫有功之人分别立传,纂修完毕后陆续进呈的。首先纂写汉文《蒙古回部王公表传》,待汉文钦定后,再先后译成满文和蒙古文的《蒙古回部王公表传》。乾隆四十六(1781)年六月二十四日将满文的科尔沁王公表一篇、总传一篇,奥巴、巴达礼、沙津传各一篇进呈;[11]乾隆四十六年十二月十二日进呈蒙古文本。[12]而从乾隆四十五年十一月三十日到乾隆四十六年十二月十二日,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还陆续进呈了科尔沁部满珠习礼、武克善[13]、色布腾巴尔珠尔、奇塔特、绰尔济、喇什、乌尔呼玛尔[14]、图纳赫、噶尔弼等人列传汉文本[15]与满文本[16];科尔沁部之布达奇、洪果尔、栋果尔、色布腾多尔济、喇嘛什希等人列传汉文本[17]与满文本[18];杜尔伯特部王公表一篇、总传一篇,色棱列传一篇;扎赉特部王公表一篇、总传一篇,蒙衮列传一篇;郭尔罗斯部王公表一篇、总传一篇,布木巴、毕里衮鄂齐尔、顾穆[19]列传各一篇汉文本[20]。因此,若每部、每人的汉文、满文、蒙文的列传各算一篇的话,这一年来国史馆共进呈了54篇表传。
到了乾隆四十七年(1782),祁韵士“充国史馆纂修官”,接手原纂修官管干贞纂修《蒙古回部王公表传》。[21]我们无法确知祁韵士是几月份到馆接手的,但至少可以知道,乾隆四十六年(1781)前的54篇表传不是他纂修的,这也暗合了他在自订《年谱》里说的管干贞“纂传数篇,奉差离馆”的事实。由此可以推断,在作为《蒙古回部王公表传》底册的《皇朝藩部要略》中,科尔沁部、杜尔伯特部、扎赉特部、郭尔罗斯部等部落史实并不是祁韵士撰写的。我们还可以获知,作为“底册”,《皇朝藩部要略》不是一气呵成的,而是随着《蒙古回部王公表传》的纂修进度,一点一点地完成的。
《蒙古回部王公表传》的纂修是有限期的。在乾隆四十七年(1782)六月二十八日内阁抄出福隆安奏折云:乾隆四十七年六月二十五日奏二十六日奉旨,《兰州纪略》、《皇朝通典》、《开国方略》、《宗室王公表传》、《大清一统志》、《盛京通志》等都规定了办竣限期,而《蒙古回部王公表传》的规定是:“已进过四卷,未进约二十八卷,计期于四十八年十二月完竣。”[22]看来《蒙古回部王公表传》原来计划只修32卷,[23]是后来成书时120卷的近四分之一。但是随着增纂内容的增多,在原来的限期内不可能完成任务,于是一次次要求展限。乾隆四十八年(1783),乾隆帝饬国史馆诸臣将乾隆四十年以前《蒙古回部王公表传》速为纂办,勒限五年,陆续进呈。[24]那么,《蒙古回部王公表传》在五年之后也就是乾隆五十三年(1788)必须纂修完毕。
从档案看,《蒙古回部王公表传》在乾隆帝限定期限后,馆臣就加快了纂修步伐,此书从乾隆四十四年纂修,
“自四十五年十一月进书起,内扎萨克汉字正本于四十九年十一月进完;外扎萨克及回部等汉字正本于五十二年二月进完;内扎萨克清字正本于五十一年闰七月进完;外扎萨克及回部等清字正本于本年(即乾隆五十三年——引者注)二月进完;其蒙古字内扎萨克表传正本亦于五十一年十二月进完;蒙古字外扎萨克及回部等表传正本共七单一律完竣,现已进过二单。统计全书共三百六十卷。”[25]
总之,此书是“乾隆五十三年告竣,随接办三体画一表传于六十年告竣。”[26]此处所说五十三年(1788)告竣系指《蒙古回部王公表传》的汉字本进呈完毕,到蒙古字进呈完毕是在乾隆五十四年(1789)五月二十六日。[27]至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底,《蒙古回部王公表传》写入四库全书空函,其校阅工作才完成。[28]因此,四库全书本的《蒙古回部王公表传》所叙历史就是到乾隆五十三年截止,乾隆六十年告竣的《蒙古回部王公表传》后收入武英殿本。那么,《皇朝藩部要略》作为其“底册”的成书时间应该在乾隆五十三年《蒙古回部王公表传》汉文本进程完毕时。[29]
二、《皇朝藩部要略》与《蒙古回部王公表传》的关系
《皇朝藩部要略》应是《蒙古回部王公表传》中关于各部落总传的稿本。阿桂、嵇璜、和珅、彭元瑞等奏乾隆元年至四十年《满汉臣工表传》事时云:
“移取内阁所储上谕档、奏折档、丝纶薄,军机处所储廷寄议覆及奏折各项约计年月事件,公同酌议,档册既繁,又须查阅红本,若仍以一人一事,逐日遍查翻阅疲繁,始成一传,必致稽延时日,……如仿宋臣司马光、李焘长编之法,先办史料,事备而文已成,将四十年中事迹详细检阅,有关立传者摘叙事由,汇为总档,并将档内人名另为总册,以年为经,以人为纬,两项既就,如纂某人之传,按其事在某年查取即得,不须泛查各项,而经办人员既已熟悉事实因由,易于成传,亦不致以查核未遍,稽延岁时,似属先难后易径捷之法。”[30]
这个奏议后成为定制,推广到国史馆的各个纂修工程中,并在以后国史馆的文化工程中得以继承。[31]但是纂修史书,先办史料,汇为档册这一制度,并不是从此奏折上奏时日即乾隆四十八年(1783)时起,而是在纂修官书的过程中逐渐摸索形成的经验。据庄吉发先生云,此长编总档清本从乾隆元年秋季就开始了。总档是国史馆长编处咨取内阁、军机处的上谕、外纪、丝纶、廷寄、月折、议覆、剿捕等档案,分别摘叙汇抄成编。而长编总册则是总档的目录,亦即人名索引。国史馆汇辑列传长编,先修底本,由供事摘叙各档事由,朱批全录,故又称为摘叙本。摘叙本由协修官或纂修官汇辑,并初校后,复经提调官覆辑或覆校,间亦由校阅官详校,然后改缮清本。[32]我仔细地核对了《蒙古回部王公表传》和《皇朝藩部要略》的内容,发现《皇朝藩部要略》既不是《蒙古回部王公表传》总档,也不是总册,更不是摘叙本,而是《蒙古回部王公表传》中关于各部落总传的稿本,即所谓“底册”。各部落总传基本上是在《皇朝藩部要略》的基础上形成的。以《西藏总传》为例,在《蒙古回部王公表传》中,除有删节外,其他内容与《皇朝藩部要略》中《西藏要略》雷同,兹列表如下[33]:年份 书名《皇朝藩部要略》《蒙古回部王公表传》总叙除《蒙古回部王公表传》中改变几个字,如把“西尔奔”改为“沙尔奔”、“宗奔”改为“绥奔”、“巴罕昭”改为“巴噶昭”、“根敦珠巴”改为“根敦扎布”外,其它内容一致。崇德二年至康熙十四年除《蒙古回部王公表传》把“达赖喇嘛请市茶北胜州”改为“达赖喇嘛请互市茶马于北胜州”,以及把“三噶尔玛地”改为“桑噶尔玛地”外,其它各处基本一致。康熙二十二年至雍正五年两书内容完全一致。雍正六年上悯康济鼐无嗣,诏追授其兄喀锡鼐色布登喇什为一等台吉,长子噶巴纳木扎勒色布腾袭爵,赏孔雀翎,诏徙达赖喇嘛居里塘。索诺木达尔扎代达赖喇嘛来朝,奉表贡物,赐珊瑚顶,双眼孔雀翎。复谕曰:“索诺木达尔扎训示达赖喇嘛学习经典,保护多方西藏诸务,毫不干预,甚属可嘉,着封为辅国公。”删此段135字,其它内容一致。雍正七年、八年七年,达赖喇嘛至里塘,诏建噶达寺居之。上以准噶尔觐唐古特,遣兵往讨。谕曰:“策妄阿喇布坦假黄教为名,潜兵入藏,无故杀拉藏汗,遣使往讨,复敢阻兵抗命,其后策妄阿喇布坦身故,子噶尔丹策凌遣使至,奏称,欲使众生乐业,黄教振兴,噶尔丹策凌不过一微末台吉,此岂伊应出语耶?且西藏阿尔布巴、隆布鼐、扎尔鼐等,济恶同谋,皆以准噶尔邻伊地,青海叛贼罗卜藏丹津系伊等姻戚,彼此相依,窘迫时必往投之。颇罗鼐勇往直前,截贼去路,阿尔布巴等未得前进,辄被擒。准噶尔若仍留游牧,将来青海及西藏地必受其害,此朕所熟思而审处者也。”
八年,僧格偕颇罗鼐以兵千五百〔屯〕腾格里诺尔。(防准噶尔)以(唐古特人)〔颇罗鼐子〕珠尔默特策布登统阿里诸路兵,防准噶尔贼,保唐古特,诏授扎萨克一等台吉。(珠尔默特策布登颇罗鼐子)。七年,遣兵讨准噶尔。谕曰:“策妄阿喇布坦假黄教为名,潜兵入藏,无故杀拉藏汗,遣使往讨,复敢阻兵抗命,其后策妄阿喇布坦身故,子噶尔丹策凌遣使至,奏称,欲使众生乐业,黄教振兴,噶尔丹策凌不过一微末台吉,此岂伊应出语耶?且西藏阿尔布巴、隆布鼐、扎尔鼐等,济恶同谋,皆以准噶尔邻伊地,青海叛贼罗卜藏丹津系伊等姻戚,彼此相依,窘迫时必往投之。颇罗鼐勇往直前,截贼去路,阿尔布巴等未得前进,辄被擒。准噶尔若仍留游牧,将来青海及西藏地必受其害,此朕所熟思而审处者也。”
明年僧格偕颇罗鼐以兵千五百屯腾格里诺尔防准噶尔。雍正九年九年,一等台吉噶巴纳木扎勒色布腾表谢恩,献方物。谕曰:“前以喀锡鼐色布登喇什阵亡阿里,经颇罗鼐奏请特赠一等台吉,其子噶锡巴纳木扎勒色布腾〔袭〕之。迩闻为国效力,办理事务亦善,且为康济鼐兄子,康济鼐宣力有年,抒诚报效,始终不懈,并无子嗣,着将噶锡巴纳木扎勒色布腾格外施恩,封授辅国公,世袭罔替。”寻授噶卜伦。布噜克巴部诺颜琳臣齐垒喇布济、喇嘛扎尔西里布鲁克顾济、噶碧栋噜布等纳贡。谕曰:“朕为天下主,一视同仁,无分中外。乃者附近帕尔城之布噜克巴人等,起衅构兵,互相仇杀,联闻之甚不忍。颇罗鼐仰体朕意,与班禅喇嘛遣使往谕朝廷恩德,布噜克巴人等感悟息争,敬顺无违,且请施恩训诲,朕甚嘉悦,嗣此恪守疆界,共相和睦,永遵释教,祗奉恩纶,联自益加优眷。”九年,布噜克巴部诺颜琳臣齐垒喇布济、喇嘛扎色里布鲁克顾济、噶碧栋噜布等纳贡。谕曰:“朕为天下主,一视同仁,无分中外。乃者附近帕尔城之布噜克巴人等,起衅构兵,互相仇杀,朕闻之甚不忍。颇罗鼐仰体朕意,与班禅喇嘛遣使往谕朝廷恩德,布噜克巴人等感悟,息争,敬顺无违,且请施恩训诲,朕甚嘉悦,嗣此恪守疆界,共相和睦,永遵释教,祗奉恩纶,联自益加优眷。”雍正十年、十一年两书内容一致。雍正十三年十三年,辅国公索诺木达尔扎从达赖喇嘛归藏。无此内容。乾隆元年至四年两书内容一致。乾隆五年五年,扎萨克一等台吉车臣哈什哈卒,弟齐旺多尔济袭。无此内容。乾隆八年两书内容一致。乾隆九年、十年九年,准噶尔使自藏归。珠尔默特策布登、班第达、齐旺多尔济以协颇罗鼐理准噶尔煎茶务,并赐币奖。珠尔默特策布登会病足,自阿里归藏。是年,辅国公索诺木达尔扎卒。谕曰:“索诺木达尔扎系达赖喇嘛父,皇考加恩达赖喇嘛,特予封爵,伊亦深感皇考恩,行走谨慎,历一十有余年,着加恩令伊子恭格丹津仍袭辅国公爵,以示优眷。”
十年,诏驻藏大臣三年一代。扎萨克一等台吉齐旺多尔济卒,驻藏副都统傅清等奏,颇罗鼐请以诺颜和硕齐子旺对袭。谕曰:“伊系举家受恩之人,令其办理诸务,自为有益,诺颜和硕齐受国厚恩,授为扎萨克一等台吉,伊弟相继承袭,亦各奋勉效力。今齐旺多尔济病故,着照所请,以其兄诺颜和硕齐子旺对承袭扎萨克一等台吉。”十年,诏驻藏大臣三年一代。乾隆十一年两书内容一致。乾隆十二年(镇国公)珠尔默特策布登疾痊,驻藏副都统傅清等请遣屯阿里克汛,允之。准噶尔使再入藏煎茶,驻藏副都统傅清等遣车棱旺扎勒以喀拉乌苏兵三百监之,遣旺对领兵设汛阿哈雅克阿里克路,班第达协颇罗鼐总理诸务。删此97字,余同。乾隆十三年、十四年十三年,准噶尔使自藏归,诸噶卜伦并赐币奖,诏授班第达兄噶锡巴纳木扎勒色布腾子巴桑车凌为一等台吉。谕曰:“昆弟子姓,世受国恩,嗣益勉无怠。”初,郡王颇罗鼐以女妻班第达,颇罗鼐卒,班第达察珠尔默特纳木扎勒有逆志,不之附,珠尔默特纳木扎勒恶之,夺其(奴子)〔孥〕。
十四年,驻藏副都统纪山劾珠尔默特纳木扎勒〔妄〕戾,请檄珠尔默特策布登至协理藏务,上不允。谕纪山善导之,勿露防范迹。已而珠尔默特纳木扎勒以珠尔默特策布登发阿里兵将扰藏告,盖计陷之也。敕谕珠尔默特策布登尔父子昆弟受朕恩深重,尔所素知,尔今无故发兵,是既负朕恩,又玷辱尔父矣,尔于兄弟之间,素敦和好,尔父爵尚让尔弟袭,今乃转欲构兵取罪,果尔兄弟不睦,宜亲身至藏,以实情告办事及达赖喇嘛,俟奏至,朕议尔兄弟事,务令永远和睦,如尔有欲奏言,亦即具奏,朕自有措处也。复谕傅清曰:“珠尔默特纳木扎勒年幼躁急,性好滋事,若果无他故,其兄欲进兵至藏,是特兄弟间互相侵犯耳。若其兄并无此事,而伊造言诬构,则宜相机办理。”无此内容。乾隆十五年珠尔默特纳木扎勒以兵戕其兄珠尔默特策布登于阿里,诡以兄暴疾闻,请收葬,并育兄子,上允之。时珠尔默特策布登子朋素克旺布及珠尔默特旺扎勒皆居后藏,珠尔默特纳木扎勒以兵往戕朋素克旺布,阳称逃亡,珠尔默特旺扎勒奔扎什伦布,依班禅额尔德尼为喇嘛,乃免。删此121字,余同。乾隆十六年至五十七年《皇朝藩部要略》只叙述到乾隆五十三年事。《蒙古回部王公表传》略有删节,唯一增加之处是叙述了廓尔喀事:“五十三年七月,驻藏大臣庆林奏廓尔喀滋扰后藏,掠至聂拉木、济咙等处,上以川省距前藏较近,将班禅额尔德尼移驻,乃可安心。寻谕庆林揆度贼势,护送班禅回后藏。
十二月,廓尔喀贼匪逃散,撤兵。
五十六年九月,廓尔喀复行滋事,谕福康安为将军,统兵进剿。
五十七年八月,廓尔喀悔罪乞降,诏许之。聂拉木、济咙各境俱平。”由上表可以看出,《蒙古回部王公表传》基本上是在《皇朝藩部要略》的基础上删改的。此表中《蒙古回部王公表传》叙述历史到乾隆六十年,是因为笔者所利用的版本是包文汉、奇?朝克图整理的内蒙古大学出版社1998年的版本,而此版本选用的底本是乾隆间武英殿刊本,其内容正是上文所述汉、满、蒙三体划一的《蒙古回部王公表传》办竣之后的内容,即增加了乾隆五十三年至六十年之间的历史。
综上所述,《皇朝藩部要略》是《蒙古回部王公表传》中各部“总传”部分的稿本;《蒙古回部王公表传》是先纂汉文本,紧跟着译成满文本,最后再译为蒙文本,分别进呈,其在多次增加内容并限期完成后,终于于乾隆五十三年汉文本《表传》进呈完毕,完成了五年之期,而其底册,即《皇朝藩部要略》也就在此时成书。
注释:


[1] 参见包文汉:《清朝藩部要略稿本探究——代前言》,《清朝藩部要略稿本》,第6页。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以及郭丽萍:《祁韵士与嘉道西北史地研究》,载《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6期,第81页。当然,这种共识还是来自于祁寯藻在《藩部要略后跋》中所云“先大夫既成《表传》一百十二卷,进呈御览,为今之着录四库之《钦定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底册数十帙,未经更事厘订”等语,见包文汉整理《清朝藩部要略稿本》,第313页。[2] 参见饶宗颐:《中国史学上之正统论》,第74-80页,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年版。另参见刘浦江:《“五德终始”说之终结——兼论宋代以降传统政治文化的嬗变》,载《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2期。[3]《御制文二集》卷8《命馆臣录存杨维桢<正统辨>谕》,文渊阁四库全书本。[4] 杨念群:《清初帝王的“历史书写”与宫廷政治文化》,载《王朝宫廷比较史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提要集,第19-20页。承德,2006年9月。[5] 包文汉、奇?朝克图整理:《蒙古回部王公表传》(第一辑),内蒙古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750页。[6] 参见林士铉:《从<蒙古王公表传>到<清史稿>藩部世表、列传》,载陈捷先、成崇德、李纪祥主编:《清史论集》(下),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958页。[7]《蒙古回部王公表传》(第一辑),第750页。[8]《清国史馆奏稿》(第1册),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4年版。第467页,乾隆四十四年十二月初十日奏以及第469页乾隆四十五年三月二十七日奏。[9]“档”字疑为“传”字。因为从全书奏折臣属只写姓氏不写全名,以及填补、改动字迹来看,应为录副奏折。录副奏折字迹潦草,常有错字、漏字现象,且“总档”在这里不通,以后的奏折都写为“总传”,故有此疑。[10]《清国史馆奏稿》(第1册),第471页,国史馆总裁阿桂乾隆四十五年十一月三十日奏。按,此奏折没有署年代,但是根据前后奏折以及上下文推断,应为乾隆四十五年。[11] 同上,第474页,国史馆总裁嵇璜奏。[12] 同上,第478页,国史馆总裁嵇璜奏。[13]《蒙古回部王公表传》改为“乌克善”。见《蒙古回部王公表传》(第一辑),第151页。[14]《蒙古回部王公表传》改为“乌尔呼玛勒”。《蒙古回部王公表传》(第一辑),第159页。[15]《清国史馆奏稿》(第1册),第472页,国史馆总裁嵇璜乾隆四十六年四月十一日奏。此奏折与《蒙古回部王公表传》不同之处就是没有哈达列传。但考《蒙古回部王公表传》中之《辅国公哈达列传》一直叙述到乾隆四十九年事,比此奏折晚三年,因此可知《哈达列传》是后来增补的。[16] 同上,第476页。国史馆总裁嵇璜乾隆四十六年十月初五日奏。[17] 同上,第473页。国史馆总裁嵇璜乾隆四十六年五月二十八日奏。[18] 同上,第477页。国史馆总裁嵇璜乾隆四十六年十一月十四日奏。[19]《蒙古回部王公表传》改为“固穆”。《蒙古回部王公表传》(第一辑),第181页。[20]《清国史馆奏稿》(第1册),第475页,国史馆总裁嵇璜乾隆四十六年七月十六日奏。[21] 祁韵士:《鹤皋年谱》,乾隆四十七年条。李广洁整理,祁韵士着《万里行程记》(外五种),山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07页。[22]《清国史馆奏稿》(第2册),第637页,福隆安乾隆四十七年六月二十八日奏。[23] 庄吉发在《故宫档案述要》中云:“《蒙古王公表传》,原限四十八年二月完竣,原定二十八卷,后续纂至六十四卷,但至乾隆四十九年七月,仅进过十四卷,经奏请展限至次年四月完竣。”由此看来,似乎在乾隆四十八年二月之前还有一个奏折计划《蒙古王公表传》只修28卷,但因为庄吉发先生没有注释,因此不知此说来源于何处。见《故宫档案述要》,第421页,台北:故宫博物院,1983年版。[24] 庄吉发:《故宫档案述要》,第421页。[25]《清国史馆奏稿》(第2册),第835页,国史馆总裁阿桂乾隆五十三年年二月十五日奏。[26] 同上,第894页,国史馆总裁保宁嘉庆七年七月十六日奏。[27] 同上,第868页,国史馆总裁嵇璜乾隆五十四年五月二十六日奏。[28] 林士铉:《从<蒙古王公表传>到<清史稿>藩部世表、列传》,载陈捷先、成崇德、李纪祥主编:《清史论集》(下),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961页。[29] 据李毓澍推断,《皇朝藩部要略》成书约当乾隆五十二年至五十四年(1787-1789)。见李毓澍主编:《中国边疆丛书》第一辑,第7种,《皇朝藩部要略》之卷首《影印<皇朝藩部要略>序》。[30]《清国史馆奏稿》(第2册),第660页,阿桂、嵇璜、和珅、彭元瑞等乾隆四十八年十二月十六日奏。[31] 同上,第1068页,国史馆总裁曹振镛嘉庆十九年六月二十五日奏。并参见庄吉发:《故宫档案述要》,第430页。[32] 庄吉发:《故宫档案述要》,第430-432页。[33] 此图表中《皇朝藩部要略》取国家图书馆藏稿本;《蒙古回部王公表传》取包文汉、奇?朝克图整理的内蒙古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本。
(资料来源:《新疆社科论坛》,2007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