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试论清代四川南华宫的社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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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试论清代四川南华宫的社会活动


六祖慧能(638~713)是佛教禅宗的南宗始创者,其一生除赴蕲州黄梅东山寺学佛外,均生活于广东。六祖创立的禅宗南宗,一扫传统佛教的繁琐,以简捷明了、不立文字、顿悟成佛,而深受欢迎,加速推进了佛教中国化。唐以后中国佛教的主流是禅宗南宗,六祖因此声名远扬。到了清代,六祖信仰在广东人的心目中已更多地向民间神灵祭奠转化,成为广东的乡贤神祗。清代广东移民在四川修建了大量祭拜六祖的寺庙——南华宫即是例证。本文仅探讨南华宫在四川的社会活动,不当之处,请同行批评指正。
一、四川南华宫建立的背景
四川南华宫本质上是清前期广东移民在四川各地修建的以凝聚乡情为纽带的移民会馆。清前期四川爆发了持续近百年之久的“湖广填四川”大规模移民运动。在这股移民潮中,广东人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如成都府金堂县各省移民占籍情况为:楚省籍约占37%,粤省籍约占28%,闽省籍约占15%,其余各省籍共占20%〔1〕。据笔者的推算,清前期入川的广东移民人数当在80万左右〔2〕。 清代四川移民的来源地十分广泛,宣统《成都通览》卷二称:“现今之成都人,原籍皆外省人”,是书统计成都人口由来自全国16个省的移民所构成。另据王纲研究,清代四川移民的来源地涉及到全国20多个省区〔3〕。 这些不同省籍的移民入居四川后,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然保持或沿用各自原籍的风俗习惯,如乐至县“豫章楚闽粤黔杂处,或多行其故,俗不能尽同”〔4〕; 大足“清初移民实川,来者又各从其俗,举凡婚丧时祭诸事,率视原籍所通行者而自为风气”〔5〕;广安州各省移民“着籍既久,立家庙,修会馆,冠昏丧祭,衣服饮食,语言日用皆循原籍之旧,虽十数世不迁也”〔6〕。这些记载至少反映了清前期各省移民在四川不相融洽、 各自为阵的散乱状态。
清代四川移民习俗殊异最典型的表现是各省方言在四川的盛行,如三台县移民“乐操土音不忘本也。邑人遭明季寇猕,两湖两粤之民插入县籍者,子孙继述犹习宝庆乡谈,祭祖祝辞不改广东土语”〔7〕; 大竹县移民“原籍不同,五省人之乡谈亦各自不同”〔8〕; 安县于“前清时,县属民皆由各省客民占籍,声音多从其本俗,同一意义俗语,各处发音不同,有所谓广东腔者,有所谓陕西腔者,有所谓湖广宝庆腔者、永州腔者”〔9〕, 民国《简阳县志》卷二十二《礼俗篇》还专录了部分广东方言日常用语。直到今天,在的四川的许多地区,仍然存在着操广东客家话的方言孤岛,人数也相当可观。有学者认为:“清朝康熙、雍正和乾隆年间入川的广东客家人,把他们的方言保留下来了,在现在四川方言中占第二位”〔10〕。清代各省方言在四川的流行,以致四川出现了一个专门俗语词——打乡谈,史称“当前清中叶时,凡本籍与本籍者遇,必各述其原籍之土语,曰打乡谈。一以验真伪,一以表亲切也”〔11〕。这种俗语四川各地多有之,如大足县的各省移民“平时家人聚谈或同籍互话,曰打乡谈,粤人操粤音,楚人操楚音,非其人不解其言”〔12〕。
不同省籍移民彼此习俗,语言的互异,造成各省移民乃至移民与土着间存在着隔阂感。而言语不通,又阻断了不同省籍移民间的情感沟通,更强化了来自同一地域操相同方言移民群体的自我保护意识,反过来又加深了不同省籍移民间的对立,如潼川府“大抵秦楚之人多剽悍,闽粤之人多诡谲,奕博蹋鞠之风,雀角鼠牙之事,往往有之”〔13〕。民国《中江县志》卷二《风俗》称,该县人口“多由闽粤楚赣而来,先至者或恣睢自雄。今则靡相龃龉,互通婚姻,欢洽大和,无复南人来土之患矣”,此段由民国人所提供的文献,正说明清代各省移民入川后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的不融洽。又如成都府的什邡“四方侨寓,率多秦楚闽粤之人,人心不谐,党类攸分,生气斗讼往往有之”〔14〕。在实际生活中,这种不融洽往往会导致不同省籍移民间产生利益上的冲突。于是,同籍移民相互间就意识到团结的必要性,他们需要建立一种值得自己信赖的同乡组织,来凝聚移民个体的分散力量,以期能团结一致共同对付各种外界力量的侵扰,捍卫自身的利益。
那么,通过什么方式才能将分散的同籍移民聚合起来呢?在当时的情况下,通过举办各种祭奠故土乡贤神灵的社会活动,无疑对普通百姓最具号召力。所以,清代四川一度出现了同籍移民捐资兴建寺庙以祭祀家乡神望的热潮。史称“蜀民多侨籍,久犹怀其故土,往往醵金为公产建庙会,各祀其乡神望”〔15〕。这种庙会,又称会馆,正是各省移民以原籍乡土神为纽带合资共建以联乡谊的聚合场所。四川方志多有记载,如南充移民“互以乡谊连名建庙,祀其故地名神,以资会合者,称为会馆”〔16〕,什邡移民“大都由楚秦闽粤赣各省迁往,嗣因来者纷纷,情志涣散,各建会馆以联乡谊,即供神主以隆报享”〔17〕。建立庙会、会馆,祭祀故土乡神的目的是要整齐人心,加强同籍间的凝聚力,史称会馆“各祀其乡之神于馆,则其意又怯人心不齐,或有相欺相诈者,因质诸神明以为凭”〔18〕,又称会馆“皆乡先辈之来自江南北、粤东西、山左右者之团聚精神所表现也”〔19〕。可见,设立会馆寺庙,虽名为供奉神灵,实为团结同籍乡人互助、排难解纷之同乡组织,故有“客籍人怀故土,而会馆以兴,彼各祀其乡之闻人,使有统摄,于以坚团结而通情谊,亦人群之组织也”〔20〕。坚团结通情谊,才是同籍会馆修建的真正目的,会馆内的一切摆设均是为此目的服务的,以致有“各处会馆之建筑物崇宏壮丽,可为其团结力最富之明证”〔21〕的说法。广东移民会馆——南华宫正是在此背景下大量涌现的。
二、南华宫活动的前提条件
清代四川各地的移民会馆,一般多以祭祀故土神灵的宫、庙名之。广东移民会馆绝大部分以“南华宫”命名,也有以“六祖庙”、“南华庙”等名之。如嘉庆《南溪县志》卷三《寺观》称“南华宫在城南顺城街,即广东会馆”;乾隆《合州志》卷四《坛庙》云“南华宫在察院街,即广东会馆,乾隆五十三年重修”。民国《邛崃县志》卷二称“广东会馆在北街路西,号南华宫,主祀六祖”。民国《绵竹县志》卷十二云“广东馆名南华宫,嘉庆五年创建”。类似记载在四川各地方志中不胜枚举。移民会馆之所以用宫、庙来命名,正是想通过祭祀原籍的乡贤神灵来凝聚在川的同籍乡人,不同省籍“各从其籍而祀之,湖广籍祀禹王,福建籍祀天后,江西籍祀许真君,广东籍祀六祖,陕西籍祀三元”〔22〕,这些神灵祀奠,极大地丰富了四川的民间宗教文化。
据笔者研究, 清代广东移民在四川各地建立的南华宫数量高达300所左右,分布在四川全省92个州县厅内。据嘉庆二十一年刊行的《四川通志》记载,四川当时共有12个府、8个直隶州和6个直隶厅,管辖类似今天县级政区的州县厅共126个的建制格局。此时,除松潘、石柱、 杂谷、懋功、太平5个直隶厅无南华宫建置的记录外, 其余的府直隶州厅内均有南华宫建立。南华宫分布的县级州县厅共85个,占当时四川县级政区总数126个的67%以上〔23〕。 南华宫是广东移民在四川聚居同一地区的最直接反映,是研究清代广东移民在四川各地分布最有力的实物证据。南华宫在四川的大量出现与广泛分布,不仅反映了广东移民积极参与四川社会经济的全面开发,而且粤人以南华宫建筑为主体所开展的社会活动,无疑会对四川社会产生影响。
四川的南华宫是广东移民共祭故土乡贤神灵六祖,从事各种社会活动的主要场所。一般均有较完整的组织体系。南华宫往往设有客长,又称客总、总领、会首等一人,首事若干人,负责主持会馆的事务,如营山县“会馆各有会产,设客总一人,首事若干人,主持会务”〔24〕。又如犍为“县城既所属场镇多建有各省会馆,会馆均设有客长”〔25〕。渠县“会馆内设总领1人,会首(副总领)1~2人,经手1人,祭祀时增设采办、支客事若干人”。此外,会馆建筑物还邀请和尚、居士住持看护,如渠县的“各会馆由和尚主持香火,看护宫祠”〔26〕。南华宫也自不例外,如彭县蒙阳乡的南华宫“有和尚1人,法名相汉清”, 又该县敖平镇的南华宫有“常住和尚1人,法名灵查师”〔27〕; 新津县普兴乡的南华宫则“常有居士一二人看管”〔28〕。会馆组织管理系统的建立与完善,使南华宫的各项社会活动能够正常地、有序地开展,南华宫的建筑物也能得到有效的保护。
四川移民会馆不仅具有上述组织管理系统,而且还拥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否则,难以开展正常的社会活动。诚如《南川县志》记载:“会馆建自客籍,尤崇关系本籍之神,谓为家庙……均于营造外,或置田租,或存款生息,平日招人住宇焚献,赀产主权庙首操之”〔29〕。《什邡县志》亦云:“清康雍乾嘉时代,各省人来什者先后建设会馆,增修寺观,创立神会,复购置田房取租金为演剧、酬神、焚献之用。迄道咸同光时,庙产益富,神会愈多,至光绪中为极盛”〔30〕。据此可见会馆产业规模的庞大。
四川南华宫的产业也相当可观,具体分布则有不同。如犍为县的南华宫“各有底金产业”〔31〕;长宁县的3所南华宫共拥有房产14间,田产3亩,动产4480元〔32〕;彭县治城南华宫解放前仍有田产百余亩,九尺镇的南华宫有田40余亩,敖平镇南华宫则有庙产50余亩〔33〕;新津县普兴乡南华宫有庙产92亩〔34〕。建立于场镇的南华宫往往设有店铺经营,如犍为县竹根镇、冠英镇的南华宫均在正殿前设置“铺店”营业〔35〕,高县罗家凹的南华宫“有街基店房,载粮一斗,收租焚献”〔36〕。南华宫的产业除了田产、店铺和一定的资金外,还拥有大量的房产。会馆建筑一般包括山门、万年台子、大殿、后殿和厢房等,建筑规模较为壮观,如现存富顺县大岩乡的南华宫面积为900平方米,大殿高约18米,横阔15米,进深11米,砖木结构〔37〕。自贡市大山铺南华宫建筑面积达1440平方米,“砖木石结构,四合院式布局,由牌坊式的大门、东西走楼、正殿及东内厅组成,大门左右有石雕座狮1 对……戏楼高13米,台面宽9米,进深8.35米……正殿高9米,宽23.85 米”〔38〕,新津武阳镇南华宫“计有大殿3间,戏台1座,观戏楼10间,后厢房8间”〔39〕。广汉南华宫建筑之宏丽,居各省会馆之首,该馆由乐楼、广庭、正殿、正街、玉皇楼、钟楼、四合院和花园等建筑群所组成。其中乐楼高约7尺,两旁还建有耳楼〔40〕。 什邡县南华宫建筑是由48根错足柱所组成,以致有“南华宫的柱头——错得起”的歇后语,这是该县唯一以会馆命名的歇后语〔41〕。会馆产业是其开展各项活动的重要物质保证。
三、南华宫社会活动的具体表现
为了联络乡谊,团结同籍乡人,维护广东移民在四川的共同利益,南华宫的社会活动主要有:一是举办祭祀六祖神灵的庙会活动。南华宫中均置有六祖及乡贤塑像。如南溪“情谊既敦,忧乐与共,此亦一团体也。同籍有会,广东籍有南华宫……祀六祖”〔42〕;潼南“南华宫在县治内正兴街,祀曹溪六祖”〔43〕。彭水“南华宫在郁山镇,祀六祖惠能,为广东人会馆”〔44〕。丹棱“南华宫在县治北街,广东客民建,中祀六祖”〔45〕。双流“南华宫在治东城外,为广东会馆,崇祀六祖”〔46〕。北川县的治城内后街和片口场上街的南华宫也是“内供南华六祖,为广东人会馆”〔47〕。各省会馆均有固定的会期,届时要举行祭拜活动,据民国《宣汉县志》卷十五《礼俗志》载,会馆“分祭其乡之先辈,届期首士治酌分请乡人,晚祭晨祭,用四叩首礼,午祭用九叩礼,俱读祝文,年例一举”。每年六祖祭日,是广东人演戏欢娱的重要节日。史载“八月初三日为六祖会,粤省人演剧庆祝”〔48〕。犍为县各场南华宫的六祖会庆祝与集会日期则定在每年的农历二月初八〔49〕。
各地的南华宫“每逢神会必演戏庆祝,祈福还愿皆携楮酒谷致敬尽礼焉”〔50〕。男女老少皆可参加此项行动,乾隆年间入居简州的广东移民钟宏予说:“有妇女登场看戏,入庙烧香,最是第一大不美事“〔51〕。清代四川的戏剧一般皆在会馆公演,史称“旧俗戏剧皆演于各会馆或寺观,城乡间皆建万年台……清末始改剧院”〔52〕。为了演戏的需要,四川各会馆大都建有专门的戏台、戏楼,并分设男女看台,成为会馆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戏台的规模因会馆而异,有的颇宽大壮丽,如成都的“每个会馆里,单是戏台,就有三四处,都是金碧辉煌的”〔53〕。会馆演戏的内容已无从稽考,但会馆本身却是乡土观念的产物,其演出的内容极有可能以故土戏曲为主兼及其他。据嘉庆十年刊行的《成都竹枝词》载“过罢元宵尚唱灯,胡琴拉提是淫声。回门送妹皆堪赏,一折广东人上京”。而《广东人上京》极有可能是在南华宫内排演。彭县九尺镇的南华宫,每年夏天要请川戏班子来唱戏六本,举行例会〔54〕。什邡县泰和春剧团,曾多次在徐家场南华宫戏台举办戏剧演唱活动〔55〕;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叙永厅西城盐店街的南华宫,建于乾隆四十年,到了民国20年仍保存完好,并将大殿改修成丹凤舞台〔56〕。
南华宫庙会的另一活动是举办大型灯会。一般来说,灯会活动是与岁时祭神相伴而行,是以答谢所祀神灵的形式出现。史称会馆“乃各乡人共建,以不忘其所自者,岁以各神寿辰庆祝赛会演剧,用答神灵在会乡里”〔57〕,每年的正月十五上元会期间,各地的南华宫都要举办大型的灯会活动,如绵州城内的南华宫“上元会树灯杆百尺,上悬圆灯数十,结成佛字,高矗碧空,彻夜光明,观者如堵”〔58〕,这种以佛字为中心组成的灯会,不仅高大,而且造型也特别考究,仅从“佛”字的结构就可看出。不仅城内的南华宫,而且乡镇的南华宫也争相举办灯会,成都府属的崇庆州“上元灯棚则自州城以至乡村庙宇,无不悬灯结彩,为他州县所不及”〔59〕。彭县则“至中元节,各寺观中设置孟兰会忏度甚虔”〔60〕。南华宫的灯会活动,无疑会扩大岭南文化的传播范围,如四川灯会期间所唱的《采茶歌》,即与广东潮州灯节的《采茶歌》极为相似,据民国《新修合川县志》卷三十五《风俗》记载,合川乡间灯会《采茶歌》歌词为:“二月采茶茶叶青,茶树脚下等莺莺,三月采茶茶花开,借问情侬几时来。”音词清婉,莫详所自。该志又称“考吴震方《岭南杂记》云:潮州灯节,各坊市唱《采茶歌》尤妙。有曰:二月采茶茶发青,姐妹双双去采茶,大姐采多妹采少,不论多少早还家;三月采茶是清明,娘在房中绣手巾,两头绣出茶花朵,中间绣出采茶人”。这两首歌词的中心思想基本相同,而四川的《采茶歌》极有可能是在潮州《采茶歌》的基础上加工改编而成的。
南华宫每逢庙会还要举办宴会招待同籍乡人,即如史志所云“会馆岁时聚宴,有余乐焉”〔61〕。又称会馆“所祀各有期,至期则同籍者皆相宴集”〔62〕,每年“庆神演戏,同籍诸人,长幼咸集,酒食宴会无虚日”〔63〕,新津县普兴乡的南华宫以每年旧历七月十二日为总会期,称为孟兰会,由胡姓主办,其他同籍姓氏只要参加赴宴即可〔64〕。南华宫正是通过祭祀、演戏、灯会和聚宴等大众化的社会活动,使广东籍的移民联合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群体。
南华宫社会活动的第二个表现是兴办同乡学校,特别是清末全国各地纷纷兴办新式学校,四川的南华宫也积极响应。光绪三十一年绵竹县属的公立南华、粤秀两所粤人同乡学校均设在南华宫内〔65〕。新都县公立南华宫初小学校在奉兴场南华宫,光绪三十二年邑人李吉安开办,每年由神会捐银151两、钱160千作经费〔66〕。南溪县宋家场、牟坪场的南华宫,至清末民初均设有学校〔67〕。彭山县公立韶榆国民学校的学款,“原提南华宫所有关帝会租谷三十石,财神会租谷五石,六祖会街房10间,年收银40元,花生斗1张,年收银20元。 至民国三年收归劝学所”。该校于宣统元年由邑绅宋宗辙、万国临等就青龙场南华宫成立〔68〕。古宋县西区共乐场学校“清宣统年间就南华宫殿宇改办初小,拨该庙常租60石,财神会租20余石作经常费。民国初年添办高级”。该县中区第二模范小学校,“清光绪三十二年由江西会馆首事李甫臣划拨会产田租60石作经常费创立初等小学堂1所。 民国四年县视学陶思芹以广东会馆设立之小学堂并入该校,经费统筹,称赣粤联立小学”〔69〕。犍为城内顺城街的南华宫附设有岭南第一初小学校〔70〕。有关南华宫办学的材料,在四川方志中屡屡可见,兹不多述。应该看到,会馆办学对移民后裔了解、信奉祖籍先贤人物,弘扬原籍传统文化,无疑起到了活教材的作用。
各地南华宫除自主办学外,还积极从事当地的慈善助学活动。同治时新繁县各乡学学款的相当部分即来源于该县各寺庙会馆的捐助,计“川主宫钱60千文,三元宫钱50千文,禹王宫钱20千文,万寿宫钱22千文,南华宫钱22千文……按二季交收,俱于首事手支给”。此外,新繁县南华宫捐施的学产还有“水田熟地类”达60亩左右〔71〕。同治年间,南华宫每年还捐助金堂县的姚江义塾10千文,安怀书院5千文。 红豆山房义塾6千文,观成义塾8千文,鼎新义塾2千文,明道义塾3千文〔72〕。德阳县的南华宫捐助164余亩土地,年收租174 石来扶持学校教育〔73〕。而泸州学产的一部分收入则来自南华宫的店铺租金〔74〕。此外,南华宫还参与了诸如育婴、掩埋、救生、赈灾等慈善救济事项〔75〕。
南华宫社会活动的第三个表现是客长领导同籍乡人参加四川的地方事务。清代四川对移民和土着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即“客籍领以客长,土着领以乡约”,客长、乡约“均为当时不可少之首人”。这种对移民和土着分设客长与乡约管理之方法,实为清代各省所罕见。因此,客长的地位十分特殊,史称客长“为官民上下之间枢纽,非公正素着之人,不能膺是选也”〔76〕。充任客长之人,多为地方德高望重之人,如荣昌县的粤人陈昌平,前清增生,咸丰时曾历任南华宫首事、商会会长、本族族长等职〔77〕,祖籍长乐的钟昌贤“数十年为诸客长之冠,其排忧解纷之处,人多不及”〔78〕。客长总揽会馆事务,为同籍乡人排忧解难,“凡铺户居民人等小有牙角,即会五省客长。四街街保评议是非”〔79〕,评议是非的场所也多安排在会馆内进行,民间发生纠纷,“必先报乡约、客长,上庙评理”〔80〕即为例证。一些命案重件“客长权柄最大,胥吏往拿案犯,非客长同去不能得手”〔81〕,更显示了客长作用的显赫。会馆还是聚众议事、宣讲圣训的重要场所之一。民国《南川县志》卷七指出:“宣讲圣训,须至公所或庙宇或会馆或人烟稠密宽阔处”。民国《犍为县志·居民志》则称:“每年庆神演戏……并查全年会内之事务,在科举时遇同籍人弋取科名者,除公众以私财致馈外,会馆例有公赠”。
随着客民同化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省会馆共同参与的社会事务不断扩大,如犍为县“道咸时,各场承办地方公务,有五省客长之目”〔82〕,大竹县的五省会馆“原不相统一,光绪五年设立五馆公所……地方公务,即由公所办理”〔83〕。灌县的广东会馆和其他六省会馆,到清末已联成“七省会馆”,民国《灌县志》卷十六称“所谓七省会馆,是旧以客长轮总之,享荐各有其时”。客长轮总,说明会馆已趋联合。而新修《彭县九尺镇志》则载,该镇包括南华宫在内的“五省会馆”总会馆内即塑有各会神像,每年夏季各会馆人士都来祭奠,举行例会商议来年事项。而重庆八省会馆共同从事的警卫、慈善救济、公用、商务、征收等事项已完全超出同籍范围进入地方共同事业的范围〔84〕。会馆客长积极参与四川地方事务,进一步提高了南华宫在四川的知名度,在一定程度上,也扩大了广东移民在四川的影响力。
清代四川南华宫数量之多,分布之广,是其他省份所罕见的。广东移民以南华宫为其团结向心的一种标志,并借此开展多元化的社会活动,无疑会推动四川民间对六祖慧能的崇拜和岭南文化的认识。需要指出,清代四川南华宫的六祖祭奠已非完全是对佛教的信仰,更多的则是将慧能作为广东故土闻人加以崇拜,目的是维系乡土感情。这至少反映了文化信仰也会随着时空的变化而发生变化。特别是到了晚清,四川众多联合性会馆的出现,各省会馆的神灵崇拜也由原先单一的故土神灵崇拜发展为多神崇拜,这充分反映了不同省份移民文化在四川由冲突、隔离走向认同,最终变成具有四川特色的地方文化。
注释:
〔1〕民国《金堂县续志》卷三《食货志》。
〔2〕拙作《清前期闽粤移民四川数量之我见》,《清史研究》1994年第2期。
〔3〕〔40〕王纲《清代四川史》,成都科大1991年版,第193、 684页。
〔4〕道光《乐至县志》卷三《风俗》。
〔5〕〔12〕民国《大足县志》卷三《风俗》。
〔6〕光绪《广安州新志》卷一○《户口》。
〔7〕民国《三台县志》卷二五《礼俗》。
〔8〕〔83〕民国《续修大竹县志》卷一○《风俗》、 卷二《建置》。
〔9〕民国《安县志》卷五五《礼俗》。
〔10〕崔荣昌《四川方言的形成》,《方言》1985年第1期。
〔11〕〔18〕民国《宣汉县志》卷一六《礼俗》、卷三《祠祀》。
〔13〕乾隆《潼川府志》卷一《风俗》。
〔14〕嘉庆《什邡县志》卷一八《风俗》。
〔15〕民国《富顺县志》卷四《坛庙》。
〔16〕民国《南充县志》卷五《礼俗》。
〔17〕〔30〕民国《重修什邡县志》卷七《礼俗》。
〔19〕民国《西昌县志》卷六《祠祀》。
〔20〕〔61〕民国《灌县志》卷一六《礼俗纪》、卷二《营缮书》。
〔21〕〔25〕〔31〕〔35〕〔49〕〔63〕〔70〕〔76〕〔80 〕〔82〕民国《犍为县志》、《建置志》、《居民志》。
〔22〕民国《新繁县志》卷四《礼俗》。
〔23〕拙作《清代四川南华宫分布考》,《岭南文史》1997 年第3期。
〔24〕新修《营山县志》,四川辞书出版社1989年版,第742页。
〔26〕新修《渠县志》,四川科技出版社1991年版,第845页。
〔27〕新修彭县《蒙阳乡志》、《敖平镇志》油印本。
〔28〕〔34〕〔39〕〔64〕新修新津县《普兴乡志》、《武阳镇志》油印本。
〔29〕民国《南川县志》卷五《礼仪》。
〔32〕民国《长宁县志》卷一《建置》。
〔33〕〔54〕新修《彭县志》,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第838页;新修彭县《九尺镇志》、《敖平镇志》油印本。
〔36〕同治《高县志》卷二七《寺观》。
〔37〕新修《富顺县地方概况》油印本。
〔38〕新修《自贡市大安区志》,四川辞书出版社1991年版, 第490页。
〔41〕〔55〕新修《什邡县志》卷一九《城乡建设志》,卷二四《社会风土志》,四川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42〕〔67〕民国《南溪县志》卷四《礼俗下》,卷一《寺观》。
〔43〕民国《潼南县志》卷一《祠寺》。
〔44〕光绪《彭水县志》卷二《祠庙》。
〔45〕民国《丹棱县志》卷三《建置》。
〔46〕民国《双流县志》卷一《寺观》。
〔47〕民国《北川县志》卷二《建置沿革说》。
〔48〕嘉庆《彭山县志》卷三《风俗》。
〔50〕道光《新津县志》卷一五《风俗》。
〔51〕〔78〕民国《钟氏族谱》。
〔52〕民国《巴县志》卷五《礼俗》。
〔53〕李劼人《死水微澜》,作家出版社1955年版。
〔56〕民国《叙永厅志》卷一《舆地志》。
〔57〕嘉庆《金堂县志》卷一《建置》。
〔58〕嘉庆《直隶绵州志》卷一二《风俗》。
〔59〕嘉庆《崇庆州志》卷二《风俗》。
〔60〕嘉庆《彭县志》卷三九《风俗》。
〔62〕〔68〕民国《彭山县志》卷二《民俗》、卷四《学校》。
〔65〕民国《绵竹县志》卷四《学校》。
〔66〕民国《新都县志》第2篇《政纪志》。
〔69〕民国《古宋县志初稿》卷六《教育》。
〔71〕同治《新繁县志》卷七《学校》。
〔72〕同治《续金堂县志》卷七《学校》。
〔73〕民国《德阳县志》卷四《赋役志》。
〔74〕民国《泸县志》卷四《教育》。
〔75〕〔84〕窦季良《同乡组织之研究》,中正书局1946年版。
〔77〕民国《荣昌陈氏族谱》。
〔79〕民国《邛崃县志》卷二《建置》。
〔81〕咸丰《天全州志》卷二《风俗》。
(资料来源 :《暨南学报:哲社版》1997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