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清代江南瘟疫成因论略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上海宝山-清代江南瘟疫成因论略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清代江南瘟疫成因论略
尽管就今天来说,瘟疫[1] 这类感染性疾病已逐渐不再是人类生命的头号敌人,不过在抗生素发明以前,瘟疫对类生命的威胁和对人类历史的影响,大概不难想见。着名历史学家麦克尼尔(William H. McNeil)曾经指出:疾病,特别是其中的传染病,乃是“人类历史上一项基本的参数以及决定因子”[2] 。毫无疑问,对瘟疫的探索,离不开有关其成因的梳理。关于传染病形成的条件,现代医学的研究业已表明,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为其三个必须具备的条件[3] 。这一理论对历史上的瘟疫无疑也同样适用,不过,这只是揭示了自然状态下瘟疫发生的必要条件,并没有指出在人类社会中,究竟有哪些因素会促成这三个条件广泛存在,并最终导致瘟疫的暴发、流行。显然,就现实而言,缺乏对这诸多因素的探索,就不大可能全面深入地认识和防治瘟疫的流行;而对历史来说,这一研究不仅有利于探明人类疫病模式和发生机制的演变,而且更重要的还便于我们从多个侧面更全面细致地了解历史时期的社会状貌,进而促成世人对历史认识的深入。长期以来,疾病医疗史研究一直是中国史学界所忽视,1980年代中期起,特别是1990年代以来,尽管从社会史的视角对中国历史上疫病的研究开始在海峡两岸逐步兴起,但仍处于草创阶段,有关瘟疫的成因,迄今尚无专门的探讨[4] ,对此的认识,也基本停留在“大灾之后必有大疫”之类模糊笼统的说法上。有鉴于此,笔者以清代江南[5] 为切入点,以描述与计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灾荒(战乱)、人口、环境、和习俗等方面尽可能细致地对各种因素与瘟疫的具体联系作一论析。不当之处,敬请专家同好指正。
一、灾荒(包括战乱)因素
“大灾之后必有大疫”可能是人们对于瘟疫最耳熟能详的俗语了,这样的说法,尽管不是没有道理,但实际上,至少就清代江南而言,并非每一次大灾都会带来大疫,同样,也不是每一次大疫都是因为大灾。比较典型的表现在嘉道时期,嘉庆十九年,江南普遍大旱,道光三年,则有一场百年不遇的大水灾降临该地,但这两次灾患之后,江南地区只有很少的县发生疫情[6] ;相反,道光元年前后,江南地区并无什么灾情,有不少地方甚至连岁丰稔,却出现了清代江南最为严重的大疫[7] 。可见,灾荒不是导致瘟疫形成的唯一因素。当然,灾荒与瘟疫密切关系也是显而易见,对此,笔者已有论述[8] ,于此不赘。这里主要考察一下各种灾患与瘟疫具体的相关程度。
首先,总的看看瘟疫和灾荒关系。为此,选取了宝山、南汇、高淳、慈溪和昌化等五个县作为考察对象,选择这五个县,有一定的随机因素,同时也考虑到:1、这几个县对清代灾情的记载较为完备;2、这几个县对瘟疫的记载也较为详细;3、这五个县平均每县的瘟疫次数为12.2次,接近并略高于11.8的总体平均水平[9] 。而有所高出,是考虑到瘟疫中还存在非灾荒因素;4、它们分别隶属于不同的省府(州),且基本分散分布,地域上有一定的代表性。它们的灾患完全是根据这些县志的“祥异志”统计的,但对那些对当时的整体社会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的灾情,比如有虎出现在某乡,伤多人,某轮渡倾覆,多人遇难等,未予记入。兵灾因基本集中在太平天国战争期间,也未作统计。统计结果如下:
表1 清代江南部分县瘟疫与灾荒关联情况表
县 |项目|顺康时期|雍乾时期|嘉道时期|咸丰以后|合计
宝山|灾荒数|29|32|14|26|101
——|瘟疫数|4|7|2|5|18
——|相关度|0.138|0.219|0.143|0.192|0.178
南汇|灾荒数|43|23|22|24|112
——|瘟疫数|3|4|4|6|17
——|相关度|0.070|0.174|0.182|0.25|0.152
高淳|灾荒数|33|15|17|19|84
——|瘟疫数|1|3|2|3|9
——|相关度|0.030|0.200|0.118|0.158|0.107
慈溪|灾荒数|23|15|26|27|91
——|瘟疫数|3|3|5|3|14
——|相关度|0.130|0.200|0.192|0.111|0.154
昌化|灾荒数|10|8|7|15|40
——|瘟疫数|0|0|0|3|3
——|相关度|0|0|0|0.200|0.075
总计|灾荒数|138|93|86|111|428
——|瘟疫数|11|17|13|20|61
——|相关度|0.080|0.183|0.151|0.180|0.143
(资料来源:1、灾荒数分别见:光绪《宝山县志》卷14《杂志·祥异》,见“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以下简称“华中”),第407种,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70·1974·1983年,第4册,第1546-1563页;民国《宝山县续志》卷17《杂志·祥异》,见“华中”,第172种,第3册,第901-906页;光绪《南汇县志》卷22《杂志·祥异》,见“华中”,第42种,第3册,第1475-1484页;民国《南汇县续志》卷22《杂志·祥异》,见“华中”,第425种,第2册,第961-990页;民国《高淳县志》卷12下《祥异》,见“中国地方志集成·江苏府县志专辑”(以下简称“集成·江苏”),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34本,第183-187页;光绪《慈溪县志》卷55《前事·祥异》,见“华中”,第213种,第4册,第1197-1204页;民国《昌化县志》卷15《祥异》,见“华中”,第184种,第3册,第1080-1084页。2、瘟疫数见拙稿“清代江南的瘟疫与社会”附录一,《清代江南分府疫情年表》。)
说明:灾荒数的单位为年次,该年不论发生几种灾情,均按一次计。
从表中可以看出,清代这五县灾荒与瘟疫的相关度总的为0.143,也就是说大约每7次灾荒中会出现1次瘟疫。不过实际上,由于兵灾未计入灾荒数,而瘟疫中又有非灾荒因素的疫情存在,因此,清代江南的实际相关度应该要低于这一数字。具体来说,社会经济相对发达、人口比较稠密的平原地区相关度较高,而人口稀少、交通不便的山地丘陵地区相关度较低。从时段上看,雍正以前较低,而后基本呈提升态势,嘉道时期下降显然与道光元年前后的瘟疫主要由非灾荒因素引起有关。不同地区、不同时期灾荒与瘟疫相关度存在的显着差别表明,瘟疫的发生,既与灾荒的种类和灾情严重程度有关,同时,除与灾荒外,也与人口、经济、环境等诸多因素密切相关。
其次,进一步具体分析一下各具体灾情同瘟疫的关系。这里,基本用同样方法选取五县作为考察对象,不过这次因不需要考虑瘟疫的平均数,故以嘉善县抽换了疫情记载太少不利于全面反映问题的昌化县,同时因宝山和南汇都属于现在的上海,以常熟、昭文取代南汇。统计结果见表2。
表2 清代江南部分地区瘟疫发生原因表
时期——|项目| ||水|旱|风潮|兵|其它|合计|||非灾荒因素|不详|总计
顺康时期|次数|4.833|1.833|2.5|0|1.833|11|0|1|12
————|比例|40%|15%|21%|0|15%|92%|0|8%|1
雍乾时期|次数|3.833|2|3|0|1.167|10|2|9|21
————|比例|18%|10%|14%|0|6%|48%|10%|42%|1
嘉道时期|次数|1.5|1.333|0.333|0|3.333|6.5|9.5|1|17
————|比例|9%|8%|2%|0|19%|38%|56%|6%|1
咸丰以后|次数|4.333|1|3.333|5.5|5.833|20|0|7|27
————|比例|16%|4%|12%|20%|22%|74%|0|26%|1
合 计—|次数|14.5|6.167|9.167|5.5|12.167|47.5|11.5|18|77
————|比例|19%|8%|12%|7%|16%|62%|15%|23%|1
(资料来源:1、灾荒数分别见:光绪《宝山县志》卷14《杂志·祥异》,第4册,第1546-1563页;民国《宝山县续志》卷17《杂志·祥异》,第3册,第901-906页;光绪《常昭合志稿》卷47《祥异》,见“华中”,第153种,第9册,第3195-3177页;民国《高淳县志》卷12下《祥异》,第183-187页;光绪《嘉善县志》卷34《祥眚》,见“华中”,第59种,第2册,第677-682页;光绪《慈溪县志》卷55《前事·祥异》,第4册,第1197-1204页。 2、拙稿:“清代江南的瘟疫与社会”附录一,《清代江南分府疫情年表》。)
说明: 这里的非灾荒因素是指在各县志的“祥异志”中有明确的证据表明瘟疫发生前当地没有出现任何灾情的情况。
据上表,由灾荒而发生的瘟疫要占到瘟疫总数的62%,如果刨除不详部分,则为81 %,可见,在清代江南,绝大多数瘟疫的发生多与各类灾荒有关,特别是水灾和风潮等灾关系最为密切。具体到各历史时期,顺康时期比例最高,此后,在没有灾荒的情况下发生的瘟疫增多,特别是在嘉道时期,非灾荒因素还占据非常重要的位置。表面上看,这一统计似乎与前面所说的顺康时期瘟疫与灾荒的相关度最低相矛盾,其实不然,前面所说的相关度只是表明灾荒导致瘟疫的概率较低,而后者说明瘟疫主要由灾荒诱发。实际上,这说明了,人口、环境、经济和习俗等因素,虽然重要,但基本上需要在灾荒的配合下才发生作用。
二、人口因素
由于人体对各种疾患基本都能产生持续时间长短不一的自然免疫力,在急性传染病中,有不少能使人获得持久或终生的免疫力,比如天花、麻疹、伤寒、流行性腮腺炎的患者,一般都可获得终身免疫力[10] 。所以,对大多数传染病(特别是以人为唯一宿主者)来说,其病原要在某一地区长期保存下来,必需一定的人口规模。例如水痘病毒,要在几十人以上的人群聚落中才能生存;牛天花病毒可存在于千人以上聚落;疱疹病毒要求二千人以上聚落;囊虫病只能存在于20万人以上聚落;麻疹病毒需50万人以上群体居住条件。研究证明,人类特有的人传染源疾病如麻疹、天花、霍乱、伤寒等,均必须在人群聚集增加、城市发展的基础上才会发生;动物疫源性疾病,则与人类聚居地与动物疫源的毗邻关系成正相关系[11] 。由此可见,瘟疫的发生,是以一定的人口规模为前提的,瘟疫与人口的密切关系不言而喻。这里先尽量确切地探讨一下这两者间的关系,然后再论述人口对瘟疫的具体影响。
首先从时间上观察清代江南人口与瘟疫的变化曲线之间的关系。据笔者统计,江南在清代顺康、雍乾、嘉道和咸丰以后这四个时期发生的瘟疫数分别是117.6、163.5、140.4和235.1县次,各个时段平均每年发生的瘟疫数相应为1.49、2.24、2.55和3.90[12] 。江南各个时期的人口数,虽然在各府县志中有些记载,但原始数据往往错讹甚多,难以利用,而已有的人口史研究也未能提供经过修订的江南十府一州各个时期的人口数,不过,赵文林、谢淑君所着的《中国人口史》中有清代江浙两省的人口数,考虑到江南地区的人口要占到这两省的将近三分之二,对于反映变化曲线应该影响不大,故采用该书中的数字。不过该书虽然列出了不少年份人口数,但无法计算出这四个时期的平均人口数,所以,只好退而求其次,选择这四个时期中年代和人口数均相对居中的数字作为该时段的人口数,根据这一原则,我们以康熙二十四年(1685)、乾隆二十二年(1757)、嘉庆二十五年(1820)和光绪十一年(1885年)的人口数为代表,这样,四个时期的人口数就分别为19,397,138、37,264,443、66,921,000和35,813,724[13] 。为了能在同一图中观察这两个曲线的相关度,对第一组数字各乘以100,而对第二组数字则分别除以10,000,据此,绘制成图1。(图从略)
从上图可见,清代江南的人口与瘟疫的变化在前期相关度较高,乾隆末以后,渐趋下降,而到晚清,由于太平天国战争,江南人口大幅度减少,出现了反相关系。就此可以看到:第一,在没有较大外界的干扰,即较为和平稳定的环境中,它们的相关度较高,外界的干扰越大,其相关度就越低,在兵荒马乱的情况下甚至出现负值。第二,人口在达到某种疫病传染和存在必须的人口规模之前,这种相关度较高,反之,则会下降。
其次,从空间上来看看各县之人口密度与瘟疫发生次数之间的关系。由于全部考察56个州县,存在一定困难,所以,从每个府州中随机抽出溧水、昆(山)新(阳)、南汇、(无)锡金(匮)、溧阳、宝山、临安、桐乡、长兴、上虞、镇海等11个县为分析对象。瘟疫次数,据笔者统计和修正,分别为10、16、17、19.6、7、18、5.2、16、6.2、5.6、9.1[14] 。人口密度,由于清代尚无各县较为可靠的人口数可供利用,同时考虑到民国初年的人口密度与清代人口密度在各县的相对应关系方面应该差别不大,所以就直接利用竺可桢提供的民国九年的数字[15] 。同样,为了在同一图中观察两条曲线相关度,我们将人口密度数字在原来的基础上,分别除以100。据此,制成了图2。(图从略)
可见,这两者有着相当高的相关度。似乎可以说,总体上,在灾荒或其它外部条件具备的前提下,人口密度是当时决定某一地区瘟疫发生次数最为关键的因素。
那么,它究竟在哪些方面对瘟疫的暴发、流行产生影响呢?笔者以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一定的人口规模是大多数疫病病原在某一地区长期存在的必要条件,宿主对致病微生物来说,就是一条食物链,缺乏可感染人口,也就意味着以人为唯一宿主的微生物食物链的中断,微生物自然也就难以为生了。其次,密集的人口为疫病的传染提供的极大的便利。无论是通过何种途径传播,病原微生物在找到宿主之前,其生存时间都存在着较大的限制,比如霍乱弧菌在河水中能活2周,在水果蔬菜中仅可存活3-5天[16] 。因此,在基本没有人工免疫措施的情况下,较高的人口密度也就意味着病原能够通过各种中介,较为容易而快速地找到宿主。再次,人口规模的扩大,必然导致生活垃圾的增多,从而造成环境的污染[17] 。而不良的环境卫生,显然十分有利于致病微生物的生存繁殖。最后,人口对瘟疫的影响除了人口密度,还包括人口移动。江南水网密布,交通便利,经济、文化发达,人口流动也极为频繁,流动人口主要有:难民、工商业人士、棚民、士子、文人和官僚等[18] 。显而易见,人口的流动,极大地便利或导致了疫病的流传,人员流动造成疫病传入的,比如,光绪十五年,昆山“虬泽农民至无锡购油染疫,归延蔓,死者无数”[19] 。又如,道光元年前后的真霍乱通过海外交往传入境内,并通过内地的人员往来流布各地。它最初出现在沿海地区,继而主要分布于沿(运)河、沿(太)湖和沿(长)江等主要交通线周围,而宁镇西南部、浙西西部、浙东南部一些交通较为闭塞的山区丘陵地区的县则多未波及[20] 。充分显示了人口流动对瘟疫传播的重要性。
三 、环境因素
对环境与疾疫间的关系,古人很早就有认识,而且形成了专门的理论,即“五方致病论”和“五运六气”致病说[21] 。这些理论特别是“五运六气”论配以“阴阳五行”学说,多有玄妙之处,不过其核心思想不外乎东西南北中不同地理环境和四时气候的变化对人体疾病和疫病流行有着重要的影响。清代的名医徐大椿对疾病与地理环境间的关系,有一段较为精当的总结性的论述,他说:
人禀天地之气以为生,故其气体随地不同。西北之人气深而厚,凡受风寒,难于透出,宜用疏通重剂;东南之人气浮而薄,凡遇风寒,易于疏泄,宜用疏通轻剂。又西北地寒,当用温热之药,然或有邪蕴于中,而内反甚热,则用辛寒为宜。东南地温,当用清凉之品,然或有气随邪散,则易于亡阳,又当用辛温为宜。至交广之地,则汗出无度,亡阳尤易,附桂为常用之品。若中州之卑湿,山陕之高燥,皆当随地制宜。故入其境,必问水土风俗而细调之,不但各府各别,即一县之中,风气亦有迥殊者。并有所产之物、所出之泉,皆能致病。土人皆有极效之方,皆宜评审访察,若恃己之能、执己之见,治竟无功,反为主人所笑矣[22] 。
环境与疫病之间存在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毋庸置疑,现代科学已经证明,生态环境影响疫病流行的因素很多,但以气候和地理因素的作用最为突出[23] 。具体到江南,当地温暖湿润的气候,总体上比较有利于众多致病微生物特别是肠道传染病菌的生存繁殖。这种一般性的说明,在众多的医学和传染病学着作中,均不难看到,现在需要进一步考察的,应该是江南的环境以及环境的变化对瘟疫爆发流行有着怎样的具体影响。
从气候看,气候的异常往往导致灾荒,因此它与瘟疫的关系十分明显,对此,在灾荒因素中已作分析,于此不论。这里来看看气温异常,但未出现明显水、旱、风、潮、虫、震等灾荒之情况与瘟疫的关系。根据竺可桢先生等人的研究,1620-1720年代和1840-1890年代是清代历史上的两个寒冷期[24] 。前一个时期,大致相当于康顺时期,后一个时期与我们所谓的第四个时期有着较大一致性,从瘟疫统计的情况看,这两个时期的瘟疫发生次数在总体变化序列中[25] ,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也就是说,这两个时期严寒的气候对瘟疫的发生没有直接必然的影响。另外,据对宝山、南汇、高淳、萧山和昌化五县县志“祥异志”的统计,这五县在清代共出现气温异常现象57县次,而只有三县次的瘟疫与此有关,而且还不是单独相关,与此相关的还有其它灾害因素[26] 。可见,这两者直接的关系并不明显。
尽管如此,江南相对于其他地区的一些气候特点以及地理环境方面的因素仍对瘟疫的多发产生了重要影响,比如温暖湿润的气候,密布的水网等。江南以“水乡泽国”着称于世,河网湖荡星罗棋布。对于江南民众来说,水不仅赐予了他们丰富的物产,还极大地便利了其日常出行,实在无异于衣食父母。不过水也像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们带来好处的同时,也带来了灾难。密布而四通八达的水网既给予了人们出行的便利,也为疫病传播提供了方便。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肠道传染病的疫病的致病细菌一般都在水中易于存活,丰富的水源自然就为病菌提供了优越生存环境。其二,相互流通的水流也为病原的四处流传提供了可能。其三,江南温暖湿润,十分有利于蚊蝇的生长繁殖。清代江南的夏秋季节,蚊蝇极为猖獗。比如,清中后期的袁景澜指出:“水乡夏夕多蟁蚋,聚市成雷,口替肤龁血。”[27] 吴县的亢树滋也曾写道:
乙亥夏五月,余移卧榻于容膝轩,不数夕有蚊自帐隙入者,驱之不去,明日复然,余甚苦之,乃褰其帐使起,果大集,隆隆若雷之起于枕上也。任之,则腹彭亨矣,不能动,得百有五。噫,计一室之蚊不下千万焉[28] 。
士人家中尚且如此,一般民众的情形就不难想见。蚊子是传播疟原虫的元凶,当时夏秋时节疟疾的盛行,显然与蚊子的猖獗有关。而苍蝇是肠道传染病比较重要的传播媒介,苍蝇的众多,无疑会使当地肠道传染病菌的蔓延如虎添翼。清代江南的瘟疫多发于夏秋两季,以霍乱、伤寒、痢疾等肠道传染病为主,而水传播和虫媒传播是肠道传染病的主要传播途径[29] 。这充分体现出了江南瘟疫的环境特色。
不仅如此,清代江南环境的变化也对疫病流行产生了重要影响。对于其影响,笔者曾在最近的一篇有关霍乱的论文中指出;从总体上说,清代可能是历代王朝中环境变化最大的一个时期,主要表现在:1、在山区高地,巨大的人口压力所导致的对山林的滥垦使水土植被遭到日益严重的破坏; 2、在人口稠密、工业生产相对发达地区,特别是苏、沪、杭等大城市,过量的生活垃圾和手工业、工业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已经出现并渐趋严重。就前者而言,虽说其与瘟疫是否存在直接关联在现有的资料条件下还难以做出确定的回答,但至少这一定程度上减弱了自然界对社会污染的自净能力。而且,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不仅使当地易遭水旱之患,而且顺河水而下的泥沙也导致下游平原地区的河流淤塞,致使自然生态化解水灾的能力下降,从而加快灾荒出现的频率。而灾荒与瘟疫又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第二方面的污染,从乾嘉时期甚至更早就开始了,到嘉道时,已趋向严重。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污染,虽然与霍乱在江南的出现和反复流行并不直接相关,但无疑加剧了其在该地区的蔓延和肆虐[30] 。实际上,嘉道以降,正是江南瘟疫发生频度增长非常快的时期[31] ,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这两者间关系。
另外,需要补充的是,当时的污染跟今天的情况并所不同,除了程度上存在着较大差异外,还有:第一,当时的污染除个别城市外,主要由生活垃圾得不到及时的自然消化等因素造成。比如在杭州,“道路窄狭,各家扫出砖灰泥土,水洗鸡鱼菜等,泼堆墙角路侧,行人有碍,秽污浊气熏蒸。”[32] 除了污染道路,还比较集中表现在城市河道的污染上。在当时的文献中,有关城河的淤积污染以及要求疏浚的议论可谓比比皆是,比如,昭文的陈祖范言:
琴川古迹,湮久难复,昭文县境有渠纵贯其中,东西水道皆属焉。民居日稠,旁占下堙,上架板为阁道,通往来,宅券相授,忘其为官河也。……[33]
城河的不时淤塞和污浊,显然多为生活垃圾的功劳。以往我们大都从水利和交通的角度来诠释这些记载,其实只要转换一下视角,河道污染与瘟疫的流行之间关系是不难想见的。实际上,当时一些文献已经明确指出了这一点。比如,道光年间,南京的梅曾亮指出:
道光十一年(1831年)水灾,(下关东之水闸)曾经堵塞者半载,逮十二年春夏之交,满河之水变成绿色,腥秽四闻,时疫大作,死亡不可胜计[34] 。
咸丰初,温病大家王士雄来到上海,见“室庐稠密,秽气愈盛,附郭之河,藏垢纳污,水皆恶浊不堪” ,便感到,“臭毒二字,切中此地病因”[35] 。又如,光绪十四年(1888年),薛福成(时任宁绍台道)见“海防无事,方思兴修水利”,会夏秋之交,郡城(宁波)大疫,询之父老,咸以水流不洁为病[36] 。
由此可见,尽管污染多由生活垃圾所致,但其对瘟疫形成的作用仍不可小视。
第二,污染的表现主要是水质变差、环境卫生状况不良,以致每届天热,秽臭熏蒸,苍蝇、蚊子、臭虫等害虫猖獗[37] 。因此,其影响所及也主要是大大增加了由水传播、虫媒传播等为主要传播途径的肠胃道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机会,而对呼吸道传染病等的形成影响较小。
第三,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除了我们前面提到的人口大增、森林植被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等客观因素外,主要还在于一方面,当时虽不乏一定的个人或公共的卫生观念[38] ,但整个社会缺乏必要的公共卫生设施与制度,比如,当时的城市基本没有有效的下水设施[39] ,也多缺乏对垃圾的专门管理[40] ,致使城市及人烟密集之地,垃圾不能及时疏导而致环境趋于恶劣;另一方面,在清人的观念中,瘟疫是由天地间别有一种戾气而非四时不正之气所致,这种戾气系四时不正之气混入病气、尸气以及其它秽浊而形成,主要通过空气传播,对虫媒、水的传播作用缺乏明确认识[41] 。故而,由污染导致的危害,部分也由时人未能采取相应有效防范措施而起,比如,对于苍蝇,人们虽会出于憎恶而驱赶,但对食物却很少设防,正因如此,在嘉道之际的霍乱大流中,人们会认为西瓜有毒,到处传言“食西瓜者即死”[42] ;清末的一些卫生条例中要教导人们“食物必须遮盖,以免蚊蝇散毒”[43] ;民国的《乌青镇志》会将“街衢瓜果食物均罩碧纱”作为新事物记录下来[44] 。而且,这种认识的局限还进一步使得一些不够卫生的生活习俗长期存在,促成瘟疫的形成。这一点,将在习俗因素中加以探讨。
四 、习俗因素
一个地区人们的社会生活习俗必然受到该地区社会和自然环境的影响和制约,不过,它一旦形成,则又会单独发挥作用。现代的医学和传染病学着作,一般都把社会习俗视为某地疾疫分布的因素之一[45] 。习俗对瘟疫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对清代江南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用水及相关习俗。上文已经谈到,江南温暖湿润、水网密布的环境特别有利于清代江南有关肠道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实际上,不仅如此,江南长期以来形成的一些生活习惯,更使水在传播疫病时意义重大。这些生活习惯包括厕所简陋、在河水中洗涮马桶甚至倾倒粪便和以河水为生活用水等。这方面的情况,当时的记载较少,不过从当今江南农村的状况和此前的一些记载中可见一斑。共和国成立之初,当出身广东张国高来到江南的城乡后,便对这里有利于疫病传播的环境颇感惊诧,其中对这里厕所之简陋就印象非常深刻,他说:
我到乡间,生活上感觉最不习惯的要算大便这件事了!……无论乡间或镇上,可以说没有一处的厕所不是很简陋与龌龊的,破蓬烂席就当墙围绕,一个不大的粪缸不是满满的,便是屎尿荡漾,坐在装在粪缸前面的木架或蹲在两条湿滑的薄板上大便的时候,总得要提心吊胆!晴天的时候,已然如此,遇到雨天,更觉难堪![46]
这一点,从苏州人流传已久的“五步一池(粪池),十步一楼(厕所人称一步楼)”[47] 的说法亦可得到印证。而且这些厕所不少就建在河边,“由于平时不断的渗漏,已将水源污染,假如遇到河水涨升,满缸的粪便就全部流入河中了”[48] 。人粪一直中国农业生产的重要的肥料来源,明清时期,特别是清代,随着农业和桑、棉等经济作物种植业的扩展,对肥料的需求急剧增长,粪的身价也日趋高涨,甚至出现了“粪便即金钱”的说法[49] 。所以,农民肯定不会轻易将粪便倒入河中,而城里之粪便也都有专人收集并运到乡下出售。在清代,这已成了专门的产业——壅业,光绪三十四年苏州一份《肥壅业商人的禀呈》透露,壅业商人各有专门划定的收集粪便的地段,这些“祖遗粪段,世代相传,自国初迄今,相安无异”[50] 。说明这种状况清初已然。嘉庆时,昭文的吴熊光在与皇上谈话时也说:“(苏州)城中河道逼仄,粪船拥挤,何足言风景?”[51] 这里所说的粪船,显然就是壅业商人的运粪船。粪船在河中来回穿梭,船身摇晃,自然难保粪便不泼漏河中。而且,江南人还普遍在河中洗涮马桶,比如道光时期,江宁的梅伯言指出,沿河居民,日倾粪桶污水,荡涤无从,郁积日增,病症日作[52] 。
这种情形,在江南农村,至今还不难见到。张国高在文中也指责说:“倒了粪桶,在河中冲刷,只晓得要洗净马桶的污秽,却不顾这些污秽已污染了大众用作饮料的水源。”[53] 另一方面,人们又以这同一河流的水为生活用水,不仅汲取饮用水,而且于此淘米、洗菜、梳洗乃至游泳嬉戏,比如在无锡的一部方志指出:“居民饮用水采自河道,倒洗马桶和淘米洗菜同在一个码头。”[54] 。肠道传染病的病菌无疑主要通过粪便排出体外,而江南的河水,经常地会受到粪便的污染,在这种情况下,水传播在清代江南疫病的传染中的重要性也就不难想见了。所以,在现代编辑出版的一些地方志中,一般都会谈到这一点。比如,绍兴江河密布,湖泊众多,解放前,水乡农民习惯饮用河水、天落水,山区、半山区饮用溪水、塘水,且人触畜混用,易受人畜粪便和各种地表废弃物污染,饮水不洁,常引起肠道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传播流行[55] 。
此外,江南的民居一般是猪圈和厕所连在一起,而厨房又常常紧邻猪圈和厕所[56] ,这又为苍蝇等虫媒传播病菌提供了便利。
其次,厝棺不葬和捡骨焚烧等葬俗也有利于产生和感染疫病。当时被时人视为不良的葬俗主要有三:停葬、阻葬和火葬。其中阻葬实际只是造成停葬的原因之一,本身并不对疾疫产生直接的影响。停葬之风,在清代江南普遍存在,几乎在所有的府县乡镇志中都有反映。以下随举几例:
(新昌)近古但溺于阴阳家而惑于堪舆之说,每每停柩不葬,有二三十年者[57] 。
(武康)俗最信风水,有迁延至数十年不葬者。至付榇柩于一炬,则忍心尤甚[58]。
(太仓)葬礼多从俭省,惑于风水及不能举者往往过期不葬[59] 。
(余杭)或溺于堪舆家言,停柩不举,各乡有一室数棺,百年无抔土者[60] 。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除了上举文献中揭示的民众普遍相信风水,希望能觅到牛眠吉地以保子孙发达这一因素外,还有阻葬、耕地匮乏等方面的原因。由于古人一般都非常重视葬礼,明清时期,随着无业游民的增多,出现了一些无赖打手利用人们害怕在营葬时出现意外不吉之事的心理,乘机敲诈勒索。比如,在苏松等地,康熙时的汤斌在任苏抚时发布的一份公告指出:
民间买地安葬,原属各从其便,乃吴下恶俗,每有棍徒勾同势豪,凡遇民间造坟,辄借称妨碍风水,煽惑阻挠,肆行吓诈,稍不遂欲,纠集打降拳勇,百十成群,或毁撇砖石灰料,或夤夜掘坏地脉,甚至掀翻棺木,打伤人命,肆横无忌,遂至讦讼纷争,拖累破家,安葬无期,终成暴露。言之真堪发指。本院深悉此等恶习,已经严禁,不谓苏松属县,其风犹炽,……[61]
又如,在湖州双林,乡民有阻葬恶习。不论营葬、浮厝,辄视其家之贫富需索埠费,一不遂意,则纠众拦阻,不许登岸,甚至桥门水埠多方堵塞砖灰等物,任意攫取抛散。虽经崇善堂请官示禁,习迄难革。葬者子孙为亲枢所在,必极力将顺,无敢上控,此难革之由[62] 。
死去亲人的安葬对一般民众来说,本来就是一笔不小的经济负担,阻葬风习的盛行势必进一步导致更多的人家无力营葬而不得不厝棺野外。另外,在人烟稠密的平原地区,耕地匮乏是当时停棺不葬现象存在的有一个重要因素,比如 “嘉兴土膏而民勤,尺寸之地必耕,非稍温者不能有葬地”[63] 。“苏郡五方杂处,烟火稠密,到处水乡,葬地甚少”[64] 。
这些习俗的盛行,使得当时的江南,浮厝累累,如,诸暨县令刘光复“周历地方,每见停柩累累,或数棺,或数十棺,问其时,或数年,或数十年者”[65] 。尸棺的大量地暴露于野,对环境卫生会造成不良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江南地狭民稠,大量未及时下葬地尸棺除一部分停放在寺庙外,大多置于田间地头、池塘之护塘堤坝以及沿海滩涂,比如,在川沙,“护塘两侧,棺没池中,上又置棺,叠床架屋,沿塘几无干净土。”[66] 在这些温暖潮湿的地方,尸棺必然会孳生大量的致病微生物,这些病原体一旦为人畜所感染,就极有可能产生瘟疫。特别是春夏之季,江南往往霖雨绵绵,那些裸露尸棺中的病原体就很容易通过雨水而四处流布。若再遇洪灾或潮灾,尸棺漂流,其危害自然也就更显着了。如 “(宝山)搞桥浮葬之风最盛,塘内滩地常暴棺累累,每届潮灾,甚至漂流四散。康熙三十五年,里中善士曾涝埋九百七十八具,而其他就近代埋者尚不在内。乾隆十二年,顾钥、陆汝恭、凌廉等复各捐银两,涝埋流棺一千二百四十三具。”[67] 又如,道光三年,江南大水,在吴江,“野田浮厝之棺,漂失者有之,棺木朽坏而骸骨零落者有之。郡之城体善堂……分赴四乡收葬,……计先后收葬尸棺三万余具。”[68] 对此,时人其实已有比较清醒的认识,不少文献指出,尸棺累累,“易生疾病,害莫大焉”[69] 。
此外,在人口密集的平原水乡,还普遍存在火葬的习俗。如果说停葬特别是绅缙之家的停葬,存在着惑于风水这一因素的话,那么火葬,虽然不能说完全没有佛家的影响,但主要还在于缺乏葬地。比如民国《双林镇志》指出,当时火葬之风难以尽革,“此不尽由无力营葬,亦非过信风水,大抵植桑惜地,故乡间之地浮厝骨墩,弥望皆是也”[70] 。因此,火葬习俗也多出现在人多繁密的苏、松、太、嘉等府州和杭、湖的平原地区[71] 。这从当时的文献中不难得到证明,比如,同治时的一份告谕说:“有无知愚民,于父母尸棺无力安葬,每岁清明前后,相率焚烧,名为火葬,此举各属皆有,苏松太三府(州)为最盛。”[72] 差不多同时浙抚的一份公告也指出,“嘉属向有火葬之俗”[73] 。又如,“杭俗尝有不葬其亲,亲死以火焚之,收其骨置于缶而瘗之。”[74]
现代一般都把火葬它当作一种卫生习俗来提倡,不过,时人认为焚烧尸体释放的臭气会形成疫气,是有碍卫生的[75] 。这一点,就今天的认识而言,应该有些问题,因为所有的致病微生物,没有能经过火的焚烧还能存活的。所以表面上看,这种风俗不仅不会导致疾疫的发生,反而有利于控制疫病。实际上,就是在当时,将浮厝在野外的尸棺焚烧,也对净化环境不无益处,因此存在着抑制疫病发生的一面。不过另一方面,还应该看到,当时的火葬方式与今天的火化不同,一般是人死后,先浮厝在自己的地里,然后择期(一般是清明和冬至前后)捡腐尸或遗骸焚化。如,在湖州双林家属死日,即用土垒厝棺桑地,或一二年,或十数年,视棺木朽烂,逢清明或冬至前一日举火焚之,捡骨贮于坛(有僵尸未烂,因火灼筋骨变动若起坐者),亦有揭生骨不用火焚者。尸骨不甚腐,则用刀剪截夹断,……[76]
腐尸和遗骸,都是病致病微生物的聚集之处,如此火葬,染上疾疫是完全可能的。这在袁枚的小说有生动的说明:
平湖小西溪之西,蒋姓,田家也。冬至前一日,日方西,烧父尸。方开棺,尸走出追之。蒋击以锄,尸倒地,乃焚之。晚归,闻其父骂曰;“汝烧我甚苦,何不孝至此!”其人头肿如匏,及午而死。——张熙河所目击也[77] 。
蒋氏之死,十有八九是因为烧尸过程中感染致病微生物。
再次,在时疫流行期间,人们出于避疫的心理,对病者家庭避而远之的现象应该是非常普遍的,所以当时的一些士人才会常常撰文对这种风习严加批判,比如,象山的潘健山在《避疫论》中愤愤写道:
甚矣,习俗之偷非一端也,而其尤者莫过于避疫一事。……近时闾巷之间,偶染时疫,邻里挈家以逃,甚且父子相仳离,兄弟妻子弗顾,或至死亡,往往又子不能见其父,弟不能见其兄,妻不能见其夫,此其残忍刻薄之行,虽禽兽不忍而为,而谓人其忍乎哉?[78]
不过,若就此想象当时对瘟疫病人一般都不闻不问,顺其自生自灭,恐怕也不符合实际清况,一家尽没,无人理会的情形固然存在[79] ,同时,在清代江南的文献中,有关不畏疫气,坚持照看病人的例子很容易找到,比如,张士隆,字君茂,张家港人,……康熙丁巳,大疫,人不敢扣门,士隆按户亲给医药[80] 。费沧金,……道光庚子大疫,死者枕藉,费族子弟亦多传染,相戒无往来者,沧金于丧家必亲自慰唁,病者为代谋医药[81] 。
实际上,在传统孝义的思想的影响和丧葬礼仪的习惯力量的作用下,对瘟疫病人探疾送丧的行为恐怕也仍然是广泛存在的,比如,在昆新,道光元年辛巳、二年壬午,夏秋大疫,民多骤死,乡村尤甚。其症吐泻转筋,即时毙命,针刺医药,百中仅活数人,问疾送殓,传染无已,甚有全家俱毙者[82] 。这显然有利于疫病的传染。
最后,当时某些个别的风俗习惯,也会对瘟疫的流行产生影响。比如,病人居住之所窗户紧闭,而且燃点香烛,使室内空气秽浊,就可能加重病人的病情并波及旁人。对此,尽管早已有人指出[83] ,但在民间却仍很流行。比如,在清末的绍兴,吾绍病家习惯,凡病时疫,最怕鬼祟,但夜间红烛高烧,即日中于病室床内,亦必以多燃灯火为阳光。而满屋皆待病之人,骈肩并足,交头接耳,七口八嘴,汗露交流,岂知人气最热,灯火最毒,浊气多而清气少,即使无病者久居此室,亦必头目昏晕,胸膈气闷,况在感时疫之人乎!口鼻之所吸,肺胃之所浸淫,往往轻者重,重者即死,皆此等恶习惯阶之厉也[84] 。
此外,像随地吐痰、嫖妓等等,也应该属于这类风俗习惯,不过由于它们无论在当时还是今天,无论在江南还是全国,都有一定的普遍性,而且在瘟疫成因中,也不占非常重要的地位,故于此略而不论。
当然,趋吉避凶乃是人的天性,人们在同自然和社会环境的长期调适过程中形成的风俗习惯,必然存在着相当多非常有利于人们身体健康的内容,清代江南人的生活习俗无疑也有不少对避免和抑制瘟疫有利的因素,这一点,因主题关系,宜另文专述。这里要指出的是,当时之所以会产生这些现在看来不利的生活习俗,既存在环境和物力制约的因素,也跟时人对瘟疫病因和传播方式缺乏正确的认识有关,同时社会体制的因素也不容忽视。
五、余 论
以上所论,虽然不敢说囊括了所有影响瘟疫暴发流行的因子[85] ,不过大体而言,这些内容应该基本可以反映清代江南瘟疫的成因。通过前面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到:清代江南温暖湿润的气候、密布的水网、稠密的人口等因素以及一些卫生习俗都非常有利于瘟疫的暴发流行,在众多疫病制约因素中,灾荒和战乱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瘟疫发生的一种必要的诱因,而人口在一定的限度内,则是影响瘟疫分布最为关键的因素。
若进一步与现实对照,不难发现,以上所说的因素虽然于今日多少仍在发挥作用,不过,这些因素各自的重要性已有显着的变化。其中最明显的莫过于人口因素了,在今天,人口的密度与瘟疫的多发与否已无必然的联系,但在当时,人口密度与瘟疫频数曲线却惊人吻合。其次,现代大灾和瘟疫之间的关系日渐疏离。再次,在环境和习俗因素中,由工业污染给疫病带来影响变得重要,而生活污染重要性趋于降低。用水习俗和葬俗等今天已不被重视,而不洁性生活等在疫病传播中作用却趋于明显。这些变化出现无疑是现代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产物,不过吊诡的是,清代江南瘟疫的频数基本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渐趋提高的,而且,在地域上,就当时社会而言,人口比较稠密的地区,一般也是自然条件相对优越、社会经济比较发达之地,人口密度与瘟疫频数曲线的一致其实表明了,当时人口越多,社会经济越发达,瘟疫也就越多。何以如此?根本在于,对瘟疫来说社会、人口和经济发展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提高人们的日常生活水平,改善社会的医疗卫生条件,从而起到抑制疾疫发生的作用;另一方面,它也造成了环境的破坏和污染以及人口流动的频繁,同时,人口规模扩大又为瘟疫提供了更多的易感人群,无疑都有利于疫病的孳生和流传。显而易见,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更多是后者而非前者,由于当时的医学发展水平远没有达到对疫病具有决定性控制能力的程度,以及有效的公共卫生机制和防疫体制尚未建立,由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抑制疫病机制总体上还无法有效地控制和抵消社会上因此而增多的疫病感染机会。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方面无疑是当时总体社会、经济科学发展水平较低造成的,比如民众的医疗卫生条件相对较差,医疗技术相对落后;另一方面则与国家对医疗卫生事业基本缺乏直接介入有关,影响了医疗卫生的制度性建设[86] ;再一方面还在于,面对人口、社会和经济发展所带来的一些新问题,当时的社会还未来得及作出有效的反应,比如,嘉道以降,随着环境破坏和污染的日趋严重以及真性霍乱的传入,尽管使时人对瘟疫产生了一些新的认识[87] ,但却未能形成普遍有效的应对措施。
综上所述,我们似乎可以说:1、瘟疫频数的增加在近代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乃是一种普遍的现象,或者说是一个必然的阶段。2、尽管今人本能地会把医学与疫病疾病相对应,但实际上,从我们以上的分析中可以看到,灾荒、人口、环境和习俗等因素之所以成为瘟疫的成因,几乎无不与卫生观念、行为和体制的不恰当或缺失有关,因此,医疗技术的固然重要,但就传染病而言,公共卫生状况的改进和相关机制的确立对生命的挽救来说,至少跟医疗技术的提高同样重要,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3、随着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影响疫病的因子随之发生变化,一个社会的疫病模式也会因此而改变,由此可见,疫病不仅是一个自然生理概念,同时也是一个历史范畴,在人类历史进程中,它一直处在与社会的不断斗争与调适之中。
注释
[1] 瘟疫一般指“具有温热病性质的急性传染病。”(《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传统医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2年,第502页)而所谓传染病则多定义为由各种生物性致病原体所引起的一组疾病,这些病原体极大部分为微生物,一部分为寄生虫。如病毒、细菌、疟原虫等。(王季午主编《中国医学百科全书·传染病学》,上海科技出版社,1985年,第1页)在本文中,瘟疫除了急性传染病这一含义外,还具有其大面积暴发、流行的意蕴。
[2] 麦克尼尔:《瘟疫与人:传染病对人类历史冲击》,杨玉龄译,(台湾)天下远见出版公司,1998年,第339页。
[3] 参见顾婉生主编《预防医学概论》,上海科技出版社,1988年,第97-98页;李家庚、余新华等主编《中医传染病学》,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1997年,第22-23页。
[4] 参见拙稿《20世纪以来的明清疾病史研究》(《社会史研究通讯》第3期[2000年7月]),《关注生命——海峡两岸兴起疾病医疗社会史研究》(《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3期)。
[5] 本文的江南包括当时的江宁、镇江、常州、苏州、太仓、松江、嘉兴、湖州、杭州、绍兴和宁波等十府一州。
[6] 拙稿:“清代江南的瘟疫与社会”附录一,《清代江南分府疫情年表》,博士学位论文,南开大学历史系,2000年,第205-229页。
[7] 参见拙稿《嘉道之际江南大疫的前前后后——基于及时社会变迁的考察》(《清史研究》2001年第2期)第2页。
[8] 参见拙稿《清人对瘟疫的认识初探——以江南地区为中心》(《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三卷,中华书局,2001年)第246页。
[9] 这五县在清代发生瘟疫的次数分别为10、17、9、13、3,参见拙稿“清代江南的瘟疫与社会”,第40-41页。
[10] 参见李梦东主编《传染病学》,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二至第六章各处。
[11] 马伯英:《中国医学文化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564页。
[12] 各个时期的瘟疫数之所以会出现分数,是因为,原始数据由于各地资料的丰富程度以及资料对瘟疫关注程度存在差异,多有不尽合理之处,笔者根据一定原则做了修正。(参见“清代江南的瘟疫与社会”,第39-41页。)
[13] 赵文林、谢淑君:《中国人口史》,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420-421、424-425页。
[14] 拙稿:“清代江南的瘟疫与社会”,第41页。
[15] 竺可桢:《论江浙两省人口之密度》,《东方杂志》,第23卷第1号,第98-104页。
[16] 李梦东主编《传染病学》,第104页。
[17] 详见下文环境因素的分析。
[18] 参见拙稿:“清代江南的瘟疫与社会”,第28页。
[19] 民国《昆新两县续补合志》卷1《祥异》,见“华中”,第463种,第一册,第67页。
[20] 参见拙稿《嘉道之际江南大疫的前前后后——基于近世社会变迁的考察》第4-6页。
[21] 关于“五方致病论”可参见马伯英《中国医学文化史》第551-554页,龚胜生《中国古代长寿点区的地理分布及其环境背景的初步研究》(《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7年第3期)第227-239页。关于“五运六气说”可参见任应秋《运气学说》(上海科技出版社,1982年),马伯英前揭论着第554-563页,范行准《中国医学史略》(中国中医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26-134页,陈乐平(《出入“命门”——中国医学文化学导论》(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第114-120页。
[22] 徐大椿:《医学源流论·五方异治论》,曹炳章校刊《中国医学大成》(以下简称医学大成),中国中医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九册,第802页。
[23] 参见顾婉生主编《预防医学概论》,第105页。
[24] 参见竺可桢《中国近五千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考古学报》1972年第1期)第26-31页。不过竺可桢认为在前一个寒冷期,中国要到1651-1675年才寒冷(第29页),对此,于希贤在竺的研究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的探索,认为从1610年代开始,中国已进入寒冷期。(于希贤:《近四千来中国地理环境几次突发变异及其后果的初步研究》,《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5年第2期,第58-62页)
[25] 这四个时期瘟疫的年均次数分别为1.45、2.28、2.51、3.84,(见拙稿:“清代江南的瘟疫与社会”,第45页)呈持续上升态势,看不出气候寒冷的影响。
[26] 光绪《宝山县志》卷14《杂志·祥异》,第四册,第1546-1563页;民国《宝山县续志》卷17《杂志·祥异》,第3册,第901-906页;光绪《南汇县志》卷22《杂志·祥异》,第3册,第1475-1484页;民国《南汇县续志》卷22《杂志·祥异》,第2册,第961-990页;民国《高淳县志》卷12下《祥异》,第34本,第183-187页;民国《萧山县志稿》卷5《田赋门·水旱祥异》,见“华中”,第84种,第1册,第491-502页;民国《昌化县志》卷15《祥异》,第3册,第1080-1084页。
[27] 袁景澜:《吴郡岁华纪丽》卷6,六月,甘兰经、吴琴校点,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222页。
[28] 亢树滋:《市隐书屋文稿》卷5,咸丰十一年刊本,第20a页。
[29] 参见拙稿“清代江南的瘟疫与社会”,第44-67页。
[30] 详细的论述请参见拙稿:《嘉道之际江南大疫的前前后后——基于近世社会变迁的考察》,第9-11页。
[31] 参见拙稿“清代江南的瘟疫与社会”,第45页。
[32] 不着撰人《杭俗怡情碎锦·扫除垃圾》,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影印本,1983年,第21页。
[33] 陈祖范:《司业文集》卷2《昭文县浚河记》,“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齐鲁书社,1997年,“集部”,第274册,第161页。
[34] 甘熙:《白下琐言》卷9,民国十五年江宁甘氏重印本,第10b页。
[35] 王士雄:《随息居霍乱论》卷上,曹炳章校刊《中国医学大成》,第四册,第654页。
[36] 薛福成:《庸庵文别集》卷6《重浚宁波城河记》,施宣圆、郭至坤标点,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234页。
[37] 具体的论述请参见拙稿《嘉道之际江南大疫的前前后后——基于近世社会变迁的考察》,第10-11页。
[38] 参见范行准《中国预防医学思想史》(华东医务生活社,1953年)第30-50页,拙稿“清代江南的瘟疫与社会”,第127-137页。
[39] 比如受西方影响最深的上海到光绪年间才彻有阴沟。(葛元煦:《沪游杂记》卷1,上海古籍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2页)无锡到民国十八年(1929年)时,城区尚无“完整的下水系统”。(《无锡市地方志·卫生卷》[送审稿,油印本],第3页)
[40] 比如在常州,清道事业要到光绪三十一年才由商会创办。(《常州市卫生志》编纂委员会编《常州市卫生志》,常州卫生局1989年,第283页)
[41] 参见拙稿《清人对瘟疫的认识初探——以江南地区为中心》。
[42] 参见拙稿《嘉道之际江南大疫的前前后后——基于近世社会变迁的考察》,第7页。当然,当时的这一认识并不是完全是无稽之谈,从今天的立场看,在霍乱流行期间,西瓜极易为到处纷飞带有霍乱杆菌的苍蝇污染,所以所谓的西瓜有毒也确实是存在的,尽管西瓜本身并无毒。
[43] 绍兴医学会同人共撰《湿温时疫治疗法·第四章》,裘庆元辑《珍本医书集成·内科类》,上海科技出版社,1986年,第29页。
[44] 民国《乌青镇志》卷19《风俗》,“中国地方志集成·乡镇志专辑”(以下简称乡镇志专辑),江苏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92年,第23本,第577页。
[45] 比如,顾婉生主编《预防医学概论》,第88页。
[46] 张国高:《看,江南乡村的环境!》,《大众医学》第4卷第2期(1950年6月号),第79页。
[47] 《苏州解放前公共卫生概况》,第6页,见《苏州市志·卫生分志》(送审稿,手稿本)第2卷第4篇,《预防》,苏州市卫生局编志组,1988年。
[48] 张国高前揭文,第80页。
[49] 参见李伯重《明清江南肥料需求的数量分析》(《清史研究》1999年第1期)第30-38页。由于肥料紧缺,农民常常又将生粪直接施入田地中,水田之水成为布满血吸虫和钩体的疫水,导致这两种疫病流行。由于这两种病,前者未包括在本稿瘟疫的范围中,后者也不够重要,于此不论。
[50] 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苏州市档案馆合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1905年——1911年)》(第一辑),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691页。
[51] 赵尔巽等:《清史稿》卷357《吴熊光传》,第37册,第11324页。
[52] 甘熙:《白下琐言》卷9,第10b页。
[53] 张国高前揭文,第80页。
[54] 《无锡市地方志·卫生卷》(送审稿),第3页。另请参见张国高前揭文第80页下半部的两幅图片和文字说明,同时根据笔者多年的生活经历。
[55] 《绍兴市卫生志》编纂委员会:《绍兴市卫生志》,上海科技出版社,1994年,第109页。
[56] 张国高前揭文说:“在乡间,很多人家就把厕所,设在屋前几步。”(第79页)
[57] 民国《新昌县志》卷5《礼制·原风俗》,见“华中”,第79种,第1册,第620页。
[58] 道光《武康县志》卷5《地域志·风俗》,见“华中”,第565种,第1册,第326页。
[59] 民国《太仓州志》卷3《风土》,见“华中”,第176种,第1册,第90页。
[60] 嘉庆《余杭县志》卷37《风俗》,见“华中”,第56种,第2册,第536页。
[61] 汤斌撰,王廷灿编《汤子遗书》卷9《严禁阻葬恶习以弘孝治告谕》,“四库全书”本,(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 1312册,第600页。
[62] 民国《双林镇志》卷15《风俗》,乡镇志专辑,第22本上,第556页。
[63] 光绪《嘉兴县志》卷16《风俗》,光绪三十四年刊本,第6b页。
[64] 陈宏谟:《禁火葬檄》,转见柳诒徵编《江苏社会志初稿》,苏州方志馆藏复印民国间铅印本,第90页。
[65] 光绪《诸暨县志》卷17《风俗志》,宣统三年刊本,第2a-2b页。
[66] 民国《川沙县志》卷14《方俗志》,见“华中”,第132种,第983—984页。
[67] 民国《宝山县续志》卷10《卫生》,第2册,第634—635页。
[68] 石韫玉:《独学庐诗文稿·四稿》卷1《收葬无主之棺记》,清刊本,第26a~26b页。
[69] 参见拙稿:《清人对瘟疫的认识初探——以江南地区为中心》,第246-247页。
[70] 民国《双林镇志》卷15《风俗》,乡镇志专辑,第22本上,第556页。
[71] 就全国的情形来说,根据常建华的研究,“明清时期的火葬风俗,主要流行于东南沿海地区”。(《试论明清时期的汉族火葬风俗》,《南开史学》,1991年第1期,第56-60页。)
[72] 《江苏省例》,同治七年八月二十八日,转见柳诒徵编《江苏社会志初稿》,第91页。
[73] 光绪《石门县志》卷3《养育》,见“华中”,第185种,第2册,第534页。
[74] 梁恭辰:《池上草堂笔记·劝戒近三录》卷6《火葬》,咸丰元年刊本,第13b-14a页。
[75] 参见拙稿《清人对瘟疫的认识初探——以江南地区为中心》,第247页。
[76] 民国《双林镇志》卷15《风俗》,乡镇志专辑,第22本上,第556页。
[77] 袁枚:《新齐谐》卷24《焚尸》,沈习康校点,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第571页。
[78] 民国《象山县志》卷31《艺文》,见“华中”,第196种,第10册,第3204—3205页。
[79] 郑光祖:《一斑录·杂述二》,中国书店影印道光二十四年刊本,1990年,第23b页。
[80] 民国《吴县志》卷70下《列传·孝义二》,见“华中”,第18种,第4册,第1350页。
[81] 光绪《慈溪县志》卷33《列传十》,第3册,第683页。
[82] 光绪《昆新两县续修合志》卷51《祥异》,第3册,第924页。
[83] 比如,明代的谢肇淛曾指责福建的恶俗说:“闽俗最可恨者,瘟疫之疾一起,即请邪神,香火奉事于庭,惴惴然朝夕拜礼许赛不已。一切医药,伏之罔闻。不知此病原郁热所致,投以同圣散,开辟门户。使阳气发泄,自不传染。而谨闭中门,香烟灯烛,焄蒿蓬勃,病者十人九死。”(谢肇淛:《五杂俎》卷6,中华书局,1959年,第178页。)
[84] 绍兴医学会同人共撰《湿温时疫治疗法·第4章》,第25—26页。
[85] 另外像交通因素,对瘟疫的流行肯定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不过,由于它跟人口与环境因素密切相关,其部分内容实际上已经包括在这两个因素之中,比如人口流动、河网密布等。
[86] 有关这一问题,参见拙稿《清代江南疫病救疗事业探析——论清代国家和社会对瘟疫的反应》,《历史研究》,2001年第6期。
[87] 参见拙稿《嘉道之际江南大疫的前前后后——基于近世社会变迁的考察》,13页。
(资料来源:《明清人口婚姻家族史论——陈捷先教授、冯尔康教授古稀纪念论文集》,天津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