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王世华:论徽商与封建政治势力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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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王世华:论徽商与封建政治势力的关系


论徽商与封建政治势力的关系
王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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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封建社会里,商人与封建政治势力的关系,说到底就是钱与势的关系。一般说,钱不敌势,因此钱总是仍附于势。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钱与势的关系又远非如此简单,而是呈现出比较复杂的情况。明清时期,徽商与封建政治势力的关系,正是这种钱与势关系的缩影。探讨这种关系,有助于我们了解在封建社会晚期商人的地位、性质及其命运。

徽商是明清时期驰骋商界的大商帮。由于在封建专制主义的一统天下,封建政治势力的触角伸向社会的各个角落,所以徽商足迹所至,势必与封建政治势力发生各种各样的关系。依附、逢迎与仰攀是徽商对封建政治势力所持的基本态度。
各级封建官员是封建政治势力在中央和地方的代表,具有相当的政治地位和政治权力,故首先成为徽商千方百计巴结逢迎的对象。
手段之一是交友联谊。徽商足迹遍天下,他们每到一处,总是广交朋友。交友,在他们心目中已不是纯粹的商业行为,而是被涂上浓厚的政治色彩。所以,在很多商人那里,谈笑有名流,往来多缙绅。如歙商梅仲和,“弃儒服贾,贸易吴门,……重交游,乐与贤大夫款洽,姑苏为冠盖往来地,慕公名者恒造庐以访。”[①]歙商凌和贵,在三衢(武汉)经商,“自达官绅士以及氓庶无不以礼相接,与地方长吏过从款洽。”[②]清歙商江禹治,“总司汉鹾”,“当路巨公迄四方才智士顾与缔纳。”[③]这类例子,不胜枚举。徽商之所以能与各级官员结朋交友,官员又之所以愿意折节纳交,一来徽商富有,又能慷慨解囊,这是徽商交结官员的先决条件。二来徽商“贾而好儒”,他们或则先已攻读举业,后因种种原因弃儒服贾;或则亦贾亦儒,经商之暇,手不释卷。这样,他们与缙绅士大夫就比较容易找到共同的语言,彼此都能消除一些心理上的障碍。如休宁商汪新贾于淮扬,“既雄于赀,又以文雅游扬缙绅间,芝城姜公、金公辈名儒巨卿皆与公交欢。”[④]黄存芳“虽为贾人,而言论风旨雅有士人标格,故缙绅辈乐与之交。”[⑤]可见,“好儒”,已成为徽商与官员的粘合剂。
徽商对一些暂时失势的官员也往往不吝解囊,表现出少有的慷慨,如歙商方quán@①“尝贾楚汉间……观察某诖误,将入京,贫不能办装,quán@①厚赠资斧,后复原任。”[⑥]何永昌贾于广济县时,“广济县令陈某失上官意,将以亏帑劾”,他“弛囊金六千助之,事乃解。”[⑦]高尚的行为往往掩藏着世俗的动机。他们这样做,与其说是见义勇为,毋宁说是在下政治赌注。因为他们一旦帮助这些官员将凶化吉,保住乌纱,今后无疑可以背靠大树好乘凉了。
徽商不仅与在任官员倾心过从,就是对一些士子也不放过交结的机会,反映出他们在政治上的远见。如歙商黄qí@②在淮阴经商,“淮阴当南北日冲之地,士大夫毂击之区,君延纳馆餐,投辖馈遗。而尤注意计偕(指举子),寒素者赖君踊跃穷途,飞翼天衢。”[⑧]对那些应试的寒素举子,黄qí@②慷慨资助,不是别的,就是因为他们一旦中试,就是皇朝命官了。资助一名举子,就是结交一位官员,来日即使不能期望涌泉相报,起码也能沾其余润。
手段之二是联姻攀附,徽州之俗,“婚姻论门第”[⑨],深受徽俗浸染的商人也是如此。在他们的家谱中我们发现,徽商中尤其是一些大商人总是和封建官员有姻亲关系。如休宁程次公“席故饶用贾起富”,“其婚姻皆郡中名公卿。”[(10)]与封建政治势力结成了盘根错节的关系。一些在外地的徽州商人,也总是千方百计与封建官员联姻。《二刻拍案惊奇》中对此有一篇生动的描述:扬州一徽州盐商有一义女江爱娘,被视为可居奇货,“等待寻个好姻缘配着,图个往来”。恰巧韩侍郎带领家眷上任,舟过扬州,因夫人有病,打算娶个偏房,可能有意于爱娘。那徽商听说此事,“先自软瘫了半边”,立即派媒人说合,把江爱娘“认做自己女儿,不争财物,反赔嫁装。只贪个纱帽往来,便心满意足。”后来,韩夫人去世,江爱娘被立为继房,并获夫人封诰,“那徽商(被)认做干爹,兀自往来不绝。”[(11)]从徽商当初“等待寻个好姻缘”,继而听说韩侍郎要娶偏房,“先自软瘫了半边”,再到后来“兀自往来不绝”,这一层层描述把徽商逢迎、攀附封建政治势力的心态淋漓尽致地暴露出来。这虽是小说家言,但作者选取徽商作为描写对象,无疑是现实生活的典型化。
与现任官员联姻,“图个往来”,自然求之不得,但如果没有这样的机会,即使能与未来的官员攀亲,徽商也是心甘情愿。明代万历年间,杭州某徽商有一个女儿,一心想嫁给一个佳士,故许多求婚者均被拒绝。乙酉仲秋望后,商人梦龙戏爪水中。次日,姚江徐应登,以儒士应试毕,偕友过商门。友竭力作伐,入言于商。这位徽商听说只是个儒生,“虽口诺而意未允”。朋友一再请商人出门看看再说,谁知商人送友及门,看到徐应登正“濯手水瓮中”,这恰与其昨晚“龙戏爪水中”之梦境相符,商人认为这是一大佳兆,不仅“欣而许之”,而且“请友玉成”[(12)]。徽商这种前倨后恭的态度也反映了商人对封政治势力倾心攀附的心理。
手段之三是行媚巴结。徽商的优势是雄于赀财,他们往往不惜重赀行媚权势。时人指出:“徽多高赀贾人,而勇于私斗,不胜不止,又善行媚权势。”[(13)]对此,大可不必从品德、道义上遣责徽高,因为这实际上是由时势使然,这且待后论。行媚巴结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贿赂权贵。这一点,只要看一看哪一任盐运使离任之日不是腰缠万贯就清楚了。
徽商行媚权势的另一个重要表现是将权势贪赃之款代为营运,让他们坐取厚利。如乾隆时的河道总督白钟山在任期间,巧宦欺公,暗饱私囊,将贪赃银两分别交给淮北商人程致中二万两、程之女婿典当商汪绍衣四万两生息,另交商人程容德二万两、程迁益二万两等。这些程姓、汪姓商人都是徽商。乾隆在诏谕中道:“白钟山身任总河,乃与盐商交结往来,以赀财托其营运,甚属无耻。”[(14)]此已查出,可以肯定,没有查出的类似案件还有不少。
手段之四是跻身仕林。依附封建政治势力总不如自己成为封建政治势力中的一员,这可以说是所有商人梦寐以求的事。商人以富求贵、跻身仕林最便捷的办法就是捐赀买官。一部小说中写道:“原来徽州人有个僻性,是乌纱帽、红绣鞋,一生只这两件事不争银子。”[(15)]这里所谓的“徽州人”自然指的是徽商,他们在经商致富后不惜巨赀捐官买爵,这类例子在徽州宗谱、族谱中屡见不鲜。比商人自己捐官更为普遍的是让子弟攻习儒业,博取功名,他们以“富而教不可缓”的迫切心情延师课子,盼望他们将来能够蟾宫折桂,一举成名,成为封建仕林中的一员。这方面的资料特别多,兹不赘引。
封建政府是封建政治势力的象征,对封建政府的态度尤其是我们考察徽商与封建政治势力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大量事实表明,尽管孜孜逐利的徽商很少过问政治,但他们的所作所为已证明他们是依附于封建政府,站在封建政府一边的。
首先,也是最突出的就是徽商大量捐赀报效政府,佐解国家之急。明休宁商汪新,挟赀游淮扬,应诏输粟,被授南昌卫指挥佥事[(16)]。万历年间,因国家兴作,鸠工征材,赍用不足,歙商吴时佐捐赀30万报国[(17)]。如果说,明代商人报效政府尚不普遍的话,入清以后,商人尤其是盐商报效则已成了通例。“乾隆嘉庆间,王师征大小金川,荡平台湾,勘定川楚教匪,淮商踊跃输将,称为极盛。”[(18)]徽商为两淮、两浙盐商之中坚,故淮商报效大多出自徽商。“嗣乾隆中金川两次用兵,西域荡平,伊犁屯田,平定台匪,后藏用兵,及嘉庆初川、楚之乱,淮、浙、芦、东各商所捐,自数十万、百万以至八百万,通计不下三千万。其因他事捐输,迄于光绪、宣统间,不可胜举。”[(19)]其中,淮商、浙商自乾隆至嘉庆,单军需一项,共捐输银两2640万两[(20)]。可见徽州盐商对政府报效之巨。而徽州其他商人在这方面也是不遗余力。康熙十三年,“额附石大将军建营房千间于京口,当事仓惶无措”,后全部委于婺源木商黄世权,他竭尽全力,“未匝月而工告竣,将军嘉其才义,锡之袍帽,待以礼。”[(21)]
其次,明清时期阶级斗争始终没有停止过,尤其是明末农民大起义和清中叶的太平天国革命,是两次规模最大的农民战争,震动了全国。在明末农民大起义的影响下,徽州的佃仆也纷纷揭竿而起,展开反奴役的斗争。在这些大规模的阶级斗争面前,徽商的态度非常明朗,始终坚定地站在封建政府一边。他们采取各种方式为封建政府效劳,有的弃贾从戎,亲自参战。如明末徽商张梦玺在洛阳经商,由于对天下形势深悉洞明,受到福王器重,当李自成农民军跃过黄河,势不可挡时,福王授梦玺以参将,遂“与州守史记言共为防御。公(张梦玺)登陴射之,三殪渠魁,乘胜蹑其后,斩获过当。”后来,开封城陷,“公反兵巷战,射杀数贼,身被重创,遂遇害。”[(22)]可见,张梦玺完全成了镇压农民起义的刽子手。清咸丰年间,太平军转战在皖南,婺源商朱有升策划并参与对太平军的围追堵截,他“购捷足,昼夜轮探,逆至则沿村驰报,使老弱预避,集壮丁截堵,多赖保全。丁巳八月,民用围逆于茶坑株木岭等处,擒斩逆首十余颗。”[(23)]有的出谋划策。崇祯十五年,张献忠军攻陷庐州、六安、无为、巢湖、庐江、含山诸州县,南京震惊,贫苦百姓欢欣鼓舞,而徽商章韬却“特往金陵陈方略,出家赀助饷。事闻,朝廷嘉之。以将材召用逾年。”[(24)]明末清初,在李自成起义军的鼓舞下,徽州以杨继云为首的奴仆举行暴动,官军屡捕不得。“一日忽至,众怖甚。君(歙商方时翔)乃帅乡之有力者密谋之,先藏器械诱之至,突起击之仆地,村众继至,共杀之,余党皆骇散。”[(25)]奴仆暴动终于被镇压下去。大多数微商则采取捐赀助饷的方式为官府效劳。婺源商查大亨,当清初地方小股农民起来反抗时,“捐厚赀为守御计”[(26)]。太平军兴起后,清政府在皖南筹饷,婺源商黄文“迭捐巨赀”[(27)]。查时茂也“捐巨赀为倡”,同治初年,左宗棠率军驻皖南防剿太平军,他又“踊跃输助”[(28)]。当太平军围攻金陵时,清军檄木横江,屯兵安炮,皆截上游,正在金陵的徽州木商程开绂“输木作筏,约费两千金。后官军克复镇江,两次采木,制云梯,造浮桥,绂皆捐助。”江苏巡抚以“储材报国”匾额赠之[(29)]。为了对付太平军,各地纷纷组织团练,徽商则慷慨捐赀助饷,以最实际的行动鲜明地表露了自己的阶级立场。
封建皇帝是封建政治势力的最高代表,能够仰攀上皇帝自然是商人的无上荣耀。然而,“天高皇帝远”,真正能够以布衣交上“九五之尊”的也只能是商人中极少数财大气粗的幸运者。令人惊奇的是,这样的幸运者又恰恰大多是徽商。康熙、乾隆两位皇帝多次南巡,浙江为游幸所至,而扬州则为翠华lì@③止之地,每次南巡,两淮盐商都实心报效,捐出百万以上巨款,承办南巡差务,至于临时供应及所捐之数更不可胜计。徽州盐商还为皇室的其他大典捐赀尽力。例如,乾隆几次为其生母举办大规模祝寿庆典,两淮盐商和其他盐商届时都来京华捐赀装饰街道景点,耗银数十万两。乾隆本人八十大寿,特许捐出巨赀的盐商赴京祝寿。由此可知徽州盐商中的巨子与皇帝关系之密切了。
徽商逢迎、依附、仰攀封建政治势力,使其和封建政治势力结成十分密切的关系。可以说在封建社会能象徽商这样与封建政治势力的关系达到如此程度的商帮还是少有的。因而,当我们研究商人与封建政治势力的关系时,徽商也就更具典型意义。

追逐“重利”是商人的本质反映,但徽商却又不惜耗费巨赀去攀附封建政治势力,是什么原因造成他们的这种心态,又促使他们去身体力行呢?
其一,为保全之计,寻找政治保护伞。
徽商主要从事长途贩运贸易,长途跋涉之劳、餐风宿露之苦、惊涛骇浪之险是难免的,然而这些都是可以克服的,最令人头痛的是各种恶势力的侵犯:贪官污吏的勒索、地痞流氓的敲榨、土匪盗贼的掠夺等等往往使商人倾家荡产。弘治十二年吏部尚书倪岳曾上疏曰:“近年以来,改委户部官员出现课钞,其间贤否不齐,往往以增课为能事,以严chǎn@④为风力,筹算至骨,不遗锱铢,常法之外,又行巧立名色,肆意诛求,船只往返过期者,指为罪状,辄加科罚。客商资本稍多者,称为殷富,又行劝借。有本课该银十两,科罚劝借至二十两者。少有不从,轻则痛行笞责,重则坐以他事,连船拆毁,客商号哭水次,见者兴怜。”[(30)]到了万历年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贪官污吏更是欲壑难填,正如给事中萧彦所说:“他姑无论,即如河西务大小货船,船户有船料矣,商人又有船银,进店有商税矣,出店又有正税。张家湾发买货物,河西务有四外正条船矣,到湾又有商税,百里之内,辖者三官,一货之来,榷者数税。”[(31)]在这种情况下,经商之难可想而知。明代小说《石点头》中有一卷描写一个徽商被贪官污吏敲榨事,读来令人感慨。一汪姓徽商在苏杭买了几千金绫罗绸缎前往川中发卖,来到荆州,如例纳税。那班民壮,见货物甚多,企图狠狠敲榨一下,要汪商发单银十两。汪商以其他各税司从无此例为由拒绝交付。不想激怒了士兵,劈脸就打,接着又是拳击。然后汪商被拖入衙门去见监税提举吾爱陶,士兵竟然恶人先告状:“汪商船中货物甚多,所报尚有隐匿,且又指称老爷新例苛刻,百般詈骂。”吾爱陶闻言,拍案大怒,下令查验货物。货物抬到堂上,逐一看验,不想果然少报了两箱。吾爱陶不仅下令将汪商打五十毛板,而且道:“漏税,例该一半入官,教左右取出剪子来分取。”“吾爱陶新例,不论绫罗绸缎,布匹róng@⑤褐,每匹半分,半匹入官,半匹归商。可惜几千金货物尽都剪破,总然织锦回文也只当做半片残霞。汪商扶痛而出。”[(32)]小说作者特地以徽商作为故事主人公,可见现实中徽商的类似遭遇屡见不鲜。清代也是如此,关吏们为饱私囊,私设关卡,私置非法衡器,不一而足。徽商无疑也饱受盘剥之苦。切肤之痛,使徽商感到商人的可悲、可叹,财产生命缺乏保障。因此,只有依附封建政治势力,才是保全身家之计。万历年间,歙商汪士明面临矿监税使的恣意诛求,十分感慨地说:“吾辈守钱虏,不能为官家共缓急,故掾也鱼肉之。与其以是填掾之壑,孰若为太仓增粒米乎!”[(33)]在钱与势的抉择面前,他终于大彻大悟了,认识到无权无势,要想充当“守钱虏”是行不通的,与其让那些贫官污吏“鱼肉”,不如报效政府,还能援例授官,保全自己。应该说,汪士明的话反映了大多数徽商共同的心态。果然,汪士明“应诏输粟实边过当,授中书舍人直武英殿。”社会地位陡然大增,贪官污吏也不敢任意“鱼肉”,“而家难寝抒矣”[(34)]。前述商人吴时佐输金佐国,结果,“天子旌子,一日而五中书之命下”,他也“富而益之贵”。看起来,损失数十万金,是“不利”,但换来了“天子之命”,岂止地位大增,而且光宗耀祖,这又是“大利”。故时人认为这样做是“移家为国,庶几以不利为利乎!”[(35)]
“移家为国,报效政府,是为了以不利求利,而倾心交官,趋炎附势,也是为了寻求保护伞。有一件事就很典型,“弘治间,江阴汤沐知石门时,徽人至邑货殖,倍取民息,捕之皆散去……徽人所谓货殖者,典铺也。”[(36)]可见,没有政治势力的庇护,商人连立足都十分困难,更遑论发展了。因此,徽商的“善行媚权势”,实在不是生性如此,而是形势使然。
徽商要同各种各样的人物打交道,买卖交易之际难免被骗、被盗、被敲榨、甚至被诬陷,这类事情,非经衙门不得解决。而一涉官司,那么与官府有没有交往,其结果也就迥然有别了。徽商为了避免败诉,交结官吏,以为奥援,就必不可少了。正如两准盐差李煦在向康熙帝上的条奏中所说:“商家原属懦弱,平居安保无事,设遇家庭交际之间偶有小嫌,一经衙门,必致借端勒诈,不得不预为之计,以勉应其求也。”[(37)]话虽说得比较含蓄,但把商人交结官员的苦衷和盘托出了。事实也是如此。有了官员的帮助,确能免除不少意外的劫难。如歙商鲍绍翔在浙江江山县经营盐业,家渐富裕,“顾人多忌之,辄藉端欺陵,争论不休者凡数家”,官司甚至打到巡抚那儿,但由于鲍绍翔平时与官员过从甚密,故能得到他们的援助,以致官司“先后历十余年而志未尝稍挫焉”。晚年鲍绍翔每每忆及此事,感慨系之,谆谆告诫后人:“余每逢强敌,必有相与成之者,天下事知非可以一手一足自持也,汝曹当深念之。”[(38)]在诉讼中,能够“相与成之”的人当然非官莫属。清康熙间,芜湖“榷关孙主事苛责诸商,多额外征,莫敢谁何”,徽商吴宗圣“毅然入控登闻。得旨:差官按实拿问。”[(39)]记载虽然简略,但我们完全可以想见,一个普通商人,能够“入控登闻”,何其难矣,而且还能“得旨”,这就更难了。如果没有官员为之指引、相助,打通各个关节,那简直是难以想象的。
其二,为了获取垄断经营的特权。
商人一般都是逐“什一之利”,但垄断商业的垄断利润就非“什一之利”可比,而是能获取几倍、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的高额利润,因此攫取垄断商品的经营特权就成了众多商人追逐的最高目标。在封建社会能够称得上垄断商品的,除了一些违禁品以外,就是盐和外贸商品了,而其中盐又是千家万户不可或缺的商品。封建社会中绝大多数时期盐业都是官营,高额垄断利润由官府独占,盐税也成为国家财政的重要收入。明清实行官督商销榷盐制度,商人只要向政府交纳足数银两,就可获得“盐引”,到指定的产盐区向灶户买盐,再运到指定地点去销售。这样,盐商实际上就获得了垄断经营权。在全国各大盐场中,两淮盐场无论是产量之多还是行盐地区之广都居首位,获取了极为丰厚的垄断利润。时人谓:“凡商贾贸易,贱买贵卖,无过盐斤。”[(40)]据记载,清代前期,淮盐在产地的价格是每斤约制钱二三文,运销江西等地,竟高达六七十文,价格抬高了二三十倍,扣除运费和课税,其利润也令人瞠目。淮盐之所以令徽商趋之若鹜,其原因正在这里。徽州盐商资本之所以高达几百万、上千万,其奥妙也在这里。这种垄断经营权当然受惠于政府。饮水思源,盐商特别对政府、对皇帝感恩戴德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政府视盐商为摇钱树,盐商也目政府为保护神。一旦他们的经营特权受到侵犯时,封建政府甚至皇帝就会出面加以维护。例如,清代榷盐制度规定,各盐场所产之盐都有指定的行销地区,不得进入其他地点销售。如淮盐行销区包括今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五省和河南省的一部分,但由于两淮盐场距离江西较远,加上盐商的抬价,故淮盐运到江西后,价格猛涨二三十倍,这自然令广大消费者不堪忍受。而江西与福建毗邻,故闽盐运至江西,售价较低,必然销路大畅。尽管江西不是闽盐行销地,但闽盐常常阑入江西,从而极大地影响了淮盐的销售,使淮商垄断利益受到侵犯。据记载:“乾隆末年,福建盐阑入江西,其势蜂拥不可止。淮商颇困,而事体重大,莫能撄者。”歙商鲍肯园时任两淮总商,“身任其事,支拄两载,其患始平。”[(41)]这里虽没有讲出平患的具体细节,但从“其事件重大,莫能撄者”来看,此事非常棘手。可以想见,如果没有朝廷与地方政府的出面干涉,闽盐“蜂拥不可止”的势头是很难遏止的。在关键时刻,政府维护了盐商的垄断特权。
其三,为了扩大影响,提高声望,有利竞争。
明清时期,商品经济已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全国涌现出十余个大商帮,他们活跃在各地市场上。徽商作为一个大商帮,无论在同行之间或商帮之间,势必产生激烈的竞争。为了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设法扩大影响,提高声望,而要达到这一目的,除了自身的信誉以外,加强与封建政治势力的关系,当然是十分有效的办法。同时,商人对自己的社会地位也有自知之明。“大贾倾十万,一名终不书”。[(42)]熟读唐诗的徽商何尝品味不出诗中所包含的辛酸。当腰缠万贯以后,他们迫切希望提高自己的声望和地位。明陈继儒说:“新安故多大贾,贾啖名,喜从贤豪长者游。”[(43)]徽人汪道昆也说,徽商“游大人而为名高”。[(44)]“游大人”之所以能够“名高”,一来可以因此抬高自己的身份;二来可以通过“大人”为自己广为延誉、褒扬。明休宁商许守一,商游于楚,因思母亲而作《望云思亲卷》,楚王朱慎庵欣然为之作序,可见两人交谊之厚[(45)]。歙商方勉柔服贾大梁,“虽贵倨如周藩及诸戚畹,亦且折节下交,争相引重。”[(46)]很显然,象许商、方商这样的人连皇亲国戚都折节下交,其他人更不必说了。
除皇亲国戚外,更多的是大量的官员为徽商延誉。歙商凌仲礼经商金陵,“公一以结客四方,名大噪江湖间。”[(47)]婺源商李古溪,服贾江湖,也是“晋纳于贤士大夫,每以名显。”[(48)]他们都因倾心交结达官贵人、文人士子而声名远播。我们在明清不少着名文人士子的诗文集中每每看到徽商的传记、寿序和墓志铭,就是明证。“一名终不书”的现象终于改变了。这些都大大增强了徽商在市场上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扩大了徽商的影响,自然也就大大增强了徽商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使其商务不断发展。如徽商方迁曦“商于吴梁间,所至交纳豪杰,为江湖望,家业益以丕振。”[(49)]
徽州盐商对政府、对皇帝的巨额报效,更换来了巨大的荣耀。“盐商时邀眷顾,或召对或赐宴,赏赍渥厚,拟于大僚。”[(50)]如大盐商江春、吴bǐng@⑥屡蒙乾隆赐秩、赐物、赐宴,被视为“异数”。其他一些徽州盐商也获加级晋衔的奖励。有了此等殊荣,自然身价百倍。不用说普通人油然而生敬慕之情,就连官员也要青眼相看了。
其四,少数徽商交结官员是为了借势行私。
他们往往出于卑鄙的目的,趁机非法牟取私利。如明万历年间,徽州木商王天俊一干数十人闻知宫中将大兴土木,乃“极力钻求,内倚东厂,外倚政府”,广挟金钱,依托势要,钻求札付,终于买通官吏,求得代购皇木十六万根的特旨。有这道特旨,不仅可以夹带私木数千上万根,仅此十六万根皇木,就可逃税三万二千余根,亏国课五六万两[(51)]。此事后被工部侍郎贺凤山察觉制止。象这类例子肯定不止一起。
至于商人买通官吏偷税漏税更是在所难免。《金瓶梅词话》中记载了西门庆勾结关税官偷税事:西门庆派韩道国和胡秀在杭州置了一万两银子缎绢货物,抵达临清钞关,即将过关交税,“西门庆教陈经济后面讨五十两银子来,令书童写一封书,使了印色,差一名节级,明日早起身,一同去下与你钞关上钱老爷,教他过税之时青目一二。”待货运回来后,西门庆因问:“钱老爷书下了,也见些分上不曾?”韩道国道:“全是钱老爷这封书,十车货,少使了许多税钱,小人把缎箱两箱并一箱,三停只报了两停,都当茶叶马牙香,柜上税过来了,通共十大车货,只纳了三十五钱钞银子,老爷接了报单,也没差巡拦下来查点,就把车喝过来了。”西门庆听言,满心欢喜,因说道:“明日少不的重重买一份礼谢那钱老爷。”[(52)]说来令人难以置信,一万两银子的货物只交了三十五钱钞银子!徽商是否也象这样偷税,尽管历史上没有留下记载,但谅不可免,只是程度有所不同,因为徽商中确有一些被人斥为“徽狗”的奸商,他们当然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与官员勾结、牟取私利的机会的。即如捐赀纳官,除了想抬高声望、提高地位的目的外,也还有一些人隐藏着卑鄙的动机,认为捐官后能够“视簿领如左券,纳苞苴如子钱”[(53)],可以坐享其成了。

徽商与封建政治势力之间形成的上述关系,对自身、对社会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第一、为了仰攀、逢迎封建政治势力,徽商耗去大量资本,难以向产业发展。在这方面以徽州盐商最为典型。盐商为了保住自己的垄断经营权,不得不经常对政府、对皇帝尽忠报效。就军需报效银而言,仅在乾嘉两朝,淮商七次共捐银2100万两,浙商共捐银540万两。[(54)]这笔庞大的开支自然绝大部分由徽商付出。如果加上其它诸如赈灾、河工、庆典等报效银两及其他各朝所捐的各种银两,其数目之巨是十分惊人的。这势必使徽州盐商耗去大量的资本,从而严重影响徽商的资本积累。
这里要特别提到的是所谓“借帑营运”。据《清史稿》载:盐商“或有缓急,内府亦尝贷出数百万以资周转。”大盐商江春因乾隆南巡迎驾有功,皇帝特准借帑银三十万以资营运,这看起来是一种无上的荣耀,殊不知这对盐商来说,好比雪上加霜,因为“帑本外更取息银,谓之帑利,年或百数十万、数十万、十数万不等。”[(55)]这种帑银实际上是皇室贷给盐商的高利贷,由于帑息很重、条件苛刻,而且不得轻易延缓还期,往往成为盐商的沉重负担。到道光九年时,两淮盐商已欠帑至4000万之多[(56)]。这就是盐商资本所谓“内不足而借赀以济运,所得不偿其所失,则赀竭于外矣。”[(57)]结果,“商力因之疲乏,两淮、河东尤甚。”[(58)]成为徽州盐商衰落的重要原因之一。
至于徽州其他商人交结封建政治势力,也主要凭借银钱作媒介。在两淮盐政巴宁阿与盐商汪肇泰交结联宗一案中,乾隆帝曾说:“试思汪肇泰系微末商人,巴宁阿若非图其馈遗谢仪,何肯与俯就联宗,即使巴宁阿未经明言,该商希图往来交结,岂有不馈送贽见之理!纵使巴宁阿在任未久,不暇向伊需索,但既与该商认作本家,且自称长辈,安知不望报于异日?巴宁阿进京后,该商人逢遇年节,或寄送礼物,俱属事之所有。”[(59)]应该说乾隆把双方的心理分析得十分透彻,而且这种心态很具有普遍性。在官商交往中,双方各有所图,官员是“图其馈遗谢仪”,商人则“希图往来交结”,不惜重金铺路。逢年过节,致送礼物,自然在所不免;投辖馈遗,延纳馆餐,更属司空见惯。官员上任有贽见之礼,官员离任又有程仪致送,如巴宁阿离任,徽州盐商就致送程仪三万两。所有这些,都要耗费徽商可观的资本,从而对徽商资本的积累带来严重的影响。我们常常看到,在与官员的交往中,一些徽商往往表现出少有的慷慨、大方,其实这是以一掷千金的豪举掩盖自己的自卑心理。如明婺源商李贤由于“一日而挥千金无吝容,且乐与贤大夫亲,故随所在吴大夫咸愿与之游。”[(60)]可想而知,这样的商人就难以积聚巨量的资本,更难以向产业发展。
即使是正义之举,在那黑暗的官场中,没有大量金钱开道,也是处处碰壁。歙商江南能因九江关蠹吏李光宇多方勒索,毅然叩阙控告,尽管最终使奸蠹伏诛,但“公缘此案,费用不赀,家业亦渐中落,乃退守田园,琴书自适,优游以终。”[(61)]一个“致赀累万”,很有发展前途的商人就这样退出商场,从此消声匿迹。象这类商人恐怕还不在少数。
第二、徽商与封建政治势力的结合,加强了对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剥削。由于徽商与封建政治势力结成非常密切的关系,成为封建性的商帮,所以一旦徽商的利益与消费者和生产者利益发生冲突时,封建政治势力总是站在徽商一边,维护徽商的利益。如前述闽盐阑入江西,使两淮盐商(主要是徽商)的高额垄断利润受到侵害时,封建统治者宁可让江西的广大消费者忍受昂贵的淮盐价格,也不让他们舍远求近,徙贵就贱,从而加强了对消费者的剥削。又如清代徽商在苏州建立了不少布商字号,他们收购大量棉布经染踹加工后运销各地,在当地雇有很多踹匠,而徽商给予他们的工银是很少的。康熙九年六月,由于年荒米贵,雇工窦桂甫串联踹匠罢工,要求增加工银。徽商于是与地方绅士联合向官府控告,官府为了维护徽商的利益,将窦桂甫从宽决杖,驱逐出境,并为此饬谕徽商布店、踹匠等人知悉:“嗣后一切踹工人等,应听作头稽查,作头应听商家约束,倘有来历不明之徒及恃强生事者,即行摈斥。至于踹布工价,照旧例每匹纹银一分一厘,两不相亏,店家无容短少,工匠不许多勒。”[(62)]看似官府不偏不倚,实际上是维护了徽商的利益,镇压了踹布工匠的反抗斗争。正因为这道饬谕对徽商有利,故徽商程益高等21家棉布字号联合将此饬谕刻石勒碑,以为自己的护身符。
任何一种社会现象总反映一定的本质,徽商依附、逢迎、仰攀封建政治势力的行迹,既不是孤立的,也不是偶然的。它是封建社会晚期钱与势关系的缩影,只不过更典型罢了,它实质上反映了明清时期商人阶层社会地位的低下。
社会地位的低下,往往产生两种不同的结果,或激成反抗的精神,或养成懦弱的品格,体现在商人阶层正是后者,所以李煦说“商家原属懦弱”,这实在是通过长期观察得出的结论。社会地位的低下,也使商人的经济地位极不稳定,恰如“一团茅草乱蓬蓬,蓦地烧天蓦地空。”其兴也速,其败也速。明代官员顾起元说:“每见贸易之家,发迹未几,倾覆随之,指房屋以偿逋,ná@⑦妻孥而远逃者,比比是也。”[(63)]发迹之家,转眼败落,决不是因为折阅亏本,主要恐怕还是由于政治的变故,或遇官司,或遭诬陷使然。
低下的社会地位,动摇的经济地位,懦弱的政治品格,使商人难以形成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更难以把握自己的命运。它只有逢迎、依附、仰攀封建政治势力,才能在忍气吞声中求得发展。徽商之所以成为封建性商帮,这决不是偶然的。作为拥有巨额商业资本,在全国商界首屈一指的徽州商帮,本来最有希望象西欧十六、十七世纪商人那样,在反封建的舞台上演出一场威武雄壮的活剧,但最后却走向反面,成为巩固封建统治的力量,并且随着封建制度的衰落而衰落,从而葬送了自己的远大前程,这是徽商的悲剧。它告诉我们,商人只有彻底摆脱封建势力的控制,改变对封建势力的依附,光明的前途才属于自己。
注释:
①(61) 歙县《济阳江氏族谱》卷九。
②(47) 《沙溪集略》卷四《文行》。
③ 《橙阳散志》卷三。
④ 《休宁西门汪氏宗谱》卷六。
⑤⑧ 歙县《竦塘黄氏宗谱》卷五。
⑥⑦ 民国《歙县志》卷九《人物·义行》。
⑨ 康熙《徽州府志》卷二。
(10)(53) 《太函集》卷十六,十八。
(11)(15) 《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五。
(12) 《坚瓠九集》卷二。
(13) 《大泌山房集》卷六十六。
(14) 《清高宗实录》卷二百七十。
(16) 《休宁西门汪氏大公房挥佥公支谱》卷四。
(17) 《丰南志》第10册。
(18) 光绪《两淮盐法志》卷四。
(19)(50)(55)(58) 《清史稿》卷一百二十三《食货四》。
(20)(54) 左步青《清代盐商的盛衰述略》,《故宫博物院院刊》1986年第1期。
(21)(26) 光绪《婺源县志》卷三十一。
(22) 《新安张氏续修宗谱》卷二十九。
(23)(27) 光绪《婺源县志》卷三十五。
(24) 绩溪《西关章氏族谱》卷四。
(25) 《方氏圣宗统谱》卷十九。
(28)(29) 光绪《婺源县志》卷三十四。
(30) 《明经世文编》卷七十八。
(31) 清官修《续文献通考》卷十八《征榷一》。
(32) 《贪婪汉六院卖风流》卷八。
(33)(34) 《太函集》卷五十五。
(35) 《寄园寄所寄》卷八。
(36) 《此木轩杂着》卷八。
(37) 《李煦奏折》。
(38) 《鲍氏诵先录》。
(39) 道光《徽州府志》卷十二。
(40) 《皇朝经世文编》卷五十。
(41) 歙县《棠樾鲍氏宣忠堂支谱》卷二十一。
(42) 《全唐诗补遗》卷十《寓言》。
(43) 《晚香堂小品》卷十三。
(44) 《太函集》卷四十四。
(45) 《许氏统宗谱》。
(46)(49) 《方氏会宗统谱》卷十九。
(48)(60) 婺源《三田李氏统宗谱》。
(51) 《冬官纪事》。
(52) 《金瓶梅词话》第59回。
(56) 王赠芳奏《为谨陈盐务经久之法以除枭害而使民生仰祈叔鉴事》,道光九年九月八日。
(57) 《淮鹾备要》卷七。
(59)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乾隆五十九年查办巴宁阿与盐商交结联宗案》,《历史档案》1994年第1期。
(62) 见《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第53-54页。
(63) 《客座赘语》卷二《民利》。* 本文在1994年11月安徽黄山“首届国际徽学研讨会”宣读。
作者单位 历史素 责任编辑 肖建新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仁去二加全
@②原字金右加奇
@③原字萍改平为位
@④原字戈下加戈再右加刂
@⑤原字羊右加戎
@⑥原字钅右加丙
@⑦原字奴下加手
(文章来源:《安徽师大学报》(哲社版)199501,中华文史网整理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