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政治与民间信仰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清代政治与民间信仰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清代政治与民间信仰
一、前言
宗教信仰的长期存在是客观的事实,历代以来,不但有一部佛教史、道教史及回教史,同时还有一部源远流长的民间秘密宗教史。构成宗教的基本要素,至少须包括教派名称、寺庙建筑、组织结构、经卷教义、规范化仪式及神职性质的师徒关系等项条件。民间信仰主要是指多元性的原始自然崇拜或万有信仰,是属于多神崇拜,并未具备构成宗教的基本要素。我国古代祠畤,就是一种自然崇拜的中心,秦始皇并吞六国后,各地方的自然崇拜,多成为秦帝国祠祀的一部分。汉代初年,各种祠祀,继续存在,包括梁巫、晋巫、河巫、南山巫等等。汉武帝即位后,由于崇信神仙,阴阳灾异之说更加盛行,而求仙采药的方士,多自托为道家,使道家逐渐走向宗教之路。东汉末年,道家的宗教色彩更加浓厚。汉桓帝曾派中常侍左倌到苦县为老子立祠,宫中也立有黄老祠。由于这类祠祀渐渐被巫师所利用,使道家于求仙炼丹之外,又加添了传统的巫术,诸如祈雨、厌诅、促鬼、以符水治病等法术。道教会就是依附民间信仰而创立的宗教,以东汉顺帝时张陵所创立的五斗米道为滥觞。张陵自称曾在蜀中鹄鸣山学道,造作符书,为人治病降魔,收徒传习,从学弟子各出米五斗,时人称之为米贼。灵帝时,钜鹿郡人张角,据《太平经》等创立太平道,使用符咒治病。五斗米道与太平道都是属于巫觋信仰的范畴。民间秘密宗是起源于民间的原始信仰,并杂揉儒释道的思想而产生的多元化教派,同时依附儒释道而流布于下层社会,各教派多留了传统的巫术及迷信思想。明清时期,由于民间秘密宗教走上叛乱之途,官方取缔各教派不遗余力,民间信仰或巫觋法术,亦遭查禁,直隶及各省办理民间信仰案卷,仍多保存,对研究清代民间信仰问题,提供了相当丰富的直接史料。本文撰写的旨趣,即在就现存官方文书,探讨清代的政治思想,并分析其取缔民间信仰的原因及其经过。通过这种研究有助于了解非宗教的一般民间信仰,对人类思想行为所产生的作用,已经受到官方的重视。明清时期,朝廷制订律例取缔左道异端,反映民间信仰的盛行。
二、崇儒重道国策的制订
满洲入关前,深悉政治、军事、经济等方面是建立政权必须致力的方向,对于怪力乱神并不迷信。天聪五年(1631),皇太极颁谕,凡巫觋及星士妄言吉凶,蛊惑妇女,诱取财物者,必杀无赦。满洲入关后,其中央统治政权,渐趋巩固,开始制订其文化政策。顺治三年(1646),清廷承袭明律,制订禁止师巫邪术条例,添入“凡师巫 假 降邪神,书符咒水,扶鸾 祷圣,自号端公、太保、师婆名色,及妄称弥勒佛、白莲社、明尊教、白云宗等会,一应左道异端之术,或隐藏图像,烧香集众,夜聚晓散,佯修善事,煽惑人民,为首者绞监候,为从者各杖一百,流三千里。”(1)顺治六年(1649),规定僧道巫觋,妄行法术,蛊惑愚众者,治以重罪。朝廷深悉儒家思想有利于巩固政权,于顺治十年(1653)四月谕礼部,将“崇儒重道”定为基本国策(2)。这种国策的制订,一方面反映满族积极汉化后,更能接受汉族传统文化,一方面反映顺治年间的开国气象,已颇具规模。顺治十八年(1661),规定无名巫觋私自跳神,杖一百,因而致人后死者处死。同年经礼部题准,凡妇女不许私入寺庙烧香,违者治以奸罪。跳神治病,往往致人于死,故处以死刑。妇女私入寺庙,辄为僧道所惑,骗财失身,故以奸罪论处。康熙元年(1662),规定人患邪病,请巫觋道士医治者,须禀明都统,用印文报部,违者巫觋道士正法外,请治之人,亦治以罪。
康熙皇帝虽然并未完全否定宗教,但他认为孔孟之道,朱熹之学,远较佛道空寂之说更有利于政治(3)。康熙皇帝深悉儒家的纲常名教,君臣、父子、夫妇、朋友之伦,上下尊卑之序,就是社会赖以存在的生活规范。康熙十年(1671)十月,康熙皇帝谕礼部时,进一步将顺治年间制订的“崇儒重道”国策具体化(4),提出了以“文教是先”为核心的十六条圣训,其内容如下:
朕惟至治之世,不以法令为亟,而以教化为先。其时人心醇良,风俗朴厚,刑措不用,比屋可封,长治久安,茂登上理。盖法令禁于一时,而教化维于可久。若徒恃法令,而教化不先,是舍本而务末也。近见风俗日敞,人心不古,嚣张成习,僭滥多端,狡诈之术日工,狱讼之兴靡已,或豪富凌烁孤寒,或劣绅武断乡曲,或恶矜出入衙署,或蠹棍诈害善良,萑苻之劫掠时闻,仇忿之杀伤叠见,陷罹法网,刑所必加,诛之则无知可悯,宥之则宪典难宽。念兹刑辟之日繁,良由化导之未善。朕今欲法古帝王,尚德缓刑,化民成俗。举凡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儆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诫窝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贼;解仇忿以重身命,以上诸条,作何训迪劝导,及作何责成内外文武该管各官,督率举行,尔部详察典制,定议以闻⑤。
顺治皇帝、康熙皇帝的尊崇孔子,其根本目的是在于运用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去统一知识界的认识,确立其统治政权的基本道德规范,儒家思想遂成为正统思想,同时也是主流思想。引文中的十六条圣训,可以说是清廷的治国纲领,也是清廷的基本文化政策,所谓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儆愚顽等等,都是清廷化民成俗的具体措施,其目的在求巩固满洲政权。
大学士熊赐履是日讲官,他潜心于孔孟之道和程朱理学,康熙皇帝崇儒重道的思想,颇受熊赐履的影响。康熙十二年(1673)十月初二日辰刻,康熙皇帝御弘德殿,讲官熊赐履进讲“子日以不教民战”等章毕,召熊赐履至御前,谕日:“朕生来不好仙佛,所以向来尔讲辟异端,崇正学,朕一闻便信,更无摇惑。”熊赐履对日:“帝王之道以尧舜为极。孔孟之学,即尧舜之道也。外此不特仙佛邪说在所必黜,即一切百家众技,支曲偏杂之论,皆摈斥勿录,庶几大中至正,万世无弊。”⑤尧舜之道,孔孟之学,辟异端,黜邪说,就是崇儒重道的具体内容。同年十月初九日,熊赐履讲毕“子曰其言之不怍”等章,谕日:“朕十岁时,一喇嘛来朝,提起西方佛法,朕即面辟其谬,彼竟语塞。盖朕生来便厌闻此种也。”熊赐履对日:“二氏之书,臣虽未尽读,亦曾穷究,其指大都荒唐幻妄,不可容于尧舜之世。愚氓惑于福果,固无足怪,可笑从来英君达士,亦多崇信其说,毕竟是道理不明,聪明误用,直于愚民无知等耳。皇上亶聪作哲,允接二帝三王之正统,诚万世斯文之幸也。”康熙皇帝谕日:“朕观朱文公家礼,丧礼不作佛事。今民间一有丧事,便延集僧道,超度炼化,岂是正理?”熊赐履对日:“总因习俗相沿,莫知其非。近见民间丧家,一面修斋诵经,一面演剧歌舞,甚至孝子痛饮,举家若狂,令人不忍见闻。诸如火葬焚化、跳神禳灾之类,伤财败俗,不可殚述。皇上既以尧舜为法,一切陋习,力行禁革,转移风教,嘉与维新,化民成俗,未必不由此也。”(17)康熙皇帝以上接二帝三王的正统自居,既不惑于福果之说,一切俱以尧舜之道为法,禁革跳神怀赛等方术,藉以转移风教,化民成俗。
雍正皇帝即位后,积极革新政治,循名责实,整顿财政,移风易俗,崇儒重道,罢黜异端,不遗余力。雍正二年(1724)八月初十日,因江西等省医卜星相各种术士及民间秘密宗教极为盛行,雍正皇帝颁降朱笔特谕,命江西巡抚裴?度查禁各教派,其朱笔特谕云:
谕江西巡抚,朕惟除莠所以安良,黜邪乃以崇正,自古为
国家者,绥戢人心,整齐风俗,未有不以诘奸为首务者也。
闻江西地方颇有邪教,大抵妄立名号,诳诱愚民,或巧作
幻端,或不事耕织,夜聚晓散,党类繁多,此等之人,踪
迹多属诡秘,而奸回则更不可测,苟不绝根株,必致蔓延
日甚,地方诸大僚倘务姑息,不为访拿,是养奸也,澄清
风俗之谓何?尔督抚当严饬所属司道府州县等官密访为首
之人,严拿治罪。愚民能去邪归正者,概与从宽,有能出
首为首之人者,即量加奖赏,务令奸萌尽去,阴翳全消,
风俗人心成归醇正,其或因循苟容,不行查禁,事发之后,
该管各官一并从重议处,特谕①。
取缔邪教,查禁左道异端,就是黜邪崇正,整齐风俗的当务之急。雍正七年(1729),修订律例时,规定熟习符咒,不畏刑罚,不敬官长,作奸犯科惑世诬民者,照光棍例,为首者立斩,为从者拟绞监候,秋后处决。雍正十一年(1733),对于传习各种避刑邪术者,规定治罪条例,其为首传授者,拟绞监候,为从学习之人,杖一百,流三千里。
乾隆皇帝在位期间,对民间秘密宗教及巫觋信仰的取缔,固然雷厉风行,同时对沙汰僧道,整顿黄教,更是不遗余力。正统宗教的法术信仰,或迷信思想,也受到排斥。乾隆末年,廓尔喀两次入侵后藏,第一次在乾隆五十三年(1788),第二次在乾隆五十六年(1791)。乾隆五十六年八月二十日,札什伦布庙内济仲喇嘛罗卜藏丹巴等起意在吉祥天母前占卜,写作打仗好,不打仗好两条,以糌粑和为丸,放入磁碗求卜,结果占得不打仗好龙丹一丸,唐古戒僧俗众人得知毋庸打仗,众心惑乱,纷纷逃散。次日,廓尔喀兵轻易攻占札什伦布,将庙内金银供器及塔上镶嵌松石、珊瑚等物抢掠一空。乾隆皇帝降旨将罗卜藏丹巴剥黄正法,以示占卜一道,适足惑乱众心。翌年,乾隆皇帝特撰(卜筮说),文中有一段话说:“国家大事,动资卜筮,以定吉凶,则言吉凶者纷至,将何适从,岂不同待议论定而敌兵早过河乎?兹故明言卜筮不能行于今,而以大舜不习吉之言为准,然舜岂无所本哉!睿哲文明温恭允塞,具此德则通天地惬神明,动罔不吉,又何卜筮之足藉乎?”(9)由此可知乾隆皇帝对巫觋信仰是持否定的态度,卜筮并不足恃。乾隆皇帝虽然保护黄教,但对教中占卜一道,却极端排斥,他自称对黄教的信仰,不似元季的过于崇奉,而转成虐政。
嘉庆年间,川陕楚等省教乱,蔓延极广,化民成俗,取缔邪教,遂成为当务之急。嘉庆皇帝在《御制文集》中撰写(邪教说)、(原教)、(弭邪教说)、(化民成俗论)、(善教得民心)、(我亦欲正人心)等文,指出邪教妄立怪论,盗窃儒书,妄谈性命释典道箓,惑世诬民,接踵而起,主要原因就是由于正教不明,无怪乎邪教日炽。因此,黜邪崇正,就是嘉庆朝的施政方针,嘉庆皇帝屡饬内外臣工正己率属,使民众深知正教之益,邪教之害,而渐归于伦常礼义。(我亦欲正人心)一文说:
古先圣王以道德仁义维持世道,惟恐人心失于正教,流于邪僻而不自觉其害非浅鲜也。孟子当周之末世,诸侯争衡,大夫放侈,加之以杨墨之道不息,孔子之道不着,邪说诬民,充塞仁义,故欲正人心,以承三圣。孟子圣人之徒,尚如此亟欲挽回正教,况君临天下,养育苍生,何忍坐视愚民从流下而忘返,不思拯救乎?夫人之一身,以心为主天君泰然百体从今心正于内,行正于外,内外交养,本末相资,正己正人,皆归正道,世治民安,庶几可望矣!若不正本清源,徒以严刑峻法绳治,加以贪官污吏从而剥削,颠倒是非,妄缉株连,是驱之日就耶路,陷溺沈迷,终不能归于正道,甚至以邪为正,为害益钜矣!三代去古不远,尚有杨墨之徒,后世人心持正者鲜,可不勉强养正之圣功,以希成已成物之善政哉!孟子法言,宜自励也(10)。
邪说诬民,正本清源之道,必须提倡正教,使归于正道。在《御制文集》中,论述黜邪崇正的文字,占了极大的篇幅。嘉庆皇帝认为三钢五常之外,别无所谓教,天理王法之外,他无可求之福。君臣父子之经,仁义礼智之性,为万世不易之道,朝廷所修明,师儒所讲习,都必须以此为正轨(11)。
清廷将巫觋信仰,或法术迷信,视为异端邪术,反映崇儒重道的正统主义已成为清代的主流思想,对违悖五伦生活规范的民间信仰,严加查禁,其目的在整齐风俗。但由于清朝律例中明白规定取缔巫觋信仰,又反映清廷对我国地方文化多元化的缺乏认识,过分强调正统文化的权威,而对民间原始信仰产生排斥或否定态度。有清一代,地方大吏奉旨查禁民间秘密教派,取缔师巫邪术,其案卷仍多保存,根据现存案卷,可以发现许多案件涉及民间信仰,对探讨民间信仰提供了很丰富的资料。
三、巫术信仰的查禁
明清律例明白规定僧道巫觋,妄行法术,蛊惑愚众者,治以重罪,民间信仰中的巫觋活动,遂遭到严格的取缔。巫术的因素,在我国各种民族的原始宗教信仰中,都有显着的呈现,尤其在边疆少数民族的社会中,巫觋普遍地运用法术,从事占卜吉凶,为本民族消灾除病,送魂除殃,祈求生产丰收。北亚草原族群常见的萨满(saman),就是从原始的巫觋脱胎而来的一种跳神治病的巫人。在通古斯族的语言中,萨满一词就是指能够通灵的男女。萨满信仰有一个共同的思想基础,相信万物有灵,从自然崇拜开始,而发展到图腾崇拜、祖先崇拜。萨满对于某种动植物或其他神灵所以具有特别的力量,是因为他们和这些事物具有图腾或同宗的关系,萨满念诵咒语或吟唱神歌,最重要的作用,是用神秘言语来命令或支配某种力量,使平常的事物产生巫术能力。
萨满降神作法,是属于一种原始的跳神仪式,他们口诵祝词,手击神鼓,身穿怪异服装,腰系神铃,由助唱人和声,音调配合,手舞足蹈,萨满受到自我暗示或刺激后,即产生一种人格解离,或精神意识的变化,身体开始颤抖,神灵附体,鼓声和舞步越来越快,萨满达到忘我境界,进入一种昏迷或催眠状态后,便开始代神说话,或传达神谕,也可以使自己的魂灵出窍,过阴追魂,产生一种超自然的能力,而达成医治疾病,起死回生的使命。萨满信仰就是一种十分复杂的文化现象,它既含有原始宗教的成分,又包含大量非宗教成分。大自然是人类生存的环境,从人类存在伊始,便将环境分为两类:一类是吉、善、福。一类是凶、恶、祸。由这两类相互对立的抽象概念又产生了对待人类环境的两种不同态度:一种态度是消极安慰自己以求得心理的平衡;一种态度是力图积极控制它们。这两种概念和态度形成了彼此交叉重叠的原始宗教意识和巫术意识的两种不同意识场。原始宗教是由吉、善、福的概念和消极安慰自己的态度所构成的意识场为核心而发展起来的观念;巫术是以凶、恶、祸等观念为基础及人类企图以自己的力量直接控制它们的态度所构成的意识场为核心而衍化除被拔灾祸、驱邪衽病、预言占卜等一系列社会功能的文化现象(12)。萨满既以巫术医治疾病,念咒驱崇,消灾除祸,占卜吉凶,因此,萨满信仰的观念及其活动,就是以巫术为主体和主流发展起来的文化现象。
我国北方少数民族多崇奉萨满,到本世纪,锡伯、满洲等族仍保存萨满信仰及其活动。达呼尔族的氏族萨满,被认为是熟悉本氏族社会的智者,而受到族人的崇敬(13)。索伦族的多神崇拜,最集中的表现,就是在萨满身上,额尔古纳旗索伦族的萨满,不仅是氏族的巫师,而且在社会上也有很高的威望,族长或头人,一般都由萨满来充任,一切鬼神、吉凶和疾病的产生,都由萨满来解释(14)。祖先崇拜兴起以后,人们都把人畜的平安和渔猎的丰收,寄托在祖先的神灵上,他们相信萨满就是祖先神灵的代表,因此,萨满信仰可以说是北方草原族群传统文化的一个侧面,萨满信仰的流行,就是我国北方少数民族社会的一种文化特质。
《尼山萨满传》是在萨满信仰仪式体系化、规范化很高的条件下,在满文通行后,广泛利用并汲取萨满信仰本身和佛教、道教等其他宗教因素中有利于统治阶层利益的观念意识,在民间文学基础上所完成的满文文学作品,时间大约在十七世纪初至十九世纪(15)。尼山萨满过阴追魂救治病人的故事,长久以来,广泛地流传于我国东北各少数民族的社会中。原书末尾叙述尼山萨满的丈夫,因为筋骨已断,皮肉已烂,未能救活。她的婆婆就到京城去向御史告状,御史进呈供词后,清太宗十分生气,降旨照例治罪,将萨满的神帽、腰铃、手鼓等法器,一并装在一个皮箱里,用铁索拴牢后抛到井里,若无谕旨,不许取出。因为这是一本善书,所以让它流传,然而毕竟是不入大道的异端,后人不可效法,务宜戒之等语(16)。由此段叙述,可以说明清廷取缔萨满信仰的开始时间,当不至太晚。据《清史稿》记载,谭泰是舒穆禄氏,满洲正黄旗人扬古利的徒弟,以军功授一等公。顺治三年(1646),因罪又“坐与妇翁固山额真阿山遣巫者治病,下廷臣议罪,论死下狱。”(17)顺治十八年(1661),律例中规定凡无名巫觋私自跳神,杖一百,因而致人于死者处死。康熙元年(1662),题准人有邪病,请巫觋道士医治者,须禀明都统,用印文报部,准其医治,违者巫觋道士正法外,请治之人亦治以罪。萨满信仰虽然是我国北方草原族群的共同信仰,但萨满以巫术医治邪病,与朝廷律例相抵触,而遭到官方的取缔。
藏传佛教素为唐古忒及众蒙古所崇奉,虽绑宗喀巴发愿改革,严立规条,但西藏地区的巫术性质仍然占着很大的成分,其中吹忠降神作法,就是一种法术宗教的活动。乾隆末年,兵部侍郎正蓝旗汉军副都统和琳奉命督办西藏台站乌拉。和琳等抵藏后遵奉谕旨,在大昭公所会同达赖喇嘛济咙呼图克图及喇嘛僧俗等,传齐吹忠四人,再令其各将法术演试,并告以“内地亦有如尔等托言降神,预言人家休咎者,其人皆能吞刀割肉,以示神奇,然俱系障眼小术,不足为异,当官尚且严禁,若并此不能,其为藉词惑众无疑,尤当重治其罪。”(18)由此可知官方是严禁各种邪术的,和琳等认为障眼法术,藉词惑众,必须治罪。和琳向众人宣示后,即授以刀剑,令吹忠等试演吞刀割肉的法术。吹忠等俱各恐惧,不敢以性命为戏。和琳诘以吹忠等托言神降,将刀向人乱扎,既能扎人,何以不能自扎?据吹忠称:“闻得前数辈吹忠,有将刀自扎之事,或者实系神降,故能如此,我等实在不能。”和琳又诘以吹忠等既无法术,即不能降神,何得妄言休咎。据吹忠等覆称:“凡番民向问年岁丰歉,及本年有无痘症,不过依着经典,照例答之,或有时凑巧偶中,番民等即传以为奇。”达赖喇嘛亦称,吹忠托言降神,从前信以为真,惟唐古忒习俗相沿,不能家喻户晓。和琳具奏指出前后藏地方辽阔,虽用唐古忒字出示,偏加晓谕,恐僻远藏人一时不能尽知,除呼毕勒罕一事,永远不准吹忠指认外,其余藏民患病,向吹忠推问吉凶等事,只可暂听土俗,以仍其旧。大学士阿桂、福康安等筹议西藏善后事宜章程时亦指出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是宗喀巴大弟子,世代为黄教宗主,众蒙古、唐古成人素相崇奉,惟因吹忠降神作法,徇情妄指,或出自蒙古汗王公,已与八旗世职承袭相似,甚至噶布伦丹津班珠尔之子亦出有呼毕勒罕,以致众心不服。乾隆皇帝为整饬流弊,特制金奔巴即金瓶,派御前侍卫齐往,设于前藏大昭寺,嗣后藏内出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及大呼图克图等呼毕勒罕时,即将报出幼孩内择选数名,将其生年月日姓名各写一签,放入瓶内,交达赖喇嘛,会同驻藏办事大臣在众僧前掣签决定。乾隆五十八年(1793)四月十九日,由内阁名义颁发谕旨云:
前因廓尔喀三音诺彦部落额尔德尼班第达呼图克日圆寂后,其商阜成巴那旺达什,有意营谋汗王子弟为呼毕勒罕,代求达赖喇嘛拉穆吹忠,附会妄指,已分别治罪,并明降谕旨,通饬各蒙古番众等矣。朕自乾隆八年以后,即诵习蒙古及西番字经典,于今五十余年,几余究心讨论,深识真诠,况本朝之维持黄教,原因众蒙古素所皈依,用示尊崇,为从宜从俗之计,初非如元人佞佛,优礼喇嘛,致有詈骂者割舌,殴打者断手之事。近因黄教之习,愈趋愈下,蒙古番民等,失其旧时淳朴之风,惟知牟利,罔识佛教正宗,不得不亟加整顿,是以制一金本巴瓶,派员齐往,设于前藏大昭,俟将来藏内,或出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及大呼图克图呼毕勒罕时,将报出幼孩内,择选数名,将其生年月日名姓,各写一签,入于瓶内,交达赖喇嘛念经,会同驻藏大臣公同签掣,并于京城雍和宫内,亦设一金本巴瓶,如蒙古地方出呼毕勒罕,即报明理藩院,一体掣签,其从前王公子弟内,私自作为呼毕勒罕之陋习,永行停止。朕之此旨,原因各蒙古汗王贝勒等,既有世爵承袭罔替,已极尊荣,何必复占一呼毕勒罕,又谋喇嘛之利,似此见小罔知大义,将来必致谋夺财产,启争肇衅,滋生事端,方今国家威棱远播,各蒙古札萨克成隶理藩院管理,遇有田产细故,俱为之秉公剖断,若任伊等牟利不已,久而或致争夺相寻,成何事体,是朕之整饬流弊,正所以护卫黄教,厚爱蒙古人等,使其各开愚蒙,永除争竞。至从前五辈达赖喇嘛,及来京之前辈班禅额尔德尼,请习经典,或尚能具有真慧,现在达赖喇嘛年纪尚轻,资质诚朴,甫学经卷,岂能直参上乘,先知一切,凡有求其指示呼毕勒罕者,惟凭拉穆吹忠之降神定夺,而吹忠不过如内地师巫之类,且内地师巫尚有用刀自扎,及舔刀吞创,掩人耳目法术。今吹忠经和琳等面加演试,授以刀剑,俱各恐惧战栗,并师巫之不如,是其所指呼毕勒罕,荒唐更属显然,乃番众人等崇信已久,以其妄言休咎,小有效验,遂传为神奇,一时竟有牢不可破之势,此亦习俗使然,自不必急于禁止,前已颁发金本巴瓶,于大昭供奉之宗喀巴前掣签,所有找寻呼毕勒罕一事,永远不准吹忠指认,其番民推问吉凶等事,暂听仍旧,日久吹忠法术不行,亦将自败。总之大端既得,默化潜移,一切积弊,亦无难逐渐革除(19)。由引文内容可知乾隆皇市虽然尊崇藏传佛教,但是并非佞佛,蒙古、唐古忒虽然崇信黄教,但是已丧失旧时淳朴之风,罔识佛教正宗,必须亟加整顿,吹忠藉降神作法,妄言休咎,虽然小有效验,不必急于禁止,但其找寻乎毕勒罕,荒唐不足信,附会妄指,必须永远禁止,分别治罪。
管理后藏商上事务的仲巴呼图克图与班禅额尔德尼、沙玛尔巴是同母异父所生的兄弟,按照西藏的规矩,同母生的就是亲兄弟,仲巴呼图克图和班禅额尔德尼是黄帽喇嘛,沙玛尔巴生来就是红帽呼图克图呼毕勒罕,所以就成为红帽喇嘛(20)。乾隆四十九年(1784),沙玛尔巴藉朝塔为名,前往廓尔喀加德满都。乾隆五十三年(1787)、乾隆五十六年(1791),廓尔喀两次入侵后藏,清廷归咎于沙玛尔巴的唆使。和琳等奉命入藏后,查明沙玛尔巴在阳八井有庙宇,即差人将沙玛尔巴庙宇文物珍宝物件查抄解京。和琳具摺时指出:
查红帽一教,本属喇嘛异端,自元季八思巴流传至今,而沙玛尔巴又为佛教罪魁,本应拿解进京,尽法惩治,以快人心,今虽伏冥诛,幸逃显戮,自无仍准其转世嗣继衣钵之理。但查阳八井庙内所供佛像,皆与黄教无异,惟有镀金大铜像一躯,询系前辈红帽喇嘛江阿哇之像。又镀金沙玛尔巴大小铜像数躯,约共重二百余斤,均应销毁变价,
其徒众一百零三名,臣前已委员分起解赴前藏。查此项喇
嘛,若勒令还俗,反恐妖言惑众,别滋事端。询其所习经
典,亦与黄教大同小异,拟将此一百零三名,改为黄教,
分与前藏各大寺堪布等,严加管束,如有脱逃生事等情,
惟该管之堪布是问,庶可以资安集而便弹压。又山下小庙
一座,计十三间,其中大小佛像甚多,必须有人经管。查
济咙呼图克图,系奉旨街派,帮同达赖喇嘛办事之人,颇
为出力,藏地现无一定庙宇,诸凡仰给于达赖喇嘛,阳八
井去前藏三百余里,相距不远,合无仲恳皇上天恩,即将
此庙赏与济咙呼图克图,派委喇嘛焚修,司其香火,不致损坏①。
沙玛尔巴所属阳八井庙内所供佛像,虽然皆与黄教无异,但沙玛尔巴是红帽喇嘛,唆使廓尔喀滋扰后藏,枪掠札什伦布,是佛教罪魁,所以不准其转世嗣继衣钵。沙玛尔巴的徒众一百零三名,都是红帽喇嘛,其所习经典,虽与黄教大同小异,但是必须改为黄教,分给前藏各大寺堪布管束。乾隆皇帝护持的藏传佛教,是指黄教,黄教是正宗,红教是异端。
古代川康藏等地,在佛教传入以前,当地盛行的原始信仰,称为本教。“本”这一名称,似乎来源于“本巴”(Bon Pa)一词,表示“反覆念诵,喃喃而语”,意即使用拼作圣歌的咒语去交通神灵“本教”一词,诸书所载,并不一致,或作“笨教”,或作“钵教”,或作“钵教”,或作“崩薄”,或作“本钵教”,都是同音异译。因原始本教中有所谓黑本,后世遂称本教为黑教。原始本教的主要特点是属于泛神论,古代川康藏边地人民,终日与困苦饥寒的自然环境奋斗,人力难施,他们相信自然界必有鬼神为主宰,本教就是一种多神信仰,西藏等地早期的本教即以祷神伏魔为人禳病为业,佛教盛行以后,本教吸收了佛教的一些内容,逐渐发展成为藏传佛教的一个教派。
谢继胜撰《藏族萨满教的三界宇宙结构与灵魂观念的发展》一文,认为藏族的本教,分为两个发展阶段,即原始本教与本教。原始本教称为萨满教,本教则是吸收了伊朗火祆教和佛教的某些教理,即以原始本教为基础发展而来的系统化宗教③。但是本教信仰与北亚草原族群的萨满信仰,有许多方面不尽相同,佛教、道教传入北方草原社会后,萨满信仰也杂揉了轮回、酆都城、十殿阎罗等观念,那种认为下界为恶魔所居,亡魂在地狱忍受煎熬,历经苦难的观念,显然是受佛教、道教等宗教文化的影响。佛教传入西藏后,佛教的地狱观念并未彻底改变原始本教的信仰,他们并没有以地下为恶的观念,凶魂并未下地狱,阎王殿也设在地上,更没有一个地下的幽冥世界。
蜀西地方,边境辽阔,历代以来,先后分设土司,令其各守疆界,互相牵制,以为羁糜,并藉以捍卫边国。但因土司林立,彼此之间,每因承袭土职,或疆界纠纷,日寻干戈,仇杀不已。明代册封儹拉土司为金川寺演化禅师,清初,沿明制度,照例颁授印信。雍正初年,为削弱儹拉势力,另授促浸土司为大金川安抚司,嗣后习称儹拉为小金川。大小金川、绰斯甲布等土司都崇奉本教,现藏《金川档》、《军机处档·月摺包》等档案中的“奔波教”、“奔布尔教”等,就是本教的同音异译。大金川土司莎罗奔曾致书绰斯甲布,信中有一段话说:“传这雍中奔布尔的教就只是我促浸与你绰斯布两家,我们两家要是灭了的时候,这雍中奔布尔教就完了。”③奔布尔教的经卷,就叫做奔布尔经。据《金川档》记载,“卜朴尔是奔布尔的总名,内中有禳解的,也有坐功的。”(25)都甲喇嘛随身携带的物件中,包括:奔波经一卷,是早晨烧松柏枝念了敬佛用的;银铃一个;铁杵一个;鼓一面;画小佛像三张。奔波经即奔布尔经,其法器是念经作法时用来替人禳解祈福。各土司都相信大喇嘛会念经做札达,以及咒人的法术。杂谷脑士兵萨克甲穆被大金川拿送噶喇依,分在喇嘛寺里给铸造铜佛的铜匠使唤,替喇嘛揭风箱,背柴炭。寺里大喇嘛额哩格害病,看索卦后,说要放生禳解,方得病好。据称要找寻一个属龙的放生。乾隆三十八年(1773),萨克甲穆三十八岁,正是属龙。当萨克甲穆被带去见了害病的喇嘛,就给了一件麻布衣服,众喇嘛一齐念经(26)。各土司百姓相信大喇嘛多善于念咒,可以致人于死命,各土司每因此仇杀不已。小金川西南接大金川,南接明正、章谷,北连鄂克什、木坪等土司地方。乾隆三十五年(1770)三月间,鄂克什土司色达克拉因信用喇嘛,将小金川土司泽旺、僧格桑父子年庚姓名写在咒经上,埋藏在别克什官塞内外,咒说僧格桑父子,遂致生病。僧格桑年轻好斗,藉口搜取咒经,发兵攻掠邓克什寨落人户及牲畜。据小金川土司泽旺供述鄂克什咒诅结怨的经过云:
我小金川自古以来在万岁爷底下是很忠心本分的人,如今沃日与我两家闹出事来,并不是我大土司要遭踏小土司,皆因沃日土司起不好的心,咒我父子两个,我儿子生的一个儿子被他咒死,把我们后代的根子都断了。我想只要我在万岁爷跟前忠心,这一件事没有我的罪。我又慢慢的想,不好的土司在暗地里咒我,难道我在明地里打不得他吗?万岁爷是不怪我的,死到阴间里去也没有我的罪,我才还仇打了他(27)。
沃日即鄂克什,僧格桑后来将鄂克什“咒我的转经,画我的影人,连把柄。”皆进呈督提剖断。大金川应袭土司索诺奔具禀时,亦指摘邓克什的不是,原禀中有一段话说:“我本家小金川的土司,自古以来是万岁爷底下的旧大土司,他邻封鄂克什土司心地不好,暗地里咒僧格桑。我本家僧格桑他心里想来我又没得生长,若被他咒死,就同拿刀来杀我是一样,因为这么着,所以不得不报仇。”(28)各土司相信奔布尔教的喇嘛,具有通神的法术,可以请神加殃于人,能发神验,去除自己的灾患,而加祸害于他人,致人于死。小金川由于强烈报仇心理的驱使,即发兵围攻鄂克什官寨。大金川土司郎卡身故后,各头人也相信是被咒死的。据大金川头人庸仲供称:“郎卡被革布什咱土司咒死,现有咒经可证。”念诵经咒,可以诅咒仇人,是各土司地区十分普遍的信仰。郎卡身放后,其子索诺木等兄弟恃强劫掠,扰及内地,乾隆皇帝为求永靖边圉,即命将统师进剿大小金川。
清军进剿大小金川时,曾调用士兵,但土兵多畏惧神谴,他们相信大小金川喇嘛善用“札达”,都有呼风唤雨、下雪降雹的邪术,每当扑碉吃紧之际,疾风暴雨,雷电交作,倏来倏止,土兵俱怯而不进,必俟晴霁始肯进兵。四川总督桂林等皆称其邪术在“番地”山中用之颇效,必以札达回阻。乾隆皇帝鉴于大小金川诡施札达,为破其邪术,即降谕旨令领兵大员阿桂等在各土司访求能回风止雪的大喇嘛,随营听用,并祭山祈神,以求助顺。大小金川喇嘛,不仅善用札达,尤善于念咒害人。堪布喇嘛色纳木甲木灿供出大金川堪布喇嘛、都甲喇嘛都会咒语,官兵被掳去后,就交与都甲喇嘛问明领兵的大人名字,记下念咒,“所咒教人心里迷惑,打仗不得胜。”又说“这念咒总要是仇人,有了他的头发、指甲,念了还能准些,空念是没有的。”(29)据都甲喇嘛供称:
我叫雍中泽旺,今年四十七岁了,原是金川人,从十岁上在舍齐寺内出家,在藏里去过,十三、四年回来,在思都甲沟庙里当喇嘛,有十三、四个徒弟。我学奔波的教,会用药材,并长流净水,念着经求雨,有时灵也有时不灵,不曾学过札达,求雪打雷我也不会,思都甲寺离着噶喇依不远。索诺木待我好,因我会念保护身子的经,常叫我跟随。就是温将军在木果木的时候,索诺木的兄弟同着僧格桑都出来劫营,我也同在那里,后来害了将军回去。索诺木给了我四十五两银子。到了阿将军攻克小金川之后,索诺木叫我在噶尔丹喇嘛寺念经,诅咒大兵。我原领着众徒弟在寺里念的绰沃经,保佑他的兵得胜,要咒大兵不利,还将五个牛角埋在地里。彼时莎罗奔等打发来一个画匠,画了一条蛇,一只鹏,一匹马,一个狐狸,一个猪。又打发来一个写字的人,写了咒人的咒语,卷好一卷一起埋的(30)。各土司相信用五个牛角,每一个牛角配成五样东西装进去,埋在噶尔丹等寺大门外四、五尺远,二、三尺深的地里,就可以做镇压。大小金川荡平后,乾隆皇帝降旨将所埋物件刨挖焚毁。
崇尚藏传佛教,礼拜喇嘛,原属川康等地旧俗,但因所奉是奔布尔教,是一种法术宗教,并非正统佛宗。与清代律例取缔师巫降神书符咒水的规定相抵触,各土司因咒诅殃人,彼此互相仇杀,致劳兴师进勒,公然咒诅领兵将领,使人打仗不胜,迷惑兵心,影响士气。因此,乾隆皇帝谕令各土司秉承黄教,诵习经典,皈依西藏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修持行善,为众生祈福。并令章嘉呼图克图将谕旨译成藏文,寄往各土司,放弃奔布尔教,以统一宗教信仰。在大小金川境内以雍中喇嘛寺的规模最为可观,是边外土司地区最大庙宇,极为华丽,如概行毁弃,又觉可惜,所以乾隆皇帝谕令将军阿桂将雍中喇嘛寺铜瓦及装饰华美什物拆运京师,择地照式建盖,以纪武功盛绩。乾隆皇帝又谕令四川总督文绶等在金川建造广法寺,装塑佛像,并派班第达堪布喇嘛桑载鄂特咱尔前往住持,以振兴黄教。堪布喇嘛抵达广法寺后,见寺内旧供塑像及画像形状诡异,即令撤毁,改奉黄教,当地盛行的奔布尔教,既被斥为异端,嗣后信奉奔布尔教的人数越来越少,以致渐趋式微。
四、左道邪术的取缔
民间秘密宗教在历史上走上宗教叛乱的事实,是明清朝廷取缔各民间教派的政治因素:民间教派夜聚晓散,男女不分,是官方指摘民间秘密宗教为邪教的主要原因。佛道思想普及化以后,我国北方草原族群的萨满信仰,亦深受其影响。尼山萨满故事中的地狱刑罚条款内详列道土奸淫妇女者,即以三股叉扎刺处刑,妇女身体不洁在江河里沐浴及初一、十五日洗濯污秽者,令其饮食浊水(31)。顺治十八年(1661),清朝律例中明白规定,“凡妇女不许私入寺庙烧香,违者治以奸罪。”清朝君臣认为邪教蛊惑愚民,由来已久,善男信女受骗者,妇女居多,大抵入教者,男女不分,衹图“便其奸淫”。因此,清朝律例中规定巫觋星士妄言吉凶蛊惑妇女,诱取财物者,必杀无赦。奎林在伊犁将军任内,曾见伊犁外城商民添建娘娘庙三处,满营兵丁及妇女往往入庙烧香作会,竟至夜间聚集念经,男女混杂,甚属不成事体,因此将念经的人,令该管官鞭责,会中锣鼓等项,全行毁碎,其经语亦令烧毁,佛像抬出,撩入河内,所有庙宇入官作为公所(32)。奎林将佛像撩入河中,确实办理过当,但妇女入庙烧香已经触犯了清朝律例的规定,夜间聚会念经,确属不合当时的生活规范。
城隍之祀,由来很早,唐代以来,更加普遍,韩愈、杜牧、李商隐、张九龄等人都有祭城隍文,大率为祈雨、求晴、禳灾诸事而作。宋代以来,其祀几遍全国,明清时期,城隍之祀,香火不替,但严禁妇女入庙烧香。现存档案记载北京北城地方横街城隍庙向有妇女入庙烧香还愿之事,乾隆五十五年(1790)七月间,巡城给事中诺穆福到任之初,因城隍庙有妇女入庙烧香之事,即亲赴城隍庙查看,出示禁止。翌年二月十八日,城隍庙道土袁洪亮、张喜贵具禀称每年十月初一日及清明节日向例城隍出巡,请照旧准行,诺穆福虽准其出会,但仍不准妇女进庙烧香。二月二十九日,又与汉御史阎泰和联衔出示,禁止妇女入庙烧香,在城隍庙门口张贴告示一张,又令坊官依样写出十数张,送汉御史阎泰和标发贴在各处。城隍庙住持道士袁洪亮因奉文禁止妇女烧香,以致庙内香火缺少,所以与帮办庙事的道士张喜贵一同商酌打点门路,向诺穆福之子笃隆阿行贿,恳其转求诺穆福准许妇女烧香。诺穆福虽然不知情,但糊涂昏聩,不能约束子弟,奉旨革职,笃隆阿革去誊录,从重发伊犁充当苦差,道士袁洪亮等从重发极边烟瘴充军(33)。由此可知清代禁止妇女私自入庙烧香,早有明文规定。
清朝律例严禁各教派聚众烧香,左道惑众,因各教派,常以邪术迷人,最为民害,因此,功令森严。乾隆三十九年(1774),山东白莲教的教首王伦,传授咒语邪术及坐功运气,聚众起事。据领兵将弁称,民间相传白莲教徒众往来行走,有忽见忽不见的隐身术。但乾隆皇帝认为障眼隐身之法,本不足信,即或有之,亦不过一两人邪术暂时迷惑众人,断不能使成群逐队的“贼党”,尽皆隐迹不见。他指出隐身邪术妖言,“信之即有,不信即无”,即所谓“见怪不怪,其怪自败”。因此,理本直而秉心覆正,军行所至,必有神灵默为卫护,亦为邪魔外道所不能侵,正是所谓邪不胜正(34)。
隐身术是一种障眼法,民间秘密宗教为吸引信徒,多传习邪术,善男信女多堕其术中,邪术迷人的案件,亦时有所闻。例如乾隆四十八年(1783)十二月,广东海丰县审讯民人邪术迷人一案,查出民人锺亚金等隐身轮奸妇女,并起出符书咒语及木印等物(35)。民间相信隐形邪术,可以奸人妇女。乾隆五十五年(1790)四月,直隶交河县人张云齐叩阍控告张廷贵等人使用邪术隐形奸占其妻郭氏一案,军机大臣遵旨讯问,录有供词如下:
叩阍民人张云齐据供,我系交河县人,白杨桥居住,现年四十岁,女人郭氏,与我同岁,有子一人,年八岁。我平日租种地亩为活,有同村居住之张廷贵、张廷毓、俞正身、杨秀五,他们具有邪术,能隐形奸人妇女,只要心里一转,女人即便昏迷。上年腊月间,张廷毓要我入他的教,我不肯依从,就用邪术把我女人迷倒,身子不能动转,似被奸淫之状,却不见有人进来。次日早上,他就在门口混骂我说:我已经奸了你的女人,你还不知道,装糊涂么?嗣后常把我女人迷倒,并勾引到他家里去。我气忿不过,要到官告状,他说你若告状,我们有法儿叫你动不得,你就要死了,所以我不曾告,直至此时才来控告的(36)。
民间秘密宗教以邪术惑众,更增加其神秘性,隐形奸淫,事属荒唐,但民间却深信不疑。
民间异能之士,俱被视为左道异端。乾隆四十二年(1777)九月十四日,《上谕档》记载直隶易州人高登顺生而会看星象,能懂鸟兽语言的供词。据高登顺供称:
我系易州窑头村人,年三十七岁,父母亡故,并无兄弟妻子,平日思想功名,今日听见万岁爷过,要想求个官做,所以接驾的。若万岁爷不用我,或是王爷们、大人们、老爷们用我,也情愿跟随了去,也就有好东西吃,好衣服穿,可以做官,顷刻就可以富贵起来了。至这红纸上写的四句歌儿,第一句是要求官的意思;第二句是说我能看天上的星星;第三、四句是说我能懂的鸟兽的言语。前日看星星,这几日内可得功名,又听狗叫说这两日必定得官,故此出来接驾的。至我看天文,并不须人传授,是我生来就会的。数年前曾在易州城里夜间独自往来街上看天文,被堆子上人拿去说我是疯子,捆了一夜,打了一顿,才把我放了,我其实并不曾疯,如今还是好好的里(37)。
清初律例中已规定巫觋星士妄言吉凶,必杀无赦。军机大臣具奏时指出高登顺会看星象,能懂鸟兽声音语言,甚属荒唐,词语错乱,喜笑殊常,虽无谬妄之语,但形色举动,似系疯癫,因此,奏准交地方官严行锁禁。
念诵经咒,可以消灾除祸,祈求福佑,但清廷认为念经祈福,就是蛊惑群众的开端,因此,民间秘密宗教的许多宝卷固然被禁毁,即释、道经本及民间流行的佛曲,亦遭查禁。乾隆四十四年(1779)八月,乾隆皇帝从热河回銮途中,道士李贤廷在御道旁跪献经卷,经军机大臣讯问,《上谕档》记载其供词甚详。据供,李贤廷年七十一岁,是山西阳曲县人,在朝阳宫出家,后来到关帝庙当住持。李贤廷从小读过书,会行医,常替人家治病。其祖父李云凤的师傅牟还宗曾着有《正宗凡观理宗直解》,共六卷,其内容都是修仙了道,脱凡入圣的功课。乾隆三十七年(1772),李贤廷见城中各处墙上贴有朝廷搜访遗书谕旨。乾隆四十二年(1777),李贤廷在山西省城香市上用大钱五百文买得该书第五卷。乾隆四十四年(1779)八月二十一日到热河呈递。经军机大臣查明牟还宗于明季创立还宗教,吃斋化缘,建盖牟尼庵一座,着有经卷。乾隆十八年(1753)、四十年(1775)两次查办,所着经卷销毁,牟尼庵地基改作义仓。军机大臣查阅李贤廷呈献的《正宗凡观理宗直解》第五卷一册,“虽无悖逆不法字句,但荒唐鄙俚,妄诞不经,实与邪教经卷无异,应行毁禁,且既称系牟还宗所着,当日必有聚集徒众私相传授情事,而该犯所呈刻本庵图圣景称年氏所居为牟尼境,尤属狂妄。”(38)即将李贤廷按例勒令还俗,照冲突仪仗例问拟充军,虽年逾七十,仍不准收赎,其所献经卷一并销毁。
乾隆四十八年(1783),湖南安仁县民万兴兆吃斋念经,查出《大乘大戒经》等劝世忏语,不过将佛家词句随意填写,劝人受持戒律,并无悖逆字句,但乾隆皇帝于同年十月初九日颁谕时,仍令将《大乘大戒经》等件烧毁,不准仍前吃斋念诵,使其改教。明清时期,各民间教派,为了传播其教义思想,多编有宝卷,或通习佛教经咒。其宝卷是属于变文的形式,敷衍故事,杂揉儒释道思想、各种词曲及戏文的形式,通俗生动。各种宝卷的抄写翻刻,流传颇广,容易为下层社会识字不多的善男信女所接受。但清廷认为既有一经,必有一教,教派林立,滋蔓难图。各教派的宝卷多被指为“妖妄悖逆”,地方大吏奉旨严厉查禁各教派,所起出的各种宝卷书籍,亦多销毁,以致后世所见宝卷,品类既少,数量亦有限。由此可以说明有清一代的禁毁书籍中,含有卷帙极多的民间信仰读物。
雍正皇帝在藩邸时,于究心经史之余,亦拈性宗,颇有所悟。御极以后,崇尚佛教尤殷,朱批奏摺亦多引佛家语。除佛教外,亦颇信服道教,当怡亲王胤祥抱恙期间,雍正皇帝访问精于医理及通晓性宗道教之人,以为调摄颐养之助,域内高僧真人深受礼敬。江西贵溪县龙虎山,为汉代张道陵炼丹成道胜地。雍正皇帝称张道陵“尝得秘书,通神变化”,能驱除妖异。京师白云观道士曾奉召医治胤祥病症,并蒙赏赐。雍正八年(1730)七月,复化名贾士芳,由田文镜差人护送入大内,《起居注册》记载雍正皇帝接受治病及惩办贾士芳的经过颇详,照录一段如下:
昨七月间,田文镜将伊送来,初到之时,朕令内侍问话,并试以占卜之事。伊言语支离,有意启人疑惑,因而说出上年曾蒙召见,朕始知即白云观居住之人也。朕因谕之曰:自尔上年入见之后,朕躬即觉违和,且吾弟之恙亦自此渐增,想尔本系妖妄之人,挟其左道邪术,暗中播弄,至于如此。今朕躬尚未全安,尔既来京,当惟尔是问。伊乃自言长于疗病之法,朕因令其调治朕躬,伊口诵经咒,并用以手按摩之术,比时见效奏功,无不立应。其言则清静无为,含醇守寂之道,亦古人之所有者。一日,朕体中不适,伊授以密咒之法,朕试行之,顿觉心神舒畅,肢体安和,朕深为喜慰,加以隆礼。及此一月以来,朕躬虽已大愈,然起居寝食之间,伊欲合安则安,伊欲令不安则果觉不适,其致令安与不安之时,伊必先露意,且见伊心志奸回,言语妄诞,竟谓天地听我主持,鬼神供我驱使,有先天而天弗达之意。其调治朕躬也,安与不安,伊竟欲手操其柄,若不能出其范围者。朕降旨切责云,尔若如此处心设念,则赤族不足以蔽其辜。伊初闻之,亦觉惶惧,继而故智复萌,狂肆百出,公然以妖妄之技,谓可施于朕前矣。彼不思邪不胜正,古今不易之理,况朕受命于天,为万方之主,岂容市井无赖之匹夫狗豸不如者,蓄不臣之心而行贼害之术平?前日京师地动,朕恐惧修省,诚心思过,引咎自责,又复切颁谕旨,训饬官员兵民人等,而地动之象久而不息,因思前月之震动实在朕加礼贾士芳之次日,意者妖邪之人,胸怀叵测,而朕未之觉察,仰蒙上天垂象以示效乎?况伊欺世惑众,素行不端,曾经原任巡抚杨宗义访闻查拿,伊始稍稍敛迹,厥后仍复招摇。今则敢肆其无君无父之心,甘犯大逆不适之罪,国法具在,难以始容,且蛊毒压魅,律有明条,着拿交三法司会同大学士定拟具奏。若伊之邪术果能操祸福之柄,贻患于朕躬,则伊父祖之坟茔悉行掘发,其叔伯兄弟子孙族人等悉行诛戮,以为异常大道之炯戒。夫左道惑众者,亦世所常有,若如贾士芳显露悖逆妄行于君上之前,则从来之所罕见,实不知其出于何心?其治病之处,预先言之,莫不应验,而伊遂欲以此胁制朕躬,恣肆狂纵,待之以恩而不知感,惕之以威而不知畏,竟若朕之祸福,惟伊立之,有不得不委曲顺从者。朕若不明于生死之理,而或有胆顾游移之见,乞怜于此等无赖之妄人,则必不免抱惭,而对天下臣民亦滋愧怍,朕岂如是之主哉!夫贪生恶死者,人之常情,伊之胁制朕躬者在此,不知朕之知天知命确乎不可惑者亦即在此,朕为世道人心网常名教计,惩彼魑魅魍魉于光天化日之下一身之休咎所不计也,并谕廷臣共知朕心(39)。
贾士芳擅长于疗病,口诵经咒,以手按摩,立时见效。身体不适,授以密咒之法,顿觉心神舒畅,肢体安和。雍正皇帝认为贾士芳以左道邪术,妖妄之技,欺世惑众,妖邪之人,胸怀叵测,故令拿交三法司,会同大学士按照左道惑众蛊毒压魅律从重治罪。
左道邪术,画符治病,偶然痊愈,善男信女即拜师学习,惑众敛钱,人数众多,遂成教派,因此,为防范未然,清廷严禁左道惑众。例如四川府铜梁县民唐帼兴即李炼古,早年在陕西贸易折本,到处游荡。嘉庆十八年(1813)夏间,唐帼兴在陕西会遇郭贵,两人闲谈,郭贵自言能画符治病,屡有效验。唐帼兴央求学习,郭贵即传授符水,复令说诵“稽首皈依疏揭谛头面顶礼七句止我今称赞大准提惟愿慈辈释迦佛南无萨哆利重句真言咒语”。唐帼兴回川后,仍在各处游荡,后因贫难度,到巴州灵应山地方忆及邓贵所传治病符咒,起意藉画符治病渔利,随后在收荒摊上购买铁剑一把,以自用小刀刻成花押木戮二个,改名李炼古,开始为人画符治病,有牟应昌等人先后相邀治病。唐帼兴手执铁剑,在病人屋内跳舞,用黄纸画符一张,口诵咒语数遍,在符上盖用木戮,烧化水内,给病人吞服,适值病有痊愈,各谢钱米。众人见唐帼兴即李炼古治病灵验,皆呼为李神仙。唐帼兴见乡民易于哄骗,又以灵应山上所供观音灵验,为众人所信奉,遂因地取名,创立明灵教名目,即起意散布邪说,捏称灵应山内藏有兵书、宝剑,只等暴风大雨,五雷开山,即可收取,保护劫数中人民。唐帼兴自称能知过去未来,巴州不久有兵火瘟疫,其所念咒语,是异人传授,若肯跟随讽诵,可以消灾获福,附近人民,纷纷传播,唐帼兴画符治病的民俗医疗活动,终于发展成为一种民间秘密宗教,明灵教以邪术治病,被认为就是一种邪教,而遭到官方的取缔,四川总督常明审拟唐帼兴后具摺奏明,原摺指出“此案唐帼兴即李炼古先以符咒治病,诓骗钱米,已属大干法纪,该犯见人易于诱哄,复敢授称明灵教名色,希图广为煽惑,并以伊能知过去未来,巴州不久有兵火瘟疫之言,肆口传播,实属邪言惑众,未便以讯无谋为不轨情事,稍事宽纵,唐帼兴即李炼古应请照妄布邪言煽惑人心为首者斩立决例,应拟斩立决。查川省民情,素称浮动,巴州尤甚。现当查拿邪教之时,该犯胆敢捏造明灵教名色,煽诱人心,几至酿成大案,该犯现在患病,未便致稽显戮,奴才于审明后即恭请王命,令署臬司瞿曾辑、中军阿洪阿将该犯绑赴市曹斩首,仍将首级解至巴州枭示,以靖民心。”(40)原摺奉朱批:“所办甚是”。
画符治病,功令甚严,但直省假降邪神传习符水治病案件,依然层出不穷。例如贵州永宁州民刘登学等画符治病一案,原档保存完整,记载颇详。道光二十一年(1841)五月间,刘登学之父刘四海从药担上买得写本符书一册,内有画符念咒治病各方,父子一同学习,为人治病。同寨申二妹之母申费氏患病,刘登学念诵咒语,画符烧灰,令其用水吞服,病即痊愈。申费氏、申二妹及其夫申老五俱拜刘登学为师,刘登学便与申二妹奸宿。道光二十二年(1842)七月初间,陈兴得之妻陈张氏及王在祥先后患病,刘登学仍用符水医治,俱各痊愈,陈兴得、陈张氏及其女大妹、二妹,均拜刘登学为师。刘登学因获钱无多,起意假降邪神,教演拳棒,冀图惑众,多骗钱物,命申二妹帮同诱骗,向陈兴得等诡称,刘登学能降神,每月朔望及逢九等日,吞服法水,向神礼拜,可以祈福避灾,演习拳棒,免致被人欺侮,陈兴得等信以为实,先后拜投刘登学为师。刘登学有旧存圆石一块,及自制竹窕一副,捏称传自异人,可以祷问吉凶,又令申二妹自称仙女转世,每日降神礼拜,令陈兴得吞饮符水,并声言神灵附体,可以增长气力。陈兴得服用符水后,顿觉昏迷,互相跳打,旋即醒转,众人信服,共送给香钱数百文。七月二十七日,经邻寨民人王典乐等出首告官,刘登学等人被捕。贵州巡抚贺长龄将办理经过具摺奏闻,其原摺指出刘登学因画符治病,获利无多,辄敢假降邪神书符咒水,教演拳棒,传徒至二十八人之多,兵役往拿,又逞凶拒捕,而将刘登学按照师巫假降邪神书符咒水及一应左道异端之术煽惑人民为首者绞监候律拟绞监候,秋后处决,先于左面刺“左道惑人”四字;申二妹听从刘登学自称仙女转世,帮同煽惑,即与拜从刘登学为师之陈兴得等按照一切左道异端煽惑人民为从者改发回城给大小伯克及力能管束之回子为奴例发遣为奴;申二妹虽属妇女,不准收赎,照律免刺,其余各犯左面刺“左道惑人”四字,右面刺“外遣”二字(41)。
扶鸾是由来很早的一种迷信,明清时期,不仅流行于士大夫间,下层社会亦极盛行。民间扶鸾多制丁字形木架,悬锥于直端,状如踏碓舂杵,承以沙盘,由两人扶其横两端,作法请神,神至后其锥即自动画沙成字,或示人吉凶休咎,或为人开药方,或与人唱和诗词,因传说神仙来时均驾风乘鸾,故称扶鸾,亦名扶乩,又作拉箕。事毕,神退,锥亦不动。民间秘密宗教卜问吉凶,请求神谕,多取决于扶鸾。江宁人刘瑛,向在湖南贸易,常为人扶乩。道光二十三年(1843)二月,刘瑛至长沙贩卖杂货,与素识的湖南人莫光点会遇,听从纠邀,皈依青莲教,并与教中彭超凡等相见,其后转往汉阳,向刘王氏租得空屋,设立乩坛,将无生老母程称为瑶池金母,请人画出神像二幅,悬挂供奉,称为云城,又名紫微堂。四川新都县人陈汶海假托圣贤仙佛转世,捏造吃斋行善,可以获福延年,不遭水火劫难,作为乩笔判出,以达摩为初祖。陈汶海等人复兴青莲教,即藉设坛请乩,扶鸾祷圣,先书写无生老母降坛,假托鬼神之词令人信服。青莲教设坛扶鸾,教中重要大事,多取决于鸾语或乩笔。教中重要信徒分派取名,俱依照鸾语所定字号为排行,其中专管乩坛的先天内五行,就是圣贤仙佛转世者,地位崇高,善男信女初次入教者称为众生,乩判准收的信徒始称为添恩,青莲教充分运用扶鸾的民间信仰,从事传教,在道光年间已被金丹教批评为邪魔外道,在明清律例中也明白禁止扶鸾祷圣,因此,青莲教的活动,遭受官方的严厉取缔。
在民间流行的巫术中,含有各种避刑的邪术,相信神灵附体后,可以刀枪不入。清朝律例中规定将各种避刑邪术私相传习者,为首教授之人,拟绞监候,为从学习之人,杖一百,流三千里。刑罚虽重,但民间传习避刑邪术者,仍极众多,民间秘密宗教,更是藉其邪术招引信徒。乾隆四十三年(1778)正月,军机大臣遵旨讯问元顿教即红单教要犯党日清等人,《上谕档》抄录原供甚详,据党日清供称:
我今年五十四岁,是河州人,向来持斋念佛,与张志明原相交好。三十八年上,张志明向我说有个王伏林,是弥勒佛转世,能点石成金,他的教名元顿教,又名红单教,现在我家设教度人,若拜他为师,可以消灾延寿,我就于三十九年八月内拜王伏林为师。四十—、二年间,陆续收了男女九十几个徒弟,上年十月初九日,张志明叫我同石忠信、支文召、王丙信、杨伏龙们到罗聚洪家商议说,教主王伏林法力甚大,不怕刀兵水火,定于十一月初四日在白塔寺川王家坡竖幡念经,叫众人传说王伏林是活佛转世,能点石成金,他的母亲是五望老母,妹子是观音临凡(42)。
王伏林假借弥勒佛转世,法力强大,不怕刀兵水火,立教惑众,乡民相信活佛度世,于是纷纷聚会入教。河州人杨伏龙被解送军机处后也供称,教中传说王伏林是弥勒佛转世,他母亲是五圣老母转世,他妹子是观音转世。他母亲有一件扫霞衣,凡投在他们下的,他把姓名写在衣上,待天上星辰全时作起法来,将扫霞衣轮转,要那个星附在那个人身上,那星就会掉了下来,那人得了星宿,就勇猛无敌,一切不怕。当官兵到来时,王伏林令信徒手执三注香,口里叫天,就有神灵保护,都有法术,能避枪炮,但都不灵验。王伏林披发仗剑,口中念咒,然而官兵枪箭齐发,终于被射倒。其他教派,亦多藉弥勒佛转世敛钱,例如三阳教就指河南鹿邑县人刘松之子刘四儿为弥勒佛转世,入其教者,可免一切火水刀兵灾厄(43)。各教派常藉弥勒信仰,劝化善男信女入教。
观音信仰,在民间相当流行。四川秀山县宋农场民人姚复乾父子传习灯花教,每年二月十九、六月十九、九月十六等日,会集拜灯上表,巫师毛老司与姚复乾交好,借酬神为名,常在家中演习法术,以符水饮人,能使癫狂笑舞,教中传说能遣神附体,能避枪炮。姚姓族人多饮法水,以致癫狂愈多。信徒发癫时,唱歌跳舞,执械喊杀,附近居民,群相疑骇,乡民乃有“姚姓神返”之谣。酉阳州草坝场下里湖人刘廷玉,吃斋念经,所念为《观音经》,后来拜李逢春为师入教门,画符咒水,设有经堂。道士李得喜等拜刘廷玉为师。光绪二十年(1894)正月间,刘廷玉造言大劫将临。二月十五日,其女刘玉莲忽言观音附体,谈人因果,每日晚间,焚香叩拜,分领符水,各执竹木刀械跳舞,同声喊杀。保甲曾盛烈是团练首领,恨其借贷不遂,捏控刘廷玉为灯花教,署理酉阳州知州宋学曾不问虚实,即差兵役团勇驰往捕杀,将刘廷玉、刘玉莲二人格杀身死,砍毙烧死二十九人,将李逢春就地正法,刘绍枚等四人,系杆监禁十年(44)。
四川乡民,笃信鬼神,观音信仰极为普遍,其中廖九妹,本为石皮滩一个十六岁柔弱女子,光绪二十八年(1902)六月间,听从教主曾阿义习拳,后为曾阿义强令充当观音,号称廖观音,拥众数千,名震一时,屡在石板滩、龙潭寺、苏家湾、三水关等处,与官兵接仗,官方虽悬赏千金,仍未购得。署四川总督岑春煊具摺时指出“川省本年匪乱,实无枭雄大憝出其间,徒以川民笃信鬼神,平日土匪、咽匪、会匪及游惰之民最众,是以今日拥一柔弱女子为观音,便可聚众数千,明日拥以騃稚童子为孔明,又可聚数百,皆由于失教失养者多,民惰复夙称浮动,故易于倡乱若此也。”宣统二年(1910)四月十六日,萧观音夫妇率领教徒围攻四川秀山县城(46)。四川乡民迷信气氛较浓厚,观音信仰成为民间秘密宗教起事时招引群众的工具,虽迄清末,其风未息。
下层社会里,相信术士可以练阴兵阴将,其威力强大,非官兵所能抗拒。民间秘密宗教也因假借这种驱遣阴兵阴将的法术,聚众起事。清代末年,江西地区仍破获这种邪术案件。其中湖口县查办窑门教一案,颇受地方大吏所重视。湖口县民张作滨、彭泽县民张广潮等俱拜陈锡交为师,入窑门教,学习符咒,剪取人发、鸡毛,由陈锡交转交其师九龙山教主万老大收存,将人发、鸡毛练成阴兵神马。陈锡交等人也常画符念咒,相信能使纸人化成神勇无敌的阴兵神将。惟当陈锡交在湖口县殷家山地方画符念咒施放纸人时,被官兵差役及保甲绅团围捕时自投崖下水池内溺死。高安县拿获教犯朱烈官等人,供出先经冷性成传授压青邪术,藉邪术奸淫妇女。朱烈官后来又拜喻学环为师,入天水教,学习符咒剪人发辫。瑞昌县拿获教犯柯永清等人,拜僧人柯显静为师,学习白水符法,曾施放纸人十三个,剪取发辫,以练阴兵。各犯俱按例审拟,喻学环等人被正法,朱烈官、柯永清、张作滨等人均绑赴市曹处斩,传首悬竿示众,陈锡交虽已溺毙,仍被戮尸枭示(47)。
五、结语
信仰不是宗教特有的现象,它是一种复杂而多面的现象,除宗教的信仰外,还存在着非宗教的信仰,宗教信仰和非宗教信仰之间的界限,很难加以严格区别(48),所谓民间信仰,是指正统宗教思想以外的一般信仰,主要指以巫术为主体和主流发展而来的万有信仰,这类型的信仰多未具备构成各种教派的基本要素,是各种文化现象,而不是一个教派。
清初以来,历朝君主基于巩固政权的共同目的,将崇儒重道定为基本国策,以儒家的纲常名教为社会的生活规范,对于黜邪崇正、整齐民俗的执行,不遗余力,同时制订禁止师巫邪术律例,将巫觋假藉神灵附体,书符咒水,扶鸾占卜等活动,视为怪力乱神,左道异端,而严加取缔。即使民间的进香活动,亦遭禁止。清代教案,层见叠出,此伏彼起,到处创生,屡禁不绝,正是所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清廷认为“各省邪教之起,其始止于烧香拜会,聚众敛钱。”(49)有清一代,由于宗教叛乱的频繁,及积极整理边疆,查出许多民间信仰,或被指为违悖朝廷正统思想,或被斥为异端邪术,或被指为伤风败俗,或因惑众诬民,与朝廷律例相抵触,而遭取缔。
萨满信仰的观念和活动,是以巫术为主体和主流发展起来的文化现象,我国北方少数民族崇奉萨满信仰,是草原社会的一种文化特质。但因萨满使用巫术跳神治病,往往致人于死,所以制订律例,治以重罪。白云观道士贾士芳长于疗治疾病,口诵经咒,以手按摩,立时痊愈,但雍正皇帝认为道士以左道邪术,欺世惑众,妖妄叵测,而以左道惑众律从重治罪。民间相信画符念咒,烧化水内,吞服符水,可以治病。但朝廷认为传习符咒,惑众敛钱,是属于左道异端,亦以左道惑众律惩办,其目的是在杜渐防微,防止左道邪术,籍法术聚众,形成秘密教派。
清廷保护黄教,但排斥巫术,吹忠假托降神作法,徇情妄指呼毕勒罕,流弊丛生,乾隆皇帝特制金奔巴,永远禁止吹忠指认,其余藏民患病,向吹忠推问吉凶,系其土俗,只可暂仍其旧。廓尔喀入侵后藏,抢掠札什伦布,济仲喇嘛罗卜藏丹巴在吉祥天母前占卜不打杖,惑乱众心,乾隆皇帝谕令将罗卜藏丹巴剥黄正法,以示占卜不足信。
川康边境各土司笃信奔布尔教,礼敬喇嘛。因奔布尔教是一种以巫术为主体的法术宗教,相信念经诵咒,可以咒诅仇人,致人于死,也能使官兵心理迷惑,打仗失败,影响士气。札答又作节答,是突厥语系“jada”的同音异译,其原意为“使之降雨或致风雪的咒术”。大小金川等地喇嘛常用札答法术,下雪降雹,疾风暴雨,雷电交作,士兵畏惧神谴,不敢进剿。所以当清军平定大小金川后,即谕令各土司皈依黄教正宗,放弃奔波尔教,撤毁旧供神像。
夜聚晓散,男女杂处,是民间秘密宗教被指斥为邪教的原因之一。湖南学政刘彬土所撰拟的(辨邪正之惑)告示中开宗明义就说“那邪教敛钱聚众,男女不分,明明是个奸盗邪淫的人。”(50)妇女入庙烧香还愿是民间信仰中的常见活动,但清廷认为违悖伦常,往往为邪教所诱惑,因此在律例中规定妇女不许私入寺庙烧香,违者治以奸罪,虽然城隍庙,亦禁止妇女入庙烧香还愿。清代不准妇女入庙烧香的规定,包括所有寺院庵观,亦即包括宗教信仰及非宗教的信仰中心。嘉庆十七年(1812),因京城庙宇丛多,命步军统领、顺天府五城出示晓谕,如有开设会场,招摇妇女入寺者,一体查禁,其目的在维持风化。但因奉行日久,视为具文。光绪十年(1884)二月,山东道监察御史文海具摺指出各处开庙之时,男女不分,良莠混杂,宵小乘机拥挤,匪徒籍势喧哗,且有官方人员纵容妻妾,率领仆从,在庙中随意遨游,不成事体。文海认为妇女逛庙,伤风败俗,因此奏请饬禁,严加责惩,以端风化,而靖地方(51)。
障眼隐身的法术,常为各教派所传习,民间邪术迷人的案件,亦非罕见。民间法术中相传画符念咒,可以隐身奸人妇女,隐形施奸,事属荒唐,但被左道异端所利用,则是屡见不鲜的案件。民间相信画符烧灰,用水吞服,可以治病,患者偶因病痊,即拜师学习,乘间奸宿,伤风败俗,蛊惑妇女,诱取财物,故严加禁止。
在民间流传的法术中,有各种避刑的邪术,相信神灵附体后,可以刀枪不入。善男信女吞饮符水,可以增长气力。仙佛转世的信仰极为普遍,仙女、圣贤、佛祖、菩萨等都能转世,民间秘密宗教常藉弥勒佛、观世音转世,法力强大,不怕刀兵水火,能避枪炮等邪术,以吸引信徒,各教派往往假藉仙佛转世,聚众倡乱,对社会产生了严重的侵蚀作用,更加扩大社会的动乱。有清一代,提倡崇儒重道,对统治阶层的思想教化,确实产生了相当大的作用,但清廷取缔左道异端,整齐风俗的努力,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统一信仰或取缔民间迷信,决不能仅靠行政命令,在诱发民间迷信产生的各种因素尚未消除,以及生态环境并未改变之前,采取行政手段取缔民间信仰的努力是无济于事的。
【注释】
(1)《读例存疑重刊本》(台北,成文出版社,1970),(三),页421。
(2)《清世祖章皇帝实录》,卷七四,页13,顺治十年四月甲寅,谕旨。
(3)朱德宣着《康熙思想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0.10),页299
(4)《清代全史》(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1.7),第二册,页430。
(5)《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三四,页10,康熙十年十月癸巳,论旨。
(6)《康熙起居注》(北京,中华书局, 1984.8),(一),页125。
(7)《康熙起居注》,(一),页127。
(8)《宫中档雍正朝奏摺》,第三辑(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院),页253,雍正工年八月初十日,朱笔特谕。
(9)清高宗撰《御制文三集》(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院,嘉庆问乌丝拦写本),卷四,(卜筮说),页8。
(10)清仁宗撰《御制文余集》(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院,道光间武英殿刊本),卷上,页4。
(11)《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院,光绪二十五年石印本),卷一三二,页11。
(12)徐昌翰撰(论萨满文化现象——“萨满教”非教刍议),《学习与探索),1987年,第五期,页122。
(13)满都尔图着《达斡尔族》(北京,民族出版社,1991.10),页98。
(14)《鄂温克族简史》(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3.6),页159。
(15)孟慧英撰(论“尼山萨满”的历史性质),《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7年,第五期(北京,中央民族学院,1987.9),页87。
(16)庄吉发译注《尼山萨蛮传》(台北,文史哲出版社),页180。
(17)《清史稿校注》(台北,国史馆),第十册,页8326。
(18)《钦走廓尔喀纪略》(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院,乾隆年间内府朱丝栏写本),卷五二,页5。
(19)《钦走廓尔喀纪略》,卷五二,页5。
(20)《廓尔喀档》(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院),乾隆五十七年四、闰四月分,页211。
(21)《钦定廓尔喀纪略》,卷四一,页1。
(22)霍夫曼原着,李冀诚译注(西藏的本教),《世界宗教资料》,1985年,第四期(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12),页29。
(23)谢继胜撰(藏族萨满教的三界宇宙结构与灵魂观念的发展),《中国藏学),1988年,第四期(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88),页96。
(24)《军机处档·月摺包》,第2764箱,107包,23357号,乾隆四十四年四月初一日,文绶等奏摺录副。
(25)《金川档》(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院),乾隆三十八年八月二十一日,页415。
(26)《金川档》,乾隆三十八年九月二十五日,页542,萨克甲穆供词。
(27)《军机处档·月摺包》,第2765箱,94包,18337号,乾隆三十七年九月初七日,小川土司泽旺禀词。
(28)《军机处档·月摺包》,第2765箱,88包,16269号,乾隆三十七年二月十三日,大金川禀文。
(29)《金川档》,乾隆四十一年四月十七日,页87。堪布喇嘛色纳木甲木灿供词。
(30)《金川档》,乾隆四十一年四月十七日,页101。都甲喇嘛供词。
(31)庄吉发译注《尼山萨蛮传》(台北,文史哲出版社),页1511。
(32)《乾隆朝上谕档》(北京,档案出版社,1991.6),乾隆五十三年二月初九日,军机大臣奏稿。
(33)《乾隆朝上谕档》,乾隆五十六年三月初五日,军机大臣奏稿。
(34)《上谕档》,乾隆三十九年九月十二日,页79,寄信上谕。
(35)《军机处档·月摺包》,第2776箱,149包,35792号,乾隆四十九年六月,齐翀供词。
(36)《乾隆朝上谕档》,乾隆五十五年四月初四日,军机大臣奏稿。
(37)《乾隆朝上谕档》,乾隆四十二年九月十四日,高登顺供词。
(38)《乾隆朝上谕档》,乾隆四十四年九月初九日,军机大臣奏稿。
(39)《起居注册》,雍正八年九月二十五日辛卯,内阁奉上谕。
(40)《宫中档》,第2723箱,90包,16687号,嘉庆十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四川总督常明奏摺。
(41)《宫中档》,第2719箱,39包,6973号,道光二十二年十月二十五日,贵州巡抚贺长龄奏摺。
(42)《乾隆朝上谕档》,乾隆四十三年正月十四日,党日清供词。
(43)《乾隆朝上谕档》,乾隆五十九年十月十三日,大学士阿桂等奏稿。
(44)《月摺档》(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院),光绪二十年九月三十日,裕德等奏摺抄件。
(45)《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下册(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2月),页751。
(46)《收电档》(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院),宣统二年四月六日,收四川总督致军机处电。
(47)《月摺档》(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院),光绪二年九月二十九日,刘乘璋附片。
(48)乌格里诺维奇撰,柳雪峰译(非宗教信仰与宗教信仰),《世界宗教资料》,1986年,第一期(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3),页22。
(49)《钦定平定教纪略》(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院,嘉庆间内府朱丝栏写本),卷二二,页23,嘉庆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戊子,(内阁奉上谕)。
(50)《军机处档·月摺包》,第2751箱,3包,4752号,嘉庆二十一年正月十七日,刘彬士撰拟(辨惑论说稿)。
(51)《军机处档·月摺包》,第2722箱,23包,125119号,光绪十年二月初五日,山东道监察御史文海奏摺。
(文章来源:庄吉发《清史论集》(一),文史哲出版社,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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