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族-阿福:为什么清朝规定“满汉不通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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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阿福:为什么清朝规定“满汉不通婚”

阿福


1902年2月1日(清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光绪帝下旨准许满汉通婚。
“满汉不通婚”是指“旗民不结亲”
满族人建立清政权后,为了巩固统治,推行八旗制度。旗人与非旗人有着非常严格的区别。满洲人都编入八旗;以后又将归顺的蒙古骑兵也编入八旗,称为蒙古八旗;同时又将部分最早归附努尔哈赤的汉军也编入八旗。此外,八旗还包括部分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和锡伯族。于是以北方各少数民族和部分汉族旗人为一方,以汉族绝大多数未被编入旗的人为另一方,加以区别。
所有在旗的人称不在旗的汉人为“民人”。于是在八旗中形成了一种叫做“旗民不结亲”的风俗。这种风俗在满族内部又被称为“满汉不通婚”。因此,严格来讲“满汉不通婚”并不是指满族人不能与汉族人结婚。而是指八旗内部可以通婚,但是旗人不可以与旗外民人结亲。
最初,北方各少数民族只在本民族内部的不同氏族或血缘较远的部族中通婚。自清代以来,各民族之间风俗习惯的相互影响,逐渐波及了通婚。特别是上层贵族的民族通婚,形成一种导向,以上行下效的潮流推动了民间的民族通婚。比如,顺治有一位妃子叫佟妃,佟妃的祖辈与父辈都是汉人,但都是清朝的开国功臣,后成为汉族旗人。后来15岁的佟妃还生下一子,就是玄烨,也就是后来的康熙。然而,17岁的少年皇帝顺治并不喜欢佟妃,当然也不喜欢她所生的儿子玄烨。
乾隆帝破例把女儿嫁给孔子传人
清朝的“满汉不通婚”流传甚广,严厉的时候严惩违者,甚至杀头。但是有一例奇特的通婚。却是乾隆皇帝一手策划的。
乾隆生了一个宝贝女儿,可惜脸上长了一颗黑痣。相士为她算命,说“主灾”。须嫁给比王公大臣更显赫的人家才能“免灾”。乾隆非常疼爱自己的女儿,左思右想,满族贵族都没有合适的。无意中想到山东曲阜的孔府,为世代公认的大贵族,天下恐怕是没有一家能比,顿时喜上眉梢。但转念一想,孔氏乃汉人,身为乾隆皇帝的女儿怎么能嫁给汉人呢,不禁左右为难起来。
好在乾隆皇帝是个头脑灵活的人,他巧妙安排,转了个弯,把女儿送到文学殿大学士于敏中家里,做于敏中的干女儿。于敏中是汉族人,这样,公主就借了“汉人”的光,成了汉家姑娘了。过了一段时间。乾隆的爱女以于敏中干女儿的身份嫁给了孔子第七十二代嫡孙衍圣公孔宪培,其排场讲究,极其隆重。现在,到过山东曲阜孔林的人都会看到,在孔子墓东北,有一个豪华墓坊,名为“于夫人坊”,这就是乾隆女儿的坟墓。
光绪帝下旨准许汉满通婚
汉满两族因为长期的杂居。早已没有什么纯正的汉人或者满人。但是“满汉不通婚”的规定仍然十分严格。1902年,为了维护摇摇欲坠的清政权,光绪帝颁布了一系列“新政”,其中就包括允许“汉满通婚”以笼络汉族子弟。
当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的时候。孙中山先生提出“驱除鞑虏”的口号,北京以及分散在全国各地的满族旗人并没有因此逃回老家去,而是纷纷改成汉姓,使用汉文汉语,就地包装成汉族。比如侯宝林,就是满族,四岁时被舅舅张金斌从外地送到北京地安门外侯家,直到1985年才改回“满族”。
由于汉民族同化力量强大,汉、满及各民族之间的通婚.使得满族人的生活习俗日渐淡化,汉、满族风俗习惯逐渐融合杂糅。不过一些生活在满族原乡的人们,每天饮食起居,不少还保持着原汁原味的满族习俗。比如说禁忌方面,不吃狗肉,不打乌鸦,其实就是满族的习俗。满族人还忌讳穿用狗皮做成衣服的人进家门。
新中国成立后,新中国实行民族大团结政策。通婚方面也发生了很大变化,首先打破了各民族贵族与平民的界限,各族通婚不受到限制,只依据传统习俗“同骨同姓不通婚”,遵守氏族外婚制,严禁氏族内联姻;其次,彻底打破了在本民族内通婚的狭隘观念和民族偏见与歧视,发展了民族通婚。北方各民族与大批汉族实行杂居。原各少数民族贵族和平民普遍与汉族结亲。
但是,原八旗中一些曾有官职的大户。不论满洲八旗或蒙古、锡伯、达斡尔、鄂温克族的八旗人的后裔,还有不少不愿与汉族结亲。在一些70岁以上的老人的观念中,还在坚持“旗民不结亲”、“满汉不通婚”的传统风俗。常常发生干预子孙与汉族结亲的事例。
(资料来源:《法制晚报》2005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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