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研究法-叶建:试析近代史学理论体系探索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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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叶建:试析近代史学理论体系探索的特点


对史学理论体系的认识和理解,是史学争鸣中的核心理论问题,同时也是近代史学界探索自身发展道路,并逐渐走向成熟的重要表现。近年来,学界颇为关注近代史家探索史学理论体系成果的个案分析,但对史学理论体系的系统总结迄今为止尚未发现。笔者不揣浅陋,试图通过相关史料的梳理,分析近代史学理论学科体系探索的特点,以期对近代史学理论研究有所裨益。
一、史学批判意识的产生与发展
20世纪初,学人积极探索史学理论的新体系,发表了梁启超的《中国史叙论》(《清议报》第90、91期,1901年)和《新史学》(《新民丛报》第1卷第1、3、11、14、16、20期,1902年)、汪荣宝的《史学概论》(《译书汇编》第2卷9、10期,1902)、邓实的《史学通论》(《政艺通报》第1卷12、13期,1902年)、马叙伦的《史学总论》(《新世界学报》第1、3期,1902年)、吴渊民的《史学通义》(《学报》第1期,1907年)、蛤笑的《史学刍论》(《东方杂志》第5卷6期,1908年)、曹佐熙的《史学通论》(湖南中路师范学堂,1909)、王葆心的《历史研究法》(《教育周报》第19期,1913年)等文章。从这些着述的题目可以看出,当时学人主要是想以通论、概论等带有普遍性的阐述为探讨方式。然而究其论述的内容,却各不相同,如同是探讨史学一般原理的着述。曹佐熙的《史学通论》主要阐述了“史学之原流”、“史学之经纬”、“史学之繁难”和“史学之关系”等涉及史学史和史学研究法领域的内容。[1]而吴渊民的《史学通义》探讨的则是“历史之定义”、“读史之目的”、“历史之种类”等内容,其中对人种学的知识尤为关注,采用了大量的篇幅进行介绍。[2]二者探讨的史学理论体系的范围是不尽相同的。又如,汪荣宝声称自身探讨的是史学研究法,其所说的研究法强调的是一种读史的方法,“大别之为二,曰纵观的研究,曰横观的研究”[3]。姚永朴的《史学研究法》中史法则是一种“史书体例之方法”,包括史体法和史例法,“必明乎体,乃能辨类;必审乎例,乃能属辞”[4](P11)。这种对史学理论体系的认识分歧,充分说明了当时学界的相关探讨只是停留在沿袭传统或是盲从西方的阶段,尚未形成较为统一而明晰的观点。
20世纪20年代初,李泰棻的《史学研究法大纲》就比较明显地表露出有意识地批判中国传统史学与西方史学理论,探索史学理论体系的迹象。李泰棻认为:“回视吾邦,则何如者,一部廿四史,不知着手何处。即勉强卒业,对于国史,亦难整理。欲改旧图新,求合科学方法,则研究方法尚矣。是种着作,欧西亦鲜。且所言甚高,以治国史,尚难应用。日本则唯坪井译有间本,顾乃西洋故言,无所表见。”[5](《初版自序》,P1)换言之,李泰棻认为欧洲和日本虽有不少介绍实证主义理论和方法的着述,但由于种种的限制,很难应用到中国历史的具体研究当中去。因此,必须建设有中国自身特色的近代史学理论学科。何炳松的《历史研究法》和《通史新义》亦是如此。前者强调“完全本诸朋汉姆,郎格罗亚,塞诺波三人之着作”,而“遇有与吾国史学家不约而同之言论,则引用吾国固有之成文。书中所有实例亦如之”。[6](《序》P6)后者则是“所述之原理,十九采自法国名史家塞诺波所着《应用于社会科学上之历史研究法》一书”,然不敢“因其来自西洋,遂奉之为金科玉律也”。[7](《自序》,P89)
在史学理论体系的探索过程中,20世纪30年代的史学家批判意识更加突出,并积极构建自己的史学理论新体系。朱谦之是其中颇为突出的一位。在他看来,国内的相关史学理论体系不同程度上存在抄袭的倾向,如何炳松的《通史新义》和《历史研究法》、李璜的《历史学方法概论》“大半是从法Seignobos和德Bernheim名着抄译下来,而加以中国史实的解释的,所以仍然没有多大发明”[8](P113)。而国外的史学理论名着,如伯伦汉和瑟诺博斯对于史料的搜集、批判方法有很大的贡献,而在史料综合的方法上,“便未免失却史家之明敏的精神”[8](P114)。总之,朱谦之认为国内外的相关成果都不尽人意,唯有批判性继承和创新才是正确的道路。至于史学理论体系的构建,朱谦之认为,史学观念和史学方法是随着时代变迁而产生很大变化的,需要不断的总结和概括。尽管《史通》、《文史通义》、《史学原论》、《史学方法论》等着述在历史上都有很大的贡献,但如果认为此外就不会有更好的史法着作,是站不住脚的。学界应创造新的历史研究法,以适应新的时代环境。就他本人而言,提出了一套新颖的史学方法论体系。这套方法论体系不仅包括观察法、实验法与比较的方法,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要有“发生的方法”,“没有它,便历史也不能成立了”。[8](P125)
又如20世纪30年代撰成的陆懋德的《史学方法大纲》,亦是如此。他在序言中明确地提出,“盖学问之道,无所谓中西,但取其长而求其是而已”,对于史学方法的讲求,“每于援引吾国旧说之外,多采取西人名着,以为补助”。[9](《自序》,P2)在这种强烈批判意识的指导下,他对中西史学理论中的精髓旁征博引,仅探讨史料类别一项,就涉及了朗格诺瓦的《史学原论》、约翰逊的《史学家与历史材料》、弗林的《历史着述》、文森特的《史学研究》和刘知几的《史通》等书。而且,他对史学理论体系的构建也采取了开放的态度,强调:“历史之学,既不能废观察,亦不能废推理,只可在可能的范围之内,必加以精密的考证,辅以实地的调查,故历史只可称之为推理的而兼观察的科学。”[9](P15)史料搜集、考证与历史解释二者缺一不可,“吾人在考证之后,所得之结果,只能求出史料之价值而已。然世上真实之事迹甚多,不必皆有意义及价值。至于决定史事的意义及价值,尚需有裁断的工作”[9](P69),只有这样才是比较完整的历史研究法体系。在这里,陆懋德既不同于当时马克思主义史学家漠视史料理论建设的作法,也不同于一般实证主义史学家的作法。有学者曾指出:“至于陆氏论点,最不容忽略的,是在‘史学’的界定中抬高历史解释身价,以之和一般专业史学研究者特重的历史考证平起平坐。成于1943年尾的《史学方法大纲》长八万言,分五篇,《论解释》一篇所落笔墨(二九页)几乎和《论考证》者(三一页)相等,就非史观派的方法论而言,实属史无前例。”[10](P490)
总之,20世纪前半期学界对史学理论体系的探索,体现了近代学人不断批判地继承西方史学理论成就,并尝试形成个人乃至中国特色的史学理论体系新风格。
二、近代史学流派的特色形成与完善
20世纪二三十年代,实证主义史学、马克思主义史学等各种史学流派相继登台亮相,促使了百家争鸣局面的出现。这其中,众多史学流派对史学理论体系的探索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力图通过此种探讨来界定自身流派的特点。
实证主义史学作为20世纪上半期影响较为突出的史学流派,很早就开始了独立探索史学理论体系。若从时间维度上加以考察,李泰棻的《史学研究法大纲》可能是这样性质的最早一部史学理论着述。该书出版于1920年。全书包括“原史”、“读史”、“作史”和“结论”等四个部分,其中的“原史”部分介绍了史学的内涵、史学的起源和发展、史学研究的范围及其任务;“读史”部分阐述了史料的种类、搜集和整理史料的原则和方法;“作史”部分分析了历史编纂的体裁和体例、史识的作用等问题。这些内容基本上涵盖了史学理论体系中的主要方面。然而,李泰棻的《史学研究法大纲》尽管出版较早,社会影响却并不大。柳诒徵在1926年为商务印书馆函授社国文科编写的《史学概论》中指出:“通贯新旧能以科学方法剖国故者,当推梁氏《历史研究法》,李泰棻之《中国史纲绪论》次之。”[11](P116)也就是说,《史学研究法大纲》不仅远远不如梁启超的《中国历史研究法》,甚至也不如《中国史纲》“绪论”部分。实际上,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梁启超的《中国历史研究法》及其《补编》、何炳松《历史研究法》和《通史新义》等着述的探索,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实证主义史学理论体系的形成。梁启超的《中国历史研究法》及其《补编》主要包括了五个方面:(一)关于史的目的、范围和旧史的改造;(二)历史的因果和动力;(三)史学方法论——史料的搜集与鉴别;(四)史家修养;(五)专史的做法。这其中,梁启超提出了诸多新的见解和观点,从而形成了20世纪“我国最早的史学理论体系”[12]。至于何炳松的着述,卢绍稷在当时就认为:“何炳松先生留美回国后,其关于史学方面之着作,除了上述译本外,今着有《历史研究法》,《通史新义》等书,撷取西说,通以中国之史学,而措词之生动,尤有鼓动学者倾向国史研究之效!”[13](P109)
与此同时,马克思主义史家在形成过程中对其史学理论体系进行积极的探索。作为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开拓者,李大钊自1920年起发表了《史观》、《史学与哲学》、《唯物史观在现代史学上的价值》等一系列史学理论文章,后在1924年出版的《史学要论》中系统地将其观点加以提炼和总结。在这些着述中,他首先把唯物史观引入了史学理论体系当中,认为“马克思所以主张以经济为中心考察社会的变革的原故,因为经济关系能如自然科学发见因果律。这样子遂把历史学提到科学的地位”[14](P359),即强调唯物史观是迄今为止最为科学的一种理论。并且把它作为史学研究的指导思想,进而对历史学的对象、范围、任务等一系列问题提出了新的观点和看法,如记述历史与历史理论的区分、历史解释中的解喻作用等等便是其中较为突出的。其次,在历史学系统重新构建中逐渐区分了史学理论学科中不同部分的性质和地位。在他看来,广义的历史学应包括历史哲学、历史编纂学、普通历史学、特殊历史学、历史研究法等五个部分。这些内容各有其特定的含义,如历史哲学指的是“由统一的见地而观察历史事实者,是依哲学的考察,就人生及为其产物的文化为根本的说明、深透的解释者”[14](P400)。这里,李大钊不仅已经意识到狭义的史学理论与历史理论是有区别的,即把历史编纂学、历史研究法与历史哲学区别开来,而且也认为历史理论与历史哲学是有分别的。李大钊的这些主张,在推动马克思主义史学流派形成的同时,也初步奠定了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体系发展的基础。
20世纪三四十年代,翦伯赞在《历史哲学教程》和《史料与史学》两部着述中又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体系。前者不仅以全新的逻辑结构展现了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体系,即主张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学科应包括历史科学的阶级性、历史发展的规律性、历史的关联性、历史的实践性、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统一关系等内容。而且所阐述的理论问题,诸如人民群众在历史创造中的局限性问题、历史必然性与人的主观能动性、历史发展与自然条件的关系问题等,却是《史学要论》没有涉及的。因而,翦伯赞《历史哲学教程》创构了“一种新的反映中国史学特点并在马克思主义史学界产生了深刻影响的史学概论体系”[15](P146)。后者明确地提出了史料搜集、考证等方法对马克思主义史学的重要性,即“要使历史学走上科学的阶梯,必须使史料与方法合而为一。即用科学方法,进行史料之搜集、整理与批判;又用史料,进行科学方法之衡量与考验。使方法体化于史料之内,史料融解于方法之中”[16](P86)。并对不同史料间的价值、搜集和考证史料的方法等内容进行了系统的阐述,这种作法在当时马克思主义史家中是比较少见的。而且,翦伯赞不同于当时实证主义史学家,在肯定实证方法的同时指出了唯物辩证法指导的意义和价值,即能帮助在史料考证、整理之后抽绎出历史的发展规律。“有了这种历史法制,我们又倒回来用这种法则贯串史料,于是这种体化于法则中的史料再不是陈死的片断的史料,而是生动的整然的历史了。”[16](P113)
由此可见,在近代史学理论流派形成的过程中,史学理论体系认识的分歧以及围绕着这个问题而展开的史学理论探索,成为史学理论流派间区别对方,形成各自特点的重要手段之一。
三、近代史学理论体系的深化与重新定位
经过梁启超、何炳松等人的努力,20世纪30年代对史学理论体系的探索基本上涵盖了史学理论的主要问题:(一)阐述历史和历史学的定义、性质、结构以及分类;(二)论述历史学和其他学科的关系;(三)中、外史学的发展概况;(四)对史料内容、分类的论述及如何搜集、鉴别、考证史料。到20世纪40年代,历史学家开始不满足于现状,对之前的中国近代史学发展进行总结,发表了齐思和的《现代中国史学评论》(《大中》第1卷第1期,1946年)和《近百年来中国史学的发展》(《燕京社会科学》第2卷,1949年)、曾繁康《中国现代史学界的检讨》(《责善半月刊》第1卷第5期,1940年)和周予同《五十年来中国之新史学》(《学林》第4期,1940年)等论着。从这些论述中,我们不难看出当时学人对中国史学发展中的问题和前途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如认识到无论是实证主义史学还是马克思主义史学在当时的发展都存在一定的局限,而其中的代表人物如梁启超、何炳松的史学思想的价值表现在哪里等等。也就是说,史学界对于自身的理论认识较之以往已有很大的发展。在这种氛围中,学人对史学理论体系提出了一些富有启发性的观点,进而表现出近代史学发展的重新定位。
1941年,蒙思明对史学理论学科内在体系提出了一种新的观点。在他看来,史学理论学科应包括史学方法、历史哲学和历史编纂学三个部分。这三个部分各自成为一种专门学问,有着自身的研究目的和任务。其中,史学方法是“鉴别真伪,审查谬误,由史料以重现史实的学问”。换而言之,就是用一种辨别真伪、审察谬误的方法,来研究史料的文字及其作者,然后再根据这些经过审核并确信无伪误的史料重建历史的事实,使真实的往事重现于我们的脑中。历史哲学是“根据史实确立理论,以建设系统的史观的学问”,即从根据这些已知的真实往事中,看出一个线索,或构成一个历史发展的法则,或指出一种社会演变的倾向。这是要使成千上万的个别事件之间发生联系,把历史看成一个变动的整体,而不是若干零碎与孤立事件的堆砌与累积。这也是要自成一派思想、一套理论、一种方法。至于历史编纂学,则是指“标明体例,制定形式以写成传世的史着的学问”,即如何才能将经过批评工作所重建的史实,充实而精确的写成着作,使传人适如其人,述事适如其事;或如何才能将个人所建立的历史哲学,明确合理,平整通达的融会于史着当中,使公之于当世,传之于后人。然而这三者又是相互联系的,共同构成了史学理论学科。这种联系的主要表现是它们在史学研究步骤上的先后次序。在蒙思明看来,无论是历史哲学阶段凭借的根据,还是编纂历史着述时使用的材料,都必须经过史学方法中史料考订这一环节,倘若基于未经考订的史料所建立的史事,或基于考订方法不科学而获得的错误史实,来探讨历史哲学问题,或撰成着述,无论归纳和分析的方法如何精详,去取和抉择的手段如何高强,历史哲学也不会合理,历史着述也不会可信。简言之,“史学方法所产生的成果,是历史哲学和历史编纂学的基石。后者成就的优劣,全是由前者所决定了的”。[17]
与蒙思明的三部分组成说不同,刘国均提出了四论说,认为史学理论学科应包括历史本体论、历史认识论、历史价值论和历史方法论等四部分。这四种论有着各自的内涵。历史本体论主要探讨的是客观历史发展中的理论问题,其论述的重点主要包括:(一)人类社会发展的本质是什么?人类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又是什么?(二)人类社会发展的历程究竟如何?其中有无一定的规则?(三)人类社会变动之力量从何而来,其结果向何处去?历史认识论探讨的主要是历史的知识如何可能及历史的知识如何可以正确的问题,即探讨如何认识过去及人类如何发现真理的问题。历史价值论关注的是史实的意义与价值如何寻求问题,主要包括:(一)寻求过去的事迹对于人们今天的关系;(二)在过去史实中寻求若干定律以为人们今后行为的标准;(三)就过去事件或人物行为予以道德或伦理的意义,并用作后人行动之标准。最后,历史方法论探讨的是研究历史和撰写史书的方法。[18]这种史学理论学科内在体系的构建,采取了本体论、价值论和方法论等哲学概念和范畴,一方面体现了刘国均比较开阔的视野和深厚的理论修养,同时也为当时学人认识史学理论学科提供了一种以往意想不到的新视角。但由于各种原因的限制,这种史学理论学科在当时并没有引起史学界的重视与探讨。然而经过40多年后,现代学人重新采取了这种分析模式,并以此规划了史学理论学科的新体系。这其中,两代学人虽然没有前后思想传递的迹象,但这种巧合无疑说明了刘国均关于史学理论学科的构想,在一定程度上是符合史学理论学科本身特点的。
就蒙思明等人的理论观点而言,在他们之前是有类似的,如前述李大钊关于史学理论体系的划分便是,但是李大钊对史学理论体系建设的意识不明确,具体规划亦存在问题。众所周知,史学理论体系主要探讨的是狭义的史学理论和历史理论方面的问题,对于具体历史的内容基本不涉及。可是在李大钊史学分类思想中,虽然指出了历史理论、历史哲学、历史研究法和历史编纂法这四门学问各自属于不同的领域,如历史哲学应归属于哲学领域,历史研究法和历史编纂法只是史学的辅助学问,“历史理论”则是史学的核心部分,但他把历史理论是属于普通历史学的一部分,没有独立出来,这样也就没有与历史哲学、历史研究法和历史编纂法这三门学问一起统属于一个更高层次的史学理论学科。蒙思明等人提出的史学理论学科新体系,则是对李大钊《史学要论》中相关观点的一种深入。蒙思明、刘国均等人一方面将李大钊提出的历史学编纂学、历史研究法和历史哲学等概念作为史学理论学科的有机组成部分,进行了总结和归纳,指出它们各自的性质及意义,同时又提出了认识论、价值论等一系列新命题,把人类的主观因素加以考虑,这些都表明了这一时期学者对史学理论学科内部体系较之以往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和理解,进而谋求历史学发展的重新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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