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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云妍:十八世纪中国官绅的私人物品与文化收藏 ——1782年闽浙总督陈辉祖的家产清单研究
作者简介:云妍(1978- ),女,海南文昌人,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历史学博士,主要从事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北京 100006原发信息:《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广州)2016年第201611期 第56-66页
内容提要:十八世纪特别是晚期的中国官绅,私人物品甚为丰富。既有贵重的金银首饰、珍珠宝石,又有大量的绸缎布匹、皮张织锦;既有士大夫阶层所钟爱的玉石玩器、字画古董,又有海外传来的漆器钟表、洋瓷珍异等等。1782年被革职抄家的一位总督级大员陈辉祖的抄产清单充分反映了当时中国精英阶层的物质文化与消费特征。对所有这些物品进行数字统计发现,玉器、瓷器、皮货是当时最具代表性的奢侈品,同时海外舶来品是收藏队伍中的“新宠”,但是十八世纪中国的物质文明仍旧显示着强大的自身传统,全球化的影响并不足以改变这一传统。
因现存大量的文献资料,清代被广泛认为是一个相对容易研究且研究成果丰富的领域。但是关于清代历史的很多方面,我们今天仍然所知有限。比如,对清代官绅阶层的物质财富,包括他们都拥有怎样的奢侈品和收藏品,我们仍然认知模糊。
1782年,闽浙总督陈辉祖被革职抄家。他与几位下属官员被发现在查抄另一位获罪官员的家产时抽换窃取了其中一些物件。在查审此案的谕旨下达后的三个多月时间里,一百多件奏折由各地方驿递至京城,向乾隆皇帝汇报调查进展、案情细节和陈辉祖等嫌犯官员各自任所和原籍的家产查抄情况。陈辉祖被查出家赀丰厚,除了大量的田房产业、数目不菲的“借贷银”“营运生息银”之外,还有那些名目与数量众多的贵重奢侈物品。陈的家产清单简直是一座纸上博物馆,展示出所有他那个时代的物质产品:绸缎织锦、布匹衣料、皮衣皮张、金银器皿、首饰朝珠、玉石瓷器、铜锡漆器、古玩字画、海外珍奇,几乎清代所有的流行品都能在其中找见。本文试从这一案例切入,揭示18世纪中国精英阶层的物质生活细貌,并探讨清代的物质文化和消费特征。
一、陈辉祖家世背景与1782年的获罪被抄
陈辉祖(1732-1783)是典型的精英家庭出身。其父陈大受(1702-1751)是清中期一位颇具声名的官员,官至两广总督、又协办大学士,以学识优秀、为官勤勉而得乾隆皇帝嘉许,逝后赐谥号“文肃”并入祀贤良祠。①陈大受共有五子,陈辉祖是第二子。长子在史籍中几乎未见提及,很有可能早逝。三子陈绳祖(1733-1784)曾任广东粮道,同时也是一位诗人,着有诗集《素园集》(今轶),其孙女是晚清着名政治家沈桂芬之母。②四子陈严祖(1743-1782)曾任甘肃署环县知县,因涉1781年“甘肃捐监冒赈案”③而下狱。五子陈及祖不甚知名,有证据显示他在1782年时任直隶保定府通判。④
陈辉祖在他十九岁父亲去世那年(1751)以荫生身份步入仕途,四年后任户部侍郎;约十年京官生涯后,1766年以安徽按察使外任地方。⑤从1769至1779年十年时间里,又先后任广西巡抚(1769-1711)、湖北巡抚(1771-1779)、河南巡抚(1779);期间在1772年至1778年署任湖广总督;1780年调补江南河道总督,同年署两江总督。⑥1781年正月,乾隆皇帝命陈辉祖在浙江省办理海塘修筑,着授其闽浙总督,至此陈正式成为清代九个总督之一,官位已追平其父。⑦陈辉祖的官宦生涯四平八稳,既不见有很高声望,也无劣名,只显示出一位职业官僚对职责所在的履行,比如定期向皇帝奏题地方事务、安排省际间赈灾、监督河工、查禁“禁毁书籍”并缴送京城等等;同时也如大部分官员所经历的,有时因一些事情办理不善而受到皇帝“申饬”。⑧但基本上可以说,他在仕途上一帆风顺,如果不是1782年这起事件的发生,他很有可能地位进一步上升,并如他的父亲一样,最后配享祠祀。
陈辉祖案起因于1781年甘肃贪腐案中的主犯王亶望(时已升浙江巡抚)革职被查。是年闰五月,闽浙总督陈辉祖作为王亶望之上级官员主持查抄其任所赀财。查抄工作于六月初结束,但入官物品于转年夏天方起运京城,迁延近一年;而当物品运至京城时,解缴内务府的进呈册被发现与原先呈报的抄产底册内容不符:原在底册上的金叶、金条、金锭等共四千七百四十八两全无,取而代之的是价值基本等量的七万多两银,而运到的物件也“均属平常”,“多系不堪入目之物”(乾隆语)。⑨在将近三个月的调查后,案情终于水落石出:陈辉祖趁“吊取”几种所抄物件入署验看之机私自抽换了其中一些古董书画,负责查点封贮之衢州府知府王士澣、署严州府知府高模、嘉兴府知府杨仁誉见状效法,抽取抵换了其中几件皮衣蟒袍和上等缎匹。
1783年陈辉祖彻底失势,新任浙江巡抚福崧、闽浙总督富勒浑先后参奏其在任期间武备废弛、仓谷亏空、惟务营私、致酿桐乡聚众闹漕大案。⑩最终,陈辉祖被赐自尽,其子一人逐放伊犁,其余皆革除职位(11);陈辉祖的巨额财富,也是他一生的积累皆被抄没。在湖南祁阳陈辉祖原籍,其父所遗故宅入官之后废为寺,19世纪士人在此经过时尚曾感慨“不信繁华转眼空,请到兰华寺前去”(12)。
从陈辉祖抽换的物品看,他应该喜好收藏——像他这样家庭出身和地位的人大多都有这一爱好。或许他认为王亶望的物件实在太多了,没人会真正阅读抄产清册上的内容,一两处小的变动根本不会引起任何注意。但是他却不曾料及,乾隆皇帝的收藏热情绝不亚于同时代的任何一位收藏家:真正引起乾隆皇帝怀疑并下旨调查此案的其实是一件米芾字帖石刻,因为几年之前,他曾在因私贩玉石而获罪被抄的官员高朴家产中看到过“米帖墨榻一种”,并知此墨榻乃源自王亶望之石刻米帖;王亶望被抄后,乾隆皇帝早就期待在他的家产中找到这件石刻。(13)虽然事实证明陈辉祖并未私匿这件物品(它在当地变卖的物品中被发现(14),但他却因这件自己未曾留意的石刻付出了全部身家为代价。
二、陈辉祖的家产清单和主要物品
清代因袭前代的回避制度,官员不令在其原籍为官,故每有官员抄家事发生,一般至少涉及任所和原籍两处,其他曾任职或活动过的地方也都会被通知严查有无名下资产。陈辉祖的抄家案涉及浙江杭州、湖南祁阳、湖北武昌、江苏淮安、苏州、京城等多个地方,最终,共有九份涉及家产的清单呈至御前。
(一)任所金银清单
陈辉祖任所金银被单独誊抄在一份清单上,大概为便于核查易金这一情节。在陈的任所内共抄出各色金1 015.9两、各色银32 816.2两。据后来的调查结果,在易金事上,陈辉祖发动他的下属官员以银买王亶望抄出之金,他本人以低价换买了其中800两金锭;据他自己的口供,这800两金已交付给他的亲戚商人为其营运,并不在任所抄出金银之列,而他自己储金的目的是为日后打造金器之用,也为路途携带方便起见,另外平日里官员所赠金亦多。(15)
(二)原籍家产清单
陈辉祖祖籍湖南祁阳,其原籍家中仅有一些祖遗产业,包括从其父陈大受继承一所房屋(59间)和250亩土地,余则无甚贵重物品,多是些桌椅木器、铜锡壶盆、瓷碗盘杯等件,还有一些书籍。陈辉祖显然在其家乡未添置产业,因为他打算退休之后移居苏州,一个远为繁华、富庶的所在。(16)
(三)苏州陈辉祖名下产业清单
陈选择苏州作为退居之所毫不奇怪:自16世纪开始,苏州就是中国最繁华和具有活力的城市;延至清代,它是皇家三大织造中心之一,印刷业、造纸业远近闻名,玉器制作全国领先。(17)苏州的繁荣曾在乾隆时期的宫廷画家徐扬《盛世滋生图》(今名《姑苏繁华图》)中充分展现,画卷中所反映出的工商行业有五十余种。(18)陈辉祖之弟陈绳祖、长子与三子皆准备移居苏州并已在此添置产业。(19)陈辉祖名下的产业包括城内三所房产(价值7 590两)、城外800亩土地(价值8 000两)和总数约计8万两的商业借贷和营运银两。(20)
(四)湖北武昌置买房地及寄贮器物清单
陈辉祖在此地产业据管业人申大年(陈辉祖堂姐之夫)供,系救济其生活:申原在福建邵武为官,后因病勒休,顺道来湖北就医,陈辉祖念其“贫乏难归”,在此处为其置买房屋一所(计55间)、山地一段,并留有一些家用物品,价值一般。(21)
(五)存贮江苏淮安河工各处物件清单
1781年,陈辉祖由江南河道总督升闽浙总督,赴任前交存寄放在这里一些物件,包括玉罗汉16座、杉枋5副并铜器、木器、玻璃灯等项。(22)
(六)湖北沔阳交付谭光谱金玉铜瓷器物等项清单
谭光谱系湖北候补同知,陈辉祖之母成氏与谭光谱之母陈氏系表亲,1779年陈辉祖由湖北调任河南,陈母成氏交付谭光谱银一万五千两营运生息并寄存一批“金玉铜瓷”(据称陆路一时难以携带)。这批物件共28组,每组一至十几件不等,总计有57件玉器,41件古铜器,65件瓷器(大部分为古窑瓷器),还有玻璃器、上等松石、一般瓷器等其他物件。这批物件在交付谭光谱之时已“写立清册”,从清册的细致程度判断应该皆属贵重之物,否则不会被如此精心编号登记,——几乎每件都有完整而雅致的名字,并有必要的描述注明。比如玉器,有“白玉桃洗苓芝觥合锦”、“白玉鸣凤在竹花插”、“脂玉鹿鹤同春花尊”等等;再如瓷器,一件瓷壶名曰“嘉窑灵芝万寿壶”:这是一件明代嘉靖时期御窑出品的瓷器,名下标注“口损”;还如铜器,有“景泰珐琅铜盘”、“汉青绿铜鼎青绿铜天鸡壶,共一匣,无座”等等。(23)
(七)陈辉祖兑换抽抵金两物件清单
除了800两金锭,其余抽换之物皆为典型的文人品味。书画占据了其中大部分,包括刘松年山水手卷一件,苏东坡《归去来辞》册页一本(原注:又画竹墨迹手卷一件),贯休白描罗汉一件,米芾字手卷一件,冷枚麻姑图一轴,董其昌兰草一卷,唐寅山水一轴,王蒙巨区林屋图一轴(今藏台北故宫博物院),宋旭山水一卷,还有马湘兰(按:明末名妓)兰草一轴、刘松年宫蚕图一件、苏东坡佛经一本(此三件据供因墙倒被压霉坏无存)。其他物件以玉器最多,包括“玉松梅瓶”、“小玉磬”、“玉暖手”等九件;还有自鸣钟两架。(24)
(八)御赐陈辉祖之母并陈辉祖物件清单
这些御赐物品总共25件,包括藏佛、御赐匾额、乾隆诗文、宫廷绸缎等等,还包括弘扬武功的“战胜图一分(内字画三十四副)”、“萨尔浒记战胜功碑一卷”。(25)
(九)查抄任所赀财应解应变清单(26)
在陈辉祖所有家产清单中,这一份对于了解陈辉祖的日常和物质生活最为关键。唯一的缺憾是,它只是一份简要的清单(不似其他清单记载详细)——这可能是因为造具一份记载详细的清单会花费很长时间,而这并非皇帝这次所愿,特别是考虑到刚已发生的这起存在于查抄过程之中的舞弊案件。不过,这份清单的简洁明了倒使全文征引在此成为可能:
金共库平一千零十五两九钱
银共库平三万二千八百一十六两二钱寄库候拨
金器皿共库平九百四十四两二钱
银器皿共库平九百六两二钱八分
珠宝镶嵌如意二枝各色如意一百六十九枝
佛头记念共十三宗
各色朝珠共一百零三盘
大小玉器共三百十三宗计一千四百一件
各色紬缎共四千二百六十五件
新旧瓷器共二百七十七宗计六百五十一件
新旧铜器共一百七十三宗计三百四十七件
碧霞玺松石珊瑚雄晶水晶象牙共八十宗计三百五十六件
玉瓷铜合锦共八宗计四十八件
洋漆器具共一百五十六宗计三百六十件
雕漆器具共六十五宗计二百十九件
玻璃器具共五十三宗计二百三十三件
自鸣钟表共三十宗计六十四件
镶嵌挂屏书格共三十九宗计八十九件
镜扇香器及匣盒共一百二十八宗计四千零四十六件
鼻烟壶盒及鼻烟共十三宗计二百五十四件
笔墨纸砚文玩共一百六十四宗
墨刻碑帖并字画册页手卷共六百四十六件
各样皮筩共八十八宗计二千七百八十一件
各色皮蟒袍朝衣补褂縤裙并皮棉夹单衣服共一千八百三十件
帐幔床围被褥兜篷门帘拆片等项杂物共一百六十一宗
盔甲腰刀撒袋鸟鎗共七宗计十八件
商银累丝器皿共二十三宗计二百三十八件
桌围椅披共二百零四件
龙涎香胶桂等项共二十二宗
燕丝茶叶及各色杂物共三百十件
铜器共五百四十七斤
锡器共一千零二十斤
粗瓷盘碗盃碟花瓶砂小壶共八百五十二件
损坏桂花如意四枝檀香一段锦袋二个
旧灰鼠织绒青毡轿围四副内灰鼠一副毡一副俱不全
破烂旧马驹皮战裙一条
獾皮猾皮烂狐皮猞猁狲共六块旧蛀羊皮四宗
书籍共二百九十四宗
织绒毡毯丝布印花布四十四件
竹木油漆盘盒小座镜架拜匣文具共一百五十八件
木漆香几桌椅大理石小茶屏共四十五件
帽架镜三件
车轿木摃三副俱不全
茶叶菊花共六十二宗
蒲草蓆六条
红木旧灯灯架紫檀佛龛楠木板共二十三件
黑漆笔筒铅瓶桌轿灯片屏心共七十二件漆一篓
旧破皮张潮布紬缎绒蓆炕床桌椅杌轿坐靠垫褥椅披桌围套共六百五十一件
小玻璃窓户眼旧红绢伞共二十三件
药材计十五宗
旧破衣裙及旧靴包袱拆片冬夏布尺头荷包丝绵共一千二百七十三件
契买家人仆妇五名口
这份清单将陈辉祖任所财物分成了两部分:解京物品与留当地变价物品,前者无疑是昂贵奢侈物品,后者则多为破旧和价值一般之物。下面就清单上物品依序择要说明:
首列之金、银与前文第一份清单为同一物品。值得注意的是后面接续的金器皿、银器皿同金银一样按称重而非件数登记,这似乎表明在当时人心目中,金银器皿可视同为金银并量其价值。
金银之后是“如意”。清代如意流行,在此清单上的是“镶珠如意”、“各色如意”,开载在首且独树一类(与后面玉器、丝绸、铜器等并列),足见如意在清代物品中有多重要。
后面两项(佛头记念、各色朝珠)与官员身份有关。明代,官员的服饰系统中便已引入各种奢侈和等级化元素,清代则发展更甚。不仅官员朝服之“补子”图案有官位品级规定,且所佩戴之朝珠、帽、“帽珠”、衣领、腰带,皆以材质、颜色、形状、图案的不同来区分和显示身份等级。朝珠,包括朝珠上“佛头”“纪念”等坠饰,也被引入官服系统之中。虽然朝珠的形制在中国早有出现——它由佛教物品中的“念珠”而来,但将之用于官服系统则是清代的发明。(27)朝珠(包括帽珠)的价值区别主要在于材质,碧玺,松石,珊瑚、熊晶、水晶、象牙是当时几种常见的材质。据清代的一部典当手册,一串素珠的价格由1两至110两不等,佛头由5两至600两不等,记念由1两至160两不等;(28)目前所见最贵的是一盘“珊瑚朝珠”,价值5 600两(杭州,1791年),甚极端。(29)
“大小玉器”。玉器在清代的物质文化中占据着特有地位:这不仅是从价值的角度衡量(30),而且因为玉器制作在18世纪达到一个高峰。陈辉祖拥有数量可观的玉器——总计1474件。对文人士大夫而言,玉器一向是高洁的象征(被视为君子之物),故也是收藏中的最爱。但这并不是陈辉祖拥有如此众多玉器的唯一原因。实际上,伴随清中叶对西北的几次用兵,清代在新疆获取了一块持续的玉石产源,于是18世纪后半期,玉石源源不断地由新疆运至当时的玉器制作中心苏州,加工成为各式精美玉器。(31)乾隆皇帝对玉器的爱好不仅推动了玉石的大规模开发,并且引起其臣下搜求精美玉器以备进贡的热情。(32)
玉器之外,瓷器、铜器、漆器也是当时最流行的器物。瓷器分两种:作为日用品的瓷器和作为收藏品的瓷器。前者如陈原籍家产中的“碟碗盏杯盘”——虽然是日用品,但亦有可能因为质量上等而价值不菲(33);后者是本清单中的“新旧瓷器”,指当代窑制品和前代制品。铜器也是如此,有前代和当代之分。清代的“古董”收藏即以古铜器和古瓷器为典型。漆器也是清代的流行物,并且已有的研究显示从日本进口很多(34);陈辉祖清单中的漆器前缀“洋”字,表明系舶来货物。
“各色绸缎”是清代典型奢侈品。实际上,绸缎从来都是中国物质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花色、质地种类繁多。清代中晚期的典当业书中所载的名目,棉布超过50种,“绸缎织锦”六类超过100种,“皮毛毡绒”大约26种。(35)各种类名称一般以产地命名,如“宁缎”、“杭绫”、“蜀锦”、“绛州毡”等等;如果是高档质量产品,还会以颜色、质地、使用用途等区分,如陈辉祖御赐物品清单中的“天青宫䌷”和“宝蓝缎”。
皮货是清代的标志性奢侈品。狐皮、獭皮、鼠皮、貂皮、羊皮、豹皮及一切皮毛动物之皮,皆入于皮衣制作;其产地来自中国西部和北部,还有西伯利亚和蒙古。(36)无论是何种形式——皮张,或半成品之“皮筩”(37),抑或皮衣、皮帽、皮领等制成品,皆是清代衣着文化中的重要部分。皮衣的种类如此众多,以致清代典当手册中须单独开辟篇章,列举其品类。皮衣也与朝服一样,被纳入宫廷服饰系统中:(38)“皮蟒袍”一般在清单开载服饰部分中列位居首,说明其价值最昂;各类皮衣中一般以貂皮为贵,但各种证据显示出“海龙皮”更贵,陈辉祖下属官员抽匿之皮衣中即有“海龙褂统一件”(39)。
三、清代物质生活与文化:一个统计视角
为了能更好捕捉18世纪精英阶层的物质消费和文化特征,笔者建立了关于陈辉祖所有物品的Excel数据库(田房产业、抄出银两、借贷营运银两除外),总共包括368个条目,每一条目皆照清单原载录入其名称、数量;同时另添“价值”数据系列(即对每一条目做出价值估计)(40)。然后将所有条目按照家居日用、器物、纺织面料、服装衣饰、珍珠宝石、文化用品、家具七大类划分;每一类下再有更细的划分,如器物类中再分玉器、瓷器、铜器、漆器、如意等。
首先可以关注的是陈辉祖物品在类别上的格局分布。这里有两种衡量尺度:数量和价值。统计结果如下两表所显示。
由表1可见,家居日用类物品数量最多,占陈辉祖物品总数量的37%,可见,生活用品往往是数目最多的。接下来的两个类别是“服装衣饰”和“纺织面料”,分占18%和16%。“器物”类次之,占15%。“文化用品”、“珍珠宝石”和“家具”三类比重最少,分占6%、3%和2%。
另一方面,如果以价值衡量,陈辉祖的物品分布又是另一结果。首先,虽然家居用品数量上占据绝对优势,但价值则几乎微不足道,仅略高于“家具”(二者皆1%,居末位);取而代之占据第一位的是“器物”类,比重高达68%,其中仅玉器一项即占37%。其次,居第二位的仍是服装衣饰(9%)。再次,珍珠宝石占8%,居第三位。最后,与家居用品略同,数量上居多的“纺织面料”仅占2%,排在第四的位置。
在具体的物品上,数量排名前几位的是以下几项:绸缎(16.1%)、瓷盘碗碟(12.3%),皮货(10.5%)、玉器(5.5%)、瓷器(2.7%);价值排位在前的分别是玉器(36.6%)、瓷器(16.6%)、铜器(10.2%)、金银器(7.8%)、皮货(6.8%)(皆见图1)。如以数量和价值综合考量,玉器、瓷器和皮货三者地位最显着,这一统计结果颇符合人们从清官文献、器物、及视觉图像材料中得出的印象,似乎也说明陈辉祖的物品与宫廷有某种同构性。当然,探讨精英文化与宫廷文化之间的关系是另外一个有趣的话题。
图1 陈辉祖具体物品排序
注:图中下方略去显示数量少于100件、价值少于500两的物品项目。
玉器、瓷器、皮货三者之间,皮货显得比较特殊:很难将其与精英品味相连,它们既非收藏类物品,又不属于士大夫文化。但是,皮货显然是清代最流行的奢侈品之一,在清代几乎所有的官员抄家清单中都能见到。皮货在价值上差异很大,例如皮衣:低者在10两上下;目前所见最贵的是一件“云狐腿”皮衣,约值600两(42)。陈辉祖所拥有的皮货数量相当多(数量居第三位,价值居第五位),主要是“皮筩”,数量高达2 781件;这也引发思考:皮货是否意味着全部被消费?由于皮货在当铺市场上极易流通,因此典当皮货有应急需之功能。也由此,皮货可能不只是奢侈品,还存在经济价值。
另一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家具相对不很重要,它在数量上仅占2%,在价值上更微,仅1%。不过这也不能证明家具并不在清代奢侈品消费的队列中,因为家具的取材同样可能很昂贵并且是身份地位的象征。1723年一位富有官员的抄家清单显示出家具价值在每件0.4~50两不等;最贵的一件是“紫檀木架子床”,折银50两。(43)无论如何,家具在清代所有抄产清单中都似乎不甚“明显”:它不像玉器、皮衣等登记位置靠前,甚至出现并不普遍。陈辉祖的清单上所反映出的家具类别和数量也不多。其中唯有灯具数量种类较多:陈辉祖江苏淮安寄存的物件中有上百种灯,各有不同材质(羊角、玻璃、丝绸、缎、纱、绣),红、绿等不同颜色及四方、六角等不同形状,如“明角灯”、“六方大红宫灯”、“蓝绣纱灯”、“玻璃宫灯”等等。灯类之外,各种“屏”种类也不少,有屏风、桌屏、挂屏等等,其功能各异,有装饰用,也有分隔空间用,等等。
有些令人奇怪的是,陈辉祖作为一位书香和官宦人家子弟,其物品并没有显示出这方面的典型特征,至少从这里的统计结果看,文化用品(文房用具、书籍字画等)数量共1 604件,虽然也属不少,但和其他物品类别相比并不占优势;就价值而言,也属于最低的一类(仅2%)。当然,统计结果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比重小并不绝对意味着不重要,比如数量居第七位、在价值上居第十一位的“字画”,从来都是文人收藏中的首选。从陈辉祖抽取的物件看,书画也是占据大部分;而乾隆皇帝发现此案的始因同样是因为一副名人书法。这里还须提到的是,由于书画是非常难估价的项目,而笔者是以比较保守的标准来做估价,因此统计结果显示价值并不高,但有些书画作品是相当昂贵甚至无法用价值衡量的。
以上表1、表2和图l给出了陈辉祖所有物品的一个分布情况概览。但是有些问题尚未因此得到充分答案。比如说,舶来品占据何种地位,或具有何种影响?近十几年世界各博物馆的馆藏展示和学术界的研究成果都揭示出康熙至乾隆时期的宫廷与欧洲之间的物质文化交互。(44)这种全球性连接是否能从宫廷以外的物品清单名录中寻到蛛丝马迹?从名称上判断(凡舶来品在名称书写上一般会前缀以“洋”字),并就目前的常识范围(如自鸣钟、玻璃穿衣镜应属进口)来看,陈辉祖清单上的外来产品共计690件,数量上占总体的2.6%。这些进口产品东西方皆有,而以东方居多。比如占大宗的漆器,总计360件,占全部外来品的52%,应该皆由日本而来;六座“大玻璃穿衣镜”(碎两面)及64件自鸣钟则大概产自欧洲。陈似乎比较钟情于自鸣钟,他不但已经拥有多件,并且从王亶望那里抽取之物中还包括自鸣钟。根据抽换物品清单上自鸣钟登记位置靠前的事实似乎也暗示着它是精英阶层收藏行列中的“新宠”。
但是,外来品终究未能像欧洲社会那样发展成为消费和生产扩张的动力,在同时代欧洲,所谓“东方奢侈品”制造了新的时尚,激发一轮又一轮的模仿,转换成为新的消费产品,推动了十八世纪欧洲的生产和制造业变革。(45)而在中国,虽然外来产品的数量因贸易的增长而扩大,但对于国内物质世界的基本格局似乎影响不大,清代并没有类似“西方奢侈品”这样的物品类目出现。
从自有的方面看,清代物质文化的一个突出特征是物品所寓意的吉祥象征。在《大明帝国》中,柯律格形容明代的物质文化有一种“高度物候关联”(highly time-specific)(46)之特征。如果借用这一表达,那么清代的物质文化则显示出一种“高度祥愿关联”(highly auspicious-specific)之特征。恐怕再没有其他物品像“如意”一样最能体现这一特征——这种物件没有任何实用性,完全是承载顺遂如愿之意;作为礼物馈送,它无疑是上选。陈辉祖拥有173件各式不同如意,可能大部分即来自他人赠送。其他很多物品也有极强的象征色彩:陈辉祖各玉瓷铜器名称中常见到的字眼有“福禄”(如霁红福禄瓶、明窑青花福禄瓶)、“太平有象”(如“赤金太平有象炉瓶三事成件”)、“万寿”(如“宋珐琅万寿尊”)、“满堂红”(如“锡镶楠木满堂红”)等等;家具中也有类似名称,如“稠木如意头椅”;在皇帝御赐物品中,有九件乾隆亲笔御书“福”字,表示皇帝对他和家人的祝福。
间接的主题性象征也广泛存在。比如,瓷瓶上凡绘有灵芝、麻姑(道教人物)、仙鹤、松树图案的,皆寓示长寿;狮子象征官场上的官运亨通;石榴或孩童象征繁育多子;“麟吐玉书”(47)则象征文运与祥瑞。一些动物,如蝙蝠、鸡、大象,因与“福”“吉”“祥”等谐音,也是最流行的装饰图案题材。在陈辉祖寄存湖北谭光谱的物件清单中,非常详细地记载了每件物品名称,可以从中发现,与古董铜瓷一般以“时代+产地+颜色+材质+形制”命名方式(如“宋哥窑佛手盘”、“明仿宋瓷花觚”、“汉青绿铜方壶”)不同的是,清代当时所造物品特别如玉器、瓷器大多以“材质+吉祥祝福之语或主题+形制”结合方式命名,如“脂玉四海升平”、“碧玉天鸡尊”、“白玉麟吐玉书”、“白玉松鹤花尊”等等。
仅以个案试图推断清代的物质文化特征具有一定冒险性。但陈辉祖之例实在堪称理想:他作为典型的社会精英能折射出18世纪中国官绅的生活方式;他足够富有到能拥有几乎所有流行于清代的物品;他与苏州——这一当时最繁华富庶,也是今天所谓“时尚之都”间的紧密联系,代表着他的物品在很大程度上能代表清代物质文化的精华和前沿水平。当然,陈的物品首先是他的个人偏好的反映,但这也足以体现清代最体面、讲究和最优裕阶层的物质生活世界。
陈辉祖之物品对今人而言不仅是数量众多的问题,而且是这些财物可以数量化的事实。在很早的时期,财富、地位与身份往往通过封侯晋爵、赐采邑、拥有众多侍从仆役这类的形式体现,但到了传统社会晚期如清代,则越来越多通过对各种“物品”的大量占有来传递。这一历史过程与松巴特在描述西欧早期近代化社会之《奢侈与资本主义》一书中所提出之“奢侈的物化”(objectification of luxury)(48)如出一辙。毕竟在清代,几乎所有财富标志都有形可见(tangible),几乎所有物品,无论是何种珍贵之物,都能在清代典当手册中见到——意味着都能在市场上交易得到。当然,御赐之物仍象征一种特权地位,但这类物品数量不多且内容普通。传统体现文人士大夫特征的典型物品,如书籍、书法、绘画等在体量上已不显着,特别是当与精美器物、贵重材质、流行货物(如皮货)等相较之时;当然这并非意味着传统的精英性(eliteness)在衰减或消失,但是这种身份确定显然越来越诉诸有形物品的展现(display)。
另一方面,当我们将陈辉祖的物品清单与明代严嵩的抄家清单(见于《天水冰山录》)(49)相比较,可以发现物质文化方面的一种承续性:尽管清代的外部条件已更具全球化特征,物资交流也更加跨越国际,但清代对于前代的延续性大于变革性。玉器、瓷器和皮货的流行固然刷新了中国物质世界的图景,但基本没有改变传统的格局。奢侈品形式、收藏偏好、价值品味、包括工艺技巧,都在原有的轨道上演变发展,很少体现出被来自西方世界的影响所撼,而这种撼动实际上在一百年后的19世纪末叶才发生。同时,社会上最精致典雅的生活方式仍旧由与历史上同一的社会阶层——像陈辉祖一样的少数文人官僚——所定义、主导和垄断。换句话说,当全球化与异域产品在推动西欧生产与消费模式产生巨大变化,从而在带来社会的根本变革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同时,中国的物质文明变迁很少具有变革性,而仍是体现出对外部影响的巨大弹性和容适消化力。对于18世纪的中国精英来说,一个地理上已然扩大的“新世界”所带来的不过是内容扩充的“珍异时奇”而已,除了它所平添的新的乐趣,并不存在什么根本的改变。
本文原作英文,为英国牛顿国际奖学金(Newton International Fellowship)资助项目成果之一,牛津大学中国艺术史教授柯律格(Craig Clunas)对本文的研究给予了宝贵的知识帮助和跨学科引领,美国耶鲁大学金融学教授陈志武是笔者关于中国家产与结构研究题目的最初提议者,在此一并致感谢!
①Arthur W.Hummel ed.,Eminent Chinese of the Ch’ing Period(1644-1912)(恒慕义主编:《清代名人传略》),Washington: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43,pp.99-100.
②Eminent Chinese of the Ch'ing Period(1644-1912),p.100.
③清代最大一起集体贪腐案件,发生于乾隆三十九年至四十六年(1774-1781),案中甘肃省官员上下通同舞弊,利用捏报遭灾的方式侵冒捐监钱粮入己,主犯浙江布政使王亶望据审贪污银三百余万两,全省涉案官员达一百四十多人。案情简介及资料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乾隆朝惩办贪污档案选编》(后简称《档案选编》)第2册,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版。
④《档案选编》第3册,第2839页。
⑤见Eminent Chinese of the Ch'ing Period(1644-1912),p.100.此前曾任直隶天津道,《清高宗实录》卷774,乾隆三十一年十二月丙午条,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二版),第18347页。
⑥《清高宗实录》卷848,乾隆三十四年十二月辛亥条,第19423页;卷893,乾隆三十六年九月丁卯条,第20061页;卷910,乾隆三十七年六月壬申条,第20391页;卷1074,乾隆四十四年正月己丑条,第22962页;卷1100,乾隆四十五年二月丙辰条,第23278页;卷1113,乾隆四十五年八月己巳条,第23427页。此外1779年还曾被短暂任命为河东河道总督,卷1097,乾隆四十四年十二月辛未条,第23252页。
⑦《清高宗实录》卷1123,乾隆四十六年正月癸卯条,第23546页。
⑧如1778年与湖广总督三宝奏报谷城县知县谎报斩犯逃脱事的奏折中使用地方土语被认为“漫无检点”、“混行入告”,而“俱着传旨申饬”(《清高宗实录》卷1069,乾隆四十三年十月己卯条,第22869页);再如1781年在台湾“生番害民”事上未及时奏闻而着“申饬”;同年,因没有如期题报秋汛情形而着“交部议处”。《清高宗实录》卷1144,乾隆四十六年十一月庚戌条,第23867页;卷1146,乾隆四十六年十二月庚戊条,第23883页。
⑨《档案选编》第3册,第2499—2518页。
⑩《档案选编》第3册,第2838页。
(11)Eminent Chinese of the Ch'ing Period(1644-1912),p.100.据《清代名人传略》中的说法,陈辉祖最终结果的幕后推动者是和珅。
(12)杨恩寿:《坦园日记》,第98—100页,转引自易惠莉:《科举制下湖南士人的生活和精神状态——以长沙杨恩寿为例》,《社会科学》2006年第5期,第42页。
(13)《档案选编》第3册,第2518、2533页
(14)《档案选编》第3册,第2806页。
(15)清单见《档案选编》第3册,第2563—2564页;口供见第2714、2791页
(16)《档案选编》第3册,第2591—2593页。
(17)关于明清时期苏州的发展,参见李伯重:《工业发展与城市变化:明中叶至清中叶的苏州》,《清史研究》2001年第3期,2002年第1、2期。关于苏州的玉器制造业,参见郭福祥:《宫廷与苏州:乾隆宫廷里的苏州玉工》,载《宫廷与地方:十七至十八世纪的技术交流》,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10年版,第169—190页。
(18)参见秉琨:《清徐扬〈姑苏繁华图)介绍与欣赏》,香港:商务印书馆香港分馆1989年版。
(19)《档案选编》第3册,第2564、2572—2573页。
(20)《档案选编》第3册,第2568页。
(21)《档案选编》(第3册),第2610—2612页。
(22)《档案选编》(第3册),第2643—2644页。
(23)《档案选编》(第3册),第2667—2678页。
(24)《档案选编》(第3册),第2758页。
(25)《档案选编》(第3册),第2801页。
(26)《档案选编》(第3册),第2803—2805页。
(27)朝珠据说由顺治皇帝引入,而顺治是一位虔诚的佛教徒。它由108个珠子组成,中间另由四个更大的珠子平均截为四段(每段27个),唤作“佛头”。参见Gary Dickinson and Linda Wrigglesworth,Imperial Wardrobe,Berkeley,CA:Ten Speed Press,2000,158.
(28)《当行杂记》,成书于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载《近代史资料》总第71期,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33—134页。
(29)《档案选编》(第4册),“浙江巡抚福崧等侵挪库项案”,第3317页
(30)清代一个玉瓶可能高至1 600两(1768年),一件“脂玉插牌合锦”高达6600两(1792年),《档案选编》第1册,第125页;第4册,第3318页。
(31)参见郭福祥:《宫廷与苏州:乾隆宫廷里的苏州玉工》,第192页。
(32)例可参见乾隆四十五年(1780)“云贵总督李侍尧贪纵营私案”,《档案选编》第1册,第1061—1063页。
(33)如陈辉祖寄存于湖北谭光谱之物件中,有“瓷器二十三桶,共盘碗杯盏大小粗瓶计一千六百零二件”,注明“俱江西新瓷”,可见应代表品质上乘。《档案选编》第3册,第2678页。
(34)赖惠敏:《苏州的东洋货与市民生活(1736-1795)》,台北:《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63辑,2009年,第8—10页。
(35)《中国古代当铺鉴定秘笈(清钞本)》,北京:全国古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1年版。
(36)关于清代的皮毛贸易,参见赖惠敏:《乾隆朝内务府的皮货买卖与京城时尚》,台北《故宫学术季刊》2003年第21卷第1期,第101—134页。
(37)关于“皮筩”有两种说法,一是卷成一捆、方便更好储存的皮张;一是拼接好的皮张,可直接用于裁剪制衣。
(38)参见允禄等辑:《皇朝礼器图式》,扬州:广陵书社2004年版,第99—348页。
(39)《档案选编》第3册,第2752页。
(40)这些估计是笔者参考清代典当业书、本案及同时代案例资料中的价格信息综合考虑所做的估计。例如朝珠,根据这些资料其价值范围在5至5600两不等,各依材质、产地、新旧等而异;同年(1782)一份奏折,显示一串琥珀朝珠价值120两(《档案选编》,第2757页),因此我以每串100两的价格粗略估算陈辉祖的“各色朝珠”,总共10 300两。由于信息不完全,此文的估计只是一个近似值。
(41)不同种类物品的数量单位存在异质性,如玉器论“件”、朝珠论“盘”、书籍论“宗”,因此本表只是一个大概的数量统计,单位各照清单原载计。
(42)《档案选编》第4册,第3335页,此为极端案例。皮衣的平均价格在10~30两之间,皮筩的价格一般低于皮衣,因此笔者将陈辉祖的皮筩按照平均每件5两估其价值。
(43)任世铎、张书才编译:《新发现的查抄李煦家产折单》,《历史档案》1981年第2期。
(44)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乾隆皇帝命宫廷西方传教士画师向欧洲订制一套铜版组画,表现他对准噶尔部的军事胜利。具体内容参见Laura Newby,"Copper plates for the Qianlong Emperor:from Paris to Peking via Canton",Journal of Early Modern History,Vol.16,No.2,2012,pp.161-199.
(45)参见Maxine Berg,Luxury and Pleasure in Eighteenth-Century Britain,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5,pp.1-16.
(46)Craig Clunas,Empire of Great Brightness:Visual and Material Cultures of Ming China,1368-1644,London:Reaktion Books,2007,pp.25-31.
(47)传说孔子出生时,附近有麒麟口吐玉书,这则传说最早在汉代《春秋纬·演孔图》中已有记载。
(48)见Werner Sombart,Luxury and Capitalism,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1967,p.95.原着德文,出版于1913年、1922年;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有中译本发行(维尔纳·桑巴特着,王燕平等译,《奢侈与资本主义》)。彭慕兰《大分流》中也讨论过此概念,见Kenneth Pomeranz,The Great Divergence:China Europe,and the Making of the Modern World Economy,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0,pp.114,127.
(49)毛奇龄:《明武宗外纪》,上海:神州国光社1951年版,上海书店出版社1982年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