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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中华书局标点本《魏书地形志》校勘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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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祥军
研究北朝之北魏、东魏、西魏政区的主要史料依据保存于魏收所撰《魏书·地形志》(以下简称《后魏志》)。因魏收所取材料杂乱,故存留问题极多。在现存的《后魏志》主要版本中,中华书局1974年的《魏书》点校本(以下简称中华本,本文的工作本即此本)是最好的本子。校勘者不但参考了诸多善本和历代史籍,也借鉴吸收了前人考订成果。然而其中关于《后魏志》的校勘似乎还存有若干问题,今试为补正。
1,2462页。《后魏志》:“石邑,前汉属(常山),后汉罢,晋复,属。”
按:今检《三国志·魏志》卷二《文帝纪》:“(延康元年)八月石邑县言凤凰集。”则汉末石邑县复置,“晋复”,当作“魏复”。
2,2468页。《后魏志》:“石艾,前汉属太原,后罢,晋属。”
按:今检《续汉书·郡国志》(下简称《续汉志》)常山国有上艾县,中华书局标点本校勘记据温曰鉴《魏书地形志校录》出校,是。又《晋志》乐平国有上艾县。又《元和郡县志》(下简称《元和志》)卷十三河东道太原府广阳县条:“本汉上艾县地,属太原郡。后汉属常山国,晋属乐平郡。”则《后魏志》误,当改为“石艾,前汉属太原,后汉属常山,晋属(乐平),二汉、晋曰上艾。”
3,2478页。《后魏志》:“北绛,二汉属河东,晋属平阳。二汉、晋曰绛。”
按:今检《汉书·地理志》(下简称《汉志》)河东郡有绛县,《续汉志》河东郡有绛邑县,《晋书·地理志》平阳郡有绛邑县。故所谓“二汉、晋曰绛”当为“前汉为绛,后汉、晋为绛邑”。
4,2482页。《后魏志》:“玄氏,二汉、晋属上党郡治。”
按:今检《汉志》、《续汉志》、《晋志》上党郡均有“泫氏”县,又《舆地广记》卷十九河东路下上泽州上高平县条:“本泫氏县地。二汉、晋属上党郡。”则《后魏志》误,当改为“玄氏,二汉、晋曰泫氏,属上党,郡治。”
5,2482页。《后魏志》:“阳阿,二汉属上党,晋罢,后复属。”
按:今检《汉志》上党郡有涅氏县,《续汉志》上党郡有阳阿县,又《元和志》卷十三河东道仪州辽山县条:“本汉涅氏地,后汉于此置阳阿县,属上党郡。晋改为轑阳县,属乐平郡。”则汉末废涅氏县,后汉复置阳阿县且属上党郡,入晋后改为“轑阳”移属乐平郡。则《后魏志》误,当改为“阳阿,前汉曰涅氏,属上党,后汉省,后复,属上党,晋改曰‘轑阿’属乐平。”
6,2483页。《后魏志》:“隰城,二汉、晋属。”
按:今检《汉志》、《续汉志》太原郡有兹氏县,又《元和志》卷十三河东道汾州条西河县条:“本汉兹氏县也,魏于此置西河郡,晋改为国,仍改兹氏县为隰城县。”则兹氏晋初改名隰城。《后魏志》误,当改为“隰城,二汉曰兹氏,属太原,晋改,属(西河)。”
7,2531页。《后魏志》:“惤,二汉、晋属东莱。”
按:今检《晋志》东莱郡有县。据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引《说文》:布出东莱,从巾弦声。以为“惤”当作“”,是。《后魏志》误,当改作“”。
8,2607页。《后魏志》:“霸城,郡治。二汉曰霸陵,晋改,属。”
按:今检《续汉志》京兆郡有霸陵县,《晋志》京兆郡有霸城县。又《魏志》卷三《明帝纪》裴注引《魏略》:“是岁,徙长安诸钟簴、骆驼、铜人、承露盘,盘折、铜人重,不可致,留于霸城。”此条注文系于景初元年,裴注又引《汉晋春秋》:“帝徙盘,盘折,声闻数里,金狄或泣,因留于霸城。”则“霸陵”至迟于景初前改为“霸城”。又《宋书·州郡志》(下简称《宋志》)南霸城条下小注:“本霸陵,汉旧县,《太康地志》曰:‘霸城’,《何志》:‘魏囗’。”胡阿祥师《<宋书·州郡志>脱漏试补》(《安徽史学》2004年第四期):“‘魏’后所脱一字,疑为‘改’,谓魏改‘霸陵’为‘霸城’。”是。则《后魏志》误,其谓“晋改”误,当为“魏改”。
9,2608页。《后魏志》:“始平,魏置,晋属始平。”
按:今检《续汉志》右扶风有平陵县,据《元和志》卷一关内道京兆兴平县条:“本汉平陵县,属右扶风。魏文帝改为始平。”又《太平寰宇记》卷二十六关西道咸阳县条:“平陵城汉平陵县属右扶风……魏黄初中改为始平县。”则黄初时改平陵县为始平县,故《后魏志》误,“魏置”当改为“魏改”。
10,2609页。《后魏志》:“雍,二汉、晋属右扶风。”
按:今检《晋志》:“魏文帝即位……冯翊、扶风各除左右。”又《通典》卷一百七十三岐州条:“魏除右字,但为扶风郡,亦为重镇。晋因之。”则魏时确改“右扶风”为“扶风郡”。据《晋志》:“惠帝即位,改扶风国为秦国”,胡阿祥师《〈南齐书·州郡志〉札记》(《历史地理》第十辑)云:“《晋志》雍州:‘惠帝即位,改扶风国为秦国’,与此异。考《晋书·秦献王柬传》:‘太康十年,徙封于秦,邑八万户’,柬为西晋首封秦王者,则改扶风为秦国在晋武太康十年前,《晋志》误。更考《元和郡县志》卷二关内道凤翔府云:扶风郡,‘晋太康八年为秦国’。”今检《左传·隐公六年》杜注有扶风雍县、《左传·昭公四年》杜注有扶风美阳县。据宋庆元本《春秋正义》所存《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后序》:“太康元年三月,吴寇始平。余自江陵还襄阳,解甲休兵,乃申抒旧意,修《春秋释例》及《经传集解》。始讫,会汲郡汲县有发其界内旧冢者,大得古书”,又据《隋书·经籍志》:“至太康元年,汲郡人发魏襄王冢,得古竹简书”,则杜预作《集解》始于太康元年,亦终于是年,其注中所引郡县情况之断限亦当为太康元年,今检《隐公元年》传、《襄公二十三年》经、《襄公二十三年》传杜注均有汲郡朝歌县,而据《宋志》司州条“朝歌,二汉属河内,《晋太康地志》属汲郡,晋武太康元年始立”,则汲郡朝歌县太康元年始复立,杜预所注有汲郡朝歌,则确是太康元年情况;又《昭公十九年》传杜预注有东海赣榆县,据《宋志》徐州东海太守条“赣榆令,前汉属琅邪,后汉属东海,魏省,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则东海赣榆县亦是太康元年复立,杜预所注有东海赣榆县则上文所推断《集解》所录郡县断限为太康元年,确然也。则太康元年时仍作扶风郡。又《宋志》:“郿县令,汉旧县,属扶风。《晋太康地志》属秦国。”又《宋志》:“陈仓令,汉旧县,属扶风。《晋太康地志》属秦国。”据毕沅考订《晋太康年地志》段限为太康三年(《晋太康三年地志王隐晋书地理志总序》),则太康三年已改为秦国。则《后魏志》误,当改作“雍,二汉、晋属扶风,后属秦国。”
发表于《书品》2006年第六期,发表时改名为《魏书·地形志》考异十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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