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经注-《水经注》引《诗》考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水经注-《水经注》引《诗》考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水经注》引《诗》考
《水经注》引《诗》考
张鹏飞
内容提要保留在郦道元所着《水经注》四十卷中的《诗经》诗句,大多数引自《毛诗》并记载相同,有少数与今本《毛诗》存在诸多相异之处,另有几处引用《韩诗》和《韩诗外传》,此种引《诗》特色,与北朝“《诗》学”的传承情况相关。本文围绕《水经注》引用《诗经》的情况及相关材料,对郦道元引《诗》的独到之处略做阐述和讨论。
关键词《水经注》《诗经》引用 成书于元魏中后期的郦道元所着《水经注》一书,在为《水经》作注的过程中,博采北朝以来的经史典籍、野史碑录、地记故书、神话异闻、民间歌谣谚语等,溯流穷源,模山范水,访迹寻图,杂以神仙鬼怪,遂集斯学之大成。其引书之丰富,据近人郑德坤《水经注引诗考》统计共引文献436种,其中所引大量文献多已不见于隋唐志略,众多久佚典籍,赖此书而得以保存。而其征引繁复之经史材料,足与刘孝标《世说新语》注、裴松之《三国志》注、《文选》六臣注,并称而无愧矣。
在《水经注》所引众书中,其中诗赋类共八种二百余处,诸如《诗经》、《诗谱》、《韩诗外传》、《楚辞》以及杨雄、刘歆、张衡、建安七子、郭璞等汉以来诸家诗赋杂曲以及碑帖铭文,其中尤以引用《诗经》次数最多,且分布最广。本文粗略统计,《水经注》全书四十卷共引用《诗》达50余处,几乎分布于每一卷,各卷引诗情况如下:
卷三《河水注》:1 卷四《河水注》:2
卷五《河水注》:4 卷六《浍水注》:3
卷七《济水注》:2 卷八《济水注》:2
卷九《清水注》:9 卷十《浊漳水注》:1
卷十二《圣水注》:1 卷十三《漯水注》:1
卷十四《鲍邱水注》:1 卷十五《洛水注》:1
卷十六《漆水注》:1 卷十七《渭水注》:1
卷十八《渭水注》:1 卷十九《渭水注》:2
卷二十二《洧水、渠水注》:5 卷二十四《瓠子河、汶水注》:5
卷二十五《泗水注》:2 卷二十六《沭水、淄水注》:2
卷二十九《比水注》:1 卷三十一《滍水注》:2
卷三十四《江水注》:2 卷三十六《延江水注》:2
卷三十九《赣水注》:1
本文围绕《水经注》引用《诗经》的情况及相关材料对郦道元引用《诗经》的独特之处以及所引《诗》的分类情况等作进一步地深入探讨。
第一、《水经注》所引用《诗经》,与今本《毛诗》相比,文字相同者占绝大多数,仅有少数文字有异,另收录一些逸诗,今本《毛诗》未存。现将相异之处和逸诗抄录如下:
思须与曹,我心悠悠。(《邶风·泉水》,今本《毛诗》“曹”作“漕”)
申伯番番,既入于谢。(《邶风·简兮》,今本(《毛诗》无此句)
瞻彼淇澳,绿竹猗猗。(《卫风·淇澳》,今本《毛诗》“澳”作“奥”)
泉源在左,淇水左右。(《卫风·竹竿》,今本《毛诗》“左右”作“在右”)
袒锡暴虎,献于公所。(《郑风·太叔于田》,今本《毛诗》“袒”作“襢”)
坎其击鼓,宛邱之下。(《陈风·宛邱》,今本《毛诗》“邱”作“丘”)
子之营兮,遭我乎峱之间兮。(《齐风·还》,今本《毛诗》“营”作“还”,“峱”作“狃”)
二之日凿冰冲之。(《豳风·七月》,今本《毛诗》“冲之”作“冲冲”)
东有圃草,驾言行狩。(《小雅·车攻》,今本《毛诗》“圃”作“甫”)
建旐设旄,薄狩于敖。(《小雅·车攻》,今本《毛诗》“薄狩”作“搏兽”)
坶野洋洋,檀车煌煌。(《小雅·大明》,今本《毛诗》“坶”作“牧”)
溥彼韩城,燕帅所完。(《大雅·韩奕》,今本《毛诗》“帅”作“师”)
惟岳降神,生甫及申。(《大雅·荡之什·崧高》,今本《毛诗》“惟”作“维”)
徂徕之松,新甫立柏。(《大雅·鲁颂·宫閟》,今本《毛诗》“徕”作“来”)
保有凫峄,遂荒徐室。(《大雅·鲁颂·宫閟》,今本《毛诗》“峄”作“绎)
高平曰陵,于是名焉。(逸诗,今本《毛诗》未存)
徒殆野王道,倾盖上党关。(逸诗,今本《毛诗》未存)
申伯番番,既入于谢。(逸诗,今本《毛诗》未存)
其中与今本《毛诗》相异者,大多是同音异形或者声近通假,如“惟”之与“维”、“邱”之与“丘”、“峱”之与“狃”、“坶”之与“牧”、“曹”之与“漕”、“圃”之与“甫”等;少数几处则为同义异形,如“帅”之于“师”、“袒”之与“襢”等;还有一些差异较大的,如《水经注》引《诗·卫风·竹竿》“淇水左右”与今本《毛诗》“淇水在右”,“在”与“左”两者形体相近,故疑为书籍在传抄过程中出现的讹误。又如在引《诗·小雅·车攻》“薄狩于敖”,今本《毛诗》为“搏兽”,“薄狩”与“搏兽”发音相近,但字义、字形不同,此应为诸家解诗之说法不同,未知郦氏此处采用何家之说。
由以上引《诗》情况看出,郦道元在《水经注》中所引《诗》大部分与今本《毛诗》相同,只有少数相异,此可能为后人传抄过程中的讹误,也可能为采用今文经学齐、鲁、韩三家诗说。郦氏此种引《诗》特色,与北朝“《诗》学”的传承情况相关。自晋室东迁以后,中原南迁的世家大族将魏晋以来的玄学也带到了江左,而北方原有的自汉以来的儒家传统,由于下层士族和庶族的提倡,再加上北朝特别是北魏统治者的大力扶持,儒学重新在北方建立起文化统治地位。而作为儒学重要一支的“《诗》学”,在北朝时期,“齐、鲁、韩、毛”四家诗说中,《毛诗》之学逐渐成为《诗》学主流,“齐、鲁、韩”三家诗说逐步走向衰亡,至北魏时代,三家诗可能仅存《韩诗》,故《水经注》一书中引用的《诗经》,《毛诗》占绝大多数,仅有三处引用《韩诗外传》,如卷九《清水注》“又东过怀县之北”:“《韩诗外传》曰:武王伐纣,到邢邱,更名邢邱曰怀。春秋时,赤翟伐晋,围怀,是也。”一处引用《韩诗》之说,如卷三十四《江水注》“又南过江陵县南”注云:“按韩婴叙《诗》云:其地在南郡、南阳之间。”而齐、鲁二家诗则无记载,可见,此二家诗说至郦道元之时代早已亡佚。
第二、《水经注》之引《诗》从形式和内容上可分为以下几类:
1、直接引述《诗经》原文,未标出所引篇名。如卷四《河水注》“又南过汾阳县西”注云:“《诗》云:在郃之阳,在渭之涘。又曰:缵女维莘,长子维行。谓此也。”此诗出于《大雅·文王之什·大明》,而郦氏在此只引原文而未标出篇名。又如卷十六《漆水注》“漆水出扶风杜阳县俞山,东北入于渭”注云:“故《诗》曰:民之初生,自土沮漆。又曰:率西水浒,至于岐下。”此诗出于《大雅·文王之什·绵》,也未标出篇名。诸如此类在《水经注》引《诗》中占一小部分,其引《诗》形式多为“《诗》云……”或《诗》曰……“”,也有一些只标出引自《诗》那一部分,但未标出具体篇名,如卷九《淇水注》“淇水出河内隆虑县西大号山”注云:“故《卫诗》曰:我思肥泉,兹之永叹。《毛注》云:同出异归为肥泉。”此诗出自《卫风·竹竿》一篇,郦氏在此只标出引自《卫诗》,而未标出具体篇名。
2、直接引述《诗经》原文,并标出所引具体篇名。如卷十二《圣水注》“又东过阳乡县北”注云:“《诗·韩奕》章曰:溥彼韩城,燕师所完。王锡韩侯,其追其貊,奄受北国”。此处即标出此诗引自《诗·大雅·韩奕》,诸如此类在《水经注》引《诗》中仅有几条。
3、转述《诗经》原文,未标出所引篇名。如卷十七《渭水注》“又东过上邽县”云:“《诗》所谓西戎板屋也。”又如卷二十二《潧水注》“潧水出郑县西北平地”云:“《诗》所谓溱与洧者也。”诸如此类在《水经注》引《诗》中占绝大部分,此种引《诗》形式大体上为:“《诗》所谓……也。”此处的《诗》已经约定俗成的被认为是《诗经》,郦氏以此种方式摘引《诗经》原文,往往用以注释、说明地理掌故或河流山泽乃至城邑的变迁,如卷九《清水注》“又东过汲县北”云:“清水与仓水合……东南历坶野。自朝歌以南,南即清水,土地平衍,据皋跨泽,悉坶野矣。《郡国志》曰:朝歌县南有牧野。《竹书纪年》曰:周武王率西夷诸侯伐殷,败之于坶野。《诗》所谓坶野洋洋,檀车煌煌者也。”郦氏在此在记载清水流经牧野一地时,对牧野的地理位置、历史掌故等作了具体阐述。郦氏首先以“自朝歌以南,南即清水”简要地点明了牧野的具体方位:在朝歌县以南,南临清水。并引《郡国志》进一步证明。接着郦氏又引《竹书纪年》“周武王率西夷诸侯伐殷,败之于坶野”,指明此“牧野”即武王伐纣之“坶野”所在处,最后转引《大雅·文王之什·大明》:“坶野洋洋,檀车煌煌”一句,生动形象地再现了牧野之战的盛况。洋洋,《毛传》、《郑笺》等释为“广大之貌”,反映了牧野地势的平整开阔,适于作战。“檀车”即檀木所做之战车,此应为武王所乘之战车。“煌煌”,鲜明貌,此以武王所乘战车之煌煌衬托出武王伐纣之师的意气风发,犹如胜券在握。
4、标出具体篇名,但未引用原文。如卷五《河水注》“又东北过高唐县北”注云:“漯水又北,绝莘道。城之西北,有莘亭。《春秋·桓公十六年》,卫宣公使伋使诸齐,令盗待于莘,伋、寿继殒于此亭。京相璠曰:今阳平阳平县北一十里,有故莘亭,阸限蹊要,自卫适齐之道也。望新台于河上,感二子于宿龄,诗人《乘舟》,诚可悲矣。”此处仅化用了《诗·邶风·二子乘舟》之篇名,却未引用原文。道元在此对莘亭的历史掌故作了详细介绍,其先引《春秋·桓公十六年》之史料说明卫宣公之时,宣公使太子伋使齐,而令盗埋伏于莘,见持白旄之节者杀之。伋之弟公子寿知此事后,先持白旄之节赴之,希冀挽救太子,盗遂杀寿于莘,而伋知此事后,依然赴死,盗继而杀伋于莘,故有“伋寿继殒于此亭”之说。郦氏进而引京相璠之语点明莘亭的具体方位在“阳平县北一十里,自卫适齐之道”,进一步证明此莘亭即为二子遇害之处。最后,郦氏乘舟于河上,路经此地,远望莘亭,遥想二子当年为不违父命而相继英勇赴死之悲壮,乃发出“诗人《乘舟》,诚可悲矣”之感叹。这种引诗方式在《水经注》一书中尚有二处,一处为卷五《河水注》“又东北过黎阳县南”云:“黎,侯国也。《诗·式微》黎侯寓于卫是也。”此处在解释黎地时,指出此之“黎”即《诗·邶风·式微》一诗背景中“失国而寓于卫之黎侯之封地”。还有一处为卷四《河水注》“又东过河北县西”注云:“在河之北,故曰河北县也。今城南、西二面,并去大河可二十余里,北去首山一十许里,处河山之间,土地迫隘,故《魏风》着《十亩》之诗也。”
除以上几种情况外,郦氏在几处引《诗》时,加以《毛传》、《郑笺》之说。如卷八《济水注》“其一水东南流”注云:“《卫诗》云,思须与漕也。《毛传》云:须,卫邑矣。郑云:自卫而东,迳邑,故思。”
第三、从《水经注》引用《诗经》的情况及相关材料,可知道元引用《诗经》的独特之处在于:
1、郦道元在引用《诗经》时,主要引用《诗经》中有关先秦时期的地理记载或历史传闻以考证地理沿革,将文献、传闻与实地情况互相印证,把地理名称的文字辨析(包括音、义、字形)与地理考证相结合,可以说是郦氏《水经注》一书中引用《诗经》的基本原则。
2、将察今与考古相结合。地理之沿革,有时非考古不足以证今。由此郦氏总结出“考古以推地”的方法,即考证历史旧貌,进而推断地理方位。如卷二十四《瓠子河注》“东至济阴句阳县为新沟”注云:“又东迳浚城南,西北去濮阳三十五里。城侧有寒泉冈,即《诗》所谓爰有寒泉,在浚之下。世谓之高平渠,非也。”此处即以《诗》考证寒泉冈地名之源来,进而刊正“世谓之高平渠”之误。
3、郦氏在引《诗》的同时,引用了多种文献,以避免单文孤证难以全信的讹误,以多种文献的相互参照以考证地理沿革之流变。如卷十六《漆水注》“漆水出扶风杜阳县俞山,东北如于渭”注云:“故《诗》曰:民之初生,自土沮漆。又曰:率西水浒,至于岐下。班固《地理志》云,漆水在漆县西。阚骃《十三州志》又云:漆水出漆县西北岐山,东入渭。许慎《说文》称:漆水出右扶风杜阳县岐山,东入渭,从水,漆声。一曰,漆城池也。”郦氏在此处考证漆水之地理位置时,在引《诗》同时,参证了班固《汉书·地理志》、阚骃《十三州志》、许慎《说文解字》等,并感叹:“但川土奇异,今说互出,考之经史,各有所据,识浅见浮,无以辨之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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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清)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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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北魏)郦道元,水经注疏[M],杨守敬、熊会贞合着,段仲熙点校,陈桥驿复校,江苏古籍出版社,1989。
[5] 陈桥驿,水经注研究二集[M],山西人民出版社,1987。 转自文史博览2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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