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资源-文化的水与嬗变的社会—读行龙新着《以水为中心的晋水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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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文化的水与嬗变的社会—读行龙新着《以水为中心的晋水流域》


文化的水与嬗变的社会
—读行龙新着《以水为中心的晋水流域》

作者简介:邓宏琴,博士研究生,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 030006
文章出处:《史林》,2007年6月
[摘要] 区域社会史的研究,需要把握区域发展的内在脉络。行龙教授新着《以水为中心的晋水流域》正是把握住了“水”这一至关山西区域社会历史发展的主线展开论述。作者坚持走向田野与社会这一学术理念和治学方法,结合由田野中得来的历史感悟与地方文献,以人口、资源与环境的互动关系为切入点,全面阐释作为“文化”的水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展示了水对于区域社会的丰富意义,推动了水利社会史研究的深入。
[关键词] 水;晋水流域;水利社会
自魏特夫的《东方专制主义———对于极权力量的比较研究》问世以来,学界对于作为“文化”的水的研究似乎就未曾间断。撇开那些过多侧重于水利技术、水利事业的水研究,单从以水与社会的深层互动关系为旨趣的研究来看,实现从“治水社会”向“水利社会”的跨越(1),已经成为理论上深化水研究的新视角和新取向。行龙教授着《以水为中心的晋水流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下文仅标注页码)新近出版,从区域个案的角度对“水利社会”的研究前沿做出诠释,可谓是从理论迈向实践的重要一步,读来欣然。
文化的水,指当水与人的生产、生活发生关系时,以及以水为媒介而形成社会关系时,水便具有了文化的含义,“以水为中心”中的水也必然是这种意义上的“水”了。那么,什么是“以水为中心的晋水流域”呢?通观全书以及行龙教授的相关研究,笔者作以下的理解。我国独特的地理环境使人们的生存往往“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所以有“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之说。从这一角度来讲,天然禀赋的自然环境和资源深深影响着地域社会的历史发展。流域周围的村庄,占尽了水利,也依水利而生存繁衍,水在当地是乡民话题的中心和焦点。水就是他们的生活,就是他们的目标,就是他们的生命,这是水对于个体人的存在意义。推演开来,在更宏观的层面上,水是整合流域村庄的家庭、邻里、村际关系、地域联盟的纽带,也是影响当地各种社会关系冲突与分化的重要因素。可以说,他们因“水”而合,因“水”而分,因“水”而属于不同的社会组织,居于不同的社会地位。同时,官方权威与民间力量之间的上下关系也由此衔接。以流域为主线,周围的村庄聚落缀连起来,形成不同于其他社会发展模式的空间结构和社会秩序。
历史上的山西是水资源匮乏的地区,尤其在明清时期,山西的人口、资源和生态环境出现转折性变化(2)。要探讨水与社会的互动关系,不能忽视这一影响水资源充足与不足的区域历史背景。行龙教授最早倡导从社会史角度开展中国人口、资源、环境史的研究(3),在本书中也正是以此为切入点展开论述,体现了其一以贯之的学术理念。水是流域社会人们生产生活的主要依赖,围绕着水资源,当地形成了农耕经济和各种加工产业。明代以后,由于明初朱元璋施行移民屯田政策和宗禄供养制度,晋水流域的人口遂大量增加。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必然产生人们对林、煤尤其是水资源的激烈争夺,生态和社会的平衡被逐渐打破(p3—12)。作者抓住这一影响区域社会发展的重要线索展开论述。流域民众对水资源的争夺,导致了水案的频繁发生,同河村庄、异河村庄、总河与分河之间,错综复杂的层级矛盾迭起。民众如何在斗争中争取和维护自身的利益,流域社会的各水利组织之间如何解决这些矛盾,官方在纠纷调解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最终形成顺畅的社会秩序和有效率的水利制度,抑或是其他结局?作者认为,地方民众争夺水资源的关键在于对水权的争夺,即对水的使用权利的争夺。他们通过利用传说、民间故事和形塑水神的途径来表达自己对水权的占有,相互之间既争锋相对地斗争,又相互妥协,甚而联合,并在必要之时诉诸于官方的权威评判。地方水利管理的组织、制度和用水秩序的形成,即受到非正式的民间规约、惯习等因素的影响,也有正式的官方权力的介入。正如作者所言:晋水流域水资源日趋匮乏的现实即是区域环境和历史发展的结果,也是制度与文化、国家与社会纠葛互动的反映(p1)。
从民间信仰的精神领域探讨晋水流域的水文化,无疑是认识水利社会丰富内涵的一个极好视角。在传统社会中,当人们无法与神秘的自然抗争之时,往往会借助于神灵的力量。就水利社会而言,民众的信仰自然与“水”密切相关,“‘以水为中心’是晋水流域祭祀系统的主脉”(p29)。不过,面对能给他们带来祸福的神灵,民众显然并不是完全被动的。迫于生存的压力,他们会依照自己的意愿,或创造出新的神灵,或在原有的神灵象征意义上和故事传说中附会、推衍神灵的功能及含义,为自身服务。晋祠主神由叔虞而圣母,再由圣母而水母的三易其位就是这种事实的明证(p37—45)。作者观察到,这种祭拜神灵的变化,不单单是民众的兴趣点和注意力因水资源的紧张而发生了转移,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变化的背后富含着国家与社会权力互动的历史内容,是双方的势力较量在象征领域的表现。同时,晋水流域四河的利益不同,各村庄之间也有相互的利益冲突。在民间社会内部,又形成了不同的等级权力主体,因而在祭祀水母的仪式中出现了总河和四河之间的地主与宾客之别,金胜村甚至以“水母娘娘”娘家的名义来争夺“回马水”(p50、45)。除此而外,在晋祠主神这些“地方神”之外,流域内有的村庄还建立了本村庄的“村庄神”,这些都突出反映了民众对水权的激烈追逐。通过细致的个案研究,作者得出了深刻的结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不仅是一种非均衡的、错综复杂的关系,也是一种相互作用,不断互动和调整的关系。两者不是简单的对立和汇合,而是多重的互动和多元的建构。在这一对关系中,村庄作为一个具有共同利益的公共团体,在地方社会事务中有不可忽略的地位,是晋水流域多村庄水利祭典中最重要的实际角色。可以说,村庄是国家与社会的关联体(p57—59)。”
水资源的相对充裕给水利社会的人们带来了富足和文明,但对于资源的占有并不竟然就完全是幸事,这需要辨证地看待。晋水流域的人们利用水资源发展了农耕经济和晋祠大米、大寺莲藕、造纸、水磨等多种地方经济产业。西山煤矿的丰富矿藏也为人们提供了新的生计。然而,这种“枕水际山”的优越自然环境却由于人口的不断增长、人们对资源的无度开发和对环境的破坏而成为引发“峪水为灾”的源头。环境的恶化反过来强化了人们对资源的争夺,形成恶性循环,而且在建国以后依然上演(p68—93)。作者以学术理论思考始,以现实人文关怀终,即从环境史的定义和研究对象的理论探讨入手,在资源占有的利弊与得失之间进行深入辨析,从长时段的角度论述环境、灾害与社会的互动关系。尾语发人深省:“环境演变虽已时过境迁,但历史的教训却应警钟长鸣”(p94)。
水利社会的内涵是丰富多样的,但是如果将其理解为只包含水、水案、与水相关的地方惯习以及传说故事、水神信仰,水利开发和水利组织的管理及运行等,就未免有些机械和单调。事实上,除了这些内容外,流域内人们其他的社会生活和精神文化同样也应是水利社会研究的对象。而且,探究这些看似是“话题外”的事情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反映出当地人的生产和生活,对围绕“水”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有着怎样的影响机制,恐怕也是非常重要的课题,有利于丰富和深化水利社会及其发展模式的研究。很明显,作者看到了这一问题。在着书的最后一章,作者透过流域村庄内一位乡绅的视野,展示了新旧交替时代下乡绅个人的心态、思想观念、历史命运及当时转折变迁的社会风貌。作者从刘大鹏的奋志青云、舍耕度日和亦农亦商的最后岁月以及其担任的社会职责和平生的文献着述来说明这位地方文人怀才不遇和苦苦奋斗的一生(p95),并透过刘大鹏的思考来探究当时的社会结构、社会生活、西学教育、新政事业等的社会变迁。在论述中,作者运用了细腻的描述手法,少了几许严肃,但却增加了生动和可读性。作者总结到:“这样一位内地乡绅的心路历程既是旧文人直面新时代的缩影,也是区域社会文化作用于一位普通乡绅的反映。”(p95)这可谓是作者对文章的精准概括。
敏锐的“问题意识”是学术研究的关键所在。“水”是至关晋水流域村庄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环境要素。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晋水流域已经形成了以水为中心的社会文化。作者正是抓住了这一关键性问题,展开对晋水流域乃至整个山西区域社会的研究,这无疑具有相当的解释力。毋需赘言,本书的研究是丰富而深入的,从各个侧面细致解读了以水为中心的晋水流域社会。着作的创新之处颇多,但有最基本的一点不可忽视,那就是在资料上的创新。从行文过程中可以看出,作者所依据的基本史料包括口述史料、碑刻资料和族谱、故事传说、地方文献等,主要是从田野中收集而来,同时作者也将自己在田野中的历史感悟融入到了研究当中。“走向田野与社会”不仅仅是简单地收集资料,更成为作者治学的重要方法,这体现了作者一贯的严谨作风与对学术的不懈追求。其实早在2000年,行龙教授就已开始注意到水的研究,在研究的理论、方法和内容上不断完善。在“明清以来山西水资源匮乏及其相关问题”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其一系列研究成果中,作者提出了长期以来被学界忽视的山西水案问题,进一步就人口、资源与环境的互动关系从理论高度上进行了探讨,提出将人口、资源、环境纳入社会整体变迁的历史进程中进行考察,并详细论述了跨学科和区域研究方法在人口、资源、环境史当中的应用。在此基础上,他对从“治水社会”到“水利社会”的思考渐趋成熟。今日的《以水为中心的晋水流域》,是作者对自身研究的一个总结,也是理论和实践研究的进一步深化。所以,此着是作者长时期关注水利社会史,进行区域史研究的重要成果体现。
当然,正如作者本人所言,“水利社会”的含义和内容比现有的研究要广泛和丰富,以水为中心的“区域社会关系体系”并不是目前的研究成果所能完全包含的。具体而言,“从治水社会到水利社会的研究领域是如此之广阔:水利与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法律、宗教、社会生活、社会习俗、社会惯习等都有直接或间接的关联。水案的频发,不仅反映出区域内人口与资源之间的紧张关系,而且反映出区域间国家与社会,官府与绅民,绅士、商人、宗教、家族、恶霸等实力与一般用水民众,乃至于此民众与彼民众之间的复杂互动关系。另外,相对于流域社会的‘丰水区’,那些严重缺水甚至无水的地方又是一种怎样的情形,他们如何理解和利用水,以此又形成了怎样的生活、生产方式?”(4)除此而外,笔者以为,还有以下问题可以思考。水利社会不同于利用其他资源而形成的地域社会,原因就在于水资源的线性流动和边界性特征。那么,基于这种特点而形成的社会结构是怎样的,这种社会结构对他们的地域婚姻和社会交往会产生怎样的影响?这样一种社会的发展运转模式是封闭还是开放,是排他还是包容,是稳定居多还是以动荡为主,也或者是多重特点的有机叠加,这其中是制度的因素还是环境的因素更起着决定性作用?如此看来,“水利社会”的研究还有更长的路要走。
(1)、参考王铭铭:《“水利社会”的类型》,《读书》2004年第11期,第18—23页;行龙:《从“治水社会”到“水利社会”》,《读书》2005年第8期,第55—62页。
(2)、行龙:《明清以来山西水资源匮乏及水案初步研究》,《科学技术与辩证法》2000年第6期。
(3)、行龙:《要重视从社会史角度研究中国人口资源环境史》,《光明日报》2001年12月4日;《开展中国人口资源环境史研究》,《山西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6期。
(4)、行龙:《从“治水社会”到“水利社会”》,《读书》2005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