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论晚清湖湘理学群体的经世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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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论晚清湖湘理学群体的经世实践


在我们通常的视野当中,理学家主要致力于“内圣之学”,对实际政治似乎缺乏必要的关注。一个完全相反的例证就是,晚清湖湘理学群体不但是文化主体,而且也是一定程度上的政治主体。晚清湖湘理学群体所认同的理学资源,在道德层面上虽然强调身心修养,在践履层面上却以经世目标为准绳和归依。在湖湘理学士人看来,理学从来不是纯思辨的产物,只有放置在社会实践的历史脉络之中,以此为理想重建社会秩序,它的意义才能够全部展现出来。
晚清湖湘理学群体起于嘉道(1796–1850),盛于咸同(1851–1874),影响及于光绪(1875-1908)。在这一时期,整个晚清社会弥漫着一股浓厚的乱世气息:吏治腐败,法纪荡然;人心涣散,道德沦丧;灾荒频仍,民生凋敝;总之是秩序混乱,弊窦丛生。对此,晚清湖湘理学士人具有清醒的认识。在出山之前,重建传统的社会秩序已经存在于晚清湖湘理学士人的思想之中。
在平时,晚清湖湘理学士人的着手点就是在本乡以“礼”化“俗”,也就是在不能行之天下时,先行之于一乡。其中,一个最主要的途径就是讲学。因此,对于罗泽南、左宗棠、郭嵩焘、王錱、杨昌浚等人设馆授徒,我们不能仅仅把他们讲学理解为一种谋生的手段,还要从秩序重建的角度观察他们讲学施教的特色。大略言之,他们施教的直接对象首先是少数有志于“明道”、“救世”的“士”,也就是他们的门人弟子。他们希望在这批士人中,扩大理学的影响。对此,陆宝千曾用“佛家唯识之理”来加以阐释,他说:“今有人于此,受‘重德’观念之暗示,从事理学之研究,躬行实践,是为种子起现行。此人以其学问精醇,行止端严,或复讲学于乡。有群众慕而化之,感而信之;虽未必遂解程朱陆王之道,而于‘重德’之念,固已沦肌浃髓矣;是为现生种。群众复以重德之观念暗示其若子若孙,绳绳相继,是为种生种。他日复有一人受此暗示而从事理学之研究与实践者,于是再演为种生现。”这段话道出了晚清湖湘理学士人讲学施教的目的,即在更多的人心中贯注“士志于道”的意识,重建一个合乎“道”的秩序。他们能做到这一点,当然与湖南的理学传统有关。“理学者,决定行为方向之学也。”即使实践者本人尚未臻于此境,其方向也早就已经决定。因此,虽然说晚清湖湘理学士人只是汤因比(ArnoldJ.Toynbee)所说的“创造少数”(creativeminority),但是他们并不孤芳自赏,而是植根于丰厚的理学土壤中不断繁衍,以实现改变现状以重建人间秩序的重大任务。所以,这与现代观念所说的“精英论”(elitism)多少有些不同。
除了讲学施教以外,晚清湖湘理学群体对建立“乡约”也十分重视。“乡约”始于宋代,原是乡民自订的互劝互助的行为规条,具有以“礼”化“俗”的功能。重视“乡约”,表示晚清湖湘理学群体明确地认识到,重建社会秩序必须从建立稳定的地方制度开始。事实上,儒学在中国社会上所产生的实际影响,主要是通过“在下位则美俗”这条路。湖南的理学士人多年来更是沉潜于“内圣外王之道”,以“礼”化“俗”,为秩序重建作更长远的准备。晚清湖湘理学群体中的很多人,都曾利用“乡约”来维持地方的稳定。比如在道光末年,吏治紊乱,湘乡县的一些胥役往往诬陷良民为盗,“俾倾其资以昭雪冤诬”,以至民不聊生。罗泽南认为自己有责任维护乡里百姓的利益,“乃为乡约,痛除诬陷之弊,乡俗以安”。
不过,在出山之前,晚清湖湘理学士人虽然一直在坚持不懈地实践平生所信仰的基本价值,但是他们所追求的“秩序重建”最多只能行之一乡。没有一个特定的机缘,重建秩序是不可能进入更高的层面的。正是清咸同年间的特殊历史环境为晚清湖湘理学士人提供了一个政治参与的空间,使他们的政治理想得以行之全国。晚清湖湘理学群体的实践活动涉及到许多方面,如果事事论及,则头绪过于繁杂,反而容易让人忽略整体的动向。简而言之,他们的活动主要环绕着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一、利用宗族制度,恢复社会秩序。
清代社会以士绅及宗族制度为骨干,而士绅与宗族又具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士绅是宗族聚集的核心,宗族则是士绅执行乡治的后盾,所以士绅与宗族间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对于宗族制度的运用,湖湘理学士人一向非常重视。他们认为如果宗族制度完善,可以盗贼不作,邪教不兴,争讼械斗之事绝迹,常则社会易于安定,变则团练易于合力。而且利用宗族制度作政教之基础,是符合大学“修齐治平”的道理的。太平天国既要打倒士绅的领导地位,又要摧毁中国社会的宗族家庭制度,将整个社会结构加以改造,晚清湖湘理学群体抗拒太平天国运动自然而然地亦要利用宗族的血缘组织作社会动员。当湘军成立之前,左宗棠、郭嵩焘在太平军逼近湖南时,就利用宗族组织,举族避居湘阴县城东几十里外的玉池山。湘军的组成显然更是利用晚清社会中的这种乡里宗党关系。湘军的选募标准就是以士绅为将,山民为勇。胡林翼曾明确指出:“勇丁以山乡为上,近城市者最难用,性多巧滑也。百技艺皆可为勇,农夫猎户尤妙,惟书办差役断不可为勇,亦断不可招入营中”。为了利用地域观念和同乡感情加强团结,湘军不论在何地作战,凡添新勇,都要回湖南招募,募兵尤以湘乡最多。只是到了后期,才偶尔招募少量外省士兵,以补充兵源的不足。
为了加强军队的思想约束力,晚清湖湘理学群体还创造了一套以礼治军的办法。具体说来,曾国藩把治军的内容分为两部分,一为“训”,一为“练”。“训”侧重于思想教育,“练”侧重于军事技艺。“练者其名,训者其实”,每次训练士兵,“虽不敢云说法点顽石之头,亦诚欲以苦口滴杜鹃之血”。其实,晚清湖湘理学群体中不仅曾国藩讲究以礼治军,罗泽南、王錱更擅长此道。罗泽南治军“纯用其弟子领营哨”,并刊刻自己编写的理学蒙书《小学韵语》陶冶兵卒,把军营变成了一个大私塾。王錱则学习乃师的治军方法,在对兵勇的训练上注重明耻与教战相结合,认为“将兵者练固不可废,而训尤不可缓”。“日教练各勇技击阵法”,“至夜,则令读《孝经》、《四书》,相与讲明大义”,“又时以义理反复训谕,若慈父之训其爱子,听者至潸然泪下”,利用儒家忠孝节义的伦理思想驱使士兵卖命。
他们的这套做法,实际上就是把血亲伦理观念与尊卑等级制度融合起来,将军法、军规与家法、家规结为一体,用父子、兄弟、师生、朋友等亲友关系,来调剂上下级的尊卑关系,以减少内部冲突与摩擦,增强内部凝聚力,使士兵乐于尊敬长官,服从长官,并自觉维护长官,为长官卖命。故胡林翼说:“湘勇将士素同里闬,情义孚洽,临阵则指臂相应,故能所向克捷。”当然,这种关系中实际上也是杂以实际利害的。为了防止士兵逃跑,湘军还规定,凡应募者必须取具保结,并将其住所及父母、兄弟、妻、子姓名详细登记在册。此外,湘军薪饷虽高,但是一般只发五成饷,等士卒遣散或假归时再进行核算,酌发部分现银以充川资,其余部分由粮台统一发印票,到湖南后路粮台付清。如果士兵擅自离营,欠饷即被没收。这样,既减轻了筹饷的困难,又可以防止士兵逃跑,还可以吸引大批农民应征。更重要的一点是,一旦统领、分统、营官战死或离职,其所统部队一般要予以改组,由新任指挥官前去挑选,选中者改换门庭,余者遣散回籍。这样,打起仗来,士兵皆各护其长,唯恐长官死去部队改组。王闿运称:“从湘军之制,则上下相维,将卒亲睦,各护其长。其将死,其军散;其将存,其军完,岂所谓以利为义者耶?”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总之,就是利用乡里宗党关系将大部分农民纳入到传统秩序中,而对一些敢于反抗之民“重则处以斩枭,轻亦立毙杖下”,以打消他们反抗的念头。
二、改良吏治,维护社会秩序
对于吏治的腐败,晚清湖湘理学士人很早就有清醒的认识,而且他们也都认识到重建传统秩序应该从吏治着手。比如,曾国藩就说:“以吏治大改面目,并变风气为第一,荡平疆土二千里,犹为次着。”胡林翼也说:“救天下之急证莫如选将,治天下之真病莫如察吏。兵事如治标,吏事如治本。”左宗棠也认为:“戡乱之道,在修军政,尤在饬吏事。军政者弭乱之已形,吏事者弭乱之未发也。用人之道重才具,尤重心术。才具者政事所由济,心术者习尚所由成也。”
所以他们在取得地方政权后,无不以参劾、罢免不称职的官吏为急务。胡林翼在抚鄂后,对于不勤吏事、贪图享乐以及贪污中饱、欺压百姓的官吏都予以参劾、罢免。比如“以不能久住账房为词”,“且任事已久,于江夏县团练毫无布置”的江夏县令江世玉,还有“私设厘金小局”,中饱私囊的代理汉州县候补县丞曹福增等人,都被胡林翼请旨革职。甚至在病重时,胡林翼还劾去数人。正如他自己所说的:“在此一日,必劾贪官怯将,所谓‘一息尚存,此志不懈。’”左宗棠握有地方军政大权以后也把“察吏”作为重点,数次上奏将那些“年力衰颓,昏鄙不职”,“貌似有才,心殊狡诈”,“才庸识暗,贪利忘公”的官吏革职。除曾、左、胡等领袖之外,晚清湖湘理学群体中其他担任督抚者也无不身体力行,在自己所辖地区大力整饬吏治。例如,蒋益澧在护理浙江巡抚时,“遴乡士之朴诚者,予以厚资,令微服赴郡县密考牧令政绩,复察得实,即甄别之”。他担任广东巡抚后,更以整饬吏治为要务,兴利除弊,“奏裁太平关税陋规四万两,斥革丁胥,改由巡抚委员征收”。
不过,罢免不称职的官员容易,如无合格的官员接手,吏治之弊等于并无改善。所以晚清湖湘理学群体还破格引用贤能以充实官僚队伍,并藉他们之力澄清吏治。他们在选用人才上有严格的标准,概而言之,不过德、才两点。曾国藩说:“余谓德与才不可扁重。譬之于水,德在润下,才即其载物灌田之用;譬之于木,德在曲直,才即其舟楫栋梁之用。德若水之源,才即其波澜;德若木之根,才即其枝叶。德而无才以辅之则近于愚人,才而无德以主之则近于小人。”又说:“二者既不可兼,与其无德而近于小人,毋宁无才而近于愚人。”可见,曾国藩用人主要强调“德”。胡林翼的用人标准与曾国藩相似,也十分注重“德”,他认为:“大抵圣贤不可必得,必以志气节操为主。尝论孔、孟之训,注意狂狷。狂是气,狷是节,有气节,则本根已植,长短高下,均无不宜也。”但是在实际选用人才的过程中,胡林翼往往还要求兼具一技之长,因此选用的人才多能切合实用,而曾国藩“用人往往德有馀而才不足”,以致被尚才、而又有些意气用事的左宗棠所诟病。不过,总的说来,晚清湖湘理学士人在任用贤能改良吏治方面还是颇多建树的,无怪乎清末学者夏震武说:“数十年来朝野上下所施行,无一非湘乡之政术、学术也。”《清史稿》在为曾、左等人引荐的人才作传时也评论说:“此十人中虽治绩不必尽同,其贤者至今尤絓人口,庶几不失曾、左遗风欤。”
三、转变风尚,重塑理学价值观念
转变风尚,重塑理学价值观念,是晚清湖湘理学群体经世实践中最重要的方面。晚清湖湘理学群体之初出山之时,就打出“卫道”的旗帜,将湘军称为“义师”,把创办湘军称为“起义”,并作《讨粤匪檄》为出师宣言。攻击太平天国“举中国数千年礼义人伦、诗书典则,一旦扫地荡尽”,认为“此岂独我大清之变,乃开辟以来名教之奇变”,并重申孔孟程朱所宣扬的“君臣父子,上下尊卑,秩然如冠履之不可倒置”,号召读书人起来“卫道”,以恢复行将崩溃的传统秩序。
在晚清湖湘理学群体看来,只要传统秩序不全面崩溃,文化认同感就不致幻灭,清王朝也不会灭亡。在这场对决中,文化的价值体系、社会秩序、清王朝是三位一体的。因此,他们每占领一地,都竭力宣扬忠孝节义等道德观念。1855年(清咸丰五年),罗泽南攻克广信后,就与李续宾一起出资重修了谢公祠,并以死于太平天国战事的雷封、蔡中和等11人附祀。当时,有人对此很不理解,说:“大难初平,生民未辑,何遽为此不急之务邪?”罗泽南回答说:“此正今日之急务也。人之所以能撑持世运者,此节义耳。夫节义岂必时穷而后见哉!天下无事,士人率以名节相尚,处则浴德澡身,出则为斯民兴利除害,斯世必不至于乱。即乱矣,相与倡明大义,振厉士气,当万难措手之际,从而补救之,削平之,未始不可挽回。”在罗泽南看来,如果人人都按照三纲五常立身行事,那么传统统治秩序自然就恢复了。
此外,晚清湖湘理学群体还要求清廷对那些为清王朝尽忠尽节的人进行旌恤。胡林翼最早在湖北设立节义局,奏报表彰“殉难”官绅士女多达四万多人。后来曾国藩也于1860年(清咸丰十年)在祁门成立两江忠义局,委派陈艾等人搜集和整理太平天国战事中被杀或自杀身死的官员士绅资料,由曾国藩汇总奏请建祠堂。蒋益澧在护理浙江巡抚期间也上过《请优恤包村义民疏》等奏疏,“以慰忠魂而彰节烈”。除了上奏请旌、褒扬殉节官绅以外,他们还将死难者的事迹汇集成书。同治初年,曾国藩的幕僚、理学家方宗诚就在安庆负责纂修《两江忠义录》,把曾国藩前后数十次上奏的请恤折忠义案编成一书,并且自编了一本《辑录忠义节烈绝命诗文》。后来,郭嵩焘、罗汝怀、曾耀湘、左宗植等人还设立了“忠义录书局”,又称“忠义书局”,专门编撰《湖南忠义录》(后更名为《湖南褒忠录》),褒扬在战争中殉难的湘军将士和地方官绅。他们这样做,目的是为了“以忠诚为天下倡”,从褒贬的取向上起到社会教化的作用。
在致力于维系社会风化的同时,晚清湖湘理学群体还积极兴办书院、义学,恢复科举考试,创办书局,以此重塑理学价值观念。由于连年战乱,大量书院在战火中被焚毁、破坏,因此,晚清湖湘理学群体只要条件允许,无不以兴教劝学为己任。1853年(清咸丰三年)罗泽南驻军衡州时,就修复了石鼓书院。次年,他又以“是年薪水所馀百金,置湾洲义学”,以推广理学基础教育。李续宜亦与曾国藩共同出资将胡林翼倡办的箴言书院最终建成,以理学陶铸益阳之士。左宗棠在陕甘总督任内的五年间(1869-1874),共督令地方官修复和新建书院19所。1874年(清同治十三年),甘州士子为左宗棠建立生祠,他坚决不允,改为南华书院。这些恢复和新建书院、义学的措施,鼓舞了士气人心,有利于文教秩序的恢复。
除了兴复书院以外,晚清湖湘理学群体还致力于恢复科举考试。1864年(清同治三年)湘军攻克南京后,曾国藩立即着手修复江南贡院,并于该年年底举行了停办多年的江南乡试,取士273名。一时间,“两江人士,闻风鼓舞,流亡旋归,商贾云集”。蒋益澧护理浙江巡抚时,也在浙江全省“增书院膏火,建经生讲舍,设义学,兴善堂”,并修复贡院,补行乡试。对于科举,一位外国记者曾经这样评价:“其重要程度可以这么说,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大清国政治体系和社会体系的核心。”因此,恢复科举考试实际上就是恢复统治秩序。
总的说来,晚清湖湘理学群体所采取的一切措施,无一不是以恢复传统秩序为准则。对此,美国学者刘广京评价说:“作为时代骄子的曾国藩、李鸿章及其同僚等前人确实成功地镇压了叛乱,恢复了王朝的地位,甚至重新振兴了王朝的治国精神,这可以说是事实俱在。”不过,晚清湖湘理学群体的经世实践虽然在某种程度上稳定了晚清政局,但是最终并不能真正挽救传统名教文化的危机。光绪朝以后,随着民族危机的加剧和社会变革浪潮的迭起,传统社会秩序和意识形态受到严重的冲击,士绅阶层发生剧烈的分化并最终走向消亡,失去了这一巨大社会载体的程朱理学也出现了不可逆转的衰败趋势。历史证明,无论是程朱理学还是士绅阶层,都不能永久地维持王朝的“中兴”局面,也不能摆脱自身衰落的命运,晚清湖湘理学群体自然也不能例外。
(资料来源:《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