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秀全-太平天国内争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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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太平天国内争的一个缩影


王庆成先生的《〈天父下凡诏书〉(第二部)及其澳藏原刻本》(载《近代史研究》2003年第1期)一文,介绍了《天父下凡诏书》(第二部)原刻本发现的经过,并校正了《天父下凡诏书》(第二部)抄录排印本的诸多错讹。作者还通过对文本的解读,揭示了隐含在字面里的历史意义,给进一步研究这份文献者以深刻的启迪。
王先生指出,杨秀清以天父上帝附体传言这一落后愚昧的方式来处理许多内部事务,借善待女官和教育5岁小儿等小事来训诫洪秀全,以至于欲杖责洪秀全,这是最高权力的被滥用,是一种借故立威的行动。循着王先生的研究方法和思路进一步探索,我们可以看到,杨秀清滥用最高权力也好,借故立威也好,其实质是太平天国内部争权夺利的斗争。
关于太平天国内部争权夺利的斗争,尤其是洪杨之间的权力之争,学术界已有许多研究成果。但是,这些论着多从大处着眼,对他们之间斗争的结果、策略和影响,缺乏细微的论述。基于此,有必要对直接反映洪杨内争的《天父下凡诏书》(第二部)作进一步的解读。(注:本文所引《天父下凡诏书》(第二部)资料均出自澳大利亚图书馆藏本。)
在这场斗争中,杨秀清无疑是一个获胜者。杨秀清凭借其功劳,更凭借其代天父上帝传言的特权,在太平天国政权中位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拥有崇高的地位和很大的权力。这在《天父下凡诏书》(第二部)中有所反映。杨秀清在天父下凡欲杖责洪秀全后传天父圣旨要求洪秀全善待女官、不要使女官感到惊恐时说道:“且为臣者,在君殿前作事,亦不甚方便。即如韦正胞弟而论,时在弟府殿前议事,尚有惊恐之心,不敢十分多言,何况女官在二兄面前乎?”[1](p8~29)在萧朝贵、冯云山死后,韦昌辉是太平天国领导层中地位仅次于洪、杨的第三号人物,他在杨秀清面前竟然也唯唯诺诺,“不敢十分多言”,可见杨秀清权力之大。但是,杨秀清并不满足于此,他要把宗教的特权渗透到世俗的权力中,以便获取更大的权力。事实上,杨秀清通过这次代天父传言的机会,确实扩大了自己的权力。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这次行动,杨秀清不仅在天父下凡附体时可以颁布天父的圣旨,就是平时所说的话也等同于天父圣旨:“东王所言,即是天父所言也。”相反,洪秀全作为太平天国的最高统治者,则不能自主决断,不仅对“男官女官犯死罪之人”要交杨秀清“细心严审,究问其所以得罪之原由”,而且“自今以后,兄每事必与胞商酌而后行”。可见,洪秀全把很大一部分权力让给了杨秀清。另一方面,杨秀清通过这次行动获得了进谏之权,并以此牵制洪秀全。杨秀清在天父下凡训诫洪秀全之后的进谏,涉及为君为臣之道、齐家之术、龙妖之辨以及袍服缝制等问题。杨秀清的意见被洪秀全称为“件件皆合天情,真真得天父天兄及尔二兄之心也”,是“金玉良言,字字珠玑”,是“齐家治国平治天下之药石要论也”。洪秀全还称赞杨秀清是“启朕心、沃朕心之良弟良臣”,是“古之所谓骨鲠之臣”。杨秀清在进谏后与洪秀全的一段对话颇为耐人寻味。杨秀清说:“二兄海底之量,能受臣直谏……自古以来,为君者常多恃其气性,不纳臣谏,往往以得力之忠臣,一旦怒而误杀之,致使国政多乖,悔之晚矣。”洪秀全答:“清胞所奏,件件皆是金玉药石之论,事事皆是至情至理之言,洵足为万世之典章也。前天兄耶稣奉天父上帝命,降生犹太国,曾谕门徒曰:后日有劝慰师临世。尔二兄观今日清胞所奏及观胞所行为,前天兄所说劝慰师圣神风,即是胞也。”这段对话透露出这样一些信息:杨秀清劝洪秀全要善于纳谏,切不可滥杀敢于直谏的忠臣,从而保证了杨秀清利用进谏来牵制洪秀全的安全性;洪秀全赐予杨秀清“劝慰师圣神风”的称号,实际上也就公开承认杨秀清具有劝慰世人(当然也包括洪秀全)的权力。
在这场斗争中,杨秀清采用了独特的策略。首先,他借天父下凡的名义向洪秀全要权。在起义之前,洪秀全就承认了杨秀清代天父传言和萧朝贵代天兄传言的地位,并把他俩视为顶起天父天兄纲常、辅佐洪秀全打江山的重臣。庚戌年(1848年)七月九日,天兄下凡与洪秀全有如下一段对话:“天兄曰:‘秀全,当前朕话谁人想出?’天王奏曰:‘是朝贵妹夫想出也。’天兄曰:‘是他想出,他都做得事。’天王奏曰:‘天下万郭都靠秀清、朝贵二人,岂有不做得事!’……天兄曰:‘朝贵有大过么?’天王奏曰:‘无也。秀清、朝贵,天父天兄降在他二人身,他二人分外晓得道理。朕从前曾对兄弟说曰:他人是学成、炼成,秀清、朝贵是天生自然也。’”[2]从《天父下凡诏书》(第二部)所记来看,杨秀清自认为自己的言行得到了上帝的启示,在借天父下凡责备洪秀全后,教导众官员要“请天王御安”,并声言:“非本军师教导尔等,实乃天父天兄化醒本军师之心使然也。尔可将此道理传谕各官,毋谓本军师教导可也。”当洪秀全称赞杨秀清忠正耿直时,杨秀清辩称:“此非小弟之良,皆托赖天父之权能也。”正因为这样,洪秀全才把杨秀清的话等同于天父的话,在权力斗争中一再让步。其次,他借赞扬洪秀全善于纳谏之机伸手向洪秀全要权。在这次借天父下凡训诫洪秀全后,杨秀清于第三天即前往洪秀全处劝慰,其间盛赞洪秀全“海底之量,能受臣直谏,方尽为君之道”,实际上是希望借进谏来分洪秀全之权。如前所述,杨秀清采用这种手段,确实获得了很大的权力。第三,杨秀清通过对先秦儒家思想的解读,重新厘定了君臣关系。杨秀清十分推崇先秦儒家提出的“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的信条。他在劝慰洪秀全一番后奏道:“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凡臣下食天之禄,忠君之事,固分所当然,然臣既有功,则君即当优养体恤,怜悯下忱,常加恩典,以奖其忠。”“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语出《论语·八佾》,反映了早期儒家思想家对建立君臣伦理关系的理想追求。在这样的君臣关系中,君礼臣忠虽然体现了尊卑之别,但也强调了等差之爱。而且从反面可以作出这样的推断:如果君对臣无礼,则臣可以对君不忠。在封建统治者看来,这样的君臣关系是不利于其统治的,因此极力推崇“三纲”学说,强调君主的绝对权威,臣下只能无条件地顺从皇帝,对皇帝绝对效忠。杨秀清对君臣伦理加以厘定,并不是要建立一种新型的君臣关系,而是借此与洪秀全争权,这为后来的“天京事变”埋下了伏笔。
据史料记载,杨秀清以天父下凡的名义来处理洪秀全的家务事尚有其他几次。其中太平天国乙荣五年(1855年)七月十九日深夜,杨秀清兴师动众到天王府对洪秀全的正宫赖氏进行教导,无异于一场闹剧乃至恶作剧。[3]洪秀全对此能够容忍殊属不易。那么,能否据此认为洪秀全在这场权力角逐中处于劣势呢?答案是否定的。当时的洪秀全仍然是世俗权力系统的最高统治者,而且拥有相当高的威望。这在《天父下凡诏书》(第二部)中有所反映。当天父要杖责洪秀全四十大板时,“北王与众官俯伏地下,一齐哭求天父开恩,赦宥我主应有之责,小子等愿代天王受杖”。杨秀清当然不敢忽视洪秀全的权威。因此,当天父下凡欲杖责洪秀全后的第三天,杨秀清即率文武百官前往天王府劝慰。杨秀清在解释这次行动的理由时说道,天父教导天王也是教导天下万国臣民,所以为弟为臣者登朝请安,劝慰天王宽心安福,才合天情道理;为弟为臣者要各尽其道,“譬如凡情,为长兄者被父母责骂,为弟者还要去兄面前劝解,何况我们天王乃是万国真主,蒙天父劳心下凡,欲令杖贲,竟不到天王面前请宽心安福乎?”如上所述,杨秀清借劝慰之机,对洪秀全进行劝谏,有扩大权力的企图和效果。但是从杨秀清对劝慰行动的理由的解释可以看出,此时的杨秀清仍然遵循着世俗权力系统的游戏规则,承认“天王乃是万国真主”,维护了太平天国的君臣之道。而且在劝慰洪秀全时,杨秀清口口声声说“我二兄为君,我们小弟为臣”,“凡臣下食天之禄,忠君之事,固分所当然”,维持着君臣大限。
洪、杨之间早有矛盾,他们在一些重大问题上有着不同的认识。两位领导人之间有矛盾是正常的,只要出于公心,通过正常的渠道,矛盾是可以化解的。但是,如果出于私心,甚至怀着争权夺利的目的,不但不能解决矛盾,反而会激化矛盾。杨秀清通过天父下凡传言来扩大自己的权力,为后来的权力之争埋下了祸根。不过,在这次斗争中,杨秀清虽然对君臣之道作出了有利于自己争夺权利的解释,但在形式上仍然遵循着为臣之道,维持着宗教权力系统和世俗权力系统的基本平衡。这是维系洪杨关系的底线。这一底线一旦被突破,结局将不堪设想。太平天国后来的历史证明了这一点。
【参考文献】
[1]中国史学会.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续编·太平天国(第一册)[Z].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2]天兄圣旨(卷之二)[A].近代史资料(总90号)[Z].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59.
[3]天父圣旨(卷之三)[A].近代史资料(总90号)[Z].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106.
(资料来源:《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