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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立足时代高度,编纂有清一代信史
关于纂修的基本原则
对于清史纂修的基本原则,许多学者都已经提出了很好的意见,诸如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印发的《清史编纂体裁体例调研大纲》中所列举的:“为今人提供全面、准确的清史知识和丰富深刻的历史借鉴”;“揭示有清一代的时代特点,有助于反映清代极为丰富的历史内涵,增强人们对复杂历史现象和发展规律的认识”;“全面系统地总结已有的清史研究成果与重点创新相结合”;“继承优秀的中国史学传统,与反映当代史学研究水平、吸收世界先进的史学思想和方法相结合”等,我认为都十分重要,对清史纂修具有指导性意义。这里我想进一步强调提出的,是关于新修清史应当立足于当今时代高度的问题。
新修清史,是当代我国政府启动进行的一项宏大的文化学术工程,同时也是继承和发扬我国历代相继不绝纂修国家正史优良传统的史学盛事。从后一方面来讲,新修清史既然是由政府组织、为我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统治时期编纂正史,理应而且可以与作为历代正史的二十四史相衔接,这是没有疑问的。然而,这种衔接究竟要做到什么样的程度?那些可以衔接,那些不宜衔接?是象征性衔接,还是实质性衔接?值得认真研究。有的学者提出,清史编纂从体裁体例到写作文体,都应基本与二十四史保持一致,以期达到两者的真正衔接,我不赞成这样的主张。因为我认为,今日编纂清史,必须立足于当今时代的高度,而不能墨守二十四史的成规,两者的衔接只能是象征性的。
所谓立足于当今时代高度,也就是说,今天我们纂修清史,一定要有现代意识,要从现代思想和学术的高度出发,去观察清史、研究清史、总结清史、表述清史。只有这样,才能够揭示历史的真相,尽可能真实地再现历史,编纂成功有清一代的信史;也才能够使新编清史具有强烈的现代感和鲜明的时代特色,适应现实社会的需要,为今人和后人所用,而不至于仅仅成为史学殿堂的陈设品。
立足于当今时代高度,也是史学在今天如何创新的问题。中国历史学有着悠久的传统,对于传统史学中优秀的部分,当然需要认真总结和继承,但是历史学也应当随着时代的前进而不断向前发展。历代正史虽然都是中国封建史学的产物,但在编纂中后继者也都不同程度地有所创新,更何况我们今天的历史学是新中国的历史学,与封建史学有着性质上的根本不同,更应当开拓创新,以一种崭新的面貌呈现于世人面前,而不能为了追求所谓的衔接而迁就旧的观念和形式。因此,我认为对于新编清史来说,首先需要解决好的,就是在总体上如何创新的问题,即全书的指导思想、历史观、方法论、编纂体例上的创新。至于将来具体编纂之中,如何在每一个个案研究上作到有所创新,当然也要考虑和加以提倡,但是由于清史的个案头绪纷繁,许多问题一时难于解决或存在着不同的看法,编纂中主要还是吸收和总结已有成果的问题。
怎样才能立足于当今时代高度?我认为首先是在历史观上,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的态度,要尽量吸收世界先进的史学思想,反映出当代中国史学的认识能力和发展水平。例如,在对清史编纂内容、编纂体裁体例的总体设计上,就必须打破传统二十四史以王朝兴衰为主要内容的狭隘性和以帝王将相为中心的唯心主义历史观,将编纂内容扩大到整个清代中国、清代社会,并以历史唯物论和现代科学思想为指导,来选择、确定编纂的体裁和具体的设计方案。同时,要在研究方法、研究手段上充分发挥现代史学的巨大优势,努力倡导多学科、跨学科的综合研究方式和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结合,并采用现代化的研究手段,以提高清史编纂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还有,就是要有读者意识,要为今人和后人而作,编纂那些内容,不编那些内容,用什么文体来写作,都要着眼于今天和未来的需要,也就是“面向现实和未来”,而不是面向过去。
与此相关还有一个编纂内容与编纂形式的关系问题。我认为如果能够做到两者的完美统一,当然是再好不过了,但是如果有矛盾,则应将内容放在第一位,形式放在第二位,即主要应根据编纂的内容来确定写作的形式,而不是要以内容来迁就形式。因此,“与二十四史相衔接”的问题,只能是在不影响整部书内容的情况下,尽量从形式上去衔接,如果有的内容,旧史的形式不能容纳,或者旧史体例包含的一些部类已不合今人之所需,那就不必强求衔接。总之,决不可削足适履。
关于体裁和文体问题
基于上述对于清史纂修基本原则的认识,我认为清史的纂修应当采用一种综合创新的体裁。这种体裁既要吸收中国传统史学的优点,又要发挥现代章节体史着的长处,并且将两者和谐地综合在一起,创造出一种新的断代史的体裁来。在这方面,新中国成立以来一些史学工作者曾作了有益的探索。例如白寿彝先生在编撰多卷本大型《中国通史》中,将中国传统的纪传体、纪事本末体史书与现代章节体以及西方近代史学研究着作的优点综合起来,并且加以创新,采用了序说、综述、典志、传记四个部分互相配合的新体裁(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1999年版);罗尔纲先生的《太平天国史》,以叙论、纪年、表、志、传五种体裁结合而成的综合体写成,其中“用‘叙论’概括全书,用‘纪年’记大事,用‘表’标明复杂繁颐的史事,用‘志’记典章制度,用‘传’记人物。‘叙论’用综合概括的体裁。‘纪年’用纲目体裁。‘表’用表格体裁。‘志’用专题研究体裁。‘传’用传记文学体裁”(罗尔纲着《太平天国史》,中华书局1991年版);戴逸先生主编的《中国近代史通鉴》,将近代历史按照时间顺序和重大事件分为十卷编撰,每卷内容包括有总论、重大事件、典章制度、思想文化、大事记、文献资料共六个部分,写作体裁亦各有不同(戴逸主编《中国近代史通鉴(1840—1949)》,红旗出版社1997年版);徐泰来先生主编的三卷本《中国近代史记》,采用史、志、表、传四者相结合的体裁,上卷为史,“分章节按年序撰述”,中卷为志,“细述社会的某一方面或某一事物之始末,以补史之不足”,为表,“按年月(历史时期)排列历史材料”,下卷为传,即人物传记,力图“综合诸种体裁之长,相辅相成,构成一个我们认为比较完整的记述中国近代社会历史的体例”(徐泰来主编《中国近代史记》,湖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这些有益的探索,为今天编纂清史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和借鉴。我们应当而且完全可以在这些探索的基础上,进行清史体裁的综合创新,以克服中国传统史学和现代章节体史着两方面所存在的不足,而发挥两者的优点,收相互补充、相得益彰之效。
同样,基于对于清史纂修基本原则的认识,我认为在修纂文体上,应当采用精练的现代书面语。因为清史是写给广大读者的,是写给现代人和后人看的,现代人和后人所广泛使用的书面语言,就是我们所要采用的文体,不然就会脱离广大读者、作茧自缚。
关于具体方案的设计
建议全书控制在3000万字左右,采用综合创新的体裁,分为以下部类:
(一)总论(或称概论、概述)。以现代章节体形式从宏观上记述有清一代之通史,揭示这段历史发展的本质、发展规律和脉络(也可单独称之为《清史总论》,自成一个体系),字数在300万左右。
(二)编年。以时间为序,按年月日记述史事,亦即清代之大事日志(也可单独称之为《清史编年》,自成一个体系),字数在300万左右。
(三)志。吸收传统史学的体例,分门别类记述清代社会各个方面和各个领域的状况及其演变,但在篇目设立上不必拘泥于旧史规范,可根据专史研究之需要加以增减替换,字数在1200万左右。主要篇目如下:
自然地理志
人文地理志
人口志
水利志
灾害志
民族志
宗教志
边疆志
海关志
会党志
华侨志
外侨志
风俗志
政治制度志
军事制度志
法律志
外交志
战争志
工业志
农业志
对外贸易志
国内贸易志
交通志
金融志
文化志
教育志
新闻志
出版志
科技志
文学志
艺术志
体育志
医药卫生志
(四)表。包括有关清代历史与社会的各种表格,字数在300万左右。主要有:
职官表
人口表
财税表
贸易表
厂矿表
学校表
条约表
报刊表
家族世系表
(五)图。包括各种历史图片和地图,字数在300万左右。主要有:
文物图片
遗址图片
人物图片
战争示意图
史事示意图
疆域变化图
(六)传记。收录清代各方面有代表性人物的传记,传主人数可与已出版的《清代人物传稿》(上、下编共22卷)大致持平,即1500人左右,文字应较该书精练,大约控制在600万字。
(资料来源:清史编委会体裁组;赵春晨,广州大学,本网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