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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论戊戌时代康有为的君主立宪思想
康有为是近代一位着名的政治家、思想家。他发动领导的戊戌变法运动,试图在中国进行一场资产阶级的改革,产生了重大的历史影响。他对封建主义所做的抨击,为资产阶级登上政治舞台所做的呐喊,使他成为19世纪末年先进的中国人之一。进入20世纪,他又成为一名时代的落伍者,跟不上革命形势的发展,仍然坚持已经过时的思想不放,逐渐趋向保守,乃至反动,终为历史所淘汰。若干年来,人们承认其在戊戌变法中的进步作用,但对他坚持变法维新的君主立宪思想却往往给以严厉批判,认为是与革命路线相对立,无进步可言。这是值得进一步研究的。本文就这一问题做一分析和评价。
一、康有为君主立宪思想的形成
两次鸦片战争的失败,迫使中国人不得不重新去认识西方世界。19世纪60年代,学习西方、求富图强已成为一股强大的社会思潮。70年代,近代工业和民族资产阶级的产生,使得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崩溃的速度加快,封建统治的腐朽没落暴露得更加清楚。外国资产阶级看准了这一点,更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活动。到90年代,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从商品输出发展到资本输出,要瓜分中国这个广大的市场和原料供应地,民族危机摆在每一个中国人的面前。面对数千年文明古国的行将崩溃,爱国的志士无不为之震惊,继而是思考,寻求一条拯救祖国的光明之路。康有为正是在这样的形势下,从爱国救亡的目的出发,为了民族的独立,顺应历史的潮流,提出了一套资产阶级改良主义的措施,并把它付诸实践。
康有为受早期改良派的影响,继承和发展了这些思想,形成了以君主立宪为核心的改良思想理论体系。1888年他在《上清帝第一书》中,极陈旧法之害,言变法之利。他说:“今天下非不稍变旧法也,洋差、商局、学校之设,开矿公司之事,电线、机器、轮船、铁舰之用,不睹其利,反以薮奸。夫泰西行之而富强,中国行之而奸蠹,何哉?上体太尊而下情不达故也。”(《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二册),第124页。以下凡引此书,简称《戊戌变法》。)从政治制度的角度指出弊病所在。为此而提出“变成法、通下情、慎左右”的改革主张。这表明他已初步成为一个资产阶级改良主义者,虽然他这时还未超出早期改良派的思想,但把这一思想直言皇帝,说明新兴的资产阶级已经通过自己的政治代表向封建的最高统治者提出本阶级的政治要求了。
1891年康有为写成《新学伪经考》,次年又写了《孔子改制考》,这两部着作是他变法维新思想的理论基础。他把儒家思想中的三世说加以改造,提出了“君主专制——君主立宪——民主共和”的新三世说,以此来论证实行变法的历史必然性。这反映出他在接受西方进化论的同时,又把这种学说加以中国化,以使人们较易接受,减少变法的阻力。1895年,在甲午战败后,他写了《上清帝第二书》,即着名的“公车上书”,接着又写了第三书、第四书。在公车上书中,康有为较全面地提出了他的改革纲领,在政治上要求设“议郎”,以“君民同体”的君主立宪制度来代替封建制,争取资产阶级的参政权;在经济上要求发展资本主义,实行富国养民的政策;在文化教育上要求兴办新式学校,出版报纸,实行资产阶级教育等等。这标志着康有为改良主义的思想体系已基本形成。
1895年后,他开始进行一系列的政治活动,办《中外纪闻》,成立强学会,出版书籍,大力宣传变法维新。1898年变法维新运动进入高潮,康有为连续写了上清帝的第五、第六、第七书,并不断上奏折、进书敦请光绪皇帝定各项变法措施。特别是上清帝第六书,明确提出了变法三纲。时局震荡,人心思变。光绪皇帝终于同意变法,实行新政,于是乃有百日维新。这时康有为的君主立宪思想发展到高峰时期,同时也是中国近代资产阶级改良思想发展的顶峰。变法运动虽然以失败而告结束,但仍具有重大的积极意义。首先,它对清朝的封建统治是一次严重的打击和挑战;其次,它使改良主义的思想得以扩大和传播,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第三,它为资产阶级革命思想的发展提供了经验教训,起了启蒙的作用。
从康有为这一思想的形成过程来看,它是基于中国面临的民族危机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成长的实际而产生的,目的是“救国图强”,这是时代所决定的。它既是对中国传统的“经世致用”思想的继承与发扬,又吸收了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学说对其进行了质的改造。它既要向西方学习,进行资产阶级的改革,又要同其斗争,抵抗外国资本主义的侵略。这些都是康有为君主立宪思想的特点,康有为在阐述自己的变法思想时,不曾离开过这些问题。
二、康有为君主立宪思想的内容与性质
康有为的君主立宪思想集中反映在戊戌时期他的上清帝书和奏稿中。他认为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社会的历史发展表明非变法不可,即改变旧的政治制度。尤其是甲午战后,“若不惊不优,不畏不修,不改厥谋也,哀的美敦书之来无穷也,不日不月皆可来也。”(《戊戌变法》第一册,第432页。)也就是说,如不改革,随时有亡国之危。因此他大声疾呼:“能变则全,不变则亡,全变则强,小变仍亡。”(《戊戌变法》第二册,第197页页。)这反映了他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和要求实行改革的愿望与决心。但是这种改革,并不是废除封建君主,而是实行君主立宪。他主张效法日本和俄国,并向清帝进呈《日本明治变政考》和《俄罗斯大彼得变政考》等书,希望效法日、俄进行自上而下的资本主义改革。而这样做,则首先要否定封建君主至高无上的权威地位。他说:“王者称为天子,不过取尊称云尔,实则凡人皆天之子也。”(《戊戌变法》第二册,第233页页。)这是对封建统治秩序的大胆突破。皇帝被从人神之际拉回到凡人百姓的地位,打破了几千年来君权神授的封建正统思想。他还提出“人君与千百万万国民合为一体,国安得不强?”(《戊戌变法》第二册,第236页。)表明对人民的力量有了一定的认识。当然,这些只是理论上的阐述而已,一旦落实到现实生活,却是又一番表现,他对光绪皇帝异常尊崇,丝毫不敢冒犯,一副诚惶诚恐的样子。他想依靠的仍是皇权,在此之下恩赐给人民一些权力,表明了他对封建势力的妥协,其思想的不彻底性。
康有为君主立宪思想的核心是建立资产阶级的议会制。他说:“今天下之言变者,曰铁路、曰矿务、曰学堂、曰商务,非不然也。然若是者,变事而已,非变法也。”(《戊戌变法》第二册,第216页。)要变法,就要进行政治制度上的改革。在公车上书中,他提出从地方各府县每十万户中选举出一名“议郎”,在北京武英殿“轮班入值,以备顾问,并准其随时请对,上驳诏书,下达民词,凡内外兴革大政,筹饷事宜,皆令会议于太和门外,三占从二,下施部行,所有人员,岁一更换,若民心推服,留者领班,着为定制。”(《戊戌变法》第二册,第152页。)这是他最早提出的资产阶级式的议会雏型。在上清帝第四书中,他进一步明确提出要“设议院”,使“政皆出于一堂”,“事皆本于众议”,由议院来讨论和决定各种政事,这反映了已经登上历史舞台的中国资产阶级要求参予国家管理的迫切心情。议院甚至有权根据具体情况,驳回皇帝的诏书,采纳资产阶级的建议,这是康有为对西方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学说的直接运用。维新前夕,他在上清帝第五书中,再次明确提出国事付国会议行,并请颁行宪法的要求。在变法运动时,他主张要义有三:大誓群臣以定国是,立对策所以定贤才,开制度局而定宪法。这就是他的变法三纲。他认为西方各国富强的根本原因,不仅是经济技术发展所造成,更重要的是政治制度的改进。他说:“欲除壅蔽,莫如仿照泰西,设立议院,……拟请设立上下议院,无事讲求时务,有事集群会议,议妥由总理衙门代奏,外省由督抚代奏。”(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阔普通武奏折。)他的目的十分明确,就是要在中央设立议院,使资产阶级取得合法的地位,利用合法的机构来表达自己的政治要求,为此还想通过定宪法的形式来巩固政治权力,变法时期的许多举措,也都为此而提出。他认为这是使中国转衰为盛切实可行的办法。但是他的这一思想并不彻底,这表现在:第一,虽然要设议院,选议郎,但只是一个咨询机构,“可行者,酌用;不可行者,置之”,决定之权仍然掌握在君主之手,而且当选的议郎也要由皇帝来批准;第二,议院的议郎选举标准是“公举博古今、通中外、明政体、方正直言之士”(《戊戌变法》第二册,第153页。),这并不能完全保证资产阶级的当选。事实上,议院也始终没有设立起来,仅仅出现在纸上而已。这一方面反映出作为从地主阶级知识分子转化过来的资产阶级政治代表,在思想上还保留许多封建的东西,对西方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认识还有待于深化,另一方面则又反映出当时资产阶级的力量还很弱小,没有足够的实力,只好寄希望于开明的皇帝,想通过光绪来实现其政治纲领,不得不向封建势力妥协。
为了推行他的政治纲领,康有为大力提倡改革中央机构。首先,要裁减、合并一批庸肿庞杂的官僚机构,所有多出的冗官一概裁汰。如将太常、光禄、鸿庐等机构合并于礼部,将大理寺并于刑部、太仆寺并于兵部等等。其次,设立“制度局”以推行新政。康有为认为制度局是“变法之原”,即推行新法的执行机构。他主张“开制度局于内廷,妙选通才入直,皇上亲临,日夕讨论,审定全规,重立典法。”(内府抄本:《杰士上书汇录》卷2。)如果“制度局不开,琐碎拾遗,终无当也。”(《戊戌变法》第四册,第159页。)按照他的设想,要设法律、度支、学校、农业、工、商、铁路、邮政、矿务、游会、陆军、海军十二个局负责各方面的事务。很明显,这是要建立起一个资产阶级的政权机构,具有行政中枢的地位,来推行各项变法措施。没有这样一个机构,变法维新只能是空谈,这一点康有为看得很清楚,他把制度局比作南书房和军机处,可见之重要地位。
地方政权也同样加以改革。一方面对原有官吏进行考核,改变任官制度,取消捐纳,选拔新人,淘汰旧人。另一方面设立新的机构,于地方各道设民政局,县设民政分局,地位权力与原来的督抚、知县相同。这是与制度局相呼应的地方政权机构,他设想地方各事,“凡地图、户口、道路、山林、学校、农工、商务、卫生、警捕,皆次第举行”(《戊戌变法》第二册,第202页。),也就是说,逐步建立这些机构,把这些权力逐渐地从封建官僚手中转移过来。这样,中央有议院、制度局,地方有民政局、民政分局,自上而下地建立起资产阶级的政权体系。康有为在采取这样的措施时,并不想立即取消封建的政权机构,仍允许其继续存在,只不过各种具体事情逐步由新机构来办理,以缓和反对改革的压力。这种妥协,应该说是一种比较符合实际的措施。资产阶级的力量这时还很有限,无法与封建阶级做更坚决的斗争,采取这样一种和平转移政权的方式,在不推翻封建主义的基础上,逐步实行资产阶级性质的改良措施,来实现君主立宪式的资产阶级政体模式。
三、康有为君主立宪思想的影响及局限
康有为提出以君主立宪政体来取代封建制度,是中国近代政治思想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一环。他代表民族资产阶级上层的利益,向封建统治阶级提出自己的政治要求,并把这一要求付诸于政治实践,指导了一场变法维新运动,产生了重大的历史影响。
首先,打破了封建正统思想的束缚。他的君主立宪主张,以先进的进化论理论为基础,提出了新三世说,从根本上否定了封建制度,论证资产阶级取代封建地主阶级是历史的必然,是社会发展的趋势。这一学说震动了当时的中国社会,正如其弟子梁启超所说,是:“思想界之一大飓风”,尤如“火山大喷火”一样,使封建统治者感到极度恐慌。通过与地主阶级顽固派的论战,资产阶级的政治思想与封建思想第一次进行了正面的激烈交锋,君主专制思想受到了严重的动摇,再也无法维持原来的权威性。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新的思想学说,赞成和同情变法,成为一时之潮流,康有为成为当时向封建制度进行斗争的主要代表。
其次,改革政治制度与爱国救亡紧密结合。在他的政治思想中,改革的目的是为挽救民族的危亡,收回国家的主权。他认为外国人在中国享有治外法权,“实为非常之国耻”,必须设立法律局,制定各项法律,以切实地维护中国的主权,否则无法律依据,只能听凭外人在中国领土上为所欲为。这是他对帝国主义侵略中国造成危害性的深刻认识,反映了民族资产阶级反对外来压迫的爱国主义的光辉一面。
再次,为资产阶级革命思想的传播与发展起了促进作用。康有为主张实行君主立宪政体,虽然向封建势力作了严重的妥协与让步,但在当时资产阶级革命形势还未形成的情况下,实行君主立宪已是历史的一大进步。君主立宪与民主共和,改良与革命之间,并没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它们之间并不是绝对对立的,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也是可以互相转化的。历史已经证明,有人因为改良失败而走向革命,而因革命暂时失败而鼓吹改良者也不乏其人。但是无论改良还是革命,在变封建制为资本主义制度这一基本点上,两者是一致的、同质的,这正是我们应该肯定康有为君主立宪思想起了积极作用的根本所在。也正因如此,变法维新运动才遭到封建地主阶级的残酷镇压。改良的失败,提供了前车之鉴,它使更多的人看到了要想改变封建制度,必须走革命的道路,历史也正是如此,戊戌变法的失败,说明君主立宪的道路在中国行不通,革命和民主的思想在以后得到了迅速广泛的传播。
19世纪后半期的改良主义思想,既是民族资产阶级产生的思想基础,又成为这个阶级上层的社会意识。它随着中国社会危机的不断加深而迅速早熟,这反映了时代的特点。以康有为代表的民族资产阶级上层,尽管力量还很弱小,却向封建制作了猛烈的冲击,这既反映了他们以挽救民族危亡为己任,又体现了处于上升时期的资产阶级蓬勃进取精神。君主立宪的政体形式,归根到底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虽然进入20世纪后清政府也宣称实行君主立宪但却无法具体实行,其根本原因也在于此。同它的早熟一样,随着形势的迅速发展,康有为的君主立宪思想在戊戌变法中得到了广泛的传播,达到了顶峰,接着便由于变法的失败而陷于停滞,并随之而走向衰落。在资产阶级革命思想兴起之后,向着封建制度发起了更坚决、更猛烈的进攻,君主立宪的改良思想逐渐失去了先进性,转向保守,直至与清朝的封建统治思想联合起来对抗革命,滑到了反动的方面。
应当指出的是,既使在戊戌时代,由于认识的、阶级的和时代的限制,康有为的君主立宪思想也有许多弱点、模糊不清、互相矛盾之处,其中也包括某些反动的内容。在对待封建国家的态度上,他反对做根本的改革,不想废除封建的政权机构,只想增添新的机构,实际上二者不能并存。在对待封建最高统治者的态度上,他表示绝对的忠心,主张君主拥有广泛的实际权力,这一点为后来的清政府所利用,他本人也从这一立场出发反对革命,成为一名时代的落伍者,革命的敌人,这是他的可悲之处。在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上,他始终持敌对的态度,把人民群众反抗封建压迫的斗争诬蔑为“内乱”,想通过变法来扑灭人民反抗的烈火,与封建统治阶级完全站在了一起,这一点正是他思想后来倒退转变的重要基础,表明了作为一个从封建知识分子转变为民族资产阶级政治代表的不彻底性。总之,康有为的君主立宪思想从未达到西方君主立宪思想的高度,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产物,但又具有爱国、反对外来侵略的突出特点,是中国近代历史发展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它的进步性和后来的反动性都具有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只有从当时的具体的历史条件下去认识,才能给予正确的评价。
【资料来源:《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93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