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是学术创新,还是歪曲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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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是学术创新,还是歪曲历史?




最近,一位从事新闻工作的朋友送给我5本张健伟同志写的关于晚清历史的“历史报告”,要我看看书中所写的史事是否准确。据他说书中所述史事令人“震惊”。我因为时间有限,只看了其中一本《温故戊戌年》(作家出版社1999年版,以下简称《温故》)。这是我第一次看“历史报告”这种体裁的作品。“历史报告”属于报告文学,我对文学外行,本不应该对它说三道四,更何况文学界已经给它相当好的评价,它的第一个版本曾获得1997年度的“鲁讯文学奖”。但是我也注意到对这部书的反应并非都出于文学立场,更多地还是出于学术立场。如欧阳明评论这部书说它“消解旧论,倡立新说,言之成理,实属不易”,说它的“成功在于运用史实推导出令人信服的新见解”,“其摧毁对手的策略是细敲历史,即通过重新拷打史实破坏旧说从而重建历史”(转引自《温故·后记》)。某出版社的一位负责人在决定出版作者的另一部历史报告《大清王朝的最后变革》(今名《世纪晚钟》)时,曾先把稿子交给历史学家审定,“以把握史实的真伪”(见《温故·后记》)。而作者本人也在追求一种学术性,书中有大量注释,行文中一再指出史料根据和史家之言,并且不时地批评和揶揄历史学家的错误,使这部书俨然成为一部学术着作。因为牵涉到学术,我便想从这个角度来发表一点议论。
在我看来,这部书并没有在“细敲历史”的基础上“倡立新说”,其所述史事错误太多,对康有为和戊戌变法的评价太偏颇,严重歪曲了历史。
(一)
《温故》所述的一些所谓“新说”,如“康梁公车未上书”、“康有为伪造密诏”、“戊戌政变不是由袁世凯告密引起的”等,并非作者的研究发现,而是采纳了有关的研究成果。书中对此也有说明。这部书的长处就在于比较注意学术界的新成果,并将之用文学手段表现出来,于是就给读者留下了他“倡立新说”和“重建历史”的印象。但若按学术的标准衡量,作者并没有将这种学术规范贯彻到底,至少他未将所有借鉴的成果都注出来。
不注出处尚在其次,以学术角度看,《温故》对学术研究状况的介绍有时是失真的。如在《<密诏>疑云》一节中,他指出康有为所披露的光绪帝于1898年9月15日(光绪二十四年七月三十日)令杨锐带出的那道密诏是伪造的,而杨锐的儿子杨庆昶于1908年(宣统元年)呈给都察院的那份才是真的。他说这个结论是他从已发表的“历史论文”中看到的,可是却又写了这样一段话:“然而,请翻开课堂上讲授的历史教科书,请翻开许多历史学家撰写的戊戌史专着,请看一看关于戊戌史的数不清的影视文学,在那里,在整整一百年的时间里,我们看到的,都不是上面说的那份由杨锐带出的光绪手写的朱谕《密诏》,而是由康有为墨写的另一份所谓《密诏》!请允许我直截了当地说:那是康有为伪造的假《密诏》。尽管早在九十年前,即一九○八年,杨锐的儿子便交出了真《密诏》,但是我们的许多历史学家还是宁愿相信康有为墨写的《伪诏》,我直至今天也不明白,这究竟是为什么?”(《温故》,第164页)只看这段批评,读者当然会认为“伪密诏”问题是由作者最先揭露出来的了。其实作者的批评很没有道理,因为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些有影响的专着和教材都用的是“真诏”而非“伪诏”。我翻检《温故》一书所附“参考引用书目”,看到至少有以下几种都是引用“真诏”的:黄彰健《戊戌变法史研究》、汤志钧《戊戌变法人物传稿》(增订本)和《戊戌变法史》。作者未列入参考书目的着作,如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中国近代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林克光《改革派巨人康有办》(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等均引用“真诏”,并且都在脚注中说明另有康有为、梁启超等披露的文句不同的“密诏”。至于教材,我手头有3种,即李侃等《中国近代史》(第3版,中华书局1983年版)、苑书义等《中国近代史新编》(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郑师渠等《中国近代史》(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它们用的都是“真诏”。我不知道张建伟看了哪些教材,以致得出均用“伪诏”的结论。
这里还须指出,虽然80年代以来,很多着作和教材都摒弃康有为的“伪诏”而采用杨庆昶的“真诏”,但“真诏”说并不是确论。《温故》采用“真诏”也未举出有力的证据说明它何以是真的,只引用了一条与之相关的史料,即出自杨庆昶于1908年向都察院呈递“真诏”时的《呈文》。但细究起来,这条史料也是经不住推敲的。关于“密诏”得以保存下来的经过,这个《呈文》称:“蒙先皇帝特旨召见,亲赐手诏,令我父亲详细商议后,再来告诉他。我父亲很恭敬地把这道手诏交给我,让我恭敬地珍藏起来,父亲说,他已经向皇帝覆奏了。我对父亲说:‘皇上的手诏,按照规定,是应该交还给皇帝的。’我父亲说:‘我本来已经当面交给皇上,但皇上圣恩,仍然把它赐给了我。”(此为《温故》的今译,见该书第162页)杨庆昶的话显然是为了说明杨家何以敢私存密诏。清代,从雍正朝起即规定所有诏旨都必须缴回,因此杨家是不应该有密诏的,所以杨庆昶(或其他人)要编造上面一段话来释疑,但编造得太拙劣。杨锐仅是一个四品军机章京,除皇帝特召外,他见不到皇帝,也没有资格要求见皇帝,连直接向皇帝奏事也不行。即使所谓“真诏”中也是明白地要求杨锐等筹商办法后“密缮封奏,由军机大巨代递”,而不是亲自呈给皇帝。皇帝当然可以召见杨锐,但必当事先派人通知,这样一来有关部门就会作记录。清宫的档案制度很严密,有几种档案如《引见档》、《早事档》、《邸抄》、《谕折汇存》等都记录召见事。查《早事档》,1898年光绪帝两次召见杨锐,第一次是杨锐入军机之前的9月2日,随后就有入军机的任命,第二次是9月15日,也就是《呈文》称“亲赐手诏”的那一次。《温故》在叙述第二次召见时说光绪帝“叫来他的亲信太监,通知杨锐秘密进宫”(《温故》,第161页),似乎是人不知鬼不觉地见了面,其实清宫档案中几处都记载了这次召见,且召见地并不是皇宫,而在颐和园。此次召见后便没有召见杨锐的记录了,仅在9月17日记录有“召见林旭”(这次召见给了林旭一道密诏)。由清宫档案有关召见的记录可知,所谓杨锐面缴谕旨的说法是不可信的。
《温故》中类似“《密诏》疑云”这样介绍“新观点”、“新史料”的段落很多,但是作者并没有弄清楚那些“新观点”究竟对不对、“新史料”可靠不可靠,就进行“加工”、“改造”,以致将尚在讨论中的学术观点当作“确论”,把伪史料当作“实录”推给读者,甚至据以批评历史学家的“错误”。
例如书中写有一节《康梁公车未上书》,纠正教科书中所写“公车上书”的错误。有人告诉我说这一节被有的报刊和网站选登出来了,“炒得很火”。其实“未上书”这一提法尚需斟酌。据康有为的《自编年谱》说,1895年4月,他得知《马关条约》将要签订,就鼓动正在北京参加会试的各省举人上书反对签约,随后他又联合18省举人在松筠庵讨论联名上书,他为此起草了万言书(后来称为《上清帝第二书》),5月2日到都察院呈递,都察院以光绪帝已经批准条约为由而拒绝代递。大多数教科书原来都采用康有为的这种说法。80年代,孔祥吉撰文考证此事,指出都察院“拒收”万言书的说法不可信,实际上“议而未上”。(注:孔祥吉:《康有为变法奏议研究》,辽宁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80-88页。)《温故》的“未上书”主要就是根据孔祥吉的论文敷衍而成;而孔祥吉的考证虽言之有据,但不是确证。该文最主要的证据是引《随手登记档》5月2日(阴历四月初八日)记录都察院代呈15件条陈,其中8件是各省举人所上,以此证明康有为所说该日都察院“拒绝代递”是不可信的。《温故》对此一证据也非常重视,并据此得出结论说:5月2日这天有“公车”和官员上书,都察院都积极代递了,而康有为未去递折,却诬蔑都察院“拒收”(《温故》,第109-110页)。这种分析并不正确。都察院5月2日代递的条陈并非是当日所上的,而是以前上的。如以梁启超为首的广东举人上书是4月22日递到都察院的,但过了8天都察院才代为递上。据天津《直报》报道,至4月28日以前,除台湾外已有18个省的举人先后上书(注:《各抒义愤》,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十一日《直报》。),但是我们查看《随手登记档》等,都察院从4月30日才开始代递各省举人的上书,到5月1日仅代递了8个省的,5月2日又递上8件公车上书,分属7个省,其中有两个省籍与前两日重复,这就是说截止5月2日共代递上13个省的,还差5个省的,至此尚未把4月30日以前举人的上书代递完毕。所以“代递”与“拒收”并非一事,5月2日都察院的代递并不能证明这一天它没有拒收康有为的上书。而这一天都察院门前发生了大规模的“学潮”,由当时的情形看,拒收上书是很可能的。据《直报》报道:“已据都察院于四月初四日(4月28日)将各省孝廉(按“孝廉”即举人)、京官先后所呈各情缮折具奏,未经抄发,是以初六(4月30日)、初八(5月2日)两日都察院署内各省孝廉约有千余名之多,皆不卜□头之兆,纷纷议论,颇有哄堂之势,虽经京畿道侍御弹压,乃诸孝廉义愤填膺。”(注:《各抒义愤》,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十一日《直报》。)侍御正忙着弹压“哄堂”的公车们,还能接受上书吗?就现在的史料来看,要推倒“都察院拒收”一说的证据还不足,将它与“议而未上”两说并存为好。
我这里无意与张建伟讨论《温故》一书中的这类学术问题,这些问题在学术界也还没有一致的意见。我只想指出这些问题很复杂,有分歧,不是很容易就能搞清楚的。作为“历史报告”的作者,不必在书中正面讨论这类学术问题。当然,作者也可以有学术追求,但不要过分强化这一点,以致给读者留下一种印象,似乎书中所写的在“真假是非”方面都是可信的。据张建伟自述,他写这部书从研究至写成用了一两年的时间,我认为在这样短的时间里要写出一部“细敲历史”的有很高学术水准的着作是不可能的。有一位电影导演搞了一部关于古代帝王的历史片,他的宣言就是“气死历史学家”,其实大可不必。历史学与文学已经分家,各有各的学科特点和游戏规则。大体说来,文学总要虚构,而历史学最重视实证。历史文学类的作品无须听历史学家从历史学角度发表的评论;文学作者也不要认为自己的作品才真正有学术水准,而历史学家大多甚至全都是错的;读者也不要把包括历史报告在内的历史文学作品当作学术着作去读,以为可以从中认识真实的历史。
此外,如前文所述,文学总是要虚构的,但在我看来,《温故》中的有些虚构没有多少必要。这里只举两个例子,一是随意改动历史文献或历史书籍的名字。如该书第4至第5页写道:光绪帝于6月11日颁布《更新国是诏》,变法运动正式开始。这道诏书一向称为《明定国是诏》,作者改称《更新国是诏》,与原意不同。这类固定用语或专有名词似不应更改。又如将《列国兴盛记》改为《各国兴昌记》,《广艺舟双楫》改为《书海双楫》等。乍看这类新改的书名,令人茫然;《书海双楫》与原名的意思相去更远。原来,清代嘉道间学者包世臣写有一部论述文赋和书法的着作,取名《艺舟双楫》,康有为推衍其意,故取名《广艺舟双楫》。《书海双楫》又是什么意思呢?我想,作者也许认为新名字更好,但对内容的述评才是根本,这样改名字只能使读者不知所云。
二是随意编造历史“事件”。该书第5至第6页写道:6月11日变法第一天,光绪帝兴冲冲跑到颐和园,给慈禧太后带去5本书,其中4本是康有为写的即《日本变政记》、《各国兴昌记》、《泰西新史揽要》、《俄彼得变政记》,一本是冯桂芬写的《校邠庐抗议》,太后听光绪帝给她读了这5本书,她尤其喜欢《校邠庐抗议》,于是光绪帝便请示,是否加印此书,给大小官吏每人一本,以认真学习,太后点头同意。作者还特别说明他写的这一段是“据当时人的记载”,但未注明出自何处。我没有读到过如上述情节的史料,但我怀疑是否真有此记载,因为编造得太离谱。第一,变法第一天,光绪帝在皇宫,并未去颐和园,他是第4天即6月14日才去的。第二,所列康有为的4部书,其中的《列国兴盛记》和《泰西新史揽要》并非康有为的着作,而是来华的英国传教士李提摩太编译的。第三,《校邠庐抗议》的印刷和颁发是应孙家鼐奏请,时间在7月17日。总之,我认为,历史文学的创作要基于史料而非抛开史料;在史料不足时再以合理的想象加以补充。
(二)
笔者认为,从学术的角度看,《温故》的主要问题是该书作者以非学术的、随心所欲的态度和方法去评价戊戌变法和康有为,并由此使其在选择史料、采纳观点、布局谋篇等方面都出现了偏差,以致严重歪曲了历史。
在选择史料方面,作者本来是很重视新史料的,但是却没有利用最重要的新史料《杰士上书汇录》。“汇录”是孔祥吉于80年代初在故宫博物院图书馆发现的,收有18篇康有为在戊戌变法时期所上奏折,这些奏折与康有为在1911年出版的他的“戊戌奏稿”在文字和内容上多有不同,从而引起了对康有为和戊戌变法的重新评价。《温故》一书不用“汇录”而用《戊戌奏稿》,从学术上说是不应该的,因为“汇录”属于核心史料。作者肯定知道孔祥吉的这一发现,《温故》一书的参考书目中就列有孔祥吉的《康有为戊戌变法奏议研究》,但作者对“汇录”完全不感兴趣,推究其原因,是由于这份史料对贬损康有为没什么用处。
作者关心的是那些能够贬损康的史料,如梁鼎芬在《康有为事实》一文中说:康有为当初不认识翁同龢,但见翁同龢势位日隆,于是着《广艺舟双楫》一书,内极称翁同龢法书冠绝一时。康有为又上奏疏极力称赞翁同龢的父亲人品高尚。翁同龢因此力荐康有为。(注:《康有为事实》,汤志钧编:《乘桴新获》,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温故》即利用这条“史料”进行编造,写道:甲午战后,康有为见自己一次次上书毫无结果,知道朝中无人不行,就想巴结当朝最有权势的翁同龢,于是用他“一支带感情的、能把人物事情吹得天花乱坠的笔”,“把翁同龢的父亲也奉承为书法家,成一册《书海双楫》。书中说:翁同龢的书法呀,是有天籁的呀!所谓有其父必有其子,继承创新,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翁同龢得知后,果然大为开心,便向光绪帝推荐,康有为这才进入皇帝的视野(《温故》,第41页)。这一段文字完全有悖史实。《广艺舟双楫》并非写于甲午战后,而是战前,1891年初版,此后4年才有所谓“公车上书”。书的内容是评论历代书法得失和阐述书法技巧,约8万字,说到翁同龢仅有这样24个字:“吾观海内能书者惟翁尚书叔平似之,惟笔力气魄去之远矣!”(注:《康有为全集》第1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506页。)这是说翁同龢的书法有点像康有为的老师朱九江先生,但水平差远了。这是在阿谀翁同龢吗?显然不是。事实上,翁同龢注意到康有为是在1888年康第一次上书时(康开始写《广艺舟双楫》是在此次上书失败后),当时康想让翁代递上书,翁以上书“语太讦直无益”而拒绝,但是他抄录了一份上书保存起来,这份抄件至今还留在其后人手中。翁之所以要抄录一个未曾谋面的布衣的奏折,是因为对其内容有所赞同。戊戌年康有为、翁同龢、光绪帝一度有过合作,其基础是他们都有变法强国的思想,所以才发动了一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变法运动。遗憾的是《温故》不惜编造史实,将翁、康的关系写成了蝇营狗苟。
《温故》的编造是根据梁鼎芬所记,而梁则是变法运动的坚决反对者。因此,《温故》对《康有为事实》如获至宝,大量引用,并据之“加工”,遂将康有为写成比梁鼎芬笔下更坏的坏蛋。
例如书中有两节写到康有为的《新学伪经考》,但是对这部书在晚清所发生的思想解放作用和后来对顾颉刚等疑古派所产生的积极影响只字不提,而只写康有为如何剽窃,如何走后门打官司等。在第一节中,写康有为的《新学伪经考》和《孔子改制考》是抄袭廖平的《辟刘篇》和《知圣篇》。作者本来知道,关于是否抄袭的问题有两种不同说法,是“晚清学术史上最大的版权官司”(《温故》,第79页)。但作者只详细介绍抄袭说,对未抄袭说却只字不提。其实抄袭说是旧说,未抄袭说是新说,且证据确凿,我最近看到几种关于清代经学史的着作均持未抄袭说。《温故》一书本是爱采用“新说”的,但是在这个问题上却偏偏不采用新说,而用旧说,这并非因为作者仔细研究了两说从而认定旧说可靠,而是因为旧说才能损害康的形象。在第二节中,写“伪经考”被劾案,对于这一案件,因为史料太少,在通常关于康有为和戊戌变法的学术着作中都是三言两语就交待过去了,但《温故》却用了一节的篇幅。作者写道:在听说被劾后,康有为、梁启超便四处活动,在高层官员中“走后门”以求平息下去。走“政治后门”是需要很多钱的,康有为却是个穷光蛋,他曾在上海嫖妓多日不给钱,妓家成群结队地到他的寓所去索要,他只好逃走,又被妓家追到船上,狼狈不堪。然而康有为还是能弄到钱,这便是向人借钱和讨要,当然都不归还。他有了钱自然就能够走后门了,而且恰好参劾“伪经考”的御史安维峻自己因另外的事犯了案,被革职发配了,所以此案就不了了之啦。读了作者所写的这些,我们明白了作者的意图是借这个案子来揭露康有为的品质有多么恶劣,而不在于分析此案的政治意义。关于康有为嫖妓不给钱、借钱不还等劣行,均来自于《康为有事实》,但梁鼎芬仅是泛泛地说到康有为的劣行,并未说康有为在被劾案中贿赂过谁,而《温故》将这些联系在一起写,给读者留下了这样一种印象:此案的平息是得力于康梁重金贿赂当道。其实这种写法仅是为了丑化康有为而已,并无史料根据。此案的平息经过也不是书中所写的那样因为参劾者安维峻自己犯了案。事实上,参劾此案的不是安维峻,而是给事中余联沅。关于安维峻是参劾者的说法,起于苏舆编的《翼教丛编》所收《安御史维峻请毁禁<新学伪经考>片》,但苏舆同时在此片后面写了一段订正文字,说明:此片据传闻是安维峻所上,而安已写信声明并非由他参劾,经查是余联沅所为。康有为的《自编年谱》中也说是余联沅。
作者不惜用一节的篇幅来写一个很简单的“伪经考案”,却对轰轰烈烈的“百日维新”惜墨如金。如所周知,所谓“戊戌变法”主要就是指“百日维新”,但《温故》没有正面写“百日维新”,在全书的10章中,只有1章集中写“百日维新”,而标题是《为渊驱鱼》。我们看看作者都写了些什么:
第1节《改革的太阳亮了》写道:光绪帝在100多天的改革中颁发了240多道改革谕令,这些谕令都要求“速办”,它们好像一枚一枚的炸弹把各地官员都炸昏了,何能“速办”?光绪帝的急躁是受了康有为的“不管什么国情的‘改革速成论’”的影响。这种论调当然遭到包括慈禧太后在内的那些“强调符合国情的‘改革稳健论’”一派的反对。据作者分析,在戊戌变法时期“很少或几乎没有‘改革反对派’,所谓反对派只是反对康有为的“速成论”罢了。
第2节《抓了一个反改革典型》写道:变法初期康有为唆使人上奏弹劾礼部尚书许应骙,这是因为他与许原有私仇,并想把许弄下台,自己当上礼部尚书。而事实上许是属于时刻都在“报效国家和民族”的那种人,他不反对改革,只是反对有政治野心的康有为。
第3节《兔子要吃窝边草》写道:康有为为了给他的弟子梁启超谋得一个好的政治前途,就上奏请光绪帝下令将上海的《时务报》由民办改为官办,好让梁启超去接替报社总经理汪康年。而汪康年原本是康、梁的“亲密战友”。结果光绪帝令康有为去上海办“官报”,这使康有为这个吃窝边草的兔子感到绝望。
第4节《王照的苦心》,赞扬维新派中的王照主张向慈禧太后妥协,因为他“希望不因个人野心和政治上的莽撞而将改革扼杀在摇篮中”,力图使“已经转得疯狂的改革车轮”走得平稳些。
第5节《但闻新人笑,哪管旧人哭》,批判官制改革搞得北京大乱;批判康有为设制度局的主张,说其目的是自己掌权;批判光绪帝任命谭嗣同等4人为军机章京参与新政,说此举使军机大臣们“整天只能在军机处乖乖地呆着,眼睁睁地瞅着四个年龄只有二三十岁的‘小秘’们摇头晃脑地在他们的眼皮底下走来走去、呼三吆四”,他们就只有发动政变了。作者还特别要读者为军机大臣们设身处地想一想,他们除了政变“还会有什么更好的举动吗”?
第6节《<密诏>疑云》写康有为伪造密诏。
以上就是《温故》所写的“百日维新”!按照这里所写,戊戌变法的发动者原来是康有为等一批公报私仇和摇头晃脑、呼三吆四的小儿们,他们不顾国情,鼓吹“改革速成论”,实际是为了实现个人野心、在朝廷上谋个一官半职,在那里作乱;慈禧太后等反对康有为的人才是懂得国情的“稳健改革派”,他们中没有什么道德很坏的野心家,有的尽是时刻要“报效国家和民族”的人。作者的这个结论可谓惊人,但并不新鲜,它与100年前那个落井下石的梁鼎芬竟一脉相承。读者不妨将《康有为事实》和《温故》都读一读。
如果百日维新真是如作者所写的那样,那么我们就不能不产生这样的结论和疑问:慈禧太后发动政变是好事,因为“稳健派”已杀死、赶跑了作乱的“速成派”,“稳健派”又牢牢地掌握中央政权了。这些“稳健派”既懂国情,又时刻想着“报效国家和民族”,那么他们应该能把国家搞好了吧?可是结果呢?八国联军侵华,《辛丑条约》签订,“皇族内阁”成立,清政府倒台。又爱国又懂国情的“稳健派”怎么把国家搞成了这个样子呢?或许说这不是“稳健派”的责任,而是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搞的,因为他们比康有为更“速成”,“野心”更大,“造乱”更多。张建伟还写有其他几部关于晚清的“历史报告”,在涉及这些问题时不知究竟持什么观点。不过近些年来有一派“告别革命论”者,一直喋喋不休地在批判从谭嗣同到孙中山等“极左分子”呢,说清政府虽然腐败却比谭嗣同、孙中山等好得多。这些“学者”、“作家”竟喜欢腐败且专制的清政府,却讨厌为在中国建立民主制度而出生入死的改革者、革命家、你说怪不怪?
百日维新的真实经过和正面意义,很多教材和专着都写得很充分了。这里我转引已故着名历史学家黎澍先生谈戊戌变法和义和义和团运动的一段话,以结束此文:戊戌维新和义和团“两者不可同日而语”,“戊戌维新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提出变封建主义为资本主义的政治理想和措施,不管它多么不彻底、不切实际,却是几千年来农民运动从来没有提出过,也不可能提出来的,所以有划时代的意义。尽管戊戌维新由于本身的弱点和客观条件的限制,很快就失败了,然而它却起了启蒙运动的除旧布新的作用,影响深远。它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不是任何一次农民运动可以相比的。”(资料来源:《近代史研究》2000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