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辛亥革命与中国早期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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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辛亥革命与中国早期现代化


现代化是当今世界所有国家的必然发展趋势,也可说是自18、19世纪以来世界上多数国家或主动走上、或被动学步的既有过程。一部中国近现代史,从积极的方面说,既是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斗争史,也可视为中国人不断努力追求实现早期现代化的艰难曲折的行程。
一、辛亥革命是学习西方、自强——维新道路与反帝反封建革命斗争道路的高度结合。
1840年鸦片战争的失败,使中国沦为附属于世界资本主义体系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在这种“数千年来未有之变局”面前,中国内部存在着三种应变态度或者说道路抉择。
第一条道路是封建统治集团中顽固守旧分子的道路,其特点是前倨后恭,要害则是死抱住自己的权位和既得利益。他们其初怀着“天朝上国”的虚骄心态,对“外夷”不屑一顾,闭关锁国而自以为是天下中心;在被“外夷”打开门户之后,把自己的屈辱行径美其名为“抚夷”或“抚远”,把赔款、割地、通商视为“控制而羁縻之”的手段;而在经过八国联军的扫荡之后,则连一点义愤和做作也消失殆尽,剩下的只有甘当“奴隶的总管”的满足和感恩了。守旧派中的略思振作者,也只能开出“尚礼义”、“正人心”、“厚风俗”、“施仁政”之类的古旧药方。对此,连奕訢、李鸿章也不以为然,宣称“如别无良策,何以忠信为甲胄,礼义为干撸等词,谓可折冲樽俎,足以制敌之命,臣等实未敢信”。(《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第四十八卷第4页。)如果依照顽固守旧派的道路走下去,中国就无法摆脱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地位,当然也谈不上早期现代化。
第二条道路是部分开明大吏和与封建势力有千丝万缕联系的改良派知识分子想走的道路,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的洋务运动到90年代的维新运动,直至本世纪初的立宪运动,均是这一思路的轨迹,“实业救国”、“教育救国”等主张,也基本不出其范围。这批人部分继承了林则徐、魏源等先驱“师夷长技”的思想,提出并实施了若干学习西方、求变图强的主张和行动,在半个世纪中经过了从学“西器”到学“西法”、从官办实业官办新式教育到民办实业民办新式教育的发展变化,并对人民群众作了一些政治和文化的思想启蒙。这是一条有限变革或者说温和改革的道路,它的意义在于为社会的质变作了若干量变的准备工作,也提供了不少发人深思的经验教训。但由于这条道路“具有有限性、保护性、防御性和贵族性”,(布莱克《现代化的动力》第90—91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中译本。)在强大的帝国主义和顽固的中国封建势力面前,要么轻而易举地被击败,要么与第一条道路合流,成为顽固守旧派的殉葬品。
第三条道路是人民群众(当时主要是农民)所走的武装斗争的道路。鸦片战争中,广东、浙江的人民群众即自发地开始了反抗外来侵略的武装斗争;十年后发生了震惊中外的太平天国起义;到19、20世纪之交,又爆发了义和团运动。这些农民战争和农民运动,或者以反对国内封建统治阶级为主,或者以反对外来侵略为主,都在不同程度上打击了革命的对象,从某些方面推动了中国社会的发展并为后人积累了革命斗争经验。但是由于农民不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尤其缺少文化和现代知识,因而在斗争中无法提出先进的革命纲领和社会改造方案,甚至不能脱尽宗教的外衣。也许其中的个别参加者例外,如洪仁玕提出了向西方学习的《资政新篇》,但这些思想毕竟没有成为革命思潮中的主流。
从武装革命的斗争方式上来说,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是太平天国革命——义和团运动这条道路的继续和进一步发展,它发扬光大了人民群众的革命传统;从革命的内涵和最终目标来说,辛亥革命又继承了中国近代以来坚持学习西方先进文明的正确路向,即达到了武装革命与争取实现中国早期现代化两者结合的高度。孙中山曾说:“我们革命的目的,是为众人谋幸福。因不愿少数满洲人专利,故要民族革命;不愿君主一人专利,故要政治革命;不愿少数富人专利,故要社会革命”。(《在东京<民报>创刊周年庆祝大会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一卷第325—329页。)他又说,“欧美近来的文化才比中国进步,我们羡慕他们的新文明,才主张革命。此刻实行革命,当然是要驾乎欧美之上,(把中国)改造成为世界上最新、最进步的国家”。(《三民主义·民权主义》、《孙中山全集》第九卷第345页。)这说明,辛亥革命的思想基础最富于时代精神,革命目标更明确远大。它立足于第三道路,汲取了第二条道路的某些合理主张,而抛弃了其中的妥协幻想,从而给顽固守旧的第一条道路以致命打击。
二、辛亥革命的宣传造成人们思想的进一步解放。
客观地说,中国近代真正有效的社会宣传是从维新时期开始的。当时中国的资产阶级改良派创办了一批报刊杂志,康有为、梁启超、严复等人运用其生花之笔,宣传进化史观,介绍西方社会制度和自然科学知识,分析中国积贫积弱、面临瓜分豆剖的危急形势,批判“恪守祖训”的守旧思想,提倡在中国进行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改革,造成了近代史上的首次思想解放。但是他们幻想依靠皇帝的权威,在不彻底改变封建制度的基础上,达到让上层资产阶级参政和发展资本主义的目的,否定革命的正义性和改造整个社会基础的必要性,因而只认量变,不主质变;提倡民权,却又认为没有文化的劳动人民不配享受。所以这种启蒙不仅不彻底,而且含有不少误导和新的蒙蔽。
与此相反,辛亥革命时期的革命志士们不仅宣传爱国反帝,还大力抨击清政府的昏庸腐败、丧权辱国,鲜明提出只有革命才能挽救中国的危亡。邹容的《革命军》热情讴歌被压迫人民的革命的正义性和巨大的历史作用,对广大人民的悲惨境遇表示极大的同情,并指出祸根在“内受满洲之压制,外受列强之驱迫”,因而只有用革命手段“扫除数千年种种之专制政体”,建立“中华共和国”,“再扬荡干涉尔主权外来之恶魔”,才能给中国开出一条生路。革命派从民主观念出发,驳斥了君权神圣不可侵犯的说教;批判三纲五常,斥责那些满口仁义道德的封建卫道士正是杀人不见血的刽子手;号召人们从封建的思想枷锁中挣脱出来。《革命军》提出进行“革命之教育”,使人人“当知中国者中国人之中国也”,“当知平等自由之士义”,“当有政治法律之观念”,进而养成“独立不羁之精神”、“乐死不辟之气概”、“尽瘁义务之公德”、“以进人格之人群”,疾呼“愿我同胞……拔去奴隶之根性,以进为中国之国民”。女革命家秋瑾则在其一系列着作中批判了“男尊女卑”、“夫为妻纲”等旧观念,号召“男和女同心协力”,投入民主革命。
在1905年至1907年发生的革命派与改良派的大论战中,革命派首先还击了康有为、梁启超等反对民族革命的谬论,揭露了清王朝一贯推行民族压迫的罪行,阐述民族主义真实意义。他们还指出因革命而流血是不可避免的,“革命者,救人救世之圣药也。……吾因爱平和,而愈爱革命。何也?革命、平和,两相对待;无革命则亦平和,腐败而已,苦痛而已”。(思黄《中国革命史论》,《民报》第1号。)也只有革命才能救亡,欲求免瓜分之祸,舍革命末由。……外人之所以敢觊觎中国者,以中国政府之敝败也。颠覆政府,当以兵力,去其敝败,而瓜分之途塞”。(寄生《革命今势论》,《民报》第17号。)他们还批判了反动的国家主义谬论,指出背离民族革命、民主革命而谈爱国,只是改头换面的“保皇主义”、“服从主义”、“奴隶主义”而已。
革命派还批驳了改良派称中国人“程度未逮”,不配享受民主共和的污蔑,指出“政治革命”就是“国民革命”,这是大势所趋和人心所向,“中国数千年来都是君主专制政体,这种政体,不是平等自由的国民所堪受的”,“是恶劣政治的根本”,必须以民主制度取而代之;“广大的人民群众也都甘愿接受新秩序,渴望着情况改善”(《在东京<民报>创刊周年庆祝大会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一卷第325—329页。)所以中国完全能够实行民主共和制度。他们还一针见血地指出梁启超鼓吹“开明专制”论,目的是要中国人民永远仆伏于皇权统治之下。
革命派还宣传了实行“社会革命”的主张,分析地主阶级垄断土地的不合理性,“地主之流弊,不特使贫民陷于地棘天荆之苦况,抑为商工界之一大障碍物,可断言也。……然则救治之法如何?唯有实行土地国有之政策,不许人民私有土地而已”。(县解《论社会革命当与政治革命并行》,《民报》第5号。)他们还提醒人民,不要盲目崇拜西方的经济体制,称托拉斯为“未来之大毒物”,反对国民经济命脉“为一二私人所垄断”。
通过宣传和论战,民主、共和、平等的进步观念逐步在中国社会传开,这既为辛亥革命的发生、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作了舆论准备,也使其后的“洪宪帝制”、张勋复辟等倒行逆施无由得逞,还为1919年前后的新文化运动奠定了一些基础。
人们常说洋务运动时期是中国学习西方器物的阶段,戊戌——辛亥时期是学习西方制度的阶段,新文化运动时期是学习西方思想文化的阶级。这一划分虽大体正确,但并不全面。说它大体正确,系指各个阶段的主要活动和重要表征而言;说它并不全面则是因为无论是学习器物、制度、思想文化,都不可能是一次性完成的,而是在中国近现代史的各个阶段上都在反复进行这样的工作;同样,伴随着每一阶段的学习引进,必然也有其相应的思想文化的论争和变迁。
三、辛亥革命推动了中国政治制度的变革。
当1897年改良派正千方百计对中国的封建专制制度作弥缝补苴的边际性改革时,孙中山已完全看出了旧政权旧制度的不可救药,“无论为朝廷之事,为国民之事,甚至为地方之事,百姓均无发言与闻之权;其身为官吏者,操有审判之全权。人民身受冤枉,无所吁诉。且官场一语,等于法律,上下相蒙相结,有利则饱其私囊,有害则各委其责任。……至于创造新器,发明新学,人民以惧死刑,不敢从事。所以中国人民,无一非被困于黑暗之中”。(《伦敦蒙难记》,《孙中山全集》第一卷第50—51页。)到20世纪之初,孙中山已坚定主张“以一个新的、开明的、进步的政府来代替旧政府”,(《中国问题的真解决》,《孙中山全集》第一卷第254页。)他提出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十六字纲领,是建设一个理想的现代国家的高度概括。
在辛亥革命的高潮中建立的南京临时政府,是孙中山建政学说从理论到实践、从设想到行动的发展,是在中国首次实施民主共和宪政的尝试。它宣告了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君主专制制度的覆灭和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的诞生,这是“我国有史以来所未有之变局,吾民破天荒之创举”。(《建国方略之一·心理建设》,《孙中山选集》上卷第157页。)南京临时政府是中国第一个资产阶级政府,在当时具有革命性和民主性,这从以下几点不难看出来。
临时政府根据同盟会“部长取名,次长取实”的原则,安排了同盟会的骨干实际主持各部工作;在总统府秘书处各组任职者也是革命立场较坚定的人士,尤其是因孙中山、黄兴两位领袖掌握大权,所以同盟会基本保持了对临时政府的领导权。孙中山等人对选拔官吏、整饬吏治的工作十分重视,确定了“任官援职,必赖贤能,尚公去私,厥唯考试”的原则办法。临时政府中上自大总统,下至职员,实际上都实行一种低标准的供给制。孙中山还多次强调,总统和官吏都是“国民的公仆”,“是为全国人民服务的”。
南京临时政府由立法机关——参议院(1月28日成立,此前由各省都督府代表会代行职权)、行政机关——临时大总统和国务员组成,监督大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产生,重要法规由法制局(局长宋教仁)编订,呈交临时大总统,临时大总统交参议院议决后再签署公布,发给各行政部门执行。司法制度方面,主张废止刑讯;对于一切诉讼,均采取文明办法,即实行公开审判、陪审和辩护制度;“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上述立法、行政、司法制度,当然没有超出西方国家的政权结构和操作模式,但比起中国传统的以权代法的专制制度,毕竟是历史性的巨大进步。
临时政府在短短的三个月中,发布了一系列法令,采取了许多措施,这些法令和措施,有革除旧俗的,有建立新制的,有些曾经实行或逐步推广,有的也是徒有空文,但其进步倾向也值得肯定。
最值得注意的是南京临时政府制订并公布了《临时约法》。这一较为具体、完备、系统的根本大法的产生,确定了中国民主共和的政治制度和政权组织形式,规定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平等地位和享有的权利及应尽义务,其目标不仅是保卫民主革命的成果,还要保障中国在民主共和的道路上继续前进。这是南京临时政府立法建制的重要成就,也是中国宪政史上的重要篇章。所以毛泽东曾说,“民国元年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那个时期是一个比较好的东西;当然,是不完全的;有缺点的,是资产阶级性的,但它带有革命性、民主性”。(《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127页。)正因为《临时约法》是当时民主共和思想的结晶,所以此后围绕着它的存废出现过多次斗争。
现代化理论认为,后发展国家要从传统社会转变为现代社会,一个重要环节甚至可说关键所在是“现代化领导阶层的巩固”,即是说国家政权要掌握在是有现代化意识和决心的领导者手中,要建立一个以法制为基础的、民主的、有效率的政府,以动员全国的物力人力资源;才能实现这一艰难的转变,清政府数十年的作为,说明它不堪此重任。因而辛亥革命成了实现领导权转挽的必然途径,造成了一个重大契机,其对于政治现代化的意义主要在于这里。
四、辛亥革命促成了民族工商业的发展。
辛亥革命前,资产阶级革命派主要致力于“破坏”,即把精力主要用于武装的反清革命,但也多次讨论到革命成功的政权建设和经济建设。革命爆发后,孙中山即从海外致电回国,称“此后社会当以工商实业为起点,为新中国开一新局面”。(《致民国军政府电》、《孙中山全集》第一卷第547页。)
新生的共和国成立伊始,民族资产阶级就寄予厚望,称“今之共和政体成立,喁喁望治之民,可共此运会,建设我新社会,以竞胜争存,而所谓产业革命者,今也其时矣”。(《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二辑下册第862页。)于是,各种公司呈请保护、注册的纷至沓来,有关实业团体纷纷建立,既有同盟会员出任各种实业团体的会长或董事,亦有不少工商界人士担任各地军政要职,工商业者的社会地位猛地提高。为了适应工商业发展的需要,临时政府设立了实业部,同时要求各省设实业司,以便对各种实业之“已成者当竭力保存,未成者宜事先筹划”。政府及时制订了一些奖励和扶植民间工商业的法令规章,诸如“商业注册章程”、“商业银行暂行条例”等,保护公司财产和服东利益。对于建设工厂,政府均予以高度肯定,尤其鼓励华侨回国投资办厂,称“集资建设工厂,——于民生主义、国计前途,均大有裨益”。(《实业部批侨商失卓文开办工厂请给照拨地呈》、《辛亥革命史资料》第268页。)还大力提倡垦植事业,拨出专款给予支持。
革命激发的爱国热忱,也为民族工商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临时政府倡导国货运动,对于民间以本国原料生产的工业品特予嘉许奖励。工商业者也以“挽回利权、杜塞漏卮”为标举,开办国货工厂,组织“维持土贷会”,与外国商品争夺市场。广大群众也自发购用国货。当时的中国大地上出现了一股兴办实业的热潮。
孙中山辞去临时大总统之职后,曾表示要专心致力于实业。他说:“中华之弱由于民贫。……今共和初成,兴实业的救贫之药剂,为当今最重要之政策”,(《在上海中华实业联合会欢迎会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二卷第341页。)为此,他每到一处即宣讲他的民生主义和现代化理想,并形象地预计,“再过五十年,我们将有许多上海”。(《中国革命的社会意义》,《孙中山全集》第二卷第326页。)他担任了铁道协会会长、中华实业银行名誉董事、永年保险公司董事长、全国铁路督办等职。1913年初又亲赴日本考察工业,希望学习日本的工业建设经验。其他许多地位较高的革命者也纷纷投身实业活动,地位较低和年轻者则多去国外留学,学习与实业、科技有关的学问。
1917至1919年间,孙中山在从事护法斗争的同时,还“仔细研究工业建设的有关问题和解决法”,希望中国能利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列强对中国的压迫有所放松的机会,“乘时自谋振奋”,“以经济上发展,补从前之亏损,开日后盛大之机”,遂编订了庞大而具体的《实业计划》,从振兴实业的意义、振兴实业的政治前提、发展实业的部署和各部门的相互关系、国家资本与个人资本如何分工承担经营范围、如何筹措资金和解决技术人才不足的困难等方面,作了全面深入的考察和筹划,反映出他对社会化大生产的共同规律的一些科学认识,有许多观点值得后人借鉴,从而成为中国工业化的最早的一部蓝图。
袁世凯于1912年3月上台,至1913年7月镇压了“二次革命”,逐步控制了全国。辛亥革命成果的丧失,最先是在政治方面,刚刚建立而未完善和巩固的现代政治体制被破坏殆尽。但在经济上,由于革命运动产生的惯性影响和经济发展自身的规律作用,由于袁世凯还要笼络资产阶级和摆脱财政困难;尤其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给中国民族资本主义提供了一个喘息和发展的机会,所以在辛亥革命后的头几年中,中国的民族工商业仍保持着一个发展的趋势。如辛亥前后历年设厂的统计是:1910年986家,1911年787家,1912年1504家,1913年1378家,1914年1123家。而1917年全国的工业投资为128244000元。超过前50年工业投资的总和。这中间显然有辛亥革命的一份作用。
正如人们所公认的那样,辛亥革命并没有成功。其原因除了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不能真正发动工农大众,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内部组织涣散、思想分歧等等之外,归根结底还是象马克思说的那样,“如果资产阶级实行统治的经济条件没有充分成熟,君主专制的被推翻也只能是暂时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171页。)经济基础的脆弱导致了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及其政治代表人物的软弱,南京临时政府的垮台是第一块倒下的多米诺骨牌,因为“如果没有政权,无论什么法律。无论什么选出的机关都等于零”。(《列宁全集》第十一卷第98页。)所以其后辛亥革命时期的思想成果、经济发展势头也一一丧失。
然而,无论是从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斗争角度来看,还是从现代化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辛亥革命在中国近现代史上均处于一个重要地位。列宁说:“判断历史的功绩,不是根据历史活动家没有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列宁全集》第二卷第150页。)这“新的东西”包括辛亥志士的革命精神和现代化理想,包括他们为此作出的努力和尝试,当然还包括一系列发人深思的教训。
【资料来源:《学习与实践》1991年第10期】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4/5066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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