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阶级维新派与教案及义和团

资产阶级维新派与教案及义和团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资产阶级维新派与教案及义和团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资产阶级维新派与教案及义和团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当以康有为、梁启超、严复、谭嗣同等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维新派活跃于中国政治与思想文化舞台,掀起轰轰烈烈的维新变法运动的时刻,教案问题也在国内愈演愈烈,民间的“反洋教”连绵不断,并发展成为以“扶清灭洋”为目标的义和团运动。这样两个大的社会运动并非相互隔绝,而是彼此有着密切的联系。弄清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相互影响和作用,对于正确认识这一阶段的历史、深入研究资产阶级维新派、深入研究教案及义和团,都十分必要。本文拟侧重从维新派对教案及义和团的认识和态度方面来就这一问题作一些考察分析。
一、维新派对“洋教”的认识与态度
教案问题系因“洋教”(即西方基督教)在中国的活动而引起,因此分析维新派与教案的关系,首先必须考察维新派对基督教的认识与态度。
基督教这种西方宗教于明末清初再度来华后,曾被中国的封建官绅和知识分子普遍视为“异端邪说”,甚至认定是一种有各种“淫心兽行”的邪恶团体,而大张挞伐。十九世纪后期,随着洋务运动的开展,一些洋务派人士对西方情况的了解增多,近代知识水平提高,开始改变对基督教盲目攻击的态度,而采取比较客观和宽容的姿态。但是洋务派对于基督教的了解和认识仍很肤浅。基于本身的阶级地位和“中体西用”的指导思想,他们“既难于接受基督教义中所包含的若干体现西方文明的合理内核,也不可能站在科学立场上彻底否定这种西方宗教的妄诞和欺骗”(参见拙作《晚清洋务派与教案》,载《历史研究》1988年第4期。)。在洋务运动失败后兴起的资产阶级维新派,对于基督教的了解和认识,比起洋务派来又向前跨进了一大步。他们在广泛接触西学、从资本主义思想文化吸取营养过程中,很注意研讨西方基督教的源起、发展经过、流派和现状。通过这种研讨,他们对于基督教有了更加客观、深入的认识,特别是得以窥见近代西方基督教义中蕴含的若干资本主义的精神内核——诸如平等观、博爱观等。基于此,维新派一改前此中国封建知识分子对基督教的轻蔑态度,而对这种西方宗教表示出一定程度的尊重、甚至钦慕之情。梁启超在《南海康先生传》里曾述及其师康有为对基督教的看法:“先生于耶教,亦独有所见。以为耶教言灵魂界之事,其圆满不如佛,言人间世之事,其精备不如孔子,然其所长者,在直捷,在专纯,单标一义,深切着明,曰人类同胞也,曰人类平等也,皆上原于真理,而下切于实用,于救众生最有效焉,佛氏所谓不二法门也。”(《清议报全编》卷8.名家着述第11;卷21,纪事第1;卷7第4;卷4第21;卷3第79-82;卷4第13-14;卷8第13;卷2第1-6。)梁启超本人也曾多次表示:“那教之所长,又安可诬也。”(《梁启超选集》第307页。)“西国之人,各奉一教,则莫不尊事其教主,崇丽其教堂。七日休沐,则咸聚其堂而顶礼,而听讲。虽其教之精粗得失不必论,要之诱劝奖掖、涵濡渐摩,使人去暴安良,去诈就忠,其意至微,其法至善。”(《饮冰室合集》文集之3,第5页。)另一位维新派的代表人物严复在论及西方基督教时,也深致赞佩之词:“今微论西洋教宗如何,然而七日来复,必有人焉聚其民而耳提面命之,而其所以为教之术,则临之以帝天之严,重之以永生之福。人无论王侯君公,降以至于穷民无告,自教而观之,则皆为天之赤子,而平等之义明。平等义明,故其民知自重而有所劝于为善。”又说:“西之教平等,故以公治众而贵自由。自由,故贵信果。东之教立纲,故以孝治天下而首尊亲。尊亲,故薄信果。然其流弊之极,至于怀诈相欺,上下相遁,则忠孝之所存,转不若贵信果之多也。”(《严复集》第1册第30-31.55.119页。)这里严复把西方世界的文明同基督教所蕴含的若干伦理、价值观念联系在一起,并与中国的纲常名教相比较,品评其优劣,显示出维新派知识分子在中西宗教和文化问题上空前的认识深度。
维新派不仅对西方基督教抱尊重、钦慕的态度,而且自身亦受到基督教和传教士的一定影响。他们的西学知识,不少最初就是得自在华基督教会和传教士所出版的报刊、图书。他们的资产阶级维新思想的形成,也或多或少地留有基督教影响的痕迹。例如梁启超曾讲到其师康有为“幼受孔学,及屏居西樵,潜心佛藏,大澈大悟,出游后,又读耶氏之书,故宗教思想特盛,常毅然以绍述诸圣、普度众生为己任”(《清议报全编》卷8.名家着述第11;卷21,纪事第1;卷7第4;卷4第21;卷3第79-82;卷4第13-14;卷8第13;卷2第1-6。)。所谓“耶氏之书”,指的就是基督教方面的着作。谭嗣同早年也曾“遍访天主耶稣之教士与教书,伏读明辨”(《谭嗣同全集》第318页。)。康有为、梁启超等人在维新运动中还曾提出“合教”、“通教”的主张,“欲采大地各教主之所长,联合诸教”(《康南海先生长安演说集》第58页。),认为“非通群教,不能通一教,故外教之书,亦不可不读”(《饮冰室合集》文集之2、第35页。)。这里所讲的“诸教”、“群教”,自然是包括基督教在内的。至于一些西方传教士(如李提摩太、傅兰雅、李佳白等)在维新运动准备与进行过程中同维新派人士的密切交往,更是人所熟知的事实。
然而中国的资产阶级维新派尽管尊重西方基督教的存在,甚至自身也受到基督教的一定影响,但是他们对于基督教的神学体系和基督教在中国的活动,却普遍持否定和拒斥的态度。康有为在论及基督教的神学体系时,曾写道:“彼《新约》、《旧约》之浅鄙诞妄、去佛尚远,何况六经之精微深博乎!其最大义,为矫诬上天,及布命于下,亦我六经之余说,非有异论也。”(《康有为遗稿·戊戌变法前后》第232、135页。)梁启超在戊戌变法失败、东渡日本后也曾写道:“吾畴昔论学最不喜宗教,以其偏于迷信而为真理障也。”(《梁启超选集》第179页。)又说:“彼宗教者,与人群进化第二期之文明不能相容者也。科学之力日盛,则迷信之力日衰;自由之界日张,则神权之界日缩。……若是乎耶稣教之前途可以知矣。”(《梁启超选集》第306-307页。)
维新运动期间,康、梁等人对基督教的拒斥还突出表现在他们所宣传的“西政、西学与西教无关论”上。康有为在万木草堂讲学时,一面向学生介绍他从传教士那里得来的西方学问,即一面声言:“泰西之文学、治术、技艺诸门,皆自希腊始,与诸教无关”(《康有为遗稿·戊戌变法前后》第232、135页。)。在给友人的书信里,他还专门批驳了把西学与西教相混,把“谈西学”指为“祖耶稣”的说法,指出:“西人学术,与其教绝不相蒙”,“彼国教自教,学艺政制自学艺政制”,因此学习西人之学艺政制,对中国“非徒绝不相碍,而且国势既强,教借以昌也”(《康有为遗稿·戊戌变法前后》第232、135页。)(《康有为遗稿·戊戌变法前后》第232、135页。)。梁启超在《读西学书法》中也写道:“近日士夫多有因言西学并袒西教者,慑于富强之威,而尽弃所据。亦由前此于中国书未经读有心得也。”维新运动期间,湖南《湘学报》上曾发表易鼐的文章,题目即是《论西政西学治乱兴衰俱与西教无涉》(《湘学报》第28-34册。)。广东《知新报》也发表了刘桢麟的文章《论西学与西教无关》(《知新报选编》第174-182页。)。他们一致的结论是:西政、西学与西方基督教是两码事,学者应当“知所取择”,“师其政而堤其教,无厌其教而废其政”,从而做到“政变学变教不变”。康、梁等维新派人士对西政、西学与基督教关系的区分当然并不完全正确、但这已足以表明他们同基督教及传教士之间的界限。难怪美国学者保罗·科恩在《剑桥中国史》里评论说:“十九世纪末,传教士最无成效的说教是向中国人兜售说:西方的知识和制度以及相伴随的富强,都是根源于基督教。”“中国维新派在那些年愿意买进传教士兜售的东西,但是他们不想接受传教士想要在交易中暗藏的条件。”
为什么中国的资产阶级维新派会对来华的基督教采取这种拒斥的态度呢?这里有民族文化传统的作用,也有科学新知影响的因素,但是最重要的则是由于政治方面的原因。因为近代基督教在中国的活动,长期同西方国家的对华侵略扭结在一起,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传教条款载诸中外不平等条约,教会以外国强权为后盾,外国政府又多利用教会进行活动,传教士自觉或不自觉地充当了侵略的工具。这就使具有爱国心的中国知识分子对基督教的在华活动不能不抱戒备之心。康有为在戊戌变法前历次上皇帝书中,就曾屡屡提及基督教会在华扩张渗透的问题,惊呼“伏莽遍于山泽,教民遍于腹省”,“教堂遍地,无刻不可起衅”(《康有为政论集》上册,第202、205、281、414页。)。戊戌百日维新期间,康有为还就抵制教会势力扩张、解决教案问题专折呈奏光绪皇帝(即《请商定教案法律厘正科举文体听天下乡邑增设文庙谨写<孔子改制考>进呈御览以尊圣师而保大教绝祸萌折》)。他在奏折中揭露基督教会在中国的猖獗活动:“顷闻山东知县赴任,须先谒教士,州县见教民畏之如虎,有讼狱一从彼教则曲亦得直,奸民多托而自庇者,气压乡曲。小民无知,益复风从,裹胁益众。广东东莞县有一夜半城从之者。故畏之愈甚,媚之愈至,从之愈多,莠民多从,教案愈起。”他指出教会的活动与西方国家的对华侵略往往是相辅相成:“泰西以兵力通商,即以兵力传教。其尊教甚至,其传教甚勇。其始欲以教易人之民,其后以争教取人之国。”(内府抄本:《杰士上书汇录》卷2。)因此他认为必须“深思补救之策”,以相抵制。康有为是如此,其他维新派人士也是同样。梁启超在戊戌变法前后曾多次指出基督教“挟国力以相凌”和西方列强“利用此教以侵我主权,挠我政治”的事实。他还把基督教会的在华活动同西方“民族帝国主义”的发展趋势联系在一起,认为前者是后者“求扩张权力于他地”的下手方法之一(《梁启超选集》第209页。)。基于这样的认识与警惕心,维新派自然是不会欢迎基督教在华的活动的。
二、维新派对“反洋教”的认识与态度
维新派基于对基督教在华活动的警惕和爱国救亡意识,明确反对外国教会势力在中国的扩张渗透,十分关注教案问题,并对西方列强和教会在教案中的蛮横行径一致予以谴责。然而,与此同时,维新派对中国民间的“反洋教”,即自发的仇教打教行动,也普遍采取了批判和否定的态度。梁启超在义和团运动后曾论及他对近代中国“反洋教”的总的看法:“中国今当积弱之时,又值外人利用教会之际,而国民又夙有仇教之性质,故自天津教案以迄义和团,数十年中,种种外交上至艰极险之问题,起于民教相争者殆十七八焉。虽然,皆不过无知小民之起衅耳。”(《梁启超选集》第310页。)严复在维新运动期间曾翻译英人宓克所着《支那教案论》一书,他在为该书所写的《提要》中表示十分赞同宓克对教案起因的分析、并且写道:“方今时势艰难,外侮日逼,小民逞血气于前,而国家偿金币割土地于后。民愚吾不之责,而读书明理之士,独不当思患豫防,而谋所以纤君父之忧耶?至若龂龂然于夷夏之防,邪正之辨,是则非吾之所敢知,而亦恐为作是书者之所窃笑已”(《严复集》第1册第30-31.55.119页。)可见严复也是否定民间“反洋教”的。维新运动高潮期间,湖南维新派的组织南学会曾多次举行讲演会,讲演的内容之一就是“劝勿打教”,谭嗣同、皮锡瑞、陈宝箴、黄遵宪等人都曾就这一题目发表过讲演。湖南维新派的报纸《湘学报》、《湘报》上也发表了不少针对民间“反洋教”的批判或劝戒文章,例如唐才常的《交涉甄微》、《辨惑》、皮嘉祐的《醒世歌》、湘士公白《弭衅浅说》、吴懈的《大大想想歌》、靖州来稿《劝戒歌》等,都是如此。百日维新当中、维新派还曾通过光绪皇帝发布上谕,“命各省官吏保护外洋传教教士”(《清议报全编》卷8.名家着述第11;卷21,纪事第1;卷7第4;卷4第21;卷3第79-82;卷4第13-14;卷8第13;卷2第1-6。)。凡此皆可见维新派对“反洋教”的否定态度。
维新派既然反对外国教会势力在中国的扩张渗透。何以又对民间的“反洋教”持否定的态度呢?考察维新派自己关于教案的言论和文字,可以看出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维新派认为民间的“反洋教”是盲目的、非理智的,不仅已落后于时代,而且不利于中国的变法维新。谭嗣同在1894年时就曾十分沉痛地写道:“各省之毁教堂,打洋人,湖南之阻矿务、阻电线,以天子之尊不能举一事,官湖南者动色相戒,噤口不敢谈洋务,……西人犹谓中国之官曾不能自约束中国之民,要此官何用?其评吾湘人,一则曰无教化之野蛮再则曰未开智识之童呆,而中国之人尝一致思否乎?”他还着力抨击了“坚持旧说,负固不服”的封建士子,认为这种人对外虚骄盲动,对内阻挠革新,“见有识者讨论实学,力挽危局,又恶其形已虚而乘已短也,从而媢之、疾之、詈之以异端,訾之以邪说”,实是中国的“亡国之士”(《谭嗣同全集》(增订本)上册,第205-206页。)。湖南维新运动期间,长沙等地曾再次发生周汉反教事件,曾任候补道员的周汉以“大清臣子周孔徒”的笔名大量刊印、散发反洋教揭帖,痛骂基督教为“天猪耶稣妖叫”,号召全湘士民“悉将耶稣猪精妖巢妖书妖器焚烧”,三日后违令者立刻合门屠之”。对此维新派明确表示反对,并在南学会讲演及《湘报》上批驳周汉的反教言论。陈宝箴在南学会讲演时说:“周汉自号周孔徒,于光绪十七八年刊刻书词揭帖,痛低天主耶苏教以挖眼剖心之事、詈天主教为天猪叫,其词既鄙俚不堪、又绘为图画,坐猪精于上,诸人剖心挖眼于下,遍传各省,流入欧洲诸国。……辱国甚矣。”(《湘报》第31、30、27、73、25、44、37号。)罗棠在《湘报》上撰文《论拘禁周汉事》,批评一些“缙绅士儒”对周汉“犹从而爱护之、指臂之,称其懵不解西学为高节”的怪现象(《湘报》第31、30、27、73、25、44、37号。)。皮嘉祐在《醒世歌》中也抨击那些持愚昧之见的封建士人是“何为古今事都昧,见闻甚陋同乡愚”,“自己文章又不通,徒然惹祸由自召”。他呼吁“我辈宜将实事务,虚心下气学人长”,“举行新政讲新学,首开民智求富强”,也就是通过变法维新以达到“雪耻自强”的目标,反对效匹夫之勇而“扰乱大事”(《湘报》第31、30、27、73、25、44、37号。)。
第二,维新派认为民间的“反洋教”不仅不能达到抵制洋教势力扩张的目的,反而会给外国列强对中国的干涉和侵略造成口实,招致更大的民族危机。皮嘉祐的《醒世歌》一开篇讲的就是这个道理:“世人听我醒世歌,我望世人勿入魔。凡事所争在大局,无益有害争什么。发愤为雄在立志,破口挥拳是蛮气。我蛮人不怕我蛮,更有蛮法把我制。小小不忍乱大谋,可怜能发不能收。”(《湘报》第31、30、27、73、25、44、37号。)《湘报》馆在评论周汉反教事件时也写道:“夫各国欺凌,无理取闹,稍有人心者孰不知耻,孰不知愤,然同一耻愤也,有得当者,有不得当者。得当者深谋远虑,阴图自强,连合群力,以为恢复之计,昔之太王、勾践是也,不得当者匹夫按剑、欺杀孤客、砖石瓦块,反堕油索者之术,今之胶州、永安州是也。”(《湘报》第31、30、27、73、25、44、37号。)皮锡瑞在南学会讲演时,更指责“反洋教”是“杀彼者以为快心,而不知适中彼计。若而人者非为中国出力,实为外国出力,而助彼以攻我;非为我君分忧,实召外国之兵,以贻我君之忧也”(《湘报》第31、30、27、73、25、44、37号。)。
第三,维新派认为信教自由乃近世文明法律之精神之一,宗教传播不能凭借强力加以阻止和铲除,而要通过思想意识上的竞争来解决。康有为在《戊戌奏稿》中曾说:“信教自由,为宪法大义,万无禁理。”(《康有为政论集》上册,第202、205、281、414页。)梁启超在《南海康先生传》里也写道:“先生之言宗教也,主信仰自由,不专崇一家、排斥外道,常持三圣一体、诸教平等之说。”(《清议报全编》卷8.名家着述第11;卷21,纪事第1;卷7第4;卷4第21;卷3第79-82;卷4第13-14;卷8第13;卷2第1-6。)皮锡瑞在南学会上讲演时说:“今欲保教,急须讲明孔教义理,使人皆灼知孔教与天主教何者为同,何者为异,自然不至为彼煽诱。………如不先明孔教宗旨,徒逞血气,打教士,毁教堂,使彼气焰益张,何足以张吾教?”所以他认为:“保种宜开智,保教尤宜开智,未闻有以力强者也。”(《湘报》第31、30、27、73、25、44、37号。)后来梁启超在《新民丛报》上着《保教非所以尊孔论》一文,曾专辟一目“论法律上信教自由之理”,从理论上进一步阐明了维新派的这一认识和主张。
从维新派所持的这几条理由来看,他们之所以批判和否定民间“反洋教”,并不是对外国教会的侵略活动及其危害没有认识或不思抵制,也不存在所谓对帝国主义软弱或仇视人民群众的问题,而主要是由于他们在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和处理中西文化关系问题上,已基本摆脱了中国传统封建主义和落后意识的束缚和影响,由自发的因应抗拒转变到了较自觉的调适和斗争。因此,维新派批判和否定“反洋教”,应当说并不是维新派的消极面、反动面、恰恰相反,它是表现了作为新兴资产阶级代表的维新派在思想意识与政治行动上的进步性。另外,与前此洋务派人士相比较,维新派对民间“反洋教”落后性和盲目性的批判否定显然要更加彻底。而且,如果说洋务派当初否定“反洋教”还带有“担心民众的行动会危及封建统治”(参见拙作《晚清洋务派与教案》,载《历史研究》1988年第4期。)这方面因素的话,那么维新派此时所关心的则更多属于变法事业的成败和民族的兴亡,他们批判否定“反洋教”同宣传推进变法维新往往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前者乃是为了后者的需要。也正因为如此,维新运动中维新派同地方上的“反洋教”士绅常常势同水火,而变法失败后“反洋教”、反维新力量抬头及相互联手也就不足为奇了。
三、维新派所设计的教案对策
维新派既要抵制洋教,又反对民间自发的“反洋教”,那么他们主张如何解决教案这一棘手问题呢?在戊戌维新时期,维新派所设计的对策主要是“尊孔教”和“定教律”两
所谓“尊孔教”,不是一般地尊崇孔子和孔子的学说,而是主张将孔子和孔学宗教化、使之成为一种能同西方宗教相抗衡的新宗教,以统一全体中国人的思想信仰。康有为是这一主张的发明者和主要鼓吹者。早在19世纪90年代初,他就已经开始从宗教意义上阐释孔学和“孔教”、鼓吹通过发明“孔教”教义和广泛“宣扬布护”这种孔门宗教来抵制西方基督教的在华扩张渗透。甲午战争后、康有为在从事维新活动过程中,更高揭“保教”旗帜,并与“保国”、“保种”的号召相并列。百日维新期间,康有为具体拟订了“尊孔教”的方案,即:以孔子为中国教主,在全国开“孔教会”,王公士庶皆可入会,而以孔子后裔衍圣公为“总理”,并由皇上“举行临雍之礼,令礼官议尊崇之典,特下明诏令天下淫祠皆改为孔庙,令士庶男女咸许膜拜祭祀,令孔教会中选生员为各乡县孔子庙祀生,专司讲学,日夜宣演孔子忠爱仁恕之道”(内府抄本:《杰士上书汇录》卷2。)。这个“保教”方案,康有为后来曾作局部修改,但基本的主张和开教会的作法一直被康有为所奉行。
对于康有为提出的这一“保教”方案。戊戌时期的许多维新派人士都曾是热烈的拥护者和宣传者。康门弟子们自然不消说,他们一致追随于其师之后。其他维新派人士也几乎莫不如此。谭嗣同在强学会遭封禁后曾写道:“孔子教何尝不可遍治地球哉?然教则是,而所以行其教者非也。……故强学会诸君子深抱亡教之忧,欲创建孔子教堂,仿西人传教之法,遍传于愚贱。”(《谭嗣同全集》(增订本)下册第465页)皮锡瑞在南学会讲演时也说:“保教在先讲明孔教义理,使中国人皆知孔教之大、并切实有用、自然尊信我教,不至遁入彼教。使外国人亦知孔教之大,并切实有用,自然不至藐视我教,不敢以彼教夺我教。”(《湘报》第31、30、27、73、25、44、37号。)都是这个意思。当然维新派中这时也有人不赞成康有为的“保教”方案,如严复、黄遵宪即是,但毕竟只是少数。
维新派在戊戌时期所设计的另一条教案对策是“定教律”,即制订传教法律,以约束外国教会、传教士和教民的活动。康有为在百日维新中所上奏折里就此写道:“昔者定和约时,我皆逼于兵败,不得已而为之保教,然保彼教之法,其轻重浅深本末,实未有定律,皆待彼教案既出,而听客之所为。故小之强黜守令,妄索偿款,大之若胶案,割地无已,从此益难矣。皆由办之无定律故也。”所以他认为:“若有定律、则既塞彼保护之口,而可免割赏之重,不致一案而天下忧亡焉”。但是如何与之定律呢?康有为觉得在列强猖獗、中国势弱的情况下,又不是国家所能够办到的,因此他提出“今若定律,必先去其国力,乃可免其要挟,莫若直与其教会交”,也就是由中国所设的孔教会“与为交涉,与定和约,与定教律”,“令彼教总监督委选人员,同立两教和约,同定两教法律。若杀其教民,毁其礼拜堂,酌其轻重,或偿命、偿款,皆有一定之法。彼若犯我教刑律,同之。有事会审。如上海租界会审之例”(内府抄本:《杰士上书汇录》卷2。)。这里康有为提出的是由中国的孔教会与西方基督教会交涉,议定教律,也有的维新派人士主张应由中国国家参酌中外律法,“修宪法律例,泯民教之名”,以为解决。欧榘甲在《知新报》上写道:“教案乃如猬起,不可遏抑,其人彼教堂,乃如一小国,其涉于教民,乃如治乱丝,其故何哉?一在宪法之未明,宪法不明,则政治不修,政治不修,则民多夭枉,吾有司不能理,则借彼教而理之矣;一在律例之不平,律例不平,则刑罚不当,刑罚不当,则民多怨慝,彼教士不听我,则不能治之矣。所以他提出、一要“明吾宪法”,“以从诸教之民皆一例视之,皆有宪法以安之”;二要“修吾律例”,“取经义之精,与夫西律之善者,酌而成书,改其不当,讼狱持平,则用我之律,即彼之律,彼虽欲庇焉,亦不可得也”(《知新报选编》第173-178页。)。
维新派所设计的这些教案对策。显然继承了过去洋务派解决教案问题的若干主张,但又有所发展,尤其是维新派注意将解决教案问题同开展变法维新、立宪修律等相结合,在当时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然而应当指出的是,维新派提出的“尊孔教”、“定教律”等,并不能真正解决教案问题。因为西方宗教势力的扩张渗透与中国民族独立的丧失、主权不能完全行使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解决教会侵略和教案问题决非单纯依靠提高中国固有文化的地位和凭借所谓公法所能奏效。更何况康有为等人据为法宝的“孔教”,无论是其思想体系,还是宗教形式,皆已落伍于时代,并不能起到“统一国民之精神”的作用,更谈不上与西方宗教相抗衡了。所以即使这些方案得以实施,也是无法收到维新派所期望的效果的。
戊戌变法失败以后,康有为仍坚持其开孔教会以“保教”的主张,但维新派中不少人(包括梁启超在内)都已觉悟到“保教”不足以抵制西方宗教势力的在华扩张和解决教案问题。梁启超在1902年发表的《保教非所以尊孔论》一文里写道:“耶教之人中国也有两目的:一曰真传教者,二曰各国政府利用之以侵我权利者。中国人之入耶教也亦有两种类:一曰真信教者,二曰利用外国教士以抗官吏武断乡曲者。彼其真传教、真信教者,则何害于中国。……至各国政府与乡里莠民之利用此教以侵我主权,挠我政治、此又必非开孔子会、倡言保教之遂能抵抗也。”与此同时,维新派中有人提出“扶助华人自行传教”的主张,很值得重视。如汪康年当时曾在一份《上政府说帖》里写道:“近日人耶稣教之中国人,因欧洲各国每因教案多所要索,中国既因此失地失权,而教中亦受恶名,故现在集议、拟办华人传教之法。他认为“此实弭平教案、免避外衅之一大机会。日本所为无教案者,亦以由本国人自行传教。受一王之制驭,不使外人得干涉也。窃谓我政府宜乘斯机会,急起图之,宜敏速,宜慎密,宜宛转,庶得收捷效”(《汪穰卿先生遗文·书牍辑存》上,第2、5页。)。这种主张的提出、反映了进入二十世纪后,中国基督教徒中要求摆脱西方教会的控制、爱国自立意识的出现,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在当时帝国主义利用教会作为侵略工具、中国的半殖民地地位未能改变的情况下,它也同样是难于实现的
四、维新派与义和团
19世纪后期中国的教案问题长久不得解决,而且愈演愈烈。终于在两个世纪之交发生了声势浩大的义和团运动。
对于义和团运动、资产阶级维新派人士普遍采取了敌视的态度,他们批判,攻击义和团的言辞较以往否定“反洋教”时更要尖锐、猛烈得多。康有为呼义和团为“乱民”,为“拳匪”,提出“助外人攻团匪以救上”(《康有为政论集》上册,第202、205、281、414页。)。梁启超、严复也都说:“今日拳匪之祸,论者皆知为一群愚昧之人召之也。”(《清议报全编》卷8.名家着述第11;卷21,纪事第1;卷7第4;卷4第21;卷3第79-82;卷4第13-14;卷8第13;卷2第1-6。)“妖民愚竖,盗兵潢池,其贻祸国家至矣。”(《戊戌变法》(一)、第456页。)
维新派何以会对义和团采取这样敌视的态度呢?以往论者多从维新派敌视民众、敌视革命这个角度去解释,并谴责维新派出于“反动的一面”自外于群众的革命运动,“害怕农民大众甚至超过了害怕帝国主义”,“选择向帝国主义献媚乞怜的办法来冀望得到帝国主义的保护”等(《义和团运动史论文选》第463页。)。但是客观地考察和分析一下维新派在义和团运动期间的言论,可以发现他们反对义和团的主要原因并不在此,而是由于义和团本身浓厚的反维新色彩及其宗旨的盲目性和落后性。
对于义和团的反维新色彩,康有为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义和团者何?后党也。康党者何?帝党也。……康党与乱民,正绝对的反对党。”又说:“此次之乱,由团匪倡之;团匪所以强横、由端王等率之;端王等所以骄纵,由西后主持之。而推原西后、端王所以主率团匪之根源,则因去年十二月西后欲废皇上而立端王之子,通国人心不服,抗电力争。西后、端、庆、荣、刚等不得其志,固勾结匪类以自固,此中情节层次,稍留心时事之人皆能明之。”(《康有为与保皇会》第37页。)康有为所说的帝、后党争,实际也就是新旧两党之争、维新与反维新之争,他认为义和团正是后党反维新势力所利用的力量。义和团运动期间维新派在上海的报刊《中外日报》,曾刊文专论“义和拳与新旧两党之相斗”,其中写道:“义和团者,不始于今日,然综其本末,乃是四种旧党化合所成之新物质也。”这“四种旧党”即:第一种,“野蛮派”,“凡支那之苦力者皆属此派”;第二种,“小说派”,“凡支那之平民皆属此派”;第三种,“闭关派”,“凡支那之士大夫皆属此派”;第四种,“联俄派”,“凡支那三品以上之人皆属此派”。文章认为:“其第一,第二两派人,则不能知有新党,而其所行之事,则适合于攻新党之式,故第三、第四派人常乐抚而用之焉。然则可以一言断之曰,义和拳者,非国事之战争,乃党祸之战争也。”(《剑桥中国史》第10卷,第588-589页。)麦孟华在《清议报》上也撰文指出,义和团不过是后党顽固势力所利用的一股力量,“譬之杀人,义和团者杀人之刃也。西后贼臣者杀人之人也”(《清议报全编》卷8.名家着述第11;卷21,纪事第1;卷7第4;卷4第21;卷3第79-82;卷4第13-14;卷8第13;卷2第1-6。)。维新派之所以敌视义和团,应当说原因首在于此。
对于义和团“扶清灭洋”的宗旨,维新派多有评论,着重指出了它的盲目性和落后性。麦孟华在《清议报》上撰文写道:“义和团之举事也,以扶清灭洋为主义,岂不谓外人之割我土地,夺我利权,干我内地,凌迫侮辱,使我国势窘蹙而不能自立,人民穷屈而不能自伸,故积怨发愤,遂出此下策以求一泄其恨哉?然而外有见侮之事者、实由内有可乘之隙,……日痛外人之凌侮,而不思卖此土地、鬻此利权、弃此内政、召此外侮者。其罪魁首恶,固在于权奸乱贼,不除其害,则虽外人不来,而祸乱正未有艾也”所以他说,义和团的“扶清”“要不过敝精神以安奸贼之身,出死力以张奸贼之焰”,不但无补于国事,而且是“涂以砒毒,激而速其溃烂哉”(《清议报全编》卷8.名家着述第11;卷21,纪事第1;卷7第4;卷4第21;卷3第79-82;卷4第13-14;卷8第13;卷2第1-6。)《中外日报》上的一篇文章在评论义和团的“灭洋”宗旨时写道:“灭洋之说,尤为谬妄。揣若辈之意,殆谓所谓洋人者,不过六七公使,数十商人、数百教士云耳,所谓东西洋各国者,不过区区数岛云耳,苟其一鼓作气,聚而歼旃,使欧美诸人之足迹,永不复见于中国,而后可以复大一统之旧观。而后可以遂闭关独立之夙愿,岂不妙哉。呜呼!若辈识见如此,是于东西之大势,既杳乎其未之闻,中外之大局,茫乎其不晓,而遽以至重之宗社,作彼孤注,付诸一掷,岂寻常之惨痛乎!”(《义和团》(四),第211-212页。)类似这样的批判文字,在当时维新派所办的国内外报刊上可以说比比皆是。与此同时,维新派反复宣传自己的变法维新主张,同义和团的“扶清灭洋”形成鲜明对比。他们大声疾呼:“今日诸国之文明相竞,以政治相通,绝非五胡之比,无论我无兵力以制之也,且通商互市,地球公例,自非野蛮土番,必无闭关独立之事。既不能绝其交涉、又岂能禁其窥伺,故我国民自求振拔,欲御外侮而杜敌谋,必先除内患以兴政治,……扶皇上以复新政”,“我国民诚愤国势力之屈辱,奈何舍日本维新之大业而不为,而徒如黄巾赤眉,日为此野蛮之举动,而自速其亡灭也?”(《清议报全编》卷8.名家着述第11;卷21,纪事第1;卷7第4;卷4第21;卷3第79-82;卷4第13-14;卷8第13;卷2第1-6。)从这里可以看到,维新派与义和团虽然同为救亡,但彼此的指导思想和所选择的历史方向却截然不同,两者之间是有着觉悟与蒙昧之分,进步与落后之别的,这种宗旨上的差异,也是维新派与义和团相对立的根本原因。因此,人们在考察这一问题时,尽管可以批评维新派咒骂义和团的一些过分言词和他们不能够科学地区分封建顽固势力与被利用的群众,但是要求维新派在当时去附和、支持义和团,却也是违反历史唯物主义的。试想,如果资产阶级维新派真的追随了义和团,也去搞“扶清灭洋”,那么他们岂不是要背弃自己的维新宗旨,向后党顽固势力投降,那还成什么维新派呢?
应当指出的是,维新派虽然在义和团运动高潮时期对之普遍采取了敌对的态度,但是当帝国主义借口镇压义和团而对中国发动大规模侵略战争时,特别是在后党顽固势力抛弃义和团而向帝国主义投降后、他们又较多地谴责了帝国主义的侵略罪行,并对义和团所表现出的爱国热情给予肯定。试观麦孟华1900年11月在《清议报》上发表的《论列强对中国之政策及中国之前途》一文,其中关于义和团运动的起因这样写道:“天下抵抗之力,每与压力为反比例。列强之压抑中国也至矣,肆其凌侮,极其要求,五十年来,开二十五之港口,以非理之挟制,行治外之法权,条约则利益均沾矣,土地则约勿让与矣,得寸则寸,得尺则尺。五年而来,日割台湾,德割胶州湾,俄割旅大,英割威海卫,法割广州湾,英割九龙,意割沙门湾,租借之条约日出而不穷,势力之范围任意以推广,且津镇、芦汉、滇粤、山东、山西、东三省之铁道、税关、厘金、银行、矿产、内河轮船之利权,无不夺之归于掌握。于是中人不平愤激之气,与列强利益膨胀之力,同达于最高之度。今日排外之扰乱,非出于中人之本心,实列强召而贾之也。”麦孟华还在文章中说,中华民族“以四万万之人众,习二千年之同化,种本秀慧,性耐勤劳,浴世界最古之文化,抱强壮不挠之志气,其人宁可轻侮者哉?特以久伏于专制政体之下,不能自振其精神。今爱国之心浸生,独立之气浸盛,若误视以非洲之黑种,而犹重加以压制,则向且为和平服从之人,必至生爆烈奋激之变”(《清议报全编》卷8.名家着述第11;卷21,纪事第1;卷7第4;卷4第21;卷3第79-82;卷4第13-14;卷8第13;卷2第1-6。)。明显肯定了义和团的“爱国之心”和“独立之气”。在这篇文章稍后发表于《清议报》上的邵阳蔡奋的《人道乎抑人道之贼乎?》一文,更直接谴责八国联军的侵华罪行:“列国之遣派大兵于中国也,曰为救同胞以破文明之公敌,曰为人道以讨世界之暴族。其辞似不为不正,其义似不为不美矣。……试观列强破沽津而陷北京也,日美而外,莫不杀戮人民,奸淫妇女,掠劫财货,虐暴之道靡所不至。而俄人之蹂踏满洲各地,其奇酷尤过之,执近日各外报以读之,其惨殆不下《十日记》、《屠城记》焉。吁,以野蛮不可名状之列强,而以文明自居,人道为言,是谁欺耶?”蔡奋的这篇文章还批驳帝国主义对义和团的攻击,他写道:“义和团之起因也,因各国之骄横暴厉,愤恨耿集,含郁已久,适端、刚诸贼思废上立嗣,欲借为援手,乃怂之恿之,奖之励之,授以官爵,与以财货,遂致有铤而走险之举,其愚真不可及也。使义和团中有一华盛顿其人而主率之,其成败岂遽足逆料哉?吾读东西各舆论,盖怜其罪而嘉其义者亦不鲜矣。呜呼,义和团其果为‘文明之公敌’乎?果为‘世界之暴族’乎?”(《清议报全编》卷8.名家着述第11;卷21,纪事第1;卷7第4;卷4第21;卷3第79-82;卷4第13-14;卷8第13;卷2第1-6。)这种一度程度上对义和团的同情和肯定,在梁启超、严复等人身上也有所表现。例如梁启超在1901年7-8月间发表的《灭国新法论》一文里,曾以赞许的口吻引述赫德对义和团所作的分析:“义和团之运动,实由其爱国心所发,以强中国、拒外人为目的者也。虽此次初起,无人才,无器械,一败涂地;然其始羽檄一飞,四方响应,非无故矣。自今以往,此种精神,必更深入人心,弥漫全国。他日必有义和团之子孙,辇格林之炮,肩毛瑟之枪,以行今日义和团未竞之志者。”严复在1902年发表于《大公报》的《主客平议》一文里,也以同情的口吻写道:义和团“其中不可谓无爱国者。特愚妄愤戾,而其术又绝出于野蛮,此其所以终被恶名,而无以自解于天下。呜呼!亦可伤已”(《严复集》第1册第30-31.55.119页。)。此外像在上海主持《中外日报》的着名维新派人士注康年等,也都有类似看法和情绪,故此当时的《中外日报》曾大量译载“西文报内所载西人持平之论”,“以征症结之所在”,“以见其咎不尽在吾国”(《汪穰卿先生传记》卷3,第10页。)。
维新派在经历义和团运动和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之后,还总结事变教训,提出了“文明排外”的口号。麦孟华在《清议报》上发表的《排外平议》一文中写道:“中国人乌知排外者战?排外之道有二:野蛮人之排外也,排以腕力;文明人之排外也,排以心力。”何为“排以心力”?他认为应当是:“其待外人也礼貌有加,其善外交也议节不失,虽世仇夙怨之国,受其遏辱,举国所欲得而甘心者,其往来酬应,殷勤无以异于姻娅。且惟积怨怀仇之故、则弥师其政学,输其文明,外奉其敌以为师,内善其国之政治。至于自主之内政,国家之主权、下及国民享有之权利,则虽至小至弱之国,必不容他人有一毫之干涉,有一事之侵犯、而外人之耽逐窥伺其旁者,亦惮其心力,为所抵抗,不敢施其干涉侵犯之谋。”他还从近代资产阶级的民族观念出发分析所谓“排外”问题,指出:“排外乌乎起?起于界限,而为原人天赋之公同性质者也。”“排外者天赋之公性,人道之必不能已。既有国界,则虽耶苏为君、墨翟为相,亦岂能泯其界而引而内之哉?”但是为什么“西人排外而国权伸,我国排外而国权反屈”呢?麦孟华认为原因是“排外固亦有界者也。排之以政治者,虽严峻而仍在界之内,则伸国权而获美誉;排之于交际者,一举手而即溢于界之外,则被实祸而蒙恶名”。可以看出,麦孟华倡言的“文明排外”、实际就是资产阶级的民族主义,所以他在《排外平议》一文的末尾充满激情地呼唤道:“呜呼!万国角立之际,非竞争不足以生存。然黄河之泻,必先停滀,鸷鸟之击,必先戢翼,侥倖一击,宁岂有幸?惟鼓其爱国之心,张其独立之气,厚其竞争之力,弃野蛮之覆辙,循文明之正轨、则今日腕力之屈者,宁知他日心力之不伸?”(《清议报全编》卷8.名家着述第11;卷21,纪事第1;卷7第4;卷4第21;卷3第79-82;卷4第13-14;卷8第13;卷2第1-6。)梁启超这时也在《清议报》和《新民丛报》上大倡民族主义。他分析世界大势和中国的现状道:“今日之欧美,则民族主义与民族帝国主义相嬗之时代也,今日之亚洲,则帝国主义与民族主义相嬗之时代也。”他高度赞美近代民族主义:“民族主义者,世界最光明、正大、公平之主义也。不使他族侵我之自由,我亦毋侵他族之自由。其在于本国也,人之独立;其在于世界也,国之独立。使能率由此主义,各明其界限以及于未来永劫,岂非天地间一大快事!”梁启超指出:“今日欲抵挡列强之民族帝国主义,以挽浩劫而拯生灵,惟有我行我民族主义之一策。而欲实行民族主义于中国,舍新民末由。”
上述情况表明,经过义和团的惨痛教训,中国人民反对资本帝国主义侵略、奴役的斗争已从自发性的“排外”逐渐转变为较自觉的民族主义运动。在这个巨大的历史进步过程中,资产阶级维新派知识分子应当说是较早觉悟并担负起思想启蒙任务的一部分,他们尽管有不少的弱点、甚至错误,但这个历史作用却是值得肯定的。
(文章来源:《(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版)199101,中华文史网整理编辑》
window.variablesForComment={"IsNeedLogin":false,"isDisplayCommentButton":true,"Prefix":"/","FrontAppContext":"http://www.historychina.net/history/","ContentID":357261,"CatalogID":15787,"CommitUrl":"http://www.historychina.net/history/comment/commit","CommentListUrl":"http://www.historychina.net/history/comment/list?ContentID=357261&SiteID=21&CatalogID=15787","PersonTotal":0,"CommentTotal":0,"CommentStartTime":"","CommentEndTime":"","Catalog_ContentType":"Article","CheckDisplay":"Artic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