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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台湾“国史馆”与《新清史》(《清史参考》2012年第3期)
台湾地方当局有一个颇为神秘的机构,称为“国史馆”。近年来,该馆也在进行清史纂修工作,其成果被命名为《新清史》。民国初年,北洋政府虽建立国史馆,但几度废弛,无甚成绩可言。1927年9月,执政的张作霖恢复该馆,并聘请清史馆总纂柯劭忞(mín)、王树枏(nán)分任馆长和总纂,编纂出若干篇列传。次年6月,国民革命军北伐进入北京,国史馆被解散。据说国民政府曾派专员接收该馆资料,但这些史稿就此消失,是在抗战南京陷落时被毁还是当初并未南运,由于缺乏记载无从查考,仍是历史之谜。
南京国民政府起初没有设置国史馆,而由国民党党史史料编纂委员会负责相关史料的搜集和保存。1934年,邵元冲等建议重设国史馆。1939年1月,国民政府决定设立国史馆筹备委员会,由张继负责。1946年11月,国民政府公布《国史馆组织条例》,次年1月该馆在南京成立。馆长张继去世后,1948年6月,蒋介石任命戴季陶为馆长,但因病未能就职。1949年4月,代总统李宗仁任命居正为馆长。此时国民党统治已摇摇欲坠,其党史会由广东迁往台湾,国史馆则按照李宗仁的要求迁往桂林,又转往重庆。四川解放后,其全部史料及工作人员均为新中国接收。
1950年1月,台湾地方当局决定由国民党党史会兼理“国史馆”。1957年6月,蒋介石任命罗家伦为馆长筹备复馆。1958年1月该馆开始在台办公,罗家伦主持馆务12年,编纂工作集中于“开国实录”与“抗战实录”两大计划。1969年2月,蒋介石派其“国策顾问”黄季陆接任馆长,但他对作为其“总统府”直属机构的该馆工作并不十分在意,在台复馆二十年间,他仅在临终前听取过“国史馆”唯一一次工作汇报。该馆曾长期栖身于台湾地方当局行政院院内,场地逼仄,渐至无处存放史料。黄季陆主持迁馆至台北近郊的青潭,使该馆有了进一步发展的空间,同时,他争取增加经费和员额,开始编写《中华民国史事纪要》。1969年底,该馆与国民党党史会合作成立了“中华民国史料研究中心”。由于地处郊外,为了减少各地学者查阅史料往来奔波之苦,该馆还专门修建了两处招待所。
据统计,该馆1958年的预算约为新台币86万元,自1958至1979年二十二年间全部经费合计约新台币1亿元,逐年呈递增趋势。期间机构设置为:馆长、副馆长以下,分设主任秘书与史料处、征校处、总务处及主计室、人事室。史料处下设档案科、图书科,征校处下设时政科、实录科、征集科、校对科,总务处下设文牍科、庶务科。
该馆总编制员额为174个,其中纂修、协修、助修等专业人员有75个编制。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该馆实际工作人员约有四十人,其中占修史人员职位者有二十人,但这二十人中有三分之一以上还是以所兼行政工作为主。由于缺乏修史人才,该馆曾请台湾地方当局考试院在高考中增列史料编纂人员一科,并录用了部分合格者。该馆的前身本为纂修中华民国史而设,却早与清史结下了不解之缘。抗战时国史馆尚在筹备,即将征集清代史料列为重要职责。1947年还曾聘请顾问、组成小组,商讨修订《清史稿》。
1960年起,台湾地方当局“国防研究院”用一年时间对《清史稿》稍加修订,刊行了台湾版《清史》。由于仓促成书,该书脱漏错误极多。岛内舆论沸腾,要求重修清史,地方当局便将此事交由“国史馆”负责。
该馆认为台湾所存史料不足,无力重修,决定将《清史稿》加以校注,以供参考。由于缺乏清史人才,“国史馆”与台北故宫博物院合作,工作人员自院方遴选,费用则由馆方负担。校注工作于1978年开始,1991年完成后以“国史馆”名义出版了《〈清史稿〉校注》一书。在此基础上,学者钱穆等人建议,仅仅进行校注“虽成绩可观,于重要义例仍无法纠正,参照引用亦有不便,故不若再进一步,仿《明史稿》例,进行整修定本清史之工作。”
为此,该馆发布《整修定本清史工作纲要》,宣布自1990年中开始,将以“正其义例、勘其谬误、补其阙漏”为原则,对《清史稿》的重大疏漏进行改正补充。修成定本后,应“报举总统府核定”,明令颁布为“第二十六部正史”。
整修定本工作原定三年为限,但未能如期完成。1997年,该馆副馆长朱重圣第一次对外就这项已经进行七年的工作作出解释:“整修清史工作以电脑全程掌控,所有史稿经过两次以上勘正审查,经核定后定名为《新清史》,暂不出版,但以资讯网络方式提供各界参研,并征询意见,以俟将来能进一步整修。”这段说明透露出几个重要信息:一是该书定名为《新清史》,以与台湾版《清史》相区别;二是该书整修由电脑掌控,修史进入了信息化阶段;三是该书在出版前将上网向各界征求意见。
《新清史》的规模原定为六百卷,一千万字,经过该馆20年来的工作,现在能够看到的成果有历朝《本纪》和《地理志》、《礼志》、《乐志》。仅就笔者较为熟悉的本纪部分而言,其中优点很多。该书根据《<清史稿>校注》的研究成果,对《清史稿》逐字逐句进行修改,对诸多错误进行了订正,并补充了大量史事。笔者对部分章节逐字对校,发现其中修改用力颇深,远非台湾版《清史》的草率照搬可比。尤其难能可贵的是,该书匡正史实的态度较为严谨,如《宣统皇帝本纪》末尾,辛亥革命后裕隆太后宣布清帝退位的懿旨第一句,《清史稿》记载为“前因民军起义”,《新清史》改为“前因民军起事”。笔者查考了该懿旨的文物图片,所用确实是较为中性的“起事”一词,而非含有褒扬之意的“起义”。《清史稿》的作者在此处进行了修饰,而《新清史》做到了据实直书。
但细看之下,其中的问题也不少,如详略不当、未能划一等。限于篇幅,仅举一例说明:满语中“和硕”(意为一方)一词固然重要,和硕亲王、和硕贝勒方为全称,但《新清史》在人名和官爵问题的处理上太过拘泥,在太宗、世祖本纪中凡是涉及人名必加官爵全称,可谓是通篇皆“和硕”,如多尔衮必称“和硕睿亲王多尔衮”、多铎必称“和硕豫亲王多铎”,甚至在一段中间出现也是全称,阻滞文气不说,还无谓地增加了篇幅。这点上《清史稿》仅在授爵时加“和硕”,其余有时简称“睿亲王多尔衮”、“豫亲王多铎”,有时直呼其名,虽然体例不纯,也比其通达。鄙意《新清史》应该删繁就简,而非另生枝节。这个问题似乎是电脑统一修改造成,否则经人一读,即可见其繁冗之弊。而且该书即按均加“和硕”例,也尚有遗漏,如《世祖本纪》中“丁巳,以睿亲王多尔衮功最高,命礼部建碑纪绩。”一句,却未加“和硕”,似乎改完后并未用电脑排查。
另外,该书凡例第一条中称,对论赞“应慎重修改,必要时重行撰写”,但就笔者所见,目前仅仅是把《清史稿》本纪部分的论赞删除了事,并未重撰,造成得失不清,观点不明,极大地削弱了纪传体史书的镜鉴作用。
《新清史》的着眼点在于整修《清史稿》,故在体裁体例方面缺乏创新,仍采用文言文,沿袭纪传体,由此传统史书的诸多弊病也一仍其旧,甚至更加生发,可谓先天不足。同时,《新清史》在信息化修史上进行了尝试,其结果告诉我们:一方面,在史例未能精善的情况下,过度依赖人工智能是不可取的,另一方面,电脑可以做好的工作应该彻底交给电脑。综上所述,该书的稿本尚不能令人满意,还大有进一步整修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