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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论陆世仪的经世理学
陆世仪(1611-1672年),字道威,号刚斋,又号浮亭,江苏太仓人,是清初着名的理学家。他一生为学不立门户,志存经世,博及天文、地理、河渠、兵法、封建、井田、学校,着有《思辨录》、《论学酬答》、《性善图说》、《淮云问答》,及诗文杂着等40余种、100余卷。陆世仪的理学以经世为特色,这既是对晚明理学空疏学风的批判,也适应明清之际社会变革的需要。他强调:“今人所当学者,正不止六艺,如天文、地理、河渠、兵法之类,皆切于用世,不可不讲。”1提倡读书的目的不是为了高官厚禄,也不是为了空谈静坐,而是要将圣贤的言语思想身体力行,为现实服务。其经世理学主要表现在“封建、井田、学校”三方面,以为这三者是“致治之大纲,后世若欲治平”2的道理所在。
一 政治上的“封建”制与“郡县”制
陆世仪认为明朝灭亡的政治原因是中央集权过分集中的郡县制造成的,他说:“凡县邑之守令,其有分土有分民,兵农礼乐悉出其手,如古诸侯之职。至于太守二千石之职,己止有分土无分民矣。上而至于督抚,其有分土无分民与太守同,而何忧乎协谋致乱之云云也。盖太守者所以监县邑,而督抚者又所以监郡府,其主权于察吏而不主于治民,故所任非人而其失终不足以致乱。”3封建时的“古诸侯之职”具有管理兵农礼乐之权,即有禄田又有治民权,称之为“有分土有分民”,而现今形式下的官吏虽受封爵位,只有禄田而无治民权,称之为“有分土无分民”。此种体制下的吏制有六弊:“佐贰不得自选一,不主兵权二,上司太多疲于应接三,缙绅满邑谋议多左四,学衿数百动辄哄堂、不可教谕五,迁转太数六。”4这是针砭明末腐朽政治的弊端而发的。因此他主张把中央的行政、司法等权力下放给地方,使地方有更大的权力,也就是说郡县制下的官吏应像“古诸侯之职”一样,有地方行政权及人事任免权。他还认为行政改革的关键在于县一级有自主权,减少行政管理的层次,官员有相对稳定性。同时使郡道以上取消治民权,只有监察权,避免藩侯割据现象的出现,以稳定政治全局。
在讨论“封建制”与“郡县制”问题上,陆世仪认识到封建、郡县都有得失,提出“去两短,集两长”的主张,其实质是立足于取古制之长以补今制之短:“封建之得,在于分数明,事权一,历年久,礼乐刑政易施,诸侯贤明,可以自立,无掣肘之患。封建之失,在于子孙世守,赏罚难行,公族蔓延,疏远之贤,不得进用。郡县之得,在于力小易制,无尾大不掉之虞,官吏得其人则易治,非其人亦易去。郡县之失,在于防制太密,权位太轻,迁转太数,小人得售其奸,君子不得行其志。故封建之弊,谓之太强,其末也,每坏于强侯之分争。郡县之弊,谓之太弱,其末也,优柔不支,每失天下于盗贼。善治天下者,当去两短,集两长。循今郡县之制,复古诸侯之爵,重其事权,宽其防制,久其禄位,有封建之实,无封建之名,有封建之利,无封建之害,以此语治,其庶几乎。”5这里至少在提法上,他不否认郡县制,但主张吸收封建制,或者说形式上保留郡县之制,内容上引入封建古制有价值之处,以期在不改变现有政治体制的前提下,达到革新政治的目的。
陆世仪认为要想实现“封建”、“郡县”论中的“去两短、集两长”的“王化”,只有从“制乡”做起,因此又倡导建立治理乡邑的“约正三长”制。他说:“由今之道,而可以臻古之治者,其法有四:曰乡约也、社学也、保甲也、社仓也。”“夫何以谓之社学、保甲、社仓也?孔子之所谓足食、足兵、民信,孟子之所谓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也。夫何以谓之乡约也?约一乡之众而相与共趋于社学,共趋于保甲,共趋于社仓也。四者之中,乡约为纲而虚,社学、保甲、社仓为目而实。”6在这四者当中,乡约为纲,其它三者为目。他不仅没有停留在制度本身的制定上,而且还注重于制度的执行。如在用人制度上,他提出推举一乡之长的必要性,认为“乡无长不可治,拟每乡立约正一人,以本乡中廉平公正、宿儒耆老为之,凭一乡之公举”,尤其强调“凡举约正,不可概凭里甲开报,须细心采访,每乡多举三四人,精加选择……宁择而后用,勿用而后择”。“约正”即乡长,乡长的人选应由德高望重之人通过“公举”产生,这体现出陆世仪慎重的选人标准和用人方法。在此基础上,他指出乡长的具体职责,“约正之职,掌治乡之三约:一曰教约,以训乡民。一曰恤约,以惠乡民。一曰保约,以卫乡民。”教约即社学,恤约即社仓,保约即保甲,因三约之下又设三长,即“教长”、“恤长”、“保长”。三长为约正之助手,兼约副之职。“教长以知书义者为之,恤长以富厚公廉者为之,保长以有智力者为之。皆听命于约正,由一乡之人公举。”7三长各有职司,“教事责教长,恤事责恤长,保事责保长”,约正对官府负责,三长对约正负责。“三长不称职,则于年终之时,约正白于官府而请易。至于约正,则必俟岁终,合一乡之公评而诛赏,不得数数废置也。”8打破终身制,以政绩的好坏来任免“三长”。可见他的政治制度的改革措施重在基层,接直对百姓负责,其政治从社会底层入手,以此为基础向上推进,正体现了其一贯主张的“治天下必自治一国始,治一国必自治一乡始” 9的思想。
陆世仪政治主张与顾炎武、黄宗羲有相似之处,但又有不同。他们都看到了由于郡县制权力集中于皇帝一人的弊病,不满意中央集权制,主张权力下放。陆世仪的分权主张与顾炎武关于分权及地方自治的观点相近,顾氏所谓“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与陆世仪以古制之长补今制之短,有异曲同工之妙。黄宗羲认为三代之封建制有一定合理性,三代以下政治出现弊病,大体肯定秦以前的政治体制,对秦以后的政治体制采取批判的态度,此与陆世仪相近。但黄氏是以古制代今制,陆氏则是以古制补今制;黄氏侧重以相权限制君权,强调法制作用,而陆世仪以扩大地方权力,来分散君权,以此解决当时政治出现的种种症结,立脚点不同。
二 经济上的“经界”制与“田赋”法
陆世仪主张只有提倡“重农”即“以农桑稼樯为主”,才能“无游惰之患,无饥寒之状,无外慕失足之虞,无骄侈黠诈之习。”发展农业生产是天下治乱、国家废兴存亡之本。所以为了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他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
陆世仪基于明末由于土地兼并而导致农民起义的教训,虽不反对废除土地所有制,但主张在井田制的基础上加强改革。他说:“三代而上,天下非天子所得私也,秦废封建而始以天下奉一人。三代而上,田产非庶人所得私也,秦废井田而始以田产予百姓,此数语说得最确。”10这种井田制虽是好的经济制度,但“井田之法,行之春秋、战国,而寻其遗迹也易,行之后代而更新开拓也难;行之于创造而产无专主也易,行之于承平而夺民定产也难;行之封建而诸侯各视为己业也易,行之郡县而守令迁转如传舍也难;行之边鄙而开荒集众也易,行之内地而欲夺民之世产也难。欲行井田,必先封建。”所以“井田沟洫、形体之制,不可执一而论。”11由于政治上的郡县制代替封建制,也使与其相配套的井田制行之困难。因此,主张在形式上恢复封建制的基础上,实施井田制。
陆世仪提出欲行井田,必正经界,认为“经界是治地大法”,他说:“三代以后,从无人识经界,泥于以阡陌为经界也。阡陌有实无虚,经界则有虚有实;阡陌有曲有直,经界则有直无曲。”12所谓“经界”实际上是一种丈量土地的方法,陆世仪把画经界喻之为绘地图,说:“经界如今地图之计里画方,计里画方今人但于纸上约略画就,古人则实实于地上经画出来,真所谓经天纬地。”“今天下地图最难准,一有经界,画地图亦极妙。”13其实前世的改革家王安石、张居正都强调过“经界”,来防大土地占有者泯没经界,以便兼并,但丈量结果,地少者溢出,而地多者变少,仍未达到初衷。陆世仪这种以经界与地图联系起来的新的土地测量方法,确为历代独树一帜。不止于此,他还把经界与井田联系起来,提出了治理的措施:“今时欲行井田,须乘大乱之后,设处田皆入官,定都图,修水利,然后将田分作分数,上田四十亩,中田六十亩,下田八十亩,逐都逐图,编成字号,募人佃种,力能胜一分者一分,不能胜者半分,虽富有力者,不得佃一分之外,老则授之子,无子而不能胜者,以田归官,听人另佃,其佃田逾一分之外,及无子而授他姓,不以田归官者罪之。夫定都图,经界也,修水利,沟洫也;作分数,画井也。上田四十,中田六十,下田八十,一易再易三易也。募人佃种,二十授田也,力能胜者种一分,八口之家也。不能胜者半分,余夫也。虽富有力,不得佃一分之外,限田也。老则授之子,无子而不能胜者,以田归官,六十归田也。然后斟酌地力,轻徭薄赋。”14通过正“经界”的形式把有效的土地确定下来,然后兴修水利,按人口多少,能力大小分配田亩,使田有所耕,人有所用,按照地、人的实际情况来担负徭役、赋税。
与土地所有制改革相适应,陆世仪主张改革田赋。他基于清初江南田赋过重之弊,力倡“设开中法”,说:“江南岁漕五百万石,若无良法救疗,此万世之病也。常思得一策,苟能循而行之,则三十年后,岁漕可已。其法莫若用洪永开中法,凡畿辅之地及山东西九边各塞,或募徽商,或召土着,或遣谪贪污官吏,给与闲田,永不起科,听其以意,号召乡人,有能垦至百顷者,或复其官,或荣其身,数年之间,边鄙充足。三十年间,漕运可已。此非落落难合之言。盖江南岁漕五百万石,其实以四倍运一倍,而到京之粮,又复拖欠,则朝廷所得无几。且又岁浚运河,清江厂岁造运船,又设漕运各官,其费无算,使有如刘晏者,通盘打算,以国与民之得失计,必大加惋惜也。”“计漕粮五百万石,费民间之力不啻什倍,若以垦田论之,亩出米一石,止须田五百万亩,今畿辅及各边可垦之田,岂止五百万亩已哉。若如前法,十年之后,畿辅米必贱,假如价在一两以内,则将天下应解漕粮地方,其米贵处先行折色一半,每石连耗及脚价止令输银一两以上。约照畿辅米价赢三之一,顺带至京,则江南之民,照平日兑价使费,每石已减三之一矣。又一二十年北米益多,价益贱,乃令天下漕粮悉行改折,每石连耗及脚价,止令输银一两,其江广米价本钱之处,更为量减,务使民间有三分减一之便,而朝廷则以民间所纳折色银两,每年仍籴米五百万石,实各仓米不缺额,且更可赢羡百余万金。盖米益贱,则银益有余也。迨三十年后,米粟充盈,足支数年,则所籴渐少,羡金益多,而又岁省运河船运官诸费。羡金又无算,此后或减民折,或捐民租,凡百善政,皆可举行。”15正是由于他出生于江苏太仓,深知清初江南漕运劳民伤财,费多效少,才提出“开中法”。此法在于通过免除赋税的方式,鼓励京津、山东、山西、安徽,乃至于各边塞的商人、土着、有罪戌边之官吏耕种荒地,开垦边塞,扩大粮食产量。这不仅使北方居高不下的米价下降,京畿地区粮食自给自足,同时使江南不必漕运,解决南粮北调所带来的艰辛。他的这些主张及措施,对于发展农业生产,稳定政治都是有积极意义的。
他还建议稳定赋额,“不必拘拘然增科加赋”,说:“凡田赋之法,最要简明直截,赋额一定,上下遵守,永世不易,故贪暴不敢挪移作弊。今之会计,或增或减,岁各不同,授之以作弊之柄,所谓教猱升木也。官吏安得不日贪?百姓安得不日困哉?”16由此陆世仪痛陈当时姑苏钱粮的三大困和四大弊,即“浮粮积害之困”、“水利壅塞之困”、“豫征白粮之困”与“杂徭妨正之弊”、“吏胥侵蚀之弊”、“棍儒朋侵之弊”、“四民失业之弊”。17针对百姓的困,他提出了统治者应对肥田高产,其赋当多;瘠田低产,其赋当少。在水利方面,主张疏通娄江、泄太湖积水,“使江与海接,则土田之蓄池有赖”。18建议朝廷停止“折色”、“豫征”,让百姓“休养生息”,特别是统治者应对农民要“务减赋以恤民,量入以为出”。19针对统治者的弊,他指出:第一,朝廷应对地方“杂徭”作出明确规定,并奖励重用廉干人才;第二,朝廷在命官用吏上要“清源”、“节流”,以加强对吏制的管理;第三,对贪官、污吏与“棍儒”的结党营私,坚决严惩不贷;第四,提倡正道正风和相应的社会保障措施,以扶持社会正当生存行业。
黄宗羲主张恢复三代井田制,“授田以养民”,为了杜绝横征暴敛的苛捐杂税,提出“重定天下之赋”的主张,此与陆世仪的倡井田、减赋税,大同小异。所不同的是,黄氏侧重工商及货币改革,而陆氏重农业及漕运更新。顾炎武反对赋役不均,写出《苏松二府田赋之重》的学术札记,与陆氏相同。不同的是,顾氏主张官方多贮备粮食,以救民水火;陆氏则倡导开垦荒地、提高产量,为民生要计。
三 文化教育上的“学校之制”和“经济之才”
陆世仪的文化教育思想中最重要的方面,是他对“国学”的改革主张。他认为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对国家有用的人才,而“国学”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最后环节。他说:“学校之制,其在乡学不过读书识字、歌诗习礼而已。至于国学,决当仿安定湖学教法而更损益之。”20他在宋代胡瑗“湖学教法”的基础上,根据时代要求,增加了新的教学内容,说:“如经义则当分为《易》、《诗》、《书》、《礼》、《春秋》诸科,治事则宜分为天文、地理、河渠、兵法诸科,各聘请专家名士以为之长。”21表明他反对以前作八股的教育内容,建议“今人所当学者,正不止六艺。如天文、地理、河渠、兵法之类,皆切于用世,不可不讲。”22并强调学校之师的品德学问是影响人才辈出的关键因素,他说:“凡学校之师,不论乡学、国学、太学,决当以德行学问为主。德行学问高于一乡者,即聘之为乡学之师;德行学问高于一国者,即聘之为国学之师;德行学问高于天下者,即聘之为太学之师。师得其人,则天下响风,自然人才辈出矣。”23
他从教育要“切于用世”的立场出发,强调学校不仅要开设“六艺”之科,还要增设“天文、地理、河渠、兵法”等科。尤其指出,无论“经义”还是“治事”,都应该聘请各科目学有所长的“专家名士”,以改变当时“学校设官,如教授、训导之类,徒立虚名”24的局面。他认为汉代设立博士“是即专家名士之意也,故汉儒之学虽未精纯,然尊重师传,渊源有本,是以其学尤多近实。”25陆世仪反对空讲学与讲空学,指出:“天下无讲学之人,此世道之衰;天下皆讲学之人,亦世道之衰也。”26所以,他要求把“躬行”、“实行”引入教育内容,把学校教育与社会功业直接联系起来,从而对汉唐以来儒家的传统教育体制作了进一步完善。他所主张的学校制度,已接近近代规模,这不仅是道德教育,也不仅限于经义教育,而兼有科学教育,即包括天文、地理、水利、兵法;小学亦不仅是识字教育,还有歌诗学礼。
陆世仪不仅以“切于用世”的新内容纳入传统学校的教育体制,而且还要求学校为社会培养出“明体达用之士”。为此他拟定出了一个三十年成就人才的“读书法”,列举了许多必读书目,并主张“力能兼者兼之,力不能兼,则略其涉猎而专其讲贯。又不然,则去其诗文,其于经济中,或专习一家,其余则断断在所必读,庶学者俱为有体有用之士。今天下之精神皆耗于帖括矣,谁肯为真读书人,而国家又安得收读书之益哉!”27故此,他接下来提出了从“乡学”到“国学”,从“小学”到“太学”的三十年一整套的教育教材,书目涉及之广是前所未有的,这体现出他的办学宗旨,认为学校教育不是“帖括”之徒的培养场所,科考登仕也不是办学的唯一目标,学校的真正目标是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出各个方面的有用人才,而“有用人才”的标准则是“有体有用”,即既有道德心性的修养,又有经世致用的本领。
陆世仪的教育思想是以“人处天地之间,无不学而成其能者”为依据,肯定教育对培养人才的重要作用,强调学校教育要与社会实际需要相结合。从教育本身看,要符合学生的实际情况;从社会需要看,要符合社会的发展要求。基于这两点的考虑,他针对当时学校教育的弊端,提出了有关教材设置、教学内容、教育方法等改革建议和措施,从而把“切于用世”的学科,特别是把当时最新的西学科技成果引入教学中,像他所说:“西学有几何用法,《崇祯历书》中有之,盖详论勾股之法也。勾股法《九章》算中有之,然未若西学之精。”28同时他还肯定西方天文学“近理”,说:“西学绝不言占验,其说以为日月之食,五纬之行,皆有常道、常度,岂可据以为吉凶,此殊近理。”29又说:“天文图盖天不如浑天,人知之矣。然浑天旧图亦渐与天不相似。惟西图为精密,不可以其为异国而忽之也。”30认为中国应该不断吸收外来文化中有用的东西,把学习西学与经国济世有机地结合起来,丰富和发展我国的教育内容,从而体现出近代科学教育的初曙。
清初诸儒办学设教培养人材不泛其人,如李 曾讲学,所讲之学为“明体达用”,其体为道德心性修养,用为治平天下及其有关的政治、律令、农田、水利的应用,但侧重于思想及学理的阐释,可操作性不甚强,易流于空谈。又如颜元重视教育,曾应聘主持漳南书院,厘定规制,设有文事、武备、经史、艺能诸科,但皆在陆世仪之后,颜氏之设置亦不如陆氏完备。陆氏的措施如果真能见诸实行的话,中国近代科学的发展也许会提前。特别是陆世仪指出:“古之王者,只重养士,不重取士”31的社会弊端直接致命于教育制度的发展,这种远见也是清人有所不及的。
由于明末王学末流的空谈心性,以及明清鼎革所带来的社会剧变,绍发于明万历年间的经世思潮至清初空前高涨,赋以清初理学以经世的特色。清初诸理学大家,如孙奇逢、傅山、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等,在反清复明运动失败后,大都转而走上着述救世,以期“明学术,正人心,拨乱世以兴太平之事”32的历史道路。他们有的痛斥“天崩地解,落然无与吾事”33的恶劣积习,有的鉴于社会积弊,发出“法不变不可以救今”34的时代强音,有的把矛头直指皇权,断言“自秦以来,凡帝王者皆贼也。”35有的力倡“当世之务”36的经世之学。与此相比,陆世仪的经世理学批判的成分相对减少,建设性的成分明显增加,他不再是停留在口号上,而是见之行动,其经世主张趋于具体,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在当时可谓独树一帜。
(文章来源:《中华文化论坛》2005年第1期)
[1]陆世仪 《思辨录辑要》卷1《大学类》[2] [4] [5] [9]陆世仪《思辨录辑要》卷18《治平类》[3] 陆世仪《论学酬答》卷1《答王登善封建郡县问》[6]陆世仪 《治乡三约》卷首,《自序》
[7] [8]陆世仪 《陆子遗书》《治乡三约》[10] [11] [12] [13] [14]陆世仪《思辨录辑要》卷19《治平类》
[15] [16 ]陆世仪《思辨录辑要》卷16《治平类》
[17] [18 ] [19 ] 陆世仪《陆子遗书》《文集》卷5
[20] [21 ] [23 ] [24 ] [25 ] [31 ]陆世仪《思辨录辑要》卷20《治平类》
[22 ] [26 ]陆世仪《思辨录辑要》卷1《大学类》
[27]陆世仪 《思辨录辑要》卷4《格致类》
[28 ]陆世仪《思辨录辑要》卷15《治平类》
[29 ] [30 ] 陆世仪《思辨录辑要》卷14《治平类》
[32 ]顾炎武 《亭林文集》卷2《初刻日知录自序》
[33 ]黄宗羲《南雷文定》卷1《留别海昌同学序》
[34 ]顾炎武 《亭林文集》卷6《军制论》
[35 ]唐甄 《潜书》下篇《室语》
[36 ]顾炎武 《亭林文集》卷4《与人书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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