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商主义-论晚清新政时期的重商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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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论晚清新政时期的重商主义


重商主义是近代中国影响深远的经济思想之一。它萌生于洋务运动时期,是在西方列强经济侵略的刺激下,适应国内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产物。其倡导者以王韬、马建忠、薛福成、郑观应、陈炽等为代表的早期改良派为主,也包括部分洋务派开明官僚。他们继承和发展了地主阶级改革派龚自珍、魏源“经世致用”的务实精神,力求从更深层次上探讨中西贫富强弱的本源,并积极寻求抵制列强商品输出的有效途径,在反思传统“重农抑商”经济观的基础上,提出了以“士商平等”、“商战固本”和“以商立国”为中心的一系列具有反抗传统和外来侵略性质的重商主义思想。然而,由于当时提倡者大多地位低下,思想又多处在由封建经济观向资本主义经济观的过渡时期,新旧交替,错综复杂,当他们提出新的经济主张时,必然阻力重重,既要克服自身的思想障碍,又要反思传统经济观和反击顽固派的攻击。除旧和布新同时进行,制约了重商主义的实际成效。晚清重商主义在经历了甲午战败的刺激和维新运动的推波助澜后,到20世纪初年的新政时期,才达到了顶峰,并推动了中国经济的近代化。
那么,新政时期的重商主义较之于洋务运动时期有哪些新的发展?其表现又如何呢?
一、重商主义为统治阶级上层所接受,工商业渐渐获得了国家的保护
经历甲午惨败深创巨痛的刺激和八国联军的毁灭性打击之后,朝野上下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动。此时,清廷才真正意识到再继续依靠地主阶级维持统治已难以奏效,强必须先富,富必须依靠更改法令,振兴商务。尽管此时统治者绞杀维新人士的双手血迹未干,对维新派的余恨犹存,但惨痛的教训和严酷的现实使他们更加懂得:“法令不更,锢习不破;欲思振作,当议更张。”〔1〕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 他们转而企图依靠资产阶级来解脱当前的厄境,把发展工商实业作为立国的出路。于是1903年清政府设立了专司保护和奖励工商业的国家机构——商部。商部的成立,就经济政策看,是一件划时代的大事,从此中国工商实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商部成立时,上谕宣称:“自积习相沿,视工商为末务,国计民生日益贫弱……总期扫除官习,联络一气,不得有丝毫隔阂。”〔2〕这道劝诫性上谕承认了国家在意识形态中的变化。之后,又颁布了公司法(1903年)和破产法(1906年),各大城市相继成立商会,而且清政府还调节官商关系,制定商律,抑制官吏勒索商人的陋习,宣布奖商保商。从此,华商亦“有商部以为之保护,有商律以为之维持”。〔3〕
商部成立不久,鉴于“商情观望已久,倘无鼓舞而振兴之,决难冀其踊跃从事”。〔4〕于是便决定用爵赏激励人们对投资的兴趣。商部成立两周后,即奏定《奖励华商公司章程》,根据商人集股多少,分别给予不同品级的顶戴或顾问官、顾问议员等荣誉称号。而且为劝诱封建家族转移投资方向,还规定如有世家巨族出资凑集公司办有成效者,奏明请旨给奖。
1907年8月,清廷颁布《华商办理实业爵赏章程》, 对投资者给奖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根据大清新法令,勋商办法如下:凡华商投资现代企业在2000万元、1800万元、1600万元以上者,分别特赏一、二、三等子爵;投资1400万元、1200万元、1000万元以上者,分别特赏一、二、三等男爵;投资7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以上者,分别特赏三等卿、四等卿、五等卿、六等卿;投资80万元、30万元、10万元以上者,分别特赏三品衔、四品衔、五品衔。〔5 〕经过修订后的《奖励华商公司章程》,大大降低了集股创办人的授奖条件。如获得头等顾问衔加头品顶戴,原定须集股2000万元,改为800万元; 获得头等议员头衔加五品衔,原定须集股300万元,改为100万元。〔6 〕从而使集股创办人获奖不再是可望而不即了。清廷以爵赏奖励商人投资,有利于扭转“贱商”的社会习俗,时人称之为“一扫数千年‘贱商’之陋习,斯诚希世之创举”。〔7〕奖励章程的实施,造成了一批官僚、买办、 富商争相投资工矿业的热潮。
因此,如果说在重商主义产生的19世纪末,士农工商的等级开始有所动摇,“士商平等”也仅仅是观念上确立的话,那么,20世纪初,清政府经济上一系列新举措的出笼,尤其是商部的设立和勋商章程的颁布,就不能不说是商人地位根本上的改变,“士商平等”才真正从事实上确立了起来。商人受到政府前所未有的重视,而且他们的作用也愈来愈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为改善国内资金缺乏的状况,清政府还鼓励侨商回国投资。1904年命原华侨出身的张振勋赴南洋各埠考察,招俫侨商回国投资。1907年再命钱恂、陈宝琛、杨士琦等赴南洋各地抚慰华侨,宣传政府鼓励发展企业,颁定勋商章程的新政策,盼侨商回国投资。清政府政治上给商人某种荣誉,提高商人的地位,经济上为商人投资提供良好的条件,使重商主义在20世纪初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二、重商主义突破了某一阶层或阶级独有的局面,表现出较为广泛的社会性
甲午战争后,一方面,朝野有识之士鉴于日本之强得力于行西法西政,于是鼓吹用西法行西政,改革中国传统制度的呼声日高。另一方面,《马关条约》允许日商在各口岸设厂制造,制造品免抽内地税厘,行销各地。据最惠国待遇,各列强亦纷纷效尤,在通商口岸投资设厂,给华商以沉重打击。华商所办企业由亏损而倒闭,民族工业陷入低谷。于是有识之士尤其是维新人士把重商视为其改革运动的一部分,设学会,上条陈,极力鼓吹,大力提倡,从而使重商主义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越来越为各阶层所接受、理解和提倡。
早在洋务派官督商办企业中,就有许多买办、商人被聘去当官办企业的经理。同时越来越多的官员被任命去管理或监督各种新办的企业,而仍保留官职,官员和士绅也纷纷从商,因而出现了官商合流、相互渗透的情况,扩大了商人队伍,“到1900年,有那么多人亦官亦商。致使经商活动已经变成仕途以外另一个受人尊重的的选择了。”而且“这种有官商背景的人涌入商人行列,有助于在意识形态领域重新确立商人在中国社会中的地位。”〔8〕且不说清廷内部和地方大吏如张之洞、 刘坤一等人观念上的变化,就连当时的旧式士人、保守派官僚、封建正统知识分子都开始纷纷谴责传统对商人的歧视,把“重商”作为匡时救世之良方。1897年,与顽固守旧派共事多年的大地主出身的保守派御史褚成博上疏力言传统轻商之害,极力主张发展近代工商业以解救中国免受帝国主义之侵略。旧式士人孙宝瑄对“商”的地位的认识,更深刻地映照了近代社会生活的变动大势及重商主义在20世纪的重大影响。他甚至把“商”归结为整个社会富强的中心。“商业者,组织社会之中心点也。……苟无商以运输之,交易之,则农工无可图之利,而其利荒矣。是故,富之本虽在农与工,而其枢纽则在商。……故曰:商业者,组织社会之中心点也。”〔9〕出于旧式士人之口, 倒颇似早期改良派人物的见解。维新派领袖梁启超亦曾嘲笑商人爱推波助澜,后来却一变而恭维他们足智多谋和富于创业精神,极力敦促他们在大规模贸易和工业方面与政府合作。〔10〕他们的转变都经历了一个艰难的思想斗争过程,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和早期改良派“重商主义”的影响无疑是促使他们趋于重商的动因。而正是这种转变,扩大了商人的影响,使重商不再仅仅是少数人的呐喊,而汇成了一股具有广泛影响的社会思潮。因而在1904年,有人撰文大呼:“商业者,古今中外强国之一大关键也,上古之强在牧业,中古之强在农业,至近世则强在商业。商业之盈虚消长,国家之安危系之”,因而“商兴则民富,民富则国强,富强之基础,我商人宜肩其责”〔11〕。这一方面表明商人阶层已充分意识到自己的存在价值和社会力量,主体意识开始觉醒;另一方面也说明20世纪初年的重商主义和早期改良派的重商主义是一脉相承的,无论是以上措词,还是其内涵,都足以说明这一点。
清廷对“商”的提倡和一定程度的扶持,地方大吏的极力推行,商家地位的改善,商人主体意识的觉醒,官僚士绅们价值观念的更新,一方面,使重商主义变得已不再仅仅是早期资产阶级代理人——早期改良派等少数人的倡导,而变成了除资产阶级外,还包括官僚、士绅等朝野内外的共同呼声,从而使重商主义的发展具有了广泛的社会性。另一方面,又使重商主义具有了更多的现实性,从某种程度上促进了20世纪初工商实业的发展。
三、重商主义由呐喊变成了实业家的行动,促进了工商实业的发展
20世纪初,重商主义尽管仍举着御侮图强的大旗缓缓向前发展,但侧重点有所转变,即由主要对外转向了重点发展国内的工商业。以1901年1月清廷在西安发布上谕,宣布决心刷新政事为肇始,1903 年清廷设立商部为契机,拉开了振兴工商实业的帷幕。由此而出现了兴办工商实业的热潮。清政府、地方大吏和资产阶级、人民大众振兴工商的呼声彼此交织,构成了20世纪初重商主义的主流。两江总督刘坤一,两湖总督张之洞首先于1901年7月会奏建议:“赔款极巨,筹措艰难”, 应“修农政”,“劝工艺”,“讲求农工商”〔12〕。1902年1月, 山西巡抚岑春煊奏请“振兴农工商以保利权”〔13〕。同年7月, 江西巡抚李兴锐奏陈:“近日时事多艰,各省均有民穷财尽之患,非广开利源,断难自给。”〔14〕清廷此时也承认“时局艰难,财用匮乏”〔15〕。显然,改变《辛丑条约》的巨额赔款和外国商品源源涌入所造成的财政危机成为当时清政府所面临的主要矛盾。振兴工商实业正是顺应了这一形势,在一定时期内、一定程度上取得了一些成就。下面仅通过一些统计资料来加以说明。
首先是设立公司。1903—1908年的五年间,注册的公司有265家, 资本总额为13834万元,其中有7家拥资100万元以上,工业公司126家,约占公司总数的一半。〔16〕自办铁路是20世纪初年振兴工商实业的重要内容之一。商部成立不久,便奏请招商设立铁路、矿务、工艺、农务各项公司。1903年12月奏定《铁路简明章程》24条,规定允许向民间开放铁路修筑权,以1909年批准侨商张煜南承办潮汕铁路为嚆矢,各省官绅纷纷要求集股自办铁路,成立铁路公司。至1911年,各省商办铁路公司共铺设铁路422公里,约为当时全国自主铁路的一半。〔17 〕工矿业的发展在这一时期更是突飞猛进。据统计1892—1901年的十年,厂矿数仅109家,资本3118. 4万元。1902年—1911 十年间, 全国开办厂矿共380家,资本8814.4万元。两相对比,厂矿数比前十年增加了约2.5倍,资本数约是前十年的2.5倍。〔18〕
可见,20世纪初年,清政府一系列改革措施的推行,尤其是经济法规的出笼,使重商主义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影响程度上均有了很大的发展。洋务运动时期,重商主义的倡导者以早期改良派为主,着眼点在外贸,即以对外贸易为中心发展工矿交通业等,挽回利权,抵御侵略。〔19〕新政时期,倡导者以上层资产阶级和地方实力派为主,由于他们所处的特殊的政治地位和对一些经济现象的认识的深入,虽也重视对外贸易,但重点转向了发展国内的工业和商业。
然而,尽管重商主义在一定时期内,一定程度上保护和促进了民族工商业,推动了近代资本主义的发展。但是,由于清政权的封建性质和吏治腐败,“重农抑商”观的根深蒂固,加之重商主义自身存在的某些缺陷,使其在近代中国社会的影响和作用受到了一定的限制。重商主义者的美好愿望除一部分得到了有限的实现,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外,大多数条陈、建议,在封建官僚体制下,则被弃之不用,束之高阁。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演进,到1911年辛亥革命前后日益呈现落伍趋势,为一种更加适合时宜的经济思潮——“实业救国”思潮所取代。
注:
〔1〕〔2〕《光绪朝东华录》(五),第5033页、第27—28页。
〔3〕《东方杂志》1904年第3期,第175页。
〔4 〕光绪二十九年九月二十日《商部奏酌拟奖励公司章程折》一档。
〔5〕〔6〕《大清光绪新法令》第10类《实业、劝业》第49页。
〔7〕《东方杂志》1912年第7期,相铨《五十年来中国之工业》。
〔8〕费正清:《剑桥中国晚清史》下册,第469页。
〔9〕《望山庐日记》上,第799页。
〔10〕《饮冰室合集》第一册第1—11页,第十一册第1—47页,第十三册第33—52页。
〔11〕《东方杂志》1904年第3期,第575页。
〔12〕《变法奏论丛钞》,江督刘鄂督张会奏条陈变法第三折附片。
〔13〕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十四日,山西巡抚岑春煊奏折,一档藏。
〔14〕光绪二十八年六月二十一日,江苏巡抚李兴锐奏折,一档藏。
〔15〕《光绪政要》第25册,卷39,第10页。
〔16〕茶圃:《中国最近五年实业调查记》,《国风报》第一年第1号。
〔17〕宓汝成:《中国近代铁路史资料》第3册,第1149—1150 页。
〔18〕江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第657页。
〔19〕见拙文《论早期改良派的重商主义思想》,《山西师大学报》(社科版)1995年第1期。
(资料来源:《山西师大学报》社科版1996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