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清末明初中国银行业中的近代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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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清末明初中国银行业中的近代化因素


近代化是指传统农业社会向近代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的演进,中国近代银行业在1897年—1927年期间经历了一个从诞生初期的艰苦创业、自求规范到与资本主义民族工商业相互扶持、共同发展的过程,符合资本主义经济客观规律的发展模式已初见端倪,本文旨在对民族资本主义相对自由发展的这30年间金融领域中出现的合乎社会发展内在规律的资本主义经济因素作一个简要的分析。
一、银行业的产生适应了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的客观需要
19世纪60年代后,中国近代新式商业和国家资本主义、民间资本主义工业的产生和发展,以及商品交换和商业经营范围的日益扩大,对资金的要求更加迫切,对信用的利用也越来越广泛,促成了兴办实业的洋务派和工商业者对近代银行创设的共同希冀和实际努力。他们在创办企业的过程中逐渐感到单是生产企业难与洋商争利,同时在与西方的长期接触中看到“西人聚举国之财为通商惠工之本,综其枢纽,旨在银行”的长处。与此相呼应,资产阶级改良派代表人物也大声疾呼“银行之盛衰隐关国本”,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反响。要求发展资本主义的强烈愿望有力地推动了人们创设近代银行的热忱与实践活动,随着甲午战后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设立银行的时机成熟了,1897年中国通商银行成立标志着中国近代银行业的诞生。虽然我们不能忽视国家财政需要在中国近代银行业产生中的直接作用,在当时社会条件下,这种需要也具有现实性和必然性,但没有理由认为银行业仅仅是基于政府筹资需要而产生的,新式银行这种近代经济组织形式无疑是深深根植于资本主义经济土壤之中并伴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而成长壮大。
二、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支持
在我国近代银行创设之初,虽然官办或官商合办银行不可避免地表现出对政府较强的依赖性,但较典型的商办银行一开始就重视向近代工商业放款,扶植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如1907年初成立的浙江兴业银行提出“以发展工商业为原则”的口号,1919年、1922-1926年该行对工商业的放款占总放款额的比例都在40%以上;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创设后,即提出“服务社会,辅助工商实业”的口号,1926年的放款余额达3400余万元,其中工业放款占1/5,加上商业放款,则占到3/4;官商合办的通商银行给私营工商业的放款数量也占了不少比例且呈增长之势,对商号的放款从1897年至1904年间的20-90万两增加到1905年的二三百万两,辛亥革命前与通商银行发生贷款关系的私人工业企业就达14家。金城银行、中南银行也是注重对工业放款的典范。总的来说,虽然近代银行业对工商业的放款在放款总数中所占比重还不大,但它是逐年增长的。其中对工业的放款,增长速度又要快一些。20年代中期,银行对工业贷款额不断上升,供给工厂资金的方式也由短期融资转为中长期的厂基押款。当时银行的工业贷款一般集中在获利最多的轻工部门,贷户以大企业集团为主,虽然许多大银行主要集中在上海、天津,他们也通过其分支机构,与内地工业发生联系。如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在二三十年代活动遍及苏、皖、豫、鲁、鄂、川、津等省市,对近50家企业发放贷款。
银行对工商企业的支持不仅表现在资金融通上,而且在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方面也有所作为。如上海金融界组织国货工厂定期聚会,交流经验,改善经营,组成国货产销合作协会。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协助贷款厂改善资本结构、提高技术水平,聘请专家审核业务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派会计人员协助健全会计制度,还组织了棉叶研究会,聘请专家从事对棉纺工业经营管理的研究。金城银行和中南银行组织了诚孚信托公司来管理自己投资的纱厂,开办纺织实验所,培训纺织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以及参与研究改良植棉业等。
由于中国早期的产业资本不可能完全来自商业资本的转化,而近代银行在产业资本的集中中起了重大的作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资本主义扩大再生产、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利润率的客观需要。甲午战后,中国被进一步纳入世界市场体系,世界资本主义社会生活中发生的重大变革,也对中国发生影响。19世纪末20世纪初,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中银行业的垄断资本与工业垄断资本相互渗透,混合生长,形成一种新的最高形态的垄断资本即金融资本。而在近代中国,资本集中两个最有力的聚合剂银行和股份有限公司都已出现,且在一战后得到了发展,出现了产业资本和银行资本互相渗透的趋势。一方面银行资本通过贷款和投资渗入到工业中,分享工业企业在战时的优厚利润;另一方面产业资本通过入股或创办银行,吸引银行向大资本的产业投资,做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控制更多资金,共担经营风险。如1926年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对大生织物公司和申新系统的放款分别占该行对纺织业放款的59.48%和11.81%,对茂新与福新系统的放款占对整个面粉业放款的76.65%,对中国水泥公司与启新洋灰公司的放款占对整个化学工业放款的100%:1927年金城银行给大生集团的放款占该行对棉纺织业放款总额的16.74%,对范旭东集团放款占其对化工业放款总额的58.93%,对荣氏福新系统的放款占其对面粉业放款总额的36.88%;而茂新、福新、申新资本集团的荣宗敬及大生资本集团的张謇在1919年分别对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投资20万元、15万元,占该行总资本的20%和15%左右,1920年张謇大生集团创办淮海银行,1921年在中国银行的股份达14.33万元,刘鸿生资本集团在1926年8月以前参与投资的银行、钱庄达8家。1919年周学熙资本集团创立中国实业银行。
应该看到,伴随这种趋势出现的金融资本与西方国家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阶段出现的金融资本有质上的不同,这只是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初期的金融资本,而且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之间更多的是一种相互需要和相互利用的关系而非相互控制的关系。资本流向利润最高的领域是符合经济规律的,银行资本也不例外。银行资本与产业资本联系日益密切在客观上也支持了工矿业、交通航运业的生存发展,银行业与工商业相互扶助,共同进入大发展时期,从近代化演讲的历史高度,对这一现象所蕴藏的内涵,是应给予积极评价的。
三、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方式、制度建设的科学化
1、与旧式钱庄相比,近代银行的优势主要体现在股份制的组织形式上。钱庄是从事银两、制钱、银洋兑换以及保管、收付,同时经营小规模存放业务的适应于封建经济的传统金融机构。主要针对商业金融通和个人信用放款,不注重资本积累也不搞抵押贷款,而且因其资力有限,无法满足资本主义工业扩大再生产的需要;其组织形式多数是独资或数姓合资的无限责任制,在外资银行和新式银行竞争下,在政局动荡和频发的经济金融危机中,这种无限责任制承受风险的能力令人堪忧。而近代银行采用股份制的组织形式,有利于聚集社会闲散资金和分散风险,初步形成了法人治理机制,即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机制,以维持各阶层的利益均衡,排除个人的独断专行,保证其长远发展。
2、近代银行引入了西方先进金融制度,使中国金融业摆脱了旧式金融组织经营管理方式的局限,开始了近代化的飞跃,资本主义因素越是发展和强化,封建与殖民经济成分就越受到排斥和削弱。如通商银行章程在用人办事、业务原则、经营方针上一再强调“悉照西例”、以“汇丰为准”并雇用洋大班,其目的不是为了将银行职能买办化,而是在当时中国没有银行经营管理成法可循的情况下,为了取法西方资本主义经营管理方法之长的权宜之计,是一种进步的选择。
3、为了制止近代银行发展初期的无政府状态和滥发纸币的严峻形势,清政府在1908和1909年颁发了我国第一部银行法和票纸管理法,即《银行通行则例》和《通用银钱票暂行章程》。明确了银行的性质和监管的对象、措施、准备金制度以及暂准发行银钱票的行号的条件。如在监管措施中规定了注册制度,定期检查制度,监管机构等,尤其值得肯定的是《银行通行则例》虽规定由政府对银行实行检查制度,但第5条明确指出,银行“各项贸易事业,公家概不干预,如官有籍端需索等情,准该行禀度支部查明从严参办”。这种反对政府官员对银行的正当营业进行干预的措施规定体现出政府允许银行独立自主经营的意识,是具有合理性的。虽然这两部法律颁布不久清政府即被推翻,其实际收效甚微,但它们标志着近代中国对银行业实行立法管理的开始,其管理思路和具体措施经过北洋政府颁发的《银行通行法》的改进,从长远看是有利于银行业的健康发展的。
4、在近代优秀银行家的推动下,近代银行的管理开始步入职能化、科学化的轨道。陈光甫、周作民留学归国的金融家学以致用,领导中国近代银行业全面推行科学管理,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总经理陈光甫建行伊始就废除官利制,规定营业如有盈余,先提公积金,后分股利;采用新式会计簿记;1916年在全国首创铁路押汇制度;1917年设立国际汇兑部,打入外资银行垄断的领域;1919年设立调查部,首创信用调查制度;1920年设立查帐部,强化行内业务监管;1921年成立信托部,开展信托投资业务。他还确定“服务”为该行扬长避短经营方针的基础,向员工提出了十条服务规则。在培养人才、吸收人才方面,银行家们也是不遗余力。陈光甫多方借助国内一些大学力量为其银行培养人才,还对行内员工不论学历高低均进行分期培训。浙江兴业银行也常在其选定的相关学校中推行“浙江兴业银行助学金制度”,吸收有志于金融事业的优秀人才。金城银行总经理周作民力图打破中国商界和金融界人才录用以推荐为主的陈规陋习,逐步扩大吸收大学毕业生,为了开拓业务,他还物色一些外语人才,予以高薪。中国近代银行业中优秀银行家的出现并形成阶层,改善了银行业的经营管理,扩展了银行业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影响及其政治地位,其开拓、进取、创新精神也反映出早期的中国金融资产阶级服务于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进步性与革命性。
四、“独立化”的商办倾向
在这30年间,近代银行业与政府的关系经历了一个“由官代为维持”到“独立化”成为时尚的演变过程。辛亥革命后,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和近代银行业进入发展的“黄金时期”。伴随着银行业实力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的增强,西方银行理论与银行制度在中国进一步传播,推动了银行制度建设思想的发展,时人对银行作用和体系的认识更加全面,把握也更加准确。民国第二任财政总长周学熙认为中央银行资本的完全民有是世界潮流,因为“中央银行为经济界之总机关,不可与财政有密切之关系,设资本出自政府,则财政得以操纵银行,财政破裂之日,即经济动摇之时”同时,中央银行完全民有,也可“示政府无与民争利之心”。但考虑到当时国家民穷财尽,百业待兴,急需建立中央银行为金融活动的总机关,代理国库更是当务之急,在开办之初,资金无出,可由政府先行认股,待以后募股逾额,再将政府股份退出。应该说,周学熙主张中央银行完全民有,保持其独立性的思想在当时政治形势下是具有内在合理性的,也反映了他的民族资产阶级利益倾向,中国银行就是在这一思想指导下逐步实现了独立目标。中国银行成立时,因为招集商股困难,资本全由北洋政府认垫,加之中行章程规定其总裁副总裁均由政府任命,并随财政总长的进退而进退,致使其成立不久,就被北洋政府控制,失去了独立性,沦为北洋政府的外府,被迫不断向政府垫款,继之于滥发纸币,结果导致1916年的停兑风潮。上海中行在副总裁张嘉璈的主持下,召开股东会,宣布为保护股东利益,维持银行信誉,拒受政府的停兑令,照常兑现。浙江兴业、上海商业等民营商业银行同声赞许,汇丰、麦加利等外资银行也给予融资支持,上海中行安度风潮,信誉大增。1917年冯国璋出任大总统,梁启超出任财长,起用张嘉璈为中行总行副总裁,主持中行的改组工作。同年11月,《中国银行章程》公布,对旧章程作了重大变动,突出强化了股东会的权威,如取消官股的控股地位,股份“计十万股,政府得酌量认购,以资提倡”官股可随时售于民众,“凡出资者无论官商都为股东”得以行使股东权利;废除正副总裁政府任命制,董事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任,总裁副总裁由董事选任,非有一万股以上之股东不得充任董事及监事。1919年段祺瑞执政后,图谋重新控制中行。意在“自由任命总裁,滥发军费,再蹈五年之覆辙”,遭到各地中行商股股东联合会的斥责,不得不放弃图谋。在张嘉璈的主持下,中行积极吸收商股替代官股,商股比例不断上升,1915年为17.01%,1917年为59.29%,1921年为72.64%,到1923年已达97.47%,1924年官股只剩5万元,仅占总股本2000万元的0.25%,中行几乎已成纯粹的民营银行,中行业务也从为政府服务逐渐转向为工商企业服务,从中取得了可观的效益,1915年至1922年年盈利率多在15%以上。
这一时期,要求独立发展的并非中国银行一家,独立化已成为汹涌的民族金融发展潮流。比中行晚些,作为北京政府国家银行的交行也出现了与中行相类似的发展趋势。1922年6月,交通银行召开股东会,选举张謇为总理,钱新之为协理,确定了“发行独立、准备公开”、“对政府旧欠进行清理,拒绝一切军政借款”、“营业上着重汇兑等商业服务”的经营新方针。同时,该行还对人事做出重大调整安排,对北京政府采取若即若离的疏远态度,力图保持独立发展。1925年北京政府交通部以60万元交行股票作抵分别向金城、盐业、大陆、中国实业四家银行贷款30万元,3个月后因交通部无力归还借款,60万元交行股票因此转为商股,从而加快了交通银行的商办化进程,1925年官股占全部股份的比重只剩下十分之一。中、交两行商办化倾向尚如此明显,一般商业银行就更不待言。
客观地说,政府借款和中交两行拆息的高利率也在实际上刺激了银行的设立和投机行为。1918——1921年是政府公债发行最多的年份,也是银行成立数记录最高的年份,银行业纷纷趋利于政府公债,出现公债发行与银行数量同步增长的趋势,但随之而来的军阀混战、政府更替,纸币失信等一系列事件促使中国银行业开始考虑其长远发展前途。这一时期,北京和上海的银行先后成立了自己的组织——银行业公会,以之体现和向社会宣布自己作为民族资产阶级组成部份的金融资产阶级的独立发展的意志和要求。1919年全国银行公会联合会宣布“政府对于财政计划设无根本之改革,则银行界对于中央或各省借款凡流用于不生产事业者概不再行投资”,而只承担确为生产事业借款。北京银行业公会还大胆标榜自己负有监督北京政府发行公债及制定金融政策的职责和作用。总的来说,甲午战后30年间,由于晚清政府和北洋政府都因缺乏对金融的控制力,银行业基本上不隶属于国家财政,彼此相对独立。加之民主意识兴起、资本主义相对宽松的发展环境以及银行业的实力增强,也为金融资产阶级表达自己的阶级意志提供了思想氛围和经济基础。这种“独立化”倾向既是他们在经济和政治上日趋成熟的标志,也是推进中国近代化进程的一个有利契机。
五、与外资银行“争利权”
在外资银行的示范效应和高额利润的启示和诱发下,“通华商之气脉,杜洋商之挟持”,防止利溢于外是中国自办银行一个重要的主观原因,在客观上也起到了促进本国银行业发展的积极作用。“争利权”这种指导思想比起闭关锁国、盲目排外是一大进步,表明中国开始积极融入世界经济,从“耻于言利”到敢于“争利”是中国推进近代化历史进程的必经之路,中国近代银行业就是在“争利”的过程中奋起直追,不断发展的。
通过以上对甲午战后30年间中国近代银行业中出现的近代化因素的分析,可以看出,到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许多产业部门和金融业遵循资本主义发展规律和内在要求,已或迟或早地出现了资本集中的趋势,产业和银行业开始相互渗透,银行业商办趋势日益明显,代表着资本主义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传统经济向近现代经济的加速演进,为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大发展孕育着新的活力。而国民党政权却逆潮流而动,对民族资本主义不是给予政策扶持、创造自由的发展空间,而是出于维护政权的政治需要,从金融垄断入手谋求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全面垄断,最终在战争的压力下导致了伴随着金融崩溃的社会经济及其政治统治的全面崩溃,强行阻断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向上的、合乎规律的发展,其中的教训对我们今天的金融体制改革也不乏借鉴意义。
(资料来源:《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科版),200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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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4/5077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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