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謇-清末立宪运动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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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清末立宪运动的几个问题


一九○三年以后到辛亥武昌起义前,在中国的政治舞台上出现了一个资产阶级的立宪运动。这个运动既不同于戊戌变法前改良主义思想传播的运动,也不同于戊戌变法时期的维新变法运动,而是超越于以往立宪学说传播阶段的一个要求实施立宪的政治运动。那么,是什么样的历史条件,使这个运动出现在二十世纪初年,把以往的立宪思想传播推进到政治运动的呢?
一、立宪运动的时代背景
义和团运动后,全国各地群众反帝反封建斗争的蓬勃展开,使清朝封建统治已呈现岌岌可危,难于招架之势。在此形势下,君主立宪被立宪派认为是挽救清朝覆灭的良方。张謇说过:“革命风炽,而立宪之说以起。”“革命有圣贤,奸权、盗贼之异,圣贤旷世不可得,权奸今已无其人,盗贼为之,则六朝五代可鉴,而今世尤有外交之关系,与昔不同,不若立宪,可以安上全下,国犹可国”。(张謇:《啬翁自订年谱》。)立宪被认为可以挽回清室危局。
同时,在二十世纪初,民主革命思潮广泛传播,资产阶级革命派反清武装起义的舆论压倒了保皇派的改良主义宣传,而且一九○六年以后革命派武装反清起义连续发生,清朝政府统治处于风雨飘摇中。立宪派认为革命派才是“真心腹之大患,万不能轻视者也,近顷江西、湖南、山东直隶到处乱机蜂起,皆彼党所为。今者我党与政府死战,犹是第二义,与革党死战,乃是第一义”。(赵丰田:《梁任公年谱长编》。)说明了改良派对革命派掀起反清革命感到惊恐仇恨,然则如何解决这个危难问题,立宪派在一九○四年发表的《论朝廷欲图存必先定国是》一文中说:“外患孔棘,内忧未弭,朝野皇皇,不可终日,瓜分之祸识者所不忍讳,倾覆之状巧者所不能摹”。在这个“图存于内忧外患乱靡有定之顷”,他们提出的妙方是:“所恃者朝廷颁赐诏书,先定国是”,“然则定国是奈何?曰:舍改行立宪政体外,其何以哉!”(《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卷,下册,第945页。)
就是说,反帝反封建的群众斗争遍于各地,民主革命思潮广泛传播,反清武装起义已经兴起,为了对付急剧发展的革命形势,稳定垂亡的清朝统治秩序,改良派被迫把君主立宪提到议事日程的首位上来。
还有,二十世纪初年,民族资产阶级的上层也有所发展,他们为了巩固和发展自己的阶级利益,君主立宪成了他们政治上的迫切要求。就以张謇为例,他一八九五年开始筹办大生纱厂时,遇到了不少困难,一八九九年建成开车,就连年获利,纯利年年上升。而他又继续扩大投资,只他创办的企业(参加投资合办的在外)资本,一八九九年为699,000元,到一九○九年已达到5,481,700元,(汪敬虞编:《中国近代工业史料》,第二辑,下册,第1069页。)在十年中几乎增加了八倍。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象张謇这种地主官僚转化为资产阶级上层的人士还有不少,他们在看到有利可图的情况下,投资创办工商业成为一时风气。当时比较着名的有:陆润庠(状元,国子监祭酒)一八九七年创办苏纶纱厂(资本42万元),苏经丝厂(14万元);孙家鼐(状元、大学士)及其子孙多森(候补同知)一九○○年创办上海阜丰面粉公司(35万元)、一九○六年创办广益纱厂(69万元);严信厚(李鸿章幕僚)一八九六年创办通久源纱厂(42万元)、一九○四年办上海龙章造纸厂(36万元)、通久源面粉公司(10万元)、一九○五年创办上海向利机器纺织麻袋公司(28万元);熊希令(候选道)于一九○六年创办醴陵磁业公司(10万元)。(汪敬虞编:《中国近代工业史料》,第二辑,下册,第869—919页,)在二十世纪初年,新开办的十万元资本以上的厂矿,资本绝对数字也大大超过以前,一八九九一一九○三年共有8,233千元,一九○四一一九○八年共达61,136千元。(汪敬虞编:《中国近代工业史料》,第二辑,下册, 据第1041页资料计算。)后五年比前五年也增加近八倍。资产阶级上层在二十世纪初,厂矿资本有了很大的增加,获得了巨额的利润,经济力量上升了,他们在政治上便要求由清政府分得一部分权力,以巩固和扩大资产阶级上层的利益,因而对君主立宪就显得迫切起来。
二、立宪派的阶级基础
在上述时代条件下,到二十世纪初年,改良主义思想的传播和维新变法的方式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改良主义运动必然发展为立宪运动,即要求实现君主立宪的政治运动。而改良派也就必然发展成为立宪派。因之,立宪运动可以说是改良主义运动在二十世纪初的发展,而立宪派也可以说是改良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演变。从这个情况看,立宪派的阶级基础没有脱离于改良派之外,它的阶级基础依然是民族资产阶级的上层。他们从地主、官僚、买办转化而来,他们虽然是资产阶级的一部分,但和封建剥削、帝国主义,特别是和清朝统治者有较密切的关系,他们的兴起,就是依靠封建势力、官僚买办支持而来,他们极力主张维护清朝政府的统治,竭力阻止民主革命的发展,以稳定他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社会秩序。革命胜利,清朝推翻,他们也就失去了发展的有利条件,因此维护清朝统治,阻止革命发展,是他们的阶级利益决定的,也是主张君主立宪最根本的原因。但是,他们毕竟又不同于原先的地主、官僚,他们已经属于资产阶级的范畴,而且,到二十世纪初年,他们的资本主义工商业又较前有所增长,所以他们力求发展资本主义,因此对帝国主义和清朝统治也有所不满。他们对清朝统治者要求更多的有利于他们发展的政治条件,即所谓“持私与公之平,纳君与民于轨”,要求分给一些政治权力来保障他们的利益。他们对清政府的不利于他们发展的财税勒索也表示了更大的忿怨,即所谓:“过捐卡而不思叛其上者非人情”。(《张季子九录》,卷四。)要求争取更有利的发展条件。同时二十世纪初的资产阶级上层对亡国也有所恐惧,对帝国主义控制中国的经济命脉因而影响他们的发展有所不安,因此同帝国主义也有一定的矛盾,认为君主立宪既可以保住清朝这个残局,也就可以保住他们存在和发展的地盘,即所谓“保主权即以保富”。(《论路股之获利》,《中外日报》,1906年4月9日。)而达到这些目的的最好的方式就是君主立宪。所以君主立宪正是二十世纪初年资产阶级上层阶级利益在政治上的反映。
从总的方面来看,立宪派所反映的阶级利益就是这样。当然,二十世纪初年立宪派政治要求的重点是君主立宪,参加活动的中坚力量也增添了新人物,不仅限于以往的改良主义思想运动和维新变法运动,所以立宪派又不完全相同于过去的改良派。事实上,二十世纪初年的立宪派可以分为两部分人。一即所谓国内的立宪派,以张謇等人为代表;一即亡命国外的所谓国外的立宪派,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前者主要人物都是些创办经营资本主义厂矿的人物,他们一开始就在国内展开合法的运动,争取了一些汉族大官僚,影响了一些人士,清政府对他们也作了些让步,他们取得了些阵地如谘议局,着力于请愿立宪,注重于获得部分地盘,和革命派没有直接进行大论战,造成以后混入辛亥革命的机缘。后者在海外进行活动,和革命派公开论战,处于劣势,清政府由于戊戌变法对他们存有戒心,他们的影响比前者要小。
三、立宪运动的阶段划分
清末立宪运动虽然时间不长,但把它的发生、发展以至结束,划分出一个明显的阶段颇不容易,特别是清政府实行“预备立宪”骗局之后,二者又互为推移,彼此联系,更使立宪运动的阶段不易分清。史学界对此划法不一,笔者认为可分为三大段。在一九○六年九月清廷宣布“预备立宪”前,即一九○三年到一九○六年九月,为立宪运动的兴起阶段,即宣传推动阶段;一九○六年九月到一九○八年六月为立宪运动的开展阶段,主要是建立立宪运动的组织阶段;一九○八年六月,“预备立宪公会”联合立宪派各组织组织请愿到一九一一年“皇族内阁”成立,立宪运动失败止,为立宪运动的高潮阶段,即立宪请愿阶段。
1、立宪运动的兴起阶段(一九○三年——一九○六年九月)——宣传推动
二十世纪初年是立宪派把立宪从学说宣传变为政治要求的开端。一九○三、一九○四年他们已经议论如何立宪,开始进行立宪的宣传和推动,一九○三年八月刊载于《新民丛报》的康有为文章《官制原理篇》,在讲了一大堆理由以后说:“故宪法当用亟亟立,议院当亟亟开。若民智未辟,议院未开,议员未立之前,亦当先立一院,招聚四方百数十名士以议庶政,且备顾问,即名以议大夫议郎”。(《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卷,上册,第350页。)在宪法、议会之前先招集“名士”“以议庶政”,以为鼓动。以后宣传君主立宪文章陆续出现,发展到一九○六年二、三月间出版的《新民丛报》,连载梁启超的《开明专制论》,似乎把君主立宪“理论”化起来。他先列举“今日中国万不能行共和立宪制之理由”,然而阐明“既万不能行共和立宪制,而国家又非可以专制终也,则所余者,惟有君主立宪之一途。君主立宪,固吾党所标政纲,蕲必得之而后已者也。”但由于戊戌变法后对他们不利的形势,又提出条件尚不具备,“中国今日当以开明专制为立宪制之予备”。(《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二卷,上册,第165页,第190页至191页。)这部分人在海外鼓噪君主立宪。
一九○三年国内的立宪派张謇、汤寿潜等人就相互讨论立宪问题。一九○四年张謇代两江总督魏光焘拟请立宪奏稿,又写信给湖广总督张之洞,直隶总督袁世凯,劝说他们奏请立宪,同时刻印了《日本宪法》、《日本宪法义解》、《日本议会史》等书,送给官吏,甚至内廷,宣传立宪,要求立宪。《东方杂志》一九○五年发表了《论中国立宪之要义》、《论朝廷欲图存必先定国是》,指出:“今日中国政府,又将现出一新问题,其机已动,其端已见,其潮流已隐隐然而欲涌出者,厥维何哉?盖立宪之问题是也。”“朝廷欲图存必先定国是,定国是在立宪法。”(《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卷,下册,第941页、第946页。)在一九○五、一九○六年间立宪派一方面高喊立宪,把立宪当作消弭革命的法宝空口叫嚷,但在实际上却还把立宪放在未来。一九○五年五月《东方杂志》发表的《利用中国的政教论》,代表了他们这一段的态度。他们说:“试问今之国民,有立宪资格者,能有几人?”他们的办法是使用“专制之政教,而因以为功”“自上而下,雷厉风行,不出十年,中国其庶乎可立宪矣。”(《东方杂志》1905年第4期,转引自《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二卷,上册,第41页。)把立宪的实行推了十年。总之,在这兴起阶段中,立宪运动的特点是宣传推动。在他们鼓动之下,立宪运动开始兴起。受立宪派的影响,一部分汉族官僚也出于消弭革命之目的,同时也想和清廷贵族分夺权力,也随着立宪派叫嚷起立宪来。一九○五年清驻法公使孙宝琦奏请改革政体,接着两江总督周馥,湖广总督张之洞、两广总督岑春煊、北洋大臣、直隶总督袁世凯等也先后奏请立宪。这些汉族官僚并不属于立宪派,但是他们的喧嚷却壮大了立宪运动的声势,对清政府形成了一种压力,使这个阶段立宪的宣传推动成熟起来。
2、立宪运动的开展阶段(一九○六年九月——一九○八年六月)一一建立组织。
首先谈谈清政府的“预备立宪”。
在全国各地群众反帝反封建斗争此伏彼起,如火如荼展开,民主革命的思潮蓬勃兴起,革命党人武装反清起义方兴未艾的情况下,清政府实行的假维新“新政”也遭到破产,起不了多少欺骗作用,清政府才不得不顾虑重重地于一九○六年九月挂出“预备立宪”的招牌。
清政府玩弄“予备立宪”骗局,开始于一九○五年十月。先派载泽等五大臣出洋考查各国宪政,接着又命政务处王大臣等筹定立宪大纲,设立“考察政治馆”(一九○七年改为“宪政编查馆”),做出一点姿态。一九○六年八月,出洋考查宪政的五大臣在欧美、日本游历之后归国,他们对君主立宪之奥妙,颇有领悟,载泽在他的《奏请宣布立宪密折》中,说明立宪之利有三:“一曰,皇位永固。立宪之国君主,神圣不可侵犯,故于行政不负责,由大臣代负之,……故相位旦夕可迁,君位万世不改。”“一曰,外患渐轻,……一旦改行宪政,则鄙我者,转而敬我,”,“一曰,内乱可弭。海滨洋界,会党纵横,甚者倡为革命之说,顾其所以煽感人心者,则曰政体专务压制,官皆民贼,吏尽贪人,民为鱼肉,无以聊生,故从之者众。今改行宪政,……彼虽欲造言,而无辞可藉,欲倡乱,而人不肯从,无事缉捕搜拿,自然冰消瓦解。”而且提醒那拉氏说:“不知今日宣布立宪,不过明示宗旨为立宪之予备。至于实行之期,原可宽立年限”。(《奏请宣布立宪密折》,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第4册,第28—29页。)那拉氏与皇族反复筹商,认为假立宪确可巩固皇权,消弭革命,于是在九月一日颁布了“予备仿行宪政”谕旨。清政府颁布“予备仿行立宪”谕旨,并不是真的有什么心思要立宪,更不会自动放弃手中的特权。在这道谕旨中明白宣布立宪的原则是:“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以立国家万年有道之基。”就是说用宪法的形式首先肯定了国家大权归于皇帝,至于庶政则可以让一些人议论议论。然而就这一点也要在数年后察看“民智”,再“妥议立宪实行期限,”在此期间,天下“臣民”要忠君爱“国”,以养成“立宪国民”的资格。为了“予备立宪”,清政府还先从“厘定官制”入手。十一月,先宣布厘定京官制,内阁、军机处、外务部、吏部、学部等仍旧,巡警部改民政部,户部改度支部,兵部改陆军部等。连同以后一九○七年宣布的外官制,无非是借立宪实行中央集权即贵族集权,消弱督抚权力。这样,清政府的所谓“予备立宪”,从一开始就想把它变成巩固皇权和反对革命的手段。为了拉拢和应付资产阶级上层虽也答应“庶政公诸舆论”,但又以“民智未开”,用无定期的“予备”把它变成一纸空文。
尽管清政府的“予备立宪”从一开始就是个骗局,但一九○六年九月清政府宣布“予备仿行立宪”之后,立宪派看到清廷迫于革命形势的高涨开出 了空头支票,他们倒是用积极行动响应了清政府的许愿。因而以后的立宪运动发展是与清政府的“予备立宪”互为推移的。就是“予备立宪”虽假,但却使立宪运动合法化,诱动了立宪派的政治兴趣,使立宪运动进入第二阶段,即它的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中,立宪派已不限于宣传和推动,而是真的予备立宪了,首先他们建立了立宪运动的各地各种组织。一九○七年二月,康有为将保皇会改组为国民宪政会,表示不再和那拉氏计较旧怨,准备回国和清政府合作推行宪政,想分得一部分权力。七月间,梁启超、蒋智由等在东京组成政闻社,他们在《政闻社宣言书》中对清政府又是讨好又是劝说,说什么“今之君主,……吾是以益信其急欲得良政府之心,不让于吾辈也”,讲什么“于政治上杀减君权之一部分,而以公诸民,为君主计,实有百利而无一害。”然后提出四项大纲,表明他们“主张主宪政体”“同时主张君主国体”,要求“实行国会制度建设责任政府,”这样就可以使“君主无责任,而政府大臣代负其责任,”不然的话,“使君主丛怨于人民,而国体将生摇动”,可以说为清政府煞费苦心了。在《宣言书》中要求“确立地方自治,”表明了他们对参加部分地方政权已是食指大动。最后再三表白对清政府的忠心,“对于皇室,绝无干犯尊严之心;其对于国家,绝无扰紊治安之举。”(《辛亥革命》第4册,第107、111、112、115页。)政闻社还出版机关刊物《政论》,为清政府予备立宪大造舆论。一九○八年二月,政闻社本部迁往上海,联络国内立宪团体,秘密走访王公大臣,并向南北各省扩大其组织机构,为立宪奔走呼号。但,清政府由于戊戌变法的关系,对他们的“忠心”并不谅解,同年八月,政闻社被清政府封闭。
国内的立宪分子张謇、郑孝胥、汤寿潜、谭延□等最为活跃。他们听到清政府宣布要立宪,如获至宝,闻声起舞。就在一九○六年,张謇联络江苏、浙江、福建等地的官僚、名士、资本家与十二月十六日在上海成立了予备立宪公会,郑孝胥为会长、张謇、汤寿潜任副会长。接着,汤化龙在湖北成立宪政筹备会,谭延□在湖南成立宪政公会,丘逢甲等在广东成立自治会,和清政府一唱一和,遥相呼应。参加这些团体的大都是官僚地主兼资本家,有的是路矿股东,有的是工厂主,有的是资产阶级化的地主士绅。这些人既在经济上有一定的实力,又在清政府官场里有不同程度的政治地位。建立起这些立宪派的团体,立宪运动进一步开展起来。他们一方面争路矿权,以求扩大经营范围,创办各类学堂,如张謇,一九○六年组织法政讲习会,任江苏教育会会长,积蓄力量。同时,立宪团体之间加强联系,而且奔走于汉族官僚之间,鼓吹立宪。在报刊上进一步鼓吹君主立宪,为下一阶段发动立宪请愿作了准备。
直隶总督袁世凯、湖广总督张之洞、两江总监周馥等汉族大官僚对立宪也表示附和。但他们的真正目的是想借立宪打击皇亲贵族,迫使他们交出更多的政权,改变那种皇族亲贵把持朝政的局面。这不过是大狗与小狗之争,反映着清政府内部矛盾的尖锐和危机的严重。
以上三类人物,都是反对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继续维持反动统治秩序的。正是出于这样一个共同的企图,康梁一伙和张謇之流串通一气,并暗地里和那些附和立宪的汉族官僚勾勾搭搭,发起了一个颇具规模的立宪请愿活动。
3、立宪运动的高潮阶段(一九○八年六月——一九一一年五月)——立宪请愿
立宪派在建立了他们的立宪团体,并加强互相联系之后,从一九○八年六月起,立宪运动逐步走向高潮,进入第三阶段,也就是展开立宪请愿的阶段。随着立宪请愿的失败,立宪运动亦告完结。在这个立宪派请愿立宪,同时清政府以“予备立宪”继续欺骗的过程中,以有关重要事件为代表,又可分作以下四个段落:
甲、请愿召开国会
一九○八年中,立宪派分子上书发电要求清政府召开国会。有组织的大规模的请愿活动是一九○八年六月,张謇等以预备立宪公会名义,联络湖南的宪政公会,湖北的宪政筹备会,广东的自治会,并与直隶、山东、河南、山西、四川、安徽、贵州等省立宪派头目联系,相约各派代表齐集北京,上书清政府要求召开国会。同年八月,各省立宪派请愿代表相继到达北京,向都察院呈递召开国会的请愿书,这样,就开始了立宪请愿的活动,使立运宪动逐步进入高潮。
在此前后,湖南、安徽、广东等省立宪派分子亦上书集会请愿召开国会。康有为也联络华侨中的立宪分子,以二百余埠华侨的名义上书清廷,要求召开国会实行君主立宪。梁启超则鼓动“政闻社”以全体社员名义,发出《为国会期限致宪政馆电》,请求三年内召开国会。一时纷纷上书请愿,形成了请愿召开国会的热潮。
清政府虽然作出了“予备立宪”的模样,并未有什么真实立宪的打算。这个请愿召开国会的热潮,引起清政府的愤怒与恐慌,一方面对海外的立宪派分子给以打击,下令封闭“政闻社”,捉拿康梁党徒,将政闻社社员现任法部主事陈景仁革职拿问,借以阻止请愿上书;另方面对国内立宪派分子则作了一些让步,在“予备立宪”骗局上又耍了一些花招。于一九○八年九月,宣布“予备立宪”以九年为限,把召开国会从无限期缩减到九年以后,同时颁布了一个“钦定宪法大纲”,规定皇帝有颁行法律、黜除百司、设官制禄、宣战议和、解散议院、统帅陆海军、总揽司法权等至高无上的权力。从而用法律形式把君主专制固定下来。对此,立宪派当然极为不满。
乙,各省成立谘议局
一九○八年十一月,载□和那拉氏相继死去,由载□侄子溥仪即位,由其父载沣任摄政王总搅大权。载沣一方面继续玩弄“予备立宪”,同时以立宪之名,行皇族集权之实。他首先借口袁世凯脚有病,将其开缺回籍,自己代理海陆军大元帅,任命皇族载洵、载涛为海军大臣及军谘大臣,消弱汉族官僚军阀权力,加强皇族集权。同时,他又摆出假立宪的样子,以拉拢立宪派。一九○九年三月,清政府下诏重申“予备立宪”宗旨,命令各省在一九○九年内成立谘议局,并开革了几个阻碍立宪的官员。
这样,在一九○九年前后,立宪派的活动和注意力就集中到了成立谘议局上面,形成了立宪运动第三阶段中的一个段落。在清政府一手把持下,立宪派分子大肆活动攫取了各省谘议局的大权,各省谘议局议长几乎清一色地由立宪派分子担任。他们在占据了这个合法的叫嚷君主立宪的地盘以后,就进一步加强联系,把原先立宪派团体之间的联合推进到谘议局之间的联合,把请愿召开国会推进到请愿速开国会。立宪派代表人物张謇在这年十月,就发表《请速开国会速设责任内阁以图补救书》,要求清政府缩短予备立宪时间,于一九一○年召开国会,组成责任内阁。他并且推动各省谘议局联合请愿。一九○九年十月湖南、湖北、江西、江苏、浙江、福建、山西、广西、吉林、黑龙江等十六省谘议局的代表在上海开会,决定各省谘议局分别派出代表,齐集北京联合请愿速开国会。张謇专门写了《送十六省议员诣阙上书序》来鼓动。
丙、速开国会的三次请愿
一九一○年,国内以反教会压迫、反抗捐税、抡米风潮以及农民反封建起义为主要形式的群众反帝反封建斗争,达于高潮。次教之多,规模之大,超过庚子后的任何一年。不少群众斗争发展成相当规模的武装反清斗争。资产阶级革命派武装反清起义更加壮烈,清朝统治已到崩溃的边缘。这时立宪派好像要最后拼命来挽救行将覆灭的清朝。这一年中立宪派请求的是速开国会,即缩短预备期。在一九一○年中,就接连搞了三次速开国会的请愿。
一九一○年一月,各省谘议局代表齐集北京,第一次向都察院递呈要求速开国会的请愿书,清政府以“国民知识不齐”为借口,坚持九年予备期后召开国会。立宪派碰了钉子,并不甘心。又筹备组织第二次速开国会的请愿。国会请愿同志会创办《国民公报》宣传速开国会的主张,并派人到各地进行宣传组织活动。梁启超在日本也发表文章,鼓励立宪派要“竭诚尽敬以请愿国会”,给他们加油打气。(《辛亥革命》,第4册,第127页。)一九一○年六月,立宪派组织直隶省谘议局等十七个请愿团体的代表团,声称代表二十多万人,再次向都察院呈递请愿书,哀求速开国会。清政府召开御前会议,讨论一番以后,仍以“财政困难,灾情遍地”为理由,加以拒绝,继续命俟九年预备期满后召开国会。第二次请愿失败之后,张謇向各省谘议局议长发函,邀请他们到北京,组成“议长之请愿团”。一九一○年八月,各省谘议局代表在北京开联席会议,决定借资政院开会之际,发动大规模请愿,他们并且和各省市督抚取得联系,请求一致行动以壮大声势。由许多督抚共同出面,两次向清政府发电,要求速开国会,速组责任内阁。立宪派同时在各地也发起组织请愿。十月三日资政院正式开会,国会请愿团向资政院上书,组织了第三次速开国会的请愿。十月二十六日,资政院通过了《陈请速开国会具奏案》,要求于一九一一年召开国会。清政府这时鉴于形势,被迫允许缩短预备期,将九年改为五年,定于一九一三年召开国会,一九一一年先成立责任内阁。清政府在作这点让步的同时,又下令遣散各地请愿代表。
这时,大部分立宪派都仃止了请愿活动,但还有湖北、湖南、四川等地代表准备组织第四次请愿,被清政府严令禁止。从此请愿活动烟消云散了。请愿活动虽然结束,但清政府却继续玩弄立宪骗局,搞了一个“皇族内阁”。
丁、立宪运动的失败——清政府成立“皇族内阁”。
一九一一年五月,清政府公布了新订内阁官制,任命庆亲王奕□为总理大臣,筹组新内阁。在组成的内阁十三名成员中,汉族官僚四名,蒙古旗人一名,满族八人,其中皇族又占五名。这个内阁被人们讥讽为“皇族内阁”。立宪派本想通过立宪运动从清政府手中分得一部分权力,这时却全成泡影,立宪运动到此宣告失败。立宪派这时已感到革命风暴即将来临,于是聚集力量另谋出路,武昌起义后他们钻进革命阵营维护资产阶级上层的利益,投机革命去了。
(资料来源:《晋阳学刊》1981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