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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清代八旗制度消亡时间新议
关于清代八旗制度的研究文章已发表很多,但讨论八旗制度消亡时间的文章却未见到,大概在一些研究者看来,随着清朝的灭亡,作为清朝独特政治制度的八旗制度也就随之消亡了,[(1)a]因此没有探讨的必要。
近些年来,笔者在查阅北洋时期《政府公报》及其他资料时,发现清代八旗制度并未随着清朝的灭亡而消亡。恰恰相反,在中华民国北洋政府统治时期还继续存在。八旗制度的消亡经历了长期的复杂的过程,该制度就其总体而言,是随着北洋军阀统治的覆灭而消亡的。现在论证如下。
一、民国年间八旗制度还继续存在
1.关于八旗都统衙门。清代八旗满洲、蒙古、汉军各设“管旗大人公所”,[(2)a]共设二十四处,统称八旗都统衙门。只要民国年间依然设置八旗都统衙门,那就证明八期制度还继续存在。民国元年二月《八旗全体上袁大总统函》“大清皇帝业经逊位,统一政府尚未成立。……我公俯从众志,力任其难,则民生幸福东亚和平,胥基于此,固不仅八旗一部分之所庆幸也。惟希鉴察。八旗全体同叩。”[(3)a]八月《政府公报》第94号载《铨叙局咨值年旗请八旗满蒙汉军世爵表册转送各旗都统衙门按式填注送局核办文》:“所有在京八旗满蒙汉军二十四固山各佐领下,现有各项世爵应向各都统衙门分别行查,以便汇总列表备案,相应刷印八旗满蒙汉军世爵表二十四册,咨行贵值年旗,请烦分别转送各旗都统衙门。”可见,民国元年八旗都统衙门仍有二十四个,并且仍然行使自己的职权。二年十月《政府公报》第509号载“内务部致国务院内务府宗人府咨各旗都统……。”十一月《政府公报》第561号载“陆军部咨文”:“准国务院函称,满洲各旗都统所属旗职各参领、佐领、骁骑校、护军校、防御、守御等统系原属陆军部。从前各都统所请补此等员缺,每迳呈大总统,发交到院后,必须批交贵部复核,再由部呈请任命。往往辗转,手续繁重。批:嗣后各都统请补此等员缺请行文贵部,即由部核定,呈请大总统任命,较为简捷。”
都统衙门后来按照民国官厅称谓改称公署。各旗公署不仅独立存在,还可以发表通咨一类的文告。《政府公报》经常登载都统公署启用新铸都统印信的通咨。民国四年四月,“正白旗蒙古公署通咨各部院,各旗营、局所、各省将军、巡按使、都统、副都统、城守尉,启用本旗都统印信。”[(1)b]九月《政府公报》第1023号刊登镶蓝旗汉军都统及镶红旗汉军都统“通咨京外各官署启用新印日期文”。
2.关于值年旗等机构。光绪朝《大清会典》卷86:“直年旗大臣八人(旗各一人。于都统、副都统内特简。岁终则更代),掌八旗会理之事”。《政府公报》首次刊登管理值年旗官员的任命令是民国二年一月六日:“载功,景沣、贡桑诺尔布、色楞额、魁斌、溥伦、桂祥、博迪苏着管理值年旗事务。”是时,载功为镶黄旗蒙古都统,景沣为正黄旗蒙古都统,贡桑诺尔为正白旗满洲都统,色楞额为正红旗汉军都统,魁斌为镶白旗满洲都统,溥伦为镶红旗满洲都统,桂祥为正蓝旗满洲都统,博迪苏为镶蓝旗满洲都统。此后,三年一月(610号),三年十二月(950号),四年十二月(1305号),五年十二月(351号),六年十二月(699号),七年十二月(1048号),八年十二月(1399号),九年十二月(1750号),十二年一月(245号),十二年十二月(3497号),十六年一月(3863号),《政府公报》都任命一批管理值年旗事务官员。同时,二年七月(417号),三年六月(750号),四年五月(1079号),十六年四月(444号),九年六月(1547号),十四年四月(3246号),十五年三月(3567号),十六年八月(4501号),为了补充空缺,都任命个别旗员“管理值年旗事务”。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风雨飘摇中的北洋政府还任命那彦图、张广建、恩泽、衡永、乌拉喜春、费毓楷、载(原字搏改寸为攵)、端绪“管理值年旗事务”。是时,那彦图为镶黄旗满洲都统,张广建为正黄旗汉军都统,恩泽为正白旗蒙古都统,衡永为正红旗满洲都统,乌拉喜春为镶白旗满洲都统,费毓楷为镶红旗汉军都统,载(原字搏改寸为攵)为正蓝旗汉军都统,端绪为镶蓝旗蒙古都统。管理值年事务长官从八旗都统中简任,也是继承清朝制度。管理值年旗事务在民国年间八旗事务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据光绪朝《大清会典》卷86,管理旧营房大臣,满洲、蒙古各八人;管理新营房大臣,满洲、蒙古、汉军各八人;管理官房大臣,满洲、蒙古、汉军各八人:皆从都统、副都统中特简,岁终更代。这种管理新旧营房、官房事务官员,民国年间继续任命。二年三月,“任命贡桑诺尔布溥伦、载功、毓秀、奎芳、德茂管理新旧营房、城内官房事务”。是时,毓秀为正白旗蒙古都统,奎芳署镶红旗汉军都统,德茂暂管镶白旗汉军副都统。五月补充任命“志钧、治格管理新旧营房、城内官房事务”。治格为镶红旗蒙古都统,志钧为正红旗满洲都统。上述资料证明,管理新旧营房、城内官房事务官员的定员和人选资格,完全沿袭清朝的规定。此后,管理新旧营房、城内官房事务官员,与管理值年旗事务官员一样随时可见任命。如,四年四月瑞丰为镶白旗满洲都统,五月“派瑞丰管理镶白旗新旧营房事务”,十二年十一月李孺为正红旗蒙古都统,十二月派李孺管理新旧营房、城内官房事务长官。”
3.关于都统、副都统都八旗官员。清代各级职官都有自己的具体职掌。《清史稿·职官志四》:“都统、副都统掌八旗政令,宣布教养、釐诘戎兵,以赞旗务。参领、副参领掌受事、付事以达佐领。佐领掌稽所治户口田宅兵籍,岁时颁其都戒”。清代担任八旗都统、副都统的必须是皇族(宗室和觉罗),八旗满洲、蒙古、汉军,以及外藩蒙古王公。晚清时汉人也有出任八旗副都统的,如王士珍(正黄旗蒙古副都统)、冯国璋(正黄旗蒙古副都统)、段祺瑞(镶黄旗汉军副都统)、吴禄贞(镶黄旗蒙古副都统)。
据佚名《清未职官表》,宣统三年七月担任八旗都统、副都统的清宗室王公有“礼亲王世铎(正黄旗满洲都统)、顺承郡王讷勒赫(正白旗振满洲都统)、睿亲王魁斌(镶白旗满洲都统),恭亲王溥伟(正红旗满洲都统),贝勒载瀛(镶黄旗汉军都统),贝勒载润(正黄旗汉军都统),贝子衔振国将军载振(镶红旗蒙古都统),镇国将军载佉(镶红旗汉军副都统),辅国公溥倬(正白旗蒙古副都统),奉国将军载光(镶红旗蒙古副都统);清宗室有明启(镶蓝旗汉军都统),毓秀(正红旗满洲副都统),景厚(正白旗蒙古副都统)。民国初年上述清宗室王公继续任职。其中,礼亲王世铎于民国二年十二月卒于都统任上;恭亲王溥伟二年四以“久旷职守免”;顺承郡王讷勒赫改任镶红旗蒙古都统,六年一月卒于任上;贝勒载瀛大约十一年离任;贝勒载润九年五月辞职;毓秀改任正白旗蒙古都统。民国年间出任八旗长官的原清宗室王公有:贝勒衔贝子溥伦元年十二月任镶红旗满洲都统,郡王衔贝勒载涛六年三月任镶黄旗蒙古都统,贝勒毓朗九年十月任镶白旗汉军都统,镇国以溥佶十四年四月任正白旗汉军都统,镇国公毓章十五年十月任正白旗汉军都统;此外还有庄亲王载功(镶黄旗蒙古都统),奉国将军溥良(正戏旗汉军都统),载昌(正白旗蒙古副都统),宝熙(镶白旗汉军都统兼副都统)。
八旗人士出任八旗长官的举例如下。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前察哈尔都统芬车为镶白旗蒙古都统”。[(1)c]民国初年芬车继续任职,并于八年卒于任上。光绪三十三年五月,“以开缺广州将军寿荫为正蓝旗蒙古都统。”[(2)c]民国初年寿荫仍然担任都统。光绪三十三年三月,“裁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成章为正白旗汉军都统”。[(3)c]民国四年十一月成章免职。光绪三十四年九月,“以总管内务府大臣景沣为正黄旗蒙古都统”。[(4)c]民国四年十二月景沣辞职。光绪三十三年六月,“以正白旗汉军副都统张德彝为镶蓝旗蒙古都统。”民国初年张德彝继续任职,二年“管理值年旗事务”,七年这位同文馆出身的外交家卒于都统任上。民国年间汉人担任八旗长官的明显增加。
现在根据《政府公报》,胪列民国十五年以后八旗长官任免情况。十五年一月李孺辞正红旗蒙古都统,三月田德山任正红旗蒙古都统,十月毓章为正白旗汉军都统、乌拉喜春为镶白旗满洲都统、田德山任镶红旗满洲都统、将宝惠任正红旗蒙古都统,十一月费毓楷为镶黄旗汉军副都统。十六年一月,连福为镶白旗蒙古都统、李宝(原字讠右加咸)为镶蓝旗满洲副都统,四月绍曾为正红旗汉军都统、王嵩儒为镶红旗满洲都统,五月恩泽为正白旗蒙古都统、秦华为正黄旗蒙古都统、嵩灵为镶白旗汉军都统、费毓楷为镶红旗汉军都统,六月姜庆无为正黄旗蒙古副都统,八月于漳为镶黄旗汉军副都统、富连瑞为镶红旗汉军副都统。所以不惮烦琐,目的在于证明,直至北洋政府覆灭前夕,国民党在南京另立中央政府,南北严重对抗的时候,八旗制度依然存在。
据《清未职官表》,宣统三年七月担任八旗长官的藩蒙古王公有:外蒙古赛因诺颜部中左末旗扎萨克亲王那彦图为镶黄旗满洲都统,内蒙古科尔沁左翼后旗扎萨克亲王阿穆尔灵圭为镶白旗汉军都统、辅国公博迪苏为蓝旗满洲都统,科尔沁左翼中旗辅国公达赍为正红旗蒙古副都统,土默特右旗扎萨克贝子棍布扎布为镶白旗满洲副都统,喀喇沁左旗台吉依凌阿为镶白旗为蒙古副都统、都凌阿及卓凌阿皆为正黄旗汉军副都统,那彦图长子祺诚武镶白旗蒙古副都统。民国初年上述诸人继续任职。其中,阿穆尔灵圭何时何故去职不详,四年二月复任镶蓝旗汉军都统,博迪苏二年六月辞职职,八月祺诚武辞职,棍布扎布三年五月辞职,达赍七年六月辞职,都凌阿十年二月辞。民国年间出任八旗长官的外藩蒙古王公有:喀喇沁右旗扎萨克郡王贡桑诺尔布元年四月任正白旗满洲都统,十二年二月阿拉善旗扎萨克亲王塔旦布里拉任正白旗满都统,科尔沁左翼中旗贝子衔辅国公阳仓扎布四年二月任镶白旗蒙古副都统。
在《政府公报》中,八旗职官参领、副参领、佐领(勋旧佐领、世管佐领、公中佐领)、骁骑校的任免,比比皆是,不胜枚举,再再证明在整个北洋政府时期八旗制度始终存在着。
不仅如此,就是八旗官员升转途径,也沿袭清朝旧制。民国十一年,正白旗满洲都统贡桑诺尔布,“举晓畅旗务人员程源铨,请以副都统存记”。随后,程源铨任镶蓝旗蒙古副都统。
4.关于八旗营制。八旗组织中除都统统率的骁骑营之外,尚有前锋营(设左、右翼前锋统领)、护军营(设护军统领八人)、步军军营(设步军统领一人),以及火器营(由内、外火器营组成)、健锐营、圆明园护军营等营制。
民国元年十二月《政府公报》第237号载有一份前锋营和护军营长官名单:左翼前锋统领秀吉,右翼前锋统领兜钦,镶黄旗护军统领卓凌阿,正黄旗护军统领常山,正白旗护军统领达赍、正红旗护军统领占凤,镶白旗护军统领额勒春,镶红旗护军统领志钧,正蓝旗护军统领敬昌,镶蓝旗护军统领希璋。元年,管理火器营、圆明园八旗、健锐营的皆为正黄旗满洲都统世铎,九月江朝宗兼管外火器营事务。二年三月镶红旗汉军副教统兼镶红旗护军统领志钧调任正红旗满洲都统,五月镶红旗蒙古都统治格兼署镶红旗护军统领。七月文龄为左翼前锋统领,江朝宗管理圆明健锐营。九月治格管理左右翼前锋八旗护军营。十二月绍英管理左右翼前锋八旗护军营。四年二月绍英为都护使,治格为都护副使,“充管理护军长官”。五年江朝宗在管理健锐营长官任上。十五年二月“派志奇兼管理内外火器营事务长官”。十六年八月,“那彦图兼管火器营事务”。金启琮《北京郊区的满族》一书,主要追述北京外三营(火器营、健锐营、圆明园)在清未民初的状况。八旗营制在民国年间的演变过程,尚待广泛收集资料。这些八旗营制的存在是无庸置疑的。
现在谈谈步军统领。清代步军营长官称步军统领,由“亲信大臣兼任”,为从一品(与总督同级),下设左、右翼总兵各一人,为正二品(与巡抚同级)。官署称步军统领衙门。宣统三年十一月“以民政部副大臣乌珍为步军统领”。据《清未职官表》宣统三年七月,左翼总长为鹤春,右翼总兵为毓秀。毓秀去职时间不详。元年六月袁德亮为右翼总兵。七月因乌珍病逝,江朝宗署步军统领。二年七月赵秉钧为步军统领兼管理京师巡警事务。十二月江朝宗署步军统领。四年十一月江朝宗改为实任。六年八月李长泰任步军统领。八年五月王怀庆署,七月改为实任。九年五月鹤春调任琥黄旗汉军都统,殷鸿寿为左翼总兵。七月袁德亮任右翼总兵,申振林为右翼总兵。十一年五月聂宪藩为步军统领。第二次直奉战争后,十三年十一月五日,步军统领奉命裁撤。
5.关于驻防。驻防八旗情况极为复杂。现在摘要叙述各地驻防在民间年间的演变。
①畿辅驻防。光绪朝《大清会典》卷84:“乃设驻防于畿辅(宝坻、采育、东安、沧州四处为左翼,保定、固安、雄县、良乡、霸州五处为右翼,是为小九处,统以稽察大臣)”。民国五年镶黄旗满洲都统那彦图“兼镶黄旗满洲副都统,并管理右翼保定等五处事务”。十二年“裁缺保定城守尉荣荫以简任职存记任用”。
②密云副都统。乾隆四十五年置密云副都统。据《大清会典》,密云、昌平、玉田、三河、顺义、古北口统以密云副都统。宣统元年十二月,“以镶蓝旗蒙古副都统福海为密云副都统”。[(1)d]民国元年福海“呈请将昌平州防守尉伊里奇与古北口防守尉乌尔欣太互相调补”。七月王赓任密云副都统。之后赵云卿、熙钰、穆额先后担任此职。三年十一月“准将密云副都统一缺裁撤,归并京北尹兼辖”。嗣后京北尹呈请任命的旗官,自然包括原密云副都统所管旗务。四年二月京北尹沈金呈请荣惠补放密云协领。
③山海关副都统。乾隆七年设山海关副都统。山海关副都统统辖山海关、、永平、喜峰口、冷口、罗文峪五处驻防。光绪三十一年六月“以裁缺盛京刑部待郎儒林为山海关副都统”。[(2)d]民国三年“山海关副都统儒林呈请将山海关等五处旗营经费照旧发放,以苏旗困”。[(3)d]十一年一月儒林“回籍察扫”。十二年一月儒林因病辞去山海关副都统。二月镶黄旗满洲副都统徐希廉调任山海关副都统。十一月徐辞职,商德全任山海关副都统。十七年二月商德全仍在山海关副都统任上。
④青州副都统。雍正十年设青州副都统。据《清未职官表》,宣统三年青州副都统为秀昌。民国元年六月秀昌因病辞职。二年四月延年署青州副都统。三月四月改为实任。十四年七月延年仍在青州副都统任上。
⑤凉州副都统。乾隆二年设凉州副都统。民国二年三月吴建常任凉州副都统。三年六月“筹办凉州旗营生计已将条件议决,并另给饷资遣”,因此裁撤凉州副都统。吴建常“暗肆阻挠,希图翻案”。大总统下令“派员押解至省,确查严办”。可见裁撤旗营阻力之大。
⑥宁夏将军。清未宁夏将军为台布,宁夏副都统为常连。民国元年七月常连改任宁夏将军。是时,宁夏副都统绰哈泰赴京请饷,报称“宁夏旗丁四吉余人”。[(4)d]二年九月常连免职,马福祥任宁夏护军使兼署宁夏将军。三年七月裁宁夏将军,“该将军原管旗营各项事务,并由宁夏护军使马福祥依照将军旧制分别执行。”
⑦新疆驻防。民国二年四月联恩署古城城守尉。十二月蒙库泰为额鲁特领队。三年四月巴彦任额鲁特营总管,达拉恭补副总管。四年内务部、陆军部、财政部联合呈请《会核塔城裁旗兴垦办法》,大总统指示“准如所议办理”。同年新疆巡按使杨增新鉴于“古城满营已筹生计,原设各员缺应即一律裁撤”,是清将古城城守尉多凌改以县知事任用,“多凌特准以县知事留新任用”。十一年牛时兼署伊犁额鲁特领队。
⑧山西驻防。民国二年十二月署太原城守尉增喜免,孔繁尉署。三年二月双凌任太原城守尉。六年9月太原城守尉及右卫城守尉同时裁撤,“发给旗民四月恩饷”。
⑨东三省驻防。东北是满族发祥地,八旗制度诞生在关东大地。清朝入关后即以东北为驻防之地,形成了不同于内地行省制度的军府制度。晚清时因为大量汉族移民的迁入,东北人口比例以汉人为大,同时为了加强国防和消除满汉畛域,废除军府制度,改设行省制度。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驻防八旗仍然星罗棋布。在奉天省,民国元年十一月“扎拉丰阿补奉天协领”。据《盛京时报》,民国二年凤城城守尉为多隆阿,三年辽阳城守尉为载椿。八年四月恩沼为辽阳城守尉。民国二年奉天八旗满蒙汉军协领继善等反对丈放随缺伍田。可见驻防八旗还是不可忽视的政治力量。在吉林省,有关旗职官员的任命举不胜举。三年六月“和绷额补布尔图库边门防御”。七年九月《政府公报》第954号,有任命阿勒楚喀、吉林、三姓、宁古塔四城八旗佐领的名单。九年三月《政府公报》第1467号,有乌拉、珲春、伯都纳、吉林各城升补协领、佐领、防御、骁骑校的名单。十四年三月《政府公报》第3204号载有《吉林省长咨请升补协领等缺缮单》,计有吉林、双城堡、三姓、珲春、拉林、伯都讷、阿勒楚克、宁古塔、乌拉、额穆赫索罗等地需要升补的八旗官员。当时,吉林省宁安、抉余、依兰、阿城、珲春、双城、伊通等七县县知事为“兼管旗务县知事”。[(1)e]东北易帜之前,吉林省八旗组织有:“旗务工厂,省城十旗协、参领、乌拉、五常、拉林旗务分处,守古塔、伯都讷、三姓、阿勒楚喀、珲春、双城堡协领,伊通、额穆赫索罗佐领,四边门防御”。[(2)e]民国修《双城县志》:“法克通阿字子精,姓傅氏,正红旗人。……民国十一年补放镶黄旗防御,旋放佐领。十二年一月间,因办事精详,委署双城县协领,现供斯职”。民国修《宁安县志》提供了丰富的旗务资料。民国年间宁安(即宁古塔)有协领二员、佐领十二员。“原设协领二员,隶于副都统,现未裁”。“署左翼协领连中字捷三(现以阿勒楚喀左翼协领转署宁古塔左翼协领),“右翼协领景文字焕章(民国八年升)”。连中和景文参与《宁安县志》的撰修,在《修宁安县志各员衔名》中,列举了他们左翼协领和右翼协领的职务。“其佐领原设十二缺,内有公中八缺,世管四缺”。左翼六佐领分属旧镶黄旗、新镶蓝旗、正白旗、旧镶白旗、新镶白旗、正蓝旗;右翼六佐领分属旧正黄旗、新正蓝旗、旧正红旗、新正红旗、镶红旗、镶蓝旗。由于旗务式微,旗署因让给其他官厅而一再迁徒,“旗署办公复迁至山神庙东偏院,仅旧瓦房三间”。在黑龙江省,《政府公报》多次刊登呼兰、齐齐哈尔等地旗员的任命令。十六年八月,“黑龙江镶白旗协领文卿,六年奉满,以副都统记名”;十七年三月,“黑龙江记名副都统协领文卿开缺,以副都统在籍候升”。
(10)西布特哈和呼伦贝尔驻防。民国以来黑龙江省西布特哈地方仍然保持清未的政治体制。是时西布特哈总管为宜铿额。三年十一月,“镶红旗骁骑校乌尔卿额补放西布特哈正白旗佐领,托宁阿补骁骑校”。四年三月金纯德署西布特哈总管兼筹备布西设治事宜。金任总管直到“九·一八”事变后。民国初年,呼伦贝尔地方发生分裂祖国的叛乱。四年十一月呼伦贝尔地方当局宣布取消独立,成立直隶中央政府的特别区域,(后仍隶属黑龙江省)恢复了清末撤销的呼伦贝尔副都统。为了笼络达斡尔、蒙古等民族上层分子,民国政府在清代驻防八旗制度上,套加清代外藩封爵制度。从旧制看未免不伦不类,从创制看则又推陈出新。
综上所述,中华民国北洋政府统治时期,清代的八旗制度继续存在。
二、民国年间八旗制度存在的原因
现在进一步探讨清代八旗制度在民国年间何以延续,也就是八旗制度依然存在的原因和法律依据,民国时期八旗制度的特点。
清代八旗制度是中国历史上最有特色的政治制度。除是众所周知的军民合一制度外,八旗又是以旗统族的民族融合的组织形式。[(3)e]。八旗组织内的蒙古和汉军都不同程度的呈现满族化,尤其是清中叶之前。他们在阶级利益、政治生活、风俗习惯、心理状态诸方面,与满族更为接近。因皇太极的反间计而惨遭杀害的袁崇焕,子孙编入汉军正白旗,驻防黑龙江爱珲城。其六世孙富明阿因镇压太平天国而官至将军和总督,其子寿山因抗击沙俄而壮烈殉国。父子两代堪为清朝的忠臣,而与乃祖坚持抗清则大异其志。他们的名字也满族化。由于八旗不农不工不商的特点,勤劳勇敢的八旗官兵,脱离了一切生产事业,丧失了劳动技能。他们中部分成为职业军人,大部分则过着游手好闲的寄生生活。于是出现了困扰清朝整整一代的八旗生计问题。戊戌变法时改良派主张旗人自谋生计,遭到八旗人士的激烈反对。所以,变法失败不仅因为慈禧太后为首的顽固派的破坏和镇压,广大下层八旗官兵也站在变法的对立面。此外,八旗官兵编有特殊的户籍,自成体系的管理体制和隶属关系,居住地域的严格限制,所有这些都使八旗组织成为特殊的社会集团。
因此,武昌起义后南北议和时签订的全部《优待条件》,包括甲、乙、丙三部分,“优待皇室八条,待遇皇族四条,待遇满蒙回藏七条”。[(1)f]这是由于皇帝、皇族、八旗和外藩的特殊背景决定的。其中与八旗制度有关的内容如下:《丙关于满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条件》中,“五、先筹八旗生计,于未筹定之前,八旗兵弁俸饷,仍旧支放。六、从前营业居住等限制,一律蠲除,各州县听其自由入籍”;《甲关于大清皇帝……优待条件》中,“第八款,原有之禁卫军归中华民国陆军部编制,额数俸饷仍如其旧”。民国伊始政治局势极为动荡不安,八旗生计问题却为民国政府所重视,因为这是巩固统治的重要措施。民国元年内务部呈文临时大总统:“查筹办八旗生计为今日当务之急,请特设筹办八旗生计处,委任专员办理。”临时大总统批示:“所请特设筹办八旗生计处,自应照准。着派宝熙、三多、治格、陆建章、蔡金台、祝瀛元办理。”[(2)f]前述甘肃凉州和新疆古城等地裁撤驻防,都是以解决八旗生计为前提条件。总之,八旗组织的继续存在是因为八旗生计的特殊性,而《优待条件》则是八旗制度得以延续的法律依据。
清代八旗制度的特点是合军事行政二重职能为一体。由于八旗制度的日渐腐败,清朝在对内对外用兵上,先后依靠绿营、团练、湘淮军等。越是到后期,八旗越是丧失军事方面的镇慑作用。但是,八旗制度的行政职能却始终如一地保持着。如果说,镇压太平天国之后,以八旗将领为统帅的江南江北大营尚能发挥一定作用,抵抗八国联军之后,八旗官兵还参加某些战斗,那么晚清新式陆军先后编练成军后,八旗官兵便是彻底地丧失了披坚执锐、冲锋陷阵的战斗力,清朝也就因为失去八旗劲旅而灭亡。民国以来军阀割据,连年混战,却始终没有八旗将士参加战争的记录。总之,民国时期八旗制度最显着的特点,就是八旗组织只有行政职能而无军事职能。
正因为民国时期八旗组织只有行政职能而无军事职能,所以八旗高级官员,如都统、副都统、前锋统领、护军统领、步军统领等,大多数人没有授予做为现代军人标志的军衔,这与袁世凯的嫡系北洋军和地方军阀张作霖、阎锡山等大相径庭。仅以上举八旗职官为例,获得军衔者真是廖若晨星。民国十二年,正黄旗汉军都统张广建授陆军中将,这与其说由于张是都统,毋宁是张曾历任地方军政要职,如山东都督、京北尹、甘肃巡按使、甘肃督军兼省长;同样,十二年十一月,镶黄旗满洲都统那彦图授陆军上将,这与其说由于那王是都统,毋宁说那王是蒙古王公,因为前此十月授科尔沁左翼前旗扎萨克亲王丹巴多尔济陆军中将。正红旗汉军都统绍曾未任都统时授陆军中将,这显然与都统无关。步军统领衔门的长官,肩负首都治安的重任,不同于坐食“俸响的其他旗员,所以步军统领江朝宗授陆军中将,左翼总兵鹤春及右翼总兵袁德亮授陆军少将。北洋时期曾设将军府,置将军,为大总统军事顾问,实际是置闲投散。非常明显的是,八旗长官与现役军人不同,现役军人服役时可以得到将军称号,八旗长官则是在解除都统等职务后,才受将军之命,如达赍、祺诚武、贡桑诺尔布、田德山等,唯独载涛任都统时授将军之号。
三、清朝八旗制度消亡的时间
民国年间八旗官兵可以自由注籍,注籍者与汉人同受地方官厅管辖;八旗官兵可以自由从事各种职业;过去严格的归旗制度和驳旗制度废除了。总之,牢牢地束缚旗人的八旗制度已经严重地削弱了。反映在社会生活上,许多旗人冠用汉姓,改用汉名。天潢贵胄的爱新觉罗氏多改金姓,肃亲王善耆之子金壁东就是一例。许多汉军旗人恢复祖姓,寿山之子袁庆恩就是一例。
《政府公报》最后刊载有关旗务的资料是民国十七年三月二十四日,“京北尹请以增喜升补防御”。这时,国民党各派力量经过严重较量后,面对同北洋军阀最后一个实力派奉系军阀斗争的需要,重新调整了内部关系。民国十七年二月,蒋介石再次就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主席和国民革命军总司令,蒋介石、冯玉祥、阎锡山分别被任命为国民革命军第一、第二、第三集团军总司令。一场最后埋葬北洋军阀的风暴已经兴起。就在此时,故都北京及其附近的畿辅地区仍然保留八旗制度。
国民党及其前身同盟会,曾经以革命为宗旨,以清朝和北洋军阀为革命对象。民国初年国民党革命派在检讨辛亥革命失败原因时,已经认识到对反动势力的妥协退让造成了革命的失败。这种妥协退让的标志之一,便是《优待条件》。民国十七年六月国民党占领北京,“幽燕底定,北伐告成”。[(1)g]北洋军阀的反动统治被推翻,北洋政府政治制度为国民党的制度所代替。为国民党否定的《优待条件》不复存在,八旗制度也就随之消亡。
清代八旗分为禁旅八旗(京旗)和驻防八旗两部分。如前所述,八旗制度的消亡经历了长期的复杂的过程。最早消亡的是南方各省的驻防,具体过程尚待深入研究,比如荆州驻防于民国三年裁撤。北方的驻防裁撤较晚,其中京畿地区保留到北洋时代末期。十七年,禁旅八旗随着北洋政府的灭亡而废除。它标志着八旗制度的消亡。但是,东北驻防八旗由于历史原因,还保存了一段时间。十八年吉林省政府命令,“珲春协领、佐领等一切旗官旗署尽被裁去”。[(2)g]十九年黑龙江省旗务处总办为吉祥,讷河县八旗筹办处总办为额勒春,[(3)g]阿里多普库两路鄂伦春协领由西布特哈总管金纯德兼任。[(4)g]西布特哈和呼伦贝尔驻防八旗体制直到1932年伪满洲国成立后方彻底废除。[(5)g]1938年新疆锡伯营八旗改设县治,[(6)g]这是笔者目前所见驻防八旗保持时间最长的记载。
注释:
(1)c 《清德宗实录》卷470。
(2)c 《清德宗实录》卷573。
(3)c 《清德宗实录》卷571。
(4)c 《清德宗实录》卷596。
(1)d 《宣统政记》卷28。
(2)d 《清德宗实录》卷546。
(3)d 《政府公报》第790号(三年七月)
(4)d 《政府公报》第204号(元年十一月)
(1)e 《吉林公报》第1673号(十年三月)。
(2)e 《吉林公报》第3765号(十七年五月)。
(3)e 傅克东、陈佳华《八旗制度中的满蒙汉关系》,《民族研究》1980年第六期。
(1)f 《宣统政纪》卷70。
(2)f 《政府公报》第85号(元年八月)。
(1)g 《国民政府政府公报》第71期《中华民国国民政府训令第316号》。
(2)g 吉林省档案馆编《吉林省大事记》,参见《珲春乡土志》。
(3)g 《东北政务委员会周刊》第24、27号。
(4)g 《黑龙江省政府公报》第340号(十九年五月)。
(5)g 笔者《伪满时期在蒙古族地方推行“旗制”的过程》,《社会科学战线》1993年第三期。
(6)g 《满族文化》(台湾)第三期,广禄《七十自述》。
(资料来源:《民族研究》1994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