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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鞠焕文,付强:说伯硕父鼎铭中所谓的“六”及相关问题
说伯硕父鼎铭中所谓的“六”及相关问题
鞠焕文,付强
东北师範大学文学院,上海三唐美术馆
“蔑曆”一辞至今仍没有一个定说,究其原因,就是因为它不能跟后世的词对接上。这是它难以考释的主要原因。另一原因我认为是,在它大量使用时期,它的字形和语法结构比较单一,可供比较的材料少。主要原因很难解决,我们唯寄希望于后一种原因的解决,以进一步框定甚至彻底解决“蔑曆”一辞的释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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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硕父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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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硕父鼎铭文(除鏽未乾净前的照片)
这样的材料还是出现了,这就是2009年5月甘肃省庆阳合水县何家畔乡何家畔村西周墓地出土的伯硕父鼎,吴镇烽先生《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一书予以着录。[1]铭中便有“伯硕父、申姜其受万福无疆,
鞠焕文,付强:说伯硕父鼎铭中所谓的“六”及相关问题天子△”一句,关于其中的△字,《铭图》收录的照片作如下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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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先生将其释为“六”,读为“曆”。因此,“
鞠焕文,付强:说伯硕父鼎铭中所谓的“六”及相关问题△”自然就与“蔑曆”同词了。由于拍摄角度等原因,单从照片来看这个字确实象“六”字,而不会是其他字。如此,“蔑曆”一辞便有了一种可靠的、全新的字形及语法结构。借助于此我也对“蔑曆”一辞进行了一定的检讨工作。[2]陈剑先生也利用这则材料对“曆”之释读问题进行了讨论,但对释字持不同意见:
细审其形,似尚可看出右上角一笔还是跟上中部的竖笔相连的,可以改释爲“圥”。西周金文“圥”作
鞠焕文,付强:说伯硕父鼎铭中所谓的“六”及相关问题[3619义伯簋“
鞠焕文,付强:说伯硕父鼎铭中所谓的“六”及相关问题(陆)”字所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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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焕文,付强:说伯硕父鼎铭中所谓的“六”及相关问题匜“
鞠焕文,付强:说伯硕父鼎铭中所谓的“六”及相关问题(睦)”字所从]等,可与此形对比。“圥”与“懋”古音极近,间接从“圥”得声之“睦”,与“懋”都是明母幽部字,它们可以相通是没有问题的。[3]
而此前袁金平、孟臻先生就已对此字的释读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将其形摹作
鞠焕文,付强:说伯硕父鼎铭中所谓的“六”及相关问题,根据押韵情况等改释爲“光”,并指出“从照片中能隐约看出‘光’上端的左右两点”。[4]李零先生在释文中则直接将之写作“光”。[5]但由于所据照片不是太清晰及此字结构特殊等原因,学者们普遍不接受释“光”的意见,如谢明文先生于袁文注脚中指出,“‘光’的释法与字形下部似有不合,在铭末不一定押韵”。[6]陈剑先生从之,并将之释为“圥”。
如此看来,学界对此字的释读是存在争议的。争议的焦点在于字上是否有笔画、笔画的位置及搭配关係如何、字下两竖画在字中起怎样的区别作用等问题上。由于此字对“蔑曆”的释读有重要价值,将其讨论清楚是必要的。
我的《金文“蔑曆”新诂》一文整理刊出后,付强先生提示我,他将拙作呈于王占奎先生时,王先生说他本人看过原器,此字是“光”不是“六”,吴镇烽先生着录此器时鏽还未除乾净。并提示我们梁云先生《陇山东侧商周方国考略》[7]文中公布有除鏽后的铭文照片可以利用。
梁先生公布的铭文照片及摹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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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照片作
鞠焕文,付强:说伯硕父鼎铭中所谓的“六”及相关问题,照片虽然模糊,但字迹是清晰可见的。通过照片可以看出,字上左右各有一点,两点分列于上部竖笔左右而不与之相连,字形下部两笔作下垂状,摹本所摹忠实可靠。所以此字非“六”亦非“圥”。争论的前两个焦点可涣然冰释。下面我们来考查一下释“光”的意见。
早期古文字“光”大都作
鞠焕文,付强:说伯硕父鼎铭中所谓的“六”及相关问题(合20057)、
鞠焕文,付强:说伯硕父鼎铭中所谓的“六”及相关问题(合140正)、
鞠焕文,付强:说伯硕父鼎铭中所谓的“六”及相关问题(小子
鞠焕文,付强:说伯硕父鼎铭中所谓的“六”及相关问题卣,《集成》5417)形,从火在跪坐人形上。西周中晚期大量出现
鞠焕文,付强:说伯硕父鼎铭中所谓的“六”及相关问题(史墻盘,《集成》10175)及
鞠焕文,付强:说伯硕父鼎铭中所谓的“六”及相关问题(毛公鼎,《集成》2841A)二形,跪坐人形变为不跪坐的“卩”形,并且本作上举的火苗外围轮廓线开始下垂(后一形),其中后一形为春秋战国文字所继承。[8]△与常见之古文字“光”其下部确实有一定区别,无关乎有学者表示怀疑。但仔细观察照片,我们能够看出,△字形体上的一些特点。第一,其下部两竖画并非等齐,右侧竖笔短于左侧竖笔;第二,两竖笔并非平行接于两横笔(实际上是两斜笔,为表述方便我们姑且称它为两横笔)之上,而是在顶端圆转相接于上部竖笔,这可与金文中的一些“大”字相对比,如
鞠焕文,付强:说伯硕父鼎铭中所谓的“六”及相关问题(士上卣,西周早期,《集成》5421)、
鞠焕文,付强:说伯硕父鼎铭中所谓的“六”及相关问题(农卣,西周中期,《集成》5424)、
鞠焕文,付强:说伯硕父鼎铭中所谓的“六”及相关问题(乖伯归夗簋,西周晚期,《集成》4331)、
鞠焕文,付强:说伯硕父鼎铭中所谓的“六”及相关问题(曾侯乙钟,战国早期,《集成》293.4A)。[9]所以,这里存在两种可能,即△字仍是从火从“卩”形之字,其右侧短竖即人形手臂,只不过人形的手臂离开了膝盖。这样的“卩”字人形手臂脱离了膝盖之形金文常见,“光”字晚期时候就有这种形体,如
鞠焕文,付强:说伯硕父鼎铭中所谓的“六”及相关问题(中山王
鞠焕文,付强:说伯硕父鼎铭中所谓的“六”及相关问题鼎,《集成》2840A)。说明这种“脱离”是有一定趋势的。第二种可能就是,字从火从大,“火”字与“大”字存在公用笔画的现象,“卩”与“大”作为表意偏旁可互换。所以,不论是以上哪种可能,都可将△字释为“光”。
那么,伯硕父鼎铭毫无疑问就是“蔑天子光”。“蔑光”与“蔑曆”应是同一辞的不同形式,在这里“光”与“曆”应是同义换用的形式。这告诉我们,“蔑”和“曆”是两个词,“曆”之词义与“光”应相近。“光”即光宠。《广雅·释言》:“光,宠也。”《汉书·礼乐志》在《安世房中歌》:“孔容之常,承帝之光。下民之乐,子孙保光。”颜师古注:“言永保其光宠也。”季子白盘铭文(《集成》10173)“王曰伯父孔显有光”中的“光”也可训为光宠。综合考虑,“懋”当与“光”、“休”等属于一个範畴,都应属于宠光、荫庇、奖励、鼓励等。
曶鼎(《集成》2838)铭文中“蔑曆”写作“加曆”,“蔑”与“加”也形成同义互用现象,“蔑”当与“加”有相近的词义。从意义、语法功能及近年来新出楚简材料综合考虑,陈剑先生将“蔑”读为“被”是十分合适的。
“伯硕父、申姜其受万福无疆,
鞠焕文,付强:说伯硕父鼎铭中所谓的“六”及相关问题天子光”这一嘏辞中,“受万福”与“
鞠焕文,付强:说伯硕父鼎铭中所谓的“六”及相关问题天子光”在一定意义上结构相同,“
鞠焕文,付强:说伯硕父鼎铭中所谓的“六”及相关问题”当有被受之义,而所谓的福则包括天子的宠光。这几乎与陈剑先生所徵引的《清华简(壹)·皇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