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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黄怀信:《尧典》之观象及其传说产生时代
《尧典》之观象及其传说产生时代
黄怀信
曲阜师范大学
摘 要:《尚书·尧典》所记四“平秩(在)”句乃观象授时之说,而与农事无关,其所载之“宅南交”与“宅朔方曰幽都”亦为互误。《尧典》年代当远出刻有“四方名”的甲骨文与《山海经》的同类记载之前,而非因袭后两者。因刻有“四方名”的甲骨文时代属于商王武丁时期,所以《尧典》所记传说产生之时间,最晚应在商代中期。进而可以肯定,至迟在商代中期,中国已有关于四仲月“厥民某”以及通过观天象来确定二至二分的传说。
《尚书·尧典》之第二小段,记帝尧命羲、和观象授时之事,反映最迟在其传说产生之时,中国人已懂得通过实际观测太阳运行的位置而确定二至二分。由于传统解读存在严重失误,加上原文本身的错互,致使这一重要信息迄今鲜为人知。同时,文中所述四时民之行为习惯,与商代甲骨文及《山海经》之四方名几乎完全相同,其早晚关系也因误解文义而被颠倒。因此,本文拟对相关问题进行详细辨证。
一、“东作”“南讹(为)”“西成”“朔易”与农事无关
长久以来,学术界关于《尧典》的解读存在严重失误,再加上《尧典》原文本身的错互,遂使得通过实际观测太阳运行的位置而确定二至二分这一重要信息被人们误解。现引《尧典》相关原文如下:
(帝尧)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分命羲仲宅嵎夷曰旸谷,寅宾出日,平秩东作。日中星鸟,以殷仲春。厥民析,鸟兽孳尾。申命羲叔宅南交,平秩南讹,敬致。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厥民因,鸟兽希革。分命和仲宅西曰昧谷,寅饯纳日,平秩西成。宵中星虚,以殷仲秋。厥民夷,鸟兽毛毨。申命和叔宅朔方曰幽都,平在朔易。日短星昴,以正仲冬。厥民隩,鸟兽氄毛。[1]38-40
一直以来对于这段文字的误解,重点体现在四“平秩(在)”句。如孔传曰:“岁起于东而始就耕,谓之东作。东方之官敬导出日,平均次序东作之事,以务农也。”“讹,化也。掌夏之官平序南方化育之事,敬行其教,以致其功。”“秋西方万物成,平序其政,助成物也。”“易,谓岁改易于北方。平均在察其政,以顺天常。”[1]39-40可见是以“东作”为农事,以“南讹”“西成”“朔易”为天时。《汉书·成帝纪》诏曰:“方东作时,其令二千石勉劝农桑。”应劭曰:“东作,耕也。”颜师古曰:“春位在东,耕者始作,故曰东作。《虞书·尧典》曰:‘平秩东作。’”[2]314-315亦皆以“东作”为农事。《汉书·王莽传》载莽曰:“予之东巡,必躬载耒,每县则耕,以劝东作。予之南巡,必躬载耨,每县则薅,以劝南伪。予之西巡,必躬载铚,每县则获,以劝西成。”[2]4133又以南、西二者亦归农事。《史记索隐》曰:“春言东作,夏言南为,皆是耕作营为劝农之事。”[3]18亦以“东作”与“南为”为农事。今人之注译,亦大率沿用此说。如顾颉刚、刘起釪先生所着《尚书校释译论》(以下简称《校释译论》)即一再称:“此‘东作’与下文‘南为’,是交互使用文字来说春夏的农活。”“‘西成’和‘东作’一样,都指农事活动。”“‘朔易’即‘北易’,和‘东作’、‘南为’、‘西成’一样,都是指农事活动。”[4]39,51,55
为什么“东作”“南讹(为)”“西成”“北易”指农事?从字面上看,“作”“为”“成”似乎可以分别理解为耕作、营为、成熟,但耕作为什么要叫东作?难道耕作只在东方或者只有东方才春耕?营为、化育,为什么要叫南讹或南为?难道营为只在南方或者只有南方才化育?成熟收获,为什么要叫西成?难道成熟只在西方或者只有西方才收获?即如颜师古所云,谓“春位在东,耕者始作,故曰东作”,那么为什么又要“宅嵎夷”而“平秩(辨察)”之?即如孔传,谓“岁,起于东而始就耕,谓之东作。东方之官敬导出日,平均次序东作之事”,那么为什么也要“宅嵎夷”?又何谓平均次序东作之事?既然是平均次序东作之事,为什么又要敬导出日?敬导出日与务农有何关系?退一步说,即使“东作”“南为”“西成”三者可以勉强与农事联系,那么“北易”与农事又有何关系?以上疑问均不得解。而且原文写明是要“历象日月星辰”(观察日月星辰的运行)以“敬授民时”,以下始言“以殷仲春”,时令尚未确定,如何先言农事?此处亦不可解。何况所谓“南方化育之事”和“岁改易于北方”与历象也没有关系。可见,不管是从字面上、文理上,还是逻辑上,四者都不能解为农事。
而更为关键的是,根据原文所叙,所“平秩(在)”的对象根本就不指人事。试观“宅嵎夷……寅宾出日,平秩东作”“宅南交,平秩南讹”“宅西……寅饯纳日,平秩西成”“宅朔方……平在朔易”,“平秩(在)”四者,显然是与“宅”四方和“寅宾出日”“寅饯纳日”等目的一致。而“东作”,则明显是承上指“出日”之东作;“西成”,明显是承上指“纳日”之西成,皆指“日”言,与人无关。“东作”“西成”如此,“南讹”“朔易”自然也就只能指“日”之“南讹”与“朔易”,而不能指人事。
而且事实上,帝尧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本来就是说要他们按照四时之序,观察日月星辰的运行现象,以制定历法。而分命四人“宅嵎夷”“宅南交”“宅西”“宅朔方”,显然是为了进行实际观测,因为“宅”是居的意思(旧或释为“度”,不通)。而根据其下文“寅宾出日”“寅饯纳日”,“嵎夷”“旸谷”与“西”“昧谷”分指东、西二极之地亦无疑。
什么叫“寅宾出日”?孔传曰:“寅,敬。”[4]39其说可从,“寅”字借为“夤”。“宾”,孔传训“导”,显然是读之为“傧”。《说文解字》云:“傧,导也。”[5]163导有接义,故《礼记·礼运》“傧鬼神”孔疏云:“接宾以礼曰傧。”[6]1418《文选·甘泉赋》李善注引郑玄亦曰:“接宾曰傧。”[7]146那么“寅宾”就是恭敬地迎接。“出日”就是从海平面冒出的太阳。恭敬地迎接,说明是提前守候,以待其出。可见确实是实际观察,正合前文“历象日月星辰”之命。《校释译论》以为“寅宾出日”是对“‘出日’的宾礼之祭”[4]39,恐未可信。明明只有一个“宾”字,为什么要说成“宾礼之祭”?如果说真有对“出日”的“宾礼之祭”,恐怕具体也只能是守候迎接,而不会有别的祭祀。关于“寅饯纳日”,孔传曰:“饯,送也。”[4]39“纳日”即落日。恭敬地给落日送行,说明也是守候着进行观察。正因为都是守候着进行观察,所以下句皆说“平秩”。
什么叫“平秩”?孔传释为“平均次序”。平均次序东作、西成,文不成义;即能成义,亦非守候观察所能达到的效果。杨筠如《尚书核诂》曰:“平,《大传》作‘辩’,《白虎通》作‘辨’,《史记》作‘便’。辨,别也。秩,察也……《史记》作‘程’,程、秩声近通用。”[8]8-9今按:“平”与“便”“辩”“辨”,古皆一声之转,故可通假。这里“辨”是本字,“辨”即分辨、辨别。“秩”“程”古皆定母字,亦一声之转,故可通假。“察”与“秩”古同声(如“查”或读zha音),故“秩”可借为“察”。“在”字训“察”,见于《尔雅·释诂》,实际也是通假。所以“平秩”又作“平在”。可见此“平秩”和“平在”,确可有辨察之义。辨察,即分辨观察,也就是通过观察而区辨之,正与守候之义相成。显然,守候观察的目的,就是为了有所分辨。其分辨的对象应是太阳何日“东作”“南讹(为)”“西成”“朔易”。《校释译论》释“平”为“使”,“秩”字从《史记》读“程”,谓“平秩,就是使之有程序”[4]39,固可勉强言通,但“使程东作”等毕竟不如“辨察东作”等通畅明白,而且关键是“东作”“南讹”“西成”“朔易”其义究竟为何?
“东”,自然指东方;“作”,谓升起。而“东作”,则只能是指太阳从既不偏北、也不偏南之正东方升起。因为从地理学的角度来看,尽管太阳每天都从东方升起,但升起的位置并不相同:春分过后日渐偏北,夏至过后日渐回归;秋分过后日渐偏南,冬至过后日渐回归;真正从正东方升起,在上半年只有春分一天,所以需要辨察。察知哪一天太阳从正东方升起,无疑就可以知道哪一天是春分。可见“平秩东作”,就是通过辨察而确定春分日。所以下文又说“日中星鸟,以殷仲春”,仲春(夏历二月)即春分所在之月,更进一步证实其是为了确定节气与季节。《校释译论》谓“以殷仲春”为“意即定春分节令”[4]42,译文于“仲春”后亦附注“后称春分”(“仲夏”“仲秋”“仲冬”后亦分注“后称夏至”“后称秋分”“后称冬至”)[4]351-352,可见是将“仲春”等四者与春分等四者等同。这种理解,显然是有偏差的。因为仲春等分别为一个月,而春分等则分别只有一天。
关于“南讹”,“讹”字一本作“伪”,《史记》作“为”。太阳南讹、南伪,皆不成义;唯作“为”,乃可解(盖“为”先借作“伪”,后误为“譌”,又被改为“讹”)。因为“为”可以借为“回”。“为”“回”二字古皆匣母,韵部亦相接近,一在歌部、一在微部。文献中虽别无二字通假之例,但从音理上讲应当没有问题。且如“
黄怀信:《尧典》之观象及其传说产生时代”从“为”得声而音挥,“軎”“哙”“熭”“
黄怀信:《尧典》之观象及其传说产生时代”等从会音之字皆音“为”,亦可佐证之。所以,“南为”可读“南回”。南回,即向南回归,指太阳。因为从地球上观察,太阳于夏至日结束北行向南回归,所以说南回。正因为是“回”,所以补说“敬致”——恭敬地送其回归。正与上下文之“寅宾”“寅饯”相对。辨察哪一天太阳南回,无疑就是为了确知哪一天夏至。可见“平秩南讹(为)”,就是通过辨察而确定夏至日。所以下文又说“日永星火,以殷仲夏”,仲夏即夏至所在之月。
“西成”与“东作”相对,“西”无疑是指正西方,因为太阳每天落下的位置也不相同;“成”,谓完成。西成,即太阳完成南北之运行,从正西方,既不偏北、也不偏南之西方落下。而这一天,正是秋分日。辨察哪一天太阳从正西方落下,无疑是为了确知哪一天秋分。可见“平秩西成”,就是通过辨察而确定秋分日。所以下文又说“宵中星虚,以殷仲秋”,仲秋即秋分所在之月。
“朔”,北方;“易”,谓易向。“朔易”即向北易向,亦即向北回归。冬至之日太阳完成南行,开始向北回归,辨察哪一天太阳北易,无疑是为了确知哪一天冬至。说明“平在朔易”,就是通过辨察而确定冬至日。所以下文又说“日短星昴,以正仲冬”,仲冬即冬至所在之月。
可见《尚书·尧典》之四“平秩”句是在描述通过观象以确定历法,而且二分二至,均是通过观测太阳运行的位置而确定的。以往天文学家虽也承认《尧典》所言与分、至有关,但并不详此。比如科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天文学史》写有:“在《尧典》中明确指出,以观测鸟、火、虚、昴这四颗星在黄昏时正处于南中天的日子定出二至二分作为划分季节、定农时的标准。”[9]8显然也是把“日中星鸟,以殷仲春”,“日永星火,以殷仲夏”,“宵中星虚,以殷仲秋”,“日短星昴,以正仲冬”理解成了测定二至二分。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天文学史》引《尧典》文下亦曰:“这说明春分、夏至、秋分、冬至各以鸟、火、虚、昴为标准,来正一年四时的仲月。”[10]679二者认识基本相同,然而以行星中天作为标准,并不能精确到天,因为星之中天,只是一个大致现象,其“误差可能有正负10天”[9]11。显然,观星象不能确定时日,所以原文只说以“殷”(正)其月。可见,星中只是正月份的一种参考,并不以之定分、至。
另有观点认为:“‘宅嵎夷,曰旸谷。寅宾出日,平秩东作,日中星鸟,以殷仲春’,即在春分之日观测太阳从正东方升起,以确定仲春的季节,相当于《大荒东经》的东方之神‘折’;‘宅南交,曰明都。平秩南讹,敬致,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即在夏至之日观察日影于中午时达到最短,以确定仲夏的季节,相当于《大荒南经》的南方之神‘因’;‘宅西土,曰昧谷。寅饯纳日,平秩西成,宵中星虚,以殷仲秋’,即在秋分之日观察太阳在正西方落下,以确定仲春的时节,相当于《大荒西经》的西方之神‘夷’;‘宅朔方,曰幽都。平在朔易,日短星昴,以正仲冬’,即在冬至之日观察日影于中午达到最长,以确定仲冬的时节。”[11]既然已经知道是分、至之日,为何还要观察太阳之东升、西落,以及日影之长短?显然是理解反了,其所谓分、至之日,无疑是出于意会。而且观象,更不得与《山海经》之四方神(详后)有关,所以其说有误。总之,《尧典》四“平秩(在)”句之义,实谓通过观测太阳运行的位置而确定分、至,纯属观象。
二、“宅南交”与“宅朔方曰幽都”当为互误
通过上文的论证,证实《尧典》四“平秩(在)”句实指观象之事而与农事无关。那么既是观象,为什么又要分“宅”四极?其目的应是为了就近。因为在旁人看来,既然是“平秩东作”,自然就需要居于东方日升之地;既然是“平秩西成”,自然就需要居于西方日落之地。那么“平秩南为(回)”,怎么又会是宅于南交?夏至日太阳最北,宅南岂不更远?“平在朔易”,怎么又会宅于朔方?冬至日太阳最南,宅朔同样更远。显然,原文之“宅南交”与“宅朔方曰幽都”,应当互易。就是说,原本应作“申命羲叔宅朔方,曰幽都,平秩南为(回)”“申命和叔宅南交,[曰明都],平在朔易”。可见传世本此二处有误。而此二处之误,完全可能是因后人未解“讹(为)”“易”之义,以为既然“平秩”南,就应宅南;既然“平在”朔,就应宅朔,故而误改。
关于二地之所在,“朔方”理论上至少应在今北回归线以北,“宅朔方”在古代中国是可以实现的。“南交”显然是指太阳与南相交之地,实际就是今南回归线所对应的位置。然而在古代中国,“南交”无疑是不可能到达之地。而且即使能够到达,所观测之结果也无法及时上达并授知于民,这样,也就起不到观象的目的。其他三方,也存在这一问题,所谓分命四人宅于四极作实际观测,实际上是不可能实现的。而且事实上也不需要宅于四极,因为只要有一个点,四时四方都可以进行观测。显然,宅四极只是一种传说。然而虽是传说,但至少也说明在传说者那里,二分二至可以通过实际观测而确定。所以,只要明确此传说产生的时代,就等于明确了中国人掌握观测二分二至知识的最晚时代。
三、四仲“厥民某”说早于甲骨文及《山海经》中的四方名
关于《尧典》的具体撰作时代,并没有一个准确的结论,因为其开篇即称“曰若稽古”,说明其材料本来就是来自传说。所以,关键是要知道这些材料产生的时代。而要知道这些材料所产生的时代,就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参照物。商代甲骨文中的四方名,无疑可以满足这个需求,因为其时代是明确的。众所周知,商代武丁时期的甲骨刻辞有“东方曰析,凤(风)曰劦”,“南方曰因,凤(风)曰某”,“西方曰韦(彝),凤(风)曰某”和“[北方曰]伏,凤(风)曰某”的记载(《甲骨文合集》第14294号,“韦”与风名“彝”互误,“北方曰”三字原缺,据辞义及各家说补。《甲骨文合集》第14295号文稍异,作“帝(禘)”四方之名)[12]332。而此四方名,正与《尧典》“(仲春)厥民析”、“(仲夏)厥民因”、“(仲秋)厥民夷”、“(仲冬)厥民隩”之“析”“因”“夷”“隩”四词相对应。无独有偶,《山海经》中亦有“东方曰折(析)”(《大荒东经》)、“南方曰因”(《大荒南经》)、“[西方曰]夷”(《大荒西经》)、“北方曰鹓”(《大荒东经》)之说[13]348,370,391,358。显然,三者互有关联。
那么三者孰早孰晚?胡厚宣先生认为:“《尧典》的宅某方曰某,是因袭甲骨文和《山海经》的某方曰某;厥民某,是因袭甲骨文和《山海经》的四方名。”[14]意思是《尧典》之说晚于甲骨文和《山海经》。此说未见有人反对,说明也已成为“共识”,而愚谓此说非是:
首先,《尧典》的“宅某曰某”并非因袭甲骨文和《山海经》的“某方曰某”。《尧典》是讲“宅某(或某方)曰某”,如“宅嵎夷曰旸谷”、“宅西曰味谷”、“宅朔方曰幽都”,“宅”是主词,而且未见“东”字。而甲骨文和《山海经》不唯直接曰“东方”“南方”“西方”“北方”,而且直作“某方曰某”,无“宅”字,句式、语义根本不同。而且从文义上讲,《尧典》也无法因袭二者。比如《尧典》之“嵎夷”“旸谷”,据后文“平秩出日”,可知在东方;而由甲骨文和《山海经》之“东方”,则不能直接得出“嵎夷曰旸谷”。可见《尧典》文必不出于甲骨文和《山海经》。所以,如果说因袭,只能是二者因袭《尧典》所记之传说。
其次,“厥民某”与二者之四方名有所区别。《尧典》中“厥民某”,本指人的行为习惯。如仲春“厥民析”,“析”训散,谓分散于室外、野外;仲夏“厥民因”,“因”训就,谓就地而处、席地而卧;仲秋“厥民夷”,“夷”“跠”古今字,义为蹲,与《论语》“原壤夷俟”所用同;仲冬“厥民隩”,“隩”谓房子、室内。仲春春暖花开,所以人散于室外;仲夏气候炎热,所以人席地而卧;仲秋气候转凉,所以人喜欢蹲着;仲冬气候严寒,所以人处室内:不仅文从字顺,而且合乎四时规律,都是人的行为本能。其下所言仲春“鸟兽孳尾”、仲夏“鸟兽希革”、仲秋“鸟兽毛毨”、仲冬“鸟兽氄毛”,显然也都是鸟兽的本能,正好对应。可见“厥民某”之“某”,所用接近其字之本义,有可说者。而甲骨文和《山海经》之“析”“因”“彝(夷)”“伏(鹓)”四字,则纯是所谓神名或祭祀名,无可说者。《尧典》“厥民某”本就四仲月而言,而甲骨文和《山海经》则言四方。显然,甲骨文和《山海经》之四方名皆属于借用。既是借用,必当晚出。更有甚者,甲骨文和《山海经》不仅借名,而且借字。如甲骨文之“西方曰彝”,“彝”就是“夷”的借字;《山海经》“北方曰鹓”,“鹓”就是“隩”的借字;“折”,更是“析”字之误。而甲骨文“北方曰伏(按:本作‘勹’,音包,古音与‘伏’同,故借为‘伏’)”,更由“隩”义引申。所以,二者自不能早于《尧典》所言,可见《尧典》之说在先。而《校释译论》则云:“‘厥民析鸟兽孳尾’,是《尧典》作者见到一组至迟自商代传来的古代四方神名和四方风名的一套完整的神话资料,完全不理解其原有神话意义,只因其为远古资料,就生吞活剥地把它作为尧时的民事和物候的历史资料,写成不可理解的文句。下文南、西、北三方的‘厥民’‘鸟兽’的句子,就是从同一组原资料中用同样改头换面的方式写成的。”[4]43其又说:“由于《尧典》作者显然不懂得这些原是神话资料,却硬把它作为历史资料使用,于是东方之神名‘析’,就变成了无法理解的东方之民‘析’。不懂古‘凤’字原作为‘风’字用,就硬把凤说成鸟兽。把有合和意义的‘劦’,胡乱说成是‘孳尾’。”[4]44以上断恐难成立:“厥民析”之“厥”承上明指仲春,怎么能说是东方之民?仲春时节人散于野外等,怎么无法理解?甲骨文和《山海经》所言是四方名和四方风名,而《尧典》所言是人与鸟兽的自然行为,完全不同,怎么能肯定《尧典》之“鸟兽”是由“凤”字而来,“孳尾”由“劦”衍生?而且称其“无法理解”,本身也说明对自己相关解释尚不自信。总之,《尧典》之说绝不从四方风的传说来,如果说生吞活剥,只能是四方风之命名者。
当然,多数人相信《尧典》之说晚于甲骨文和《山海经》,并非完全无因。一是没有将书中材料与成书时代相区分,就是说把成书时代等同了书中材料的时代。二是忽略了《尧典》开篇“曰若稽古”四字,忘记了其本来就是传说。三是传统文化一直以来就没有真正理解《尧典》之“厥民某”。比如孔传释之曰:“厥,其也。(厥民析),言其民老壮分析”;“因,谓老弱因就在田之丁壮,以助农也”;“夷,平也。老壮在田,与夏平也”;“隩,室也。民改岁入此室处,以辟风寒。”[1]39-40可见基本上还是以之与农事相联系,而没有发现其本义。不知本义,自然也就不能知其是否借用。
总之,《尧典》四仲“厥民某”说早于甲骨文和《山海经》之四方名当无疑。而且一个词语由用其本义到本义被忘记而纯粹借用或者用引申义,必定要经过较长时间。所以《尧典》记载之说,必定远出刻有“四方名”的甲骨文与《山海经》之前。该甲骨文既为商王武丁时代的刻辞,那么《尧典》所记传说产生的时代,最晚亦当在商代中期。也就是说,至迟在商代中期,中国已有关于四仲“厥民某”以及通过观象以确定二至二分的传说。当然,这一论断,是以四“平秩(在)”与四“厥民某”为同时之传说为前提的,如果能够确定二者非同时之传说,则又当别论。至于其四仲中星,则或出自原始传说,或是传说者据当时之实际天象而得来,或是记其传说者据当时之实际天象而得来。且天文学界对之迄无定论,所以尚不能直接据以证明“厥民某”之时代。而《尧典》所涉及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有望将来随着相关研究的进一步深入而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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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发表于《中原文化研究》2014年第4期,98-10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