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零-陈民镇:清华简《保训》“中”字解读诸说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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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陈民镇:清华简《保训》“中”字解读诸说平议


清华简《保训》“中”字解读诸说平议
陈民镇
烟台大学中国学术研究所2010级硕士研究生
清华简最早披露的是《保训》,目前爲止讨论最多、争议最大的也是《保训》。而争议的焦点正是《保训》中的“中”字,歧见迭出,纷如其辞。在简文中,“中”字凡四见,分别出现于虞舜与上甲微两个故事中。在虞舜的故事中,出现了两次“中”,分别是“求中”、“得中”:“昔舜久作小人,亲耕于鬲茅,恭求中,自稽厥志,不违于庶万姓之多欲。厥有施于上下远迩,乃易位设稽,测阴阳之物,咸顺不逆。舜旣得中,言不易实变名,身兹服惟允,翼翼不懈,用作三降之德。帝尧嘉之,用受厥绪。”在上甲微的故事中,也出现了两次“中”,分别是“假中”、“归中”:“昔微假中于河,以复有易,有易服厥罪,微无害,乃归中于河。微志弗忘,传贻子孙,至于成汤,祗服不懈,用受大命。”[1]笔者拟就诸家歧说作一番梳理,以期对问题的解决有所裨益。
一、《保训》“中”解读诸说平议
目前爲止,关于清华简《保训》“中”的理解,主要可以归纳爲中道说、标杆说、地中说、旗帜说、读“衆”说、狱讼簿书说、命数说诸说,以下并载诸说,略作评骘。
(一)中道说
李学勤先生首倡此说。李先生认爲《保训》中的“中”,也就是后来说的中道;《保训》的思想与儒学有共通之处,很值得探索研究;朱子《中庸章句》序开首讲“道统”,现在看《保训》篇文,似乎尧舜以来确有“中”的传授[2]。后李先生复作补充,指出上甲微怎么“假中”、“归中”于河,不太容易理解,然视下文“微志弗忘,传贻子孙,至于成汤”,“中”仍是指思想观念而言;由此可见,“中”的观念,或称中道,是《保训》全篇的中心[3]。江林昌先生也认爲“中”应该是一种观念,并阐发姜亮夫先生的观点,指出“中”字的上端作飘游状者爲氏族图腾旗帜,中间作圆者爲太阳,下端作飘游状者则爲旗帜之投影;“中”是上古时期各氏族部落共有的宗教信仰和道德观念,这种信仰和观念来自于原始初民共有的太阳崇拜,“中”字的原始义卽来源于初民对太阳的认识;《国语·鲁语》有“日中考政”之说,《诗》毛传有“教国子以日中爲期”之谓;“中”字的原始义卽取象于太阳神中午时分公正直照、不偏不倚的特徵[4]。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公布的《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保训>释文》便将“中”解释爲中正、中道[5],杨朝明先生强调《保训》的“中”和儒家的“中道”是相联繫的[6],持此说的还有王辉、余敦康、黄人二、梁立勇、梁涛等先生[7]。赵平安先生则指出“中”和“詷”相类,而“詷”是古代帝王卽大位之前必须掌握的东西,是治国安邦平天下的道理[8]。李守奎先生指出“中”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内容是中道,形式是某种宝物[9],立论则更爲平允。廖名春先生则认爲“中”的具体义涵爲“和”。[10]李锐先生认爲“中”与后世的中庸、中和思想有关联。[11]
谨按:《保训》的出现,重新激发了学术界对道统论的兴趣。然而李零先生指出:“宋儒所谓‘中’,《尧曰》之‘中’也好,僞‘十六字心传’之‘中’也好,《中庸》之‘中’也好,都是哲学概念,而简文的‘中’是一种器物。两者是否有关,还值得讨论。”[12]李零先生的说法是不无道理的。刘光胜先生也提出这样的问题:“中道是清华简《保训》的核心思想,舜执法中允,擅长从正反两面考虑,不违背百姓的愿求,说他守中是没问题的。问题是上甲微替父报仇是守中道吗?更爲奇怪的是,文王讚扬上甲微的做法,文王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大圣人,难道圣人也认爲部族复仇是守中道吗?”[13]姜广辉先生则质疑道:“一个‘思想观念’或‘中道’观念,并不是一件实物,怎么能借来还去呢?”[14]黄天树先生则指出,从古代金文等来看,古代虚的一些东西好像也能用实的动词来讲,如金文中常见的“秉明德”、大盂鼎的“敬拥德经”、胡簋的“经拥先王”等,又如大盂鼎“享奔走”之“享”,虚的东西可以称享,实的也可以称享[15]。虞舜“求中”、“得中”,倒近似于《论语·述而》的“求仁而得仁”,至少在虞舜的故事中,解释爲一种思想不失爲一种可能,而在上甲微的故事中却不能。《保训》的“中”到底是形而上的“道”,还是形而下的“器”,似乎尚是一个未能遽定的问题,至少将文中的“中”仅仅解释作一种思想并不是件令人信服的事情,因爲我们无法忽视《保训》中的其他文字——欲澄清疑义,需要从上下文去宏观把握。笔者认爲,《保训》的“中”,无论是在虞舜的故事中还是在上甲微的故事中,都应该是“器”,但它们又确实与高于它的“道”有关。
(二)标杆说
倡“标杆说”者主要是李零先生。以下试胪列李零先生的主要看法:
关于“中”字的涵义,学者有三说:(1)旗帜说(唐兰说);(2)圭表说(温少峰、袁庭栋说);(3)风向标说(黄德宽说)[16]。案此三说,似可折中于中国古书所说的“表”。“表”者,卽今语所谓“标杆”,它可以是普通的标杆,也可以是有旗斿的旗杆。这种杆子有两个功能,一是“立竿见影”,当观测日影的圭表用,二是借助旗斿,观风向,测风力。三说并不矛盾。古书所谓“表”,常与“旗”并说,是类似之物,如《左传》昭公元年“举之表旗”是也。“表”常用于军中,用于合军聚衆,教练士卒。表有两大用:一种用于集合,古人叫“日中期会”。一种是用于阵法操练,每百步树一表,练习作坐进退,“及表乃止。”殷墟卜辞的“立中”就是古书常说的“立表”。“中”有表率之义、标準之义,就是从标杆的意义引申。“中”有中间之义,中心之义,也是从标杆的意义引申。表也是测量工具。周公营建新邑于洛,“相宅”、“攻位”(《尚书·召诰》),据说就是用“表”作测量高下远近和四方八位的工具。“土中”是东南西北“四土”之中”,“中国”之义立于此。阴阳以日影分。简文说,“厥有施于上下远迩,廼易位迩稽,测阴阳之物,咸顺不扰”,“表”就是这样的东西。简文的“中”不是一般的表,而是一根可以“爲民立极”的标杆。它和“九鼎”一起,同样是权力的象徵。“中”代表什么?曰“四方之极”(《诗·商颂·殷武》),太一是宇宙之“中”,天子是天下之“中”[17]。
徐在国先生认爲李零先生的观点可从,“中”可折中于中国古书所说的“表”,“‘表’常用于军中,用于合军聚衆,教练士卒”,那末“假中”义同“假师”,简文中的“中”字代指军队[18]。
谨按:李零先生的论述精义连珠,愚钦佩无地。然李零先生此说实际上与下文将论及的“旗帜说”接近,亦可用以证明“旗帜说”。李零先生从“中”字诸多涵义中提炼出“表”的概念,抓住了实质,然未免含糊。笔者认爲这个“中”应该明确化,明确其指涉内容。因爲在《保训》中,无论“求中”、“得中”、“假中”还是“归中”,“中”都应该是具体的。而且虞舜、上甲微的故事中,所涉及的“中”的具体涵义是否一致?这些问题都是亟待解决的。而其背后所涵摄的文化密码,则又另当别论。
(三)地中说
“地中说”的提出与中国“择中建国”的传统思想有关。李零先生由“表”引申至“土中”的概念,这个“中”是一根可以“爲民立极”的标杆,而虞舜所求之“中”正是“地中”[19]。武家璧先生指出《宝训》以讲历史故事的方式说明“居中”的重要性,这与文王爲易卦“观象系辞”的风格很相似,文王“大勋未集”而殁,遗言子发,引古喻今,大谈其“中”,显然是希望太子发能“莅中国而抚四夷”,完成“大统”[20]。武家璧先生又认爲虞舜所求之“中”是“天中”,又认爲上甲微故事中的“假中”当作“砌”解,“砌中”卽以甃石垒砌成台阶状的“中”坛;上甲微“砌中于河”就是在河滨或河伯之地堆石垒砌了一座“中”坛,“砌”有堆聚之义,故“砌中”亦可解释爲筑坛聚衆,然后祭告天地,誓师出发;上甲微採用“建中立极”的方法选址建中坛,禘郊帅祭列祖列宗,利用宗教形式与宗法关係以凝聚人心,此“中极”建在河滨或者河伯之地,故曰“砌中于河”、“归中于河”[21]。美国达慕思大学的艾兰教授认爲“中”是从地理和宇宙意义上说的,这个宇宙的中心不仅是一种简单的象徵,而且有着地理上的实际所指;大致上说,这个中心就是指河南省的偃师县和登封县以及周边地区,从考古上看,这个区域也是中国早期文明发展的中心;如果我们将“中”旣看成是地理中心,又看成是宇宙中心,那么,要想成爲“天子”,统治者就必须控制这个地区,可想而知,将“中”视作通往道德君主的“中道”的想法也是这种视角隐喻的发展[22]。艾兰教授的观点亦可视作“地中说”。倪木兰先生指出,如果将“中”释爲广义的“中土”或“中国”,则全文文意无所扞格,畅然若水之就下[23]。郭伟川先生亦持此说[24]。
谨按:笔者初读《保训》时便窃以爲文中的“中”当是一种实体物质(至少在文意中),它很可能正是地中。嗣后笔者推翻了自己的想法,因爲与“中道说”一样,于虞舜的故事完全适用,然于上甲微的故事仍然是龃龉难通。后来得读李零先生的高论,对“地中说”又重新进行了考量。诚如李零先生的论述,“地中”的概念完全可以由《保训》中的“中”生发而来。“地中”的概念,是“中”的理念的一个重要向度,这是不容忽视的。事实上,大多数论者都假定了一个前提,那就是虞舜和上甲微的故事的“中”是一回事。然而正如笔者前文所指出的,如果说这两个故事的“中”所指涉的涵义并不一致,但是又可以统一到一个更高的内涵中去,难道也可以说它们相互抵牾吗?愚意以爲,欲觅得《保训》“中”的真意,需要分别从虞舜、上甲微这两个故事去寻绎。笔者研究发现,虞舜故事中的“中”确实与“地中”直接相关,容另文详述。
(四)旗帜说
江林昌先生虽认爲“中”应该是一种观念,但也明确了该观念係由“中”字旗帜义生发而来,[25]相关论述参见“中道说”部分。王连龙先生则明确提出了“旗帜说”。王先生指出,清华简《保训》篇存在着两种意义层面上的“中”,卽舜、微在具体实践活动中所用的“中”和文王总结出并作爲治国原则的“中”;前者指旂旗,着重表现在聚集民衆及以勅军旅等活动中的核心意义,而后者是文王在总结舜、微具体用“中”的实践基础上,把这种核心意义上升至政治层面而得出的“中”道,卽强调周天子至高无上的政治核心地位;旗在作爲氏族标誌之外,更具有集衆及圈地作用,《保训》所载舜“求中”活动中,舜不违民欲、施惠远近及建造居邑,以致四方之民皆来归顺,正是旂旗集衆功能所在;“求中”之“求”,可训爲“聚”。“中”又与“师”有关,唐兰论“中”爲徽帜时,就提到“若爲三军,则中军也”,白川静也说“立中卽任命中军之元帅”,胡厚宣则认爲“立中”当是爲了军队驻扎、武装垦殖,就微“假中”上下文义来看,“中—旂旗—军旅”说较合适[26]。此外,周凤五先生指出“舜向尧借来象徵最高权力的旗旗以治民施政”,“上甲微向河伯借来象徵最高权力的旗旗以出兵征伐”,[27]亦可归爲旗帜说。
谨按:江林昌、王连龙先生的观点持论平允,值得重视。不过王先生将“中”释作“旂旗”,《周礼·春官》言“交龙爲旂”、“熊虎爲旗”,“旗”、“旂”尚有差别,当审慎使用。王先生注意到了《保训》有一个从虞舜、上甲微的故事昇华到治国原则的过程,这实际上与“中”的多维意涵有关,惜乎王先生没有进一步的论述,对于这个过程的揭橥亦显生硬。笔者主张虞舜故事的“中”是指“地中”,上甲微故事中的“中”是号令军队的旗帜,王先生认爲这两个故事的“中”是一致的,都是旂旗,这是一个较大的区别。“旗帜说”可以很好地协调虞舜和上甲微的故事,并能密切联繫“中”字的初义,这无疑是它的优势所在。不过有许多问题是需要解释的,譬如:“中”字初义爲旗帜,该说以唐兰先生爲代表,这种说法除了字形之外,还有其他证据吗?是否有将“中”用作“旗帜”的直接文献证据呢?虞舜、上甲微两个故事的“中”,都是指涉“旗帜”,抑或别有所指呢?在周原发现的卜甲H11:112便涉及到了该问题。该片甲骨由左至右的其三列文字可释读作“其求左爯中”[28]。“偁中”一语,可与裘卫盉铭文“王爯旗于丰”一语相参验。“爯中”卽“爯旗”,举旗也。我们可以推知“中”确有“旗帜”的涵义,也可以进一步追溯甲骨卜辞的“立中”的“中”,亦当作“旗帜”解。准此,“中”字确有“旗帜”的涵义,推求“中”字的字形,“旗帜”作爲“中”字的初义,殆无疑义。《山海经·大荒东经》郭璞注引古本《竹书纪年》云:“殷王子亥宾于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绵臣杀而放之,是故殷主甲微假师于河伯以伐有易,灭之,遂杀其君绵臣也。”《保训》上甲微故事的“中”用作“旗帜”义,代指军队,“假中”卽古本《竹书纪年》的“借师”。
(五)读“衆”说
该说由网友“子居”于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论坛的讨论帖中率先提出,认爲《保训》的“中”当读作“衆”,嗣后又作了较详细的论述。以下试归纳“子居”的主要看法如次:
1.遍查先秦典籍,皆未见“求中”或“救中”的说法,而“得中”之说于先秦则基本上局限于《易传》,皆是因爻位居中而言,与《保训》内容丝毫无涉,“假中”、“归中”更是不见于传世文献。
2.与此相对的是,若于文献检“求衆”,则可证于《墨子•节葬下》所言“以此求衆,譬犹使人负剑,而求其寿也。”,“得衆”之辞于传世文献更是多有。以下“子居”举证了《左传》隐西元年、《国语•晋语二》、郭店简《性自命出》、《墨子•尚贤》诸书的材料,可谓旁徵博引。“子居”进一步指出《礼记•大学》“得衆则得国,失衆则失国”几乎可以说就是《保训》舜事的天然注脚。
3.由下文“假中于河”、“归中于河”可知,《保训》之“中”可求、可得、可假、可归,自是实物而非虚辞,又证以《竹书纪年》“假师于河伯”,则《保训》之“中”正与《纪年》之“师”对应,而“师”训“衆”,可知“假师”、“假衆”无别,再核以《保训》原文,舜“求衆”、“得衆”,上甲微“假衆”、“归衆”,皆于文意甚安,且可与传世文献相印证,以此可见,《保训》之“中”,当以解“衆”字爲宜。
4.《保训》文中也说到“女以书受之”,提到的是对口述的记录过程,无论确实是文王口述而武王记录,还是后人託名成文,都不排除这个对口述记录的可能,这样,就类似于伏生晚年口述《尚书》的情况了。
5.“中”、“衆”音近,“衆”字被记录者误书爲“中”字,是完全可能的。[29]
谨按:该说影响较大,陈伟、高嵩松等先生撰文表示赞同[30]。此说最大的优越性是能在虞舜与上甲微两个故事中找到平衡,尤其是在上甲微的故事中,可与古本《竹书纪年》的记述相验证。不过该说仍存在缺陷:
其一,“子居”指出“求中”、“得中”、“假中”、“归中”于传世文献基本未见,笔者认爲,无论是“求中”、“得中”、“假中”还是“归中”,“中”是核心,前面的动词与“中”构成动宾短语,都是爲“中”服务的。虽然传世文献没有或很少提及上述片语,但并不能以此否定其存在的可能性。事实上,“中”在先秦典籍有着极爲重要的地位,尤其是虞舜关于“中”的治国理念,皆指明“中”字读如本字的深刻背景。
其二,《保训》的“衆”由于口述而致讹的可能性极小,《保训》一文“中”字凡四见,不当都因口述所致。况且《保训》一文是周文王时实录的可能性也极小,当是后人追述,至少是经过后人润色的。
其三,该说最大的硬伤便是“中”读作“衆”的可行性。谫陋所闻,无论是出土文献还是传世文献,皆未见及“中”通“衆”的例证。“中”隶属冬部端纽,“衆”隶属冬部章纽,二者同部,具有通假的可能性,但遗憾的是尚未见及这样的实例。“中”有通“忠”、“衷”、“仲”、“终”、“虫”、“沖”、“忡”、“得”等字的例子[31],却不闻通作“衆”之说[32]。王辉先生指出:“判断二字是否通假,旣要有理论上的可能性,又要有文献例证。”[33]卽“律例兼备”。甚是。
其四,“子居”的解释能使文意疏通,而我们不妨推求“中”之初义,甲骨卜辞有“
李零-陈民镇:清华简《保训》“中”字解读诸说平议不致衆”之语,
李零-陈民镇:清华简《保训》“中”字解读诸说平议卽“中”,唐兰先生理解作旗帜[34]。旗帜能够“致衆”,这同样能使文意疏通,却更爲直接,而不失之迂曲。
此外,黄人二先生亦不赞成该说,黄先生的理由是:“这样的说法并不可靠,主要理由是以‘中’、‘中道’指的卽是简文中所说的‘詷(统)’(道统),‘中’不能假爲‘衆’的道理,极爲明白。”[35]可资参考。
综上而言,“子居”的观点有可取之处,而如若成立,尚需要更多的材料。
(六)狱讼簿书说
李锐先生曾提出《保训》的“中”是狱讼簿书的观点,他认爲“假中于河”当和《竹书纪年》“假师于河伯”紧密相关;古代“中”有中正义,引申之则与狱讼之公正有关,因疑“假中于河”卽是请求河伯作中人、公证人、审判人,“归中于河”的“中”,大约是讲将有易之君的认罪书给河伯;当然,这是表面文章,实际很可能是请河伯给予军队,而且保证师出有名[36]。李均明先生则以上甲微的故事爲中心,就该说作了较完整的论述[37]。李均明先生指出“中”指与诉讼相关的文书,由于它是经过反覆审议与衡量形成的,被认爲是公正的,所以称做“中”;古本《竹书纪年》所记上甲微从河伯借来并返还的是军队而不是司法判决之类,然遗嘱所载乃爲执法行爲,故简文不仅有“有易服厥罪”字样,尚有“微无害”的说明,二者皆爲诉讼用语,古时兵刑不分,旣以军事强力做爲执法的保障,亦以法律的名誉讨伐敌对势力,二者相辅相成;文王遗嘱所见有易服罪而上甲微无害,表明被告与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实现了平衡,体现了中正公平,达到了“中刑”不偏不倚的要求[38]。从上甲微故事的过程可看出这是一起司法诉讼案,逻辑关係非常明确;因爲有治罪审案的前提,才有后面的“有易服厥罪”,卽服从判决的结果,而“微无害”是对诉讼公正性的说明,“中”指的是冠以“公平”名誉的司法权,微“假中于河”指上甲微从河伯那裏借用了司法权[39]。刘光胜先生亦持此说,并徵引《周礼·秋官·小司寇》:“狱讼之中。”孙诒让《正义》谓“狱讼之成谓之中”。江永《周礼疑义举要》:“凡官府簿书谓之中,故诸官言治中受中,小司寇断庶民狱讼之中,皆谓簿书,犹今之案卷也。此中字之本义。”西周中期《师旂鼎》说:“弘以告中史书。”刘先生将这裏的“中”训作判决书。《师旂鼎》与《周礼》经注相互印证,可知《保训》“中”意爲“判词”或判决书。刘先生又指出《保训》中舜是扬善,上甲是惩恶,他们是“中道”一件事情的两面,没有什么区别[40]。
谨按:以上诸先生将“中”释作狱讼簿书,是颇富新意的,也具有一定的文献学依据。《周礼·秋官·乡士》:“狱讼成,士师受中。”郑玄注云:“受中,谓受狱讼之成也。”“中”确有狱讼簿书之义。不过姜广辉先生曾提出如下质疑:“上甲微之时,尚是夏代,那时有这样的法律文书吗?卽使有,有易氏未经审判,便被定罪,而有易氏见此判决书便俯首认罪,上古时代,会有这样的事吗?”[41]姜先生的质问是值得我们思考的。该说主要是针对上甲微的故事而言的,因而疏离了两个故事之间的联繫,因爲两个故事的“中”可能无二,也可能不一致,但二者必然存在内部联繫。于虞舜故事之外孤立地看待上甲微的故事,总不是好的选择。将“有易服厥罪”、“微无害”理解作诉讼用语,有一定道理,但同样可以理解爲军事行爲的服罪,未必是就诉讼而言。果若“中”是狱讼簿书,“中”保存在“河”的手中,“河”的地位便需要作出解释。而且这狱讼簿书是可借可还的,于情理不通,仍有可商之处。更爲重要的是,联繫上甲微、有易、河伯的文献资料,除了《保训》,另外一条至爲重要的文献便是古本《竹书纪年》的记载。《山海经·大荒东经注》引《竹书》曰:“殷王子亥宾于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绵臣杀而放之,是故殷主甲微假师于河伯以伐有易,灭之,遂杀其君绵臣也。”这条记载可以说是我们理解《保训》上甲微故事最直接也是最重要的线索。古本《竹书纪年》讲述上甲微向河伯借的是军队,《保训》所借的“中”或与军队有关,或与军队无关。而如果有关,由于可得到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的互证,则庶几可以定论。而“中”所指涉的“旗帜”确可代表军权,故将“中”解释作狱讼簿书,恐怕是难以令人信服的。不宁唯是,虽则“中”有用作狱讼簿书的例子,但用作狱讼簿书的“中”很可能与最常见的“中”字不是一回事。姜亮夫先生曾指出:“中字其实有数形,作
李零-陈民镇:清华简《保训》“中”字解读诸说平议爲日中字,
李零-陈民镇:清华简《保训》“中”字解读诸说平议爲伯仲字,作
李零-陈民镇:清华简《保训》“中”字解读诸说平议爲官府簿书或筭筹之盛具。”[42]而《保训》的“中”作
李零-陈民镇:清华简《保训》“中”字解读诸说平议,显然是第一类“中”,准此,则与狱讼簿书无缘。由于该说存在这些缺陷,后来李锐先生就自己的观点有所修正,认爲根据《保训》全文来看,此说仍未达一间[43]。
(七)命数说
2010年3月19日,在美国达慕思大学,十余位欧美学者对《保训》篇进行了讨论。在会上,来自达慕思大学的邢文先生认爲“中”是数,卽命数、天数。《论语·尧曰》云:“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天之数就在你自己的身体之中,然后要“允执其中”。“中”也是所有“中道”思想的来源,这一传统和“舜得河图”、“禹得洛书”还有“文王演《周易》”的传统,构成了我们的传世文献的传统。从“数”的形式转换到“中”的位置,《周易》中有很多记录,都和“中”有关。《周易》的基本方法、周王朝的筮法和商王朝筮法的不同之处,就是在于易数以及如何使用这些易数。在商代,他们用不变之数,也就是七和八;但是在周代,他们使用九和六这样的变数。发展了周代的卜筮之术的人是文王,但是他的发展是基于早期的传统,那就是“舜得河图”、“禹得洛书”的河洛之数。文王以变数爲占。变数的要点是会决定中位——在卦爻中,是一卦六爻之中的中爻;作爲数位,就是决定中爻的“中”数[44]。在后来发表的讲义中,邢文先生指出,我们所推求的“中”,必须尽可能满足所有这些条件:1.舜“恐”而求之;2.可以助舜“自稽厥志,不违于庶万姓之多欲”;3.可以“施于上下远迩”;4.可以“易位设稽”;5.可以“测阴阳之物”;6.其结果是“咸顺不逆”;7.“中”与“名”、“实”相关;8.“中”使舜“兹备惟允,翼翼不懈”;9.“中”与“三降之德”有关;10.“舜旣得中”,“帝尧嘉之,用受厥绪”;11.“中”爲“保训”,不传或坠;12.上甲微伐有易,曾“假中于河”;13.得“中”之助,上甲微在战争中“无害”;14.战后,上甲微不仅“归中于河”,而且“持弗亡”(所以“中”不是可以归还的具体之物);15.上甲微持“中”弗亡,传贻子孙,终使商人“用受大命”。邢文教授认爲只有“命数说”符合如上十五个条件[45]。
谨按:邢文先生虽然还是认爲《保训》的“中”是具体之物,但他的观点仍将思路引向了形而上的层面。对于该说,在达慕思大学的会议上,已有学者提出质疑的意见。笔者窃以爲该说最大的缺陷是,在沟通“中”与“数”这点上,尚难以令人信服。邢文先生引《论语·尧曰》之语,但“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一语并不能说明“中”就是“数”,倒可反映二者非一物。虽然邢文先生认爲只有“命数说”符合他所提出的十五个条件,笔者以爲不然,如“测阴阳之物”,笔者认爲实与测日影定地中有关。正如上文在平议“狱讼簿书说”所指出的,“命数说”同样难以在上甲微的故事中寻找到合适的位置。
(八)其他
以上简要胪列平议了关于《保训》“中”的较有影响的说法。此外,尚有衆多学者提出建设性的观点,以下试作简述。
1.姜广辉先生指出《保训》的“中”就是处理事情时要把握分寸,要将事情处理得恰到好处[46]。
谨按:姜广辉先生的观点虽然平直,不过还是从观念、思想的角度而言的,实际上仍可归入“中道说”(虽然姜先生认爲“中道说”并不适用)。尤其是在上甲微的故事中,终觉未安。
2.武家璧先生从天文学的角度论析了虞舜所求之“中”卽“天中”,“求中”卽“立极”,具体方式应该是立一根表杆,将“玉衡”(窥管)横穿于杆中央以窥极星,记录极星的视面位置,考古学上将一种边缘带牙的玉璧称爲“璿玑”,以其玑牙标示极星周旋的视面位置[47]。
谨按:武家璧先生认爲上甲微故事中的“中”与“地中”有关,而在谈到虞舜的故事时则认爲是“天中”。武家璧先生从天文学的角度给我们以许多啓示,但关于虞舜所求之“中”,毋宁说是“地中”更爲允当。
3.林志鹏先生认爲《保训》上甲微“祈中”、“归中”疑卽衅鼓仪式。金文“中”字作“
李零-陈民镇:清华简《保训》“中”字解读诸说平议”乃象建鼓,其形制乃一横置之鼓爲直杠贯穿,其上有斿(爲求对称,故鼓下亦作斿形)。殷代卜辞“立中”与征伐有关,疑卽树立建鼓之仪式,是以殷王屡就此事卜问[48]。
谨按:林志鹏先生颇爲新颖,只是“中”与“建鼓”没有直接的融通证据。而“中”的初义——旗帜,实际上亦具有林先生所谓“建鼓”之效力。
4.王辉先生提出“中”字可能是“币(师)”字之讹[49]。
谨按:楚文字的“中”与“币(师)”相差较大,何况“中”字四见,讹误的可能性极小。
5.“小狐”认爲“中”可统一理解爲最高统治权力。“恭求(仇)中”卽是说舜恭敬地主动使自己的举动符合掌握最高统治权力的统治者所应当具有的行爲方式,上甲微故事的“中”应该偏重于指军事统率权[50]。
谨按:将“中”理解作最高统治权力,未免过于迂曲。于字形、训诂恐皆未安。
6.徐义华先生认爲“中”指务实的积极的社会组织原则与标準[51]。
谨按:徐先生指出中国古代的“中”的内涵是动态的,原本爲旗帜之中,后来发展爲组织原则,后来发展爲正确之代名词,上升到制度层面,再后来,上升爲一种哲学思想,成爲中国古代哲学的重要内容。这是极有见地的。不过将《保训》的“中”理解爲统治原则与组织方式,仍于意未安。
至如其他观点,如张卉先生认爲舜之“中”是由“心”引申爲德行修养,上甲微之“中”是征伐有易途中祭祀王亥所用的木主;[52]周同科先生认爲“中”通“章”,在《保训》中乃关与婚事,指称岳父;[53]王志平先生认爲“中”是天地阴阳中和之气,[54]等等,均显牵强,难以照顾到全篇文意,兹不具论。
二、小结
上述笔者不揣固陋,平质诸说,仅就学术观点而言。清华简文字难释,而《保训》一文,最难解释者还是文字至爲明了的“中”字,讨论最爲热烈的也是这个“中”字。关于这次讨论,我们可以看到以下几点现象:
其一,群说并起,砥砺蕩摩,思路开阔。我们可以看到,关于“中”的解释衆多,观乎衆说,各布方圆,不免令人莫衷一是,但也的确起到切磋、交流的作用。各位论者各擅胜场,精义迭出,如邢先生于易学极有研究,先生提出“命数说”则与先生的研究方向有关;正如李均明先生于法制史富于学养,李先生认爲“中”是狱讼簿书,与先生的研究方向一致;而武家璧先生治天文学,则武先生的观点亦与天文学有关。
其二,社会影响大,参与面广,老中青年学者参与。由于清华简关涉内容至爲重要,故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包括海外,亦引起极大反响。而关于“中”的讨论,参与面广,尤其可喜的是,衆多青年学人相继参与讨论。学术争鸣、探求真知的气氛,以及学术的承传赓续,无疑是令人欣慰的。
其三,交流平台多,期刊、报纸、网路爲讨论提供了良好的平台。除了《中国史研究》《清华大学学报》等期刊之外,《光明日报》专辟版块讨论清华简,反响强烈。而在各重要古文字、简帛研究网站上,制约因素更少,因而讨论更爲热烈。
其四,上述诸说并非没有交集,笔者认爲理解《保训》的“中”,当从“中”字的多维意涵出发。《保训》中,虞舜所求、所得之“中”係“地中”,而上甲微所假、所归之“中”係旗帜——皆属于物质层面。那么是否意味着《保训》前后抵牾呢?愚意以爲,《保训》全篇属于训诫体,其训诫内容实则爲一。文王所言“保(宝)训”係前人所传,而综观全篇,又是文王之训诫。周文王历叙虞舜、上甲微之事,盖佐证所传“保训”,两个传说的“中”皆统一于作爲思想的“中”。在《保训》中,“中”固然是一个关键字,“中”字凡四见。此外,我们还需要注意“勿淫”。“中”、“勿淫”都是统一的,一正一反,强调文王所要传达的宗旨。而怎样践行“中”、“勿淫”,需要贯彻虞舜的“翼翼不懈”、成汤的“祗服不懈”,文王在文末以冀望姬发“祗服毋懈”,“不懈”正是对“中”、“勿淫”的实践。
可见,“中”仍是《保训》全篇的核心,“勿淫”是对“中”的补充,“不懈”是践行“中”的手段。虞舜故事的“中”则指“地中”,上甲微故事中的“中”是军队,二者又统一到《保训》关于“中”的最高训诫。所以《保训》的“中”,说到底还是形而上的东西,故《保训》说“微志弗忘,传贻子孙,至于成汤,祗服不懈,用受大命”,指的是一种精神资产。《孟子·离娄下》云:“汤执中,立贤无方。”《越绝书·外传枕中》云:“汤执其中和。”皆可与此类观。无论是虞舜的故事,还是上甲微的故事,文王援引往圣传说,目的是爲了让武王领悟“中”之真义。当我们重新回头看待衆多学者的说法时,可以发现李零、江林昌、王连龙诸先生的观点[55]是相对平允的,而李学勤等先生将“中”理解作“中道”并无不可,这是《保训》最终要传达的资讯。
关于《保训》的“中”,非本文所能穷尽,以上仅叙其端,容另文详论。



[1] 参见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中西书局2010年版,第143页。本文所引《保训》简文参酌了其他论者以及笔者的理解,下同。
[2] 李学勤:《周文王遗言》,《光明日报》2009年4月13日。
[3] 李学勤:《论清华简〈保训〉的几个问题》,《文物》2009年第6期。
[4] 江林昌:《清华〈保训〉篇“中”的观念》,《光明日报》2009年8月3日;又见江林昌:《浅议清华简〈保训〉篇“中”的观念》,《出土文献》第一辑,中西书局2010年版,第76-77页。
[5] 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保训>释文》,《文物》2009年第6期。
[6] 参见刘国忠、陈颖飞:《清华简〈保训〉座谈会纪要》,《光明日报》2009年6月29日。
[7] 王辉:《也说清华楚简<保训>的“中”字》,《古文字研究》第28辑,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471-474页;汪之诚:《“中”:中国文化的大智慧——余敦康访谈录》,《博览群书》2010年第1期;黄人二:《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宝训〉校读》,《考古与文物》2009年第6期;梁立勇:《<保训>的“中”与“中庸”》,《中国哲学史》2010年第3期;梁涛:《清华简<保训>的“中”爲中道说》,孔子2000网“清华大学简帛研究”专栏,http://www.confucius2000.com/admin/lanmu2/jianbo.htm,2011年4月19日。
[8] 赵平安:《关于〈保训〉“中”的几点意见》,《中国史研究》2009年第3期。
[9] 李守奎:《〈保训〉二题》,《出土文献》第一辑,中西书局2010年版,第82页。
[10] 廖名春:《清华简〈保训〉篇“中”字释义及其他》,《孔子研究》2011年第2期。
[11] 李锐:《清华简〈保训〉与中国古代“中”的思想》,《孔子研究》2011年第2期。
[12] 李零:《说清华楚简〈保训〉篇的“中”字》,《中国文物报》2009年5月20日。
[13] 刘光胜:《〈保训〉之“中”何解——兼谈清华简〈保训〉与〈易经〉的形成》,《光明日报》2009年5月18日。
[14] 姜广辉:《〈保训〉十疑》,《光明日报》2009年5月4日。
[15] 参见刘国忠、陈颖飞:《清华简〈保训〉座谈会纪要》,《光明日报》2009年6月29日。
[16] 参看于省吾主编:《甲骨文字诂林》第四册,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2935-2943页。
[17] 李零:《说清华楚简〈保训〉篇的“中”字》,《中国文物报》2009年5月20日。
[18] 徐在国:《说楚简“叚”兼及相关字》,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113,2009年7月15日。
[19] 李零:《读清华简〈保训〉释文》,《中国文物报》2009年8月21日。
[20] 武家璧:《文王遗言建中国》,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051,2009年5月12日。
[21] 武家璧:《上甲微的“砌中”与“归中”——读清华简〈宝训〉(之二)》,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047,2009年5月7日。
[22] 艾兰:《怎样成爲君王》,王进锋译,《光明日报》2010年7月12日;艾兰:《清华简〈保训〉的“中”与天命》,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235,2010年3月20日。
[23] 倪木兰:《清华楚简〈保训〉篇新解——兼论“中”之含义》,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guwenzi.com/srcshow.asp?src_id=960,2009年11月4日。
[24] 郭伟川:《〈保训〉主旨与“中”字释读》,《光明日报》2010年12月6日;郭伟川:《武王遵遗训伐纣取中土——再论清华简<保训>》,《光明日报 》2011年4月25日。
[25] 江林昌:《清华〈保训〉篇“中”的观念》,《光明日报》2009年8月3日;江林昌:《浅议清华简〈保训〉篇“中”的观念》,《出土文献》第一辑,中西书局2010年版,第76-77页。
[26] 王连龙:《谈〈保训〉篇的“中”》,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824,2009年6月20日;王连龙:《谈清华简〈保训〉篇的“中”》,《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10年第2期。
[27] 周凤五:《清华简〈保训〉重探》,《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五周年纪念会论文集》,2010年10月。
[28] 参见徐锡台编:《周原甲骨文综述》,三秦出版社1987年版,第72页。
[29] 子居:《清华简<保训>解析(修订版)》,《学灯》第十二期,http://www.zhongguosixiang.com/thread-17247-1-4.html,2009年11月1日。亦见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简帛研究网、孔子2000网“清华大学简帛研究”专栏。
[30] 陈伟:《〈保训〉词句解读》,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112,2009年7月13日;陈伟:《〈保训〉字句试读》,《出土文献》第一辑,中西书局2010年版,第61页;高嵩松:《允执厥中,有恃无恐——清华简<保训>篇的“中”是指“中道”吗?》,《东方早报》2009年7月26日;肖晓晖:《清华简〈保训〉笔札》,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guwenzi.com/SrcShow.asp?Src_ID=905,2009年9月14日。
[31] 许伟建:《上古汉语通假字字典》,海天出版社1989年版,第158页;白于蓝编着:《简牍帛书通假字字典》,福建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47页;高亨纂着,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会典》,齐鲁书社1989年版,第15-22页;王辉编着:《古文字通假字典》,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487页。
[32] “中”、“衆”皆可通“终”,但未见“中”直接通“衆”的例子。
[33] 王辉编着:《古文字通假字典》,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13页。
[34] 唐兰:《殷虚文字记》,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50页。
[35] 黄人二:《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宝训〉校读》,《考古与文物》2009年第6期。
[36] 李锐:《〈保训〉“假中于河”试解》,孔子2000网“清华大学简帛研究”专栏,http://www.confucius2000.com/admin/list.asp?id=3997,2009年4月16日。
[37] 在清华简《保训》座谈会上,李均明先生卽曾指出这一点。参见刘国忠、陈颖飞:《清华简〈保训〉座谈会纪要》,《光明日报》2009年6月29日。
[38] 李均明:《周文王遗嘱之中道观》,《光明日报》2009年4月20日。
[39] 李均明:《说清华简“假中于河”》,《中国文物报》2009年7月17日;李均明:《〈保训〉与周文王的治国理念》,《中国史研究》2009年第3期。
[40] 刘光胜:《〈保训〉之“中”何解——兼谈清华简〈保训〉与〈易经〉的形成》,《光明日报》2009年5月18日。
[41] 姜广辉:《〈保训〉十疑》,《光明日报》2009年5月4日。
[42] 姜亮夫:《楚辞通故》(第二辑),《姜亮夫全集》(二),云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11页。
[43] 李锐:《上甲微之“中”再论》,孔子2000网“清华大学简帛研究”专栏,http://www.confucius2000.com/admin/list.asp?id=4045,2009年6月24日。
[44] 甘凤、王进锋、余佳翻译、整理:《“中”是什么?》,《光明日报》2010年7月12日。
[45] 邢文:《清华简〈保训〉研读讲义》,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234,2010年3月18日。
[46] 姜广辉:《〈保训〉十疑》,《光明日报》2009年5月4日。
[47] 武家璧:《舜帝的“求中”与“得中”——读清华简〈宝训〉(之一)》,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046,2009年5月5日。
[48] 林志鹏:《清华大学所藏楚竹书〈保训〉管窥——兼论儒家“中”之内涵》,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034,2009年4月21日。
[49] 王辉:《也说清华楚简<保训>的“中”字》,《古文字研究》第28辑,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473页。
[50] 小狐:《也谈〈保训〉之“中”》,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825,2009年6月21日;小狐:《〈保训〉读劄》,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240,2010年4月5日。
[51] 徐义华:《清华简<保训>“假中于河”解》,《古文字研究》第28辑,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482-491页。
[52] 张卉:《清华简<保训>“中”字浅析》,《史学月刊》2010年第12期。
[53] 周同科:《清华简<保训>之“中”关与婚事说》,《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10年第6期。
[54] 王志平:《清华简<保训>“叚中”臆解》,《孔子研究》2011年第2期。
[55] 李零:《说清华楚简〈保训〉篇的“中”字》,《中国文物报》2009年5月20日;江林昌:《清华〈保训〉篇“中”的观念》,《光明日报》2009年8月3日;江林昌:《浅议清华简〈保训〉篇“中”的观念》,《出土文献》第一辑,中西书局2010年版,第76-77页;王连龙:《谈清华简〈保训〉篇的“中”》,《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10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