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清代的“农转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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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清代的“农转非”


在我国历史上,农业是最主要的生产部门,农民则是主要的生产者。所谓“农民安社会稳,农民困社会险”,着实显示了农民问题的重要性。然而在当时,农民又是最大的弱势群体,每遇天灾人祸,最受冲击的往往就是农民,甚至被迫离开土地,成为流民、游民,从而加剧了时局的动荡。因此,历代有见识的统治者都把绥抚农民、安辑流民当作巩固、稳定统治的头等大事。自清代中叶起,流民一词又加入了新的内涵,即因人口急速增加,在传统农业地区人与地的矛盾加剧,导致农民离开故土另找谋生之路。有的学者根据家谱资料观察到,在147941个男子中,离家外出的有18691人,占其总人数的12.64%(刘翠溶:《明清时期家族人口与社会经济变迁》),说明农民外出闯天下已成为不可忽视的动向。然而这些外出者又不像以往各朝代的流民群,来势猛、冲击大,甚至还会演变成一个朝代的覆亡,乃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并构成社会的一种常态。
农民持续离乡外出,主要是寻找土地,另外也有相当部分人改转其他行当。按照笔者对清乾隆朝158件档案的分析,约有70%多的人流向边疆、山区、海岛,觅地开荒,或为人佃种、做农业雇工,离乡不离土,没有改变农民的身份;剩下将近30%的人改变了职业,如进山开矿、烧窑、打杂和从事水陆运输,其中更有7.6%的人进入北京、苏州、佛山等城市。再据清“顺天府档案”宝坻县资料:在所见的37个外迁者中,去蒙古口外和东北关外种地的25人,占67.57%,进入北京、天津做工的12人,占32.43%,说明农民在离乡谋生时,已将城市列为其中的选项。
农民离开熟悉又挚爱的土地,进入城市,与清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数量增加和功能的不断提升有密切的关系。江南名城苏州,清代系江苏藩司驻地,又有府署和三县衙(长洲、元和、吴),官役人数众多,但它更是个商业、手工业重镇,同时麇集着商号铺主、船董、手工业主,以及来自外乡农村的打工者。“染坊踹布工匠俱系江宁、太平、宁国人户,在苏无家室,总计约有二万余人”;在纸坊佣作的800多名匠人悉为江宁、镇江人氏;而冶坊工匠来自无锡、金匮等县。有人还从消费的角度形容该城:“商贾云集,宴会无时,戏馆、酒馆凡数十处,每日演戏养活小民不下数万人”;又说:“如寺院、戏馆、游船、青楼、蟋蟀、鹌鹑等局,皆穷人之大养济院”(《履园丛话》)。这其中的下等粗活,都是雇佣外乡进城农民来做的。江西景德镇是着名的瓷都,“其间碓房匠作,以及坯行、画行、彩行、茭草行、柴行诸色人等,动以万计,率多别籍异民”(凌涛《江西视臬纪事》)。福建厦门自康熙中设关开港,船工大盛,“土木金银铜铁诸工率自外来”(道光《厦门志》)。广东佛山,清代是着名的工商业集镇,四方辐辏,其外来“附图占籍者几倍于土着”,诗称“舟车云集此天涯,半是侨居半故家”。在这众多的外来侨居者中,多数也原是农民。有关此类情况,在广州、汉口、重庆、天津等城市无不如此。
北京是京师,居住于此的除登录于宛平、大兴册籍的在城居民,还有皇室亲贵、大小官员、吏役、拱卫京师的八旗劲旅以及他们的家口,在人口比例上,后者远高于前者,是个十足的政治型消费城市。城市既要消费,就要有人为其服务,于是周边农民纷纷进入,到清代中叶,框估人数约在二三十万之间,已是一支不小的队伍。据笔者由档案辑得的1756个外来人口样本显示:他们中原籍属于直隶(今河北)的占61.22%,涉及全区85个州县;其次来自山东,占21.07%,涉及62个州县;再次是山西,占8.08%,有29个州县;余下分别来自河南、奉天(今辽宁)、江苏、安徽、浙江等11个省份。这些外来者进入北京,多数从事出卖苦力的活,像为人佣作、赶车、抬轿、挑煤、看井送水、背粪、淘沟填土,也有充当作坊工匠、学徒和以手艺为生,如做酱、琢玉、理发、裁缝等。从事商业活动的也为数不少,不过多数是些店伙和学徒,或是推车、挑担的小贩。地位最低的是卖身为奴者,还有通过自净投靠于王公府第的太监。在进京者中,多数是只身单个,也不乏有携带妻儿家口的。亦有被拐带的单身年轻女子,以及丈夫去世,或因家用不继需要外出揽活的妇女。她们多为人佣仆,或洗衣缝补,也有被卖作婢妾、沦落成为娼妓的。
北京的外来人群,在从事职业时,常常具有明显的地域特点,像看井送水多由山东胶东来者。北京竹枝词中有“山东人若无生意,除是京师井尽干”,便是指此。京师每年要接受由南方各省运来的大批漕粮,然后晾砻加工,其“碓房多山东人”(李光庭《乡言解颐》)。山西人富者为掌柜老板,贫者作店伙、跟班学徒,以从商为主;直隶进京人数最多,其从事行当也更繁杂。总之,北京需要什么,便会出现这些人的身影,而且干的都是最脏最累,官爷、八旗子弟和在城居民不愿做不屑过问的活。可以说,是他们打理了北京城的吃喝拉撒,推动着北京日常生活的运转。可就是这样一批与北京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外来人群,社会地位却十分低下。首先,他们不属于北京在籍者,除少数随铺号店主登录入册的伙计、学徒,均归隶原籍,一旦出现事端,就得遭到遣返;其次,他们不但工作条件差,生活也十分糟糕,就以栖身居所而言,除仆役、受雇者固然能暂住于主人家或店房、工坊、货栈外,更多的人只得借住城边和城郊土屋,甚至有歇居寺庙及门洞墙沿者;再有,随着清代后期农村生产状况的恶化,进城农民不断增多,可城市化的程度又不足以容纳更多的农民,造成失业游民增多,有的竟因贫困交加陈尸街头。根据笔者对清代北京394宗自杀事例的调查,以外来者所占比例最高。究其自杀原因,多数是因失业、生活难过。一方面是城市的发展需要这些外来农民,而且愈来愈成为市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仰赖者;可另一方面,他们的劳动付出与所获却大不相称,属于城市中的边缘群体。其实离乡进城农民的此种境遇,不只限于北京,在其他城市中也大体相同。
随着时代的变迁,农民的身份也是在变化的。因此,考察历史上的农民,不能只凝注附着土地的劳动者,对于那些离乡离土的、特别是进城农民的工作和生活,理应纳入其视野。实际上,明清以来城镇的蓬勃发展,已使农民无法置身与局外,至于他们进城后的角色转换,真正融入城市,那就牵涉到国家政策、社会接纳程度和他们的思想认同等多个方面,这就需要更长的时间了。
作者简介
郭松义,1935年生,浙江上虞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主要着作有《伦理与生活——清代婚姻关系》、《中国屯垦史》等20余部。
小资料
清代户籍、人口、垦田总数表

年 代

公元(年)

户数(户)

口 数(口)

垦 田(亩)

世祖顺治八年

1651

————

(人丁)10633326 (按一丁口平均作“一家五口”计,口数约5315万)

290858461

顺治十二年

1655

————

(人丁)14033900

387771991

顺治十八年

1661

————

(人丁)19137652

526502829

圣祖康熙二十三年

1684

————

(人丁)20340655

589162337

康熙四十七年

1708

————

(人丁)21621324

621132132

康熙五十二年

1713

————

23587224(永不加赋滋生人丁60455)

693088969

康熙六十一年

1722

————

(人丁)25309178 (永不加赋滋生人丁454320)

851099240

世宗雍正十二年

1734

————

(人丁)26417932 (永不加赋滋生人丁937530,共计27355462,按一丁口平均作“一家五口”计,口数约13677万)

890138724




年 代

公元(年)

户数(户)

口 数(口)

垦 田(亩)

高宗乾隆六年

1741

————

(口数)143411559

————

乾隆十八年

1753

————

(口数)183678259

708114288

乾隆三十一年

1766

————

(口数)208095796

741449550

仁宗嘉庆十七年

1812

————

(口数)361693379

791525196

宣宗道光十四年

1834

————

(口数)401008574

————

德宗光绪十三年

1887

————

(口数)377636000

911976606

宣统三年

1911

92699185

(口数)341423867

————

71268651

(口数)368146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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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4/5100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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