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资本与晚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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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商人资本与晚明社会


商人和商人资本在中国封建社会中,以它悠久的历史,雄厚的资财,成为世界史上引人注目的现象。虽然重农抑商是历代王朝奉行不衰的传统政策,但是饱受贱商、困商、辱商各种法令摧残的商人阶层依然在不断扩大,商人资本的积聚在不停的增长,不论是在“连衽成帷,举袂成幕”①的齐国临淄,“四方珍奇,皆所积集”②的唐代长安,“每一交易,动辄千万”③的宋代开封,“比户贸易”、“牙侩辏集”④的明代苏州,都有它们创造的业迹,至于那些腰缠万贯,富比王候,周游天下的富商大贾,更是代不乏人,屡见不鲜。
商人资本在抑商政策下发展,并不是因为商人有什么特别的本领,也不是仅仅是出于地主阶级生活方式的需求,主要是封建的经济和政治体制,给商人资本留下了发展的必然性。中国自秦汉以来形成的大一统的封建专制主义国家,幅员辽阔,物产、气候、地理环境千差万别,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大一统的封建帝国,又奠基在一家一户经营的小农业生产基础上,分散细弱的个体经济和集中管理的政治体制,需要一定的市场来控制和维系。历代厉行抑商的实质性内容,主要是抑制商人的社会地位和控制从商人口,以便维护小农生产将农民附着在土地上的要求,并不限制商品流通。统一的度量衡和货币制度,又给扩大商品流通和资本周转提供了方便条件。所以中国封建经济的重要特征,是自给自足而不闭锁,这给贩运性商业提供了广阔的活动天地。其次,封建的等级序列虽然严明,士农工商各有定业,但各阶层的成员并不固定,负贩、布衣可为卿相,达官贵人也能夺封、削职为民,科举取仕、输粟捐官等制度,既有利于商人厕身仕林,提高自身地位,也促成士农工商各阶层的相互渗透,扩大了商人的出路和来源,有助于商人阶层的发展。再次,作为封建经济核心的地主土地私有制,发展了土地买卖的自由权力,由此而发生的财产的转移、分割、承袭和扩大,易使商人资本分散,也能使商人资本积聚,稳定而充裕的土地收入,往往使一部分官僚或地主,有充足的货币与产品经营商业,使得商业资本来源不竭。但凡此种种并不标志商人资本的命运亨通,封建的经济和政治结构又主导它发展的轨迹,走向与欧洲商人不同的出路。
马克思曾经赞誉前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商人,“是这个世界发生变革的起点”⑤,商人资本是“促使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过渡的一个主要因素”⑥。在商人没有来到这个世界之前,人们过的是自给自足,互相隔绝的生活,自从专职的商人阶层出现后,生产者的剩余产品被他们贩运到各地进行交换,使产品商品化,促使生产者改变只为自己消费而生产的传统,开始为社会需要而进行商品生产。经多次频繁交换建立的经济联系,增加了社会交往,打开了人们的眼界,这是对自然经济的分解,也是对沉寂的社会生活的突破,变革就从这里发端。所以,商人资本虽然周转在流通领域,不能创造新的生产方式,但按照它自身的运行规律,不断地浸蚀自然经济,发展商品生产,在适当条件下有可能从流通领域渗入生产领域,转化成产业资本,为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的勃兴准备历史的前提,远比中国商人资本弱小的欧洲商人就长足地踏上这个路程,但是素有雄厚资本的中国商人却没有步向这个光辉的前途。发展过速而又前景暗淡,深陷封建主义泥淖而不能自拔,这就是十六、十七世纪明后期商人资本的命运!
(一)
明代的商业比前代有较大的发展,货物品种多,谷布丝棉,盐糖茶酒等日用消费品在商品中的比重上升,交换的领域从地方市场走向跨区域市场和海外。“滇南车马,纵贯辽阳;岭徼宦,衡游蓟北。”⑦“燕、赵、秦、晋、齐、梁、江淮之货,日夜商贩而南,蛮海、闽广、豫章、楚、瓯越、新安之货,日夜商贩而北。”⑧地处边塞的宣大,偏僻的江西铅山市场,山南海北货物辐辏,各色品种琳琅满目,江南地区尤其繁盛,“客商云集贸贩,里人贾鬻他方,四处往来不绝。”⑨商业城镇比宋代更为普及,明初全国有三十三座包括北京、南京在内的大城市,明中叶后增至五十七座。⑩由乡村变为工商市镇的数量更多,有的市镇,康衢数里,烟火万家,富饶不亚于郡邑。商人资本在这些城镇吞吐量很大,富商巨贾“载银而至,委积如瓦砾”⑾,收购松江棉布,“白银动以数万计”,每匹以最高值二钱计算,一次能收购数十万匹。新安大贾“藏镪有至百万者”⑿,“平阳、泽、潞,豪商大贾甲天下,非数十万不称富。”⒀暴发户不断出现,景德镇市民朱佑明卖碗起家,积资百万⒁,淅江淳安徐氏仆人阿寄以十二两银的小本买卖,“致产数万金”⒂,苏州织工泮壁成“大富至百万”⒃,江淮盐商、闽粤舶主、山东绸商、山西缎商都以积资巨大而闻名天下。商贾在富豪中的比重显着增加,嘉靖末权臣来世蕃与门客屈数天下首富十七家,其中山西三姓、徽州二姓与无锡的邹望、安国七家都属商人成分⒄,占有官僚地主宣户的十分之四。据宋应星估计,万历年间徽商的资本总额达三千万两,每年获利九百万⒅,比国库税收多一倍,这样巨额的商人资本在世界上也不多见。在商品经济活跃的江南和沿海地区,稀疏出现资本主义萌芽,这标志旧生产方式已经没落,封建经济的发展有可能发生转折。但是,尔后三百多年的时间证明,历史的巨舟依然在原地浮沉,并没有从封建社会的此岸驶向资本主义的彼岸,究其缘由,有着深刻而复杂的原因,非一篇文章能说全,这里仅从经济发展水平看,生产力发展不足,商品经济有严重的局限,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明代社会生产的发展,主要表现在某些生产部门,如丝织、棉纺、造纸、陶瓷、矿冶等手工业生产都比唐宋有所进步,经济作物商品化的程度也有较大的提高。但是作为生产力中最重要的因素生产工具的科学技术,虽有局部改良却无重大的发明和突破,我国的科学技术相对落后于世界,即从明代后期肇始。农业生产中最重要的谷物生产,平均亩产没有多少提高,高产作物玉米引进不久,甘薯尚未普遍推广。耕地面积据万历八年的丈量是七百零一万三千九百七十六顷⒆,按六千万人品平均,每人有田十一亩,与北宋天禧年间相当。所以,就明代整个国民经济来说,社会生产力没有显着进步。迅速发展的商业与迟缓发展的生产力引起经济史研究者的不同认识,有的对资本主义萌芽作了较高的估计,有的持以相反的意见,或者认为商品经济没有明显发展等等,种种不同估价主要是由于商业和商人资本发展过速,与社会生产不相适应,从而出现各种矛盾的经济现象,引起不同的理解。
商品经济是包括商品生产与流通范围在内的全部经济活动,商业作为商品生产与交换的媒介,主要服务在流通领域,商业的繁荣需要有相应的商品生产,才能体现商品经济的真正水平,如果它超越商品生产的实际水平,与工农业生产的发展速度不相适应,就要出现一定的假象,物价上涨,货币贬值,就是一种反映。以物价中最主要的米价来说,明后期从嘉靖到崇祯每公石平均为七钱八分,比前期上涨一倍。嘉靖后更是逐年见涨,嘉靖和隆庆的米价相当,六钱一石,万历时六钱四分,天启年九钱多,崇祯时涨到一两超大型钱。江南地区涨风更盛,从明中叶到明末,由每石二钱五分涨到二、三两。与此同时银价下跌,明初白银一两值钱一千文,弘治时降至七百文,天启时又降至五百五十文⒇。所以明后期商业繁荣,商人资本膨胀的背后,隐伏着不景气的困素,为什么商业超越实有的经济水平过速发展呢?下列原因起了催育的作用。
一、商品生产的一定发展,伴随着经济失调的强烈刺激,促使贩运性商业领先兴旺。
明后期,经济作物蚕桑、木棉、茶树、蓝靛、果品等都有较大面积的增长,花生、烟草也在福建引进,地区商品生产的一定发展,对商业起到两方面作用:一方面向市场提供产品推动商品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又因这些作物大都集中在江南和沿海,这里自唐宋就是殷富之区,自此更趋荣,又加深了与内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一般来说,这种不平衡应该促进各地区的经济联系,推动落后地区的开发,是经济发展的现象,但是,分散、细弱的小生产经营方式,封建的生产关系阻碍了这种经济运动,其结果是使用权得这种不平衡持续加深和强化,这又是社会经济发展停滞的朕兆,这种社会经济民展中的不良现象,却有助于贩运商的活跃。明后期商业受到这双重作用的推动,呈现迅速发展的趋势。
新兴的城镇大都是消费城市,这些城市主要是靠收购、转运、批发、零售农副产品和奢侈品,经营服务性行业和游乐场所,赢得市面的繁荣,吸引大批人口流进城市成为非生产者,仰求商品供应生活。市场上拥有的物资,除了极少数舶来品外,来自国内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专门为提供市场而生产的专业作坊产品;一种为农暇生产物。同时商品生产,只有前者才真正有别于自然经济,后者仍然没有超出自然经济的范畴,松江的棉布,“农暇之时所出布匹,日以万计”(21),说明某些农暇生产物还是商业中的大宗。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结构,使得广垠的农村过着简单古朴的生活,对商品经济的需求甚少。因此消费者聚居在繁华的城镇,生产者分散在寂寥的农村,成为明后期经济生活中的两极,这两极的对垒和荣枯,大大有利于商人周游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用不等价交换赚取地区差价,富商大贾得以居中斡旋,这也是中国商人中尤多中小商人和肩挑小贩的原因。
再以经济作物的扩大来说,这是生产发展的现象,但是在耕地没有增加,单位面积产量没有提高的情况下,又势必与谷物争地,引起粮食生产下降,供求失调的矛盾。福建南部“其地为稻利薄、蔗利厚,往往有改稻田种蔗者,故稻米益乏。”(22)广州有的地区弃稻田改种荔枝、龙眼,嘉定县的稻田仅及棉豆间种地的十分之一(23),减产引起粮食供求脱节,吸引成批商从“载米而来者,舳舻相望”(24),“二三日即尽,获利且倍”(25)。
这种贩运性商业,早在春秋时代就已盛行,时经两千年,直到明后期,除了偶有兼营工业的商贾和略带资本主义色彩的包买商外,商人资本仍然徘徊在生产部门之外,不论是行商还是坐贾,其贩运性经营的性质长期没有改变。在商品流通过程中的贩运活动,不是社会生产的组成部分,它可以超越生产而单独发展,产量上升固然能促进贩运业的兴旺,产量的下降也同样能刺激贩运商的活跃,不论是生产的发展或停滞,地理环境的差异,自然灾害的破坏,供需脱节等等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象,都便利商人操纵,猎取超额利润,促进商人资本的扩大。所以明后期商业的繁荣,既有商品生产发展的前进现象,也有经济失调的不利因素,虚实交错,不尽代表商品生产的现实水平。
二、一度涌现弃农从商的趋势,并非完全受自商品经济的吸引,主要是高额赋役政策的后果。
明代以前,历史上几度出现弃农从商的倾向,诚然,这有商品经济的发展为其先决条件每当商业利润超过地租剥削率,逐末营利甚于耕地收入时,就要出现这种情况,不过都不为普遍,到明后期却大量涌现,几成社会问题。陕西泾阳“民逐末于外者八、九”(26),山西汶地人“轻去其乡而走利若鹜(27),河北南宫人“多去本求末,以商贾贩为利”(28)”藁城“民酷经营,而逐末计利之风炽”(29)。江南更为突出,“吴民不置田亩,而居货招商”(30)洞庭山区“民生十七八即挟资出商”(31),“淮扬人户,多弃业逃徒,以兴贩为生。”(32)这种情况大约在嘉靖万历间达到高潮,“昔日(正德以前)逐末之人尚少,今(嘉靖)去农而改业为工商者三倍于前矣。”(33)“至嘉靖末隆庆间,则尤异矣,末富居多,本富益少,富者愈富,贫者愈贫。”(34)万历礼科给事中姚永济说:“今天下其有土而不获土之利者甚众”(35)。弃农者日益增多的结果,使得农业劳动力不足,雇工工值提高,天启礼部尚书朱国桢说:“近年农夫日贵,其直(值)增四分之一,当由务农者少,可虑!可虑!”(36)有人深以为患说:“恐数岁之后,民皆弃本趋末,为患非细。”(37)史学家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的受商业利润的吸引;有的是因为地狭人稠;有的因地贫产薄,“于是乎移民而出,非生而善贾也。”(38)
凡此种种虽不无影响,但又岂是明代所独有?若以谋利论,司马迁早就指出,汉代以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若以产薄论,中国从来不乏此类贫苦地区;若以地狭人稠论清代人口较明代增长数倍,何以弃农从商没有急剧扩大呢?所以上述原因虽然都有一定的作用,但更重要的直接原因,是由于明朝奉行了比前代更为酷烈的高赋税、强征差的赋役政策,迫使土地所有者不胜负担,不得以而弃田避赋,改业从商。
明代的赋税一般号称十分取一,轻则亩收五升三合五勺,重则一斗二升,实际上远非如此,江南地区“每亩(收税)四五斗、七八斗至一石以上。”(39)重粮田占去收成的一半以上,。额外征收的名目繁多,税粮交仓,每石米要化三石米的运费,田粮折银,每两要加火耗二钱至四、五钱。弘治时夏税秋粮多达四十一项,万历时又增至五十多种,一亩田“计其一岁之获不过一石,尽输于官然且不足。”(40)为此“破家亡者往往有之”(41)。顾炎武痛切地说:“愚观往古,自有田税以来,未有若是之重者也。”(42)田粮以外的徭役、杂差更是繁苦不堪,“因事编签,盖有不可胜数者”(43)“力差一事,往往破人之家”(44),甚至“售田以供而犹不足”(45)。这一切苛得的徭役“惟以税粮定其科差”(46),都摊派给土地所有者,虽然最终仍然转嫁到农民头上,但是租与税分开的制度,使得有田者成为国家征收赋税的直接对象,豪强权贵恃有特权免粮免差,庶民地主和自耕农由于拥有土地就成为受害者。
与农业税相比,明代的商税轻,明初三十税一,明后十分取一,法定的税则最高不超过唐宋,比南宋的十分取四要低得多,有些地区如鄱阳等地还不收商税,后来虽有增加,但在一条鞭法推广的地区,力差全部并入田亩划一征上,商贾因而“无田而免差”(47),即使居住农村的富商也不用充当粮长,因此,“农家独苦,富商大贾乃得超然无与焉。”(48)。人们“困于征求,故视田如陷井”(49)。一条鞭法推行后,“人心惊惶,欲变地产以避之”(50)“凡有心计之人,相率积银逐末生息”(51)因此俚谚说:“将钱买田,不如穷汉日安眠。”又说:“有田应门户,因田成祸门”(52)。有人作诗云:“多买庄田笑汝痴,解头粮长后边随,看他耕种几年去,交付儿孙卖与夜谁?”(53)羡慕商贾“浮宅泛宅无牵挂,姓名不系官藉中。”“只将生事寄江湖,利市何愁远行役。”(54)因此,“富者缩资而趋末”(55),“商人避赋而不殖产,并力于市场以牟利于四方者皆是”(56)正如当时人何良俊说:“赋税日增,徭役日重,民命不堪,遂皆迁业”(57)。
在中国封建经济史上,商人资本投资土地是规律性的现象,为什么明后期涌现弃土从商这种脱离常规的例外呢?对资本主义萌芽估计较高的同志,把这种现象视作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标志;持不同意见的则认为,这是个别现象,不足深论。如果正视这个问题,并加以切实研究的话,不难发现,造成这并非个别现象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国家赋役政策的压迫,土地所得被官府超额掠取,使得土地所有者的收入遽减,甚至难以维持生计,而商贾又以无田而免交粮差,趋利避害就成为自然的趋势。在那些赋役较轻,即使商品经济有所发展的地区,并不出现这种情况,史书记载:“江南大贾强半无田,盖利息薄而赋役重也。……闽中田赋亦轻,而米价稍适中,故仕宦富室,相竞蓄田,贪官势族,有畛隰遍于邻境者。”(58)所以明后期一度涌现的弃农从商,缺乏真正的经济发展需求的基础,并不是稳定的趋势,一旦国家加强对商人的掠夺,或放松对土地所有者榨取的时候,又有所回流。万历中叶,神宗派出大批宦官到各大城镇征税,以对商人横征暴敛,使得“商贾怖匿,负担者不敢出其途。”(59)“税使科敛,以致商少”(60),一时从商者大为减少。较之这狂暴的掠夺,土地又是较为稳妥的财产,所以商人资本仍然争相投资土地。由于弃农从商受赋役政策影响,随着政策的变动而转移,所以是脆弱而短暂的现象,没有导向性和生命力,尽可喧闹一时,不久又归于沉寂,不能对封建经济起到冲击的作用。
上述原因,使得明后期的社会经济呈现出畸态的繁荣,贩运商业的兴隆,大量的弃农从商,给一定发展的商品经济增添上五光十色,这种虚实交错的景象,犹如孱弱的母体生育出巨大儿,肥硕而虚弱,令人忧喜交加。繁荣与萧索,发展与停滞,种种矛盾的经济现象,杂然并陈,成为十六、十七世纪之际中国经济生活的基本特色。
(二)
过速发展的商业聚集的巨额商资本,是不同于地租剥削方式的积累,这样一个与地主经济不同的经济力量在社会上运转,对社会发生什么影响?社会又给以怎样的制约?认识这个问题是理解商人资本在封建社会后期历史作用的重要课题,也是揭开封建社会长期停滞的重要线索。
一、促进士商渗透,有助于提高商人地位,不利于商人阶层成长为独立的政治力量。
在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封建大国,贩运性商业由于地区间的隔离,市场信息的不通产品丰欠的难测,特别便于商人玩弄囤积居奇的投机手段,商业利润的取得,不仅来之地区或批发零售差价,往往利用欺骗和诈取来攫取暴利,这种奏效甚快的高额利润,对于只有固定收入的官僚和地主,具有极大的诱惑力,虽然历代都有限制权贵官僚经商的禁令,然而利益比法制更见成效,自古以来,不不乏有官僚、地主兼营商业的事例,因此官僚地主和商人的三位一体成为中国地主阶级的传统。但是在明代以前主要是地主阶级中上层的活动,一般士大夫仍然恪守祖训,埋首功名,较少涉猎商业。这种情况发展到明代,尤其到明后期有了显着的变化,主要表现为“缙绅仕夫多以货殖为急”(61),士大夫兼营商业者日益增多,在江南地区几成不可逆转的风气。新安地区“士大夫之家,皆以畜贾游于四方”(62),“吴人以织作为业,即士大夫家多以纺识求利,其俗勤啬好殖以故富庶。”(63)“文士无不重财”(64)。连一向被文人唾弃的当铺“(过去)唯市井富豪为之,今士大夫家亦无不如此”(65)当官经商的更多,广东“民之贾十三,而官之贾十七,近而广之十郡,远而东西两洋,无不有也。”(66)着名文人经商者大有人在,朱舜水“为一经济家……士农工商各业,先生皆可兼之。”(67)唐甄“为牙于吴市”(68)东林党骨干李三才“交游中乘便射利居间,或至千金。” (69)那些“舍儒就贾”(70),“以农商起家”(71)的士大夫比比皆是,所以何良俊说:“由今日而观之,吴松士大夫工商,不可谓不众矣。”(72)
士大夫不是生产者,士大夫经商并不变革生产方式,相反,往往以地主的身份兼营商业,强化地主经济,所以这不同于马克思指出的生产者变成商人是革命化的道路。但是士大夫经商的普遍发展,在实践上突破了君子谋道不谋食的信条,从而在认识上改变了对商贾的看法。归庄把“儒者而货殖”称为“业变”(73),与投笔从戍相提并论。王文显认为:“商与士异术而同心”(74),李贽反诘:“商贾亦何鄙之有?”(75)唐甄自诩“吕尚卖饭于孟津,唐甄为牙于吴市,其义一也”(76)这些认识又推动了人们对农与商处于本和末的地位发生了动摇和改变。作为治生,农与商都能发家致富,明人家训说:“男子要以治生为急,农工商贾之间务执一业。”(77)庞尚鹏的治家格言是:“民家常业,不出农商”(78)。作为治国,农与商都具有相铺相成的重要意义。胡敬斋说:“天下衣食出于农工商,不过相资而已。”(79)张居正说:“商通有无,农力本穑。商不得通有无以利农,则农病;农不得力本穑以资商,则商病。故商农之势常若权衡然。”(80)朱国桢说:“农商为国根本,民之命脉也。”(81)把商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提到新的高度,因此明末要求“惠商”、“通商”、“体恤铺行”的呼声不绝于耳。这些高级官员和着名学者的看法,反是映了社会语论的倾向和当局对抑商政策的放松,这对商业的发展,商人地位的提高起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商业的发展与商人的地位的提高,并没有促成商人发展成独立的政治力量。这是因为明后期的士商渗透,出现商人士大夫化的倾向,阻碍了商人阶层自身的成长。从奏汉始行输粟拜爵以来,为商人博取爵位提供了出路,但此种种捐纳往往为社会所不齿,经常遭到文人的抵制。明后期的情况大非往昔,士大夫拥有比列朝都更为优惠的特权,一入黉门终身不当差,犯法不轻用刑,死罪也可能特赦,所以商人纷纷捐纳官衔或功名。不仅如此,更重要的是,不少商人或商人子弟奋起于货殖而登科第者日益增多,东林党领袖顾宪成之父是商贾,缪昌期之父为牙人,庞尚鹏的先人是负贩,科举成名的茅鹿门家人“贾商为业”(82),李贽为海商之后,唐伯虎“起家屠贾”(83),彰德太守严芥舟“奋起于货殖之中而登科第,仕至二千石”(84),大商人李三才官至户部尚书。未得功名的商人或是“喜交结士大夫以为干进之阶” (85)或以财货吸引“士大夫多与之游”(86)。附庸风雅更是商人的时尚,名噪国初的富商沈万三也能效法士大夫写得一手好诗文。商人步入官场和学坛在明代小说中有充分的反映,《金瓶梅》和三言二拍等作品,对各类商人的生动描绘,说明商人由不登大雅之堂,一跃而为文学作品中的主角。但是不论是药铺店主西门庆,还是卖油郎秦重,不是勾结官府捐纳官衔就是子孙读书成名,这几乎成为他们命定的途径。商人以猎取功名和官衔作为理想和归宿,反映他们既想发展而又软弱无力,不得不使自身官僚士大夫化,依附地主阶级的政治势力,从而也就不能独立发展本阶层的力量。
商人势力的不独立发展,还表现在商人的有组织活动往往追随官员士大夫,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并不能独立表现商人阶层自身的利益。
明中叶后兴起各种商人会馆,是商人同行的地方性组织,大都是与同乡官僚绅士共同组建,有的“为同乡贵游所据”(87),有的“士绅是主”(88),即使纯属商人经济组织的行会,也受到政府的严格控制的干预,各铺户的资本和盈利一律登记备案,作为官府征调科敛的根据,市场物价受政府支配,严禁行会自行议价。这些组织的封建性极强,除了对同乡行略有保护作用外,对社会经济从无发言权,实际上是商人勾结官府,承应官差的工具,对商人阶层的成长,并不起促进作用。
着名的东林党政治组织,受到富商大贾的趋附供奉,其领袖和骨干成员有很多是商人和商人子弟,但都不足以影响东林党的政治方向,他们除了在清议中提出某些体恤铺行的主张外,主要是从事争国本、争补缺官、反对阉党和提倡尊经重道。这些理论和实践,说明他们是作为地主阶级的一翼而不是商人在政治午台上活动,商人只能寄寓地主阶级中的不同政治派别,反映些许微薄的经济要求。(参见拙作《论东林党兴亡》,《中国史研究》一九七九年第三期)
万历时期兴起的城市民变,基本群众是商人、负贩和工匠,在二十起重要民变中,由商贩和织工领导的民变有二起,其余大部分是由地方官和士大夫所领导,因而有所谓“难发于士子”(89)之说。织工葛成和商贩王朝佐发动的苏州民变和临清民变,与官员士大夫领导的武昌、云南、福建、上饶民变相比较,并不及后者的规模大、影响深。打击的目标是横行不法的矿监税使,矿监税使一撤,立告平息,反对的是超额掠夺,并不反对法定的税收,苏州民变的第四天,葛成出示榜文劝散群众说:“今事已大定,四方居民务安生理,无得借口生乱。”并主动向官府请罪。被捕下狱后,应天巡抚曹时聘代为说情,官方又给葛成更名为贤(90),以表彰他的义行。临清民变杀的一批税使爪牙“皆群邑诸谕,鲸墨犹新”(91),正是官府惩办的对象。王朝佐像葛成一样服刑以劝散群众,所以临清郡守李士登也为之辩护,死后“郡大夫厚恤之”(92)。官员士大夫对王朝佐和葛成,表现出与镇压农民起义截然不同的态度,正是因为他们所领导的民变,没有越出封建道义的轨道。虽然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出现的商贩和工匠领导的城市市民骚动,反抗矿监税使的法外掠夺,对工商业有一定的保扩护作用,但是犹如既有反贪官的的群众风潮,并未更改封建性群众运动的性质,与农民起义不同,不具有反封建的意义,这也主明商人紧紧跟随官员大夫,根本不是与地主阶级相抗衡的力量,即使处于商人最低层的商贩也不例外。(参见拙作《试论万历民变》,《明清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
商人的软弱,并非由于从商者的秉性如此,主要是因为中国封建社会是一个权力统治财产的社会,皇权高于一切,金钱能够致富,也能傲视权力,权力却可以挟持金钱。正如马克思所说:“在我们面前有两种权力:一种是财产权力,也就是所有者的权力;另一种是政治权力,即国家的权力。权力统治着财产,这就是说,财产的手中并没有政治权力,甚至政治权力还通过如任意征税、没收、特权、官僚制度,加于工商业的干扰等等办法来捉弄财产。”(93)富商大贾任其富比王候,财富堆如山积,一旦触犯皇权,抄家籍没,顿时化为乌有。富不敌权,权却可以致富,正因为如此,大小商人莫不想方设法混迹官场,引以为荣,这也是自缚力量,必然充当地主阶级权力的附庸。
二、以末养本,对封建生产方式的加固更甚于分解的作用。
在流通领域过速发展的商业,累积起巨额财富,除了用地享受和扩大经营外,它的出路仍象奏汉时代一样,或是用于储藏,或是转化为高利贷资本,或是投资土地。储藏虽然素为富人之所好,然而窖藏不能生息,这对无利不射的商人,是不能多为之事。转化成高利贷资本是一重要出路,这在明后期又有发展,徽、晋、陕西商人兼营典当业相当普遍,仅河南一省就有二百一十三家。但是商人既有放贷致富的,也有因借贷而破产的,高利贷并非商人之专利,官贷比私贷更利害,在私贷中又多为豪强权贵所操纵,商人放贷受到这些强劲对手的竞争和约束,不能无所顾忌的发展。况且,在古人看来。“天下货财所积,往往有水火盗贼之忧,独有田产,不忧水火,不劳守护。”(94)储藏和高利贷都有是浮财,不是恒产,灾乱变异都可能使其散失,所以这两者都不是商人资本的最佳出路。
在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农业社会,人们是从自然形态上理解财富,有使用价值的才是真正的财产,所谓“地者,万物之本原,诸生之垠莞也。”(95)只有土地才是人们的衣食之源,生财之本,所以民以食为天是地主阶级的正统思想和流行的社会意识。中国特有的土地私有和自由买卖的制度,“任其所耕,不限多少”(96),不管占有多少土地,只要课税,即为合法,国家不干涉,从制度上保障了商人购田而又不受限制的权利,这就是如开闸门,放纵商人资本源源流向土地。
明后期虽然一度涌现弃农人商,但是商人投资土地的总趋势依然不减当年。明代为了支边实施的开中法,实际上鼓励商人到边区垦田积谷;商人户籍不入土着里甲的规定,使得商人有土地而没有差役之苦;不断上涨的粮价,使得土地稳妥地生息,种种便利促使商人购买土地。从明初的大富商沈万三“好辟田宅”(97),到明末的大海商郑芝龙“田园遍闽广”(98),“仕宦富室相竞蓄田”(99)。徽州地区地瘠利薄,但是徽商仍然在家乡争相买田,引起田价大幅度上涨。以卖布发迹的着名徽商阮弼,始则经商,继则投资手工业,最终又转向土地,过的是地主庄园生活,“治莆田以待岁,凿口池以待纲罟,灌园以待瓜疏,口腊饷餮,不外索而足。”(100)人们羡慕这种“有屋庐之美,田园市肆之人”(101)的家业,在一首《做好梦》的诗中,生动地刻划了一个小商贩的这种心理:“正三更,我做了个好梦……出了几股本钱,置地土,买下庄院,干监生,成门乡宦。众亲友齐来瞧看,我家下骡马成群,喜地欢天。我的银钱!被那不成材的妻儿一足蹬散。我的银钱!再想做好梦难上难。”(102)商人资本是流通中的货币资本,商人争购土地的现实,促使商人资本迅速流入土地,一旦投入土地,也就在土地上凝结,从而退出流通领域,不复再有商人资本的职能。大量的商人资本就这样无声无息地在土地上消逝,这是它在明后期得到的最宽广,也是最能断送自己的出路。
在欧洲封建社会后期,商人资本在农村往往用来向封建庄园主租地,投资商品生产,从流通领域进入生产领域,商人转化成租地农场主,促使农业向资本主义演化,这种资本主义的经营方式终于导至封建生产关系的瓦解。中国商人资本的出路与欧洲迥然不同,主要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结构和封建生产方式起了主导作用。
中国封建社会的国民经济构,是以自然经济为主,商品经济为辅。自然经济又以个体农业和家内手工业相结合的自耕自织结构为其主要特征。这两种结构从不同范围而言,前者是国民经济两大类别的组成关系;后者是指国民经济的主体部分,即自然经济内部不同部门的组合方式。我们讲封建经济不仅指主体经济,还应包括主体与非主体的相互关系,这才是封建经济的全部内容。只有这样全面认识封建经济,才能正确理解中国自古就有发达的商业活动,但是商品经济的发展又从属自然经济,为自然经济服务,成为自然经济的补充,而不是独立的经济形态。这是奠基在分散的小农业基础上的大一统帝国。需要有市场维系统一的经济力量,从而巩固封建国家的典型的经济模式。所以封建王朝采取的是重本抑末和以末养本的经济政策,这个经济政策充分反映地主阶级“以末致财,用本守之”的的经济要求和小农户以织助耕的愿望。不管统治者主观愿望如何强调抑商,实际上保持商品流通的诸多政策沿续不断,商品流通也从未被遏制,所以中国商人资本并不乏有巨额资金积累,问题是在于商人资本不能自行决择自己的前途,顽强的封建生产方式无情地把它纳入自己的轨道,使商人转化为地主,商人资本转化为土地生产资料,迫使农民依附土地,继续简单再生产,维持自耕自食的自然经济,从而对封建生产方式起到加固的作用。
至于没有被土地吸收的商人资本,在流通领域也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它统治流通领域,通过购销使农产品商品化,使生产逐渐具有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性质,促进商品生产的发展,推动家内手工业从农家副业中解脱出来,破坏一产的扑克给性,分解自然经济结构,加速农村分化,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准备必要的前提,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商人资本的发展对资本主义萌芽有积极的作用;一方面它又局限在流通领域,受到自然经济结构的顽强排斥,正如马克思指出的,商人资本对旧生产方式究竟能起多大的解体作用,并不取决于商业本身,而是取决于旧生产方式的坚固性和内部结构,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结构,极大地限制了商人资本的积极作用。首先是作为农业的家内手工业,就地取材或自供原料,利用农暇男女老少一齐动手,造成劳动力、原料和时间的节省,使得家内手工业的价值大大低于独立手工业产品,在这种情况下,商人资本若要转移到商品生产部门,必须降低商品价值,减少利润,这显然比购销农副产品利润低,经营难。相比之下,商人只要利用价格,就能控制农副生产物,获得大宗产品,无需自己涉猎生产,分散的小农户就能提供不竭的商品来源。因此,商人最关心的是怎样压低价格收购,用贱买贵卖谋取最大利润,极少投资生产。明后期少数地区的某些行业,间有贸丝商人从事缫丝、书商开办印刷场、布号兼营染坊者,就商人资本的总体来说仍然停留在购销领域。商人收购农家产品,促使农户纺纱织布,“家户习为恒业”(103),从而使家庭手工业面向交换而生产,这本是对自给经济的分解,但这种分解又极其有限,因为背负沉重剥削的小农户,为了维持生存,在竭力增加生产物出售的同时,又尽量压缩消费,减少买进。出卖商品受到市场交换的作用,增加生产的他给性,减少自给性,体现分解的意义,可是少买或不买产品,又使得市场机制无能为力,很难改变自耕自食的状态,所以商品经济的价值规律受到这种自然经济的顽强抵抗,发挥作用不大。但是农户通过出售增加收入,改善困境,又维持了小农经济的生存。嘉定农民织布所得,使“家之租庸、服食、器用、交际、养生送死之费,胥由此出。”(104)松江“邑人以布缕为业,农忙之困籍以稍济。”(105)三吴地区“虽赋重困穷,民未至于空虚,室庐舟楫之繁庶胜于他所,以蚕之厚利也。”(106)因此,分化中的小农经济又趋于稳定,继续维持旧有的生产方式,给商人提供廉价产品,这与商人的利益有其一致性。正如马克思指出,商人的收购“就它本身来说,它并没有引起旧生产方式的变革,而不如说保存了这种生产方式,把它当作自己的前提予以维持。”(107)所以,分解的是小农经济的自给性,加固的是小农经济的封建性,封建的生产方式又是自给自足赖以存在的基础,这种既分解又加固的作用几乎在同一商品流通过程中如影相随,难分难解。这种情况反映了自给自足的经济结构是这样的顽固,纵使商人踏入农家,控制农副产品的生产,但并不动摇自然经济的基础。商人资本如果滞留在贩运领域,不跃进产业部门,实现商业资本转化产业资本的变革,用大宗的价廉物美的商品,取代农家生产物,以强劲的商品经济冲击自然经济,就只能处于辅助自然经济的地位,其消极性大于积极性,对封建生产方式的加固更甚于分解的作用。
三、提高城市消费水平,刺激皇权掠夺商业利润。
繁荣的商业把明后期的城市装点得万紫千红。丰富的日用品,华贵的侈奢品,活跃在游乐场所,以及由此而发达的各色行业,使得城市生活水平和消费方式,大大优越于简朴的农村,吸引了蛰居乡间的地主,相继迁居城市。这种城居地主的出现在明代有一定的普通性,地主城居化,虽然并未改变以土地剥削农民的生产关系,但在享用和和管理财产方面也有某些变化,不失为一个值得研究的经济现象。“其田主及有力家城居者,仓口既设外乡,或役他县,每年不过计家口所食谷几何,量运入城,余尽就庄所变粜,即乡居大户亦然”(108)地主由传统的积谷防饥,改为粜谷换取大量货币,带到城市享用,大提高了城市的消费水平。富有的地主、官僚、商人、士大夫在城市居于主导地位,他们豪华奢侈的生活方式,形成明季一代“俗尚日奢”(109)世风。住所,必有绣户雕栋,花石园林;宴饮,饫甘餍肥,穷尽水陆珍馐;服饰,一掷千金视若寻常;日用,不惜金银作溺器。癖好华贵艳丽的时尚,日益精致的生活享受,使得奢侈品耗费之巨胜过前代,在商品交换中占有突出的地位。
封建城市的消费,既有享受之用的奢侈品,也有供生存之需的日用品。城市人口的增长,使得日用品消费的总量有所提高,但是在城市谋食的众多劳动人民,得业则生,失业则死,用繁重劳动换取的仅供维持生存的消费品,生活在最低水不线上。富有者享用奢侈品不停地增长,层出不穷地翻新,这两者不成比例的发展,是生产关系在分配领域中的表现。奢侈品突出的优先的发展,极大志刺激了皇室权贵的贪欲,无限膨胀起来,贪婪地吞噬所能得到的一切财源。
商业早就是统治阶级垂涎的对象。明后期权贵势豪经营的商业,具有很强的垄断性和贪婪性,翊国公郭勋在北京设店一千多所,“擅作威福,罔利虐民。”(110),首铺严嵩的店号开遍扬州城,肃王在陕西各地的店铺多不胜举,庆云伯周瑛“设肆邀商货,虐高频民”(111),楚王的蕃地“通衢诸帛店俱宗室,间有三吴人携负至彼开铺者,亦必借王府名色”(112)福王在洛阳开设的各种商铺,从生产到生活,从烧柴到食盐,无利不占,强迫江南人食盐非王店不许购买。这种基于封建特权的垄断和榨取,并不是真正的商品交换,它的发展明显地使商人资本处于被压抑的地位。
商税是统治者掠取商业利润的重要手段,国家法定的税率为十分之一,不为苛重,最使商人困扰的是那些来自最高统治者的法外掠夺。城市消费水平的提高,刺激他们享受欲恶性增生,成为吸附市场的毒瘤,编审铺垫和派卖就是吮吸商人资本的主要管道。皇宫需求的日用品,本是采用岁办和采办,由于给价不足,商贾逃匿,万历时改行编审,作为商役,佥派给京师商人买办,名为给价,实际上纯系赔本买卖。被佥的商人在交付物料时,要自出包装费用名为铺垫,内府借此名义大肆敲诈,致使“充斯役者,虽数千金业产,立见荡尽,每遇佥商之年,人人如蹈汤火。”(113)外地商人给官府派买,往往“派及一家即倾一家”(114),“取尽锱铢,不遗毫发”(115)。
最使商人遭难的,是矿监税使的掠夺。万历中叶神宗派出宦官到各大城镇监矿征税,他们自行组织中使衙门,纠集一邦流氓地痞公然对抗官府,“擅执王臣,(116)鞭笞官吏”(117),富有的商人更是首当其冲的受害者。这批虎狼之使,自称“奉密旨访各处富商,搜求天下异宝”(118)募人诬告富商大贾,借此抄家劫财。临清三十二座绸缎店倒闭二十一家,七十三座布店倒闭四十五家,直弄得“商民四处逃散,路断人稀”(119)。
这真是商人资本的空前大浩却!矿监税使的派遣始于万历二十四年,编审始于十十七年,时当万历中叶,商人灾星高照,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宫廷耗费剧增。皇帝的伙食费,嘉庆时岁用十七万两,万历中叶猛增至三十万两,衣料费数十万,后宫脂纷费又是数十万,修缮费比嘉庆更增数倍,嫁女儿,娶媳妇,动辄数十万,三年用于册立分封冠婚的典礼费达二百五十五万余两(120)。以国家赋税每年四百余万两的收入,不堪承受这样庞大的宫廷开支,皇帝就无视财政制度,直接向商人开刀。因此“天库空虚”(121)而“内府之藏冠绝千古”(122),形成历史上少有的君富国贫的局面。一些忧国的忠臣,为劝谏不惜干犯后皇帝,痛切指责神宗:“嗜利”、“好黩货”、“溺志货财”、“好货成癖”(123)。像这样嗜利成癖又何尝不是由于奢侈品的刺激,享受欲劣性膨胀的恶果呢?繁荣的商业促进消费水平的提高,贻害自身受到严重摧残,这是商人资本最大的不幸。
四、浸蚀伦理道德,引发咒金思潮的抵制
商人资本是流通中的货币资本和商品资本。商人用货币换取商品,又以商品增殖货币,经过反复循环运动,在社会上形成巨大的货币流,周流不息。在商品流通范围内,货币能显示超乎法权的神通,谁能占有它,谁就能享用一切商品,包括生产资料土地。所以中国早在汉代就有钱神论思想,魏晋时期又出现《钱神论》这样的作品,但是,在实物税是国家主要财政收入的社会,货币在某些领域又无能为力,所以,《钱神论》既不能形成社会思潮,又不能延续的发展,过早地出现,又过早地沉寂,直到明后期,骤然勃起,蔚为思潮,这是货币经济发展的重要表现。
明后期货币经济发展的重要突破,是赋税改革一条鞭推行后,广泛用银作为支付手段,正如马克思所说:“商品交换越是打破地方的限制,商品价值越是发展成为人类劳动一般的体化物,货币就越是归到那种天然最适于担任一般等价这种社会机能的商品,那就是贵金属。”(124)在明代以前虽早有用金属货币的历史,但时断时续,范围有限,明初又一度禁止用银,明后期再度起用贵金属,自此沿用不衰,这是商品交换的必然趋势。人们用银交纳赋税,领取俸禄,支付工值,交换一切商品,使用的范围愈广,体现的权力愈大,也就愈能吸引人们不择手段地追逐它。在《题钱》一文中描述说:“人为你跋山渡海,人为你觅虎寻财,人为你把命倾,人为你将身卖。”“人为你亏行损,人为你断义辜恩,人为你失孝廉,人为你忘忠信。”“人为你心烦意脑,人为你梦扰魂劳,人为你易大节,人为你伤名教。”“不得你英雄失色,不得你壮士伤怀,不得你家国亡,不得你功名败。”“有你时人人见喜,有你时事事出奇,有你时坐上席,有你时坐高位,有一朝运去时移,垂首缩肩雨内鸡,想从前交情有几?”(125)象这样“翻云覆雨太炎凉,博利逐名恶战场。”“一个个蛇吞象,一个个免赶獐,一个个卖狗悬羊。”(126)不仅人间如此,天上的菩萨也难逃金钱的魔障,流传在民间的笑话说,唐三藏西天取经,到了雷音寺,迦叶长得苦苦索要小费,唐三藏无奈,只得将唐天子赐的紫金钵孟给他,猪八戒忿忿不平,向释迦弁尼告了一状,“佛说:‘佛家子弟也要穿衣吃饭。向时舍卫国长者请众子弟下山,持此经诵了一遍,讨得了三斗三升麦粒黄金,你那钵孟,有多少金子?也要话下!’说得个猪八戒也似箭穿了雁咀,恼恨恨地走出来说道:‘逐日家要见活佛,原来也是要钱的’”(127)金钱的魔力是如此之大,上至天理,下至人伦,无不趋钱附利,连自古奉为万世不易之纲常名教,也为此颓败沦丧。
封建伦理道德观念,是封建社会的精神支柱,如今遭到这样的败坏,是货币腐蚀封建制度的反映。如果说,商人资本在农村遇到自给经济的抵制,使得货币的腐蚀作用不能充分发挥的话,地城市却由于消费者的高度集中,生活和享受日益依赖商品交易,商品经济的交换法则通过消费生活进而影响人们的道德观念,从而使货币势力对封建秩序的浸蚀作用有了突出而显着的表现。所以货币势力的发展,对权力统治财产的社会秩序,是一种离心的力量。这种潜在的封建道德危机,引起一切救世者的忧虑,因此在连篇累牍地感叹:“金令司天,钱神卓地”,(128)“金钱之神莫甚于今之时”(129)的同时,纷纷以劝世的姿态,诅咒金钱:“视其形模,金旁着两戈字,真杀人之物”(130),“引得人心迷、性迷”(131),借孔丘之口痛骂钱财说:“孔圣人怒气冲,骂钱财,狗畜生!朝廷王法被子你弄,纲常伦理被你坏,……思想起,把钱财刀剁、斧砍、油煎、笼蒸!”(132)告诫人们:“人道黄金可爱,我怕黄金为害。忘身殖货,那个能长在?金台尘已埋,钱山今在哉?紫标黄榜,万世为饥诫,锦帐烛薪,看来总祸阶。贪财,朝朝鬼病揣;轻财,时时笑脸开。”(133)规劝世人从金钱中醒悟,迷途知返,复性归真。
所以,明末的钱神论,以诅咒金钱为主要特征,实际上是以讽世形式出现的咒金思潮。这与欧洲的钱神论有实质性的不同,欧洲的钱神论,以崇拜金钱为主要内容,用商人的观念观察货币经济,鼓动人们冲破中世纪的桎梏,无所顾忌地追逐金钱,反映了新兴阶级一登上历史舞台,强烈渴求扩张自身的利益,既贪婪而又虎虎有生气。明末的钱神论者,严守封建伦理道德的规范,用士大夫传统的义利之辨,观察社会经济的发展,散布鄙薄金钱,消极遁世的思潮,反映没落中的阶级愤世嫉俗而又无所作为的哀怨,这种思想反映在政策上,显然是不利于商人资本进取的惰力。
咒金思潮发展到极点,是提出废除金银的主张。这种看法把物价上涨、货币贬值、贫富对立、流民逃亡等封建社会危机,统统归结为金银作祟的结果,最具有典型的代表人物,竞提出“工商皆本”的进步思想家黄宗羲。不仅如此,明末清初的一些进步思想家如顾炎武、唐甄等人也都在不同程度上是提出废除银用钱的主张。诚然,银的流通范围的扩大,未必减轻农民的负担,但这是经济发展的前进现象,商品交换先后以牲畜、兽皮、五谷、布帛为一般等价物,最后稳定在金银这些贵金属上,是经济发展的普遍规律,任何国家也不例外。他们是怎样看待这个问题的呢?黄宗羲说:“吾以为非废金银不可。废金银其利有七:粟帛之属,小民力能自致,则家易足,,一也;铸钱以通有无,铸得不息,货无匮竭,二也;不藏金银,无甚贫富之家,三也;轻赍不便,民难去其乡,四也;官吏赃私难,五也;盗贼怯箧,负重易迹,六也;钱钞路通,七也。然须重为之禁,盗矿者死刑,金银市易者以盗铸钱论而后可。”因此,他主张“上而赋税,下而市场,一切无事于金银。”(134)废除金银就能消弭社会危机吗?这是多么天真的幻想。得到今人评价甚高的“工商皆本”又是怎样论述的呢?他说:“今夫通都市之市肆,十室而九,有为佛而货者,有为巫而货者,有为倡优而货者,有为奇技谣巧而货者,皆不切于民用,一概痛绝之,亦庶乎救弊之一端也。此古圣王崇本抑末之道。世儒不察,以工商为末,妄议抑之。夫工固圣王之所欲来,商又使其权其愿出于途者,盖皆本也。”(135)他从取消奢侈品,发展民用品着眼,提出“工商皆本”的思想,可他反对奇技谣巧,废除金银,缩小商品流通,使民难去其乡等等,又与商品经济发展的趋势背道而驰,可见他的“工商皆本”,是不成体系的,含混不清,自相矛盾的思想,没有多少实际价值。
在明清鼎革之际,以抨击君主专制而扬名后世的黄宗羲、唐甄,首创经世致用的顾炎武,各以卓越的胆识,突破前人的窠臼,对社会的、哲理的各种尖锐问题,提出精辟的见解。尤其是黄宗羲对君主专制的批判,迸发出前所未有的光华,透露出中国社会变迁的曙光,以他渊博的学识,创新的能力,不倦的探索,都足以成为一代鸿儒,何以对经济方面的见解,却是这样粗疏浅陋呢?不,这不是他个人的过错,封建社会罕言利的信条,给了士大夫沉重的精神枷锁,儒家的耻言利,法家的抑制工商,道家的憎恶技艺,佛家的对物质的寂灭,各家各派都以货利为讳忌,使得古代中国很少有发展完备的商业思想,即使先进的知识分子,也迈不出这历史的局限,缺少对这个问题的深思熟虑。当他们在政治思想上独树一帜,表现出发轫的无畏气慨,在经济思想上却很少建树,甚至是保守、倒退的,这也说明们们不意识资本主义萌芽的要求。
资本主义萌芽,是从封建社会内部产生的新型生产关系,它以生产者摆脱人身依附,自由出卖劳动力,创造剩余价值为特征。反映这种萌芽的意识形态,必然是崇尚个人权力,重视人的价值,满足人生欲望,追求人性解放为主要内容的人文主义思想。欧洲的早期重商主义者即从人文主义思想出发,冲破中世纪的宗教伦理观念,用商人眼光看待社会经济,“宣布金银即货币是唯一财富”(136),反映了商人积累货币的渴求,人而成为商人资本的代言人。很难设想,反对民去其乡,坚持农民依附土地,取消金银,缩小货币职能,甚至恢复小国寡民的原始状态,能反映资本主义萌芽的利益?明后期限的资本主义萌芽,不仅受到强大的封建生产方式的压抑,统治阶级的摧残,也由于很少人文主义思想的呼应,很难滋长,商人资本没有找到代言人。如果认为明后期有过工商皆本和钱神论的思想萌芽资料,就认为中国也有重商主义,那是历史误会。黄宗羲在政治思想上的杰出成就,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和持殊的历史条件,这将另写文章、不再赘述。总之,我们不能把明清之际一切有价值的思想,全都归结为资本主义萌芽的影响,把复杂的社会现象简单化,也使我们不能正确认识商人资本在明后期的遭遇。
明后期的商人资本遭逢这样坎坷的命运:它促进士商渗透,不利于商人成长为独立的政治力量;提高城市消费水平,贻害自身受到摧残;浸蚀伦理道德,引发咒金思潮的抵制;对封建生产方式的加固更甚于分解的作用。诸种矛盾的制约,促使它屈从、攀附封建生产关系,从而不能成为摧醒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力量。
商人资本在晚明社会的境遇,证实马克思在阐明商人资本“对旧生产方式的衰落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勃兴,产生过非常重大的影响”时,特别强调“这种情况是在已经形成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发生的。世界市场本身形成这个生产方式的基础。另一方面,这个生产方式所固有的以越来越大的规模进行生产的必要性,促进世界市场不断扩大,所以,在这里不是商业使工业发生革命,而是工业不断使商业发生革命”的重要意义,马克思又说:“在十六世纪和十七世纪,由于地理上的发现而在商业上发生的并迅速促进了商人资本发展的大革命,是促使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过渡的一个重要因素。”(137)在这里,马克思论述商人资本对促进旧生产方式没落的积极影响,是以地理大发现,工业革命为其先决条件,这是欧洲商人资本实行革命的特殊的历史条件,虽然这种特殊历史条件的形成,有其内在的必然性,但我们不能简单运用这种特殊条件下的规律观察中国商人资本的历史作用。晚明社会没有给商人资本提供这样大显身手的时机和条件。微弱的资本主义萌芽不足以构成商人资本的新基础,顽固的封建经济和政治体制却能抵御和修复商品经济带来的浸蚀,所以商人资本只能受制于封建生产关系,为封建生产关系服务,对封建生产方式的衰落起着延缓的作用。
中国商人资本的历史作用,再次证明马克思所说:“商人资本的发展就它本身来说,还不足以促成和说明一个生产方式到另一个生产方式的过渡。”(138)商人资本不能创造生产方式,而又必须依存一定的生产方式,是商人资本发展的普遍规律,晚明商人资本的命运正是这种规律在中国历史条件下的必然结局!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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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战国策•齐策》。
②《长安志》卷八。
③《东京梦华录》卷二。
④(21)《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卷六七六、六九0。
⑤⑥(107)(137)《资本论》卷三,页一0一九、三七二、三七二、三四七。
⑦《天工开物》序。
⑧《李长卿集》卷一九。
⑨《乾隆湖洲府志》卷四一
⑩参见秦佩珩:《明代经济史述论丛初稿》。
(11)(68)(76)(106)唐甄:《潜书》下篇下,上篇下,上篇下,下篇下。
(12)(41)(58)(99)谢肇浙:《五杂俎》卷四、三、四、四。
(13)沈思孝:《晋录》。
(14)《乾隆浮梁县志》卷五。
(15)(64)李诩:《戒庵老人漫笔》卷四、一。
(16)(87)《万历野获编》卷二八、二四。
(17)王世贞:《弇州史料后集》卷三六。参见傅衣凌:《明清时代商人及商业资本》。
(18)宋应星:《野议?盐政议》。
(19)《明会要》《食货》。
(20)参见(10);彭信威:《中国货币史》;《阅世编》卷七。
(22)《泉南杂志》。
(23)《万历嘉定县志》卷七。
(24)(30)(34)(44)(128)《天下郡国利病书》,原编第六册、五册、九册、八册、九册。
(25)《诺皋广志》转引至傅衣凌:《明清时代商人及商业资本》。
(26)《陕西通志》卷四五。
(27)《沃史》卷一四。
(28)《嘉靖南宫县志》卷一。
(29)《嘉靖藁城县志》卷一。
(31)《苏州府志》卷三。
(32)(49)(55)《明世宗实录》卷一六九、五四五、五四五。
(33)(57)(72)《四友斋丛说摘抄》。
(35)《神庙留中奏疏汇要》户部卷六。
(36)(81)(90)(92)《涌幢小品》卷二、九、九。
(37)(46)(47)(114)《典故纪闻》卷一三、一三、一八、一八。
(38)《日知录》卷一0。并参见傅衣凌《明清时代商人及商业资本》。
(39)《安徽通志》卷一九六。
(40)(134)(135)《明夷待访录》田制一、财计一、财计三。
(42)《昭代经济言》卷四。
(45)(52)《古谣谚》卷二七。
(48)《明经世文编》卷二七《葛端肃公文集》。
(50)(60)(119)《明神宗实录》卷五八、三七六、三七六。
(51)(108)《弃草文集》卷五。
(53)《夷白斋诗话》。
(54)张来仪:《静居集》卷二。
(56)《林次崖先生集》卷二。
(59)《明史?华钰传》。
(61)(97)黄省曾:《吴风录》。
(62)《震川先生文集》。
(63)《谷山笔麈》卷四。
(65)《言鲭》,转引至谢国桢《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中册。
(66)《广东新语》卷九。
(67)中村新太郎:《中日两千年》。
(69)《尊拙堂文集》附录。
(70)李因笃:《受祺堂文集》卷四。
(71)《泉州府志》卷二九。
(73)(84)《归庄集》卷一0、六。
(74)《空同先生文集》卷四四。
(75)《焚书》卷二。
(77)《课子随笔》卷二。
(78)《庞氏家训》《岭南丛书》第三集。
(79)《居业录》卷五。
(80)《张文忠公全集》卷八。
(82)李乐:《续见闻杂记》卷九。
(83)龚炜:《巢林笔谈》卷五。
(85)《啸亭杂录?续录》卷五。
(86)《明诗综》卷一00。
(88)《帝京景物略》卷四。
(89)(91)文秉:《定陵注略》卷五。
(9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卷四页三三0。
(94)《恒产琐言》。
(95)《管子?水地》。
(96)《通典》卷一《食货》。
(98)《痛史》,《隆武遗事》。
(100)汪道昆:《太函集》卷三五。
(101)《震川文集》卷二五。
(102)朱载 :《醒世词》。
(103)《浙江通志》卷一0二。
(104)《嘉定县志》卷六。
(105)《崇桢松江府志》卷六。
(109)顾起元:《客座赘语》卷二。
(110)《明史?郭英传》。
(111)《明史?周能传》。
(112)《南中纪闻》。
(113)《明熹宗实录》卷九。
(115)(118)(120)(121)《神庙留中奏疏汇要》户部卷四、刑部卷四、户部卷六、户部卷六、户部卷一。
(116)《东西洋考》卷八。
(117)《明史?陈奉传》。
(122)《明通鉴》卷七四。
(124)(138)《资本论》卷一页七五0、卷三页三六六。
(125)(126)(131)(132)(133)薛论道:《林石逸兴》卷五、三、一0、一、一。
(127)《赵南星全集?笑赞》。
(129)《五狱山人集》卷二一。
(134)《说郛》卷七七。
(13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卷一三页一四八。
(资料来源:《中国史研究》198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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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关于商人资本与晚明社会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